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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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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警食堂餐饮加工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干警食堂餐饮加工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食堂后勤服务项目在两个办公区实施,本部干警食堂位于福田区彩田北路6003号,就餐人数约950人;刑事审判区食堂位于南山区深云路10号,就餐人数约150人。服务内容包括:在每个工作日内(常态每周工作五天,节假日休息按国家规定执行,临时的特殊情况协商解决),提供早餐和中餐、晚餐三次工作餐的烹饪及餐厅日常服务,并承担公务接待工作餐烹饪服务以及特殊状况下的应急供餐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0334824

2.项目名称:干警食堂餐饮加工服务

3.预算金额:431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干警食堂餐饮加工服务

1.0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0日 17:30:00至2020年07月17日 17:30:00(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cgzx.sz.gov.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07月21日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 应标管理 投标响应 或 应标管理 确认邀请 ;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 【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 撤销响应 ;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 【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 撤标 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 应标管理 下载招标文件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 深圳市政府采购网 ,用 应标管理 上传投标文件 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4.开标操作:供应商可以登录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0年07月17日 17:30(北京时间)时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在 应标管理 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 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0年07月18日 17:3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 应标管理 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 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 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 不等同于 对采购文件质疑 ,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 质疑 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页(http://cgzx.sz.gov.cn/zxfw/mxgys/zyzn/)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十三层AH。质疑咨询电话:0755-8394814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 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cgzx.sz.gov.cn),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6003号
    联系方式:0755-8353509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联系方式:网上操作咨询:
    采购系统、招投标软件技术支持:张工 / 0755-83203022-805 / 工作QQ:1272422942
    代理机构系统技术支持:温工 / 0755-83203022-808 / 技术支持QQ群:673471913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斐、吴丹余、叶艳
    电 话:0755-82949699

  •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10日

    附件:
    采购文件ZBS:-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PDF:-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DOC:-点此下载-
    (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政府招标文件

    (通用服务类)








    国·深圳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修订版)


    警示条款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SZDL2020334824

    项目名称:干警食堂餐饮加工服务

    包 号: A

    项目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式:公开招标

    货币类型:人民币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2

    《支付中标服务费承诺函》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2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3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4

    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5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6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服务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8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响应条款说明表》做出评判);

    9

    未提供《详细分项报价清单》;

    10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

    11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或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

    12

    投标文件存在规避信息公开情形的;

    13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14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5

    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1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初审不通过,按投标无效处理。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信息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二、评标优惠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 %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如有其它政策支持因素(如鼓励创新等)需一并列出。

    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_3_%(请在2%-3%范围内选择)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均享受评标优惠政策第一款的优惠政策。(本项目不适用)

    3.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部分

    33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食堂经营实施及管理方案

    7

    (一)评审内容:根据食堂经营实施及管理方案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进行评分,审核其服务内容、服务规范及考核标准、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财务管理、投诉处理方案、工作日志及档案管理等。

    (二)评分标准:

    (1)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全面;

    (2)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具体;

    (3)项目实施方案内容针对性强;

    (4)项目实施方案内容科学合理;

    (5)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为优得100%分数,满足以上四项要求为良得80%分数,满足以上三项要求为中得60%分数,其它情况不得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8

    (一)评审内容:根据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打分:

    (二)评分标准:

    (1)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全面;

    (2)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具体;

    (3)项目实施方案内容针对性强;

    (4)项目实施方案内容科学合理;

    (5)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为优得100%分数,满足以上四项要求为良得80%分数,满足以上三项要求为中得60%分数,满其它情况不得分。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8

    (一)评审内容:根据人员健康管理保障方案、安全保障管理方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购买情况、服务质量保障方案的科学性,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的优劣情况打分:

    (二)评分标准:

    (1)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全面;

    (2)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具体;

    (3)项目实施方案内容针对性强;

    (4)项目实施方案内容科学合理;

    (5)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为优得100%分数,满足以上四项要求为良得80%分数,满足以上三项要求为中得60%分数,满其它情况不得分。

    4

    项目服务承诺

    5

    (一)评审内容: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比较,比较投标人对项目的服务响应及承诺条款:

    (二)评分标准:

    (1)内容全面;

    (2)内容具体;

    (3)内容针对性强;

    (4)内容科学合理;

    (5)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为优得100%分数,满足以上四项要求为良得80%分数,满足以上三项要求为中得60%分数,满其它情况不得分。

    5

    违约承诺

    5

    (一)评审内容:向采购人提供违约承诺函

    (二)评分标准:

    (1)内容全面;

    (2)内容具体;

    (3)内容针对性强;

    (4)内容科学合理;

    (5)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为优得100%分数,满足以上四项要求为良得80%分数,满足以上三项要求为中得60%分数,满其它情况不得分。

    3

    商务部分

    4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5

    (一)评分内容:

    1.获得GB/T19001或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5%分数;

    2.获得GB/T24001或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5%分数,

    3.获得GB/T28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的得25%分数:

    4.获得GB/T22000或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5%分数。

    以上四项累加计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2

    (一)评分内容:考察投标人近三年(以开标之日倒推)承担过的大型企业、行政事业或政府单位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数量情况:

    1.提供 1个得20%分数;满分为100%分数。

    (二)评分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信息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投标人获奖情况

    2

    (一)评分内容:考察投标人近年(以开标之日倒

    获奖情况:

    1.获得百家中国好食堂称号或中国餐饮业百强名单得25%分数

    2.获得中国团餐十大领军企业得25%分数

    3.获得中国团餐品牌100强得25%分数

    4.3年获得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得25%分数

    以上四项累加计分。

    (二)评分依据:

    1. 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6

    (一)评分内容:要求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高级)》,否则本项直接计0分。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要求为食品专业或酒店管理专业)得40%分数,

    2.具有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或营养配餐员职业技能证书(高级),得40%分数。

    3.具备国有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食堂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得20%分数。

    (二)评分依据:

    1.提供能证明在相关单位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做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5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2

    (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必须承诺“本项目拟安排团队成员总人数要求不少于60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否则本项不得分。

    该团队人员拥有

    1. 一级烹调技师2人得20%分数;

    2. 二级烹调技师2人得20%分数;

    3. 三级烹调技师4人得10%分数;

    4. 公共营养师(高级)1人得20%分数;

    5. 高级面点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1人得20%分数;

    6. 中级面点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2人得10%分数;

    以上四项累加计分。

    (二)评分依据:

    1.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6

    信用情况

    2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2019年度获得纳税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得100%分数;

    (二)评分依据:

    1. 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7

    环保执行情况

    2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格式自拟)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导致投标无效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8

    本地服务能力

    4

    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9

    疫情防控

    5

    (一)评分内容:

    1.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此评分项中满分为60%分,

    2.稳岗企业此评分项中满分为40%分;

    此项目两项累计为100%分。

    (二)评分依据:

    1.纳入全国性名单或地方性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直接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投标的,提供至少一项自身属于重点保障企业的证明材料(名单查询网页链接、名单网页截图、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或者企业享受重点保障企业优惠政策的其他证明文件均可),即可获得评审得分;

    2.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0%的企业,即投标前一个月实际参加社会保险(至少包括养老保险)的员工人数(含免缴或延期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不低于 2019 年 12 月同口径人数 80%(含)的企业,视为稳岗企业,提供自身符合稳岗企业条件的承诺函即可获得评审得分;

    3.投标人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直营店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加盟店或服务点合作协议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直营店及合作协议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门店或服务点的数量不计。

    4

    诚信情况

    7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市财政诚信管理情况

    5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2

    市政府采购中心履约评价情况

    2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目录

    第一册专用条款

    关键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及验收

    第二册通用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标文件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开标

    第六章评标要求

    第七章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第八章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第十一章质疑处理

    第十二章条款解释

    通用条款详见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 cgzx.sz.gov.cn/xxgk/qtxx/zytz/201812/t20181229_14965550.htm

    备注:

    1.本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

    2.“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招标公告、招标项目需求、投标文件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等内容。

    3.“通用条款”是通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

    4.当出现“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册专用条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干警食堂餐饮加工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ZDL2020334824

    二、项目名称:干警食堂餐饮加工服务

    三、项目概况: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食堂后勤服务项目在两个办公区实施,本部干警食堂位于福田区彩田北路6003号,就餐人数约950人;刑事审判区食堂位于南山区深云路10号,就餐人数约150人。服务内容包括:在每个工作日内(常态每周工作五天,节假日休息按国家规定执行,临时的特殊情况协商解决),提供早餐和中餐、晚餐三次工作餐的烹饪及餐厅日常服务,并承担公务接待工作餐烹饪服务以及特殊状况下的应急供餐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并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响应投标(注册网址:http://cgzx.sz.gov.cn/)。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注: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5个官网查询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须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提供完整《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五、采购预算:

    包号

    采购品名

    预算金额(单位:元)

    数量

    单位

    A

    干警食堂餐饮加工服务

    ¥4,310,000.00

    1

    合计(单位:元): ¥4,310,000.00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 标书获得方法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20071017:30时至2020071717:30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www.cgzx.sz.gov.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 答疑事项
          2020071717:30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20071817:30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4. 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072109:30时之前上传到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5. 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0072109:30,在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八、重要提示:

    1.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2. 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九、联系方式

    1、招标组织机构

    单位名称: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项目联系人:张斐、吴丹余、叶艳

    联系电话:0755-82949699

    2、网上操作咨询:83948100,83948149,83938544(若下载招标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注册咨询:0755-83938966 ;电子密钥咨询:0755-83948165 4008301330

    3、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6003号
    项目联系人:丁健
    联系电话:0755-83535092

    十、招标文件: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投标书编制软件 打开招标文件(.zbs格式)。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20200710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3、 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联合体投标

    见《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部分的相关内容

    2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允许

    4

    投标文件的投递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使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将编制好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

    5

    标代理服务费

    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准详见三章《支付中标服务费承诺函》

    备注:本表为通用条款相关内容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

    %3、 实质性响应条款

    序号

    具体内容

    1

    投标人承诺完全满足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要求。

    2

    投标人承诺完全接受本项目的付款方式。

    3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四 项目技术要求中带“★”条款。

    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如不响应(负偏离),投标文件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3、 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食堂后勤服务项目在两个办公区实施,本部干警食堂位于福田区彩田北路6003号,就餐人数约950人;刑事审判区食堂位于南山区深云路10号,就餐人数约150人。服务内容包括:在每个工作日内(常态每周工作五天,节假日休息按国家规定执行,临时的特殊情况协商解决),提供早餐和中餐、晚餐三次工作餐的烹饪及餐厅日常服务,并承担公务接待工作餐烹饪服务以及特殊状况下的应急供餐服务。

    ()预算金额:4,310,000.00,最高投标限价:4,310,000.00


    %3、 项目技术要求

    (一)人员配备、岗位职责及资质要求

    序号

    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工作经验

    1

    项目负责人

    1

    全面负责本项目日常管理、客户沟通、内外事务处理、员工的考核培训等

    具有餐饮行业类似项目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熟悉食堂管理岗位工作。

    2

    总厨

    1

    协助项目经理工作,侧重负责菜品质量控制、卫生管理。

    具有5年餐饮行业管理工作经验,熟悉食堂各岗位的工作。

    3

    营养师

    1

    负责营养配餐、菜谱审核、营养咨询,兼管食品安全。

    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具备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或营养配餐员职业技能证书(高级)其中之一;具备国家质量认证培训中心颁发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证或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证其中之一。

    4

    厨师

    8

    负责日常工作餐制作,主要包括配合营养师拟定菜谱、菜肴制作、卫生、配餐服务等工作

    具备本岗位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大锅菜和小锅菜制作。工作责任心强。各人精通不同菜系烹饪(包含不限于川菜、湘菜、粤菜、江浙菜等)。

    5

    砧板

    8

    负责各种烹饪原料的初加工、切配、配餐、卫生等工作

    初中以上学历, 3年以上切配工作经验,具有高度的服务意识、责任心、自觉性。

    6

    上什

    (蒸厨)

    3


    负责蒸式烹饪、蒸锅、汽锅及煲汤配料

    初中以上学历, 3年以上餐饮业蒸厨工作经验,具有高度的服务意识、责任心、自觉性。

    7

    打荷水台(帮厨)

    4


    协助厨师加工烹饪、配菜、分菜,出品等

    初中以上学历,2年以上餐饮业工作经验,具有高度的服务意识、责任心、自觉性。

    8

    拉面

    2

    负责面档各式粉面及酱料制作、配餐、卫生

    初中以上学历,5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操作熟练,精通南北方各式特色粉面,北方师傅精通西北面食、东北水饺等制作。

    9

    点心师

    8(西点2和中点6)

    负责各类面点的制作

    具备本岗位相关工作经验,精通各式南北风味点心,北方师傅精通北方老面馒头、各式手工包子等制作。

    10

    服务员

    17

    负责自助餐、围餐、配餐服务及协助厨房各部门的工作

    初中以上学历,2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形象气质佳,具有高度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自觉性。

    11

    净洁员

    8

    负责餐厅卫生及餐具、用品用具的清洁保养、厨房的其他工作等。

    初中以上学历,1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形象气质佳,具有高度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自觉性。


    合计

    61人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与要求

    1.服务范围

    1.1本院工作日干警用餐;

    1.2接待工作用餐(含会议用工作餐);

    1.3不得对外经营。

    2.工作内容

    中标人负责两处干警食堂的日常事务管理,有权自主聘用或调整工作人员,以保证采购单位每周工作日及节假日加班工作人员正常就餐服务;采购人提供食堂场地和厨房设备、餐具等硬件设施,并承担食品原材料采购、水电费用、燃料费用和硬件设施维修费用;

    2.1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供餐;节假日不供餐。

    2.1.1早餐就餐时间:7:30-9:00;

    2.1.2中餐就餐时间:12:00-13:30;

    2.1.3晚餐就餐时间:18:00-19:00

    如遇特殊情况需进行特别保障的(如节假日供餐、提前或延后开饭等有关情形),中标人需无条件执行保障任务。

    2.2供应品种要求

    2.2.1干警食堂餐厅采用分菜自选(或围餐)形式供应,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的品种和质量提供相应服务,供应品种种类按以下标准(含本数)执行;

    2.2.2早餐应提供8种以上的中西点心、2种小菜、3种粥品、2种汤粉面、杂粮小食若干;

    2.2.3午餐不得少于8种以上菜品(4荤菜4素菜)、小菜2款、老火靓汤、各式炒粉、汤粉面、米饭、粗粮;

    2.2.4晚餐不得少于6个品种(2荤菜4素菜)、小菜2款、老火靓汤、各式炒粉、汤粉面、米饭、粗粮;

    2.2.5就餐干警自愿选择,讲究营养、卫生和健康饮食,合理安排食谱,按季节变化调换菜式品种;

    2.2.6中标方应有或承诺提供两个(含)以上在全市有影响力且非高档食材的特色招牌菜式。

    3.管理要求

    3.1食品卫生安全

    对采购人的食堂日常事务管理,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的食品卫生安全法规的规范要求;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做好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和餐厨用具用品的消毒工作,保障食堂出品的食品卫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做好防火防盗的预防工作,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3.2管理考核测评

    食堂日常事务管理考核测评由采购人组织,每月一次,干警满意率应达到80%以上(含本数);如连续三个月满意率低于60%以下,采购人有权解除合作合同。

    3.3饭菜质量

    食堂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规范的质量要求,注重食品营养结构和风味搭配,确保热饭热菜供应服务,努力提高烹调服务水平。

    3.4环境卫生

    食堂环境卫生清洁要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及行业规范的标准。食堂工作场所及周边中标人应做到每天及时清洁,每周彻底打扫一次。

    3.5工作团队人员管理

    所有人员的薪酬、福利、加班费、休假、健康管理及社会保障事务都由中标企业负责。对不适合在本项目团队中工作的人员,双方商议后可以调换,有离职时需立即补上合适的人员。接替人员应该具有被调换或主动离职人员相同的职业资格。所有人员都需持有既定的、有效的健康及卫生培训证明,该类证书在到期前由中标企业负责监督续办,不得延误。


    %3、 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地点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2.本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可自合同签订日起最长延满3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方式,每年度合同期结束后,经服务质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个年度合同,最长可延期至满3年)。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3.服务地点福田区彩田北路6003号、南山区深云路10号

    (二)付款方法和条件

    本项目实行按月结算合同方式,中标人在服务的第二个月10号(节假日顺延)前提供正式税务发票,采购人按财务管理制度支付上月的管理服务费。

    (三)有关管理费用事项的说明

    1. 投标报价为一年的管理费用。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劳务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管理企业的利润等一切应尽费用。投标人报价须包含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住宿、交通等费用(采购人对项目团队人员包食不包住)。投标人须按深圳市劳动法规的相关规定,为所有选派到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办理工伤、养老等保险并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间日所有服务人员的春节、五一、十一等长假加班安排,节日正常值班等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本项目人员的工资水平不得低于深圳市劳务工最低工资标准。

    2. 食堂设施设备的中、大修及更新改造项目,由采购人负责。

    3. 食堂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管理由中标人负责,以安全、卫生、便利和爱护为原则。

    4. 餐厨设施用具用品日常维修保养更换费用由采购人支付。对需要维修维护或更换的餐厨设施用具用品,中标人必须事先向采购人申报办理审批手续,否则,采购人可不给予支付费用。紧急情况下,中标人可口头或电话请示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方可进行维修,费用由采购人负责支付。

    5. 办公用房:采购人提供办公用房,该用房在委托管理期限内由中标公司免费使用;员工宿舍用房由中标人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6. 管理费标准

    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评标时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计算分值,但最终签定合同的管理费标准仍以中标人在标书中所提出的为准。

    7. 安全管理服务

    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的食堂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专业化的安全生产服务。

    8. 对于与报价相关的各种免费维保条件,请各报价人自行与采购人联系、了解,并考虑在本次报价中,若将来由于该种因素考虑调整合同价格的话,采购人将不予考虑。

    9. 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一旦最终成交,总价将包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五)考核标准

    1. 项目内容及作业标准

    项目

    日常维修周期及内容

    标准

    检查周期

    内容

    厨具、饮具、餐具

    3次/日

    清洗消毒

    清洁、无油腻、无水渍

    餐台

    3次/日

    清洗消毒

    整洁、美观、无锈迹

    厨房沟渠、水池

    3次/日

    检查、维修、疏通

    畅通、无损坏

    肉类、蔬菜

    3次/日

    清洗

    无杂物

    洗手间

    每日

    检查、清洁、疏通

    整洁、畅通

    水电、煤气设备

    随时

    每日巡视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跟踪处理结果

    使用正常、安全无故障

    消防设施

    随时

    检查,参加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跟踪处理结果

    完备、使用正常

    室内外灯光照明、消毒灯管和室内电路

    随时

    检查,参加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跟踪处理结果

    符合安全标准,正常使用

    空调系统

    每周

    检查,参加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跟踪处理结果

    符合标准,正常使用

    2. 项目服务考核标准

    序号

    项目

    标准

    内容及考核细则

    频率

    未达标处罚标准

    1

    管理规章

    100%

    有无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保持良好工作秩序,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

    1次/年

    罚款1000-2000元/次

    2

    厨具、餐具、饮具保洁率

    100%

    有无实行责任包干,指定服务员进行餐具洗消工作,实行巡查制度,以确保餐具无污染。

    1次/月

    罚款500-1000元/次

    3

    厨房排水、明暗沟完好率

    100%

    有无指定人员负责维护,确保厨房排水畅通无阻、无积水。

    1次/月

    罚款500-1000元/次

    4

    有效投诉率、处理率及处理时限

    有效投诉率≤1%/月;

    及时处理率>98%

    有无按照标准规定做好各项工作,提高员工素质,加强与职工之间的沟通,定期征求职工意见,主动改进工作;定期举行座谈会,了解职工的愿望及要求,满足职工的合理要求,将投诉及时处理及记录并建立回访制度(处理时限:立即处理,分类考虑可能处理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天),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员工素质。

    1次/月

    罚款1000-2000元/次

    5

    员工专业培训合格率

    100%

    有无建立培训考核制度,对员工分别进行入职、在职及升职的培训,并予以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确保培训合格率达标,以此确保员工的高素质。

    1次/月

    罚款500-1000元/次

    6

    食堂满意率

    80%

    是否采用科学管理手段,强化服务意识,及时收集客户的需求信息,尽可能满足职工的需求,加强双方的沟通,以确保职工对食堂管理工作的满意程度。

    1次/月

    扣除当月合同款项的8%

    7

    食堂垃圾收集运送满意率

    100%

    食堂垃圾收集运送是否及时、准确,无渗漏,无损坏。

    1次/月

    罚款500-1000元/次

    3.采购人对该服务项目总体及各个岗位都进行周期性量化考核测评,以打分统计及评估结论的形式全面反映餐厅管理的成效,对考核连续不合格的岗位工作人员需做更换并保证不降低该岗位的服务质量。餐厅总体考评满意率80%以上(含本数)达年度考评次数三分之二的,主管单位可作为续签合同的依据;如考评未达考核要求规范标准,中标人先进行整改,经考评仍未达标的,采购人则可随时终止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中标人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中标人所有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正确进行食物制作的知识和普通食物中毒的救治知识,万一发生食物中毒,及时就地急救,并及时联系医院治疗,同时报告采购单位;服务期间因中标人管理不善或工作程序不当等责任原因,引起卫生、安全事故等,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以无法履约为由终止外包服务,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及违约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依法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七)其他要求

    1. 中标人根据有关法规与采购人签定的《干警食堂后勤服务项目合同》,对该服务项目实行统一管理,综合运营服务。

    2. 中标人在进场后的餐食品种方面,既保持基本菜单的类别搭配、受欢迎度和营养性,又要不断研发和推出新品种。服务团队骨干成员具有中餐多个菜系的烹饪技能以及西餐基本品种的制作能力。

    3. 监管

    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须接受市、区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监管管理。

    4. 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各服务项目要求及投标书承诺配备人员(明确人员配备方案)。

    2)提供非工作日时间的管理服务。

    5. 重要说明:

    5.1 中标人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其聘用人员发生劳资等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5.2 中标人必须承诺在合同约定或双方约定时间全部人员到岗到位;进场后5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作业人员名册和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健康证明等材料。

    5.3 作业人员必须按标书方案配置到位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设备按标书配置的作业清单入场使用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检查发现配置人员到位不一致的,按违规处理。采购人可责令中标人限期整改,如中标人一个月内仍未达到要求,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4 因中标人试用期间不合格终止服务合同,中标人应承担全部的责任及负责全部人员的安置,不得向采购人提出索赔。

    5.5 中标人签订中标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须以保函方式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合同期满无息退还。

    5.6 中标人在未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10万元,并赔偿相应损失。

    5.7 管理服务费实行先服务后收费,中标人在服务的第二个月10号(节假日顺延)前提供正式税务发票,采购人按财务管理制度支付上月的管理服务费。

    5.8 采购人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食堂管理外包服务状况进行量化考评。具体参照合同。

    6. 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7. 采购人有权对本项目资金的投入情况(主要是人员费用支出情况)进行监管,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作业人员名单。

    %3、 投标报价

    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2. 投标报价为一年的管理费用。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劳务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管理企业的利润等一切应尽费用,包括入场的各项费用。由企业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采购人不再为此支付任何费用。一年总报价不得超过400万元人民币。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3. ★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以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根据投标人的说明作相应处理。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注:若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标委员会的意见。

    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5.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一旦核实确认,不能更改。对投标人漏报致使服务项目未能达到需求的目标和效果,或因缺少相应资质致使服务项目完成的成果不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等,使项目不能正常完成,其费用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 投标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 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8. 除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采购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9. 投标方中标后,其中标价可以作为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该项目合同的总价。但是实际结算要以定员岗位的实际使用人数为准,不得低于要求的人员配置人数。结算价不能超过投标总价。因业务发展确需增加服务项目、内容时按投标报价或双方协商解决。

    10. 投标方不得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

    11. 除非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12. 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特别提醒:

    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标书”,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附件”,如下图所示。



    我招标机构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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