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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沥海街道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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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沥海中学食堂自主经营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绍兴市上虞区沥海中学食堂自主经营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10 16:19

绍兴市恒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绍兴市上虞区沥海街道中学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SXHZ20200703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范围:

标项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预计全年餐费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年)

投标保证金(单位:人民币元)

01

绍兴市上虞区沥海街道中学食堂自主经营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200万

¥0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 具有独立法人餐饮管理企业;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审查方式:

1. 资格后审。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委托人的社保证明,如授权委托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20年07月13日至2020年07月 17 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

2. 报名地址:绍兴市恒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越发大厦1702)。报名并向工作人员递交如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报名者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上述报名资料仅作为报名登记使用,报名时不对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作出评判)。不接受电话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份现金2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0年07月30日9:30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恒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越发大厦1702)会议室,逾期作无效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07月30日9:30时整在:绍兴市恒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越发大厦1702)会议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八、投标保证金:无。

九、招标公告发布:http://www.sxyc.gov.cn/col/col1559777/index.html

十、 联系方式:

绍兴市上虞区沥海街道中学 陈老师 13858456592

绍兴市恒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孟女士 15988282224

十二、其他事项:

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020年07月30日9:30时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自行送达(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均须随带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应单独出示授权委托书,否则不接受其投标。递交投标文件的人员在核查身份完成后即交即走)。

2.邮寄(必须为EMS)至绍兴市越城区越发大厦1702室(绍兴市恒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邮编312000,签收人孟琴波,联系电话15988282224,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文件仍需要按采购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投标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

4.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中标后无法提供投标文件中复印件的相应原件的:(1)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绍兴市上虞区沥海街道中学

绍兴市恒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0日


招标文件上虞区沥海街道中学食堂自主经营委托管理服务项目(定稿)7.10.doc




绍兴市上虞区沥海街道中学食堂自主经营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SXHZ20200703

采购单位:

绍兴市上虞区沥海街道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

绍兴市恒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年七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及标准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格式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绍兴市恒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绍兴市上虞区沥海街道中学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SXHZ20200703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范围:

标项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预计全年餐费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年)

投标保证金(单位:人民币元)

01

绍兴市上虞区沥海街道中学食堂自主经营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200万

¥0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 具有独立法人餐饮管理企业;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审查方式:

1. 资格后审。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委托人的社保证明,如授权委托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 2020 07 13日至 2020 07 17 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

2. 报名地址:绍兴市恒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越发大厦1702)。报名并向工作人员递交如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报名者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上述报名资料仅作为报名登记使用,报名时不对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作出评判)。不接受电话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份现金2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0年07月30日9:30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恒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越发大厦1702)会议室,逾期作无效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07月30日9:30时整在:绍兴市恒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越发大厦1702)会议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八、投标保证金:无。

九、招标公告发布:http://www.sxyc.gov.cn/col/col1559777/index.html

十、 联系方式:

绍兴市上虞区沥海街道中学 陈老师 13858456592

绍兴市恒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孟女士 15988282224

十二、其他事项:

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020年07月30日9:30时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自行送达(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均须随带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应单独出示授权委托书,否则不接受其投标。递交投标文件的人员在核查身份完成后即交即走)。

2.邮寄(必须为EMS)至绍兴市越城区越发大厦1702室(绍兴市恒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邮编312000,签收人孟琴波,联系电话15988282224,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文件仍需要按采购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投标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

4.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中标后无法提供投标文件中复印件的相应原件的:(1)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绍兴市上虞区沥海街道中学

绍兴市恒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沥海街道中学食堂自主经营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的实施规模、范围:进行食堂自主经营委托管理等,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45天。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60天

3

投标保证金:

4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5

付款方式:按月在次月结算,全额发票付款

6

履约保证金:中标额的5%

7

投标文件接收单位:绍兴市恒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越发大厦1702会议室

商务文件资料、技术文件资料必须单独封装

8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30日9:30时整

9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 30日9:30时整

开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越发大厦1702会议室。

10

联系方式:绍兴市上虞区沥海街道中学 陈老师 13858456592

绍兴市恒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孟女士 15988282224

11

解释: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12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

(一)以中标通知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具体比例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

收费标准:中标金额(预算金额)在100万以下部分为1.5%,100万元到500万元部分为1.1%。中标服务费不足7600元按7600元收取。

(二)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用银行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直接交纳代理服务费。

公司名称:绍兴市恒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绍兴市建行营业部

账 号:33001653535050008604

(三)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

注:

1. 为维护交易的正常秩序,进一步遏制串标、抬标行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凡在同一招标项目的评标中,发现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作继续评标。

2. 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书面说明。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

2. 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单位(或采购人/采购单位)。

2.2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集成商(供应商)。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保险、技术培训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5 “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3.招标方式

3.1 本次招标采用教体局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3.2 如某一标项投标人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或按有关规定实施。

3.3 本次招标设定上、下限价

4. 投标委托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或本人驾驶证原件等)。如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则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个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或本人驾驶证原件等)。(现场递交标书形式需要出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邮寄形式不需要)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及参加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招标文件

6.1 招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及所有按6.2发出的补充通知组成。

6.2招标文件的修改

6.2.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规定时间内,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两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的修改文件,并需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加盖公章,逾期不确认的视同认可。

6.2.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二、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1.2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技术术语除外)。

1.3 投标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4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2.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资料”和“技术文件资料”两部分文件组成:

2.1 “商务文件资料”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正本用原件):

2.1.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1.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1.3投标报价明细表(如有/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1.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以上文件组成“商务文件资料”。投标人在“商务文件资料”中应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

2.2 “技术文件资料”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正本用原件):

2.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2.2授权代表社保证明(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2.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2.5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2.6技术偏离说明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说明表中,应对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答复、说明和解释。如果投标人在技术偏离说明表中注明无偏离,评标结束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又认为其实际产品与投标技术需求不一致的,视为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其投标将被追认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把这一情况报送采购监管部门。)(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2.7投标方案:包括并不限于整体方案、人员管理、岗位分配等;

2.2.8投标单位实力介绍: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构架、注册资本、工作规范流程;

2.2.9食堂人员配备表(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2.10食堂管理人员(包括食堂管理员、主厨及副厨)简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2.11投标承诺书(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2.12未尽事宜请各投标单位按评分细则技术部份制作(重要)。

2.2.13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以上文件组成“技术文件资料”。投标人在“技术文件资料”中应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将视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该投标文件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报价

3.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等附表格式填写。

3.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相关服务包括餐饮管理费、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等一切费用年一次性总报价。

3.3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3.4本次招标采用上限价和下限价招标。

以每年营业额的21%—25%为报价范围。

投标人超过上限价或低于下限价的投标报价,作为无效标处理。

3.5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除指定外)。

4. 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5.1自投标截止日起45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60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5.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规定

6.1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不允许行间插字,并注明“正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招标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6.2投标文件由“技术文件资料”和“商务文件资料”两部分文件组成,应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6.3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6.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6.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6.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7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7. 投标文件的密封、盖章和签署

投标文件组成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商务文件资料”应分别密封封装,并明确注明“技术文件资料或商务文件资料、招标编号、标项或标段号、投标项目或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同时封口处加盖骑缝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可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8.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并明确注明“修改(或补充)技术文件资料或商务文件资料、招标编号、标项或标段号、投标项目或投标项目设备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同时封口处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9.废标(无效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无效标)处理:

9.1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交的;

9.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封装、签署、盖章的;

9.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供应商投标资格要求的;

9.4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未能出具身份证明的;

9.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填写不全、错误、未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公章和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不符的;

9.6授权代表非投标单位正式职工的(以社保证明为准,如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除外;

9.7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公章或填写不全的;

9.8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9.9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9.10因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

9.11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招标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技术、商务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

9.12投标详细配置清单或服务内容响应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

9.13对招标产品技术规格或服务未详细应答,致使其技术文件无法评审的;

9.14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

9.15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所设定的上限价金额或低于下限价金额的;

9.16投标文件“技术文件资料”部分中出现《开标一览表》或《投标报价明细表》相关内容的;

9.17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9.1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开标和评标

1.开标

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

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3.投标文件启封前,投标人应书面提出对参加开标会对主持人、唱读人、记录人和监督人是否有回避的请求。

4.开标大会程序

4.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介绍到会单位和人员,组织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如在场参加开标会议)。

4.2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如在场参加开标会议)。

4.3启封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资料,并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进行核验(如在场参加开标会议)。

4.4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进行评审,并进行技术分打分。

4.5主持人宣布技术得分(如有)及无效投标(废标)情形,无效投标人可收回未拆封的报价文件并签字确认;公布经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名单及其技术得分。

4.6启封商务标,由唱读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未宣读的投标报价和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4.7唱读结束后,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对唱读的内容和记录结果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如在场参加开标会议)。

4.8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核准商务报价及计算商务分,汇总技术分、商务分,根据得分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4.9主持人向投标单位公布评标结果。

5.评标

5.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

5.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5.3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和采购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5.5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的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初审鉴定

6.1资格性审查

6.1.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中对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6.2符合性审查

6.2.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档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7. 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修正原则

7.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7.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7.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7.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8.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8.1评标委员会将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8.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8.3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评标委员会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书面核实。

8.4在评审过程中,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相关投标人,并允许其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

8.5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方提供书面评标报告,并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9. 投标文件的澄清

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议,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对澄清的问题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有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0. 评标过程保密

10.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0.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授予合同

1.中标方式

1.1采用综合评分法。

1.2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 中标条件

2.1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2投标人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

2.3实施方案最合理并对招标人最为有利,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4投标人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系统及服务。

2.5招标人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投标者,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绝对保证。

3.中标通知

2.1采购机构将在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越城区门户网http://www.sxyc.gov.cn/col/col1559777/index.html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2在采购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预中标供应商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要求行为的,则取消该投标人的预中标资格。

2.3招标人对中标结果不作任何说明和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

3.履约保证金(注:按前附表相关规定执行)

3.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交纳不高于中标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货物、工程或服务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3.2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合同备案

4.1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进行备案。

4.2未领取中标通知书,采购双方自行签订的合同不予备案。

5.验收

5.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5.3 采购人负责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6. 售后服务考核

采购机构将联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按合同规定进行履约的,有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情形,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绍兴市上虞区沥海街道中学内部食堂劳务委托管理权。

二、基本情况

1.学校现有在校学生约1000人。教职工约100人。全体师生提供中餐,住校生有晚餐,教师提供早、中餐、晚餐,特殊情况下根据学校的通知提供教师晚餐(如家长会,晚上改卷等)。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送餐到指定位置,教师餐厅2只窗口,教师早餐需按学校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学生就餐费为每餐9元,教师点菜。上级部门下拔的补贴遵照教体局文件要求,按比例并分上、下学期使用。餐厅区域与操作间内的设施、设备,以现场踏看为准。

2.学校食堂现为食堂量化分级考核A级单位。

三、服务需求

1.托管经营者须承诺按绍兴市教育局、区教体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食堂大宗物资准入企业配送制。

2.食堂规模及人员配置必须能满足师生就餐要求,师生就餐总人数与食堂普通员工比例在60:1左右,另须配备餐厅经理1名,厨师2名。员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3.托管经营期间须达到“A级”标准(以省药监局文件为准)。在托管经营活动中执行“五常法”及色标管理。

4.经营范围为在校师生(不对外营业),主要提供教师三餐、学生的三餐等;不得供应各种自制或加工的点心、面食,杜绝半成品。不得经销各种外买点心、饮料、生活用品、文具、副食品等。不得向学生出售妨碍学生身心健康的物品(如烟、酒等)。

5.经营期间必须使用学校的一卡通系统。实行菜肴标准量化制度。每周菜单提前在学校食堂公示,每只菜应明确成份、重量。

6.法律法规:熟悉并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五常法管理》等,不出售不洁、过期、变质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7.制度遵守: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服从统一管理,接受学校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服务态度、饭菜质量及价格等进行的监督、检查。食堂须使用校园一卡通,不得使用现金交易。

8.价格:实行菜肴限价制度。每只菜应明确价格(早点不少于6个品种,中餐不少于4个品种)。

9.设备维护:校方向托管方提供可供正常经营的主要设施、设备(以设备清单为准)。其他经营所需的设施、设备托管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添置。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气费一律由校方承担。但对节水节电要进行考核,托管人应对餐厅环境设施作必要投入与布置。为保障投入的积极性,对投入的不动产每年按30%折旧(方案需事先经校方认可),余值在托管期满后由后续托管单位付给。

10.风险保证金:开业前须缴安全质量保证金2万元,经营者若有违规行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和处罚。

11.员工管理:托管者须承诺自行解决今后可能出现的有关食堂员工的劳资纠纷,并有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运行模式

采取食堂自主经营委托管理服务模式,即:学校食堂由学校负责硬件建设、食材采购和监督,委托餐饮企业进行日常管理和食品加工相结合的运行模式。

(一)具体要求

1. 采购单位负责日常的监管与考核工作,明确专人参与监督。

2. 采购单位将按实际所需配置管理人员及提供维修保障。

3. 中标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指定并派遣相应的厨师、服务员等人员。中标单位与劳务人员建立相应的劳动关系。

4. 中标单位负责对指派人员的管理与业务技术指导,同时积极参与并配合采购方做好食堂事务管理。中标单位要负责制订每周菜谱;负责日常菜肴等食品制作;负责粗加工、清洗等厨房前后道工作;负责窗口、餐厅等各项服务;负责食堂每天生产的垃圾处理以及食堂区域内的安全、卫生保洁等工作。

(二)合同期限与纠纷处理

合同期为三年,具体实行一年一签。中标单位履约期间要认真履行合同,较好完成工作任务,无安全质量事故与重大投诉,师生的满意率(全年)在80%以上和区家长满意率调查为全区平均率以上的(考核以采购方的记录或第三方评价为准);若中标单位未能达到上述履约要求,则采购单位有权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因此解除的,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全部损失。

若在合同期内,中标单位未经采购单位同意,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采购单位不支付一个月服务费,另不再返还保证金,且中标单位应向采购单位承担一年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采购单位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合同(政府有要求或不可抗拒外),如解除合同的退还保证金。其他纠纷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通过绍兴仲裁委员会解决。

五、双方职责

(一)中标单位服务要求

1. 中标单位应承诺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劳务合同转包给他人,并能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做好早餐、中餐、晚餐、公务接待以及采购单位临时活动所需的用餐服务。

2. 中标单位应承诺自觉遵守采购单位和食堂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服从采购单位的监督和管理。中标后一个月内提供包含绍兴市上虞区沥海街道中学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单次事故赔偿限额不得低于500万。

3. 中标单位应承诺保证正常工作所需的各类人员,确保食堂安全有序正常运行,严把食品安全关,及时提供相关意见建议,确保制作菜肴放心、安全。

4. 中标单位应承诺对食堂设施设备进行日常保养,人为造成损坏按原价赔偿或更换。需要添置或更新设备、用品,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由采购单位视实际情况决定,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工作。

5. 中标单位有完善的管理机构、员工考核办法、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与应急预防方案,其流程清晰,职责明确。有服务优先的管理理念与明确的服务定位和目标方案。

6. 中标单位应承诺对劳务人员能进行有效管理,并按《劳动法》要求对劳务人员进行培训、体检,缴纳社会保险等,若发生劳动争议或工伤时,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中标后实际提供的服务团队要符合采购单位要求。在履约期间无特殊情况,主要劳务技术人员不能随意更换,如变动要事先征得采购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整。若擅自更换服务团队的主要技术人员或减少必要的劳务人员,由此影响工作,采购单位有权扣除服务费,若未能及时落实采购单位意见的可以解除合同,违约责任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赔偿。

7. 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单位一次性缴纳保证金,正常履行的至合同期结束后无任何异议7个工作日内全额归还,不计息。

8. 中标单位应指定相关人员与采购单位指定人员核实原材料进出的数量和质量等,由双方签字。

9. 中标单位应指派技艺与素质较好的厨师等相关人员。对指派人员经常进行培训、教育,做到操作规范,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优质服务。并要统一规范着装与持证上岗。

10. 中标单位应想方设法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注重菜肴的色、香、味、美、鲜,做到品种多样化,对干部职工提出的合理要求与建议意见要及时改进,确保服务满意度在80%以上。

11. 中标单位应自觉接受采购单位和卫生防疫等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无事故。若因派遣人员工作失误或派遣单位管理不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与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与承担。

12. 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食堂“五常法”和“色标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食品分类、厨具、餐具的消毒等工作,对食堂所辖的环境卫生做到每日打扫、一周一大扫,实行定岗、定位实时保洁。

13. 中标单位应按餐饮行业有关规定和采购单位要求,做好用电、用水、用气安全教育工作,预防发生此类引发的事故,若人为原因造成损失将由中标单位承担并进行赔偿。

1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条件终止合同或取消下一年承包资格

(1)经营期间,对上级卫生管理部门和学校提出的整改意见,没有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的;

(2)一年来,师生对食堂的合理投诉,超过5次的;通报批评二次及以上,一年内师生对食堂的抽样满意测评低于80%五次及以上;

(3)区教体局学校行风评议食堂排名考核最后三名或区家长满意率调查为全区平均率以下

(4)托管经营的食堂在合同期内信誉降级,

(5)出现食物集体中毒事件的。

六、付款方式

按月在次月结算,全额发票付款

备注:如遇上虞区教体局关于食堂托管费率政策变化,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自行协商解决托管费率是否提高或减少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仅供参考)

1. 合同范围

合同范围应与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被招标人接受的技术商务规范偏离表相一致。合同范围和双方的职责在“招标文件”明确。

2. 合同的签订

2.1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7日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凭中标通知书和采购人在约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2.1.1服务地点:按标项内具体要求执行。

2.1.2服务期:按标项内具体要求执行。

3. 支付方式:按标项内具体要求执行。

4. 合同修改

4.1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须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

4.2除非招标人对货物的规格、数量和涉及价格因素的技术参数提出修改,中标人不得对合同价格提出修改要求。

5. 质量标准和验收

5.1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必须是经合法途径取得的。

5.2中标人应按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技术及验收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工程、货物或服务,因中标人提供的工程、货物或服务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5.3验收由使用单位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或专家进行。

5.4双方对工程、货物或服务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同意的专业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6. 违约责任

6.1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凡在项目验收合格前发现的货物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质量要求,承担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招标人的直接经济损失。

6.2由于招标人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中标人协助招标人及时给予补齐或修复。

7.违约赔偿

7.1除不可抗力外,如中标人发生不能按期完成供货任务,招标人发生中途变更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规定处以违约金。

7.2 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的供货时间供货并按照指定位置摆放。逾期每推迟一天,扣中标价0.1%的滞纳金给采购人。

7.3招标人在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者,以招标违约处理,并赔偿中标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8. 不可抗力

8.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8.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的,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9.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9.1凡有关本合同或与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

9.2仲裁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承担。

9.3在仲裁和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定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9.4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注:在正式签约时,根据上述精神应拟就更为详尽的合同书)

(注:在正式签约时,根据上述精神应拟就更为详尽的合同书)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及标准

1. 评分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购单位抽签决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 评分标准:共100分,其中技术分85分,商务分15分。评分依下述所列为评标打分依据,分值如下(评标小组成员为五人以上单数组成,所有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2.1技术分(85分)

序号

项目

内容及分值

评分标准

1

(30分)

1.企业资质10分

投标单位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IS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每个得2分,以上最高10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图片)

附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网站公布,并截图,无截图不得分;

2.企业荣誉20分

投标单位具有企业资信等级AAA证书、中国著名餐饮品牌、全国先进示范单位、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省级餐饮行业优秀示范单位、中国绿色餐饮企业、政府采购优秀供应商、AAAA级劳动保障信用等级单位、绍兴市餐饮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浙江省餐饮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的,每个得2分,以上最高20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图片)

2

(9分)

1.企业业绩

4分

2017年至今托管经营机关事业、学校食堂的,1-19家食堂得1分,20家及以上食堂得2分,每增加3家得1分,最高得4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图片)

2.量化等级5分

2017年1月至今所托管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食堂卫生量化等级考核为A级的,10家单位得1分,每增加1家得1分,最高5分。

投标文件中装订A级证明文件(市场监督部门)盖章,(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图片)。

3

(16分)

1.食堂经理7分

1.具有餐饮业职业经理人得1分,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2分;最高2分。

2.具有“团餐技能大师”证书得3分,省餐饮行业部门颁发。

3.具有中级及以上厨师证得1分,一级/高级技师得2分;最高2分。

注:需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证)、投标文件中装订相关证书及最近6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的盖章,开标时提供相关证书及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图片)。

2.厨师长3分

1.具有中级及以上厨师证得1分,一级/高级技师得2分;最高2分。

2.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1分。最高1分。投标文件中装订相关证书及最近6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的盖章,开标时提供相关证书及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图片)。

3.主厨3分

1.具有中级及以上厨师证得1分,一级/高级技师得2分;最高2分。

2.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1分。最高1分。投标文件中装订相关证书及最近6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的盖章,开标时提供相关证书及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图片)。

4.面点师3分

1.具有面点师证书得1分,面点师技师证书得2分。最高2分。

2.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1分。最高1分。投标文件中装订相关证书及最近6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的盖章,开标时提供相关证书及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图片)。

4

(30分)

1.整体方案7分

提供针对本项目整体的可行性方案:包括服务时间、窗口开设率、花色品种以及提供特色服务等。评委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及对食堂服务需求的针对性进行综合评价,优得7-5分,较好得4-3分,一般得2-0分。
注:需制定每天20个菜谱,制定25天的菜谱(作为参考),

优得7-5分,较好得4-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质量保证方案7分

提供针对本项目服务质量保证及原材料控制方案:评委根据企业对餐厅服务的定位、管理、如何保证原材料合理使用减少浪费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优得7-5分,较好得4-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安全方案7分

提供针对本项目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的风险分析及可行控制方案:评委根据企业对食堂风险的分析、对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对安全方面的内控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优得7-5分,较好得4-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从业人员方案5分

提供针对本项目拟配置人员架构方案:食堂负责人、厨师长、厨师、面点师的资质、能力,拟配置的人员计划等。员工队伍的资质情况《厨师队伍具有中式烹饪高级技师以上、面点师技师以上、管理队伍具有营养师证(兼)等可以相应给分》,评委根据人员架构方案、员工训练或培训措施、稳定员工队伍的措施等方面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酌情评分。

优得5-3分;良得2-1分;一般不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5.安全保障

3分

1.企业具有食品安全责任险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000万元得1分。最多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企业具有雇主责任险的,投保300人及以上得2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6.服务承诺

1分

承诺如下:

1、对托管食堂实行直营管理,不挂靠,不转让;

2、承诺按劳动法要求对食堂员工进行培训、体检和缴纳社会保险,同时独立解决今后与食堂员工有关的劳资纠纷;

3、中标企业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规范经营管理,保质保量做好食堂早、中、晚餐的供应,以及甲方临时所需的增餐服务工作。

全部承诺的得1分,未承诺的不得分。

注:1. 所有的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分。

特别提醒:

1、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及标准”等相关要求提供的证书,开标现场原件不作验证,采购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说明如下: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如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复印件,而标后无法提供相应原件的:①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②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商务分(15分)

以托管费的点数为投标报价

商务得分:各投标单位以每年营业额的21%---25%为报价范围,超出该范围得0分,报价时小数点后保留1位数。托管报价:托管报价由招标小组当场公布。等于报价得最高分(15分),其余单位的分值,以所有投标单位报价的平均价(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后1位)为基础,每相差+-0.1个点,扣除1分。

参考如下:

B1

A

B

小于A

等于报价

大于A

15减相应的差值

15

15减相应的差值

注:营业额为一年实际经营额的总和。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格式

附件1:投标函(格式,放入商务资料部分内)

致:

根据贵方招标文件编号:( )招标文件的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单位、职务)代表投标人 (单位、地址)提交以下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兹宣布同意如下:

1.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承诺按标书和合同的规定执行责任和义务。

2. 我单位经研究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修改通知、投标答疑纪要等所有内容后,决定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而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力。

4. 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 同意向绍兴市恒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6. 我单位保证所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和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7. 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8. 本投标自开标之日(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9.我方承诺完全遵守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2019年 月 日

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放入“商务资料部分”)

投标人名称:

标 项:

单位:元

标项

项目

报价

备注

01

绍兴市上虞区沥海街道中学食堂自主经营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每年营业额的 %

注:

1. 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 招标人不接受某一标项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若投标人在此表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 以上报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4. 如遇上虞区教体局关于食堂托管费率政策变化,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自行协商解决托管费率是否提高或减少。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放入“商务资料部分”)

投标人名称:

标 项:

序号

项目

分序号

分项目

费用(元/年)

说明

1

餐饮管理费用

1

2

3

……

……

小计

2

人员工资、五险一金费用

1

2

……

……

……

……

……

……

税 金

总价:

备注:

已列项目报价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成本核算填写,未列项目各投标人可以增补扩充。最后报价为完成全部物业管理工作的总价,表中未列出的而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物业管理内容报价如投标人未做增补即认为已包含在总价中,不另增加费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放入技术资料部分内)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组织的 投标活动。授权代表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5:授权代表社保证明(放入技术资料部分内)

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公章的授权代表社保证明(如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格式自拟。未提供上述证明的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放入技术资料部分内)

投 标 人:

地 址: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7:技术偏离表(格式,放入“技术资料部分”)

投标人名称:

标 项: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

数量

偏离情况

1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根据标内要求复制)

请填写投标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相对应详细描述

(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

可自行添加行

2

3

4

5

6

7

8

注:

1. 此表须与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相应标项内的所有技术规格相比较且一一对应真实逐条填列。

2. 投标人递交的技术规格书中必须真实逐条列明,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食堂人员配备表(格式,放入技术资料部分内)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标 项:

名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食堂管理人员

1.主厨

2.服务员

3.清洁工

备注

注:派驻食堂从业人员具备健康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且加盖公章(如有)。

附件9: 食堂管理人员(包括食堂管理员、主厨)简历表(格式,放入技术资料部分内)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标 项:

姓名

性别

资格

职称

学历

年龄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餐饮管理年限

已完成项目情况

业主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工作日期

工作质量

备注

注:在投标书中必须附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且加盖公章(如有)。

附件10:(格式,放入技术资料部分内)

投标承诺书

针对本招标项目,我公司郑重承诺: 本单位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1. 我方在 项目中报名的项目经理 ,委托代理人(报名人) 均系我单位在职职工,其在该项目报名、投标、开标活动中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我公司,如出现挂靠、买标卖标的现象,我方承诺立即终止在该项目中的报名或投标行为,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 若我方有幸中标,保证食堂经理和厨师90%到岗(以配备表为准), 其余从业人员100%到岗,其中20%可以调整。若有违约,愿意接受招标人清退管理队伍和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罚。如我方中标,愿意支付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

3. 在通过资格预审的情况下,我方理解,资格预审合格仅仅是取得了按时参加投标的权力,而招标条件及日期则完全由招标人和业主决定。

4. 如我公司的技术和财务状况或执行合同能力在招标时发生了变化,我方承诺将此情况通知招标人,并理解招标人有权对原资格预审的决定进行审查。

5. 我方承诺在资格预审中递交的材料均真实、可靠,若有伪造、杜撰,我方将承诺一切法律责任和行政处罚。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