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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教育体育局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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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食品统一配送项目(二次)

招标详情

红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食品统一配送项目(二次)

发布时间 2020071310


红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食品统一配送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资金已落实。云南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红河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对红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食品统一配送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二、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MRZB-19161;

2.2采购范围及包段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进行招标,一家投标单位可以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标段

配送区域

配送学校名称

配送内容

备注

第一标段

迤萨镇(不含城区学校)、石头寨乡、阿扎河乡、洛恩乡、甲寅镇

万年塘小学

学校食堂营养餐和寄宿生晚餐采购配送所需的大米、面粉、食用油、蛋类、副食品、牛奶、调味品、蔬菜、肉类、水果等大宗食品的采购配送合同供应及配送服务

石头寨小学

石头寨中学

阿扎河小学

阿扎河中学

洛恩小学

洛恩中学

甲寅小学

甲寅中学

第二标段

二小(城区)、二中(城区)、莲花塘小学(城区)、思源学校(城区)、乐育镇、宝华镇、架车乡

二小

二中

莲花塘小学

乐育小学

乐育中学

宝华小学

宝华中学

架车小学

架车中学

思源学校

2.3采购预算总价:一标段:21363200.00元;二标段:19910400.00元,具体金额以实际为准。

2.4采购配送期限:服务期限2年(自签订合同起计)。

2.4.1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根据测评和考核结果按年签订,红河县教育体育局及学校可根据年度测评考核评价结果确定续签或终止采购配送合同(具体测评考核评分表见附件),执行财政部文件(财库【2014】37号)。

2.5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质量检测检验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及服务要求”。

2.6配送地点:按招标人指定的地点统一供货;

2.7配送方式:根据不同产品类别及学校规模,在满足学生就餐需要的前提下,按时配送到学校库房,具体期限与学校商议,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2.8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且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回避情形。

3.1.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扫描件)。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7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1.5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7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1.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出现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

3.1.7信用查询: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的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上述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及完整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

3.2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①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②投标单位须根据采购人需求及项目配送要求设置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建立完善的配送体系,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仓储设施和满足供应需要的库房,有符合食品配送标准的运输工具和相对固定的配送人员,直接接触食品的相关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

③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定点供应资格转让。

3.3其他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若经查询发现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若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查询截图。

3.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4.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2云南省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省、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14日08:00起至2020年07月20日17:3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由经办人在上述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本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网上报名成功截图并加盖公章到云南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市厚德街紫金学苑10S-7商铺)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未现场报名确认的其投标视为无效。

5.2 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请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自行下载。

5.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4日09 :00时(北京时间);

6.2 递交地点: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县凹腰山新环保局旁)

6.3 递交方式: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地点现场递交电子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1份,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县凹腰山新环保局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信息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河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红河县迤萨镇凹腰山1号路(红河县一中旁)

联 系 人:朱培周

联系电话:0873-4571993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蒙自市厚德街紫金学苑10S-7商铺

联系人及电话:普梦婷(15288285411)

E-mail:935194550@qq.com

2020年07月13日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红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食品统一配送项目(二次)).pdf2020-07-13 10:47:21
红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食品统一配送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 目资金已落实。云南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红河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对红河县农村义 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食品统一配送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 人报名参加投标。 二、招标概况 2.1 招标编号:MRZB-19161; 2.2 采购范围及包段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进行招标,一家投标单位可以 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标段 配送区域 配送学校名称 配送内容 备注 第一标段 迤萨镇(不含城区学 校)、石头寨乡、阿 扎河乡、洛恩乡、甲 寅镇 万年塘小学 学校食堂营养餐和寄宿生 晚餐采购配送所需的大米、 面粉、食用油、蛋类、副食 品、牛奶、调味品、蔬菜、 肉类、水果等大宗食品的采 购配送合同供应及配送服 务 石头寨小学 石头寨中学 阿扎河小学 阿扎河中学 洛恩小学 洛恩中学 甲寅小学 甲寅中学 第二标段 二小(城区)、二中 (城区)、莲花塘小 学(城区)、思源学 校(城区)、乐育镇、 宝华镇、架车乡 二小 二中 莲花塘小学 乐育小学 乐育中学 宝华小学 宝华中学 架车小学 架车中学 思源学校 2.3 采购预算总价:一标段:21363200.00 元;二标段:19910400.00 元,具体金额以 实际为准。 2.4 采购配送期限:服务期限 2年(自签订合同起计)。 2.4.1 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根据测评和考核结果按年签订,红河县教育体育局及学 校可根据年度测评考核评价结果确定续签或终止采购配送合同(具体测评考核评分表见附 件),执行财政部文件(财库【2014】37 号)。 2.5 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质量 检测检验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及服务要求”。 2.6 配送地点:按招标人指定的地点统一供货; 2.7 配送方式:根据不同产品类别及学校规模,在满足学生就餐需要的前提下,按时配 送到学校库房,具体期限与学校商议,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2.8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且不属于《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回避情形。 3.1.1 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 年或 2019 年度经会计 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扫描件)。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 的资信证明文件;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19 年 7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 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 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1.5 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19 年 7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 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 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1.6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出现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 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 3.1.7 信用查询: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 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的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上 述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及完整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 3.2 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①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 品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②投标单位须根据采购人需求及项目配送要求设置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建立完善的 配送体系,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仓储设施和满足供应需要的库房,有符合食品配送标准 的运输工具和相对固定的配送人员,直接接触食品的相关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 ③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定点供应资格转让。 3.3 其他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 贿犯罪行为,若经查询发现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若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查询截图。 3.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4.1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 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 4.2 云南省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省、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07 月 14 日 08:00 起至 2020 年 07 月 20 日 17: 3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http://ww 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由经办人在上述时间内持单位介 绍信原件及本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网上报名成功截图并加盖公章到 云南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市厚德街紫金学苑 10S-7 商铺)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未 现场报名确认的其投标视为无效。 5.2 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请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 统(网址 http://www.hhzy.net)自行下载。 5.3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08 月 04 日 09 :00 时(北京时间); 6.2 递交地点: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县凹腰山新环保局旁) 08 04 1307 一、招标条件 二、招标概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联系方式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