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SDZYZBWF-2020-GK001(招标文件编号:SDZYZBWF-2020-GK001)
二、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青州)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青州市金天地顺成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青州市益都街道云门山北路335号
中标(成交)金额:231.66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淄博创森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淄博经济开发区张周路与姜萌路交叉口东南角20m
中标(成交)金额:193.5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青州市飞扬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青州市东夷文化生态园小吃城E1-16
中标(成交)金额:172.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青州市金天地顺成商贸有限公司 | 肉类、海鲜类定点采购 | 无 | 无 | 无 | 无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2 | 淄博创森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 蔬菜、水果定点采购 | 无 | 无 | 无 | 无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3 | 青州市飞扬商贸有限公司 | 蛋、奶、干调及其他类定点采购 | 无 | 无 | 无 | 无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丰海、赵迎东、刘木林、黄宝歆、马秀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执行发改价格 2002 1980 号文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77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需要填写:
入围价格:597.16 万元(人民币)
价格调整规则:市场价优惠率
优惠条件: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张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文化东路 63号恒大帝景14楼1411室
联系方式:修经理 0531-68601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修经理
电 话: 0531-68601787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青州)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SDZYZBWF-2020-GK001
招 标 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招标代理: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
二 零 二 零 年 六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2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4
一、说明……………………………………………………………………………………11
二、招标文件………………………………………………………………………………12
三、投标文件编制…………………………………………………………………………13
四、投标文件递交…………………………………………………………………………20
五、开标与评标 …………………………………………………… ……………………21
六、合同签订………………………………………………………………………………29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29
八、处罚、质疑……………………………………………………………………………30
九、保密和披露……………………………………………………………………………31
十、解释权…………………………………………………………………………………32
第三部分 招标要求………………………………………………………………………33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43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50
第六部分 附件……………………………………………………………………………57
附件一 投标函……………………………………………………………………………57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8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9
附件四 开标一览表………………………………………………………………………60
附件五 技术偏离表………………………………………………………………………61
附件六 商务偏离表………………………………………………………………………62
附件七 经营业绩一览表…………………………………………………………………63
附件八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64
附件九 信用记录承诺……………………………………………………………………………65
附件十 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66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青州)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2、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文化东路 63号恒大帝景14楼1411室
联系方式: 0531-68601787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青州)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ZYZBWF-2020-GK001
采购项目情况:
标包 |
采购 内容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肉类、海鲜类定点采购 |
1宗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包含相关经营范围;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供货的能力; 3、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可兼投但不可兼中。 |
286 |
B |
蔬菜、水果定点采购 |
1宗 |
215 |
|
C |
蛋、奶、干调及其他类定点采购 |
1宗 |
215 |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0年06月19日至2020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济南市文化东路63号恒大帝景14楼1411室
3、获取方式:当面售取,售后不退。
4、售价:500元/套。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3、获取招标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四、公告期限:2020年06月19日至2020年06月28日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 间:2020年07月11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 间:2020年07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修经理 联系方式: 13370577050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发 布 人: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0年06月18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招标人 |
名 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文化东路 63号恒大帝景14楼1411室 联系人:修经理 联系电话:13370577050 |
3 |
项目名称 |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青州)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 |
4 |
项目内容及招标范围 |
本项目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青州)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三部分项目说明。 |
5 |
资金来源 |
上级划拨 |
6 |
出资比例 |
100% |
7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8 |
质量标准 |
合格,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质量标准及招标人相关要求。 |
9 |
供货期限 |
6个月,注:在年度预算保障充足、采购内容与价格不变的前提下,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及中标人同意,且符合相关规定可续签采购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合同(每次续签合同的服务期限不超过一年)。 |
10 |
供货地点及时间 |
1、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中标人按招标人采购要求将货物送达部队配送服务中心,经招标人检验合格后,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地点。 中标人须保证按招标人所需保质保量及时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应、随意变更订单项目、内容,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供应的货物,中标人应提前通知招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调整当期订单。 2、供货时间:供货周期根据采购人需求,每2天至少供货1次。①夏季适当增加供货频率,保鲜期较短的肉类、蔬菜、水果等应于约定时间前配送到位。②招标人至少提前1天提供下一个供货周期订单,供货商需按时供应下一周期订单,避免空库。③招标人确因特殊情况临时急需,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解决。④所有配送产品均应随货提供一式三联《供货清单》。供货清单须由招标人及中标人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中标人公章方可作为结账凭证。 |
11 |
质保要求 |
招标人配送的每一批次货物的质保期必须在一个供货周期内有效,并确保所供货物必须是招标人订单所需的产品,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和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各种证明材料,如生产厂家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检测证等。 |
12 |
投标人资质 条件、能力 和信誉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包含相关经营范围;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供货的能力; 3、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可兼投但不可兼中。 |
13 |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
否 |
14 |
资格审查 |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含加盖开户行印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2019年)经第三方具有相应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近期(2020年度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5)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本单位近六个月(2020年01月至今)任意二个月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内容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本单位近六个月(2020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为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障缴费清单(内容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8)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打印件加盖公章;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和主要技术、管理、服务人员数量表。(格式见附件);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信用山东”网站上,无失信证明的网站查询截图格式按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及《信用记录承诺》填写; 11)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投标单位须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打印,检索案由选择单位行贿,查询显示日期须为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前五天内); 备注:1、须提供上述所有证件的原件(除注明外)以通过资格审查,以上证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2、上述证件须单独放入档案袋中(可不密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同投标文件一并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备审查,逾期送达的不予接收。 3、所有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必须在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中体现,且必须保证其真实性,供应商对资质证件的真伪、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4、2020年度内新成立单位,如无法提供资格审查内容第5项、第6项,则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5、《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均可用公证处出具的有效公证书原件替代(若相关证件处于年审状态,携带相关审核机构出具证明原件,可视为携带该证件原件)。 |
||
15 |
付款方式 |
本项目采取分批次付款方式,每月为一个付款周期,每一个付款周期结束后,经招标人及中标人共同确认上一付款周期汇总后的供货清单中供货品目及数量后,向中标人支付上一付款周期结算金额。采用支票或电汇方式与中标人对公账户进行货款结算。 |
16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7 |
投标人提出问 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招标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应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582579544@qq.com。 |
18 |
招标人书面 澄清的时间 |
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 我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或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决定是否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充修改,该澄清说明或补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向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发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说明或补充修改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澄清说明或补充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最终约束力。 投标企业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企业未按照招标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 |
19 |
偏离 |
不允许 |
20 |
投标人要求澄 清招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 |
2020年06月30日17:00时前 |
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年07月11日09:30时 |
2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
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
24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的澄清(如果有) |
25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26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A标包: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55000.00);B标包: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C标包: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投标人须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的形式汇至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且不接受第三方汇款。 2、收款单位: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解放路支行 银行帐号:206508316767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07月10日17时00分整,逾期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企业,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投标企业应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充分考虑款项的到账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帐的责任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6、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成交供应商持本项目合同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退还磋商保证金。 |
27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2%;投标人中标后,需根据要求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在本项目合同规定的供货期限内有效;供货期结束后,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及违约行为,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无故终止合同或违约,中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向中标人索赔违约金及实际损失,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补足。如中标人未按相关规定交纳,视为其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候选人排名情况顺延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
28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1年,指或2019年 |
29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2年,2018年01月01日起至今。 |
30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3年,2017年01月01日起至今。 |
3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2 |
签字和 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密封袋、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应签章处应按照中标文件相关规定签章。未按规定进行签章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
33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及电子文档壹份;《开标一览表》一式三份单独密封,以便唱标;电子文档采用U盘。 |
34 |
装订要求 |
按照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35 |
封套上写明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36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1日09时30分00秒 |
递交地点:青州贝隆花园大酒店餐饮楼一楼二号会议室(青州市仰天山路与凤凰山路交叉口向南1000米) |
||
37 |
是否退还投标 文件 |
否 |
38 |
开标时间和 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39 |
开标程序 |
(1)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及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 (2)开标顺序:投标人签到顺序为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
40 |
采购预算 |
A标包:人民币贰佰捌拾陆万元整(¥2860000.00); B标包:人民币贰佰壹拾伍万元整(¥2150000.00); C标包:人民币贰佰壹拾伍万元整(¥2150000.00); 1、预算控制价是采购人对招标项目的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认为预算控制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可自动放弃投标。 |
41 |
中标服务费 |
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相关规定收取,由各标包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
42 |
投标报价 |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为综合单价优惠率,投标报价包括主件、仓储费、运杂费、装卸费、保险费、检测检验费、验收费、税金及质保期内提供服务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招标文件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应在报价中综合考虑本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及不可预见费用。 |
43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44 |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1、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资格审查中所列相关内容等参加开标会,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45 |
中标公示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同时,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
46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一、说明
1、招标人
系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2、招标代理机构
系指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
3、合格投标人
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均可参加投标。
3.2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其他。
3.3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
4、货物定义
4.1 “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4.2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3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国家、省、市政府有权部门认定发布的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且经过认证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5、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本招标文件共分六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招标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附件
7、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7.1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应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582579544@qq.com。
7.2 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或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决定是否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充修改,该澄清说明或补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向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发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说明或补充修改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澄清说明或补充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最终约束力。
7.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
7.4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与开标时间,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通知。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编制
8、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 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翻译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
8.4 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5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文件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9、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构成。
9.1投标函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投标函(附件一)
2)投标函
9.2 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含加盖开户行印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2019年)经第三方具有相应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近期(2020年度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5)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本单位近六个月(2020年01月至今)任意二个月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内容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本单位近六个月(2020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为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障缴费清单(内容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和主要技术、管理、服务人员数量表。(格式见附件);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信用山东”网站上,无失信证明的网站查询截图格式按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及《信用记录承诺》填写;
10)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投标单位须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打印,检索案由选择单位行贿,查询显示日期须为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前五天内);
备注:1、须提供上述所有证件的原件(除注明外)以通过资格审查,以上证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2、上述证件须单独放入档案袋中(可不密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同投标文件一并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备审查,逾期送达的不予接收。
3、所有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必须在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中体现,且必须保证其真实性,供应商对资质证件的真伪、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4、2020年度内新成立单位,如无法提供资格审查内容第5项、第6项,则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5、《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均可用公证处出具的有效公证书原件替代(若相关证件处于年审状态,携带相关审核机构出具证明原件,可视为携带该证件原件)。
9.3 投标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附件三);
2)投标明细表(附件四);
3)其他。
9.4技术文件
1) 提供的主要货物情况及清单;
2)提供详细、完善的实施(供货)方案;
3)所报货物技术资料;
①货物的品牌、产地、规格、技术指标说明、图片彩页及说明等;
②产品主要工艺流程;
4)根据项目需求合理配备各专业技术人员;
5)合理化建议;
6)服务承诺与优惠;
7)偏离表;
8)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9)证明货物和服务与采购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①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并保证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
②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说明所提供货物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提供所偏离的具体参数与要求。供应商若采用欺骗手段提报虚假资料和承诺的,一经发现,无论结果如何,其报价将会被拒绝。
③当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及货物的互换性标准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不一致时,应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为准。
10)如果供应商未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证明其所报货物是否响应采购文件,而采取复制采购文件技术规格相关部分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5商务文件
1)为使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应提供招标人使用该货物所需的完整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价格。
2)售后服务条款;
A、提供及时、迅速、优质服务的承诺,迅速快捷地提供货物的备品备件,保证招标人能够及时买到货物所需的备品备件和易损件;
B、提供中标货物齐全的资料(进口货物必须包括中文和英文的使用说明、安装手册、维修手册、专用工具和相应质检手续证明文件);
C、货物出现问题后,响应及排除问题时间;
D、详细培训计划:时间与地点、人数、费用、内容、次数;
E、投标人对提供的所有货物,明确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除人为因素损坏外,全部免费维修;
F、质量保证期以后的维修、维护内容及服务方式、范围和收费等情况。
3)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六)
4)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0、投标报价
10.1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为综合单价优惠率。投标报价包括主件、检验、仓储费、运杂费、装卸费、保险费、检测检验费、验收费、税金及质保期内提供服务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磋商文件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应在报价中综合考虑本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及不可预见费用。
注:报价最低不是中标的唯一标准。
10.2 投标人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相应填写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备注处注明。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0.3 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0.4投标人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10.5其他
11、投标文件装订与编写
11.1投标人必须将报价文件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一册,并在首页编制“报价文件目录”。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1.2 投标人应准备伍份报价文件,壹份正本、肆份副本以及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壹式叁份。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应保证报价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1.3 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及开标一览表均采用A4版面的纸张。
11.4 报价文件应严格按照报价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报价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报价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1.5 因报价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有可能被视为未填写该项内容,其带来的不利后果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
12、投标文件签署
12.1投标文件密封袋、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应签章处应按照中标文件相关规定签章。未按规定进行签章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2.2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12.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13、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13.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单独密封、副本合并密封,唱标一览表一式三份单独密封,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密封件格式见附件八):
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
2)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13.2 每一密封文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于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13.4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保证金金额:A标包: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55000.00);B标包: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C标包: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投标人须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的形式汇至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且不接受第三方汇款。
14.2收款单位: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解放路支行
银行帐号:206508316767
14.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07月10日17时00分整,逾期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14.4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企业,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4.5投标企业应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充分考虑款项的到账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帐的责任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14.6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成交供应商持本项目合同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退还磋商保证金。
15、投标有效期
15.1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投标书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投标将被拒绝。
15.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四、投标文件递交
1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6.1 投标人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则按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6.2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签收
17.1 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接收合格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同时签字确认。
17.2 投标文件须采用招标文件要求形式,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不予接受。
17.3 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
18、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
18.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8.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18.3 撤回投标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18.4 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开标仪式后撤回投标的行为将被记录在案,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五、开标与评标
19、开标
19.1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9.2 开标时,由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经投标人签字确认。
19.3 工作人员当众拆启投标文件,唱标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其它主要内容。
19.4 记录员将唱标内容分项记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20、组建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方面的专家5人及其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澄清、确定中标人。
21、评标原则
21.1 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据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1.2 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
21.3 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1.4 保密性原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1.5 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人。
22、初步评审
22.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检查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2在综合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1)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A、应交未交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B、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无效的;
C、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D、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E、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F、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仪式及询标事宜;
G、投标文件中的货物配置、技术参数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H、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I、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J、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4)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2.3初审中,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询问。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23.2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投标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24、综合评审
24.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4.2 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综合分析,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 报价的合理性和客观性;
2) 货物的性能指标及使用寿命;
3) 整体方案的合理优化、先进性;
4) 售后服务条款(含交货、安装及调试);
5) 技术及商务有无偏离;
6) 投标人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
7) 投标人的经营业绩;
8) 优惠条件;
9)其他。
24.3 评审方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办法(附后)对入围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出1-3名中标候选人,取综合得分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分方法、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2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评分细则
内容 |
评分原则 |
满分 |
|
报价(20分)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所报综合单价优惠率最高的为评标基准价,得20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综合单价优惠率/评标基准价)×价格权重×100。 如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视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投标人须在评标现场接到书面通知后1小时内向评标委员会递交报价情况说明及辅助说明材料(须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如未按时递交或经评标委员会审查认定其无法合理说明报价情况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20分 |
|
技 术 部 分 71 分 |
配送方案及措施(35分) |
1.对本项目的配送方案、服务大纲、服务内容等,由评审小组根据表述情况进行评价,满分为7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无针对性减 0.5 分,每有一项缺项、漏项减 1 分;减完为止。 |
7分 |
2、对本项目的供货渠道、品牌、质量、食材新鲜度等,由评审小组根据表述情况进行评价,满分为7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无针对性减0.5分,每有一项缺项、漏项减1分;减完为止。 |
7分 |
||
3、对本项目的配送工作流程、工作部署等,由评审小组根据表述情况进行评价,满分为7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无针对性减0.5分,每有一项缺项、漏项减1分;减完为止。 |
7分 |
||
4、对本项目提出的食品质量管理控制方案,由评审小组根据表述情况进行评价,满分为7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无针对性减0.5分,每有一项缺项、漏项减1分;减完为止。 |
7分 |
||
5、对本项目提出的食品卫生管理控制方案,由评审小组根据表述情况进行评价,满分为7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无针对性减0.5分,每有一项缺项、漏项减1分;减完为止。 |
7分 |
||
管理制 度及保 障措施 (24分) |
1、投标人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等,由评审小组根据表述情况进行评价,满分为6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无针对性减0.5分,每有一项缺项、漏项减1分;减完为止。 |
6分 |
|
2、投标人的内部组织分工情况等,由评审小组根据表述情况进行评价,满分为6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无针对性减0.5分,每有一项缺项、漏项减1分;减完为止。 |
6分 |
||
3、投标人提出的产品质量管控措施等,由评审小组根据表述情况进行评价,满分为6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无针对性减0.5分,每有一项缺项、漏项减1分;减完为止。 |
6分 |
||
4、投标人对市场产品信息收集、反馈等保证措施,由评审小组根据表述情况进行评价,满分为6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无针对性减0.5分,每有一项缺项、漏项减1分;减完为止。 |
6分 |
||
应急保障措施(12分) |
1、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内容及雨、雪天气应急配送方案,由评审小组根据表述情况进行评价,满分为6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无针对性减0.5分,每有一项缺项、漏项减1分;减完为止。 |
6分 |
|
2、投标人提供质量保证、承诺、随时汇报及退换货等,由评审小组根据表述情况进行评价,满分为6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无针对性减0.5分,每有一项缺项、漏项减1分;减完为止。 |
6分 |
||
场所设备 (4分) |
1、供应商具有独立的仓储库房,仓储库房面积在500平方米(含)以上,得2分;仓储库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不含),得1分;仓储库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不含)以下的不得分,上述以最大面积计分,不重复计分。 注:评审时需提供仓储库房的所有权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2分 |
|
2、供应商自有配送车辆3辆(含)以上的,得2分;配送车辆不足3辆的得1分,没有配送车辆的不得分,上述以最多车辆数量计分,不重复计分。 注:评审时需提供车辆行车证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2分 |
||
企业社会信誉及业绩情况 (5分) |
1、供应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1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三证齐全得1分,每缺少一证扣0.3分,未提供不得分。 |
1分 |
|
2、供应商通过AAA级信用等级认证,得1分。AA级信用等级认证(含)以下,不得分。 |
1分 |
||
3、供应商自2018年01月01日 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的同类项目(副食品配送项目)业绩,每项业绩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 |
3分 |
注:1)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以上评分内容涉及到的证件均以证书原件为准(或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
3)以上评分内容涉及到的业绩以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二者缺一不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计算得分;
4)证书涉及到的日期均以发证日期为准;
5)以上合同及证件等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一经查出按废标处理。
6)评标委员会仅根据各投标人现场提供的资格、资质等相关资料确认其资格,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说明,各投标人为自行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26、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7、投标人瑕疵滞后的处理
27.1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综合评标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招标代理机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人被拒绝或被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27.2 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在此情形下准备考虑维持结果,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投标人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等担保或所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要求金额,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措施。
28、废标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投标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合同签订
29、中标通知
29.1中标结果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政府采购网及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中标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9.2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9.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0、签订合同
30.1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30.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0.3不按约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1、履约保证金
31.1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
31.2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2%;
31.3投标人中标后,需根据要求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在本项目合同规定的供货期限内有效;供货期结束后,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及违约行为,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无故终止合同或违约,中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向中标人索赔违约金及实际损失,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补足。如中标人未按相关规定交纳,视为其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候选人排名情况顺延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公证费
3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货物类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八、处罚、质疑
33、处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4)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中标人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中标人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34、质疑
34.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4.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公布中标结果的日期为准),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过期限不予受理。
34.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4)质疑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招标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34.4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4.5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4.6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具有管辖权的相关管理部门投诉。
九、保密和披露
36、保密和披露
36.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其他人外传。
36.2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标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
36.3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或中标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或中标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解释权
37、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第三部分 招标要求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青州)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共划分为三个包,A标包:肉类、海鲜类定点采购;B标包:蔬菜、水果定点采购;C标包:蛋、奶、干调及其他类定点采购。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不得分解后进行响应。
二、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货物清单、要求
A标包:肉类、海鲜类
肉类
序号 |
品名 |
单位 |
参数规格要求 |
1 |
五花肉 |
斤 |
肉类:猪肉需符合国家GB2607-2005鲜(冻)畜肉卫生标准,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瘦肉精检测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其他肉制品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相关标准,符合 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所配送的肉类应色泽光亮、鲜艳、肉质饱满,其中猪肉、羊肉、牛肉均应当新鲜,不得提供冷冻肉,鸡、鸭等冻货应当提供国内一线品牌且保质期良好。 |
2 |
里脊肉 |
斤 |
|
3 |
排骨 |
斤 |
|
4 |
猪蹄 |
斤 |
|
5 |
肘子 |
斤 |
|
6 |
羊肉 |
斤 |
|
7 |
鸡爪 |
斤 |
|
8 |
鸡胗 |
斤 |
|
9 |
白条鸡 |
斤 |
|
10 |
鸡脆骨 |
斤 |
|
11 |
鸡全翅 |
斤 |
|
12 |
鸡腿 |
斤 |
|
13 |
鸡脯肉 |
斤 |
|
14 |
翅中 |
斤 |
|
15 |
生鸭 |
斤 |
|
16 |
鸭头 |
斤 |
|
17 |
烤肠 |
斤 |
|
18 |
骨肉相连 |
斤 |
|
19 |
牛百叶 |
斤 |
|
20 |
牛毛肚 |
斤 |
|
21 |
腊肉 |
斤 |
|
22 |
猪耳朵 |
斤 |
|
23 |
牙签肉 |
斤 |
|
24 |
大骨头 |
斤 |
|
25 |
肥肠 |
斤 |
|
26 |
羊骨头 |
斤 |
|
27 |
羊杂 |
斤 |
|
28 |
鸭胗 |
斤 |
|
29 |
羊排 |
斤 |
|
30 |
红肠 |
斤 |
|
31 |
鸭血 |
斤 |
|
32 |
牛肉 |
斤 |
|
33 |
火腿肠 |
斤 |
|
34 |
血肠 |
斤 |
|
35 |
猪肝 |
斤 |
|
36 |
鸡脖 |
斤 |
|
37 |
猪肚 |
斤 |
|
38 |
牛肚 |
斤 |
|
39 |
狮子头 |
斤 |
|
40 |
烤鸭 |
斤 |
|
41 |
烧鸡 |
斤 |
|
42 |
冷冻品(丸子类、水饺、粽子等) |
斤 |
|
43 |
鸡鸭调理品(例川香鸡柳、掌中宝、牙签肉等) |
斤 |
海鲜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