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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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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公办幼儿园食品原材料配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 1、项目名称:龙里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公办幼儿园食品原材料配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 2、项目编号:HSTC-2020-0054号
  • 3、项目序列号:/
  • 4、项目联系人:张工
  • 5、项目联系电话:18885427097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统一配送的食材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农村幼儿园食堂所需的粮、油、面条、米粉、肉类、蔬菜、调味品、豆制品等。
    • (2)采购数量:1批
    • (3)采购预算:126,411,000元
    • (4)最高限价:126,411,000元
    •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食材原料要求安全,符合相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服务期3年,从2021年春季学期起至2023年秋季学期结束。
    •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项目实施点
    •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 信用中国 网(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 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招标项目;
    • (2)特殊资格要求
      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07-13 09:00:00至2020-07-17 17: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qnggzy.cn)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qnggzy.cn)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 (4)招标文件售价: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0-08-03 10: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08-03 10:30:00
  • 12、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经济开发区黔南大道原黔南州农机校内)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5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0-07-13 09:00:00至2020-08-03 10:3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转账汇款,投标人保证金必须从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登记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作为投标人交纳保证金的唯一凭证);不按规定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 (4)开户银行及账号
      • 单位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都匀分行桥城支行
      • 帐 号:9558832405000150717
  • 14、PPP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龙里县教育局
    •   联系地址:龙里县
    •   项目联系人: 饶老师、陈老师
    •   联系电话: 0854-5632973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华松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仰阿莎广场东侧处金泉一品3栋3层
    •   项目联系人: 张工
    •   联系电话: 18885427097

    • 龙里县食品原材料配送招标文件_.pdf
  • 贵州华松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龙里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公办幼儿园食品原材料配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公告.png 龙 里 县 政 府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交易编 号: 黔南公易采(2020)0412 号 项目名 称: 龙里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公办幼儿园食品原材料 配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采购方 式: 公开招标 项目编 号: HSTC-2020-0054 号 采 购 人: 龙里县教育局 详细地 址: 龙里县 联 系 人: 饶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 0 8 5 4 - 5 6 3 2 9 7 3 代理机 构: 贵州华松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 址: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仰阿莎广场东侧处金泉一品 3栋 3层 联 系 人: 张工 联系电话: 18885427097 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及开评标相 关约定如下: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QNTF 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黔南州公 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如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视 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2)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QNTF 格式)光盘壹份(此光盘模式仅限于投标人在黔南州公共资 源电子交易平台已成功上传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 用)。(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可与备用的纸质投标文件一起封装,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在开标现场递交。) (3)如果开标现场解密失败,则采用光盘导入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要求光盘中的非加密 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光盘不能读 取,或由于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 文件不一致导致导入失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需递交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封装。纸质投标文件 仅作为备用文件使用,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开评标系统出现异常,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 续使用的情况时,由项目业主、监督部门、交易中心共同商议决定启用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并以 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文本与系统评标办法设置不一致的以系统设置的评标办法为准。 (6)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请投标人注意携带投标企业 CA 锁参加开标会。 (7)本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与本约定有冲突的,以本约定的内容为准。 2 目 录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第一章 采购范围 第一节 采购项目概述....................................................................................................... 4 第二节 服务要求............................................................................................................... 5 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6 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16 第二节 商务要求............................................................................................................. 16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节 评标办法............................................................................................................. 21 第二节 评分标准............................................................................................................. 21 第三节 废标条款(针对整个项目)............................................................................. 31 第四节 无效标条款(针对单个供应商)..................................................................... 31 第二部分 通用部分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第一节 发布采购公告..................................................................................................... 32 第二节 获取采购文件..................................................................................................... 32 第三节 交纳投标保证金................................................................................................. 34 第四节 递交投标文件..................................................................................................... 35 第五节 开标..................................................................................................................... 38 第六节 评标..................................................................................................................... 40 第七节 发布成交公示..................................................................................................... 43 第八节 支付代理服务费................................................................................................. 43 3 第九节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4 第十节 退还投标保证金................................................................................................. 44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范本 第一节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46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54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范本 投标文件范本................................................................................................................. 60 4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第一章 采购范围 第一节 采购项目概述 一、 项目概述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营养 餐工作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12]56 号)文件精神。龙里县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 幼儿园食品原材料配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工作本着为了加强龙里县义务教育学校 食堂建设和公办幼儿园食堂建设,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食堂学生营养改善 计划配餐食谱科学化,食品安全监督社会化,食品原材料供应统一化,伙食经费监管 透明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龙里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工作。为全县在校(园)就餐学生提供“安全、营养、实惠”的餐饮服务。以大型龙 头餐饮企业为主体,以现代化的食品加工配送中心为载体,采取“统一采购、统一配 送、分校(园)烹饪”的模式,保障龙里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食堂学生 食品原材料配送的需求。现对龙里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公办幼儿园食品原材料配送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壹亿贰仟陆佰肆拾壹万壹仟 元 整(¥ 126411000.00 元 )。 三、招标文件解释权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 四、采 购 人 名 称:龙里县教育局 地 址:龙里县 联系人:饶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854-5632973 五、代理机构 5 名 称:贵州华松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仰阿莎广场东侧处金泉一品 3栋 3层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18885427097 六、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龙里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方式:0854-5638683 6 第二节 服务要求 一、项目实施背景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营养 餐工作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12]56 号)文件精神。龙里县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 幼儿园食品原材料配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工作本着为了加强龙里县义务教育学校 食堂建设和公办幼儿园食堂建设,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食堂学生营养改善 计划配餐食谱科学化,食品安全监督社会化,食品原材料供应统一化,伙食经费监管 透明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龙里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工作。为全县在校(园)就餐学生提供“安全、营养、实惠”的餐饮服务。以大型龙 头餐饮企业为主体,以现代化的食品加工配送中心为载体,采取“统一采购、统一配 送、分校(园)烹饪”的模式,保障龙里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食堂学生 食品原材料配送的需求。 二、基本现状 2021 年春季学期龙里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营养餐学校 61 所,22000 名左右学 生在校享受营养餐;义务教育阶段 25 所学校为寄宿制中小学校,8000 名左右学生在校 享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营养餐农村公办幼儿 园 36 所,4000 余名学前儿童在园享受营养餐。 三、供应方式 结合我县当前实际,为确保供餐质量,保障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有效降低采购成 本,全县 61 所中小学校、36 所幼儿园食堂实行食品原料采购“统一采购、统一配送、 分校(园)烹饪”。以食材配送公司为主体全面负责学生食品供应安全,负责学校(园) 食品原材料与副食品的采购与配送,并按食品安全要求和财务要求向学校(园)提供 相关票证。食谱由配送公司营养师根据学生生长发育需求制定,提前一周发到龙里县 教育事务发展服务中心教育资助科审核后发到各镇(街道)学区服务中心和实施学校 (园)。实施学校(园)负责对配送食品原料质量与数量的检查、验收,并定期与公 司核对配送食品材料的种类与数量。资金结算由供应商依据为实施学校(园)配送的 食材清单和正规税务发票,以核定的价格标准按月结算。 7 四、经营期限 从 2021 年春季学期起至 2023 年秋季学期结束。若供应商在经营期间不履行合同 或有违法经营行为,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单方面中止合同,并根据相关规定追究供应商 责任。中标公司签订合同时,先签订 2021 年春季、秋季学期试运行合同,作为试运行 阶段,在试运行期间,配送的食材质量、数量、服务等达到甲方要求,再续签后面贰 年配送合同。 五、经费预算 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 生生活补助资金为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为省级、州 级、县级专项资金及学生自筹交费,从 2021 年春季学期起至 2023 年秋季学期结束。 六、实施学校(园)及就餐人数 目前农村中小学校 61 所、幼儿园 36 所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就餐人数 27000 名左 右;25 所寄宿制学校,8000 名左右寄宿生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具体实 施学校(园)及就餐人数允许随着学校(园)布局结构调整相应进行增减。 七、食材品类 统一配送的食材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农村幼儿园食堂所需的粮、油、面条、米 粉、肉类、蔬菜、调味品、豆制品等。 八、食材价格 1、供应食材价格(含送货运输成本)不得高于中标人投标时承诺在当地发改局出 具的同期市场价格的基础上下浮的市场价格(如果食材在当地发改局无法出具市场价 格情况下,以龙里县城区内 3家以上大型超市的同期市场平均价格为基数计算)。 2、供应食材价格原则上每两月核定 1次,遇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每月核定 1 次,经县教育局与供应商商定后即为本期结算的最终结算单价。 九、食材质量要求 食材原料要求安全,符合相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并按食品安全法要求索票 索证、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具体要求为: 1.大米须提供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预包装大米,质量等级一级(含 8 一级)以上,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2.菜油须提供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预包装(非转基因菜油)压榨菜 籽油,质量等级一级以上(含一级),且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3.面粉须提供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预包装面粉,必须符合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要求; 4.猪肉提供两证一报告(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非洲 猪瘟检测报告),牛羊肉提供检疫合格证、鲜鸡鸭等肉类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 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达到无公害食品相关标准; 5.蔬菜类,必须是新鲜安全食品,农药残留含量不能超过国家食用农产品标准相 关要求,蔬菜类可食用部分不低于 95%; 6.糖、味精、酱油、醋、芡粉等调味品必须提供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 预包装产品; 7.米粉必须提供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 8.豆制品、挂面必须提供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 相关标准要求; 9.禽蛋、水产品必须保证新鲜、安全,兽药残留不能超过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相关生产企业必需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提供同批次的产 品质检报告单。票据上必需有经销商的签字或盖章) 十、配送分类及时间安排 根据食材存放期的要求分类进行配送: 1.主食类、干货类、配料类和食用油等可长期存放的食材,按不高于 15 天作为一 个采购周期进行安排,每 15 天配送 1次; 9 2.新鲜肉类、蔬菜类等短期存放的食材每天配送 1次(具体事项以签订合同为准)。 十一、配送要求 1.供应商应配备“冷藏配送车或专用食品材料配送车”; 2.供应商配送食材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更换和负责,并承担 相应费用; 3.供应商有足够的售货服务网点能力和质量管理机制,能在接到有质量或服务方 面问题后的 12 个小时内派网点负责人员赶到现场解决问题。 4.配送服务公司工作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上岗。 十二、资金来源及结账方式 1.资金来源:主要是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 宿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省级、州级、县级专项资 金。 2.结账方式:实行按月结算制,中标企业凭实施学校签字认可的“食材配送签收 单”及“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发票”,报龙里县教育事务发展服务中心计财科审核通 过后拨付。 十三、具体实施学校(幼儿园)及就餐人数(允许随着学校、园布局结构调整相应进 行增减。) 10 龙里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餐人数和寄宿制学校寄宿生人数预算表 序 号 乡镇 学校名称 营养餐 学生人数 寄宿生人 数 离县城 距离 备注 1 县属 龙里民中 1756 1049 县城区 2 第三中学 2384 2362 县城区 3 冠山街道 办事处 播箕小学 32 距县城 4km 4 第五小学 1666 县城区 5 第六小学 2357 县城区 6 第七小学 681 县城区 3km 7 麻芝小学 56 距县城 5km 8 大新小学 177 55 距县城 8km 9 光坡小学 31 距县城 10km 10 三元小学 93 22 距县城 15km 小计 9233 77 11 龙山镇 草原小学 404 196 距县城 16km 12 中排小学 179 距县城 12km 13 塘堡小学 131 距县城 14km 14 大谷小学 202 距县城 29km 15 金谷小学 107 距县城 34km 16 红星小学 14 距县城 37km 17 水场小学 297 距县城 46km 18 比孟小学 227 距县城 21km 19 中坝小学 34 距县城 12km 20 平山小学 105 71 距县城 8km 21 董下小学 199 距县城 3km 22 余下小学 143 距县城 5km 11 小计 2042 267 23 谷脚镇 谷脚小学 712 231 距县城 14km 24 神奇小学 123 距县城 16km 25 王关小学 360 距县城 12km 26 观音小学 301 距县城 11km 27 贵龙小学 574 距县城 15km 28 大谷冰小学 45 距县城 16km 小计 2119 231 29 醒狮镇 醒狮中学 401 374 距县城 42km 30 醒狮小学 622 99 距县城 43km 31 元宝小学 200 距县城 35km 32 谷龙小学 533 173 距县城 62km 33 平寨小学 160 101 距县城 22km 小计 1916 747 34 洗马镇 洗马中学 604 584 距县城 62km 35 卫华中学 140 130 距县城 45km 36 洗马小学 864 110 距县城 61km 37 新庄小学 49 距县城 56km 38 落掌小学 47 距县城 63km 39 龙场小学 104 40 距县城 68km 40 长沟小学 23 距县城 76km 41 哪旁小学 421 154 距县城 45km 42 巴江小学 195 158 距县城 68km 43 平坡小学 65 距县城 83km 小计 2512 1176 44 湾滩河镇 羊场中学 616 517 距县城 50km 12 45 湾寨中学 261 214 距县城 50km 46 摆省中学 422 420 距县城 60km 47 羊场小学 589 197 距县城 50km 48 藕寨小学 47 距县城 58km 49 岱林小学 509 362 距县城 68km 50 甲架小学 94 距县城 65km 51 木马小学 250 距县城 77km 52 甲晃小学 19 距县城 73km 53 湾寨小学 496 204 距县城 50km 54 六广小学 26 距县城 36km 55 石头小学 37 距县城 40km 56 谷港小学 11 距县城 46km 57 摆省小学 672 338 距县城 60km 58 果里小学 278 距县城 55km 59 摆主小学 161 距县城 50km 60 渔洞小学 253 101 距县城 64km 61 摆刀小学 65 距县城 62km 小计 4806 2353 合计 22628 8262 龙里县公办幼儿园营养餐人数预算表 序号 乡镇 学校名称 营养餐 寄宿生人数 离县城 备注 学生人数 距离 1 冠山街道 办事处 第六幼儿园 256 2 三元幼儿园 40 3 麻芝幼儿园 38 4 大新幼儿园 68 13 5 龙山镇 董下幼儿园 92 6 余下幼儿园 74 7 中排幼儿园 55 8 草原幼儿园 135 9 金谷幼儿园 48 10 塘堡幼儿园 56 11 水场幼儿园 117 12 大谷幼儿园 57 13 谷脚镇 谷脚幼儿园 200 14 园区幼儿园 128 15 王关幼儿园 311 16 贵龙幼儿园 246 17 醒狮镇 醒狮幼儿园 159 18 醒狮第二幼 儿园 101 19 元宝幼儿园 98 20 谷龙幼儿园 146 21 平寨幼儿园 47 22 大岩幼儿园 22 23 洗马镇 洗马幼儿园 329 24 巴江幼儿园 59 25 龙场幼儿园 46 26 哪嗙幼儿园 198 27 平坡幼儿园 41 28 湾滩河镇 羊场幼儿园 322 29 湾寨幼儿园 172 14 30 摆省幼儿园 116 31 岱林幼儿园 145 32 木马幼儿园 138 33 果里幼儿园 124 34 摆主幼儿园 115 35 走马幼儿园 23 36 渔洞幼儿园 144 合计 4466 15 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且营业执 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 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招标 项目;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6 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相关要求 一、食材质量要求: 序号 名称 参数要求 1 大米 须提供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预包装大米,质量等级一级 (含一级)以上,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2 菜油 须提供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预包装(非转基因菜油)压 榨菜籽油,质量等级一级以上(含一级),且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要求; 3 面粉 须提供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预包装面粉,必须符合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4 猪肉 提供两证一报告(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非洲猪瘟检测报告),牛羊肉提供检疫合格证、鲜鸡鸭等肉类产品必 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达到无公 害食品相关标准; 5 蔬菜类 必须是新鲜安全食品,农药残留含量不能超过国家食用农产品标准相 关要求,蔬菜类可食用部分不低于 95%; 6 糖、味精、酱油、 醋、芡粉等调味 品 必须提供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预包装产品; 7 豆制品、挂面 须提供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 家标准; 8 禽蛋、水产品 必须保证新鲜、安全,兽药残留不能超过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注:1.食材原料要求安全,符合相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并按食品安全法要求索票索证、 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2.供货时提供相关生产企业必需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提供同批次的产品 17 质检报告单。票据上必需有经销商的签字或盖章。 二、配送要求 (1)供应商应配备“冷藏配送车或专用食品材料配送车”; (2)供应商配送食材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更换和负责,并承 担相应费用; (3)供应商有足够的售货服务网点能力和质量管理机制,能在接到有质量或服务 方面问题后的 12 个小时内派网点负责人员赶到现场解决问题。 (4)配送服务公司工作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上岗。 三、配送分类及时间安排 根据食材存放期的要求分类进行配送: (1)主食类、干货类、配料类和食用油等可长期存放的食材,按不高于 15 天作为 一个采购周期进行安排,每 15 天配送 1次; (2)新鲜肉类、蔬菜类等短期存放的食材每天配送1次(具体事项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供应方式 结合我县当前实际,为确保供餐质量,保障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有效降低采购成 本,全县 61 所中小学校、36 所幼儿园食堂实行食品原料采购“统一采购、统一配送、 分校(园)烹饪”。以食材配送公司为主体全面负责学生食品供应安全,负责学校(园) 食品原材料与副食品的采购与配送,并按食品安全要求和财务要求向学校(园)提供 相关票证。食谱由配送公司营养师根据学生生长发育需求制定,提前一周发到龙里县 教育事务发展服务中心教育资助科审核后发到各镇(街道)学区服务中心和实施学校 (园)。实施学校(园)负责对配送食品原料质量与数量的检查、验收,并定期与公 司核对配送食品材料的种类与数量。资金结算由供应商依据为实施学校(园)配送的 18 食材清单和正规税务发票,以核定的价格标准按月结算。 五、实施学校(园)及就餐人数 目前农村中小学校 61 所、幼儿园 36 所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就餐人数 27000 名左 右;25 所寄宿制学校,8000 名左右寄宿生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具体实 施学校(园)及就餐人数允许随着学校(园)布局结构调整相应进行增减。 六、食材品类 统一配送的食材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农村幼儿园食堂所需的粮、油、面条、米 粉、肉类、蔬菜、调味品、豆制品等。 七、食材价格 1、供应食材价格(含送货运输成本)不得高于中标人投标时承诺在当地发改局出 具的同期市场价格的基础上下浮的市场价格(如果食材在当地发改局无法出具市场价 格情况下,以龙里县城区内 3家以上大型超市的同期市场平均价格为基数计算)。 2、供应食材价格原则上每两月核定 1次,遇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每月核定 1 次,经县教育局与供应商商定后即为本期结算的最终结算单价。 19 第二节 商务要求 一、 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服务期:服务期 3年,从 2021 年春季学期起至 2023 年秋季学期结束。 配送区域要求:目前农村中小学校 61 所、幼儿园 36 所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就餐 人数 27000 名左右;25 所寄宿制学校,8000 名左右寄宿生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 活补助。具体实施学校(园)及就餐人数允许随着学校(园)布局结构调整相应进行 增减。 二、验收标准、规范 验收标准、规范:食材原料要求安全,符合相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实施学 校(园)负责对配送食品原料质量与数量的检查、验收,并定期与公司核对配送食品 材料的种类与数量。供应商同时提供检疫、检测、质量合格等相关佐证报告。 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式: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供应商无 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招标方有权对供应商处以一定金额 的罚款。 三、售后服务 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保质、保量为龙里县教 育局供应所需食品原材料,做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各类资质齐全。若供应的货 物出现质量问题,引发不良事件发生,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质保期 供应商供应的食品原材料需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及要求。 五、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实行按月结算制,中标企业凭实施学校签字认可的“食材配送签收单” 及“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发票”,报龙里县教育事务发展服务中心计财科审核通过后 拨付。 20 六、食品安全质量风险保障金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协议和承诺书时须向采购人交纳人民币 :伍拾万元整 (¥500000.00)食品安全质量风险保障金。待合同终止时无任何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采购人全额无息退还(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 七、投标有效期 开标之日起 60 天。 21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节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专家按照采购文件 中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1 至 3 家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第二节 评分标准 一、评分因素 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技术因素和商务因素。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 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 价、打分。 二、评分标准 1.初步审查表 22 初 步 审 查 表 项目名称:龙里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公办幼儿园食品原材料配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交易编号:黔南公易采(2020)0412 号 项目编号:HSTC-2020-0054 号 评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X.X 一、符合性检查 序号 符合性检查 供应商 1 供应商 2 供应商 3 供应商 4 1 营业执照 2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 服务期限 4 投标有效期 二、无效标检查 序号 无效标检查 供应商 1 供应商 2 供应商 3 供应商 4 1 按本项目采购文件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 初步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审查人员(签字): 23 2.评分表 评 分 表 供应商名称 评分项及分值 供应商 1 供应商 2 供应商 3 评分项 分值 标准 投标报价部分:营养餐配送资金属于国家政策固定补贴资金,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 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五条规定“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 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 技术部分 (55 分) 质量保障 1.投标人提供市州级(含)及以上具有大米检测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 大米一级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检测项目至少包含:加工精度、矿物质、稻 谷粒、碎米量、黄曲霉素 B1、汞等六项指标)的得 3分;提供市州级(含) 及以上具有菜籽油检测资质机构出具菜籽油一级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检测 项目至少包含:色泽、不溶性杂质、酸值、过氧化值、加热试验等 5项指 标)的得 3分;投标人承诺供货时出具同批次大米、菜籽油质量检测合格 报告的得 2分;本项共计 8分,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注:提供近一个月以来大米、菜籽油检测合格报告原件备查,不提 20 24 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鲜肉类、鱼类配送时出具同批次具有检疫合格产品承诺 函的得 2分。 3.投标人提供生鲜蔬菜配送时出具该批次农产品残留检测合格并留 样封存承诺函的得 2分。 4.投标人提供调料、干货配送时出具同批次质量合格相关证明承诺函 的得 2分。 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材质量保障措施进行横向比较打分。食材质量 保障措施内容合理、针对本项目可实施性强,得 6-5 分;食材质量保障 措施内容基本完整、基本合理,针对本项目可实施性较强,得 4-3 分; 食材质量保障措施内容不完整全面、不合理,针对本项目可实施性差,得 2-1 分。不提供得 0分。 配送方案 和安全保 障措施 1.配送方案: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配 送方案(主要从货源、配送方案、人员配置、以食谱搭配为例等方面进行 阐述),配送方案须科学、完整、合理且具备可操作性进行评价,配送方 案内容合理、针对本项目可实施性强,得 6-5 分;配送方案内容基本完 整、基本合理,针对本项目可实施性较强,得 4-3 分;配送方案施内容 18 25 不完整全面、不合理,针对本项目可实施性差,得 2-1 分;不提供得 0 分。 2.应急预案:配送事故控制措施及处理办法,应急配送预案、反应时 间、应急配送人员技术能力、服务保障等,应急预案内容编制合理、有效、 具有科学性、完善性得,得 6-5 分;应急预案内容编制较合理、较有 效、 较有科学性、较完善,得 4-3 分;应急预案内容不合理、无效、不具科 学 性、不完善,得 2-1 分;不提供得 0分。 3.安全保障措施:从食材采购质量安全、车间分拣质量安全、运输质 量安全等保障措施进行横向比较,安全保障措施内容合理、针对本项目可 实施性强,得 6-5 分;安全保障措施内容基本完整、基本合理,针对本 项目可实施性较强,得 4-3 分;安全保障措施内容不完整全面、不合理, 针对本项目可实施性差,得 2-1 分;不提供得 0分。 配送车辆 1.投标人提供满足本项目配送运输要求车辆的承诺书得 2分。 2.投标人每提供 1辆配送车辆证明(提供车辆行驶证及照片为佐证材 料)的得 1 分,最多可得 12 分;配送车辆中有冷藏车的每提供 1 台得 1 分,最多可得 3 分;本项共计 15 分,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注: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备查,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17 26 商务部分 (45 分) 配送场地 1.投标人在龙里县境内建有配送中心或签有建设配送中心使用场地 意向合同的得 5分。(注:提供配送中所有权证明或场地意向合同加盖公 章的复印件为证明材料) 2.投标人出具在本项目要求配送日期前建成功能达到配送要求且通 过业主方验收合格的配送中心承诺函的得 2分,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 不得分。 7 业绩 投标人提供最近连续三年(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县级 及以上学生营养餐食材集中配送类似业绩的得 6 分,提供最近连续两年 (2017 年度、2018 年度或 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得 3分,最高可得 6 分。(注:提供合同原件备查,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6 企业综合 实力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分。 2.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分。 3.投标人提供有效的 AAA 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的得 2分。 4.投标人提供有效的 AAA 级质量服务诚信企业的得 2分。 5.投标人提供有效的 AAA 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证书的得 2分。 20 27 6.投标人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生营养餐(食材配送服务)连 续三年“零食品安全事故、零客户投诉”证明材料的得 4分。 7.投标人获得由县级(含)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关于落实国家精准扶 贫政策的“先进集体”荣誉的得 3分。 8.投标人履行社会责任提并供相关荣誉、锦旗等及有关帮扶图片/照 片的得 3分。 注:以上 1-7 条的相关证书及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备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 不得分。 服务方 案及承诺 1.投标人出具在配送过程中采购龙里县本地食材不低于80%的承诺书 得 2分。 2.投标人出具校农合作措施方案:从方案实现和采购本地食材承诺目 标的科学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打分。校农合作措施方案内容合理、针对 本项目可实施性强,得 5-4 分;校农合作措施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基本 合理,针对本项目可实施性较强,得 3-2 分;校农合作措施方案内容不 完整全面、不合理,针对本项目可实施性差,得 1-0 分;不提供得 0分。 3.履约保障方案:为了能按时且保证质量的完成本项目原材料的配送 12 28 服务,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配送区域学校的特殊情况制定出完 整的履约保证方案,且方案缜密、可操作性强。履约保障方案内容合理、 针对本项目可实施性强,得 5-4 分;履约保障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基本 合理,针对本项目可实施性较强,得 3-2 分;履约保障方案内容不完整 全面、不合理,针对本项目可实施性差,得 1-0 分;不提供得 0分。 政策加分 据黔财采﹝2014﹞15 号,投标主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少数民族自治待 遇的省份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省份:云南、贵州、青海),在总得分基础 上加 3分。 3 据黔财采﹝2014﹞15 号,所投主要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 有效期内的 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每一项加 0.3 分;所投主要产品同时属于 “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 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 不超过 2 分 2 得分 105 分 29 3.价格分的计算 营养餐配送资金属于国家政策固定补贴资金,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 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五条规定“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 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1)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制造的产品价格扣除: ①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生 产的产品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属于小型和微型企 业产品的,须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按(财库[2011]181 号)的格式) 和制造商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证明材料。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①评标委员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 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制造的产品,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 ②投标人须提供(财库【2017】141 号)规定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以及相关材料。 (3)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①评标委员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生产 制造的产品,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投标人须提供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 (4)投标人必须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监狱企业产 品进行标注说明,且产品不得出现畸形报价,否 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注: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 业”,只给予 6%的价格扣除后参与评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 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30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评分汇总表 评 分 汇 总 表 项目名称: 交易编号:黔南公易采(2020)0412 号 项目编号: 号 评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X.X 专 家 专家姓名 供应商 1 供应商 2 供应商 3 供应商 4 贵州省综 合评标专 家库专家 采购人 代 表 总 分 平均分 排 序 评审专家(签名): 31 第三节 废标条款(针对整个项目)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项目评审终止: 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节 无效标条款(针对单个供应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投标文 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投标供应商家数: 1. 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的; 2. 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3. 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 4.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 5.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8.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有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所投产 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应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供应商 中,仅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有效供应商(若报价相同,则以技术 响应及售后服务等最优者为有效供应商),其余供应商均为无效供应商;(两家及以 上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品目采购金额 60%及以上的,适用本项 规定) 9.投标文件未胶装成册的(采用打孔装订、活页夹等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 32 10.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1.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 股公司,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的; 第二部分 通用部分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第一节 发布采购公告 一、公告发布媒体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和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http://www.qnggzy.cn)。 二、更正公告 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开评标时间调整等有关更正公告。 供应商须关注上述相关网站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 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节 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时间:2020 年 07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2020 年 07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 二、获取方式:按公告确定的方式获取。 三、文件售价:人民币 0元。 四、采购文件的质疑、答复和更正 (一)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 漏、相互矛盾之处,或对技术规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采购文件具有不合理、不公 平、歧视性、限制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在供应商权益的,或供应商有疑问的其他事 33 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期内不递交质疑函的视为充分理 解并认可采购文件及补充更正的所有内容。 1.质疑文件递交要求: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有 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 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可不予受理: ①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②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③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④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 书由参加招标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的,没有法定代表人的 特别授权;质疑书加盖合同专用章的; ⑤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⑥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⑦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质疑文件递交地点: 代理机构:贵州华松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仰阿莎广场东侧处金泉一品 3栋 3层 联 系 人: 张工 联系电话: 18885427097 (二)采购文件的质疑答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 疑后,需在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必要时,采购人或代理 34 机构须将答复内容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向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 (三)采购文件的修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质疑情况和项目实际需要,以补 充文件或更正文件的形式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更正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 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采购文件的补充、更正将以更正公告形式 发布。 (四)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龙里县政府采购办 第三节 交纳投标保证金 一、交纳金额 投标保证金:伍万元 元整(¥ 50000.00 )。 二、交纳方式 注册电子证书用户登陆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办理系统,进行网上支 付交纳。(提示:投标人须通过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qnggzy.cn)在线自行 投标报名) 三、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都匀分行桥城支行 帐 号:9558832405000150717 四、交纳要求 投标保证金须于 2020 年 08 月 03 日 10 时 30 分 前完成交纳。黔南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上缴纳凭证作为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唯一凭证。保证金交纳须按项目 35 名称进行交纳。 1、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登记的投标 人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不按规定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视为保证金交纳不成功。 2、非现金形式交纳(银行保函、本票、汇票等):需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 场办理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注:交易中心保证金收据作为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唯一凭证,凡未能出具交易中 心保证金收据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 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同投标有效期。 第四节 投标文件编制 一、编制要求 (一)格式 1.投标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简体字。原版为外文的证书 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 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 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对于未附有 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有要求的外,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 单位。 3. 投标文件中的图片资料、复印件等应清晰可见,不得随意放大缩小。内容不 得倒置、歪斜,由于投标文件不清晰或不利于阅读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除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可以手写外,其余所有投标文件内容须采用 36 打印字体,禁止手写,手写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不认同。 5.投标文件格式表格需填写之处,如无填写内容,则以"无"字样代替,不得有未 填写的空白栏,否则视为不响应本采购文件。若填写内容与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 视证明材料无效。 6.投标文件应严格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范本填写,采购文件中未提供 格式范本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制。 (二)装订 1.投标文件须单独胶装成册,并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 2.投标文件须用 A4 纸打印,按照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 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 码)。超过 A4 幅的应以相应幅面打印,但应折叠为 A4 幅大小后装订,采购文件有提 供图册等其它要求的除外。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须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打孔等方式装订。 4.不推荐使用豪华装订,建议平装。 (三)签署与封装 1.投标文件封面上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 为准。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投标文件中每一页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文件 范本中注明需要签章的地方,供应商均须进行签章。 2.投标文件装入密封袋内,密封完整,封口(接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 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封装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并注 明“××××年××月××日××时开标前不得启封”的字样。未按规定密封签署的 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文件组成 (一)报价文件 37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报价明细表 (二)资格文件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截图 5、投标保证金收据 6、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7、其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情况 (三)技术文件 1、服务内容详细技术要求 2、技术偏离表(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响应文件技术参数、对比偏差) 3、质量保障证明材料及承诺 4、配送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 5、配送车辆证明材料 (四)商务文件 1、商务响应明细 2、商务偏离表(采购文件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对比偏差) 3、配送场地证明材料 4、业绩 5、企业综合实力 38 6、服务方案承诺 7、其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情况 第五节 递交投标文件 一、递交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更正公告的,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供应商 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递交的投标文件 进行登记。不接受逾时、未按要求封装的投标文件)。 二、递交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及四楼 LED 屏显示的具体开标室)。地址:都匀经济开发区黔南大道黔南州原农机校内。 三、递交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一 份(电子文档光盘/U 盘上须贴标签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不加密)。递交文件不完整的作无效投标 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 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方。修改或撤回须得到投 标人法人授权。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应按递交要求重新递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 明。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终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 第六节 开标 一、开标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发布更正公告的,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 二、开标地点 39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及四楼 LED 屏显示的具体开标室)。地址:都匀经济开发区黔南大道黔南州原农机校内。 三、开标流程 1.会议签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到开标室组 织采购人、供应商、监督部门相关人员签到,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的视为 放弃本次投标。 2.宣读纪律:开标时间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开标会开始,并宣读 开标会会场纪律和注意事项。 3.密封检查:由供应商现场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盖章等情况。 4.开标唱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供应商签到顺序随机唱标,并宣读开 标记录表中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交货期等相关内容,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 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供应商 所递交的电子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未响应招标文件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开标记录: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唱标内容进行记录,并询问供应商授 权代表对唱标结果和记录是否有异议。若无异议,唱标记录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采购 人代表和监督人员签字确认。 6.身份验证: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格性检查。主要包括审查投标人资质、投标文 件签署、标记、盖章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递交了投标保证金等,没有通过资格性检 查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下列资质文件(在开标现 场由采购人进行审查): 6.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2 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6.3“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截图加盖公章; 6.4 投标保证金收据; 6.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 40 证原件。 以上证件均应为合格有效证件并单独提交,未按要求提供 或提供不齐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且按无效投标处理。 7.会议结束: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开标会结束。 第七节 评标 一、评标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发布更正公告的,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 二、评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评标流程 评标委员会推选出一名评标组长,由评标组长按照以下流程组织评标。 (一)初步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初步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 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评分环节。未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文件不 参与评分和中标候选人推荐。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评标工作结束。 1.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根据《初步审查表》中所列供应商资格要求,对供 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情况进行审查。 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内容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了 实质性响应, 3.无效标检查:依照无效标条款规定对供应商进行检查,检查供应商是否为有 效投标。 (二)专家评分:评标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 为投标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 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 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价格分除外)。 41 (三)评分汇总:评标组长对各评标专家的评分分值进行汇总,计算平均值,评 标分值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优劣顺序排列。依此 类推,可继续按商务、信誉等关键因素进行排序推荐。 (四)评标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推荐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 告。评标报告按规定需涵盖公告发布情况、开评标情况、推荐排序及有关需要说明的 情况等。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 (五)评审复核:评标委员会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评标委员会可对 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评标结果及推荐排 序。 (六)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并复核无误后,由评标组长宣布评标 工作结束。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理好投标文件资料,并发放评审费用后评标专家方 可离开评标区。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不得擅自离开评标区或进入其他评标室。 注: (1)当初步审查结果或评审复核结果确定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出现影响采 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或因重 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评标程序终止。 (2)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等人员均不得泄露。 (3)开标、评标过程由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相关录音 录像资料由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以便为财政、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处理项 目相关事宜提供资料。 (4)演示:如项目有演示需求的,由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组织。 (5)评标过程中,如需出具统一意见但评标专家意见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 四、询标与澄清 (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含义不明、表述不清、有歧义 42 等情况,实质性影响评审结果的,评标委员会可书面向供应商进行询标,要求供应商 对询问的问题进行澄清。供应商须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内进行书面 答疑和澄清。供应商未在通知的时间内进行答疑和澄清的,视为放弃澄清。 (二)供应商的答疑和澄清须为书面形式,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 商公章。书面澄清文件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报价等实质 性内容。澄清和补正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供应商的澄清补正不得对其他供应商造 成不公平不公正的结果或影响,如有,评标委员会应拒绝其澄清。 五、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 7人组成,其中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单数。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经济有效的原则,按照评标程序,依法依规, 根据采购文件所列评标标准,独立、认真、负责地开展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并 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一)享有的权利: 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承担的义务: 1.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评审意见; 2.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3.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 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4.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43 第八节 发布中标公告 一、公告发布媒体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和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http://www.qnggzy.cn)。 二、中标结果质疑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若对中标公告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须有被质疑单位名称、质疑事项、举证材料等。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采购人和招标代理 机构不受理无效的或质疑期满后提出的质疑。 (二)投诉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规定期 限内未对供应商的质疑进行答复的,供应商可向采购人的同级财政部门进行投诉。 监督部门:龙里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方式:0854-5638683 中标公告期结束后,若未收到任何质疑投诉,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向黔南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申办《黔南州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取得《黔南州公共资源进场交 易证明书》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中标通知书》一经 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节 支付代理服务费 一、收费标准 代理机构按照黔价房【2011】69 号文件货物类收费标准下浮 50%向中标供应商收 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按中标价向贵州华松天成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交纳中标服务费和本项目在交易中心的场地费及其他费用。 二、支付方式 44 中标供应商在签收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可采 取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款或其他方式进行支付。 第十节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一、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合同内容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须按照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所载内容,及评标过程 中有关澄清文件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第十一节 退还投标保证金 一、退还方式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网上发起退还通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招标人 (代理机构)保证金退还通知后 5日内退还。 二、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按黔南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要求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如有异议或投诉情形的除外); 2、中标投标保证金退还: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按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 求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如有异议或投诉情形的除外); 三、提交资料 中标供应商退保时,须将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逐页扫描制成一个 PDF 文件递交 招标代理机构;未中标供应商无须提交资料。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供应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列行为的; 2.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内,供应商撤回投标文件的; 45 3. 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支付招标服务费的; 4. 违反投标承诺有关条款的; 5. 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6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范本 第一节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 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 款项。 3.产品: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工程、材料、设备、机械、 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及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 调试、性能考核、提供操作,维修及其他技术指导、培训等和合同中规定的卖方应承 担的其他义务。 5.买方:系指购买产品和服务的法人。 6.卖方:系指投标文件被买方接受,而且根据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产品和服务的 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7.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现场交货指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产品运抵现场 并承担一切费。合同项下的全部产品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现场”系指合同 项下的产品将要进行安装和使用的地点,其地名在采购文件的“投标资料表”中的合 同条款资料中指明。工厂交货指由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 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最后一批货物运单的日期为交货日期。买方自行提货指由买 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事先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产品符合技 术规范要求并被买方接受的手续。若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中无相应验收规范的说明,则 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9.技术规格:卖方提供产品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和技术规格 附件(如果有的话)、投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投标文 件的“供货范围和技术说明”相一致。 47 10.标准 10.1 本合同下交付的产品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 则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最新版本的标准。 10.2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11.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 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 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 的范围。 11.2 除了合同本身外,11.1 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 要求,卖方应在完成合同后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归还给买方。 12.专利权: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 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 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3.包装要求: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卖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采用国家或行业 标准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宜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装卸时受损,确保 产品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赔偿责任。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14.保险:如果产品是按照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以发票金额的 110%办理 产品运抵现场的“一切险”,保险范围覆盖卖方承诺装运的产品。如果产品是按工厂 交货、或买方自行提货方式报价的,其运输保险可由卖方办理,运保费由买方负责。 15.技术资料:合同项下的产品技术资料(除合同文件有专门规定外)将以下列 方式交付:合同生效后 60 天之内,卖方应将合同规定的中文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 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 方。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产品一起发运。如果买方确认卖方 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3天内将这些资 料免费寄给买方。 48 16.质量保证 16.1 卖方应保证产品是新近出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产品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而成熟的改进,并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或行业的 标准,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在正 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条件下,可满足买方使用需求并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 意的性能。在产品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 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6.2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行检验结果或/和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在质量保 证期内,如果发现产品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产品是有缺陷的,包 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和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 方。 16.3 在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在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收到通知后应做 出响应的期限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产品或部件。 如果卖方在上述规定的收到通知后应做出响应的期限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 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7.检验和考核验收 17.1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产品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 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 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 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17.2 产品运抵现场后,买方有权对产品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 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产品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提 出索赔。 17.3 如果产品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产 品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17.4 买方有权提出在产品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 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当买方需要对产品出厂前的试验进行监察时,制造厂应该事先 49 作出安排。 17.5 合同产品的安装工作在按照技术资料的规定完成后,双方应按照合同规定 对合同产品进行性能考核(即终交验收考核)。 17.6 如果在合同文件规定允许的最后一次性能考核中仍有指标没有达到合同附 件的要求,买方有权按第 17 条的规定向卖方提出索赔。 18.伴随服务 18.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规定的附加 服务(如果有的话): 实施或监督所供产品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提供产品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为所供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提供产品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 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产品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 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8.2 卖方应提供合同文件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商 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9.备件 19.1 卖方应承担下列与提供备件有关的责任: 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 担的质量责任和服务义务。 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 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 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 规格。 50 20.索赔 20.1 除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买方有权根据按检验标准 自行检验的结果和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20.2 若卖方未按本合同条款第 13 条和第 14 条规定承担在产品检验或性能考核 中和质量保证期内的义务和责任,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在此情况下双方可通过 协商,按照下列的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 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 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产品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产品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 定降低产品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产品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 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 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4)属于卖方责任应免费修理合同产品缺陷或消除不符合合同之处的情况,如 果卖方不能派遣人员到现场,买方有权自行消除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由此产生的 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5)赔偿由卖方违约引起的其他损失。 20.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30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 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30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 照第 17.2 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 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满足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 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20.4 当属于 17.2 条情况的索赔发生时,如果索赔通知是在保证期满后 30 日内 提出的,应被认为是有效的。 21.延期交货 21.1 卖方应按照“招标产品清单”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51 21.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的通知后, 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1.3 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地拖延交货,将被扣没履约保证金并加以违约损失索 赔和/或终止合同。 22.误期赔偿 22.1 除了合同的专门约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 务,买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误期赔偿限额后仍不能交 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23.不可抗力 23.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 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受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合同义务 延迟或不能履行的一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快以传真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 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期限也应予相应延长。 23.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 在事故发生后,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或派人送达另一方。如果不 可抗力影响时间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的,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24.税费 24.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24.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24.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24.4 在中国境外生产的产品的进口关税均由卖方负责。 25.履约保证金 25.1 卖方在收到的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日起三十天内,通过一家银行,向买方提 供相当于合同总价 10%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履约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到产品完成安装 调试,用户在交接验收文件上签字时止。 52 25.2 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应按采购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 用由卖方负担。 25.3 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26.违约终止合同 26.1 如果卖方有下述违约行为或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违约行为的情况,买方 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在这些情况下,并不影响买 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最终限期内提供 全部或部分产品、技术文件;或卖方未能使合同产品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最低技术性 能和保证指标;或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且卖方在收 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30 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 为。 26.2 在买方根据第 23.1 条款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 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卖方或其他供货人购买与合同被终止部分同种的产品,卖方应对 买方购买同种产品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7.其他情况终止合同 27.1 如果卖方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终止 合同,而不给对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 措施的权利。 27.2 如果买方认定卖方在竞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 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28.转让和分包 28.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 务。 28.2 对投标中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将合同的全部分包合同书面通知买方, 但此分包通知书不能解除卖方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8.3 分包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 11 条的规定。 53 29.合同的协商变更与修改 29.1 买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向卖方发出变更要求,协商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 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当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产品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在相关部分尚未投入生产前变 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2)在合同项下的产品托运之前,变更运输、包装的方法、交货地点; (3)卖方提供的服务。 29.2 除了上述的情况外,不应对合同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 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合同修改书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30.争端的解决 30.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通 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或诉讼,仲裁 和诉讼应在买方所在地进行。 30.2 仲裁或诉讼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另有裁决外,仲裁 或诉讼费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30.3 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 续执行。 31.通知 31.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 方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确认,回复对方。 31.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起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晚的一个日 期为准。 54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供签约参考)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供应商全称)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交易编号: ) 的 公开招标 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所做的投标文件。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 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采购内容 (一)项目所需货物 1.1 货物名称:(按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所示) 1.2 型号规格:(按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所示) 1.3 技术参数:(按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所示) 1.4 数 量:(按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所示) (二)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规定验收标准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元)人民币。(详见 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报价表) 2.2 本建设项目合同金额为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内容的和价进行包干。如超出本次 招标范围(货物增减)时,以货物单价(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单价)为基准,计实结 算。 三、技术资料、协调 55 3.1 甲方向乙方提供货物安装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甲方应配合乙方全力协调安装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部门工作,在协调过程中所 耽误时间不计入乙方工期。 3.3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相关技术资料及安装 进度计划安排。 3.4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 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 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 商标权或著作权等。 五、无产权瑕疵条款 5.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 疵。如乙方所交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 13 条第 3款的约 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货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支付违约金,乙方还 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质保期和质保金 6.1 质保期 个月(自本项目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6.2 如质保期内乙方提供的货物经验收无质量问题,待质保期满后由 甲方 接到 乙方申请退付意见书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供货安装期:按投标承诺期。 八、货款支付 8.1 付款方式: 8.2 当本项目招标货物数量超出招标范围时,根据采购人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 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中所列单价)进 行计算。 56 8.3 招标过程中,如采购人、供应商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违法行为,在相关管理 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招标活动, 采购人将延期支付货款。 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9.1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 用的全新产品并将货物安装调试完成,使甲方能很好的使用。 9.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 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 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9.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12 小时内到达甲 方现场。 9.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 费用。 9.5 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12 个月,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 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0.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 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0.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0.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 24 小时内或货到安装现场 48 小时前通知 甲方,以准备验收货物。 10.4 货物在竣工验收合格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0.5 货物在规定的期限内由乙方安装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交付。 十一、调试和验收 57 11.1 甲方对乙方每个工程进度时间段需安装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 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 给予签证,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证。 11.2 乙方安装货物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 单,作为甲方验收、签证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 11.3 乙方负责设备到货地点的安装调试,该安装调试应规范,乙方安装完毕需 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 最终验收。培训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4 验收时甲乙双方、及相关单位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不能满足数量、规格、质量的要求,甲 方可以拒绝接受货物,乙方应无条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12.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 约金。 12.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 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3 乙方逾期交付验收合格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 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超过约定日期不能交付竣工验收的,甲方可解除 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验收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2.4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 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 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3.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 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3.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58 13.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3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 同。 十四、安全责任 在安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十五、诉讼 15.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16.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6.2 合同执行中涉及招标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当地财政部门审 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6.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供货清单和分项价格表 (2)技术规格 (3)乙方报价函(及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 (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 (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 16.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6.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 由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59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为参考范本,若有新增条款以采购人跟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的为准。 60 第三节 投标文件范本 龙里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公办幼儿园食品原 材料配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正本 / 副本) 交易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 详细地址: 联 系 人 : 电 话: 年 月 日 61 目 录 一、报价文件 (一)投标函………………………………………………………………………………………00 (二)开标一览表…………………………………………………………………………………00 (三)报价明细表…………………………………………………………………………………00 二、资格文件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00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00 (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00 (四)“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00 (五)投标保证金收据…………………………………………………………………………00 (六)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00 (七)其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情况…………………………………………………………00 三、技术文件 (一)服务内容详细技术要求响应明细…………………………………………………………00 (二)技术偏离表………………………………………………………………………………00 (三)质量保障证明材料及承诺…………………………………………………………………00 (四)配送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00 (五)配送车辆证明材料…………………………………………………………………………00 四、商务文件 (一)商务响应明细……………………………………………………………………………00 (二)商务偏离表………………………………………………………………………………00 (三)配送场地证明材料……………………………………………………………………………00 (四)业绩……………………………………………………………………………………………00 (五)企业综合实力……………………………………………………………………………00 (六)服务方案承诺……………………………………………………………………………00 (七)其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情况……………………………………………………………00 62 一、报价文件 (一)投 标 函 一、投标报价 1.我公司就 (项目名称)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小 写: 元。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 相关风险费用)。 2.服务期: 。 3.服务地点: 。 4.投标有效期: 。 5.质保期: 。 二、递交资料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光盘/U 盘 1 份。 三、相关承诺 1.本投标报价在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 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完全理解和同意,并 保证遵守采购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4.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保证在中标后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 5.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本投标文件提供的报价、资格、技术、商务等文件均真实、有效、准确。若有违 背,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63 (二)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期 投标报价(元) 备注 1 … 优惠及其它 投标总价 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 投标申明: 注:1.“投标总价”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总价”一致,如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合计金额为准。 2.有关投标价优惠折扣、采购文件允许的备选方案均应载明。 3.“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印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64 (三)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单位:元 序号 服务内容 单项价格 1 2 3 … 投标总价大写: 小写: 注:1.供应商须按“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65 二、资格文件 (一)一般资格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章)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 应 商 名 称 注 册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 织 结 构 法 定 代 表 人 技术职称 电话 技 术 负 责 人 技术职称 电话 成 立 时 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 目 经 理 营 业 执 照 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 册 资 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 户 银 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 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 注 66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盖章)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盖章) (四)“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截图;(盖章) (五) 投标保证金收据;(盖章) 67 (六)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为本 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 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委托书签章即生效,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注:1.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的,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与本页接缝处加盖公章; 2.本委托书需另行签署一份,在开标时验证被授权人身份时使用; 法定代表人(签章): 被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68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致(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 ),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 称(招标编号:)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注:1.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的,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与本页接缝处加盖公章; 2.本委托书需另行签署一份,在开标时验证被授权人身份时使用; 法定代表人(签章): 被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69 (七)其它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 70 三、技术文件 (一)服务内容详细技术要求响应明细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71 (二)技术偏离表 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 采购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说明 注:无论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技术条款的要求是否有偏离,均应逐条 列在技术偏离表中。 、 72 (三)质量保障证明材料及承诺(格式自拟) (四)配送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格式自拟) (五)配送车辆证明材料 73 四、商务文件 (一)商务响应明细 一、服务期 服务期…… 二、验收标准、规范 验收标准…… 三、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 四、质保期 质保期…… 五、付款条件 付款…… 六、食品安全质量风险保障金 食品安全质量风险保障…… 七、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 八、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74 (二)商务偏离表 商务偏离表 序号 商务条款 采购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1 服务期 2 验收标准、规范 3 售后服务 4 质保期 5 付款条件 6 食品安全质量风险 保障金 7 投标有效期 8 …… 注:无论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商务条款的要求是否有偏离,均应逐条列在商务偏 离表中。 75 (三)配送场地证明材料 (四)业绩 (五)企业综合实力 (六)服务方案承诺 (七)其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情况 龙里县政府采购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第一章 采购范围 第一节 采购项目概述 第二节 服务要求 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相关要求 第二节 商务要求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节 评标办法 第二节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部分:营养餐配送资金属于国家政策固定补贴资金,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 第三节 废标条款(针对整个项目) 第四节 无效标条款(针对单个供应商) 第二部分 通用部分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第一节 发布采购公告 第二节 获取采购文件 第三节 交纳投标保证金 第四节 投标文件编制 一、编制要求 二、投标文件组成 第六节 开标 第七节 评标 第八节 发布中标公告 第九节 支付代理服务费 第十节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第十一节 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范本 第一节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三节 投标文件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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