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10 14:53:16

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咸宁财采计备[2020]001537号文要求,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的委托,对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CCZCCS2020013-XN

(二)项目名称: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58.50万元

(四)采购内容:食堂外包服务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2、供应商须具备《劳务派遣服务许可证》;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上查询无“失信惩戒”信息(提供网页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4、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0年7月10日起至2020年7月17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十六潭路北侧283号五楼。

(三)获取要求:法定代表人获取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等资料;授权委托人获取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受托人二代身份证等资料。

(四)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十六潭路北侧283号五楼。

(二)截止时间:2020年7月21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三) 送达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一份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代表参加的请提供法人证书和身份证。

五、 磋商地点及磋商时间

(一)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十六潭路北侧283号五楼。

(二)时间:2020年7月21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六、 公告期限:自报名开始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

地 址:咸宁市咸宁大道242号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0715-8232585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十六谭路北侧283号五楼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话/传真:0715-8180977 13329988764

邮 箱: hbcczb@qq.com

八、 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