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猛追湾街道办事处成华区猛追湾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及食材外包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7-09 17:08
项目概况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猛追湾街道办事处成华区猛追湾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及食材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9号西环广场2栋10楼(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01082020000215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猛追湾街道办事处成华区猛追湾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及食材外包项目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元) | 1800000 |
最高限价 | 1800000 |
采购需求 |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服务期3年,从2020年8月3日到2023年8月2日;合同一年一签。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若为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 | 2020年07月10日到2020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9号西环广场2栋10楼(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方式: | 现场发售或邮箱方式进行报名,邮箱号:2630823131@qq.com。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现场或网上邮箱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
售价: | 150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2020年07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9号西环广场2栋10楼(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五、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1、本项目资金计划预算备案为:(2020)0284号2、监督单位为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电话:028-84356267?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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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猛追湾街道办事处 |
地址: | 成都市成华区猛追湾街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28-8435247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9号2栋10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028-8698308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朱洁 |
电话: | 028-86983086 |
|
招标编号: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成华区猛追湾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及
食材外包项目
招
标
文
件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猛追湾街道办事处
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0 年 7 月
2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3
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2
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
料··························································································45
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46
第七章评标办法········································································60
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71
3
第一章投标邀请
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猛追湾街道办事处委
托,拟对成华区猛追湾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及食材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二、招标项目:成华区猛追湾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及食材外包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 1 个包,采购成华区猛追湾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管理及食材外包项目供
应商 1名。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 ) 的 要 求 , 采 购 人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
4
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 2020 年 7 月 10 日至 2020 年 7 月 16 日 09:00- 17: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 489 号西环广场 2栋 10 楼(四川达通工
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疫情期间供应商可通过邮箱方式进行报名,邮箱号:
2630823131@qq.com)
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或网上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
份证明。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 年 7 月 30 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
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0 年 7 月 30 日
09:30---10:00)
九、开标地点: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 489
号西环广场 2栋 10 楼)。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
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
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
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
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
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 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
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
5
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
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
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 号”)。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猛追湾街道办事处
通讯地址:成都市成华区猛追湾街 1号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8-84352479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 489 号西环广场 2栋 10 楼
邮编:610000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28-86983086
传真:028-86983009
6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180 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单价限价:25 元/人/天
(按每月工作日计算,食材 130 万,食堂员工费用 50 万)
超过最高限价或最高单价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
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
3 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4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
价加成或者扣分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价
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监
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
除优惠政策。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优惠政策。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实质性要求)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中实行 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
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
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
件中进行承诺。
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5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
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适用)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
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
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
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
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
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七章《综
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
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
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
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
进行加分。
6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
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
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7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9
采购项目具体事项/采购文
件内容咨询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28-86983086
10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28-86983086
11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
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28-86983086。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 489 号西环广场 2栋 10 楼
8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2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13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 系 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28-86983086。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9号西环广场2栋10楼。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
得超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的范围,供应商质疑不得
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
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14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84356267
地址:一环路东三段 148 号。
邮编:610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供应商
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5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6 招标服务费
中标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服
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
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的标准收取。
17 承诺提醒
关于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承诺,项目采购活
动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必要将核实供应商所作承诺
真实性,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9
二、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
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猛追湾街道办事处。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
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
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
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10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
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
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
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
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
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
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
11
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
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
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
止时间。
7.3 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
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
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更正通知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通知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
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通知的内容
7.4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
购单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
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
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本项目不组织。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本项目不组织。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
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
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9.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废标,由投标人承担。
12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
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
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
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
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
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至
少包括下列两部分文件: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
严格按照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
材料。
文件二: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五个方面的相关材料:
13
(一)报价部分。
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如涉及)。
2、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
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二)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
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
列内容(如涉及):
(1)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2)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3)服务应答表;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三)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
下内容(如涉及):
(1)投标函;
(2)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3)商务应答表;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四)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第三章格式中“注”的内容,投
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投标人默认接受“注”的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4
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按招标文件要求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16.2 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
16.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
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
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
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
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
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
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
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
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
15
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
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
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且该
两部分应分册装订。
18.2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投标文
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
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3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
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
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4“开标一览表”应编制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如有遗漏,将视为
无效投标(实质性要求)。
注:本项目不需要提供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若投标人提供有单独密封的
“开标一览表”,该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不作为开标、唱标及评标的依据,但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补充、修改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
表”内容的除外。
18.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投标文件
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提供电子文档 1份采用光盘或 U盘制作。
18.6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要
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
(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实质性要求)。
18.7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8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
18.9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投标文件
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
16
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
有分包)。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
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
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
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
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并盖单位公章,并进行密封和标注。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
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补充”、“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
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
17
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
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
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
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
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
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5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
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当场予以更正。
22.6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
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
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
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
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
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
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
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并要
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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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
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
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
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
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6.采购人确定中标人过程中,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
其为中标人:
(1)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中标候选人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
(5)中标候选人恶意串通。
27.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7.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
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
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4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
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详见须知附表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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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
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
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8.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
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实质性修改。
28.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8.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壹份)送采购代
理机构。中标人应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详见须知附表中联系方式)
29.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9.1 本项目合同接受分包与否,以“投标人须知附表”勾选项为准。
29.2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
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
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1.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
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
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
20
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2.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
32.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2.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
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3.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
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
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4、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5. 履行合同
35.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5.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
36. 验收
36.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
要求进行验收。
36.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
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
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21
37.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
资金付款详见第六章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
七、投标纪律要求
38. 投标人纪律要求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
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
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8.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38.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2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9.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
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九、其他
40.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
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
调整。
41.(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
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23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
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
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
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
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
但应当注明。
24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 1-1
封面:
(正本/副本)
XXX 项目
资格性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投标时间: 年 月 日
25
格式 1-2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
授权 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XXXXX 名称项目(招标编号:XXXX)投
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
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期:XXXX。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
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6
格式 1-3
二、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X。
27
格式 1-4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
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28
格式 1-5
承诺函(如涉及)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现郑重承诺如下: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证明要求中第项,我单位应具备(备案、登记、其他
证照)。但因我单位所在地已对上述备案、登记、其他证照实行“多证合一”,故在
此次采购活动中提供满足资格要求:(营业执照中对该备案、登记、其他证照的描述)
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内容存在虚假,我单位
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期:XXXX。
注: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
41 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
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该承诺。
2.若已提供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的证明材料,无需提
供该承诺。
3.若本项目资格要求不涉及,无需提供该承诺。
29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 2-1
封面:
(正本/副本)
XXX 项目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投标时间:年 月 日
30
格式 2-2
一、投标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
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XXXXX(投标单位的
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 XXXX 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XXXX 天,并同意招标
文件中其他关于投标有效期的实质性要求。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
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真:XXXX。
日期:X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
31
格式 2-3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
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
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
的供应商。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
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方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
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
的中标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
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
九、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第二章关于“投标费用”、
“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履行。
十、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
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20%,我方承诺符合该要
求。
十一、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
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
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
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
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十二、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为:XXX;存在管理关系单位为:XXX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32
格式 2-4
三、开标一览表
第 XX 包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年限 报价(元/人/天)
1 早餐 3年
2 午餐 3年
投标总价 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 元/人/天)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人工、保险、代理、培训、税
费等实施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33
格式 2-5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第 XX 包
序号 服务内容 单项价格(单位:人/元/天)
1
2
3
…
总价(人/元/天)
注:1、投标人应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
成部分的报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
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34
格式 2-6
五、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响应/偏离
注:1.如与招标文件所列商务相关条款无偏离(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
则可以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进行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
款,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得因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35
格式 2-7
六、商务、技术、服务应答附表
(仅用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此表不作为评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要求,中标、
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内容,请供应商根据响应情况
如实完善以下内容,结果公告时公布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行政区域
*供应商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微型企业(对应处打“√”)
*单位联系方
式
*单位联系人 *单位电话
*单位邮箱
注:以上*号项信息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信息将录入四川省政府采购计划
执行系统,若因供应商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问题,由其自身承担。
供应商应
答“招标
文件第六
章服务要
求”的主
要内容
1、......
2、......
3、......
注:
1、供应商需如实完善表格内容。
2、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可以进行简要概括性表述。
3、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仅用于结果公告,供应商自行完善的内容视为不涉及
供应商商业秘密。若供应商没有填写或没有递交此表,视为允许采购代理机构将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所有相关的应答内容进行公告。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36
格式 2-8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
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
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
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
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37
格式 2-9
八、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38
格式 2-10
九、服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
号
招标文件要
求
投标文件响
应
响应/偏离
注:1.如与招标文件所列服务相关条款无偏离(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
则可以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进行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
款,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得因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39
格式 2-11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
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备注:此表填写的管理人员将作为判定 87 号令第 37 条依据。
40
格式 2-12
十一、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致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单位 XXXX(供应商名称)参加 XXXX (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政府采购
活动,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
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
所规定的失信行为 XXXX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
壹、贰、叁、肆等。);(仅限投标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
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注:
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人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投标人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
处理;
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
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
计算。
4、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
进行惩戒。
41
格式 2-13
十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X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即,
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
标准,本公司为_X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
2.本公司参加_XXXX 单位的 XXXX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及服
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XXXX_(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
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
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
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非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42
格式 2-14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
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XXXX_单位的 XXXX_项目采购活
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
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2、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43
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
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二)资质性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
(一)资格要求:无
(二)资质性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
44
1、资格要求中“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
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
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
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
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
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
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5
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
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
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
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
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
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
注),②也可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
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
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
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
三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
式详见第三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
详见第三章);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
第三章);
46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
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投标文件均由投标
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
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
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注:1、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采购文件购买情况证明材料除
外)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鲜章)。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7】41 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
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多
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就被“多证合一”整合的相关登记、备案和各类证照
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47
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
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猛追湾街道办事处拟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方式
采购一名食堂外包服务供应商,食堂面积:300 平方米。预计食堂就餐人数:早
餐 196 人,午餐 196 人,服务采购内容包括:食材采购、餐食烹饪、食堂日常
运行管理,供应商负责为采购人提供早餐、午餐,承担除水电以外的所有费用;
采购人提供场所及食堂基本设施设备,水电费。设备设施、用具的正常损耗必须
按采购人的正常报损程序办理手续。
二. 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服务期 3年,从 2020 年 8 月 3 日到 2023 年 8 月 2 日;合同
一年一签。
(二)付款方法和条件:一年付 2次服务费,当年的 6月 25 和 12 月 25 日分
别付一次。
(三)服务地点:成都市成华区猛追湾街 1号
(四)验收要求: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
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
求进行验收。
(五)其他要求:
5.1 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入场并与原承包人做好交接;
(需提供承诺函)
5.2 应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
法》的通知(川食药监发〔2016〕70 号) “第七条 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
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
许可证。同一食品经营者在两个以上地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应当按照不同地
点分别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供应商应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个半月内
取得成华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签订餐厨垃圾收运服务协议等。(需提供承诺函)
三、技术、服务要求
48
(一)服务范围
1食堂为采购人在职工作人员提供早餐、午餐服务、(临时晚餐、周末增加工作
餐、晚上接待餐、会务用餐均需单独支付费用),最终以就餐人数餐标据实结算。
(早餐约 196 人、午餐约 196 人)
2.标准餐
早餐:饮品类:牛奶或者鲜榨豆浆任意一种;面食类:每日 2 种;明档现
做:1 周 1 次;菜 品:两个热菜; 酱 菜:两个; 稀 饭:每天一种口味;鸡 蛋:
每天一种口味;
午餐:三荤二素一汤,水果,小吃或酸奶任意一种,菜品口味为下饭菜。
加班晚餐:以实际就餐人数及餐标另行结算;
会务用餐:以实际就餐人数及餐标另行结算。
(二)服务要求
1.人员配置及要求
(1)人员配置
项目人员配置应不少于16人,其中配置专职项目经理1名,厨师至少6人(均
需取得相应厨师资格证书,含面点师2名,有酒店桌餐制作经验的小炒厨师2名),
统计和库管2人,勤杂工7人。
服务期间如遇人员变动,需在五个工作日内补充配备好相应岗位人员,持健
康证上岗。
(2)供应商提供人员配置方案。
2.原材料及易耗品采购要求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原材料及易耗品采购标准要求制定《原材料采购配
置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预包装食品品牌、等级、规格、保质期、质量标准、供
应商、价格;生鲜食品标明名称、质量标准、供应商或采购市场);
(2)供应原材料采购要求参考标准见《原材料及易耗品要求》。
(3)供应商采购的所有原辅材料和易耗品须按照《原材料采购配置计划》要
求实施采购,所购的原材料供应商及品牌须经采购方确认方可使用,同时须严格
按照原材料采购验证等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4)供应商提供原材料采购方案。
原材料及易耗品要求
序号 原材料名称 标准 要求
1 蔬菜
1.当日采购当日使用;采用当季各类新鲜蔬
菜,无黄叶、无枯死叶,水分充足,形态饱
满,不得过熟或欠熟,具备新采摘或开挖蔬 1.经采购人确认后使
49
菜应有的特点;
2.严禁配送药性和肥气未脱,使用剧毒农药
的蔬菜,必须保证新鲜度,残余农药含量不
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由此引发的食物中毒
等安全事故,由供货商负全责。
用
2
肉类(畜禽、
鱼)
1.冷鲜肉、热鲜肉:执行标准:GB9959
或国家最新标准,鲜猪肉供应时(投标时无
需提供)应符合成都市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
并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当日的《动
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
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
格验讫印,其它肉类可提供包括定点屠宰卫
生防疫合格证明材料、动物检疫(或检测)
等相关证明材料
2. 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肉身
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
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畜肉品须色
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
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
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
1.经采购人确认后使
用
3 大米
1.非转基因的优质东北大米、泰米、长粒香
米、生态稻大米、水晶米。
2.须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四分之一天之内
的包装食品。
3. 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
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
有毒有害食品,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的要
求,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
规定。
1.经采购人确认后使
用
50
4 面粉
1.一级非转基因的小麦粉、一级荞麦粉、一
级玉米粉。
2.须保证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四分之一天
之内的包装食品。
3.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
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
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
毒有害食品,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的要求,
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
定。
1.经采购人确认后使
用
、
5 食用油
1.非转基因的压榨一级菜籽油,初榨橄榄
油,压榨一级葵花籽油。
2.须保证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四分之一天
之内的
3. 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
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
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
劣、有毒有害食品,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的
要求,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
和规定。
1.经采购人确认后使
用
6 挂面
1.非转基因的普通挂面、手工挂面。
2.须保证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四分之一天
之内的包装食品。
3. 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
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
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
劣、有毒有害食品,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的
要求,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
1.经采购人确认后使
用
51
和规定。
7 食盐
1.井矿盐、海盐、泡菜盐。
2.须保证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四分之一天
之内的包装食品。
3.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
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
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
毒有害食品,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的要求,
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
定。
1.经采购人确认后使
用
8 味精
1.须保证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四分之一天
之内的包装食品。
2.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
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
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
毒有害食品,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的要求,
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
定。
1.经采购人确认后使
用
9
酱油
1.一级酿造酱生抽,一级酿造酱老抽,一级
酿造蒸鱼酱油。
2.须保证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四分之一天
之内的包装食品。
3.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
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
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
毒有害食品,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的要求,
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
定。
1.经采购人确认后使
用
10 醋
1.一级酿造白醋,一级酿造陈醋。
2.须保证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四分之一天
之内的包装食品 3. 必须为原公司(厂)生
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
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
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并达到采购
方对食材的要求,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
关特殊标准和规定。
1.经采购人确认后使
用
52
11 豆瓣
1.一级豆瓣。
2.须保证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四分之一天
之内的包装食品。
3. 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
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
有毒有害食品,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的要
求,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
规定。
1.经采购人确认后使
用
12
辣椒粉、孜
然粉、胡椒
面、花椒面
1.须保证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四分之一天
之内的包装食品。
2.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
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
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
毒有害食品,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的要求,
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
定。
1.经采购人确认后使
用
13 牛奶或酸奶
1.保质期在 3天以内的,必须是送货当天生
产的货品;保质期在 7天以内的,送货日不
超过生产日两日。保质期大于 7天的,生产
日期须在保质期四分之一天之内
2. 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
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
有毒有害食品,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的要
求,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
规定。
1.经采购人确认后使
用
14 鸡蛋
新鲜完好,保质期在 15 日以内产品。
1.经采购人确认后使
用
15 黄豆
非转基因原料,新鲜饱满,无虫眼,无异味。
1.经采购人确认后使
用
16 粉丝
1.食用粉丝
2.须保证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四分之一天
之内。
1.经采购人确认后使
用。
53
3.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
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
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
毒有害食品,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的要求,
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
定。
17 水果
新鲜饱满,核定水果价格按均价 2元/餐/人
计算(以周为单位计算平均数),价格以成
都市发改委最近一期公布的采购人所在地
农贸市场主副食品零售价格或当地农贸市
场平均价为参照标准。
1.经采购人确认后使
用
18
各种香料、
调味品
1.品种、质量、等级、口味须提供样品,经
采购方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2.保证调味品新鲜完好,品质优良,具备各
品种应有的滋味、气味。
3.预包装食品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
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
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
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并达到采购方对食
材的要求,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
标准和规定。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四分之一
天之内;
4.散装原材料品质良好,新鲜无霉变,具备
应有的滋味与气味。
19 餐具洗涤剂 1.须保证规格品种经采购方确认备案后方
可投入使用。
2. 须保证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
之内。
3.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
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
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
毒有害食品,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的要求,
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
定。
20
洗碗机用洗
剂系列
21 餐巾纸
22 其他
其他未及列入表中的原材料,须保证规格品
种质量经采购方确认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
3.食材料配送要求
54
(1)配送的食品原料必须是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保证提供产品新鲜、安
全。
(2)配送要配置“专门配送车辆”,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
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从事配送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3)运输过程须保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到我院交通工具应停放在指定的
地点。
(4)配送时间:生鲜食材当日需在上午 9:00 以前到位。
(5)供应商保证配送商品质量、数量、送货时间等均符合采购人要求。如
遇不可抗力造成送货延误的,经采购人同意后,供应商应按采购人另行指定的地
点和时间及时送达。
(7)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管理记录档案,详细记载进入产品的种类、数量
和时间。
(8)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应急联系人,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及遇突
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
(9) 食材料配送违约责任及索赔
①超过配送时间的送货造成不能按时就餐,视情节双方协商解决,如确实
造成很大损失,供应商给予一定的补偿。
(10)供应商提供配送方案。
4.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
①公司及管理者基本要求:供应商诚信经营、严格自律,具备良好的服务理
念、服务水平、服务能力;出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较高的素质与素养,具有
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应对和处置
应急事件的能力;具有较强地整改力与执行力。积极主动地愿意为我院的员工提
供真诚优质的服务和安全美味的食品。
②按“快捷、有序、方便”的要求配备食堂工作人员,满足采购人工作人员
55
就餐的需求;
③根据食堂的运行情况制定合理的节能管理措施,降低食堂能耗成本。
(2)服务标准:
①供应商应落实和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食
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食品安全、餐饮质量等问题而产生任何后果,
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
究责任。
②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食堂等级量化管理要求 A 级标准规范管理(下表为 A
级标准规范管理细则),针对本项目建立严谨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配备专职食
品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做好源头与过程控制,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食堂食品安全
标准见下表:
食堂食品安全标准
序号 项目 主要内容
1 许可管理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式有效,符合要求,规范悬挂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
2 人员管理
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中无禁聘人员,不存在无健康证明的人员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
不得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
作。
执行晨检制度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食品从业人员不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戴戒
指;手部破损立即采取有效防污染措施;操作前洗手,消毒;操
作时穿戴工作衣帽、不抽烟,专间操作人员佩戴口罩规范
制定并执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56
3 场所环境
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
加工用设施、设备工用具清洁
餐厨废弃物处置符合要求
4 设施设备
有效保障各区域设施(洗手消毒设施、通风排烟设施、清洗消毒
保洁设施、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采光照明设施等)符合要求
餐饮具、容器使用前经清洗消毒并符合规定
清洗消毒水池不与其他用途水池混用
消毒后餐具贮存在专用清洁保洁柜内
废弃物暂存设施符合要求
5 采购贮存
不得采购禁止经营的食品
符合索证索票、查验记录要求
库房存放食品按要求离地隔墙
冷冻、冷藏、保温、加热设施能正常运转,使储存温度符合要
求
食品储存时不存在生熟混放
食品或原料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在同一场所
开展定期检查与清理
6 加工制作
食物烧熟煮透,中心温度大于 70℃
食物在烹调后至食用前,必须保持食物温度在 52℃以上不超过
2小时。
在 10-60℃条件下存放不超过 2 小时
餐隔夜的熟制品食用前充分加热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盛器、工用具能明显区分或存放场
所分开或不混用
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不存在交叉污染
57
食品或盛有食品的容器无着地放置
专间内(包括二次更衣室)操作时配置消毒水
专间内工用具、容器专用,使用前经有效消毒
蔬菜、水果、原料未经清洗消毒不带入专间
专间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或紫外灯等消毒设施损坏
加工时专间温度不高于 25℃
7 清洗消毒
清洗、消毒、保洁符合要求
8 食品添加剂
符合五专要求
符合相关备案和公示要求
无超范围、超剂量现象
9 运输
运输符合要求
10 违禁食品
无超过保质期食品
无违禁生食水产品
无腐败变质食品
无其他违禁食品
11 其他
无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及有关卫生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
③托管经营期间,供应商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遵守我院
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响应我院相关的工作与活动,对院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的意
见和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和提高,并自觉接受我院的各项安全、卫生和纪律的监督
检查。
④供应商除应具备开拓饭菜花色品种、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能力外,还应具备遇
突发事件(如停水、停电、停气等)时保证员工标准餐或桌餐、自助餐供应的应
急能力;应保障工作日、周末加班工作餐供应;同时保证法定假日、夜间应急供
餐服务。每天备有合理数量原材料作应急使用,保证供应不断档。
⑤由专人负责管理水、电、气的节能工作,并建立相关的制度。建立值班巡
58
查制度,负责对水电气的使用进行检查,杜绝人为浪费。
⑥供应商需证照齐全,所有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厨师须取得厨师资格证
书,并要求统一着装。
⑦供应商对我院提供的场地、设备设施,如有补充要求,须书面提出可行性
方案。
⑧不得对外营运,不得将食堂分包、转包或变相分包或转包他人。食堂供应
商在保证员工标准餐供应同时,可以向员工出售饭、菜、面点。
⑨餐具、炊具和设备管理
(1)所有工作人员均应爱护食堂炊事用具,不得损坏,防止丢失,并做到存放整
齐,使用得当;
(2)设备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技术,严禁非技术人员操作设施
设备操作应规范,保证操作人员的自身安全,禁止违规操作;
(3)食堂的一切餐具和炊具,工作人员均不得自行外借。
⑩食堂卫生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有关饮食
卫生制度;
2、实行原料进出库验收验发制度;
3、餐具消毒严格执行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制度,坚持公用餐具每餐消
毒;
4、卫生检查每次都有记录。
(3)供餐服务要求
①供餐时间:早餐、中餐、加班晚餐和会务用餐具体时间由采购人确定。
②供餐采用集中供餐形式。
③其他用餐要求:提供临时安排用餐和特殊用餐服务。
四、其他要求:(提供承诺函)
59
1、办事处定期或不定期对伙食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标准为满意、基本满
意、不满意,连续 3次不满意率超过 60%,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2、办事处按期对食堂操作间进行安全、卫生监督检查,供应商须积极配合并对
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如连续 2次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食品安全问题,采购
人亦可单方终止合同。
3、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须承诺履行本项目合同过程中,采购贫困地区农副
产品且采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万元。采购方式为由中标人提出需求,采购人或
中标人通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进行采购。
60
第七章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
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
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
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
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
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
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
61
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
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
其他外部证据。
2、评标方法
2.1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评标程序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
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
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
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
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
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
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62
3.2 符合性检查。
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
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
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
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
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2.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
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 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二)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
用章加盖的;
(三)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
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四)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2.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
的;
(三)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限价或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商务、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六)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
同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七)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本章 3.2.2 规定的例外情形
除外);
63
(八)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属于招标文件中投标无效
情形的。
3.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
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
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5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
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排列
顺序在非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之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且
均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且不能
判定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
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
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
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
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6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
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
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
64
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
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
标结果。
3.7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
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
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
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
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8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8.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
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
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
要的反馈时间。
3.8.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
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
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
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
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8.3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
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
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8.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
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65
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本章 3.8.1-3.8.3 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
无效。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当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9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
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
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0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
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
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除下列情形外,
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
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
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
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
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
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
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一)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66
(四)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4.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
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
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
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
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
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 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 综合评分明细表按须知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参与价格分
评审。
4.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备注
1 报价 10% 10 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
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
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投
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
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
价/报价)×价格权重×100
2 人员配置 12% 12 分
厨师长:具有二级(中式
烹调师)及以上职业等级证
书得 6分;
厨师:具有三级(中式烹
调师)及以上职业等级证书
的得 3分;
以投标文件为
准
67
具有营养师资格证书加3
分。
注:以上人员不重复得分,
所有人员具有有效的健康检
查合格证,否则不得分。
3 履约能力 12% 12 分
供应商2014年以来每具有
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 2分,
本项最高得 12 分。
以投标文件为
准
4
技术、服务要
求 15%
15
分
技术、服务要求完全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的得 15 分,与招
标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一项
扣 1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以投标文件为
准
5
项目实施方
案 40%
40 分
1.根据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食
品安全管理制度、卫生清洁
管理制度、餐厨设备维护管
理制度、人员的工作职责内
容的完整性、先进性、合理
性、可操作性综合评定打分,
符合采购项目需求的得 14
分,每有一处不完整或阐述
不明或不足的扣 3.5 分,本
项目分值扣完为止,不提供
的不得分。
以投标文件为
准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经营
理念、总体设想、管理目标、
管理方法合理化建议及服务
承诺等综合评分。方案内容
全面、详尽、满足项目要求
的得 14 分,每有一处不完整
或阐述不明或不足的扣 3.5
分,本项目分值扣完为止,
不提供的不得分。
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
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停
水、停电、停气等突发事故)
应急处理预案周密严谨、应
急措施及时有效、临时接待
保障服务能力高效、食品卫
生事件应急措施方案科学合
68
理、消防安全制度规范详细、
公共卫生(疫情)应急措施
方案详细可行的得 12 分,
每有一处不完整或阐述不明
或不足的扣 2分,直至本项
分值扣完为止。
6 信誉 9% 9 分
1.投标人企业具有餐饮服务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得 3分,没有则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标准
化二级及以上企业项目得 6
分,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三
级资质企业项目得 3 分,没
有则不得分。
7
投标文件的
规范 2%
2 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逐页
编码,对投标文件响应全面,
格式规范,内容整齐,没有
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分;有
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
至扣分本项分值为止。
以投标文件为
准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3.4 本次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通过初审(资格检查和符
合性检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
评标得分=(A1+A2+……+An)/NA+(B1+B2+……+Bn)/ NB+(C1+C2
+……+Cn)/ NC+(D1+D2+……+Dn)/ ND
A1、A2……An 分别为每个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的打分,NA为经济类评委
(经济类专家)人数;B1、B2+……Bn 分别为每个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
采购人代表)的打分,NB为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人数;C1、
C2……Cn 分别为每个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的打分,NC为政策合同类
评委(法律类专家)人数;D1、D2……Dn 分别为评审委员会每个成员的打分(共
同评分类),ND为评标委员会人数。
5、废标
5.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69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
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
购单位。
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
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
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
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
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
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
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70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
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
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
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
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
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
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
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
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
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71
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 XX月 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
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
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
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
2.
3.
4.
5.
72
…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 万元;
2. 万元;
3. 万元。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
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
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
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
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
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
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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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
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
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
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
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
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
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
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
行合同。
74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经协商在 60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
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
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
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四条 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其他
第十五条 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
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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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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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则
1. 适用范围
2. 有关定义
3. 合格的投标人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12. 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5.投标文件格式
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且该两部分应分册装订。
18.2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
18.3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
18.4“开标一览表”应编制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实质性要求)。
18.5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提
18.7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3. 开标程序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26.采购人确定中标人过程中,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中标人:
(1)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中标候选人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
(5)中标候选人恶意串通。
27.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签订合同
29.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9.1本项目合同接受分包与否,以“投标人须知附表”勾选项为准。
29.2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31. 补充合同
32.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
33.合同公告
34、合同备案
35. 履行合同
36. 验收
37.资金支付
七、投标纪律要求
38. 投标人纪律要求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9.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九、其他
40.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
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期:XXXX。
二、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X。
承诺函(如涉及)
一、投标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XXXX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XXXX天,并同意招标文件中其他关于投标有效期的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真:XXXX。
日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方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
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
九、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第二章关于“投标费用”、“合同分包”、“合同转包”、“
十、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
十一、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
十二、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为:XXX;存在管理关系单位为:XXX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第XX包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人工、保险、代理、培训、税费等实施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印章。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第XX包
注:1、投标人应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格式2-6
五、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响应/偏离
注:1.如与招标文件所列商务相关条款无偏离(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则可以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行政区域
*供应商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微型企业(对应处打“√”)
*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联系人
*单位电话
*单位邮箱
注:以上*号项信息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信息将录入四川省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系统,若因供应商提供错误信息造成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八、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格式2-10
九、服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响应/偏离
注:1.如与招标文件所列服务相关条款无偏离(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则可以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备注:此表填写的管理人员将作为判定87号令第37条依据。
十一、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十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
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式有效,符合要求,规范悬挂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
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中无禁聘人员,不存在无健康证明的人员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
不得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执行晨检制度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食品从业人员不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戴戒指;手部破损立即采取有效防污染措施;操作前
制定并执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
加工用设施、设备工用具清洁
餐厨废弃物处置符合要求
有效保障各区域设施(洗手消毒设施、通风排烟设施、清洗消毒保洁设施、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采光照明设施等
餐饮具、容器使用前经清洗消毒并符合规定
清洗消毒水池不与其他用途水池混用
消毒后餐具贮存在专用清洁保洁柜内
废弃物暂存设施符合要求
不得采购禁止经营的食品
符合索证索票、查验记录要求
库房存放食品按要求离地隔墙
冷冻、冷藏、保温、加热设施能正常运转,使储存温度符合要求
食品储存时不存在生熟混放
食品或原料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在同一场所
开展定期检查与清理
食物烧熟煮透,中心温度大于70℃
食物在烹调后至食用前,必须保持食物温度在52℃以上不超过2小时。
在10-60℃条件下存放不超过2小时
餐隔夜的熟制品食用前充分加热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盛器、工用具能明显区分或存放场所分开或不混用
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不存在交叉污染
食品或盛有食品的容器无着地放置
专间内(包括二次更衣室)操作时配置消毒水
专间内工用具、容器专用,使用前经有效消毒
蔬菜、水果、原料未经清洗消毒不带入专间
专间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或紫外灯等消毒设施损坏
加工时专间温度不高于25℃
清洗、消毒、保洁符合要求
符合五专要求
符合相关备案和公示要求
无超范围、超剂量现象
运输符合要求
无超过保质期食品
无违禁生食水产品
无腐败变质食品
无其他违禁食品
无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及有关卫生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
第七章评标办法
1. 总则
2、评标方法
3、评标程序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5、废标
6、定标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