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各投标人:
1. 招标条件河源市江东新区古竹中学小卖部承包经营权采购项目,已核准采购。招标人为紫金县古竹中学。依据工作的需要,委托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2.1 招标人:紫金县古竹中学。
2.2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项目名称:河源市江东新区古竹中学小卖部承包经营权采购项目。
2.4 项目预算:每年的经营合理总利润率〈20﹪。
2.5 招标内容:
2.5.1项目概况
河源市江东新区古竹中学是区直属公办中学,学校位于紫金县古竹镇潮沙村,在校生约2000多人,其中住宿学生为约2000人。小卖部位于校园内,使用面积约80平方米。
2.5.2经营范围
对河源市江东新区古竹中学小卖部进行店内经营,只准经营符合相关要求的物品,比如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包装的饼食、糖果和水果等食品;瓶装水、饮料、凉茶等。经营期间不准学生搭食,不能使用明火,不能经营早餐、快餐、加菜等自制食品,不能替学生手机电池充电及售卖香烟、酒类等。经营者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用工。不得将经营权进行任何方式的转让、转包、分包,自行负担从业人员工资、原材料、水电气、设施设备器材维修、保养、更新等所有经营费用,自主采购原材料。
2.5.3经营要求
1)校园小卖部经营所需要的所有证照(如工商、税务、卫生等)全部由承包方领取和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方负责;中标者与办理证照的法人代表必须为同一人,在签订合同十天内办好相关经营的合法证照;在9月份开学前15天办理员工的健康证(所有费用由经营方负责),以备学校和上级部门检查,否则,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负责。
2)中标者要合法、诚信经营,不损害师生的合法利益。所经营的商品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卫生及物价部门要求,对进入小卖部的食品要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要对采购的食品索取配送单位“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坚决杜绝“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保质期接近临界期的食品、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和散装食品;不得出售自制或加工食品,若承包方违反相关规定而出现的劳资、合同等的纠纷,概由承包方负责。
3)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转包他人,如发现转包,立即终止协议,并没收履约风险保证金,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4)中标者能合法经营,无出现食品安全、违法乱纪等情况的,合同期满后由学校无息归还履约风险保证金。
5)校园小卖部经营应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以服务学生,让利学生的原则,文明经营,礼貌待客;恪守经营项目、范围,不得违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商品价格必须在合理利润的前提下公道合理定价。
6)承包方须与我校签订承包合同书的同时,还要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出资办理学校校园商店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切实做好校园商店的安全及卫生工作,如发生安全、卫生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皆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7)学校按现有标准向中标者提供场所,员工住宿问题由中标者自行解决;聘请的员工必须无犯罪记录,并要处理好与员工的劳务关系,所发生的劳务纠纷与学校无关;同时承包方负责购买员工的人身意外保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由承包方负全责。
8)学校只提供经营场所和现有的用水用电设施,经营期满后完好交给学校。经营所需的货架、柜台等一切物品皆由承包方自行解决,承包期满后,承包方的商品、物品自行处理,一次性搬离学校。中标者如需装修小卖部,须事先征得学校同意,并自行出资建设,承包经营期满后,可搬动的设备和个人物品、用品等自行处理,固定的设施(如钢门、钢闸、适合大功率的电线电路等)无偿留给学校。如擅自装修的,学校有权要求承包方恢复原状。学校会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进行公开招投标,原中标者须在合同期满之日起二天内,把相关的商品、货物、设备等按学校的要求及时撤离,否则,校方有权处理中标者的物品。
9)中标者须每月电费按实际用电数按月缴交,不依时缴交者,学校有权立刻终止合同,以中标者主动放弃经营权处理。
10)经营时间须严格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即非上课时段,上课期间、中午和晚上休息时间不得进行经营。除学校有特别要求停业的。
11)中标者须自行保管好小卖部内财产,如出现失窃事件或不是学校造成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5.4经营期间的费用要求
1)中标人在经营期间小卖部内所发生的电费、水费由中标人负责,并按实际发生额在次月5号前向学校完成该费用的支付。
2)承包方负责小卖部及其周边环境的卫生清洁,按规定的地点清倒垃圾,每年向校方交纳8000元(人民币捌仟元整)垃圾清运费,在签订合同时缴交第一年的垃圾清运费,第二年、第三年在次年8月1日前缴清,否则取消经营资格。
2.5.5经营方式及服务要求
1)在经营期间,中标人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中标人不得将经营权转包、分包,不得在小卖部内从事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活动及其他用途,一经发现,采购人可单方面立即解除合同,所有责任及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自行解决员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办证以及水电等因租赁经营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中标人须承担员工的管理、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3)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2.5.6承包要求及规定
1)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2)中标人必须负责小卖部周边的卫生清扫和安全管理。小卖部工作人员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为师生提供热情周到服务,不得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学校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建议。
3)中标人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中标人自行独立承担责任。
4)中标人负责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学校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5)经营期间,中标人必须承担食物安全的法律责任,以及因食物安全事故所引起的所有罚款、赔偿和其它费用。
6)中(终)止合同特别条款:
①合同期内,如有合法理由,双方均可以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如中标人请求中止合同,必须提前60天书面通知学校,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②合同期内,凡中标人出现下述情况,学校有权随时终止承包合同且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中标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给学校造成损失;中标人将小卖部经营权进行转包给他人经营管理,从中赚取中介费的;学校师生投诉意见大,对上级监管部门和教育局、学校提出的整改意见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出现食品集体中毒事件或因管理不善造成人员伤亡的。
③如遇不可抗力,法规和国家、省、市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中止合同,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④在合同期内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招标人申请增加任何费用或报销任何费用。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7)若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仲裁或法律诉讼等途径解决。
8)为切实加强学校小卖部的监督管理,规避小卖部管理风险,中标人须向学校缴交小卖部履约风险保证金,通过中标公司的账户转入学校的账户。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
2.5.7学校小卖部原经营者的物品
中标人可自行购置经营所需的货架、柜台等一切物品,或向原有小卖部经营者购置原有用于经营的物品(具体价格由中标人和小卖部原经营者协商)。
2.5.8监督考核要求
1)小卖部每学期设立家长开放日,接受社会、家长监督。
2)学校小卖部监管委员会对小卖部卫生、安全进行监督及评价打分。本监督办法可根据管理实效,适时调整改进。
3)评定标准:每月评定一次,以100分为总分,学校小卖部监管委员将根据职能对月评分表中各项指标进行评分,月评定分数为评审人员分数总和的平均值。月评定分数达到80分或以上的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4)若月评定不合格,学校将向中标人发出整改限期通知书时,中标人应虚心接受意见,及时更正存在问题;若每年出现月评定分数低于50分或连续2次不合格或累计3次不合格的,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和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5 其他商务要求:
1、投标人必须对校园小卖部承包经营每年的经营合理总利润率进行投标有效报价(报价包含服务及其他附属服务的服务费用、相关人员工资、一切税费、保险费、验收等投标和履约过程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必须在〈20﹪的范围内,若投标报价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2、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服务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4、履约风险保证金:
1)履约风险保证金按上述规定,中标者须在签订合同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校方一次性递交保证金人民币100000 元(大写人民币拾万元整),在承包期内必须自己经营管理,不能转包给非中标人。如有违反的作放弃经营权处理,并要求承包方在两天内撤出河源市江东新区古竹中学。
2)当学校出现由于小卖部经营引发的师生安全事故,学校有权从保证金中支付相关的医药费及赔偿等费用,保证金不够支付的,由承包方负责,并依法追究小卖部承包者的责任。
3)履约风险保证金将在承租期满,中标人结清所有费用(包括承租期间所有债务,产生的水、电费用等),并经学校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如承租期内,中标人自行停止合同或违反合同有关规定被学校终止合同的,履约风险保证金将全部归学校所有。
5、验收要求
1)除招标文件另有要求外,验收均按国家、地方或行业、监管部门、学校(排列在前者优先)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及要求执行。
2)验收应在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6、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7、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8、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业主提供的配合条件(如有)。
2)承租期满,承包方应无条件撤出河源市江东新区古竹中学。
3)以上采购需求为基本的需求,投标人应须满足上述要求,但不仅限于提供上述服务。支持投标人在上述基础上提供更优服务,以满足采购人的实际使用需要。
4)其余未尽事项由采购单位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商定补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3.7具有有效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程序及时间安排4.1 2020年06月29日发出邀请函,请于2020年06月30日至2020年07月0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河源市长安路商业街东六排南二栋南C、D卡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凭本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人民币200元/份)。
4.2收到邀请函的单位并已购买文件的,请于2020年07月10日上午10:00为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同时举行开标、定标会议。投标地址:河源市长安路商业街东六排南二栋南C、D卡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
5. 投标人须知5.1 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等,自带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 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762-3102013
招标人:紫金县古竹中学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318234148
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