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无锡市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采购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JTWDCG2020-001
采购项目名称:无锡市南湖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采 购 人:无锡市南湖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六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合同书
第五部分 合同的特殊条款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无锡市南湖小学委托,就其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投标邀请如下:
序号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无锡市南湖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JTWDCG2020-0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
2 |
采购人:无锡市南湖小学 采购人地址: 梁溪区金星街道德才路5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凤威路2号2号楼308室 |
3 |
采购项目概况、要求: 1.招标范围:无锡市南湖小学根据学校需求,需采购食堂设备一批。 2.本项目采购预算:44.9020万元。 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4.5841万元。 |
4 |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备食堂设备制造或销售能力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 B.授权委托人应为投标供应商在职职工; C.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提供采购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售价:捌佰圆/份,现金支付,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提供采购文件地点: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凤威路2号2号楼308室)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
6 |
踏勘现场:由投标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6月22日10时,以书面形式给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对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
7 |
投标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肆仟元人民币(根据苏财购〔2020〕19号文相关规定,若投标供应商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提供真实可信的证明材料,可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收款单位: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青祁支行 账号:2702 0188 0000 02340 投标保证金可用支票、汇票、本票、电汇、网银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必须在投标前至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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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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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7月8日13: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7月8日13:30。 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凤威路2号2号楼308室),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
10 |
开标时间:2020年7月8日13:30 开标地点: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凤威路2号2号楼30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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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中标单位时间:2020年7月8日 确定中标单位地点: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凤威路2号2号楼30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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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 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一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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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无锡市南湖小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200466374135H 采购预算代码:802054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159618915511 联系地址:无梁溪区金星街道德才路5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17453728532 联系人:华佳怡、陶新颖 联系电话:0510-82609851、15716178183 传真:0510-83562222 联系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凤威路2号2号楼308室 邮政编码:214000 电子邮箱:1178919213@qq.com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包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
2.投标供应商应向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文件及有关资料,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4.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投标使用。
(三)采购文件的解释:
1.投标供应商如有需要对采购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提出,并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或书面传真发送至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详见“投标邀请”第13项。
2.采购人、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投标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如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正,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证明文件、响应函、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四部分组成(装订成一册),另外需提供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电子光盘或U盘需包括上述投标文件全部内容。
1.证明文件:
1.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食堂设备的生产制造等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5)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若为2019年2月银发【2019】41号文发布以后新开办的企业,则提供有效的电子基本账户许可证,即网上打印的基本存款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投标保证金汇款(进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担保函的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若投标供应商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可不提供上述材料,须提供真实可信的证明材料);
(6)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19年12月-2020年5月的投标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投标时需提供原件)
(7)投标供应商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投标供应商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doc/2012/10/11/51585.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投标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
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第(6)(7)(8)(9)项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
第二部分:补充证明文件
(1)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声明;
(2)中小型企业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4)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参照评分标准要求)。
2.响应函部分(格式见附件):
(1)响应函 ;
(2)响应函附录;
(2)服务承诺(包括售后服务期、响应时间、服务内容、技术方案等,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3.报价部分(格式见附件):
(1)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有权要求投标供应商在一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否则作无效投标文件确认。
(2)总报价中应包括设备、配件、运杂、安装、调试、税金、质保期内检测费及保养费等一切费用。
(3)投标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
(4)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5)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4、技术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提交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同时提供:
(1)设备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资料;
(2)投标设备技术偏差表(投标供应商应对采购设备的技术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有异议应逐条提出,或填写技术偏差表)。
(六)投标文件的要求:
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
2.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5.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6.投标文件统一采用A4纸,按照响应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编制目录及页码。
7.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四副,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将投标文件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 “副本”; 采购文件中证明文件部分及评标办法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身份证可随身携带)需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原件资料”;所有投标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
8.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9.投标费用自理。
(七)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
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投标会议的;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投标文件中有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10.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11.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
12.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13.投标文件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14.未按要求提供电子光盘(或U盘)或光盘内容不全、格式不符要求的;
15.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6.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投标供应商未能在一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7.未通过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18.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19.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2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21.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
2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企业或同一账户资金缴纳的;
23.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24.不同投标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2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6.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的;
2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0.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1.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32.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33.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或技术标页数偏少(少于15页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达不到技术标分值60%的;
(九) 开标、评标:
凡进入开评标会议室现场的人员,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当预留进场核验时间,自觉服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安排,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进场人员应当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
投标供应商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启用“锡康码”的通告》(第12号)和《关于全面使用“锡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等规定,每家投标供应商委派人数不得超过2人。进入本项目开、评标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锡康码”, 接受本项目开评标场所所在地门岗的“测温+扫码”并登记,“锡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入开评标现场时,主动提供“锡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小区时主动“扫码”再出门。(《“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1.开标工作程序
1.1开标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
1.2密封性审查:
1.2.1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2.2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1.3唱标
1.3.1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采购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3.2唱标内容仅涉及开标一览表。
1.4唱标结束,投标人退场。
2.资格性审查:
2.1.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
2.1.2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保证金、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格、资信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3信用信息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江苏)”( http://www.jscredit.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
3.评标工作程序:
3.1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
3.2评审时,投标文件出现不一致情形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3.2.1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3.2.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1)-(4)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供应商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作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3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
3.3.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3.2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4比较与评价
3.4.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凡属于“(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3.4.2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与评价。
3.4.3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汇总各投标供应商商务标和技术标得分,确定各投标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
4. 评标方法
投标供应商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列入本评分标准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评分项目及总分(总分100分)
(1)投标报价 35分
(2)企业综合能力 16分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5分
(4)售后服务 14分
(二)各项目评分标准
一、价格(35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价格扣除: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要求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同一投标人,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企业综合能力(16分)
1、业绩: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不提供原件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证书得2分(提供证书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4、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2分(提供证书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5、投标人提供商用燃气灶具能源效率一级能耗检测报告的得2分(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6、投标人提供智能型消毒卫士检测报告及授权委托书的得2分(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7、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的得1分(提供证书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35分)
(1)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7分
(2)安装、调试、验收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7分
(3)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7分
(4)施工机械及人员投入计划 7分
(5)对人员的培训方案及维护保养计划 7分
四、售后服务(14分)
1、项目整体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加0.5分,最多加1分
2、保证售后服务质量的有效措施 4分
3、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时的响应时间、响应内容和补救措施 5分
4、针对本项目维保人员的配备方案 4分
五、加分因素:
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
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产品为政府采购节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分别加1分(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十)确定中标供应商:
1.评审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如有质疑,供应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规定提交资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处理。评审、开标及定标的整个过程均由采购人或纪律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两份)留存,其余投标文件副本和原件退还各投标供应商。
(十一) 废标的确认: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十二)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供应商投标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根据苏财购〔2020〕19号文相关规定,若投标供应商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提供真实可信的证明材料,可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帐户内(收款单位: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青祁支行,账号:2702 0188 0000 02340 ),并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受理地点: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1:30;1:30~4:00,交纳时间以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为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友情提示:为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帐,请各投标供应商按要求提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专用账户内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有疑问及时向代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0510-82609851。
2.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以下形式支付,但不得使用现金支付:
(1) 银行汇票;
(2) 银行本票;
(3) 转帐支票;
(4) 电汇;
(5)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或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出具的投标担保(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
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
4.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但同时满足以下情形的除外:
(1)投标供应商提交保函作为投标担保的;
(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担保符合本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第(十五)条第4款规定的。
5.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他人账户、投标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不得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凡提供无法承兑的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电汇支付不成功的投标供应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一律作无效投标处理;已经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人的资格,根据评标报告的排名先后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
6.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7.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8.如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9.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三)签订、履行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2.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交纳中标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可减免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十四)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方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以下要求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计算。
(十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融资担保三种形式。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该三种信用担保形式。
1.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1。
2.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中标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履约担保函;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2。
3.融资担保。
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是指以政府采购作为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中标、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抵押凭据直接向银行贷款,或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后向银行贷款,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资金困难。
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和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投标、履约和融资三种信用担保形式,自主选择融资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为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业务。
5.合作担保机构及银行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及银行保函等,均具有《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列明的担保效力。除不可抗力外,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供应商一旦出现违约情形,承担保证责任的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政府采购担保函及时进行偿付,偿付完成后,再按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约定内容进行追偿。
附件1.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无锡市南湖小学因学校需求需采购食堂设备一批。本项目中的双头大锅灶为核心产品。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相关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技术指标参数等要求:
1.质量及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如有质疑,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
2.采购清单:
NO |
产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产品图片 |
技术参数(所有设备包含安装) |
A.厨房操作间 |
||||||
A01 |
四层平板货架 |
1500*500*1550 |
台 |
2 |
"板材材质:采用不锈钢304材质 |
|
★A02 |
燃气800双大锅灶 |
2200*1200*800 |
台 |
2 |
优质发纹贴塑SUS304不锈钢板制造,台面材料用1.0mm,炉围材质1.0mm,面板侧板1.0mm,主火控制开关,用3/4”煤气制,承力架用4”角钢,并加防锈漆,灶具承力脚用38㎜可调节脚。 |
|
A03 |
油网烟罩 |
5500*1300*550 |
㎡ |
7.15 |
烟罩壳体采用304#不锈钢板材,厚度为1.0mm |
|
A04 |
不锈钢直管 |
10000*1380*920 |
㎡ |
46.8 |
壳体采用304#不锈钢板材,厚度为1.0mm |
|
A05 |
35000风量净化器 |
1310*1180*1260 |
台 |
35000风量,壳体采用304#不锈钢板材,厚度为1.0mm |
||
A06 |
不锈钢变接 |
1160*1080*920*970 |
台 |
1 |
壳体采用304#不锈钢板材,厚度为1.0mm |
|
A07 |
不锈钢变接 |
1380*900*920*970 |
台 |
1 |
壳体采用304#不锈钢板材,厚度为1.0mm |
|
A08 |
冷热大功率吹地机 |
台 |
3 |
3200W功率,纯铜电机。 |
||
A09 |
烟罩、烟道安装及改动辅助材料 |
包括原设备拆除,改装,现场测量 |
||||
B.分餐间 |
||||||
B01 |
电热四格保温台 |
1500*700*800 |
台 |
1 |
台面采用304#不锈钢板材,厚度为1.0mm |
|
B02 |
大号保温盒 |
530*330*150 |
台 |
40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GB 9684-2011规定的不锈钢材料,厚度为1.0mm以上。 |
|
B03 |
不锈钢洗手池 |
4000*550*950 |
台 |
2 |
壳体采用304#不锈钢板材,厚度为1.0mm,用38㎜可调节脚 |
|
B04 |
配餐车 |
3500*3500*2000 |
㎡ |
2 |
现场测量,空调安装,做好排水,内设LED40W照明 |
|
C.消毒系统 |
||||||
C01 |
BGM-50B 智能型消毒卫士 |
1250*400*1300mm |
套 |
2 |
1千平方米的消毒功能 |
|
D.餐桌 |
||||||
D01餐桌 |
定制餐桌 |
套 |
150 |
八人位,现场测量 |
||
E.推拉窗 |
||||||
E01推拉窗 |
推拉窗 |
3m*2m |
㎡ |
8 |
备注:1、凡涉及到产地、品牌可用同档次或更高档次替代。
2、以上产品图片仅供参考。
(四)采购的数量、交货期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数量:食堂设备一批。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相关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
(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其他技术、服务等国家强制性规定的要求。
相关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
(七)质保期:质保两年(易损件、人为因素和交通事故除外)
(八)付款方式:9-1模式(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质保期结束后付清余款)。
(九)响应时间:设备有故障,乙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使用现场并及时有效地排除故障。
四.合同书(格式文本)
需方(采购人):
供方(中标方):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
中标总金额:(大写) ;(小写)
质量和包装要求及验收标准:
交货期或完工期:
交货地点和方式:
货款支付步骤和办法:
售后服务: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式:
其它事项:
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供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备案:
合同一式伍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壹份。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需方(采购人): (盖章) 供方(中标方): (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方: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供方户名:
见证人: 供方开户银行:
年 月 日 供方帐号:
★.备注:供需双方必须以本格式文本,按照合同条款拟订合同。
五.合同条款
根据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号JTWDCG2020-001采购文件和该文件的中标通知书及供方投标文件,供需双方就此次无锡市南湖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及相关问题,同意按下列条款规定执行。
(一) 合同内容: 需方向供方购买 。
(二) 价格及支付:
1. 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标的额为 元。
付款方式: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
知识产权
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其交付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方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质量要求与检验:
1.供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供方投标文件提供合格的货物及服务。
2.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需方均可以拒绝接受,供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重新提供服务,且不得影响需方正常工作,费用由供方承担,如因更换或重作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本规定并不免除供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装箱单、质量证书等随机资料及包装完整无破损。
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5.货物运到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需方验证签收后,由于需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修理,但有关费用由需方承担。
6. 经验收不合格的,供方应当按照需方要求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和完善,直至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标准。逾期不予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符合相关要求,或者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需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
7. 需方不得擅自变更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性能、指标等相关内容,如有变更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程序执行。
(五) 交货条件:
1.交货日期(或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
2.供方在验收时应先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需方。
3. 货物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相关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供方包装或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供方负责调换或补缺,如因此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4. 货物交货时,所有货物必须带有货物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中文质保单、装箱单、中文货物安装使用说明书。其它附件所有部件必须原包装。
5. 运输及到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并承担所有费用,直接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即:以合同书上的地点为准。
(六) 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供方负责本项目的安装和调试,并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标准,并正确且安全地安装。
供方提供的服务全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质保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需方应向供方现场调试的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提供方便条件,有关费用由供方负责。
需方如要求供方提供招标文件及供方投标文件以外的其它服务,其费用另定。
(七) 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如有),或依照法律程序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延期应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履行。
如供方逾期交货且未经需方同意延长交货时间,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累计计算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的,需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需方如已支付费用的,供方全部返还,且供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时,每逾期一日,需方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累计计算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由于需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需方应按规定承付货款,并承担供方提供的代为保管费。(有关仓储规定另议)
供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由供方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因招、投标产生的其他责任及后果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处理方式执行。
由于供方提供货物质量和安装存在问题和缺陷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供方应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需方无关。如不可避免地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向供方追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需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供方并应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需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供方还应负责赔偿。
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供、需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所述之“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件。
(八) 合同生效及其它:
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且在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见证后即生效。
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供需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 (2) 方式处理:
向无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需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中未有约定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行业标准或技术文件规定予以解决。
供需双方确认:对本合同条款及后果均已知悉,一致确认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任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公开招标
投标文件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投标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响应函(格式)
致: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你们 ****项目 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此次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
一、我们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包括付款方式),提供本项目的报价,总报价见《响应函附录》。
二、我们愿意提供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投标文件由证明文件、响应函、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四部分组成(装订成一册),另外需提供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电子光盘或U盘需包括上述投标文件全部内容。
1.证明文件:
1.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2.补充证明文件
2.响应函部分:
3.报价部分:
4、技术部分
三、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
四、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工作。
五、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
六、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成交者。
七、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同意由无锡市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协调解决,并按相关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八、我们认可并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九、我们愿意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我们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及成交后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十、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二)响应函附录(格式)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采购文件编号: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
金额(大写): 形式: |
项目总报价: 万元人民币。 |
|
交货期 |
|
质量要求 |
|
质保期 |
|
响应时间 |
|
投标文件 份数 |
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4份 电子光盘或U盘一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响应函附录的内容应与响应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响应函附录中内容为准,响应函附录中必须盖章或签字。
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要求的所有产品及其配件、包装、运杂、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从项目中标起到项目正式交付以及质保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投标报价表格式
表一: 采购项目投标报价表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交付期 |
1 |
||||||||
2 |
||||||||
3 |
··· |
|||||||
报价 |
金额大写 元 |
投标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表二: 采购项目投标报价表
细目报价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
序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产地 |
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
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企业 |
是否属于监狱企业产品 |
质保期 |
单报价 |
分项 总报价 |
|
1 |
|
|
|||||||||
2 |
|||||||||||
3 |
|||||||||||
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合计(大写): |
|||||||||||
属于残疾人福利企业产品的价格合计(大写): |
|||||||||||
属于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合计(大写): |
|||||||||||
服 务 承 诺 |
质量 2.安装 3."三包"(包修、包退、包换)4.其他承诺 (以上是主要承诺,供投标供应商参考,投标供应商应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单位的情况作出具体承诺) |
||||||||||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
注:(1)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必须在“产地“栏内加填小、微型企业的完整名称,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投标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对所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2)在“是否属于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10%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参加报价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按属于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细目报价表认真填写,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3)在“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10%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参加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按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细目报价表认真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声明函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4)投标人应当根据“采购需求”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
(5)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
(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采购编号:
日期:
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项目(采购编号: )进行报价,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报价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 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五)承诺书(格式):
(投标供应商名称) 在此承诺: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 项目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采购文件要求,本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若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报价,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六)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
(内容写不完的栏目可相应扩展)
投标供应商情况表1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
企业地址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经营范围 |
||||
职工人数 |
其中: 中级职称 人数、 高级职称 人数 附件(1)我要登录 ![]() ![]()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餐饮招标通 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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