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 奉新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奉新县教育体育局(奉新四中)食堂项目(项目编号:CG2020061A)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奉新县教育体育局(奉新四中)食堂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奉新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专栏)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0年7月24日14点5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奉新四中以办成一所高标准、高品质、现代化的中学为定位和目标。学校占地面积230.64亩,总建筑面积74842.33平方米,其中学生食堂共二层,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 学校食堂未通天然气,设备(电磁炉、蒸饭柜等)全部是用电的、高锋用电功率约200多千瓦。办学规模108个教学班,学生5400人,2020年9月开始招生,分三年招满。学校建设共投入资金2.4亿元,建有先进的教学、文体、生活等建筑设施。学校数字化、信息化等全部教学设备均按一类标准配备。学校将配备优秀的管理团队和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以先进的教育理念、一流的教学管理、优美的育人环境,把奉新四中办成一所高质量,有特色,学生向往,家长满意,社会认可的品牌学校。
项目编号:CG2020061A
项目名称:奉新县教育体育局(奉新四中)食堂项目
预算金额:营业额的7%
最高限价:营业额的7%
采购需求:
采购名称 | 简要服务内容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
奉新县教育体育局(奉新四中)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食堂外包服务 | 1 | 营业额的7% |
?
合同履行期限:陆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
(二)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投标时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以下证书、证件或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会计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
③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
④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提供原件)
⑥纳税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证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涉税证明);(提供复印件)
⑦投标保证金凭证;(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⑧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提供原件)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并进行整理,开标时装袋后统一交于招标方进行资格审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0年7月11日至2020年7月18日(北京时间),
地点:奉新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专栏):http://www.fengxin.gov.cn/
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在奉新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下载磋商文件。拟投标人可在获取磋商文件期限内进行报名登记,须将投标报名表 (格式见采购文件)邮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fxcgyang@qq.com),否则报名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7月24日14点55分(北京时间)
地 点: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五、开启
时间:2020年7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转账成功后必须回生成子账户页面点击“查询”按钮。
2.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3.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奉新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专栏http://www.fengxin.gov.cn/)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4.疫情防控信息: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奉新县教育体育局(奉新四中)
地址:宜春市奉新县
联系方式:钟宗发 139705552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奉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奉新县中大道26号
联系方式:0795-4433048 电子邮箱:fxcgyang@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曾一人
电 话:13979522017
奉新县教育体育局(奉新四中)食堂外包服务项目(1).docx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类)
项目名称:奉新县教育体育局(奉新四中)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CG2020061A
奉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7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一、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
二、 说明 6
三、 磋商文件 7
四、 响应文件的编制 9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 11
六、 磋商 12
七、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15
八、成交结果公告、成交通知书 15
九、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 16
十、询问和质疑 16
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 17
十二、附则 18
※第三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19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22
格式1. 磋商响应书 23
格式2.报价表 24
格式3.分项报价表 25
格式4. 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26
格式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27
6. 其他证明资料 28
7、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29
8.技术文件 32
9.资格证明文件 33
※第五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 38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38
二、采购要求 39
第六章 评审标准 40
第1章 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奉新县教育体育局(奉新四中)食堂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奉新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专栏)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0年7月24日14点5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 项目基本情况
奉新四中以办成一所高标准、高品质、现代化的中学为定位和目标。学校占地面积230.64亩,总建筑面积74842.33平方米,其中学生食堂共二层,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 学校食堂未通天然气,设备(电磁炉、蒸饭柜等)全部是用电的、高锋用电功率约200多千瓦。办学规模108个教学班,学生5400人,2020年9月开始招生,分三年招满。学校建设共投入资金2.4亿元,建有先进的教学、文体、生活等建筑设施。学校数字化、信息化等全部教学设备均按一类标准配备。学校将配备优秀的管理团队和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以先进的教育理念、一流的教学管理、优美的育人环境,把奉新四中办成一所高质量,有特色,学生向往,家长满意,社会认可的品牌学校。
项目编号:CG2020061A
项目名称:奉新县教育体育局(奉新四中)食堂项目
预算金额:营业额的7%
最高限价:营业额的7%
采购需求:
采购名称 |
简要服务内容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
奉新县教育体育局(奉新四中)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食堂外包服务 |
1 |
营业额的7% |
合同履行期限:陆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
(二)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投标时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以下证书、证件或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会计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
③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
④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提供原件)
⑥纳税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证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涉税证明);(提供复印件)
⑦投标保证金凭证;(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⑧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提供原件)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并进行整理,开标时装袋后统一交于招标方进行资格审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0年7月11日至2020年7月18日(北京时间),
地点:奉新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专栏):http://www.fengxin.gov.cn/
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在奉新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下载磋商文件。拟投标人可在获取磋商文件期限内进行报名登记,须将投标报名表 (格式见采购文件)邮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fxcgyang@qq.com),否则报名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7月24日14点55分(北京时间)
地 点: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1、 开启
时间:2020年7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转账成功后必须回生成子账户页面点击“查询”按钮。
2.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3.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奉新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专栏http://www.fengxin.gov.cn/)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4.疫情防控信息: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奉新县教育体育局(奉新四中)
地址: 宜春市奉新县
联系方式: 钟宗发 139705552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奉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奉新县中大道26号
联系方式:0795-4433048 电子邮箱:fxcgyang@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曾一人
电 话:13979522017
第%1章 供应商须知
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号 |
内容 |
1 |
2.1 |
采购人名称: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 |
2 |
2.2 |
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 |
3 |
3.1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 |
4 |
3.2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 |
5 |
8 |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6 |
9 |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需满足的要求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
7 |
15.1 |
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请各投标人于2020年7月24日下午15:00之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投标人自行从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选择; 帐户: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获取; 帐号:投标人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生成。 备注: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应当按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电子保证金系统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并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足额转账到达该子账号中。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如不会操作或有任何疑议,请致电新点客服热线:400-998-0000。 |
8 |
16 |
磋商有效期:自磋商之日起 90 天 |
9 |
18 |
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 副本2份 注: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须胶装成册。 |
10 |
19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磋商地点: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 |
11 |
25.7 |
评审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 评审办法”) |
12 |
32 |
32.1履约保证金金额:拾万元整,在合同签订7个日之内转至校方指定账户。 履约保证金待协议期满,无任何违约行为后全额无息退还至与中标人名称一致的企业基本账户。 |
13 |
36 |
采购代理服务费:叁万元整,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不含税费)。 |
14 |
疫情防控信息 |
根据相关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境外、北京、湖北等重点疫区的。(注:以上地区投标人报名时须出示当地绿码和核酸检验报告,其中北京地区提供开标前近半个月的核酸检测报告,并提前隔离15天,武汉及周边地区提供开标前近半个月的核酸检验报告,未出示或无绿码和核酸检测报告的,一律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四是未佩戴口罩的;五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C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属于投标单位代表的可在开标区门口检测岗处递交投标文件,由项目业主单位代表或中介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接收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凡进入奉新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人员均应在开标前及时办理好电子通行证--赣码通(开通方法:支付宝首页-健康码,按提示内容进行操作),另须微信扫描进出二维码,否则不得进入交易场所(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
二、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述有关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奉新县政府采购中心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磋商邀请”中采购内容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3. 合格供应商
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详见“磋商邀请”
3.2 联合体参加磋商
3.2.1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详见“磋商邀请”
4. 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供应商代表
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三、 磋商文件
6. 磋商文件构成
6.1 要求提供的有关服务、磋商过程和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1章 磋商邀请
第2章 供应商须知
第3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4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5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
第6章 评审标准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所需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3 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8.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8.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8.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8.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8.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8.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8.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7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8.8磋商保证金凭证
8.9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9.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9.1 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参加竞争性磋商
9.1.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9.1.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9.1.3中、小、微企业参加竞争性磋商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7-1、7-2”)。
9.1.4中、小、微企业参加竞争性磋商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7-1、7-2”)。
9.2监狱企业参加磋商
9.2.1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9.2.2监狱企业参加磋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7-2”)
9.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
9.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9.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7-3”),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9.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磋商享受的政策
9.4.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9.4.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9.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9.4.5 以上所称货物或产品在本项目中指最终的服务成果。
四、 响应文件的编制
10.提示
10.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和资料。
10.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结机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
10.3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1.计量单位
11.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2. 响应文件的构成
12.1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 磋商响应书
(2) 报价表
(3) 分项报价表
(4) 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 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7)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8) 技术文件
(9) 资格证明文件
(10) 磋商保证金凭证
(11) 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2.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胶装成册,并编写目录及页码。
13. 证明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 供应商应提交其提供的有关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3.2有关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服务主要技术指标和详细说明。
2)对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相关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服务要求的偏差和例外。
3)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
14. 磋商报价
14.1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磋商文件规定的完成相关服务所需的设备、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14.2供应商要按报价表(统一格式)和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报价及其他事项。
14.3磋商报价中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缺漏部分成交后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且成交价以磋商报价为准;若供应商不同意,将被视为响应无效。
15. 磋商保证金
15.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2 任何未按“供应商须知“第15.1条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5.3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5.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6) 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7)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6.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不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7.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 供应商应准备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副本。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字、签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须胶装成册。
17.3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7.4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7.5 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
18.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8.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8.2 为方便磋商,供应商应将报价表、磋商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表”字样。磋商保证金凭据复印件须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18.3 封口处有磋商全权代表的签字或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电话、联系人,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
18.4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 磋商截止时间
供应商必须在“磋商邀请”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20. 迟交的响应文件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21.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至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不予退还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六、 磋商
22. 磋商组织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活动。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3.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期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告知磋商小组,经磋商小组评审
确定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无效;查询到的不良信用记录随采购文件存档。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24.磋商小组
在相关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依法成立磋商小组。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
25. 磋商程序
25.1 响应供应商在磋商现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代理机构拆封响应文件,开始评审后供应商离开磋商地点。
25.2 响应文件的审查
(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3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磋商内容。在有效性审查中出现下列情况者,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 未提交磋商响应书;
2) 未提交报价表;
3) 未提供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4) 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5)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签章的,或签字(签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
6)磋商有效期响应不足的;
7)文件响应内容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8)超过了采购项目预算的;
9)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条款。
25.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递交响应文件时间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5.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标注※号的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采购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采购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6 最后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即为合同成交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更改,并作为评审依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4)若没有对采购要求中的商务、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做实质性修改或对采购要求中的商务、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了实质性修改,但没有提高要求,最后报价(含分项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或最后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响应。
(6)最后报价未作分项报价的,其分项报价则按总报价的降价比例计算。
(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未提交最后报价视为退出磋商;最后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响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25.7评审方法
(1)评审采取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 评审办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6. 与磋商小组的接触
(1)除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外,从磋商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其磋商有关事项与磋商小组私下接触。
(2)供应商试图对磋商小组的评审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7. 终止磋商活动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七、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28.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方法
(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2)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要求响应的优劣排序,最后报价相同且服务要求响应的优劣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29. 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结束后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后,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成交结果公告、成交通知书
30. 成交公告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和奉新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址:http://www.fengxin.gov.cn/
公告成交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31.成交通知书
31.1采购代理机构公告成交结果,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
31.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九、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
32. 履约保证金
32.1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之前,应向采购人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采购人的要求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32.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使采购人蒙受的损失。
32.3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本须知“第32.1条”规定执行,被视为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按本须知“第15.5条”规定执行。
33. 签订合同
33.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磋商文件“15.5”条处理。
33.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3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3.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29条”规定的原则确定下一个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十、询问和质疑
34.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5.质疑
35.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35.2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5.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5.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5.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格式参照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下载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对不在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购买的磋商文件质疑的,须同时提供下载磋商文件的凭证。
31.6 质疑函接收方式:
提交质疑函须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 :
1、 质疑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质疑函原件,如不止一页,如不止一页请加盖骑缝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法人亲自递交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还应提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回执单,回执单应加盖公章
5、接收部门:奉新县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
36. 采购代理服务费
36.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代理服务费发票时提供采购合同一份。
36.2 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36.3 成交供应商如未按本须知“第36.1条”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须知“第15.5条”规定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十二、附则
35. 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奉新县政府采购中心。
※第三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单位):________
乙方(服务单位):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关于________项目的磋商结果和磋商文件(项目编号:________)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详细价格、服务和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标的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及响应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1. 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 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款。
3)“买方”是指购买相关服务的采购人。
4)“供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服务的成交供应商。
5)“现场”系指合同项下服务提供地点。
6)“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规范要求的活动。
2.规范要求
2.1提供相关服务的规范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规范和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响应文件的服务要求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2.2若规范要求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专利权
3.1供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供方提供的服务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4.1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5. 付款方式
5.1 付款方式按磋商文件第五章中“商务条款”中的规定。
6. 相关资料
6.1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相关技术资料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7. 质量保证期
7.1 服务成果的质量保证期按磋商文件第五章中“商务条款”中的规定。如供应商承诺的
质保期优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按优于的执行。
8. 延期提供服务
8.1 供方应按照“采购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提供服务。
8.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时间。
8.3 如果供方毫无理由地拖延提供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9. 违约赔偿
9.1除合同第10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买方可从合同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延迟一周,按合同总价的1%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供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0. 不可抗力
10.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0.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1. 税费
11.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1.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1.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2. 仲裁
12.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12.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2.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2.4 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地经济仲裁机构。
12.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3. 违约终止合同
13.1 买方在供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
1)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服务;
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供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 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供方提出的索赔。
13.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3.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未完成的类似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供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4. 破产终止合同
14.1 如果供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5. 合同修改
15.1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6. 通知
16.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17. 计量单位
17.1 除规范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8. 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9. 合同生效及其他
19.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三份,以中文书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19.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传真: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格式1. 磋商响应书
致:奉新县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相关服务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单位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三份:
1. 报价表
2. 分项报价表
3. 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4.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5. 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和服务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7. 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的服务总报价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价)。
2. 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函)(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
奉新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奉新县教育体育局(奉新四中)食堂项目(项目编号:CG2020061A)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合同附件.docx.gz
奉新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奉新县教育体育局(奉新四中)食堂项目(项目编号:CG2020061A)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合同附件.pdf.g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