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教育和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供应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山东省学生营养健康与学校食品安全提升实施意见》,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规范学校食堂原料采购及配送行为,切实保证学校食堂粮油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蓬莱市教育和体育局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用米、面、油、猪肉产品供应进行采购。 供应商须对采购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视为对本项目让利,应免费提供。 考虑到采购数量较大、各学校分布范围较为分散、各批次交货时间紧急以及可能出现的货源短缺情况,本项目每包选取3名中标人。 各投标人可以参与其中的一个包或多个包投标,也可以同时中取其中的一个包或多个包,但每位投标人对同一包只能投标一种同一品牌同一类型产品。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预算:第一包大米:130元/25千克,第二包面粉:90元/25千克,第三包花生油:25元/千克,第四包猪肉产品及肉制品:价格不高于同期、同类、同质批发价格的九五折,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折扣率)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猪肉类产品: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将定期根据货源进行市场询价,若发现中标人所供猪肉产品价格高于同期、同类、同质批发价格九五折,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7月10日起,至2020年7月13日止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7-1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1、采购单位:蓬莱市教育和体育局 | 地址:蓬莱市海市路177号 |
联系人:孙景楠 | 联系方式:0535-564611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烟台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295 |
联系人:史常宏 | 联系方式:18663882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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