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公示(电子版请按附件下载),公示期为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14日,共3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FSCDC2002C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采购人: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704000.00元(其中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分为¥280000.00元)
五、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之日起提供1年服务。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依法缴纳税收,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纳税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4.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6.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16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磋商文件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复印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纳税情况提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三)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复印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
九、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进行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十、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7月21日上午9时30分。
十一、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响应文件提交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
十二、磋商时间:2020年7月21日上午9时30分。
十三、磋商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
十四、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14日止。
十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3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039043
传真:0757-83039043 邮编:528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
联系人:招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636019
传真:0757-83636061
财务部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636076
传真:0757-83636088
网址:http://fs.emedchina.cn 邮编: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招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636019
附件: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