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珠海市第三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化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47-2061SCCGD113
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三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4.3075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3075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珠海市第三中学(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肆万叁仟零柒拾伍元贰角整( 343075.20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旅游路168号梅溪商业广场B座1602
项目联系人:梁子健
电 话:13928002273
电子邮件:liangzijian@sinochem.com
投标人注册/标书发售/平台技术支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
中化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珠海市第三中学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2日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2日 至 2020年07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化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
方式:(2)网络标书销售:登录中化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平台目前开放的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微信,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招标文件费支付和电子发票获取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旅游路168号梅溪商业广场B座16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第三中学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
联系方式:马老师、0756-6335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旅游路168号梅溪商业广场B座1602
联系方式:梁子健、13928002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子健
电 话: 13928002273
珠 海 市 政 府 采 购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三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计划编号:
招 标 人:珠海市第三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梁子健
2020年7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1
第二章 投标 须知前附表 和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2
第四章 技术要求 26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4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2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珠海市第三中学(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三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 0747-2061SCCGD113
3.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第三中学
4. 采购人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
5. 采购人联系方法:马老师、联系电话:0756-6335868
6. 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 项目预算:人民币叁拾肆万叁仟零柒拾伍元贰角整(¥343075.20元)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肆万叁仟零柒拾伍元贰角整(¥343075.20元)
8. 本次招标内容、简要技术要求/项目基本概况/用途为:食堂设备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四章《食堂设备采购采购清单》。
9.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a)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b)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c)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d)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 信用信息: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②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在相应网站输入投标人名称后,查询不到投标人相关信息,或只查询到投标人分支机构相关信息的,仍需提供相应的查询页面截图;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招标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20年 7月 12日至2020年7 月17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网络标书销售:登录中化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平台目前开放的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微信,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招标文件费支付和电子发票获取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3) 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 投标人必须从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11. 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 7月31日下午14:30时至下午15:00时递交至珠海市香洲区旅游路168号梅溪商业广场B座1602 号开标室。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7月31日15:00,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2. 开标:兹定于2020年7月31日下午15:00时在珠海市香洲区旅游路168号梅溪商业广场B座1602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3. 评标:2020年7月31日下午15:10时在珠海市香洲区旅游路168号梅溪商业广场B座1602评标室
14. 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旅游路168号梅溪商业广场B座1602
项目联系人:梁子健
电 话:13928002273
电子邮件:liangzijian@sinochem.com
投标人注册/标书发售/平台技术支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
中化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珠海市第三中学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2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说明,表格中的对应条款号是对应投标人须知中的条款编号。
序号 |
内容 |
对应本章条款号 |
说明与要求 |
|
1 |
项目 概述 |
1.1 |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第三中学 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三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内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项目预算:人民币叁拾肆万叁仟零柒拾伍元贰角整 (¥343075.20元)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叁拾肆万叁仟零柒拾伍元贰角整 (¥343075.20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旅游路168号梅溪商业广场B座1602 电话:13928002273 |
|
2 |
*特殊资格要求 |
2.3(5) |
专业资质要求:无 业绩要求:无 其他要求:无 |
|
3 |
*对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
2.7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共同投标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书; (4)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
|
4 |
现场 踏勘 |
6.3 |
■无 □有,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联系人: |
|
5 |
标前会 |
6.4 |
■无 □有,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联系人: |
|
6 |
资格证明文件分册构成 |
8.1 |
1、*基本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1) 投标人须提供法人、非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3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资信证明要能证明投标人的资信状况良好,往来帐款正常,无透支行为,不接受银行存款证明); (3) 近3个月内任意1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 近3个月内任意1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标明投标文件中可证明本项的部分);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 信用信息查询打印件; (8)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 注:以上内容未注明提供原件的,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
7 |
商务技术文件分册构成 |
8.1 |
(1)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 (2)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 (3)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3); (4)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附件4); (5)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5); (6)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格式见附件6-1) (7)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提供,格式见附件6-2); (8) *投标保证金承诺函、银行保函、投标担保函(如需)(格式见附件7-1、7-2); (9) *招标服务费承诺函(格式见附件8); (10) 投标人情况表(格式见附件9、9-1、9-2、9-3); (11) 详细的服务响应方案; (12)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其中加“*”项目若缺失或未按规定填写,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
|
8 |
投标文件份数与密封要求 |
9.5 12.1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 《资格证明文件分册》 :正本1份,副本4份; (2) 《商务技术文件分册》 :正本1份,副本4份; (3)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2份(U盘或光盘),每份均应包含纸质投标文件全部内容(每份电子版中均应含word等可编辑文件与投标文件盖章扫描后的pdf文件各1份,投标文件包括的其他电子文档也应包含在内); (4) 《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各1份(除《商务技术文件分册》外,还应各单独提供1份,二者一起密封); (5) 《投标保证金证明》、《投标人退款银行信息表》:各1份(除《商务技术文件分册》外,还应各单独提供1份,二者一起密封)。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以上材料分别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标明 “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投标保证金证明及退款银行信息表”字样,同时应标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信封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的签字或投标人公章。 |
|
9 |
*投标报价 |
10.1 |
具体格式见“附件2-1” 报价方式:项目总价。 报价货币:人民币 投标总价填写无条件折扣后的总价,不得填写除价格外的任何其他优惠。附加条件折扣的投标将被否决。 |
|
分项 报价 |
本项目分项报价表按照“附件3-1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进行填写。如果未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分项报价应至少体现合同期内包括所有货物购置费、专用工具费、包装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支持费、备品备件费、利润、税费、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维护服务费、所有需要向第三方支付的知识产权费用,以及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所产生的其它费用等所有费用在内的采购人指定地点全包价。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 |
|||
10 |
*投标有效期 |
11.1 |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
11 |
*投标保证金 |
11.2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 (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银行保函(格式见附件7-1)/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7-2)。 (3) 如采用电汇形式,必须保证在开标前将足额保证金汇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并在投标时递交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证明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否则将被视为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为便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准确地核实投标人的保证金是否到账,投标人应在电汇汇款附言里注明:项目编号(包号)后四位和用途。如“ 投标保证金”。 (4) 投标人须以单位名义电汇方式汇至招标代理机构账号。 (5) 如采用银行保函或投标担保函形式,须由专业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在投标时递交保函原件; (6) 投标保证金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需同时提供退款银行详细信息(格式及内容见附件2-2)。 (7)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 户 名: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号(人民币):0200003319250001750 |
|
12 |
评标委员会组成 |
16.1 |
本项目的评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小组负责,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5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4人。专家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作为评标小组成员。 |
|
13 |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
20.3 20.4 |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 (1) 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 (2) 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列; (3) 报价、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推荐,按票数由高到低依次排列。 |
|
14 |
分包要求 |
24.3 |
■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要求如下: 分包内容: 分包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
15 |
签订合同 |
24.5 |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
16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25.1 |
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服务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五千按五千计算。 |
|
17 |
履约保证金 |
26.1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本文件中涉及履约保证金内容均不适用。 □要求, (1)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金额的10% (2)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并且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比例不超过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采用保函、电汇、汇票和转账支票的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为采购人。 |
注:投标人须知或招标文件其余部分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要求为准。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概述
1.%2 项目概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条。
2. *合格的投标人
2.1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2.2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投标人。
2.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条规定的投标人特殊资格要求。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同时被否决。
2.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6 信用信息: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②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在相应网站输入投标人名称后,查询不到投标人相关信息,或只查询到投标人分支机构相关信息的,仍需提供相应的查询页面截图;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
2.7 本次招标对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条。
2.8 投标人必须从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 投标费用
1.%2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 通知
4.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下同)形式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传真和手机号码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的登记信息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招标代理机构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招标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以下六部分组成,包括:
•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
• 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 第四章 技术要求
•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6. 投标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应回函确认;不足15日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6.2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或进行其他答复,即刻发生效力,有关的补充通知、澄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6.3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条。
6.4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条。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资料、图纸中的说明等)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 投标文件的构成
8.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7条中列明的内容。
8.2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9.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2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使用A4规格纸张,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尽量采用双面印刷。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装订采用胶订或线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在适当的位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署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4.%2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5.%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条
招标公告.docx
珠海市第三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0070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