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YCG(D)-2020135 二、项目名称:射阳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浩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盐城市区大庆中路130号1幢236室(3) 中标(成交)金额:柒拾捌万捌仟捌佰捌拾元整(¥7888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中华、施亚芳、郭继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收费金额:壹万壹仟捌佰叁拾叁元整(¥11833.00元)含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6月28日 评标日期:2020年7月10日 评审综合评审得分及排序: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射阳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西路66号 联系方式:18862066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合德镇幸福大道五洲国际B7号楼502室 联系方式:1892186002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夏正龙 电 话:18862066186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射阳县人民检察院 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3日 2020135物业服务项目磋商文件(定).doc |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项目名称:射阳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YCG(D)-2020135
射阳县人民检察院
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8日
总 目 录 TOC \o "1-2" \h \z \u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7
第三章 项目需求 19
第四章 评分标准 28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3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射阳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SYCG(D)-2020135
二、项目名称:射阳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三、项目最高限价:二年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98.616万元
四、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安保服务、保洁服务、会务服务、厨房服务等工作;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每年一签,第一年度服务合同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具体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五、磋商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服务相关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1.磋商文件出售时间:
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7月3日下午18:00时。
2.磋商文件出售地点:
本项目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报名等其它方式。
3.磋商文件出售方式:
报名供应商须在本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将①《采购文件购买确认函》(格式见下方附件);②磋商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格式见下方附件);③磋商文件制作费支付证明;(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电子邮箱YCGXZBDL@163.COM)。
4.磋商文件制作费:500元(售后不退,账户同磋商保证金账户);
5. 其他有关事项:
请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及时查看电子邮箱,了解有关事宜;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七、磋商文件提供信息
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在“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磋商文件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磋商文件接收信息
1.磋商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7月10日下午14:30时
2.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7月10日下午15:00 时
3.磋商文件接收地点: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县城人民西路100号)
4.磋商文件接收人: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九、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7月10日下午15:00时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县城人民西路100号 )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截止时,报名供应商资质材料原件(仅指招标公告:五、磋商供应商资质要求)必须带到开标现场签收【若投标文件正本中资质材料采用彩色复印件或电子投标文件中资质材料为彩色扫描件的,则不需要带资质材料原件到开标现场,但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响应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含电子版磋商文件)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有提供原件】,逾时不予接收。提供虚假材料将没收磋商保证金,并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十一、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十二、本次磋商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5000元整,收款账户为:开户名: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迎宾支行,账号:522268601500。
参加磋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向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交磋商保证金。采取转账、电汇(外地)或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不收现金、现金交款单、现金支票及银行汇票;保证金必须由报名单位的账户转进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于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磋商而予以拒绝。
十三、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射阳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夏正龙
电话:18862066186
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西路66号
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金凤
电话: 18921860026
联系地址:射阳县合德镇幸福大道五洲国际B7号楼502室
射阳县人民检察院
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8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1 总则
1.1.1 采购方式及定义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以下简称磋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
采购人指本项目的需求方。
采购代理机构指负责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1.1.2 合格的供应商
1. 满足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的规定。
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1.1.3 适用法律
本次竞争性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1.1.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1.4.1中标服务费:各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中标金额的1.5%计算,不足4500元按4500元收取。
1.1.4.2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损害赔偿)。超过三个月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作为预定的损害赔偿,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1.1.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1.1.6 质疑处理
投标人对本磋商文件有疑问的,须在开标前三日内向招标人以书面送达形式提出,并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对于不影响公平竞争的问题招标人将做出答复;质疑期外的任何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疑义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评标结束后(中标结果公示内)质疑范围为除招标文件以外的招标活动;参加投标供应商认为评审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从采购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提交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质疑必须有参加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送达的方式提交。质疑人(投诉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职社保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1.7 未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或从投标活动中受益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也不予受理。
1.1.8 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1.9 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和投诉应当有具体的质疑和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并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质疑和投诉。
1.1.10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具体格式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在法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
(三)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四)提起质疑的日期;
(五)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1.2 竞争性磋商文件
1.2.1 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供应商须知
3. 项目需求
4. 评审标准
5. 响应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1.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盐城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3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编制
1.3.1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代理机构将拒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3.2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1.3.3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3.4 响应文件构成
1. 供应商应该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2.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1.3.5 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投标文件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3.6 报价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报价表填写报价。每项费用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3.7 其它费用处理
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另有说明的除外。
1.3.8 响应文件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3.9 磋商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表格要求填写。
1.3.10 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响应方案
1.3.11 派出人员情况表按要求填写。
1.3.12 参加竞争性磋商函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竞争性磋商函。
1.3.13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按招标公告中的要求向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交投标保证金。采取转账交进账单方式、电汇(外地)或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不收现金、现金交款单、现金支票及银行汇票;保证金必须由报名单位的账户转进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交纳事宜,确保投标保证金汇到指定账户,开标时投标保证金收据接受评委的核验,如因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而影响投标有效性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代理机构、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代理机构、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遭受损失时,代理机构可根据规定没收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3.14 若中标,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交纳中标额10%的履约保证金到采购人指定账户)后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于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账户。
1.3.15 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式叁份(一正二副),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正本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 “法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正本响应文件中。
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4 响应文件的递交
1.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投标单位在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以优盘作为存储介质,介质中含完整的投标文件,介质表面加贴标签并注明单位名称) 。
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 注明供应商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 注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请勿在XXXX年X月XX日XXXX(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
3.如果响应文件被宣布为“迟到”响应文件时,应原封退回。
4.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1.4.2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权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4.3 迟交的响应文件
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5 磋商与评审
1.5.1 磋商仪式
1.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磋商仪式由代理机构主持,竞争性磋商领导小组成员、采购人代表、监督代表、供应商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3.磋商时请监督人员或供应商代表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由代理机构开启响应文件。
1.5.2 磋商小组
1. 磋商仪式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磋商。
2. 磋商小组将按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
1.5.3 磋商工作纪律及保密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5.4 磋商小组工作原则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1.5.5 响应文件审查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5.6 供应商澄清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5.7 磋商程序、最后报价、综合评分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抽签或随机确定参加磋商供应商的磋商顺序,然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服务要求的,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报价分二轮,第一轮报价做在投标文件中,第二轮报价在开标现场填写,二轮报价为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必须小于投标人自身的第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3.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4.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5.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6.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7.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5.8 响应无效和终止磋商活动条款
1.响应无效条款
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属响应无效的情形。
2.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磋商文件1.5.7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1.6确定成交、询问及质疑
1.6.1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日内,代理机构将在“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期满后,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必须在公告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作违约论处(没收投标保证金)。
1.6.2询问及质疑
询问及质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7授予合同
1.7.1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重新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4.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5.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8 招标补充文件
1.招标单位为了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或答复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将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2.招标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文件时间、内容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的文件为准。
1.9 其他
1.现场踏勘
1.1、供应商自行组织、自费前往现场勘察。如需帮助,可向采购人提出。
1.2、供应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1.3、供应商自行负责踏勘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事故和财产损失。
1.4、现场踏勘要求:供应商应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了解现场区域划分位置。充分了解位置、情况、规模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并将本项目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采购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将不予认可。
1.5、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若投标人提供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3.针对中小企业的评审加分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意见“财库〔2011〕181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规定,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给予评审加分:
(1)如投标人属于小微型企业且提供自有服务的,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
(3)小微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或使用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微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4)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如属经销(或代理商)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须提供自身的《企业声明函》和产品制造商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无效。大中型企业提供小微企业的产品参与投标不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和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须是小微企业才能给予价格扣除参与评审,都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加盖相应单位红色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里。
(5)以上规定未尽事项,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注:
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
②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一、服务条款
1.服务项目介绍
射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综合楼位于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西路,总建筑面积为9733平方米,其中,主楼建筑面积7473平方米,附属楼建筑面积2260平方米,是一座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办公楼
2.人员岗位配置及其它要求
2.1人员岗位配置要求
所在岗位 |
人 员 |
岗位要求 |
备 注 |
会务服务及项目负责人 |
1人 |
男、女不限,55周岁以下,品貌端正形象佳,无不良社会记录,熟悉物业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三年以上相关综合大楼物业管理工作经验,大专及以上学历,持卫生健康证上岗,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 |
正常白班,节假日轮休制。 |
秩序维护员 |
5人 |
门岗3名、监控室兼巡视员2名;性别男,50周岁以下,无不良社会记录,品貌端正,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
24小时值班,三班制 |
厨房 |
3人 |
厨师1名,精力充沛。有三年以上厨房工作经验,受过系统的业务培训,熟悉本岗位动作,精通中餐烹饪方法,持卫生健康证上岗。 帮厨2名:男、女不限,50周岁以下,无不良社会记录,品貌端正,能吃苦耐劳,持卫生健康证上岗。 |
|
保洁员 |
2人 |
男、女不限,50周岁以下,无不良社会记录,品貌端正,能吃苦耐劳,持卫生健康证上岗。 |
正常白班,节假日轮休制。 |
合计 |
11人, 可根据服务要求,调度人员工作安排。 |
2.2其它要求
1、到岗总人数不少于11人(含值班、轮休),由各投标单位根据各岗位人员要求自行安排,具体人员配备需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如无法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需无条件按照采购人要求增加人员,且新增人员的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以上人员入职后提供健康证明。
3.服务内容及标准
3.1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
秩序维护服务:大楼安全管理、车辆有序管理、公共设施异常巡查、报纸分发、抢险救灾等。确保可临时增派人员以应对采购人举办重大活动或各类突发事件。
日常保洁:负责所有的大厅、走廊、会议室、接待室、公共厕卫生间等区域的墙地面、桌子、电梯、楼梯、扶手、卫生间、门厅玻璃、消防门、门牌、公示牌、宣传橱窗、意见箱、贴脚线、窗帘、垃圾桶、外场地、绿化带垃圾捡拾、地上停车位保洁等其它临时交办工作等。
保洁所用耗材由采购方负责采购。
3.2保洁服务的标准
3.2.1保洁服务总要求:
根据大楼作息时间,要求员工早晨提前1小时上班,做好公共区域卫生工作,让办公大楼内有一个干净的办公环境。
办公室内等保洁时不得随意乱翻桌面上的相关会议资料等物品,清洁后应放回原位并不得有损。
地面保洁:先将地面的灰尘和垃圾清扫,再用专业工具保洁地面(一天不少于二次),地面保洁前先放好“小心地滑”告示牌,;楼梯保洁:扶手,用干净的湿毛巾擦拭干净。楼梯地面,用拖把拖干净并保持不打滑。
墙面、顶面保洁:用鸡毛掸除尘、并清除蜘蛛网。
门窗玻璃保洁:玻璃清洁剂喷洒在毛头上,再用毛头均匀的涂抹玻璃,后用玻璃刮刀刮净玻璃上的清洁剂并用抹布擦拭干净。
卫生间保洁:
保洁卫生间时,门口放置“暂停使用”告示牌。
洗手盆清洗:先用清洁剂喷洒均匀的喷洒在洗手盆的内外,用百洁布从外到内进行擦拭,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玻璃保洁:将清洁剂喷洒在毛头上,再用毛头均匀的涂抹玻璃,后用玻璃刮刀刮净玻璃上的清洁剂并用抹布擦拭干净。
马桶清洗:将消毒剂(清洁剂)喷洒在马桶内,用马桶刷刷净后再冲洗干净。马桶圈用将消毒剂(清洁剂)喷洒在抹布上擦拭后全面清洁。
墙壁清洗:用清洁剂擦拭墙壁,使其无污迹,墙壁花篮每周清洗一次。
地面清洗:将地面扫干净,用沾有清洁剂的拖把,把地面拖干净。如有污染先用消毒剂消毒后再清洗。
卫生间每天早晚清洁各一次。
厅、公共场所保洁:为全天候保洁,工作时间内保洁人员不得离岗。
停车场、公共设施的保洁:先用扫帚全面清扫一遍,再定时巡视保洁,保持地面和绿化带内无杂物。
下水道畅通,无异味、无堵塞,防蚊闸干净,无污渍。
垃圾收集:保持垃圾收集点四周干净,无明显异味,无四害。
苗圃花木定期浇水、整枝等维护服务。
员工的素质必须符合要求,未经岗前培训不得参与保洁工作。
3.2.2保洁服务标准及清洁频率
序号 |
服务项目 |
清洁频率 |
保洁标准 |
备注 |
一 |
日常保洁 |
|||
1 |
通道、地面 |
不少于每天2次,巡回保洁。 |
无水渍、污渍、保持干爽,有光泽。无卫生死角、无蚊蝇孳生地。 |
|
2 |
墙壁(含墙壁花篮) |
每周1次 |
无蛛网、无明显灰尘、污渍、斑点,保持洁净。 |
|
3 |
顶面 |
每月1次 |
无污渍、霉点、水渍、蛛网。 |
|
4 |
梯级 |
每日1次 |
无明显污渍、杂物、水渍,扶手无明显尘痕,保持洁净。 |
|
5 |
天台、雨篷、阳台 |
每周1次 |
无杂物,下水道无堵塞。 |
|
6 |
各类镜面 |
每日1次,巡回保洁 |
洁净、光亮。 |
|
7 |
不锈钢器具 |
每日保洁1次,每月1次上蜡保养。 |
无污渍、有亮泽。 |
|
8 |
果皮箱、盆景 |
每日1次 |
外表清洁,无污渍,无虫蚁,无异味、无滞留杂物。 |
|
9 |
公共卫生间 |
每日早晚各1次,巡回保洁 |
洗手盆、洗手台清洁无油迹、水迹、锈水迹等,厕盆无污渍,无臭味及粪尿积存,墙壁无污迹、积灰;无四害孳生地,定期消毒,保持通畅。地面无积水,污迹;操作时有防滑告知。 |
|
10 |
宣传牌、标识、意见箱、公示牌 |
每日1次 |
无污迹、无积灰; |
|
11 |
电梯 |
每日1次日常保洁;每月1次不锈钢轿厢上蜡保养。 |
轿厢定时擦拭上油保持光亮,地面做到无杂物,无呕吐物及污迹,电梯槽无烟头、碎屑、闭合好,每周二、五消毒剂喷洒消毒一次。 |
|
12 |
会议室 |
一周不少于三次 |
桌椅、茶几无明显灰尘,光亮明净,地面无杂物,地板光亮,厕所清洁,音响及视教器材洁净。 |
|
13 |
车场道路 |
每日清扫1次,巡回保洁。 |
无垃圾、无尘土、无积水、无杂草、无香口胶,渠道通畅,清洁无堵塞。 |
|
14 |
其它2米以下设施(开关盒、踢脚线、消防设施等) |
每周2次 |
表面干净、整洁、无污痕。 |
|
15 |
办公室、贵宾接待室、接待大厅 |
每日1次 |
会务准备、会务接待、会中服务、会后归管,桌椅,办公用品,茶几,杯具整洁卫生。 |
|
16 |
客房 |
每日1次 |
正常使用的客房内的各项设施保持完好、整洁,打扫室内卫生,定期清洗被褥等服务 |
|
17 |
食堂 |
早中晚餐桌、椅子、餐具等设施保洁各一次 |
无异味、无污痕、整齐摆放 |
|
18 |
领导办公室 |
每日上下午各1次保洁 |
干净、整洁 |
|
19 |
全部窗户 |
每月保洁1次 |
干净、整洁 |
|
20 |
采购方临时安排的服务事项 |
3.2.3食堂服务标准
1、安排一名厨师从事项目餐饮服务,应满足机关基本工作用餐需求。工作餐总体满意率达到90%以上。
2、两名帮厨人员摆放桌椅、收拾及清洗餐具,主动做好引导及清理工作。
3、帮厨人员负责招待所室内整洁、被套换洗等工作。听从招标方人员安排,做好相关准备及服务工作。
4、餐厅厨房设备、包厢设施、桌椅盘碟等物品由招标方提供,物业入驻前进行清点,做好台帐。中标单位须按规范使用相关物品,严格控制物品损耗率并按规定程序报损,对厨房设备进行日常保养、维修,完好率达100%,各类餐具物品年损耗率应控制在2%以内,超出损耗部分应由中标单位说明原因,照价赔偿。
5、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食品卫生合格率达100%。
6、食堂人员需持有餐饮业健康证,并公示于餐厅内。
7、如遇上级来人接待,可根据接待标准,聘请项目外人员提供专业服务。
8、服务工作安排,提供其它相关服务。
3.3秩序维护服务标准
维护正常的工作办公对外服务秩序维护工作,维护好单位的办公人员及固定设施生命财产安全。
协助做好车辆停放指引工作,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协助做好开源节流工作,杜绝长明灯、长流水。
配合好消防管理相关工作。
坚持每天早晨武装巡查任务,每天巡更3次。
每周进行一次业务训练。
做好对邮件以及报纸的分发工作
不准拾荒、小摊贩、推销人员等进入,一经发现,立即驱离。
院内车辆有序停放,及时更新车位数量,管控现场车辆,保障现场无交通赌塞,无车辆事故,无乱停放等情况。
3.4项目主管服务标准
负责会务、接待、参观、安保、保洁等日常监督管理
对现场的保洁和秩序维护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和工作安排,做好人员稳定和使用优秀人员为现场提供物业服务。
定期做好物业工作计划,上交采购方,通过后实施现场物业工作。
做好与采购方的每日工作汇报和工作协调。
协助各岗位人员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范围内的一切事务。
3.5档案、资料管理
加强有关物业的档案和资料管理。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包括:投诉和意见档案、安全管理记录档案、清洁卫生管理档案、环境绿化管理档案、物业人事管理及人员培训档案等,以及具体的管理方案。物业管理企业必须运用计算机管理,所有档案要求做到保存完整,管理完善,交接手续完备,检索方便准确。
3.6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
根据办公楼的具体情况,受托单位应制定企业详细的内部管理制度、日常服务的运作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1)物业管理员工行为规范;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3)保安员工作职责;
(4)保洁员工作职责;
(5)厨房人员工作职责
(6)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考核细则;
(7)考核奖惩制度;
(8)安全保卫制度;
(9)其他。
4、其他
4.1中标单位管理人员及上岗员工应统一着装,佩带工号牌,持健康证上岗。
4.2中标单位应保持各岗位人员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员工。
4.3中标单位进驻招标方的所有人员在门卫上墙公示,花名册,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复印件)需交招标方办公室备案。
4.4中标单位应教导员工爱护招标方财物,并协助招标方做好节能及治安防范工作。
4.5中标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管理,以达到符合采购人的管理要求。
4.6中标单位应严格督导员工的行为规范,并要求员工严格执行招标人的相关管理规定维护招标人整体形象。
4.7中标单位物业服务人员工作中应注意安全防范。如招标人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由招标人负责;如因中标单位物业服务人员自身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管理所需办公场所、办公物资由中标企业自行提供,管理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4.8用于物业管理日常清洗用的各种工具、清扫器具、清洁剂等耗材由采购方负责采购 。
4.9中标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其派遣至采购方服务的人员签署劳动合同,并负责上述人员的工资和社会劳动保险、奖金、福利等费用,若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中标方自己解决并承担所有责任,采购方无任何连带关系和责任。
4.10逢节庆、接待等重大活动或特殊活动,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工作总体安排。
5、考核工作表
序号 |
考评项目 |
考核内容 |
扣分 |
检查情况 |
备注 |
1 |
仪容仪表 |
上班时不按规定着装;(5分) |
|||
秩序维护人员不留长发、不续络腮胡;会务及保洁人员不化浓装,不带夸张首饰,不留长指甲,干净整洁(5分) |
|||||
2 |
环境卫生 |
活动室内会议室内卫生干净,无异味,无水渍,无污渍,保持会议室各物品摆放整齐;(3分) |
|||
秩序维护员值班室及值班室外15米内是否干净,无白色垃圾,无烟头、无污渍;(3分) |
|||||
各楼层活动室内卫生是否干净,无异味,无水渍、无污渍;(3分) |
|||||
各楼层公共区域内是否干净,无异味,无水渍、无污渍;(3分) |
|||||
大院内是否无垃圾,干净整洁;(3分) |
|||||
食堂是否干净,无异味(4分) |
|||||
厨师菜品口感评价(3分) |
|||||
食堂食品是否干净、卫生(4分) |
|||||
客房是否干净、卫生(4分) |
|||||
3 |
工作纪律 |
上班迟到、早退,或他人代签到;(3分) |
|||
上班时无故脱岗、串岗、打瞌睡;(2分) |
|||||
上班时不听领班指挥、或不服从上级领导安排;(5分) |
|||||
秩序维护队员工作时间是否饮酒、或酒后上班;(5分) |
|||||
出租车私自进入大院;(5分) |
|||||
白天、夜间、星期日、节假日大门是否按规定开关;(5分) |
|||||
上班时打牌、打游戏或者做与上班无关的事情;(5分) |
|||||
大院内汽车、电瓶车有无乱停乱放;(3分) |
|||||
不得在上班时与他人发生冲突、骂人、打人;(5分) |
|||||
各类货车进门、出门是否检查;(5分) |
|||||
4 |
工作记录 |
秩序维护每班需填写交接记录;(5分) |
|||
各岗位人员发现问题(设备损坏等)有无及时上报;(10分) |
|||||
保洁卫生巡查记录表有无准时完成并做好记录的;(2分) |
|||||
合 计:100分 |
注:本考核表实用于日常工作考核,每季度进行考核以此表为考核依据。
二、履约保证金
中标后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交纳中标额10%的履约保证金到采购人指定帐户,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
三、付款方式:
本项目试用期(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付试用期期间的管理费用。如果未能按合同、招标投标文件履约的,试用期结束后,中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不支付试用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
试用期满后,物业管理费的支付采用“月月考核,按季支付”即采购方于每月15日前对上月的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经采购方和管理部门考核合格于下季度初支付上季度物业管理费(采购方考核满意度达到80%及以上为合格)。
四、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每年一签,第一年度服务合同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如一年中连续有两个月或一年中累计三个月考核不合格,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中标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采购方的一切损失。
五、特别说明
1、资格后审:在评标时,对投标人的报名资格条件、投标人须知和项目需求中有关资质要求和投标文件的规范完整性及具体要求等有偏离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确定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解释权限及是否具备中标资格等。
2、投标人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采购单位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作为预定的损害赔偿而非罚款)。
3、对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等的质疑由采购单位负责答复;采购单位具有项目的解释权,质疑函和答复须同时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管理。
第四章 评分标准
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
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项目方案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二、评分标准
本项目评分总分值为100分。 请投标人在最高限价以下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
一、价格部分(15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有效投标报价为资格审查通过的且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废标的投标文件报价)。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
成本价核算: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中人工工资、社会保险、税收及各项成本费用等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为低于其企业成本。报价低于成本价为废标处理。
二、技术部分(60分)
1、物业管理方案(40分)
①根据投标人提供对本项目物业管理的服务方案(包括项目整体分析,管理模式、特点,管理设想、计划,总体模式及配套措施等)比较(1-6分),不提供不得分。
②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管理制度(机构设立、运作流程、保洁管理的制度、安全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激励制度及档案资料建立管理情况等)进行比较打分(1-6分),不提供不得分。
③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置的人员配置及培训方案(针对服务的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培训方案完善且有针对性,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有详细的培训计划,详细的质量控制方案以及技术支持方案)比较得分(1-5分),不提供不得分。
④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重大活动保障方案比较得分(0-5分)。
⑤面对突发性事件作出详细的应急预案。根据提供的预案方案进行打分(好:得分5-8分;中:得分3-5分;差:得分0-3分)。
⑥投标人组织机构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保密措施等能做到机构健全,建立完整的工作台帐、工作信息收集、反馈等客户质量保证措施比较(0-6分)。
⑦本项目进退场交接方案的针对性、可行性等酌情打分(1-4分)。
2、根据项目负责人现场的陈述内容、物管经验、沟通与表达能力水平等比较得分(0-10分)。
项目负责人须为长期在采购方办公人员,如中标后不能正常到岗上班,视为中标方违约处理。
3、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情况10分,响应或正偏离不加分,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以服务响应偏离表为准。
三、商务部分(17分)
1、投标人业绩(6分)
投标人提供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服务过的物业服务类项目业绩合同,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6分。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核查,无原件不得分。
2、服务比较(5分)
对比各投标人提供优质的,有针对性,有可行性的服务承诺评比得分(0-5分)。
3、厨师资质、资历比较(0-3分),投标时提供人员的身份证以及其证明材料,中标后不经采购方同意不得替换人员。
4、项目经理资质、资历比较(0-3分),投标时提供人员的身份证以及其证明材料,中标后不经采购方同意不得替换人员。
四、其他分(8分)
1、各项承诺,包括质量承诺、对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善后处理承诺、依法规范用工承诺、应对履约期内各类风险承诺比较(0-3分)。
2、其他可行的合理化建议及优惠条件比较(0-3分)。
3、投标文件的合理性、规范性、完整性比较(0-2分)。
特别说明:
如招标文件中未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要求提供相关复印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
如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的,须装在专门材料袋中,并在封面上列表注明证书类别、份数等,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在开标时携带了证书、业绩合同等材料的原件(影印件无效),但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复印件或影印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在评标中如需核对原件,若无,则所核项目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材料,作无效标处理,另按《政府采购法》予以处罚。
所有证书等证明材料须为有效材料;证书正在进行年检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受理意见证明、相应官方网站查询结果等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
免责声明:上述友情提示仅供参考,由此导致投标文件无效,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 应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法人授权书(参考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项目磋商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磋商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企业名称 |
||||||
地址 |
||||||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
注册时间 |
经济类型 |
|||||
近三年内有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纪录 |
||||||
是否依法缴纳税收 |
是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单 位 概 况 |
注册资本 |
万元 |
占地面积 |
平方米 |
||
职工总数 |
人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
资产 情况 |
净资产 万元 |
固定资产原值 :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
||||
负 债 万元 |
||||||
主营收入 (万元) |
收入总额 (万元) |
利润总额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
财务状况 (最近两年) |
年 |
|||||
年 |
我们保证上述声明中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正确的,我们同意如贵方要求,可以出示相关证明文件。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的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和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三、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
|
投标保证金: |
|
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档文件一份 |
|
此表为投标文件的一轮报价表,不得高于最高限价,磋商后在现场进行二轮最终报价。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开标一览表(二轮报价格式)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
|
投标保证金: |
|
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档文件一份 |
|
此表为投标文件的二轮报价表,投标人盖章后在投标现场填报,不要放在投标文件中;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必须低于投标人自身的一轮报价,否则视同放弃投标资格。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资信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6、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服务相关的经营范围。
7、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见格式)
9、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见格式)
10、其它资格条件材料(如有)
附件:
书面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我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2020年 月 日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2020年 月 日
五、物业管理经费测算表
单位:元
序 号 |
项 目 |
测算依据及计算公式 |
月支出 |
年支出 |
1 |
人员工资 |
|||
2 |
保 险 |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