招标详情
一.谈判条件
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河北千喜鹤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所需的千喜鹤食堂副食品供应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 项目名称:千喜鹤食堂副食品供应项目(第四批);
2.2 标段信息:
分包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
一标段 | 猪牛羊肉 | 60万/年 |
二标段 | 调料 | 30万/年 |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止;
2.4配送地点:南湖大路与亚泰大街交汇;
2.5质量要求:按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执行;
三、谈判应答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谈判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谈判应答人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肉品、调料或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
3.3.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具备健康证。
3.4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应答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评标按照一标段、二标段顺序评标,谈判应答人如有标段中标则不参加后续标段评标。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171859156@qq.com)进行报名,并同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进行资料确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采购截图。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谈判文件的递交:
5.1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20日14时00分止,应答文件递交方式为:以电子邮件方式PDF格式发送至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71859156@qq.com)。不接受现场递交及邮寄方式递交应答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谈判应答人在提交谈判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谈判应答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千喜鹤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汽车大路君地天城 14-1-801
联系人:范先生
电 话:13596007507
招标代理机构: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与前进大街交汇阳光大厦14楼13a02室
联系人:张聪
电话:18043070101
邮箱:1718591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