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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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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项目的合同公示

招标详情

宁波市鄞州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项目的合同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7-13 08:49:22

一、合同编号: 2020-34782

二、合同名称: 集士港镇政府后勤(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2020NBHSWT024

四、项目名称: 宁波市鄞州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0574-87437616

供应商(乙方): 宁波中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锦寓路724号401室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主要标的名称 数量 单价(元)
1 集士港镇政府后勤(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1 1668909/年

2.合同金额(元): 1668909.00 /年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无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0年07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0年07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同总额(元) 预算金额(元)
1 宁波市鄞州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集士港镇政府后勤(餐饮)服务 不限
1668909.00 6300000
/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陈斌武 0574-83033198 / 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 潘路杰 海曙区采购办 吕老师 057487194482 / /


附件信息:

  • 2020NBHSWT024----合同.docx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集士港镇政府后勤(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甲 方:

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乙 方:

宁波中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合同

(仅供参考;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


目编号:2020NBHSWT024

项目名称:集士港镇政府后勤(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甲方(买方):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乙方(卖方):宁波中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士港镇政府后勤(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采购的结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

1、服务地点:集士港镇城投大厦内。

2、管理方式:委托管理。乙方提供专业的管理团队,包括但不限于:厨师长、厨师(含包厢灶头、食堂灶头、蒸灶)、面点师、洗杂工、其他服务人员,负责主副食的加工供应及管理。采购人配有餐费刷卡系统,配齐蒸煮间、烹饪间、切配间、消毒间、储藏间、冷藏间和更衣间等工作间及休息间,以及大灶、蒸饭车、冰箱、工作台等设备设施。

3、就餐人数:包括临时餐饮服务人数及职工食堂就餐人数。其中临时餐饮服务就餐形式为包厢桌餐(设有10个包厢),就餐人数不确定,根据实际情况,由甲方提前通知;职工食堂就餐形式为自助餐,目前饭卡持卡总人数约为700人(含编外、临聘、搭伙),经估算,其中日均早餐就餐约350人,中餐就餐约600人,晚餐就餐约50人。除晚上及周末正常值班外,因防台及应急需要,需要提供送餐服务的,送餐车辆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需派遣2-3名工作人员随车。

4、托管理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甲方根据乙方在上一合同年度的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二、合同金额

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陆万捌仟玖佰零玖元/年(小写:¥1668909.00元/年)。应包括但不限于雇佣人员工资、福利【加班费、高温费、年休假补贴】、社会保障保险【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及根据国家规定需要支付的有关费用】、员工体检费用、培训费用、服装费用、规费、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2、服务期限内,乙方承诺的中标价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动而调整。

三、履约保证金:年度合同总价5%人民币(大写):捌万叁仟肆佰肆拾伍元(小写:83445)。

1、履约保证金形式: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形式。在签订合同之前支付给甲方。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完成合同履约后视履行情况不计息退还(但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其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相应赔偿,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四、付款方法

1、按月结算,次月15日后,结算上月扣除考核违约金以外的服务费用;

2、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乙方改正,并做好记录。若检查时发现严重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扣减当月服务费用500~2000元,且不返还。一般性问题采用月积分考核的方式,考核满分为100 分,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以90分(含)为基准,月度考核得分(保留个位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每下降一分,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 元的违约赔偿金,在月度服务费用中予以扣除,且不返还。在一个合同年度内,若单次考核得分低于75分(不含)或连续两次考核低于80分(不含)或累计三次考核得分低于80分(不含)的,及发现严重问题甲方责令整改而乙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不计息退还。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有关甲乙双方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七、委托管理内容及服务时间

1、委托管理内容

(1)职工餐饮:对职工提供一日三餐(早、中、晚)。早餐以面食、点心、粥等为主(不少于10个品种),中餐进行各种价位的荤素配制,不少于15个品种,其中荤菜个数不得低于6个,周一至周五同一个菜品最多重复1次,周六周日可使用周一至周五的菜单,纯素菜每天中餐不能少于4种。晚餐就餐方式为桌餐,按照甲方要求配置。

(2)甲方要求的其它临时性餐饮服务:桌餐、小炒、送餐服务。

2、服务时间

(1)职工餐厅开放时间,夏令时:早餐7:00-8:30、中餐11:00-12:30、晚餐17:30-18:30;冬令时:早餐7:00-8:30、中餐11:00-12:30、晚餐17:00-18:00。

(2)临时性餐饮服务时间:视实际情况而定,由甲方提前通知。

八、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经营场地、餐饮设备等;

2、甲方在乙方经营期间不参与乙方管理,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并督促乙方改进不合理现象;

3、甲方应支持乙方管理工作,提供管理所需要的信息,属甲方责任范围内的可能影响到乙方正常工作的内容,由乙方书面提出,甲方予以及时落实解决;

4、甲方帮助或协助乙方协调处理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5、餐厅、厨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和餐饮垃圾由乙方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乙方保证运送垃圾途中、餐饮垃圾桶和存放点的卫生;

6、甲方负责餐饮食堂所有设备设施的维修,并承担材料费用,但需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负责联系维修;

7、甲方承担4次/年的除四害及4次/年的厨房脱排油烟机和油烟管道清洗的费用;但具体工作由乙方组织实施,并邀请甲方代表到现场监督;

8、甲方承担合同期内的一次性消费品(打包盒、手套、口罩等)、水、电、煤气、蒸汽费用;

9、甲方每月根据考核方案对乙方安全生产、人员管理、服务质量、食品原料加工、厨房卫生、面点间卫生与添加剂使用、餐具消毒、冰箱、冷库储藏、副食品间卫生状况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由甲方拟派的考核小组通过日常检查方式、不定时抽查方式两部分组成;甲方对乙方考核方案的条款是合同的必要条款;

10、合同期满后或在合同服务期限内,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合同终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且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有权重新选聘服务企业。

九、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不计利息退还;

2、乙方对甲方餐饮内由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等有经营使用权,无归属权;乙方自行购置的设备、设施在合同期满后,由其自行处置;

3、乙方对甲方的设备、设施等有维护、保养责任,遗损赔偿,维护、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承担餐饮日常使用的办公用品等费用;

5、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变更房产结构,不得变更基本设施及电路、水管,若因经营服务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需书面报告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6、乙方经营所产生的财务账目均独立核算,跟甲方无关;

7、乙方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合同中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好职工餐饮、临时餐饮服务工作。应严格按照劳动部门的规定聘用员工,聘用的员工应身体健康,无患传染性疾病,需持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记录、服务证,统一着装,在承包期内所聘工作人员须报甲方认可备案后方可上岗。员工年龄男性年龄>18<55周岁,女性年龄>18<50周岁。各岗位人员不得顶替调换,确保在岗在位,各尽其职,队伍稳定,除因考核不合格或因就餐人员投诉造成的人员撤换外,季度变动率小于5%、保证餐饮服务的质量标准;

8、乙方必须对上岗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岗位培训等,并提供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居住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记录复印件。并对上岗人员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其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服从甲方的督导及指导。对不遵守劳动纪律、有职工及来访客人投诉,经查实后酌情处罚,情节严重的或考核不合格的服务人员,甲方有权要求辞退;

9、乙方必须按规范把营业执照、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员工健康证上墙公示;

10、乙方须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制度上岗上墙,落实好各项制度;

11、乙方负责支付上岗人员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夜班费、节假日费、高温费、年休假补贴)、津贴、社会保障保险及根据国家规定应支付的有关费用。承担体检、培训、服装费用,并负责办理上岗人员的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乙方必须与聘用的从业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办理相关社会保障保险;

12、乙方负责各餐饮的饮食安全卫生,需与甲方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书;

13、乙方须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按时为职工和临时餐饮就餐人员提供优质服务,不得造成误餐和停餐(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在经营活动中,一律刷卡出售饭菜、不得收取现金,不得克扣饭菜数量、不得多扣磁卡存款、不得张贴不规范和不文明的误导虚假广告;

14、乙方必须负责所在工作场所和生活场所及走廊的卫生工作,保持地面、墙面、台面、镜面、卫生间及各设施设备等的清洁;负责保持各路下水道的通畅,若发生堵塞,由乙方自行出资疏通;

15、乙方应无条件提供各岗位工作的所有文书资料、工作台帐、出入库凭证;并负责相关资料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整理,做好相关工作的计划和总结;

16、对要求打包的一次性餐盒乙方不得收取费用;

17、乙方须响应甲方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自觉接受卫生部门各项检查及甲方对餐饮管理的考核;并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的联席会议;

18、合同期内,餐饮消防、安全、卫生、环境建设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责任造成食物中毒、火灾、环境污染、安全等事故,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费用,甲方根据情况可以终止合同,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对甲方的赔偿金,不予以返还,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19、乙方建有内部考核制度,对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向甲方报批并经确认后,予以撤换;

20、合同期内,乙方出现连续三月职工满意度调查低于85%以下的情况,经甲方责令整改后,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可以根据情况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1、乙方须在每周四前公示下周菜品清单,甲方若提出更换菜品意见的,乙方须无条件执行;

22、乙方须做好菜品留样制度。

、税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十一、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中所约定之内容,从而不能完成食堂管理服务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7日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应违约赔偿金;如乙方延期开展服务,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按逾期天数每日总价款0.3%的违约金。

2、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等同于履约保证金金额的违约赔偿金。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份,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份,海曙区采购办份。

///////

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 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2、 拟派本项目人员配备汇总表

3、 各岗位人员劳务成本清单;

4、员工岗位职责、内部员工考核制度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

签订日期:2020

合同见证方: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见证日期:





附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名称:集士港镇政府后勤(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姓 名

鲍志辉

性 别

厨师长

技术职称

中级烹调师二级/技师

学 历

大专

年 龄

40

参加工作时间

20027月

取得技术职称时间

2014年7月9日

已完成及正在实施类似项目情况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建设规模

担任

职务

在建或已完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2002.7-2008.3

宁波新芝宾馆中餐厅

不详

厨师

已完成

/

2008.4-2014.4

宁波南饭店中餐厅

不详

厨师长

已完成

/

2014.5-2017.2

浙江信达地产总部食堂

5000m²

厨师长

已完成

顾老师13857822800

2017.3-至今

集士港镇政府食堂

53000m²

厨师长

已完成

王老师87437616

备注

附件:拟派本项目人员配备汇总表


附件三各岗位人员劳务成本清单















附件四:员工岗位职责、内部员工考核制度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