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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梵科教育管理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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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北师大铜仁附中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采购公告]北师大铜仁附中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时间:2020-07-13 00:00】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受贵州省梵科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委托,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北师大铜仁附中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北师大铜仁附中食堂厨房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CQXZ-2020- 008

3.项目序列号:CQXZ-2020- 008

4.项目联系人:刘成伟

5.项目联系电话:18608569017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1)采购主要内容:食堂厨房设备

(2)采购数量:一批

(3)采购总预算:1980856.00 元,最高限价:1980856.00 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 指定的地点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详见招标文件

8.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开标评标时,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证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的出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查询的信用记录情况(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购买标书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一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投标人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制作于标书内)。

9.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1)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 7 月 14 日09:00至2020年7 月 20 日17:00

(2)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0年 7 月 20 日

(3)购买采购文件地点: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址(http://jyzx.trs.gov.cn)

(4)招标采购获取方式: 网上购买

(5)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套

注:投标人应随时登录贵州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guizhou.gov.cn/ )或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trs.gov.cn)“交易平台”查看、处理采购人发出的文件澄清、补充、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0. 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 8 月 4 日 9时30分

11.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 8 月 4 日9时30分

12.开标地点: 铜仁市公共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川硐教育园区麒龙国际旁)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具体缴退流程见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trs.gov.cn),点击首页--办事指南,自行缴纳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额:1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0年 8 月 4 日9时30分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行

帐 号:0601001500000296

14. 采购人名称:贵州省梵科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铜仁市碧江区

项目联系人:舒鹏

联系电话:15329460097

1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1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铜仁市碧江区时代商汇13栋703

项目联系人: 刘成伟

联系电话:18608569017

2020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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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2 - 北师大铜仁附中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QXZ-2020-008 招标文件 采 购 人: 贵州省梵科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编 制 日 期: 2020 年 7 月 采 购 方 式 : 公开招标 项 目 类 别:货物类 - 3 -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4、5 一、 说明 二、 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 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六、 定标和签订合同 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 第四章 铜仁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受贵州省梵科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委托,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北师大 铜仁附中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 标。 1.项目名称:北师大铜仁附中食堂厨房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CQXZ-2020- 008 3.项目序列号:CQXZ-2020- 008 4.项目联系人:刘成伟 5.项目联系电话:18608569017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1)采购主要内容:食堂厨房设备 (2)采购数量:一批 (3)采购总预算:1980856.00 元,最高限价:1980856.00 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 指定的地点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详见招标文件 8.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开标评标时,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证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 - 5 - 人出席开标会的出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查询的信用记录情况(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 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 良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购买标书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一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 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投标人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制作于标书内)。 9.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1)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0 年 7 月 14 日 09:00 至 2020 年 7 月 20 日 17:00 (2)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0 年 7 月 20 日 ( 3 ) 购 买 采 购 文 件 地 点 : 铜 仁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官 方 网 址 (http://jyzx.trs.gov.cn) (4)招标采购获取方式: 网上购买 (5)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00 元/套 注:投标人应随时登录贵州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guizhou.gov.cn/ )或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trs.gov.cn)“交易平台”查看、处理采购 人发出的文件澄清、补充、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导致的后果, 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0. 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 年 8 月 4 日 9 时 30 分 11.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 年 8 月 4 日 9 时 30 分 12.开标地点: 铜仁市公共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川硐教育园区麒龙国际旁)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具体缴退流程见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6 - (http://jyzx.trs.gov.cn),点击首页--办事指南,自行缴纳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额:100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0 年 8 月 4 日 9 时 30 分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行 帐 号:0601001500000296 14. 采购人名称:贵州省梵科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铜仁市碧江区 项目联系人:舒鹏 联系电话:15329460097 1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1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铜仁市碧江区时代商汇 13 栋 703 项目联系人: 刘成伟 联系电话:18608569017 2020 年 7 月 13 日 - 7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本须知前附表 1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 的话,应以本附表为准。 项号 条款号 具 体 内 容 1 1.1 项目名称:北师大铜仁附中食堂厨房设备采购 采购人名称:贵州省梵科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铜仁市碧江区 项目内容:食堂厨房设备 项目编号:CQXZ-2020- 008 2 3 资格标准: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条,以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有关内容。 3 11.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12 投标保证金: 10000.00 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6 19.1 评标方法、标准及定标原则(含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7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 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 8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表 本须知前附表 2集中列示了资格性、符合性检查的所有条款,其内容是评标委员会 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有效的重要依据。 资格性要求 项 号 章 条款号 具体内容 1 二 3 合格的投标人 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第 3条“合格的投标人”。 2 二 3. 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规定: (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 )诚信资格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查询的信用记录情况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 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 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购买标书当日至 开标前一天任一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投 标人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制作于标书内)。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 符合性要求 项 号 章 条款号 具体内容 1 一 5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2 二 3.8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并 作无效投标处理: - 9 -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 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 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 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 户转出。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 不能合理解释的; (13)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 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4)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的人携带两个以 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 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 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 (15)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3 二 11.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 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4 二 17.3.2 (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 (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 项下的义务; (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他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 位。 5 二 17.3.2 (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 14 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 (2)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 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 的; (3)未按本须知第 12 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6)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7)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 (8)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 - 10 - 6 投标报价在预算价(预算控制价)之内。 … … … …… - 11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 一、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二、评标标准: 序 号 评分项目 评分值 评分标准 1 价格 30 分 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 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2 技术参数 响应 20 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满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 1分,扣 完为止。 3 产品质量 及安全 17 分 1. 投标人所投电磁炉灶设备提供参数要求检测报告、保险证明每一项得 1 分;共 8 分 2. 投标人所投洗碗机设备提供参数要求检查、认证中心截图报告每一项得 1 分,本项满分 9 分 4 施工组织 设计方案 10 分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供货安装实施方案及相应的质量保 证措施合理性、安全性、可操作性以及产品使用培训等要素在 1-10 分间 评分,最高得 10分。 5 图纸深化 方案 13 分 1、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与投标产品清单对厨房设计:平面布置图、给排 水位点位图、电位点位图进行深化设计,按符合相关卫生和消防要求在 1-13 分间评分,最高得 13 分。 6 售后服务 保障能力 10 1、服务承诺有详细完整的“三包”、免费保修的措施和方案进行综合 评价,1-6 分;最高得 6分。 2、服务响应时间及响应措施:有详细的售后服务响应措施得 1分,2小 时内(含 2小时)响应加 1分;3小时内(含 3小时)响应加 0.7 分,5 小时内(含 5小时)响应加 0.3 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满分 2分. 3、免费保修期 1年,在此基础上投标人每增加一年加 1分,最高得 2 分。 (二)推荐拟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1、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1 个。2、中标候选供应商排 列顺序。经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评标程序后,按以下办法推荐中标候 - 12 - 选供应商名单的排列顺序(请按采购项目的评标方法从以下项中选择一项打“√”):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 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三、定标原则: √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 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 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 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供应商。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只能以联合体其中一方具备的条件作为评标依据。投标 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以联合体的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投标人未明 确的,则每项商务评分均取联合体各方该项商务分最低的得分。 - 13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优惠办法 序号 项目 具体内容 1 本项目是否属 于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和监狱 企业的政府采 购活动: □是/ √否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 中小企业的 认定标准 投标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认定为中 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 (1)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 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 注: 联合体参与谈判响应的的,以联合体中划型标准 较高的一方,作为该联合体的企业划型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 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 同为中型企业;中型企业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3 监狱企业的 认定标准 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企业。 - 14 - 4 优惠办法: 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①履约保证金:按约定比例的50%支付(如果有的话) ③价格扣除:按报价的(94%)计算评审价 中型企业: ①履约保证金:按约定比例的 50%支付(如果有的话) 注: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 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不视为中小 企业。但联合协议中若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 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 体 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包括价 格因素得分的计算)。 5 小型或微型 企业产品价 格清单 (本清单附在《中小企业声明函》后,不附所投产品视为 非小微企业产品) 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清单 供应商中小企业性质(中型、小型、微型): 备注:如供应商为大型或中型企业,表格以下部分无 需填写。如供应商所投货物无论全部或者部分为小微 企业产品,均需在表格中进行明确。 序号 货物名 称 制造 商 制造商性质(小 型、微型) 报价(元) 1 2 3 …… 小型或微型企业货物金额合计 A 报价一览表中所有货物报价 B 评审价格 C=(0.94)*A+B-A 6 证明材料 供应商参与投标响应时须对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 - 15 - 符合监狱企业政策的供应商参与谈判时需提供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要求,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 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 政策。同时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 相关风险 一、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存在下列任一情况的,谈判 供应商将不被视为中小企业: 1.投标供应商不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规定的中小企业标准的; 2.响应货物全部或部分为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 物的; 3. 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中小企业产品的制造商不符合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标准的; 4.未按本附表第 5 项要求提供合法、有效、完整资料 的。 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后果: 供应商为取得中小企业身份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在 评审过程中发现的,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保证金不予退 还;已取得成交资格的,无论该行为是否影响成交,均取 消其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如有)不 予退还,该供应商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经济、法律责 任。出现此种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有关情况 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 相应处罚。 - 16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节能、环境标志信息安全产品采购政策 二、节能、环境标志、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政策 (一)节能产品按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当期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 品清单》认定;环境标志产品按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当期有效的《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认定; (二)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强制采购的品目,应在采购文件 中载明强制采购要求。 (三)采购的货物如含有节能(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除外)、环境标志的, 应根据不同评标办法和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 总金额的比例,按下表的优惠办法,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具体的优惠条款: 评审方法 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报价总金额的 比例 优惠办法 最低成交价 法 10%(含 10%)至 50%(不含 50%) 给予每个品目单项报标 报价 5%的价格扣除 50%及以上 给予每个品目单项报标 报价 10%的价格扣除 综合评分法 10%(含 10%)至 50%(不含 50%) 增设附加分,分值=技术 评标项标准总分的 5% 50%及以上 增设附加分,分值=技术 评标项标准总分的 10% 如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 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以上优惠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 《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如采购产品属 于列入《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强制性信息安全产品,在编制采购 文件时应当载明对采购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具体要求,并明确要求投标供应 - 17 - 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从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 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提醒事项: 中标供应商必须凭成交通知书的原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18 -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一 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贵州省梵科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 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 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等义务。 2.2 “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3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是整个 采购活动的组织者,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采 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委会成员。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 制造商或供货商。 2.5 “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 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诚信资格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查询的信用 记录情况(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 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购买标书当日至开标 前一天任一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投标人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制作 - 19 - 于标书内)。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应遵守并符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同时其投标货物或 服务也应符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 经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信息查询,有失信信息记录且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3年 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将取消中标候选资格。 3.4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 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投标: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夫妻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5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 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则两个或者两个以 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规定。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 符合采购人规定的全部特定条件,如联合体各方中没有一方符合全部特定条件的,该联 合体投标无效。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 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 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 加同一项目投标。 (3)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内容应由联合体中具有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 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包含此项内容。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7 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3.8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20 -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13)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4)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的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 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 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 (15)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知识产权 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 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 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 相关费用。 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 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 用。 纪律与保密事项 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 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 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 21 - 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 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 标委员会、采购人和交易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 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 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 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 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质疑与投诉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 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 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1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2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 3、质疑文件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质疑项目及编号、 质疑事项;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 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提出质疑的日期。(注:质疑函格式详 见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下载专区) 4、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 人的,应当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章,质疑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负责人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 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 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 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 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 - 22 - 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7、质疑受理部门: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 8、提交质疑文件地点:铜仁市碧江区时代商汇 13 栋 703(我公司只接受现场提交 书面质疑函)。 9、本次采购活动中,代理公司对质疑回复等文件的送达方式为现场取件、邮寄(到 付方式)。 - 23 -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内容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 由下述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内容及要求 (4)合同主要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 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个日历日(如 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 15 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将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 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如属网上招投标项目,在招标公告原发布媒 体及实施网上招投标的网站发布更正公告,不再书面答复)。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至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 15 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 间)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修改招标文件,但应当在原信 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投标人在收到该 通知后应当立予以确认(如属网上招投标项目,在招标公告原发布媒体及实施网上招投 标的网站发布更正公告,不再书面答复)。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 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 7.2 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 条约束。 7.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投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 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 3个日历日前将变 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 告。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 截止日期。 - 24 -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8. 要求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 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 包进行投标。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 9. 投标文件语言 9.1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 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下列部分 10.1 投标函 10.2 开标一览表 10.3 分项报价表 10.4 商务条款偏离表 10.5 技术规格偏离表供 10.6 应商资格声明 10.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0.8 投标货物的详细情况及技术服务方案 10.9 投标人情况说明 10.10 有关政策的承诺函 10.11 政策适用性说明(如有) 10.12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10.13 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11.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在开标评标时,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证件 11.1 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鲜章; 11.2 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11.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查询的信用记录情况(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 - 25 - 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 良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项目报名时间开始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信息查询记 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投标人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制作于标书内)。 11.4 保证金缴纳凭证;(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打印缴纳凭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2. 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第 4 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开始生效,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 绝。 12.2 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 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 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 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 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 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3. 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3.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缴 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第 5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 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 力。 13.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3.4 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3.5 未按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6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未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3.7 在中标人支付所有招标代理服务费并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 构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原额无息退还。 13.8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招标代理机构上缴财政部 门: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外,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 22 条规定签 - 26 - 订合同的; (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4)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有效期内,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以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7)因本项目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8)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还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 14. 投标文件的格式 14.1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1 份, 正本用 A4 幅面纸张胶装成册,副 e 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 “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4.2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 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4.3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4.4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 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4.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 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 14.6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 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 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证明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14.7 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 被拒绝。 14.8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4.9 投标人应将上述文件按页码顺序胶装成册,并编列投标文件目录、资料清单, 由于装订不规范或编排顺序混乱而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漏读,该投标可能被视为无效 投标或承担不利的评标结果。 - 27 -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5.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密封袋密封,正、副本单独封装,投标文件密封袋及 正文封面均应注明“正本”“副本”(正副本各一份)。正副本信封及投标文件封面均应 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并加盖投标单位 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封袋口密封处必须加盖骑缝章并注明 “开标时启封”的字样。 如不按要求密封文件,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15.2 本项目只接受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15.3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 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5.4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 标文件, 将被拒收。 15.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 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 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6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5.7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 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五、 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6.开标、评标时间 16.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如有推迟情形,以推迟 后的时间、地点为准)。 16.2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投标 人一般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办理签到手续。 16.3 开标时,由监标人或者投标人共同推举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采 购代理机构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 序)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主持人按规定宣唱“报价一览表”等规定内容。招标代理 机构对唱标内容作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及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只检查文件密封情况、保证金、投标人的法人委托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是 - 28 - 法人参与投标,直接出示身份证原件即可。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完成。) 17.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 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本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 4 人,采购人委托代表 1人组成)。 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人以上单数: (一)采购预算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 (二)技术复杂; (三)社会影响较大。 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本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 款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 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18. 投标文件的初审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 要求和条件进行。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 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 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8.1 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 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8.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 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 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 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8.3 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 29 - 18.3.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 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所述的资格性要求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 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18.3.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规定。)实质性偏离是 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 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他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 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有下列 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 14 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 (2)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或签字人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的; (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5)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6)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 (7)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 据。 19.投标文件的澄清 19.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 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 比较与评价 20.1 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 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0.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 - 30 - 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漏(缺) 报人的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 议。 20.3 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 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20.4 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 排列评价顺序, 根据在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3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20.5 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 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 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六、 定标与签订合同 21.定标准则 21.1 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21.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方法、标准,经 评委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2. 中标通知 22.1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应自中标人确定之日 起 2个工作日内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对中标结果 进行公告,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 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 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2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同时将落标通知书发送给未中标 的其他投标人。 22.3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采购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 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2.4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 标保证金,在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 证金。 - 31 - 23.签订合同 23.1 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 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 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属中标供应商责任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没 收其投标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逾期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 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 23.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 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 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3 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 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 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23.4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 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 32 - 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另册 - 33 - 第二节 商务要求 一、验收标准规范 国家或贵州省相关地方标准 二、质量保证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投标人所投显示设 备应通过国家或权威行业检测报告检测,提供具有中国节能产品环保认证证书(提供官 网查询截图)。 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三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起算)。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 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 求免费上门服务。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90 天(自投标截止时日开始计算) 34 第四章 铜仁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合同号: 甲方(采购人): 签定地点: 乙方(中标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甲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 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 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及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 服务名称 数 量 单 价 总 价 服务期 2、服务方式和服务地点 2.1 服务方式: 2.2 服务地点: 3、供货清单 3.1 供货清单:包括产品主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名称及数量。(采 购人对包装及运输有特别要求的,应作具体约定。) 4、付款方式与条件 4.1 货物交货付款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 文件等材料以 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的货物价款。(若乙方有支付履约 保证金的,可在支付货款时予以扣除。) 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 %的正式发票。 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 c. 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 d. 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4.2 分期支付货款的,余下的货款应于 (时间)支付。 35 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质量条款可细分为产品质量、包装质量、技术资料质量等内容。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 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 ( 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 7、验收 (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 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验收可细分为到货时的外在质量的验收,投产前的质量验收,大型设备可能 还存在更多的验收步骤和验收方式,采购人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规定。 8、质量保证 各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个月,在质量保证 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 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 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 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 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 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投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 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9、知识产权: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 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 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 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 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1、违约终止合同 11.1 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 违约通知后 30 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 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11.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 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36 11.1.2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 12、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 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 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 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 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 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3、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 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解决: ( )向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其他约定 14.1 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 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14.3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乙 方各执一份,送招标代理机构各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4.4 甲方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 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甲 方: 乙 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37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密封袋及文件封面格式 注:投标文件标明正本或副本 (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地 址: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38 一 投标函 致:贵州省梵科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单位 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项目编 号: ), (供应商名称、地址)作为供应商已正式授权 (被供应商授权代表 全名、职务)为我方签名代表,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我们愿意遵守采购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投标,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 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我们同意本投标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 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并不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3.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 考文件,我们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4.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与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投标的一切数据或 资料。 5.我们理解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与评标委员会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或其它任何投标,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迟到的任何投标和最低投标报价不是被授 予中标的唯一条件。 6.如果我们未对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7.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 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 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 业)承担。 8.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司提供虚假材料,并同 意作相应处理。 9.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用户 单位(如有)和采购中心。 10.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寄: (供应商地址) 备注:本投标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 39 — 二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投标总价 (单位:元) 交货期 小写: 大写: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备注: 1.此表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须附在正、副本的投标文件中,并另封装一 份于开标信封中。 2.此表内投标报价为最终价,开标信封及投标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 进行修改的其他说明或资料,否则为无效投标。 3.包含税等所有费用的总报价。 — 40 — 三 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 — 41 — 四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投标文件商务响应 偏差说明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盖章) — 42 — 五 技术规格偏离表 (由投标人据实提交,技术参数须按编写序号须逐条对应)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盖章):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实际 符合/正偏离/负偏离 备注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按照技术要求详细填列。 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3.请如实填写偏离表,如果虚假响应,将被暂停进入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可根据各个需求表的内容填报技术规格响应表,但技术规格响应表 的内容必须对其相对应的供货需求的内容全部响应,否则,该投标将被视为非响 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5.如招标文件中规定技术规格货物如因停产或其他原因造成市场上无法供 货,可采用不低于原有配置的货物投标。 — 43 — 六 供应商资格声明 致:贵州省梵科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关 于 贵 单 位 年 月 日 发 布 的 (项目编号: )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 并声明: 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 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 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并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 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 业)承担。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在开标评标时,复印件需加盖鲜章装订在投标文件 中。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查询的信用记录情况(对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 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项目报名时间 开始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投标人提供查询记 录截图(制作于标书内)。 (6)保证金缴纳凭证;(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打印缴纳凭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 44 — 七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贵州省梵科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兹授权以下同志(见身份证复印件),为我方参与 事务 代理人,其权限是: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投标,负责提供与签署 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有效通讯电子邮箱: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谈判,负责提供与签署确 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响应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 之日起生效。 6.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7. 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须清晰可见。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45 — 八 投标货物的详细情况及技术服务方案 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定): 1.投标货物的详细情况 1.1 投标货物的质量标准、检测标准、测试手段。 1.2 投标货物主要配件、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配置国内提供情况 说明。 1.3 供应商认为对投标有利的其他资料。 2.投标技术服务方案 2.1 对投标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及操作、培训计划等方面采取技术和组 织措施方案。 2.2 售后维修/服务点名称、电话,负责人员及地址(附售后维修/服务点的 证明材料)。 2.3 详细说明维护期内的维修保养方案、价格费用及应急维修时间安排、维 修服务收费标准。 2.4 供应商认为对投标有利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 46 — 九 投标人情况说明 1、投标人名称及其它情况 (1)投标人名称: (盖章) (2)地址: (3)成立和注册日期: (4)上级主管部门: (5)公司性质: (6)主要负责人: (7)职员情况: 2、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3、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 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传真: 电话: — 47 — 十 有关政策的承诺函 致:贵州省梵科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单位 年 月 日发布 项目(项目编 号: )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 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 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 48 — 十一 政策适用性说明(如有)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中小企业扶 持政策、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能源效率标识产品政策,介绍说明如下: 小 型、 微型 企业 产品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 制造商企业类 型 金额 金额占总报 价比重(累 计 %) 行 业: ; 营业收入(万元): ; 资产总额:(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注:如填写数据与审计的财务报表中数据存在不一致的,以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准。 类别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 (规格型号、注册商 标) 制造商/开发商 认证证书编号 清 单 节能 产品 第 期清单 第 期清单 第 期清单 环保 标志 产品 第 期清单 第 期清单 第 期清单 说明 备注: 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 “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是属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清单目录中 的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清单”栏中填写属于“第 期清单”的产 品(产品被列入多期清单的,以最新一期为准),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 件以及下述文件(均为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 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 购清单(第___期)”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节能清单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和中国质量认证 中心网站上发布; 1.2 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供最新“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清单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中国 绿色采购网上发布。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 49 — 十二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 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 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 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 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 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 期: — 50 — 十三 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规定的划分标准: 第四条第项行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单位盖公章): 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意事项: 1.供应商在此声明函未勾选“中型、小型、微型”其中之一的,将视为非中 小企业,不能享受价格扣除。 2.供应商提供其他制造商(生产厂家)制作的货物投标,需要同时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及《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 商公章,《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制造商公章),中小企业优惠标准以制造 商企业类型为准。具有多个制造商的货物须提供相应制造商的《制造商中小企业 声明函》。提供资料不齐全的视为非中小企业。 3.供应商提供自己制造的货物投标,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供应商中小企业标准: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制造商中小企业标准:工业(含制造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关于企业从业人员的认定,供应商应该真实填写(格式自拟)。 项 目 类 别:货物类 目 录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优惠办法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节能、环境标志信息安全产品采购政策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 7.1 至投标截止时间15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可 11.2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13.6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 13.7在中标人支付所有招标代理服务费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 13.8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招标代理机构上缴财政部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