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咸宁财采计备[2020]001537号文要求,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的委托,对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 项目概况(一)项目编号:CCZCCS2020013-XN
(二)项目名称: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58.50万元
(四)采购内容:食堂外包服务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2、供应商须具备《劳务派遣服务许可证》;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上查询无“失信惩戒”信息(提供网页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4、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一)获取时间:2020年7月10日起至2020年7月17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十六潭路北侧283号五楼。
(三)获取要求:法定代表人获取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等资料;授权委托人获取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受托人二代身份证等资料。
(四)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一)送达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十六潭路北侧283号五楼。
(二)截止时间:2020年7月21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三) 送达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一份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代表参加的请提供法人证书和身份证。
五、 磋商地点及磋商时间(一)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十六潭路北侧283号五楼。
(二)时间:2020年7月21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六、 公告期限:自报名开始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 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
地 址:咸宁市咸宁大道242号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0715-8232585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十六谭路北侧283号五楼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话/传真:0715-8180977 13329988764
邮 箱: hbcczb@qq.com
八、 信息发布媒体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