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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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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食堂委托供餐及运行保障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933食堂委托供餐及运行保障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0-07-10 15:39 】

项目概况

933食堂委托供餐及运行保障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物资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TCL20070100009

项目名称:933食堂委托供餐及运行保障服务

预算金额:1337万元

最高限价:1337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

名称

计量

单位

数量

服务内容

服务

期限

服务地点

备注

1

933食堂委托供餐及运行保障服务

1

933食堂委托供餐服务:为职工用餐需求提供满足食品安全卫生要求和营养搭配合理的熟食和即食性食品,负责食材采购、制作、售卖服务;

933食堂运行保障服务:加班餐配送服务、食堂餐厨垃圾处理、环境卫生、四害治理、食堂设备设施维护维修等包含但不限于上述项目的食堂正常运行保障。

合同签订生效后3年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甲方指定地点

(其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3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釆购活动;

3.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10至11:40,下午14:10至17:5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科学城物资部购买招标文件

3.方式:投标人可选取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3.1现场购买

(1)投标人需向工作人员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

(2)标书款汇款证明材料:银行电汇底单复印件等;

(3)投标人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

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所留邮箱。

3.2邮件方式购买

投标人应把以下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1)投标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

(2)标书款汇款证明材料:银行电汇底单复印件等;

(3)投标人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

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所留邮箱。

注: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邮寄服务,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付款请注明“招标编号”和“物资部联系人姓名”。

付款信息如下:

户名: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

开户行及账号:工行绵阳科学城支行2308 4151 0910 0007 095

税号:12100 00040 00087 061

地址及电话: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0816-2485688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8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长虹大道中段47号(绵阳市图书馆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2.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3.本公告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

联系方式:彭老师 0816-24937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

联系方式:0816-24853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怡洁

电 话:0816-2485363 13778157373

邮箱:413804921@qq.com

附件:采购需求.docx

一、项目概况 1. 933食堂委托供餐及运行保障服务(服务期限:3年): ★1.1供餐服务:为采购人最多1200名职工三餐提供满足食品安全卫生要求和营养搭配合理的熟食和即食性食品,负责食材采购、制作、售卖服务以及食堂日常运行管理;每年供餐服务费用的4%(最多不超过12万元)作为奖励激励,由采购人考核发放(详见附件2《供餐服务考核细则》)。 1.2运行保障:为保障食堂正常运行,投标人应做好保障工作和费用支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加班餐配送服务:为采购人职工提供加班餐配送服务(配送距离不超过5公里),餐车自备,每餐应在50分钟内完成约350份加班餐配送; ②食堂餐厨垃圾处理、隔油池清理、四害治理等环境卫生管理; ③食堂设备设施维护维修及管理等; 2.食材采购(年耗食材预算约800万元); ①食材的采购金额需投标人先垫支,采购人以实际发生额按次、月与投标人结算。 ②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食材采购,按食材消耗对菜谱定价,控制食品售卖总收入与食材总消耗在一个季度内收支平衡,每月按售卖结果据实按比例向采购人结算食材费用。 3.采购人提供水、电、气、就餐大厅、后厨、售卖系统、带芯片的餐具、低值易耗品(餐巾纸、洗涤剂、锅碗等厨房用品)和部分食堂设备设施(详见附件1食堂设备清单及布局图)。 4.采购人为食堂员工提供就餐,不提供住宿。 5.结算方式为次结、月结、年度综合结算。 二、服务要求 ★ 1.供餐能力 1.1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的操作团队(拟派本项目工作人员不低于50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入职后,投标人应按规定为入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并签订劳动合同; 1.2投标人具备送餐能力,专用送餐车辆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卫生要求; 1.3突发水、电、气中断时,投标人应具备应急响应或其他供餐能力; 1.4投标人具有提供每餐不低于1000人次的供餐服务能力。 1.5投标人须承诺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依法在科学城区域相关部门办理适用于本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餐饮服务经营所需的全部合法证照与手续。(投标人须在投标前自行了解科学城地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手续)若投标人无法办理或超出规定时间15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视为违约。 2.供餐服务具体要求 2.1投标人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的用餐时间提供一日三餐,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根据采购人需要安排供餐。 2.1.1早餐供应时间:7:30~8:50 2.1.2午餐供应时间:11:40~13:00 2.1.3晚餐供应时间:17:10~18:30 2.2提供餐食的标准及品种: 2.2.1每天按70元/人(一日三餐)标准供餐,其中早餐14元,中餐28元,晚餐28元。职工根据喜好和需求选餐结算,不一定足额消费; 2.2.2投标人应根据消费群体特点提供营养配餐,为采购人提供熟食和适量的随餐即食性食品,提前公布每周菜谱,每周主菜菜品更新不少于30%,职工根据喜好选择品种,具体要求如下: 2.2.3早餐:提供稀饭、馒头、包子、油条、面包、蛋糕、米粉、面条、各类小菜、水果拼盘等,每餐至少10个品种; 2.2.4午餐:至少提供四荤两素、米饭、汤、馒头、牛奶、酸奶、水果及其它,每餐至少12个品种; 2.2.5晚餐:至少提供三荤两素、面条、饺子、米饭、稀饭、包子、馒头、面包、蛋糕、卤菜、水果拼盘等,每餐至少14个品种。 2.3供餐点 2.3.1投标人只能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供餐(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甲方指定地点); 2.3.2投标人应为采购人职工提供中午和晚上加班餐,配送能力应确保在食堂开餐前后50分钟内完成,加班餐订餐约350份,配送地点约25个(配送地点距离主餐区距离不超过5公里); 2.3.3特殊情况用餐,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 2.4食品定价与售卖 2.4.1投标人按照每种菜品实际消费原材料和人工成本确定价格(菜谱价格),经采购人确认后按定价向职工出售; 2.4.2投标人提供食堂售卖服务。 3.食材采购服务 3.1食材采购 3.1.1投标人应建立食材供应商管理制度,确保在保证食材品质的前提下,采购价格不高于当期“绵阳城区主副食品民生价格信息行情”的最高价格(目录外食材,由甲乙双方组建询价小组确定价格)的投标下浮比例,并按照制度选择合格食材供应商,报采购人备案和公示; 3.1.2投标人按就餐人数制定菜谱计划并组织实施食材采购; 3.1.3投标人负责食材验收并按规定索要相关证明文件(合格证、检疫证明),公示存档; ★3.1.4因消费扶贫等上级管理部门要求,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采购指定的品牌产品; 3.2食材出入库管理 3.2.1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建立并实施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做到帐物相符、按月盘存和据实结算。 3.2.2投标人每周公示食堂主要食材供应商资质清单、原材料采购价格、供货渠道、检验检疫、安全卫生情况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信息,接受广大职工监督,及时回应和处理职工关切。 3.2.3投标人应接受并配合采购人安排的代表驻点对食堂运行、食材采购和出入库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 3.3食材采购质量 3.3.1投标人食材供货渠道必须经过采购人考察认可; 3.3.2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向采购人备案所有食材供应商资料; 3.3.3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建立食材采购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食材品质; 3.3.4投标人应及时将菜谱(含售价)、食材采购价等推送至采购人提供的微信公众号,接受采购人全面监督; 3.3.5投标人应建立食材库房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确保储存、使用过程受控。 3.3.6投标人应接受采购人对食材采购、食品定价等全面监督检查,不得采购或使用腐烂变质或质量不达标的原材料。 3.3.7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A)若发现食材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扣减当月结算金额,违规金额低于100元的,每项扣减当月结算金额1000元;累计违规金额达到5000元,扣减当月结算金额的5%。食材不符合要求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食材供应商不在投标人已给采购人备案的合格名录中 (2)实物与食材出入库记录不一致 (3)食材超过保质期 B)若发现食材实际采购价格高于投标下浮比例,按食材采购金额的3倍扣减当期结算金额。 4.食堂设备设施 4.1经投标人论证,需要新增节能、环保、安全措施、提高供餐能力等方面的设备设施,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由采购人负责采购,投标人落实应用并做好日常运维; 4.2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做好食堂设备设施的管理,确保食堂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日常维护维修由投标人负责; 4.3投标人不得擅自拆除或变更食堂设备设施用途; 4.4采购人提供已有的食堂后厨、就餐大厅等场所和相关配套设备设施(详见附件1食堂布局图和设备设施清单)。 5.环境卫生与明厨亮灶 5.1 环境卫生 5.1.1投标人负责责任区域内环境卫生,做到卫生整洁,环境良好; 5.1.2投标人每天对后厨、餐厅、室外就餐桌椅进行消毒;至少每周1次四害治理; 5.1.3投标人负责按环保要求每天清运餐厨垃圾,每两周清理一次隔油池。 5.2明厨亮灶 5.2.1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实现明厨亮灶管理; 5.2.2明厨亮灶相关建设由采购人负责。 1 / 3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