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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佛山市卫生检验中心)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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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公告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公示(电子版请按附件下载),公示期为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14日,共3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FSCDC2002C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采购人: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704000.00元(其中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分为¥280000.00元)

五、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之日起提供1年服务。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依法缴纳税收,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纳税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4.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6.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16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磋商文件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复印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纳税情况提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三)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复印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

九、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进行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十、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7月21日上午9时30分。

十一、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响应文件提交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

十二、磋商时间:2020年7月21日上午9时30分。

十三、磋商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

十四、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14日止。

十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3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039043

传真:0757-83039043 邮编:528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

联系人:招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636019

传真:0757-83636061

财务部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636076

传真:0757-83636088

网址:http://fs.emedchina.cn 邮编: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招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636019

附件: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


佛山市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FSCDC2002C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发布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1 目 录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函 ................................................................................................... 2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 6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 20 第一节 须知前附表 ................................................................................................ 21 第二节 须 知 ......................................................................................................... 22 一、概念释义 ............................................................................................................. 22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 24 三、响应文件的制作 ................................................................................................. 26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 29 五、磋商小组的组建及磋商评审程序 ..................................................................... 30 六、评审方法 ............................................................................................................. 35 七、确定评标结果 ..................................................................................................... 39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 42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 50 一、自查表 ................................................................................................................. 54 二、评审内容索引 ..................................................................................................... 56 三、资格性文件 ......................................................................................................... 57 四、商务部分 ............................................................................................................. 64 五、技术服务部分 ..................................................................................................... 72 六、价格部分 ............................................................................................................. 74 七、其它文件资料 ..................................................................................................... 76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2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函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3 采购邀请函 公司: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拟对佛山市 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 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FSCDC2002C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采购人: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704000.00元(其中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分为 ¥280000.00元) 五、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之日起提供1年服务。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供应商应依法缴纳税收,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 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 的纳税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3. 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 商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4. 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6. 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16日期间(办公时间:上 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海虹医药电子 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购买 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4 购买磋商文件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 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复印件,新成立的 供应商按实际的纳税情况提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三)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 商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复印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复 印件。 (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 九、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 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 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进行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 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十、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7月21日上午9时30分。 十一、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响应 文件提交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 十二、磋商时间:2020年7月21日上午9时30分。 十三、磋商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 3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039043 传真:0757-83039043 邮编:528000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5 (二)采购代理机构: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 联系人:招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636019 传真:0757-83636061 财务部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636076 传真:0757-83636088 网址:http://fs.emedchina.cn 邮编: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招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636019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6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7 一、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供应商应依法缴纳税收,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 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 的纳税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3. 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 应商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4. 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6. 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 日起往前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8 二、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通过采购确定 1 家供应商为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供应饭堂食材配送。佛山市 公共卫生中心现有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佛山市卫生监督所、佛山市职业病防治 所、佛山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佛山市卫生计生统计信息中心、广东百花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六家单位进驻,共用一个饭堂用餐,人数约 250 人。其中佛山市疾病预防控 制中心用餐人数约 70人。本项目采购的饭堂食材配送服务的供货期限为 1年。 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的六家进驻单位的具体采购数量分别根据实际发生数量确 定,各单位按实际采购数量各自与成交供应商进行结算。 采购内容 成交供应商数量 供货期限 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1 家 1 年 二、供应品种: 猪肉、牛肉、羊肉、鸡、鸭、鱼类、虾、蔬果、干货、调味品、副食品等。 三、产品质量总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票证要求 1 肉类(含生鲜肉、冻肉) 食品卫生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肉 类品质检验合格证 2 蔬菜类 农药残留检测证明等 3 粮油类 大米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等 4 干货、劳保、打包物、日杂类 包装有生产日期,合格证 5 早餐类(包点、肠粉类) 食品卫生许可证等 6 牛奶类 食品流通许可证等 成交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 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需缴纳违约金: ①成交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按当 次供应食品货款的2倍额度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或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②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毒食品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 确实为成交供应商提供之食品问题,成交供应商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没收全部履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9 约保证金,取消成交供应商供货资格,终止成交供应商供货合同,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 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③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 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成交供应商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采购人结算。 四、具体要求: 1.肉类:猪肉、牛肉、羊肉、鸡、鸭、水产 1.1.鲜猪肉 品名 质量验收标准 扣秤标准 鲜瘦肉 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外表微干或微湿润,放血状况良好, 肉边整齐,无破碎肉,无黏液渗出或很干的表皮,无点状、虫状等小颗 粒灰白色寄生虫。弹性良好,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 无泥污、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精肉无多 余脂肪。无注水。 根据实际情况,实际 需求者,临场与供应 商协议扣秤1-5%,严 重不符合质量标准 者拒收——不符合 质量标准者按情节 轻重折价甚至拒收, 并追加赔偿。 五花肉 带皮的肥瘦肉,肌肉与脂肪相间多层 排骨 带肉的排骨,排骨带少量肉,不带肥油,厚实,完整,不得剔降,骨肉 不分离 猪肝猪心 肝叶完整、暗红、质地柔软、湿润、有光泽、边缘薄 心冠脂肪洁白、组织结实有弹性、用手可挤出鲜红的血液和血凝结块 猪腰 表面有一层光亮的薄膜、呈浅红色,柔软有光泽、有弹性 猪肚 呈浅白、色泽光润、不带肥油、内部干净、无异物、极小味道 猪手 腿骨,圆管形、浅黄骨髓充满全部管状骨腔,带部分肌肉、干净、完整、 无毛、无黑斑、无指甲、表皮光滑、肉质有弹性。 1.2.鲜牛肉、鲜羊肉 品名 质量验收标准 扣秤标准 鲜牛肉 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指压陷部分立刻恢复,切面有光泽及 微湿润,极小渗出物;具有浓郁的牛肉气味,脂肪白色或乳白 色,无寄生虫,无注水。 根据实际情况,实际需求者, 临场与供应商协议扣秤1-5%, 严重不符合质量标准者拒收 ——不符合质量标准者按情 节轻重折价甚至拒收,并追加 赔偿。 鲜羊肉 肉色为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而细腻、有弹性、外表 微干、不粘手、肉皮为白至浅灰白色、无注水。 1.3.牛腩 品名 质量验收标准 扣秤标准 牛腩 肉色为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面细腻,有弹性、外表 微干、不粘手、肉皮为白至浅灰白色、无注水。 根据实际情况,实际需求者, 临场与供应商协议扣秤1-5%, 严重不符合质量标准者拒收— —不符合质量标准者按情节轻 重折价甚至拒收,并追加赔偿。 1.4.鲜鸭 品名 质量验收标准 扣秤标准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10 鲜鸭 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毛或少毛、无 破皮、无花皮、无显眼淤块;无注水、肚内无一切内脏、无血 水、无异味。 根据实际情况,实际需求者,临 场与供应商协议扣秤1-5%,严重 不符合质量标准者拒收——不 符合质量标准者按情节轻重折 价甚至拒收,并追加赔偿。 1.5.鲜鸡 品名 质量验收标准 扣秤标准 鲜鸡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外形特征、大小符合要求、鸡肚内无一切内 脏、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 白或灰黑等色、肌肉切而发光、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 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淤血斑无或极 少,无打水症状、无破皮、鸡的翼部或鸡关节,不能有骨折和 因骨折破皮而使骨头外露。 根据实际情况,实际需求者,临 场与供应商协议扣秤1-5%,严重 不符合质量标准者拒收——不 符合质量标准者按情节轻重折 价甚至拒收,并追加赔偿。 1.6.冻品类、冻肉、冻副产品 1)冻品类、冻肉 品名 质量验收标准 扣秤标准 鲜猪肉丸 新鲜瘦猪肉或碎杂肉或符合卫生标准的瘦肉 根 据 实 际 情 况,实际需求 者,临场与供 应商协议扣秤 1-5%,严重不 符合质量标准 者拒收——不 符合质量标准 者按情节轻重 折 价 甚 至 拒 收,并追加赔 偿。 鲜牛肉丸 新鲜瘦牛肉或碎杂肉或符合卫生标准的瘦肉 冻猪肉 肌肉有光泽、色红均匀、脂肪洁白、无霉点、肉质紧密、有坚实感、外表及切面 微湿润、不粘手、无异味、外包装箱完好。 冻牛肉 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白色或微黄、肌肉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或外表湿 润、但不粘手、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 冻羊肉 肌肉色鲜艳、有光泽、脂肪白色、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不粘手、 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外包装箱完好。 冻鸡肉 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或灰白色等、肌肉切 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凹陷恢复、且不能完全恢复、外包装箱 完好。 冻鱼类 鳍平直紧贴鱼体,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黏液层,天然色泽显明而不浑浊。眼球不突 出,透明重复冰冻的鱼鳞呈暗色,解冻后,有光泽,有一层清洁透明的黏液,鳞 片完整、不易脱落,具有海水鱼或淡水鱼固有气味,眼球饱满凸出,角膜透明, 鳃鲜红、清晰,腹部坚实、无胀气、裂现象、肛孔白色凹陷,肉质坚实,有弹性, 骨肉不分离。解冻后与鲜品特征相同。外包装箱完好无破损,有生产日期。 2)冻副食品 品名 质量验收标准 扣秤标准 鸡中翼 无黄衣、大小均匀、无异味、无碎杂、有光泽、无明显淤块、无破皮、外 表色泽正常、肉质淡红、无鸡毛,解冻后与鲜禽特征相同。按标准部位分 割外包装箱完好无破损,有生产日期。 根据实际情况,实际 需求者,临场与供应 商协议扣秤1-5%,严 重不符合质量标准者 拒收——不符合质量 标准者按情节轻重折 价甚至拒收,并追加 鸡爪 大小均匀、色泽乳白、无粘手、无异味、无黑斑、无碎架、爪底部无破损 鸡全翼鸡 腿 大小均匀、无碎杂、有光泽、无异味、肉色淡红、无骨折和破皮、无黄衣、 无异味、无鸡毛、大小均匀、无碎杂、无黄认、无淤血斑、有光泽、肉质 淡红、无异味。解冻后与鲜禽特征相同。按标准部位分割外包装箱完好无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11 破损,有生产日期。 赔偿。 鸡肾 呈鸡肾特有色泽、无病斑、外表及切面湿润、但不粘手、无污物及其它杂 质、无异味,解冻后与鲜禽特征相同。按标准部位分割外包装箱完好无破 损,有生产日期。 猪耳 无种猪耳、无毛或少毛、无异味、色泽正常,解冻后与鲜禽特征相同。按 标准部位分割外包装箱完好无破损,有生产日期。 猪副产品 无冻干脱水发暗迹象、其它同鲜猪肉副产品 龙骨 剔除了里脊肉的脊椎骨,色泽肉红,不带皮,不带油 根据实际情况,实际 需求者,临场与供应 商协议扣秤1-5%,严 重不符合质量标准者 拒收——不符合质量 标准者按情节轻重折 价甚至拒收,并追加 赔偿。 汤骨 腿骨,圆管形,浅黄骨髓充满全部管状骨腔,带部分肌肉、干净、完整。 品质新鲜,去蹄壳,不带蹄筋,无毛,无趾间黑垢,无松香。无黑斑、无 指甲、表面光滑、肉质有弹性。 猪肺 肉呈红色,有光泽 猪大肠 呈浅黄、无黑斑、柔软、表面光滑湿润、无异物、极小味道 1.7.水产类 1)活鲜:鱼类、虾类 品名 质量验收标准 扣秤标准 鱼类 游水生猛,对外界刺激敏感,无翻肚;无嘴烂及其它外表损伤。鱼鳞完 整有光泽,不易脱落,眼隔膜有光泽、透明,眼球突出;腹部坚实不膨 胀,肛门内部洁净无异常红尾。大小均匀。 根据实际情况,实际需 求者,临场与供应商协 议扣秤1-5%,严重不符 合质量标准者拒收—— 不符合质量标准者按情 节轻重折价甚至拒收, 并追加赔偿。 虾类 游水快,对外界刺激敏感;头尾完整,有一定弯曲度;虾眼突起,虾身 较挺,肉质坚实;虾壳发亮、发硬,呈青绿色或青白色。 2)冰鲜类 品名 质量验收标准 扣秤标准 冰鲜鱼 鳍平直紧贴鱼体,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黏液层,天然色泽显明而不浑浊。 眼球不突出,透明重复冰冻的鱼鳞呈暗色,解冻后,有光泽,有一层清 洁透明的黏液,鳞片完整、不易脱落,具有海水鱼或淡水鱼固有气味, 鱼眼澄清透明,眼球饱满凸出,角膜透明,鳃鲜红、清晰,腹部坚实、 无胀气、裂现象、肛孔白色凹陷,肉质坚实,有弹性,骨肉不分离。解 冻后与鲜品特征相同。外包装箱完好无破损,有生产日期。 根据实际情况,实际需 求者,临场与供应商协 议扣秤1-5%,严重不符 合质量标准者拒收—— 不符合质量标准者按情 节轻重折价甚至拒收, 并追加赔偿。 虾类 头尾完整,有一定弯曲度,虾身较挺,半透明不发红,外壳有光泽,稍 湿润,气味正常。 冰鱿鱼 色鲜艳,皮微红,有光泽,多粘液,体形完整,肌肉柔软光滑,有弹性。 说明: (1)肉类必须为放心肉,严禁私宰肉,必须具有检验、检疫验讫标志、肉品品质 检验证明并经药物检测合格的产品。每批肉类必须提供检验检疫证明、检验合格证、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12 分割销售凭据。必须为生猪屠宰厂(场)进行预包装或在包装物上标注可溯源的标签、 标识等相关信息,进行预包装的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冻品及其他带有包装的食品,其质量卫生标准除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标 准外,还应包括以下方面: 1)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 藏、冷冻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凡是冻肉 类产品必须包装完整并有生产厂址和生产日期; 2)冻肉类产品中冻3号肉和冻肋排必须有产品卫生检疫标准; 3)冻肉类产品质量必须合乎验收标准(如新鲜度等); 4)冻肉类产品中间不能有过多冰块; 5)冻肉类产品重量必须和包装箱上标明的重量一致; 6)验货时,拆箱检查,如含水量太多称重时适当按比例除冰块的重量。称重时要 扣除纸箱、以货品净重为准。如果外包装箱上标有净重,按净重入库,如果没有净重 标识,按5%扣除含冰量; 7)验收品质的好坏要用眼去辨认,如出现肉制品风干、变色之冻品不能收货。 (3)所有肉类都要进行粗加工,达到半成品或成品状态。例如:光鸡;昌鱼去鳞、 去内脏、去鳃、洗净;鱿鱼去眼睛、去牙齿、洗净等。 2.蔬果类 2.1.新鲜度 (1)水量:充足、但无过分萎蔫、皱皮。 (2)色泽:正常、无变色、光泽、学亮鲜艳。 2.2.硬度:叶菜挺立、爪菜饱满、结实、无空心、根菜略硬。 2.3.机械伤: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伤害: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 2.4.病虫害:无虫害、虫嗑、无残虫卵。 2.5.形状:枝叶丰满、大小适中、曲线谐调。 2.6.成熟度:适中、无未熟过识、腐烂。 2.7.污染:无污染、残留农药、运输造成的污染。 2.8.有包装肉菜:应完整、干净。 2.9.叶菜类:挺实、全味正、颜色好、无过多黄叶、腐烂叶与多泥根,水分充足、 无萎蔫、不成熟现象,不湿水。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13 2.10.瓜菜类:个大、成熟、新鲜、外皮无斑点、有新鲜绿秧、无软化、变质现象。 2.11.根菜类:挺实、无软化、腐烂、带泥过多、色泽正常、形状正常、无生芽现 象。 2.12.蔬菜类产品须提供农残合格证。 3.干货、调味品、副食品类 3.1.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 QS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 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 3.2.调味品和副食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可追溯来源。 3.3.散装干货和豆类、调味品等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无杂质。 3.4.菇类要进行初加工,除杂质、豆类必须进行初步分拣、精选,剔除杂物(砂、 石等)。 3.5.具体要求: 3.5.1.大米 (1)大米质量标准: 1)有“QS”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 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大 米国家标准(GB1354-86)与国家粮食卫生标准(GB2715-2005)。 2)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 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2)大米包装规格:30kg/包或50KG/包 (3)产品资质:《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由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出具,每季度 一次;《出厂检验报告》: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报告单。 3.5.2.食用油 (1)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 QS 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 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 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2)符合国家 GB 1534—2003 一级花生油标准,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 深,无析出物。 (3)成品花生油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级储 存的要求,严防污染。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非食用油或杂质。运输中应注意安全,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14 防止日晒、雨淋、渗漏、污染和标签脱落,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4)食用油包装材料规定不回收,以免引起污染。 (5)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成品花生油:折光指数(20℃):1.4695~1.4720,比重(20/4℃):0.9110~ 0.9175。具有花生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口感好,无异味。 2)食用调和油:以大宗高级食用油为基质油,加入另一种或一种以上具有功能特 性的食用油、经科学调配具有增进营养功效的食用油。具有功能特性的食用植物油: 高油酸型油脂、高亚油酸型油脂、含α或γ亚麻酸型油脂、含花生四烯酸型油脂、富 含 VE、谷维素型油脂。不得掺有非食用油、矿物油等。 3)玉米油:具有玉米的芳香风味,无其他异味的,色泽淡黄,质地透明莹亮。如 以诺维明比色计试验,不深于黄色 35 单位与红色 3.5 单位之间组合的,水分不超过 0.2%,油色透明澄清,无悬浮物,杂质在 0.1%以下的质量最好。 3.5.3.粉面 (1)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 QS 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 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 (2)米面制品中食品添加剂不能超量、超范围使用和违禁物质(非食用物质)非 法使用情况,检验项目包括甲醛次硫酸氢钠、硼砂、二氧化硫残留量、铝等。 (3)产品必须以国家强制性标准、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标签明示质量指标、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检验和判定依据。 1)低筋面粉:蛋白质(干基)≤10.0%,面筋量(14%水分)<24.0%。不得添加过 氧化苯甲酰、溴酸钾;添加营养强化剂应符合 GB 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 准》。 2)高筋面粉:蛋白质(干基)≥12.2%,面筋量(14%水分)≥32.0%,面筋指数 ≥70。不得添加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添加营养强化剂应符合 GB 14880《食品营养 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3.5.4.香菇:体圆齐正,菌伞肥厚,盖面平滑,质干不碎。手捏菌柄有坚硬感, 放开后菌伞随即膨松如故。色泽黄褐,菌伞下面的褶裥要紧密细白,菌柄要短而粗壮, 远闻有香气,无焦片、雨淋片、霉蛀和碎屑等。花菇的伞面有似菊花一样的白色裂纹, 其色泽黄褐而光润,菌伞厚实,边缘下卷,菌裥细密匀整,身干,朵小柄短(菌伞直 径 1.5~3厘米为标准),香气浓郁、质优。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15 3.5.5.云耳:国家强制性卫生标准中规定水分含量为 12g/100g,一级产品要求干 湿比在 1∶15 以上,二级产品要求干湿比在 1∶14 以上。表面平滑,脆而易断,正反 两面色泽不同,朵背略呈灰白色,有光泽、肉厚朵大、无杂质,无霉烂。有清香,无 异味,水泡后胀发性大。 3.5.6.银耳:色泽鲜白反带微黄,耳花大而松散,耳肉肥厚,无耳脚,杂质,黑 点等。水发后膨胀率至少是 15倍,肉质肥厚,坚韧切弹性较好。应干燥,无潮湿感, 应无酸、臭、异味等。 3.5.7.调味品:具有烹调调味料应有的自认色泽,色泽正常,具有烹调调味料应 有的滋味气味、香味纯正无不良气味,不得检出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 色葡萄球菌)。包装完好,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 重压、污染等。 五、服务管理要求: 供应商在合同生效期间,如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或 终止成交合同,取消其成交服务供应资格。 1、供应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等处罚的。 ★2、如因供应商供应给采购人的供货的质量问题造成卫生安全事故的,追究成交 供应商的一切责任,并终止采购合同。 3、供应商违反了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服务和收费标准, 损害采购人利益的。 4、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采购人,以谋取非法利益的。 5、非法获取与项目有关的任何非法利益的。 6、拒绝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和检查的。 7、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甚至破产、倒闭,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 ★8、供应商被有效投诉 3次或造成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的取消供应资格。 9、食品溯源要求。供应商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尽 量使用知名品牌,包装食品要有 QS标志。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供应商要有固定的合法的 供应关系,严禁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对食品的来源和质量 标准要有详尽的描述,并提出验收的行业标准和感官标准。如该品牌商品无质量标准, 则需由供应商按国家和行业的要求自行描述。 10、采购人使用单位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供应 商必须无条件退货;供应商未能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16 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或供货时的商品与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不符,采 购人使用单位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供应商予以处罚,供应商除要承担采购人因此 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11、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供货,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 面终止合同,项目另行处理,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交货要求: 1.交货期: 1.1.每次收到采购人使用单位的电话、电子邮件或者电话传真订购单通知订购品 种、数量后,24 小时内免费送货到采购人使用单位指定地点,采购人使用单位工作人 员过秤验收并记录。 1.2.每个工作日早上 6:30 点前把各类食品产品送达采购方指定地点,并提供食 品产品供货清单。如不符合验收要求一律退货,如是早餐食品需在当天早晨 7 点前补 充或更换完毕;午餐食品需在当天上午的 9 点前完成补充或更换完毕,新鲜鱼类要求 早上 10点送达。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供应方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应提 前三天书面申请,并征得采购方同意,由于供应方延迟送货造成利益受损有权要求供 应方赔偿 10000元,并且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取消其供应资格。 1.3.当货物出现问题时,供货方接到采购方电话后,响应时间不得超过 1小时,2小 时内应能到达现场。 2.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3.货物配送要求: 3.1.所有货物运输必须是封闭的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 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 无不良气味、异味。 3.2.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货物要分 类堆放,防止交叉污染。 3.4.卸货要求: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 污染。 3.5.在配送总重量不变情况下,采购人使用单位根据成交供应商各供货点择优配 选上述货物按期出供货计划,成交供应商应灵活地配合和按时备齐货物。 七、安全承诺和办理许可证 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必须签署针对本项目的《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在签订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17 合同后 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食堂餐饮许可证及相关工作的办理。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本项目采用投报“结算折扣率”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货物单价根据佛山市发 展和改革局公布的《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为基准价,网上没有的个 别品种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定价。 2. 供应商在填报投标报价时,应根据企业自身的成本核算情况,充分考虑市场价 格的波动风险。一经投标,即认为该供应商已充分考虑有关风险,愿意承担因这些风 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放弃因此造成的损失求偿权。成交后,结算折扣率在服 务资格有效期限内不得调整。 3. 实际结算金额=市场零售价×结算折扣率。 4. 每周星期五报下周星期一至星期日各类食材价格。 5. 实际结算金额必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 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 用。 二、供货期限:1年。 三、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存放 在合同中采购人指定的履约保证金帐户。履约保证金:¥30,000.00元。 2.如果成交供应商拒绝提交或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视为放弃成 交资格。 3.合同期满,履约保证金如没发生罚款和没收,成交供应商如期履约合同,采购人 将于合同期满结清费用后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4.交纳形式:仅限于银行转账、汇款形式交纳。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 后,签合同前将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回单复印件给采购人以便提前确认。 ★四、违约责任 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按时提供物品或交货的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使 采购人遭受损失或因此扰乱正常管理秩序的,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采 购人仍然需要的,成交供应商应如数补交,并向采购人偿付逾期货物或少交部分货物 总值的 1%的违约金;如采购人不需要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偿付逾期或少交部分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18 货款总值的 5%的违约金。 2.成交供应商出现供货能力不足的现象以至采购人有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无继 续履约能力,或成交供应商擅自将与采购人签订的供货项目提供给其他供应商的,采 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对其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成交供应商交付的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采购人可以拒 收,并向采购人偿付逾期货物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 5%的违约金,若连续出现 3次类 似情况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成交供应商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时交货,采购人仍然需要成 交供应商交货的,成交供应商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5.因食用成交供应商交来货品而导致人员食物中毒的,经卫生防疫部门确定为成 交供应商责任的,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 6.成交供应商供应的货品若为国家公布的伪劣产品,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 并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 7.采购人认为成交供应商供货质量与合同不符的,双方协商不成时,经鉴定成交 供应商所供货品确为伪劣商品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货品的检 测费用及违约费。 8.食品的质量要求及责任承担: 8.1.食品的等级、质量须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提供相关 该批(次)货品的有效的卫生质量合格证或检验结果评价报告书等证明材料。若采购 人发现成交供应商所供食品不符合卫生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若所供食品由于质 量问题导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究法律责任,终止采购, 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赔偿一切损失。 8.2.若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一个月内累计达到两 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五、付款方式 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佛山市卫生监督所、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佛山市健 康教育与促进中心、佛山市卫生计生统计信息中心、广东百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实 际采购数量各自与成交供应商进行结算。 1.按月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 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 2.成交供应商在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 10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人(及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19 其余五家单位)申请付款,采购人(及其余五家单位)收到申请后在 30 个工作日内办 理相关结算支付手续。 3.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4.合同期满结清费用后如没发生罚款和没收情况,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六、其他商务要求: 1.供应商 2017年 1月 1日至今具有独立完成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业绩。 2.供应商获得同类项目业绩的用户单位出具的满意度评价。 3.供应商具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20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21 第一节 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须知分项 主要内容 1 磋商保证金 数额 本项目保证金为人民币 7000.00元。 2 磋商保证金 交纳 交纳形式:银行转账或网银汇款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形式交 纳和个人名义及第三方名义交纳。我公司财务部联系人:周小姐,联系 电话:0757-83636076 传真号码:0757-83636088 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回单复印件粘贴在《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中, 与响应文件一同密封并提交。磋商保证金作为供应商报价的组成部分, 以其到账时间作为提交时间,提交截止时间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相 同,其有效期须与磋商有效期一致,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3 磋商保证金 汇入户址 开户名称: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账 号:757900017410774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佛山分行营业部 用 途:FSCDC2002C 磋商保证金 说明:(1)供应商未正确填写开户名称、账号和开户银行的,均视为未 交纳磋商保证金,作无效报价处理 (2)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如因名称变更不一致 的,应提供工商登记变更证明,否则视为非从供应商账户汇出,作无效 报价处理。 4 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0,500.00 元 (人民币壹万零伍佰元整)。 5 成交服务费 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汇入方 式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相应的成交服务费。 开户名称: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账 号:757900017410666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佛山禅城支行 用 途:FSCDC2002C 服务费 6 统一结算币种 均不计息,以人民币结算。 7 文体文字 响应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 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8 磋商有效期 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之日起 90天,成交供应商有效期延续到项目完成验 收之日。 9 响应文件 数量 四册响应文件(正本一册,副本三册)。 10 评审程序及评 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11 采购信息发布 及结果公告 wjj.foshan.gov.cn、http://fs.emedchina.cn。 12 供应商代 理人须知 (1)提交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报价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个人第二 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核实,如为授权代理人 须提供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核实。在提交响应 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上述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当场核实,不能通过核 实的,将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代理人缺席评审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该供应商 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磋商资格或作无效磋商处理。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22 第二节 须 知 一、概念释义 1. 适用法律和范围 1.1. 本项目所采购的服务不在《佛山市 2017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且未达到佛山 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 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采购邀请函中的采购项目。 2. 释义 2.1.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虹公司),是 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者,依法负责编制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海虹公司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 2.2. 采购人:是指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它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 整体规划、技术服务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 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义务、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2.3. 供应商:是指接受本次采购活动邀请,并按要求提交了响应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自然人。 2.4. 供应商代理人: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 2.5.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2.6. 佛山市:是指包括禅城区、顺德区、南海区、高明区、三水区共五个行政辖区。 2.7.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磋商文件中的带“★”标注的强制响应条款,及其他关键 性和重要的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 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 2.8. 重要技术、商务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带“▲”号条款,均作为重要评审指标, 不作为符合性审查条款。 2.9.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 的权力和其他参与磋商供应商义务的规定,而调整纠正这些偏离将直接影响到其 它参与磋商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2.10. 轻微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 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 其他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它包括负偏离(劣性)和正偏离。 2.11. 日期、天数、时间:无特别说明时是指日历日及北京时间。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23 3. 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货物、服务和工程 3.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 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或行政主管部门有相关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约定为罚款额 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 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须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必备条件,满足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及其它重要要求。 3.3. 海虹公司对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备案,供应商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 供相关资料,并通过采购代理机构的审核后可以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经登记备 案、获取磋商文件及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磋商保证金和提交响应文件后即成 为本项目的合法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仅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进行表面真实性的 审核。如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不合法或不真实,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 3.4. 供应商如发现自身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对同一供应商代理人提交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出现多家供 应商名称的,磋商小组将按磋商文件中有关无效响应的规定处理。 3.5. 属于国内参与磋商的制造商须满足:须为在中国大陆注册的生产经营性法人企业, 符合相应的专业技术条件、标准和履约供应能力,能独立承担主体设备或核心技 术的设计、生产与安装,具备品质检测技术和手段,具有完善持续可靠和最便利 的售后服务保障。 3.6. 属于经销代理资格性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须满足:合法有效的经营范围,符合供 应商准入资格和专业技术条件,遵从制造商或其驻中国大陆有授权资格的直辖专 属机构所核定的业务范围和供货渠道,能独立承担项目实施与交付验收的一切责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24 任义务,具有完善持续可靠和最便利的售后服务保障。 3.7.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或)与中华 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 3.8.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的全新合格产品;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 中国商检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全套单证。国内制造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和 相关检测报告。 3.9. 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 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索偿或诉讼,否则,采购人因误侵权导致的损 失由供应商承担。 3.10. 不合格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并追究其责 任。 3.11. 供应商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供应商的基本条件,一切 均以评审现场采购人及磋商小组审核确认的结果为准。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4.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采购人阐明所实施的采购项目内容、磋商规约等综合性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评审结果、合同书和相关承诺确认文件,均作为约 束当事人行为的重要标准,各方当事人均应以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和商业诚信履行 自己应尽的责任义务。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强制性 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以官方强制性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 为准;否则,以本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为准。 5.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纸质文件和刻录电子文档光盘两种介质形式,两种介质的文 件内容一致并具有同等效力,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 件组成: (1)采购邀请函; (2)采购项目内容;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响应文件格式; (6)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25 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 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和报价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 实质性响应,有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6. 磋商文件的澄清: 6.1.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理解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如有任何疑问经向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咨询后仍无法解决,应最迟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至少 5 日前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以书面形式及时予以 回复。 6.2.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 商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 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6.3. 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首次响应 文件截止之日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7. 磋商文件的修改: 7.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 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7.2. 修改后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 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 复和确认。 7.3. 为使供应商有充足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可适当推迟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 文件的供应商。 7.4.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首次响应 文件截止之日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8. 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项目过程中,均有权要求供应商或相关当事人就本项目的内 容按时提交澄清说明或补充材料等,被通知的当事人须认真予以配合。 9. 磋商文件中重复描述的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均以文件中首次对该内容描述为准。 10. 采购过程中的一切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主体源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确认 方均视为知悉无疑并依照最后确认的文件执行。一切要约承诺未经合意缔约方同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26 意不得擅自变更、撤销或转让。 11. 未有注明具体配置的产品和相关服务,均以出厂标准配置或行业通用标准为准。 对各类参数、条款事项中标注“★”号项为不可负偏离的实质性参数要求,在响 应中须完全实质性响应,若其中一项出现负偏离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12. 在磋商文件没有特别要求时,只允许供应商提供唯一最具代表性和竞争力的响应 报价方案,对提供含糊不清、不确定或可选的报价方案者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13. 当约定对个别产品需要制造商出具技术服务或经销代理资格等证明书时,签证方 必须是合法的生产制造企业或其驻中国大陆合法注册的直辖专属机构。签证方须 同时负有监督管理供货渠道,确保产品质量和伴随的售后服务,履行相关连带责 任和义务。 签证方不得滥用职权借此采取限制、排斥等手段设置响应障碍,人为破坏公 平竞争和扰乱采购秩序,一旦受到举报,则其机构及个人须承担相应的一切后果 和法律责任。 14. 知识产权与保密事项: 14.1. 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 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4.2. 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图纸、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资料,供 应商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 于本次采购以外的任何用途。评审后,若采购人有要求,供应商须归还采购人认 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 14.3. 不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可认定为无效响应行为,对其提供的货物、工程 和伴随服务,采购人拒绝为其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且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三、响应文件的制作 15. 原则 15.1.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突出重点,精简扼要,并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 确性,对虚假、故意隐瞒或夸大事实之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15.2.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 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 响应文件的组成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27 16.1. 响应文件由自查表、评审内容索引、资格性文件、商务部分、技术服务部分、价 格部分和其它文件资料共七部分组成,具体按磋商文件中“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 式”的要求以 A4 版面统一编制,每页加盖公章或加盖骑缝章(加盖骑缝章的必 须涵盖整册响应文件),并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16.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和报价的所有来往 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 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16.3. 除采购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 量、衡标准单位计量。 16.4. 响应文件应包含正本、副本,正本、副本文件均应分开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供 应商公章,每一册响应文件上应明确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 副本内容有差异时,以正本内容为准。 16.5. 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企业法人公章,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 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 16.6. 响应文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页须按序加注页码,装订牢固可靠且不会轻易脱 落。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6.7.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后方为有效。 16.8. 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必须按“文件袋封面标贴”格式进行标贴(详见竞争性磋 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16.9. 所有提供的证件、证明、合同等文件复印件内容均必须与原件内容保持一致,如 出现涂改、删除、遮掩或剪切文件部分内容的,则视之为无效文件,按未提供相 应文件处理。 17. 报价 17.1. 任何报价是以供应商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算后,可 达致预期设计功能和常规使用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 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对在响应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响应 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 虑到并包括在总报价之内。 17.2. 对超出常规、具有特别意义的报价,或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 均价时须作出重点说明,详述其理由和依据。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28 17.3. 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至磋商有效期截止前任何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此报价 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并不是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唯一依据。 17.4. 报价提出有折扣优惠者,以折扣后的最终优惠价为准。 18. 磋商报价勘误修正准则: 18.1. 单价与对应的合计价不相符时,以单价为准,修正对应的该项合计价。 18.2. 中文大写与小写数值标注价格不一致,以中文大写表示的报价为准。 18.3.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18.4. 响应文件描述内容与原始材料引述内容不一致时,以原始材料内容为准; 对出现以上情况或因笔误而需修正任何报价时,均以磋商小组审定通过方为有效。 18.5. 磋商小组认定为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的报价均不予修正。 19. 磋商保证金及成交服务费 19.1.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形式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第一节 须知前 附表”。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作 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 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19.2. 退还磋商保证金: (1)如没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供应商若没违规响应(详见第 47 条“不予退还 磋商保证金的适用条件”),其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 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经确认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9.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 反磋商文件规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9.4. 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按“第一节 须知前附表”中注明的收费标准,在领取 《成交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汇入方式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相应的成交 服务费。 20. 磋商有效期 20.1. 磋商有效期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之日起 90 天,成交供应商有效期延续到项目完 成验收之日。在此有效期内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响应文件的一切内容和补充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29 承诺均为持续有效且不予改变。 20.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期满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其磋商有效 期。供应商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与答复均要求为书 面形式。不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将视为自动放弃,其磋商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21. 不可偏离的条款: 21.1. 磋商文件中重要的条款不允许偏离,如响应文件中对重要条款有偏离,则是供应 商的风险。不允许偏离的条款如下列: (1) 带“★”标注条款; (2) 资格证明文件; (3)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必须具备的内容。 21.2. 磋商文件中未加注“★”号的条款不应视作不可偏离;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功 能或其他内容优于用户需求书部分不视作偏离,将不被拒绝,供应商对这种优于 用户需求书要求的情况必须单独说明。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22. 所有响应文件应于第一部分《采购邀请函》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由供应商代理人亲自提交到《采购邀请函》中指定地点。 23. 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准时提交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报价。提交响 应文件和参加磋商报价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核实,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供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核实。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上述身份证明 文件进行当场核实,不能通过核实的,将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24.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 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 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5. 采购代理机构拒绝供应商参与磋商的情形: (1)以邮寄、电报、电话传真形式参与磋商及报价; (2)密封、数量、规格、册装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 (3)迟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交的响应文件; (4)不按要求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 26. 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予退还。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30 五、磋商小组的组建及磋商评审程序 27. 磋商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原则: 27.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性质特点和专业技术要求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为 三人(含三人)以上单数,由采购人代表(1 票)和其它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 若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仍未能组建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封存所 有响应文件,并于磋商小组组建完成进入评审程序后予以解封。 27.2. 根据项目需要,有可能邀请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的相关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其 审查结果可提供给磋商小组作为资格性审查参考。 27.3.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 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如发现磋商小组的工作明 显偏离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解散磋商小组, 重新组织磋商评审,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8. 磋商评审程序: 28.1. 磋商小组审阅评审纪律和磋商文件等评审相关资料并通过后,则统一严格按照其 内容和要求进入评审程序。 28.2. 确定本次磋商小组的负责人。 28.3. 响应文件的初审: (1)磋商小组将依法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 否合格、供应商是否交纳了磋商保证金、是否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制作响应文件等。 (2)资格性审查:根据国家行业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 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将被确定 为邀请磋商的对象。 (3)符合性审查:依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技术 可行性分析评估和对磋商文件技术服务、商务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 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8.4.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以记名方式独立表决,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确定审查结果。被认定为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时,磋商小组将通知 供应商代表亲自到达现场,由磋商小组现场告知当事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将不进入下一程序。 28.5.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31 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的授权代理人应听从采购 代理机构的安排,轮侯出席磋商。 28.6.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 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书范本中的条款作出实质性变动,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的 其他内容或已明确不允许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及最低要求。现场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小组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8.7.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有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 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者加盖公章。其现场所确认的文件均代表供应商的真实意愿和决定,并作为响 应文件的补充内容具有不可撤消更改的法律效力。 28.8.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 当召集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 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 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 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 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 以为 2 家。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 题的补充通知》的情形,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28.9.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其磋商保证金,但其响应 文件及承诺的文件不予退回。 28.10. 最后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封闭式进行,在作出最后报价之前,经磋商小组 同意后可以集中现场公布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初次报价。一般情况 下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初次报价,但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可能影响报价的实 质性变动时,经磋商小组同意的情形除外。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将现场公开, 并由供应商和磋商小组签名确认。 28.1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32 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审。具体评审 方法详见本须知《六、评审方法》。 28.12.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经磋商小组审核和磋商,并进行综合评审后,根据综合 评审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 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 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 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 按照技术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9. 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对供应商进行实地勘查,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配合。 30. 供应商提供的文件必须真实、充分、全面。磋商小组仅对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进行 表面真实性的审核,在评审过程中乃至成交后,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上述材料 不合法或不真实,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1. 除非磋商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 况,仅依靠供应商最基本的商业诚信和所递交一切文件资料的真实表述,不额外 主动寻求外部证据,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 业判断。 32.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 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可要求供应商在限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对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 应文件的实质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经供应商代理人签署后将作为响应文件 不可分割的内容。如果供应商代理人未能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达到的,视为 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并认同磋商小组对其作出的决定且无异议。对此 情形,磋商小组应以不利于供应商的倾向考虑和作出决定。各方当事人、磋商小 组成员如对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补充文件的理解存有歧义时,磋商小组可 对这些文件向有关方面进行查证了解质询,通过集体讨论或表决达成一致处理意 见。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合法公正和有利于项目的安全顺利实施为前提。 33. 若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交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客户验收报告、企业资质证书、 人员资格证书、社会保险证明、产品检测报告等资料复印件,磋商小组认为有必 要时,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原件审核验证。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 间内向磋商小组提交原件,否则,将有可能视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符合要求。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33 3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 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成为实质响应的投标。 34.1. 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确定为无效响应: (1)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 响应主体不明确;不符合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规定;产品或 服务不符合法定和约定的合格性标准要求; (3) 最后总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 (4) 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提交的响应文件密封不严,出现侵权事实行为; 响应文件编制与内容严重不符合要求;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署、 盖章,出现无效印章、签字和失效文件; (5) 供应商代理人未能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理人未能在 规定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参加磋商和报价的; (6) 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 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异常一致;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 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 活动; (8)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主要成员同时出任其它供应商的重要职位,包括:法 定代表人、董事成员、监事成员、高级经理或有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关键 岗位; (9) 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资格 证明文件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10)未按要求提供重要的样板、物证和资料; (11)磋商有效期及报价有效期不响应; (12)磋商方案、磋商报价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磋商方案、磋商报价出现缺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34 漏,无法满足项目要求; (13)经磋商小组认定为严重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 (14)提供的证明材料经认定存在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情形;提供虚假材料谋取 成交; (15)出现了违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16)供应商代理人无本单位法人有效授权; (17)在近三年内,参与全国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 (18)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技术服务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 产生偏离; (19)评审期间没有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供补充文件,或调整补充内容超出规定范 围; (20)供应商代理人未能在磋商小组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参加磋商的; 拒绝、对抗磋商小组所作的决定或合理要求; (2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响应文件或 退出磋商; (22)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响应的其它条款; (2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4.2. 供应商出现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以假借、挂靠他人名义或用串通合谋等不正当手 段形式参与磋商,或供应商之间存有利益共享、虚假竞争的同盟关系,违反了诚 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的,一经发现,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35. 竞争性磋商终止条件与处理: 本项目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则做竞争性磋商终止处理: 35.1. 符合专业资格条件者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35.2. 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 知》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 供应商不足 3 家。 35.3. 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重大缺漏导致无法继续评审,或继续评审可能影响公平竞争。 35.4. 磋商小组认为未能推荐成交结果。 35.5. 采购过程出现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违法、违规行为。 35.6.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35 符合以上第 35.1.~35.5.条终止条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同时 将终止理由和处理决定知会各相关供应商。 36. 有效供应商家数核定标准: 货物或服务类采购项目,技术指标或供应商的资质应当有三个以上品牌型号 或三家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完全响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可有多家供应 商参与竞争,但只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六、评审方法 37.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 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评审标准与方法,在符合有效响应范畴且满足采购 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 分。本项目评审方法由技术服务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组成。 评分比重如下: 评分内容 技术服务部分 商务部分 价格部分 权重 43% 47% 10% 38. 量化评审内容如下: 38.1. 技术服务部分(权重 43%): 评审 内容 满分值 评审分项 评审内容 技术 服务 部分 3 采购项目技术 服务要求响应 程度 完全响应或优于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的,得满分。每负偏离 1 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10 项目组织方案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组织方案(包括:运输、装卸及售后服务等)合理 性进行评价。 1.供应商提供运输、装卸及售后服务项目方案详细、科学、非常合理的, 得10分; 2.供应商提供运输、装卸及售后服务项目方案详细程度稍微欠缺、科学 性一般,合理性一般的,得7分; 3.供应商提供运输、装卸及售后服务项目方案详细程度不够,科学性欠 缺,合理性不够的,得4分; 4.供应商提供运输、装卸及售后服务项目方案简单,不够科学,不够合 理的,得1分; 5.不提供不得分。 10 货源质量保障 情况 提供有效期内肉源来源证明材料、屠宰肉联厂材料、养殖场所在地出 栏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书、运抵本地后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书、猪肉 出厂的畜产品检验证明书、其它生鲜类、蔬菜类商品的合格证等材料。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36 评审 内容 满分值 评审分项 评审内容 对各供应商货源质量保障情况进行评价: 1.货源资料齐全,材料反映其产品质量优,可靠性极高,得 10 分。 2.货源资料齐全,材料反映其产品质量合格,有一定的可靠性,得 5 分。 3.货源资料不齐全,或材料反映其产品质量不合格,得 1 分。 4.不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10 配送方案 配送服务体系方案评价(每辆配送车至少配备一位物流人员,且为投 入本项目的全部人员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并领取健康证。 并提供一条可即时反应的服务热线): 1.设置服务热线,配备服务和跟踪人员,服务内容承诺具体齐全,具有 科学、完整应急保障方案,得 6 分。 2.设置服务热线,配备服务和跟踪人员,服务内容承诺较具体,有合理 的应急保障方案,得 3 分。 3.没有设置服务热线,或没有配备服务和跟踪人员,或服务内容承诺欠 具体、应急保障方案可行性低,得 1 分。 4.不提供配送服务体系方案的,不得分。 特殊情况下,接到用户紧急送货通知(应急方案): 1.保证送货到现场时间为 1 小时(含)以内的,得 4 分; 2.保证送货到现场时间为 1 小时以上,2 小时(含)以内的,得 2 分; 3.送货到现场时间为 2 小时以上,得 0.5 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及提供服务网点租赁合同复印件或营业执照 复印件,承诺函及服务网点租赁合同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不 齐全,或承诺的内容不满足评审要求的,不得分。 10 出现产品质量 问题退换货方 案 对本项目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及承诺进行评价: 1.退换货流程清晰、便利,响应速度快,极具科学性、合理性,得 10 分。 2.退换货流程清晰,便利程度一般,响应速度一般,有一定的科学性、 合理性,得 7分。 3.退换货流程简单,不够便利,响应速度一般,科学性及合理性欠缺, 得 4分。 4.退换货流程不清晰、不便利,响应速度慢,科学性及合理性低,得 1 分。 注:提供退换货流程,退换货过程便利性的说明、响应时间承诺,缺 少以上任一项内容的,不得分。 38.2. 商务部分(权重 47%): 评审 内容 满分值 评审分项 评审内容 商务 部分 2 采购项目商 务要求响应 程度 完全响应或优于采购项目商务要求的,得满分。每负偏离 1 项扣 1 分, 扣完为止。 15 经营场所规 模 对供应商分检加工建筑场所面积进行综合评价: 1、供应商具有规范的分检加工中心。 (1)场地面积≥3000 平方米,得 5 分; (2)3000 平方米>场地面积≥2000平方米,得 3 分; (3)2000 平方米>场地面积≥1000平方米,得 2 分; (4)场地面积<1000 平方米,得 1 分;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37 (5)无场地面积或提供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需提供分检加工中心的证明材料: 1)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 2)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合同在有效期内须以供应商公司名义 或法人代表或股东签署的文件方为有效); 3)以企业登记资料为准,若为股东代表之一签署/持有的文件,则必 须提交股东身份证明,如公司注册登记时的股东出资证明等; 4)提供第三方出具的分检加工中心场地面积测绘证明文件。 2、自有存储冷藏库容积 (1)冷藏库总容积≥500立方米,得 5 分; (2)500 立方米>冷藏库总容积≥300立方米,得 3 分; (3)300 立方米>冷藏库总容积≥100立方米,得 2 分; (4)冷藏库总容积<100 立方米,得 1 分; (5)无冷藏库或提供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需提供冷库的证明材料: 1)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 2)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合同在有效期内须以供应商公司名义 或法人代表或股东签署的文件方为有效); 3)以企业登记资料为准,若为股东代表之一签署/持有的文件,则必 须提交股东身份证明,如公司注册登记时的股东出资证明等; 4)提供第三方出具的冷库容积测绘证明文件。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农产品检测设备设施进行评分。 (1)有相关食品检测设备,得 2 分; (2)具有检测室,得 1 分; (3)具有专职食品检验工,得 2 分。 供应商需提供农产品检测设备发票等复印件为准,食品检验工证书相 关证明材料、检测室现场图片,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 得分。 4 供应商种植 场情况 供应商自营的种植基地总面积: (1)种植基地总面积≥1000亩,得 4 分; (2)小于 1000 亩>种植基地总面积≥500亩,得 2 分; (3)种植基地总面积<500 亩,得 1 分。 (4)无或提供证明材料不齐全得 0 分。 (证明材料要求:基地以企业登记资料为准,提供公司注册登记证明复 印件,还须提供蔬菜基地的产权证明或土地租赁合同,若是合作经营 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多个种植基地,则以合计总面积进行计 算,均须显示亩数,否则不计分。) 6 配送服务能 力 供应商配有物流运输队伍,自有或签约专用配送车辆(不含冷链运输 专用车)数量情况:配送车辆每台得 1 分,最高得 4 分。 (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供应商自有配送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若签约配送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及相关车辆使用证明材料复印件)。 供应商配有物流运输队伍,自有或签约的冷链(或配备有冷藏系统的) 运输车辆情况:每台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供应商自有冷链配送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 件,若签约冷链配送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及相关车辆使用证明材料 复印件)。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38 8 同类项目业 绩 供应商提供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供应 商名义独立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 1 分,最高得 8 分。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加盖公章, 不提供或不能判断的不得分。 2 用户满意度 评价 供应商提供上述的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同类项目业绩的用户单位出 具的满意度评价,评价情况至少须为“满意或类似好评”的方可计分: 每提供一项得 0.5 分,最高 2 分。 备注: ①同一客户或同一项目提供多项用户满意度评价的,按一项计算; ②须与供应商上述提供的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同类项目业绩的用户 单位一致; ③用户满意度评价须经用户单位盖章,评价情况至少须为满意或类似 好评的方可计分。 10 企业荣誉 对供应商以下认证情况进行评分。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 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 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 分; 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 分; 5)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得 2 分。 注:此项累计最高 10 分,提供有效期内认证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8.3. 价格部分(权重 1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经磋商小组审核,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以结算折扣 率的最低价者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 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结算折扣率)×价格权值×100 39. 评分汇总: (1)单项部分得分=各评委评分总和÷评委人数 (2)综合得分=技术服务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总分精确到二位小数) 40. 推荐结果: 经磋商小组审核和磋商,并进行综合评审后,根据综合评审情况,按照评审得分 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 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 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财政 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情形的,可 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41. 评审过程中涉及和产生的所有程序文件及综合评审意见,均须由磋商小组成员签 名确认。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39 42.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有关 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七、确定评标结果 43. 定标 43.1. 磋商小组经过认真评审后提出评审书面报告、评审结果和推荐成交意见报采购人 确定。自采购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 wjj.foshan.gov.cn、 http://fs.emedchina.cn 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人因故逾期确定评审结果 时,应提前书面知会采购代理机构和各供应商。 43.2. 对出现有违公平竞争、非法牟利、危害公众利益的行为或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合 法性、有效性、技术服务可行性等提出质疑时,可由相关责任归属部门组织会审 或提请评审委员会内的部分主要专家成员进行协助处理。 43.3. 评审结果确定乃至成交后发现成交供应商及其响应文件存在重大偏离、或没有完 全实质性响应之处时,则其成交资格无效,本项目直接作竞争性磋商终止处理, 并视实际情况,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4. 成交通知 44.1.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不 在成交供应商名单之列者即默认为落标。未成交的供应商可通过指定媒体获知评 审结果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结果通知书》。 44.2.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 44.3. 在未取得合法理由而获批复前,成交供应商擅自放弃成交资格,则须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4.4. 放弃成交资格或由于不良行为而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对该项目重 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44.5. 采购人对任何无效响应行为可追究至合同生效之前,一经被查证核实认定为无效 响应者,其所获得的候选资格、成交资格均无效。 45. 合同签订、争议和跟踪 45.1.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对抗或拖延履行 签订合同责任和义务时,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赔 偿,除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外,凭采购代理机构开出的违 约通知,于 5 天内按违约涉及金额的 20%另支付违约金。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40 45.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关澄清材料及来往确认文件,均作为合同 订立和裁定争议的依据。对这些文件个别条款要约的理解存有歧义、偏差、含糊、 疏漏等情形时,一切以能够实现项目的功能效果和设计目标为前提,均以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理解判断为准。 45.3. 在不违背原采购方案要求和各方认可的文件内容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可对合同范 本中个别非实质性条款共同协商完善补充修正。 45.4. 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有可能对合同履约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跟踪, 有必要时可组织邀请监管部门、专业机构等进行抽检,对有违约或不良行为者将 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45.5. 合同生效后一切行为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约期间有违约过错 的一方,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46. 质疑与投诉 46.1. 供应商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过程中确认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原件)形式当面向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质疑申诉,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 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对捏 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 一年内达三次以上的,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6.2.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 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6.3. 若对磋商文件存有质疑的,应在文件公示期间或自公示期满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及时当面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46.4. 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或供应商之间的报价行为提出质疑时,质疑函及相关质疑内容 的举证材料将转递予被质疑者,被质疑者对举证材料须给予书面澄清回复和接受 质询,其响应文件可公开的内容须配合予以公开并接受任何形式的审查核实。 46.5. 供应商递交的质疑文件或澄清回复文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理人签字,并注明日期、联系电话和地址。 46.6. 未成交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的合法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进行审查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41 答复。 46.7. 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 当中止履行合同。 47. 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适用条件: 47.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47.2. 提供的声明与承诺等证明材料经认定后存在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47.3. 在评标期间,使用不正当手段试图影响、改变评标结果。 47.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捏造事实,对其竞争 对手进行诋毁、排挤、攻击。 47.5. 供应商之间互相串通磋商或与采购人串通磋商。 47.6. 不按要求缴纳成交服务费。 47.7.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7.8. 不按期签订合同,违背响应承诺或拒绝、拖延、没有完全履行响应承诺和合同义 务。 47.9. 擅自将合同项目或主体关键性合同义务分包转让他人。 47.10. 获成交通知后,无法如期按采购人要求履行承诺并提供合法有效的重要证明材 料原件。 47.11. 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和如实告知原则,扰乱了 政府采购程序。 47.12. 提供虚假、恶意质疑投诉材料或在一年内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投诉记录。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42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43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FSCDC2002C 合同编号: 甲方: (采购人) 乙方: (成交供应商) 丙方:广东百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20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44 甲 方: (采购人) 甲方地址: 乙 方: (供应商) 乙方地址: 丙 方: 广东百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佛山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 号:FSCDC2002C)(以下称采购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 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FSCDC2002C 第二条 项目标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1、 2、 3、 4、 5、 6、 7、 第三条 结算折扣率 1、小写: %,大写:百分之 。 2、乙方已根据企业自身的成本核算情况,充分考虑市场价格的波动风险,已充分 考虑有关风险,愿意承担因这些风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放弃因此造成的损失 求偿权。结算折扣率在服务资格有效期限内不得调整。 3、实际结算金额=市场零售价×结算折扣率。 4、每周星期五报下周星期一至星期日各类食材价格。 5、实际结算金额必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 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 用。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45 第四条 服务管理要求 乙方在合同生效期间,如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 成交合同,取消其成交服务资格。 1、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等处罚的。 2、如因乙方供应给甲方的供货的质量问题造成卫生安全事故的,追究乙方的一切 责任,并终止采购合同。 3、乙方违反了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服务和收费标准, 损害甲方利益的。 4、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甲方,以谋取非法利益的。 5、非法获取与项目有关的任何非法利益的。 6、拒绝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和检查的。 7、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甚至破产、倒闭,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 8、乙方被有效投诉 3次或造成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的取消供应资格; 9、食品溯源要求。乙方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尽量 使用知名品牌,包装食品要有 QS标志。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乙方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 关系,严禁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响应文件中对食品的来源和质量标准要有详尽的描 述,并提出验收的行业标准和感官标准。如该品牌商品无质量标准,则需由乙方按国 家和行业的要求自行描述。 10、甲方使用单位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乙方 必须无条件退货;乙方未能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 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或供货时的商品与乙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不符,甲方使用单 位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供应商予以处罚,乙方除要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1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供货,乙方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 同,项目另行处理,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未按时提供物品或交货的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使甲方 遭受损失或因此扰乱正常管理秩序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甲方仍然需要的, 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向甲方偿付逾期货物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 1%的违约金;如甲方 不需要的,乙方应向乙方偿付逾期或少交部分货款总值的 5%的违约金。 2、乙方出现供货能力不足的现象以至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无继续履约能力,或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46 乙方擅自将与甲方签订的供货项目提供给其他供应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 乙方对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乙方交付的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并 向甲方偿付逾期货物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 5%的违约金,若连续出现 3 次类似情况 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时交货,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 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5、因食用乙方交来货品而导致人员食物中毒的,经卫生防疫部门确定为乙方责任 的,乙方需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 6、乙方供应的货品若为国家公布的伪劣产品,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并承担全部 费用及法律责任。 7、甲方认为乙方供货质量与合同不符的,双方协商不成时,经鉴定乙方所供货 品确为伪劣商品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货品的检测费用及违约费。 8、食品的质量要求及责任承担 8.1.食品的等级、质量须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提供相关 该批(次)货品的有效的卫生质量合格证或检验结果评价报告书等证明材料。若甲方 发现乙方所供食品不符合卫生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若所供食品由于质量问题导致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终止采购,乙方向甲方赔偿一 切损失。 8.2.若甲方发现乙方所供货物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一个月内累计达到两次的,甲 方有权解除合同。 9、乙方在签订合同前需将履约保证金¥30000.00 元(大写:叁万元整)转账给 丙方,并将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回单复印件发给甲方以便提前确认,联系人:高峰, 联系电话:0757-83282563。合同期满结清费用后如没发生罚款和没收情况,无息全额 退还履约保证金。 10、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第六条 交货要求 1、交货期:每次收到甲方使用单位的电子邮件或者电话传真订购单通知订购品种、 数量后,24 小时内免费送货到甲方使用单位指定地点,甲方使用单位工作人员过秤验 收并记录。具体送货时间由甲方使用单位通知时约定。 2、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的地点。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47 3、货物配送要求 3.1、所有货物运输必须是封闭的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 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 无不良气味、异味。 3.2、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货物要分 类堆放,防止交叉污染。 3.4、卸货要求: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 污染。 3.5、在配送总重量不变情况下,甲方使用单位根据乙方各供货点择优配选上述货 物按期出供货计划,乙方应灵活地配合和按时备齐货物。 第七条 付款方式 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佛山市卫生监督所、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佛山市健 康教育与促进中心、佛山市卫生计生统计信息中心、广东百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实 际采购数量各自与乙方进行结算。 1、按月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 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 2、乙方在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 10 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甲方(及其余 五家单位)申请付款,甲方(及其余五家单位)收到申请后在 30 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 结算支付手续。 3、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第八条 合同期限 供货期限为 1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 双方同意提交佛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自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 有限公司盖章鉴证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它 1. 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 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附件及《成交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48 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鉴证通过之日期。 2.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 应承担相应责任。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4.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二份。 5. 本合同共计 页 A4 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6. 本合同签约履约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7. 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 责。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收款专户如下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履约保证金收款专户如下 开户名称: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49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清单(附后) 附注:本合同所有附件均在签订合同时编制,确立依据为采购文件和乙方的响应 文件及相关确认文件、项目重要内容(如:双方权利义务、功能要求说明等)可作为 附件。 注:合同及相关附件均应加盖双方骑缝章。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50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51 文件袋封面标贴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内容:□正本文件/□副本文件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FSCDC2002C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请在此标贴格式上用打“√”的方式标志清楚正本、副本文件 重要提示: 1. 响应文件数量:四册响应文件(正本一册,副本三册)。正本文件、副本文件 必须分开单独封装并标贴封面,文件袋封口处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 所有响应文件应于第一部分《采购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代 理人亲自提交到《采购邀请函》中指定的地点。 3. 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准时提交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报价。提交 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报价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 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核实,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供个人第二代居民 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核实。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上述 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当场核实,不能通过核实的,将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4. 提交响应文件及评审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52 佛山市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本文件/□副本文件)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FSCDC2002C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此为响应文件封面(首页)格式,请在此封面用打“√”的方式标志清楚正本、副本文件。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53 响应文件内容 一、 自查表 二、 评审内容索引 三、 资格性文件 四、 商务部分 五、 技术服务部分 六、 价格部分 七、 其他文件资料 说明: 1、请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 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 2、响应文件每页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加盖骑缝章(加盖骑缝章的必须涵盖整册 响应文件)。 3、其他注意事项: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且真实有效。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54 一、自查表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资 格 性 审 查 响应承诺函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 盖章(原件)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杜绝商业贿赂承诺书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 盖章(原件)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 法人授权书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 件)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交纳凭 证)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转 账、汇款的提供复印件加盖公 章)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资 格 要 求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 境内的独立企业法 人,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具有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供应商应依法缴纳税 收,须提供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之日前近三 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纳 税证明,依法免税的 供应商须提供相应免 税证明文件,新成立 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纳 税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提供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近三 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 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免 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 实际的纳税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近 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凭证(专用收据或社 会保险缴纳清单),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 供相应免缴证明文 件,新成立的供应商 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 交相关证明 提供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近三 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 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 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 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 关证明)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 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 《响应承诺函》(按对应格式文 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 《食品流通许可证》 或《食品经营许可 证》; 《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 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55 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 属单位、分支机构)在 近三年内(自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 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 有被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 《守法经营声明书》(按对应格 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 件))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 商。 —— □通过 □不通过 —— 符 合 性 审 查 技术要求 实质性响应标书中“★”号参 数的技术要求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商务要求 实质性响应标书中“★”号参 数的商务要求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报价要求 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报价不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声 明书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其 它 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规定的 其它情况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 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 无效响应!在对应的□打“√”。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56 二、评审内容索引 2.1 评审内容索引表 评审内容 序号 评审分项 分值 自评分 (仅供参考) 资料所在 页码范围 (必填项) 技术服务 部分 (共 43分) 1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响应程度 3 2 项目组织方案 10 3 货源质量保障情况 10 4 配送方案 6 5 4 6 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 10 商务部分 (共 47分) 7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响应程度 2 8 经营场所规模 5 9 5 10 5 11 供应商种植场情况 4 12 配送服务能力 4 13 2 14 同类项目业绩 8 15 用户满意度评价 2 16 企业荣誉 10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57 三、资格性文件 3.1 响应承诺函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现提供已签署和密封的正本、副本响应文件,并正式由 我司授权的代理人(详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授权书》)以本公司名义,全权 代表我方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FSCDC2002C 本公司谨此承诺并声明: 1. 同意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竞 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 磋商有效期为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之日起 90 天,成交供应商有效期延续到项目验收 之日。 3. 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有)。 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 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 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不论在任何时候,定将按贵方 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一切补充材料。 5. 我方承诺在本次磋商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 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 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磋商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 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 7. 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贵司缴纳成交服务费,并按《成交通知书》的要 求,如期签订合同并履行其一切责任和义务。 8. 我方在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中,不曾以任何不正当的手段影响、串通、排斥有 关当事人或谋取、施予非法利益,如有行为不当,愿独自承担此行为所造成的不利 后果和法律责任。 9. 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尽的义务,若我方行为不当而 损害了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我方愿在任何时候无条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和经 济赔偿。 10. 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障资金,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相关缴费证明原件,以便核查。 11. 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原件,以便核查。 12.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3. 本承诺函效力及范围均涵盖我方整套响应文件和一切补充文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理人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函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58 3.2 杜绝商业贿赂承诺书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作为设在 (供应商所在地)的 (供应商名称) 携我公司代理人 (代理人姓名)在此郑重承诺: 在参加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SCDC2002C)磋商 采购中,我公司不会为达成此项目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回扣或其他商业贿赂行为; (2)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相关专家行贿的手段牟取成交; (3)对集中采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恶意报价行为或者其他行为;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如我公司实施了上述行为,我公司愿意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取消成交 资格,在三年内被拒绝参加佛山市政府采购项目,涉及犯罪的移交有关司法部门等。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59 3.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联系手机: ,为法 定代表人,代表我单位参与以下项目的磋商及报价,特此证明。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FSCDC2002C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签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身份证正面粘贴处 身份证反面粘贴处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须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4.响应文件提交人及磋商签字代表为授权代理人的,则本表不适用。 5.此文件一式两份。一份放“响应文件”里与其它文件一同装订密封,一份由法定 代表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单独提交,以便核实其代表的身份。如不能通过核实身份的,采 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60 (2)法人授权书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我单位特授权委任:以下之现职员工,作为我方唯一全权代表,亲自出席参与贵方承 办的采购项目磋商及报价,对该代表人所提供、签署的一切文书均视为符合我方的合法利 益和真实意愿,我方愿为其磋商及报价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FSCDC2002C 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单位参与上述项目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及报价;按照采购人和 磋商小组的要求现场处理磋商相关事宜;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 提交任何补充承诺,其签字与本单位公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有效期限:与本单位响应文件中标注的磋商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公司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签章): 委任授权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手机: 传真号码: 授权代理人(亲笔签名): 授权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正面粘贴处 身份证反面粘贴处 说明:1.本授权书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2.须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4.响应文件提交人及磋商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则本表不适用。 5.此文件一式两份。一份放“响应文件”里与其它文件一同装订密封,一份由授权 代理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单独提交,以便核实其代表的身份。如不能通过核实身份的,采 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61 3.4 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贵方组织下列采购项目,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已通过(□银行转账、 □网银汇款)形式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的磋商保证金。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FSCDC2002C 供应商开户名称: 供应商开户银行: 供应商银行账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 说明: 1.上述要素供银行转账及银行汇款方式填写,其他形式可不填。 2.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凭证的要素一致,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此 凭证信息退还磋商保证金。 3.磋商保证金退还仅限于银行转账方式。 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粘贴处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62 3.5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编号:FSCDC2002C)磋商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及报价,提供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服 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资料附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内容必须清晰,建议提交彩色扫描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必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提交的上述相关证明文件按顺序附在此声明函后面,并须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2、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4、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建议提交彩色扫描件。若模糊不清,难 以辨认所载内容,则可能被认定为该证件无效。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63 3.6 守法经营声明书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我方诚意参与本项目磋商及报价,特此声明我方在近三年内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我方及我方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 违法记录: 1. 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做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 2. 各级司法机关做出的刑事判决。 3. 我方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名单如下: 单位(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4. 本声明函如有不实,我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 的规定接受处罚。 5. 其它事项说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供应商必须如实填报《守法经营声明书》,如有不实或提供伪造、虚假材料和信息 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违法责任。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64 四、商务部分 4.1 供应商综合概况 一、供应商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地 址 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 职 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 务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单位简介及 机构设置 单位优势及 特长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M 2 职工总数 人 建筑面积 M2 资产情况 净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负 债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财务状况 年度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净利润(万 元) 资产负 债率 注: 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2)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3) 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如供应商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65 二、如属省外企业,在广东省内具有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的情况: 分项 基 本 情 况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 设在广东省 内分支机构 情况 机构名称: 地 址: 负 责 人: 服务机构性质:企业自有 Name: Tel: Fax: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66 三、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供应商名义独立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 (万元) 完成 时间 联系人及电 话 业绩证明材 料所在页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业绩是必须以供应商名义承担的项目。供应商须提供合同书关键页复印件。 2、供应商未按上表和要求填报业绩情况的,视为 2017年 1月 1日至今无同类项目业 绩。 3、若供应商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将确定为无效报价,并计入不诚信记录。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67 四、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请扼要叙述)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68 4.2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FSCDC2002C 序号 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响应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供应商、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要求 2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供应商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3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4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5 同意采购人以任何形式对我方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6 所提供的报价不高于产品制造商权威网站目前的报价水平和广东省现市场零售 价 7 报价要求: 7.1 本项目采用投报“结算折扣率”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货物单价根据佛山市发 展和改革局公布的《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为基准价,网上没 有的个别品种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定价。 7.2 供应商在填报投标报价时,应根据企业自身的成本核算情况,充分考虑市场价 格的波动风险。一经投标,即认为该供应商已充分考虑有关风险,愿意承担因 这些风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放弃因此造成的损失求偿权。成交后,结 算折扣率在服务资格有效期限内不得调整。 7.3 实际结算金额=市场零售价×结算折扣率。 7.4 每周星期五报下周星期一至星期日各类食材价格。 7.5 实际结算金额必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 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 预见费用。 8 供货期限:1年。 9 履约保证金 9.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存 放在合同中采购人指定的履约保证金帐户。履约保证金:¥30,000.00元。 9.2 如果成交供应商拒绝提交或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视为放弃 成交资格。 9.3 合同期满,履约保证金如没发生罚款和没收,成交供应商如期履约合同,采购 人将于合同期满结清费用后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9.4 交纳形式:仅限于银行转账、汇款形式交纳。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 后,签合同前将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回单复印件给采购人以便提前确认。 ★10 违约责任 ★ 10.1 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按时提供物品或交货的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使 采购人遭受损失或因此扰乱正常管理秩序的,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采购人仍然需要的,成交供应商应如数补交,并向采购人偿付逾期货物或少 交部分货物总值的 1%的违约金;如采购人不需要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偿 付逾期或少交部分货款总值的 5%的违约金。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69 ★ 10.2 成交供应商出现供货能力不足的现象以至采购人有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无继续 履约能力,或成交供应商擅自将与采购人签订的供货项目提供给其他供应商的, 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对其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进 行赔偿。 ★ 10.3 成交供应商交付的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采购人可以拒 收,并向采购人偿付逾期货物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 5%的违约金,若连续出现 3次类似情况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10.4 成交供应商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时交货,采购人仍然需要成 交供应商交货的,成交供应商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 10.5 因食用成交供应商交来货品而导致人员食物中毒的,经卫生防疫部门确定为成 交供应商责任的,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 ★ 10.6 成交供应商供应的货品若为国家公布的伪劣产品,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 并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 ★ 10.7 采购人认为成交供应商供货质量与合同不符的,双方协商不成时,经鉴定成交 供应商所供货品确为伪劣商品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货 品的检测费用及违约费。 ★ 10.8 食品的质量要求及责任承担: ★ 10.8. 1 食品的等级、质量须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该 批(次)货品的有效的卫生质量合格证或检验结果评价报告书等证明材料。若 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所供食品不符合卫生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若所供 食品由于质量问题导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究法 律责任,终止采购,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赔偿一切损失。 ★ 10.8. 2 若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一个月内累计达到两次 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1 付款方式: 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佛山市卫生监督所、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佛山市 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佛山市卫生计生统计信息中心、广东百花物业管理有限 公司按实际采购数量各自与成交供应商进行结算。 1.按月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 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 2.成交供应商在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 10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人 (及其余五家单位)申请付款,采购人(及其余五家单位)收到申请后在 30个 工作日内办理相关结算支付手续。 3.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4.合同期满结清费用后如没发生罚款和没收情况,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12 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如有): 对应条款 序号 偏离说明 注: 1.对于上述要求,如供应商完全响应,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表示;打“×”或 空白的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打“★”项为不可负偏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70 离(劣于)的重要项。 2.此表内容必须与实施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 3.供应商响应商务条款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响应文件前后不一致或伪造、 变造证明材料的,将判定为负偏离响应。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 性。 4.本表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如供应商擅自修改本表相关条款要求内容的或未对存在偏离的 条款如实作出偏离说明的,视为响应文件制作严重不符合要求。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71 4.3 拟任本项目管理及投入人员情况 职责分工 姓名 现职务 曾主持/参与过的 同类项目经历 年龄 专业 工龄 联系电话 手机 注:所列述的人员必须是供应商的任职注册人员,要求提供最近半年的社保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72 五、技术服务部分 5.1 技术服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FSCDC2002C 序号 招标规格/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 是否响应 ★2 如因供应商供应给采购人的供货的质量问题 造成卫生安全事故的,追究成交供应商的一切 责任,并终止采购合同。 ★8 供应商被有效投诉 3次或造成安全(监管和食 品卫生)事故的取消供应资格。 ★11 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供货,供应商不得转包、 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 另行处理,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序号 非实质性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1 对本次采购项目的非实质性技术要求 完全响应 / 部分响应 / 不响应。 2 技术条款偏离情况说明(如有): 对应条款序号 偏离说明 注: 1. 供应商必须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规格/要求”的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 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打“★”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2. 填写要求: (1)“投标/响应情况”栏:供应商应按投标货物/服务实际情况填写; (2)“是否响应”栏: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响应”、“不响应”。 (3)对存在偏离的内容,应在“偏离说明”中作出描述。 3.供应商响应技术服务条款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响应文件前后不一致 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将判定为负偏离响应。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 4.需提供所投产品详细参数彩页介绍材料或产品说明书对上述响应实际参数予以证 明。 5.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73 5.2 配送服务方案 供应商应充分理解本次采购内容,编制的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和顺序可 自行决定。(格式自定) 1.项目组织方案(包括实施安排计划,要求陈述各个任务的实施方式、时间安排、 后勤保障措施等); 2.供货质量保障; 3.配套设施情况; 4.配送方案(包括提供服务热线、服务地点、服务人员、执行时间、应急方案等); 5.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 6.货物存储能力; 7.蔬菜供货保障; 8.蔬菜、养殖基地实力; 9.配送服务能力; 10.服务便捷性; 11.须采购人配合事项; 12.结合本项目的相关内容,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阐述并提出具 体的应对措施; 13.供应商认为对本项目有利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74 六、价格部分 6.1 磋商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 送服务 项目编号 FSCDC2002C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投标折扣率 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1年 % 大写:百分之 注: 1.本项目采用投报“结算折扣率”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货物单价根据佛山市发展和 改革局公布的《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为基准价,网上没有的个别品种采 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定价。 2.供应商在填报投标报价时,应根据企业自身的成本核算情况,充分考虑市场价格的 波动风险。一经投标,即认为该供应商已充分考虑有关风险,愿意承担因这些风险所造成 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放弃因此造成的损失求偿权。成交后,结算折扣率在服务资格有效期 限内不得调整。 3.实际结算金额=市场零售价×结算折扣率。供应商的折扣率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 位(举例:零售价格为 10 元,供应商所报折扣率为 90.00%,则实际结算金额=10× 90.00%=9.00 元) 4.每周星期五报下周星期一至星期日各类食材价格。 5.实际结算金额必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 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6.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75 6.2 报价不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声明书 (格式自定) 填写要求:本声明书必须由供应商盖章及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授权代 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FSCDC2002C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 76 七、其它文件资料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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