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2020-SBZ-019/XX-2020-000408-4
二、项目名称:空港新城阳光里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成交结果: 成交
供应商名称:陕西杰瑞厨房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火烧寨工业园6-2号
成交 金额 : 298,0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最终报价表.pdf
五、 磋商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 专家 | 采购人代表 |
---|---|---|
空港新城阳光里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凌晨、史小娟 | 张健 |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4,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渭城区北杜镇中心小学
联系人:渭城区北杜镇中心小学经办
联系地址:空港新城北杜村
联系电话:029-3311370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29-87671160
传真:029-87671160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兵器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2号
联系方式:029-87671160
十、附件:
空港新城阳光里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磋商文件-最终版).docx
陕西兵器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10日
最终报价表.pdf
空港新城阳光里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磋商文件-最终版).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
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0-SBZ-019/XX-2020-000408-4
空港新城阳光里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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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渭北区杜镇中心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兵器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6
一、名词解释 6
二、磋商文件及要求 6
三、磋商要求 7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9
五、磋商报价要求 11
六、磋商保证金 12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原则和要求 14
八、 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签署和装订 16
九、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提交 17
十、磋商小组组成及职责 18
十一、磋商会议 20
十二、磋商评审程序及评审办法 20
十三、确定成交供应商 30
十四、质疑与投诉 30
十五、合同 32
十六、成交合同的履约验收 32
十七、成交服务费 33
十八、信用担保 33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35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5 9
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47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兵器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渭北区杜镇中心小学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空港新城阳光里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 采购项目名称:空港新城阳光里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0-SBZ-019/XX-2020-000408-4
三、采购人名称:渭北区杜镇中心小学
地址:空港新城北杜村
联系人:空港新城北杜村
电话:029-3311370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兵器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2号
联系人: 王工
电话:029-87671160
传真:029-87671160
%1、 采购内容和需求:空港新城阳光里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1批
项目概况:厨房设备采购
项目用途:自用
采购预算:352620.00 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①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②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6-28 09:00:00至2020-07-02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3、文件售价:每套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http://www.sxggzyjy.cn/),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2)提示: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限内(2020-06-28 09:00:00至2020-07-02 17:00:00)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系统,直接下载磋商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九、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7-08 14:00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创新大厦)开标 07室
3、开标时间:2020-07-08 14: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创新大厦)开标 07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7671276
2、开户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安西稍门支行
4、账 号: 261301010400208920000004079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第%1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名词解释
(一)采 购 人:渭北区杜镇中心小学
(二)监督机构: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财政局
(三)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兵器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四)供应商:响应磋商、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磋商文件及要求
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制,磋商文件封面盖有“陕西兵器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字样的鲜章。磋商文件包括五部分,各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中所有内容及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一)磋商文件组成:磋商文件是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包括以下内容: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内容及要求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五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有疑义的,应在磋商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按磋商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答复,且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 供应商必须从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自行转让或复制磋商文件视为无效。磋商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磋商使用。
(五)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三、磋商要求
(一)磋商内容:本次磋商内容是空港新城阳光里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及要求作出响应,提交相应资料。
(二)合格的供应商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纳证明;
(4)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并将网页截图附在评审资料中。(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没有则此项不需要提供)
3.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说明:(1)以上为供应商必备资格要求,资格证明文件无效或缺项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 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应按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填写,响应文件中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法人参与磋商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三)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限制磋商要求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
(六)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不少于90个日历日,在有效期内磋商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完成评审、成交以及合同签订事项。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供应商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参加磋商时应如实提供所需要的证明文件,如存在虚假应标,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1.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
(1)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小微企业是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
(3)小微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微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4)小微企业磋商时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磋商小组审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2.监狱企业
(1)符合(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的监狱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2)参加磋商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二)磋商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按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占磋商报价总金额的百分比。
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计分只对属于品目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计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计分。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重复计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不给予计分。
五、磋商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第一次磋商报价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二)磋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供应费、运输费(含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检测验收费、税金及其它费用。
(三)磋商最后报价,在采购内容无实质性变更下,不得高于首次磋商报价,各供应商分项报价表中所有报价(与最终磋商报价比例一致)同比例下浮。
(四)凡因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
(五)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与磋商。当磋商小组认为,某潜在供应商的报价或者部分分项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的低于成本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该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必要的书面文件予以解释和说明并附带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竞价,其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六)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磋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磋商保证金
(一)为了确保磋商活动顺利进行,各供应商须向代理机构递交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账。缴纳完保证金后供应商用CA锁进入保证金系统自行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以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已到帐单位名单为准。
保证金缴纳信息
收款单位: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安西稍门支行
账 号: 261301010400208920000004079
(二)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以电汇、转账等形式缴纳保证金应从供应商公户转出,必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简称也可)和磋商保证金字样,便于财务部查询登记。以保函形式提交的必须为陕西省财政厅或西安市财政局(只针对西安市的项目)认定的具有开具保函资格的单位开具的保函。
(三)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的形式作为担保方式的,供应商须使用CA登录“西咸新区公共资源金融服务平台
(http://www.xqggzyjy.cn:8081/financeplatform-html/ )”后完善相关信息后即可申请电子保函(详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服务指南--下载安专区操作手册)。申请成功后投标人须将电子保函文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供应商应将转账、电汇的凭证或担保函换取的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中,凡磋商响应文件中未附保证金缴纳凭证的供应商,视为非响应性磋商,其磋商无效。
(五)未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与采购人签订的完整合同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xbqzb@126.com)。由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退还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下列情况发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相互串通参加磋商活动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的,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的,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5.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的。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原则和要求
(一)真实性原则
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人均有权拒绝,并取消其磋商资格,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二)语言文字
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磋商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文件处理。必要时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三)计量单位
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四)备选方案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磋商响应方案,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五)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允许成交后将成交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 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要求
1.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的“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编写响应文件,供应商不得对格式做任何修改。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按照磋商响应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响应函、第一次磋商报价表。
(2)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合同条款响应情况说明。
(3)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活动编制的磋商响应方案说明,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配备了相应的商务和技术人员,项目在组织实施、财务保证、服务承诺及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和保障措施。
(4)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5)供应商提供相应业绩(若有),证明其供应经验及能力,以及为采购活动提供的合理化建议。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签署和装订
(一)各供应商应参照磋商文件给定的样式,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响应文件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字样,。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统一装订,为节约纸张,磋商响应文件建议采用A4纸张双面打印,牢固胶状成册,不可插页抽页。
(三)响应文件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四)磋商响应文件除各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九、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提交
(一)磋商响应文件密封
1.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用封袋单独密封,副本可以用封袋一起密封或单独密封,且在外层包装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的电子版(PDF或WORD)用U盘单独密封。
2.封套应加封条密封,在封线处加盖公章(骑缝章),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公章)等内容。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公示的磋商时间为准,在磋商前上传至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地点,递交并办理签收手续,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磋商响应文件后记载磋商响应文件送达时间签收保存。
2.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登录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http://xxxq.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进入“上传响应文件”菜单页面,上传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同时将非加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拷贝自带。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3.如果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4.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5.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登记和组织工作,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
6.磋商响应文件递送后,在磋商截止期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7.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8.在磋商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十、磋商小组组成及职责
(一)磋商小组的组成
为确保磋商工作公平、公正,根据有关规定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评审专家共计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二)磋商小组的职责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磋商办法进行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5.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6.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7.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8.依据政府采购法有关精神,有权对磋商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做出处理决定。
(三)磋商小组的职能:
1.审查参加磋商供应商的资质文件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2.与各供应商就磋商响应文件(含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中的技术指标、实施方案、磋商报价、业绩、商务响应等进行磋商;
3.依据磋商文件,并视磋商情况,确定进入最终评审的供应商;
4.排序推荐成交侯选人;
5.协商处理磋商过程中出现的其它相关问题。
(四)磋商小组有权对整个磋商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五)竞争性磋商开始后,直到与成交的供应商签订合同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各供应商的有关资料及意见等内容,磋商小组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十一、磋商会议
(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工作,供应商须委派代表参加,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磋商整个过程接受监督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二)竞争性磋商会议进行时,由供应商或其推荐的代表与采购监标人共同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检查无误后,签字确认。
(三)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顺序,将各供应商首次响应文件的份数等内容公布,无异议后,由供应商代表和监标人签字确认。
(四)磋商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记录。
注: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须随身携带生成磋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认证锁主锁(CA锁),用于在现场文件解密时使用。CA锁在磋商前必须在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及时更新,供应商在磋商现场因CA锁未及时更新而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否决其磋商。
十二、磋商评审程序及评审办法
(一)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
1.供应商没有经过正常渠道购买磋商文件或供应商的名称与登记领取磋商文件单位的名称不符;
2.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齐全、真实、有效;
3.是否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足额有效的磋商保证金;
4.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注:以上各项有1项不合格,评审不予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二)磋商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具体审查内容如下:
实质性条款 |
通过条件 |
|
有效性审查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封面、磋商响应函两处的项目名称 |
两处均无遗漏,且与磋商项目名称完全一致。 |
|
磋商响应文件签署、盖章 |
均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
|
磋商响应文件的计量单位、语言、报价货币、磋商有效期 |
计量单位、语言、报价货币、磋商有效期均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
|
完整性审查 |
磋商响应文件组成 |
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格式编写,无缺漏项且关键内容字迹清晰可辨。 |
磋商内容的完整性 |
磋商响应内容未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 |
|
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磋商报价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1)磋商报价符合唯一性要求; (2)第一次磋商报价表填写符合要求; (3)未超出采购预算或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4)磋商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涉嫌不正当竞争(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某磋商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合同条款响应 |
完整响应磋商文件合同条款未有负偏离或响应的内容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串通磋商 |
未出现下列情况的: 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注:以上各项有1项不合格,评审不予通过,按无效标处理。符合性审查结束后,评审小组当对审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告知无效供应商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原因。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磋商时,磋商响应文件中第一次磋商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表为准;
(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第一次磋商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
4.磋商响应文件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2)文字与图表不一致的,以文字为准;
(3)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与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生成的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版为准。
修正后的内容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
(四)磋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五)最终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服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服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4.最后报价应按首次报价的格式内容填写,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六)比较与评价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对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 评审指标分值构成(总计100分)
评审内容 |
评审原则与标准 |
磋商报价(3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30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技术部分 (35分) |
1产品配置齐全:(10分) 所投产品内容齐全,产品选型符合磋商文件要求,配置完整,满足采购需求,响应内容能按要求逐条响应技术要求中的硬件形态、产品功能,产品技术参数清楚、明确,技术资料齐全,完全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得5-10分,完全响应采购文件但技术要求出现细微负偏差的得1-4分。 |
%1、 完善的安装实施方案:(8分) 方案安全性、可行性、规范性、合理性得0-2分; 方案总体思路明确、可行,附有产品安装调试措施,确保产品的整体性能得3-5分; 方案总体思路清晰、合理、可操作性强、可执行程度强,且能很好推动项目实施并提供相关的产品品质保证证明材料得6-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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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产品的环保性、耐用性、安全可靠性、使用性能,所提供的产品参数说明、工艺流程等技术资料比较:(8分) 技术资料思路不清晰,逻辑性性一般,综合对比得0-2分; 技术资料条理思路较清晰、明确,有一定的逻辑性,综合对比得3-5分; 技术资料条理清晰、明确,逻辑性强,有系统、科学的技术措施,综合对比得6-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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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供货方案:(9分) 基本满足文件要求能按期供货得1-3分; 完善、合理、科学,能保质保量按期供货得4-6分; 项目实施安排合理,能够在承诺的时间内按期交货,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任务有具体的供货组织安排,详细的人员、财力调配、运输等说明得7-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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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 (15分) |
1.产品渠道正常,无劣质、假冒、瑕疵产品。提供主要产品(双大锅燃气灶、电蒸饭车、冰箱、馒头发酵箱、离心风柜、油烟净化器)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每提供一项得1分,共计6分。 |
2.制造厂家有可靠、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足够的设计、工艺、加工、检验能力,设备的质量符合国际、国家的标准和有关规定,提供主要燃气具的说明书。按其响应程度计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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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关键零部件、备品备件配备情况、供应渠道等情况进行综合赋分,计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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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5分) |
2017年4月1日以来签订的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须附于响应文件中)(每份1分,最高5分)。 |
培训及 售后服务 (15分) |
1、针对本项目及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详细具体可行的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响应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提供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评委综合评议后按其响应程度(1-8)分。 |
2、免费为使用单位培训操作维护人员,并在标书中列出培训的内容及方式评委综合评议后按其响应程度(1-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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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在供应等方面附有优惠条件,评委综合评议后按其响应程度(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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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各评委独立打分。 2)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表规定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无效,不计入汇总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