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部分幼儿园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0年07月13日 16: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0NCZ(YC)000724
项目编号: HRL-ZC-2020-013
项目名称: 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部分幼儿园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178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78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其他食品加工专用设备 | 其他食品加工专用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 1780000 | 无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78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法人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3)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0 年 1 月至开标时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缴纳记录或凭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予以证明); (4)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5)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6)须提供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07-13 17:00:00 至 2020-07-20 17: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08-03 13: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 变更补遗 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 变更补遗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遗、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21号
联系方式: 0951-5671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鸿瑞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满城街与北京路交叉口新新大厦309室
联系方式: 0951-8560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杨根旺
电话: 0951-567106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毛雨涵
电话: 0951-8560802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金凤区教育局部分幼儿园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确定版).pdf |
代理机构 :宁夏鸿瑞隆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07-13
信息来源:http://www.ccgp-ningxia.gov.cn/public/NXGPPNEW/dynamic/contents/SXCGGG/ZBGG/content.jsp?id=2c9c002a7333dd1401734649f7ce509e&cid=2012&sid=1&type=101
(货物类)
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部分幼儿园厨房设施
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2020NCZ(YC)000724
项目编号: HRL-ZC-2020-013
采购人: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
代理机构:宁夏鸿瑞隆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7月制
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部分幼儿园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HRL-ZC-2020-013)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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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2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5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二、投标人须知内容............................................................................................................10
第三部分 招标文件.....................................................................................................................16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16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16
第四部分 供应商资格条件材料.................................................................................................18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19
一、 投标文件的编制..........................................................................................................19
二、 投标文件的组成..........................................................................................................19
三、 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24
第六部分 采购需求.....................................................................................................................27
第七部分 开标与评标...............................................................................................................38
一、开标................................................................................................................................38
二、评标................................................................................................................................39
三、评标结果........................................................................................................................47
第八部分 招标代理服务费.........................................................................................................48
第九部分 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49
一、中标通知........................................................................................................................49
二、签订合同........................................................................................................................49
第十部分 质疑函、投诉书.........................................................................................................53
附件1.质疑函范本................................................................................................................54
附件2.投诉书范本................................................................................................................55
第十一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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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部分幼儿园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受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委托宁夏鸿瑞隆招标有限公司对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部分幼儿
园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计划编号:2020NCZ(YC)000724
2、项目编号:HRL-ZC-2020-013
3、项目名称: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部分幼儿园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预算:178.00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178.00万元。
5、采购内容及要求:
注:详细参数、内容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7、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法定
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法人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
应商鲜章);
(3)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
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4) 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0 年 1 月至开标
时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缴纳记录或凭证(提供复印件加盖
供应商鲜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予以证明);
(5)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6) 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幼儿园厨房设施设备 一批 178.00 详见招标文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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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7) 须提供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
件)。
注:具体要求请各投标商以招标文件为准。
8、获取招标文件:
8.1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07-13日至2020-07-20日 17:00:00。
8.2 招标文件获取:持锁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电子版
招标文件。
8.3 方式:电子下载.
8.4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9、采购文件售价:0 元。
10、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08-03日 13: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
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
交易网(www.nxggzyjy.org)同时发布。
1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与报名时间同步)。
13、其他补充事宜:请各投标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变更补遗”
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
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
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遗、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1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允许分包或转包:否
15、 采 购 人: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
联 系 人:杨根旺
联系电话:0951-5671061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21号
16、采购代理机构:宁夏鸿瑞隆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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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毛雨涵
联系电话:0951-8560802
邮 箱: nxhrl163@163.com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满城街与北京路交叉口新新大厦309室
代理机构:宁夏鸿瑞隆招标有限公司
公司发布日期: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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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名 称: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
联系人:杨根旺
电 话:0951-5671061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21号
2 代理机构
名 称:宁夏鸿瑞隆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雨涵
电 话:0951-8560802
邮 箱:nxhrl163@163.com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满城街与北京路交叉口新新大厦
309室
3 采购预算
1、本项目预算为178.00万元。
2、供应商应有明确报价,超过预算或者无报价投标的,投
标无效。
3、资金来源:来自财政厅、教育厅项目资金。
4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
时间、条件
按合同约定
5 是否有最高限价 178.00万元
6
供应商应具备的特殊
要求
无
7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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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9
项目相关内容
1、项目交付期:项目合同签订后15天(日历日)。
2、项目整体质保期:三年。
3、服务地点:需方指定。
4、售后服务:按合同约定。
5、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6、人员要求:合同约定。
10
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
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
作交由他人完成
否
不允许转包分包。工作过程中如有转包分包单位,采购人有权取
消其中标资格,合同视为无效,顺延至本标段排名第二的单位,
附承诺书。
11 是否召开标前答疑会 不召开
12 是否召开现场考察 不召开
13 投标文件有效期
60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14 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正本 1 份;
2、投标文件副本 5 份;
3、电子版各 1 份(带有投标商鲜章的PDF及word格式版本各壹
份)
注:纸质版投标文件的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
订,否则,投标将被拒绝。电子版投标文件要求详见投标文件组
成。
15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 否
16
是否允许投标担保、履约
担保与融资担保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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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日前 15 天
18
投标保证金
1、缴纳金额:叁万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产生,投标单位按系统
提示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2、步骤: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
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商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
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
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时间以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
金专户开户银行核实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3日13:30前。
4、退付投标保证金一律按照各投标商缴款的账户原路径退回。
注:
①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②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提供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壹份后5个
工作日内退还。
19 接收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
间及开标时间
1、接收投标时间(北京时间):
2020年08月03日下午 13:00 至 13:30时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20年08月03日下午13:30时整。
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
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20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银川市市民大厅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金凤区阅海中
央商务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21 本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样品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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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现场信用记录查询
1、信用查询时间:2020年08月03日下午13:30时至开标会议结束。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无效,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
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并随招标档案保存。
23
资格审查材料
(具体要求以《第三部分
资格条件材料》为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
加盖供应商鲜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法人授权书,但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
营业执照);
(4)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0 年 1 月至开标时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的缴纳记录或凭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如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予以证
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页面
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内);
(6)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
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内;
(7)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24 评标方法 本项目适用综合评分法
25 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
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
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
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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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
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
26 其他必要内容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您所参与的项目
信息公告与相关的项目内容。因为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
间或内容上的调整。
调整内容只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
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 (澄清、补充等或
补遗文件等内容)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7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不退还投标文件。
28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请汇至:
户 名:宁夏鸿瑞隆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1000140100003107
开户行:宁夏银行火车站支行
29 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按中标金额的10%交纳履约保
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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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须知内容
一、总则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
1.1 采购人
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
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
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
投标须知前附表。
1.3 投标人(供应商)
1.3.1 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
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
应商。
1.3.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
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4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3.5 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2. 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
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3. 招标范围
详细要求见本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
得缺漏。
4. 适用法律法规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本
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5. 时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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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6.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
的供应商。
6.2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联合体投标
7.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 联合体投标
7.2.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权利义务,
该协议为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
7.2.2 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共同签署的合同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并
承担连带责任。
7.2.3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组成
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
标将被拒绝。
7.2.4 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合
同的全面履行和协调联合体内部工作。
7.3 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7.3.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联合体
各方均应符合本项目的相关规定。
7.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
定。
7.3.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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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
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
标总金额的比例。
7.3.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
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 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服务须满足的条件
8.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8.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
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8.3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8.4 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8.5 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或所投产品
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进口产品规定
9.1 采购涉及进口产品,应当遵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
的相关规定。
9.2 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
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9.3 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或投标产
品的原产地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内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0、标前答疑会及踏勘
10.1 标前答疑会
10.1.1 依据项目需求,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将组织标前答疑会(详见须知前附表)。
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
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0.2 踏勘
10.2.1 依据项目需求,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将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
勘(详见须知前附表)。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
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部分幼儿园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HRL-ZC-2020-013)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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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
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0.2.3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
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相关人员承担有关责任和损失。投标人并对由此次踏
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及
开支自行承担。
10.2.4 如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以具体的情况而定,协商认定后费用自
理。
11、投标保证金
11.1 本项目投标人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2 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
金,在提供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壹份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1.3 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3.1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因为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1.3.2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采用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
账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形式缴交,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
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1.4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划账形式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投标保证金金额及账户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②投标人必须保证资金以其
投标人的名称(以总公司名义投标,而以分公司或子公司汇款无效)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截止前汇入到保证金专用账户(以银行到帐为准),可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但不可以
采用现金方式(包括以存现方式)提交,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11.5 如项目出现分包、分标段情况的,投标人必须按包号、标段号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11.6 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①符合国家规定的金融机构
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②投标担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③《政府采购投标担保
函》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提交,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11.7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作投标
无效处理。
11.8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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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②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
金的;③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④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以
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⑤投标人提供虚假情况质疑投诉;⑥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
订合同;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12、投标截止日期
12.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
的地点。
12.1.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
12.2 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
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和开标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
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3、项目的履约验收
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履约,并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
的相关验收工作,具体验收要求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程序规范进行。对于如软件开
发等类型项目须通过指定的经过国家认定的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
1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
构、采购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5、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的
书面解释为准。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对
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16、其他行为
16.1 串通投标行为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第 37 条)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①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
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单位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单位的投
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
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投标单位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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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均不得在同一标段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16.4 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6.4.1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公司);
16.4.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6.4.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单位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6.4.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6.4.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6.4.6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6.4.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6.4.8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4.9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6.4.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6.4.11 处于账户冻结、财产被接管、财产被设定他项权利、财产被人民法院采取保
全措施或破产状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4.12 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以及受到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情况;
16.4.13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
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6.4.14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16.4.15 在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16.4.1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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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
目 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
第四部分:招标文件
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第六部分:开标与评标
第七部分:政府采购合同
第八部分:质疑与投诉
第九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3、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
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作投标无效处理。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
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 、 宁
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相关公
告(变更、延期、补遗等)。
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如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
的澄清或修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使投标人在编制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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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具体时间将在招
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公告一经上网发布,即视为送达,投标人应于收到
该修改文件的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具有约束作用。
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公告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
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或答疑文件
文件为准。
5、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5.1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
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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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供应商资格条件材料
一、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
加盖供应商鲜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法定代
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法人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
商鲜章);
3、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0 年 1 月至开标时间
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缴纳记录或凭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
商鲜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予以证明);
4、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5、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日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
供应商鲜章);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
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日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注:
1、以上 1、3 项资格条件材料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附复印件加盖鲜章,投标现场需带原
件备查。
2、以上 2、4项资格条件材料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原件,副本中附复印件加盖鲜章。
3、以上 1-6 项资格条材料须胶装装订成册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
4、以上 1-4 项资格条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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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编制
1.1 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投标,除非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
1.2 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及所投分包(标段)的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里所列的所有
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相关项目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
性标准。
1.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2.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
用简体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简体中文翻译本,有矛盾时以简体中
文翻译本为准。
2.2 在投标文件中以及所有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和
规格都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公制标准。
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3.1 投标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
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
料及数据,将被视为投标文件完整性有缺陷。
3.2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如有不能全部体现投标内容的
可在不改变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情况下根据自身情况补充和扩展。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
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相对应或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
留有空项, 将被视为投标文件完整性有缺陷。
3.3 投标商所编制的投标文件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商自行承担。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的形成
1.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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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投标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1.1.2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1.2 招标文件中未提供格式的部分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采购需求偏离表;
(5)货物说明一览表;
(6)商务偏离表;
(7)声明函;
①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②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
③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④中小企业声明函;
⑤投标人监狱企业声明函;
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⑦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8)其他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保证金缴纳凭证;
④评审所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
⑤其他文件;
⑥投标方案、评审方案及其他方案。
2、电子版投标文件
为完善档案保管,供应商须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以 U 盘形式装载,单独密封,
并在密封袋上标明电子版字样。U 盘应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如电子版投标文件与
纸质版投标文件文件内容不同,以盖章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3、投标分包(标段)
如项目出现分包、分标段情况的,投标人必须按包号、标段号分别提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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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尽可能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如
有必要,也可以按同类内容进行格式扩展。
5、投标货币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价格必须用人民币报价。
6、投标报价
6.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
工程。
6.2 所有投标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6.3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6.4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
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
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
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
6.5 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
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6 除报价优惠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
在评标时将不具有竞争优势。
6.7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使用最低评标法的项目除外)。
6.8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
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6.9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6.10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⑤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7、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条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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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
一部分。
7.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①货物/服务/工程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②货物/服务/工程的从甲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
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③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
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7.3 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
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作为
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任何品牌的供应商均可依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4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8、投标样品
8.1 以具体项目为准,详见须知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及细则。
8.2 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
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8.3 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对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
准见招标文件《评标细则》。
8.4 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涉及的部分设备或产品样品,投标人
在投标时提交《样品清单》(并加盖公章和授权人代表签字)。
8.5 为方便评标,投标人可以在在样品评测环节,提供样品表面显著位置标注投标人的名称、
包号、样品名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或货物编号(并加盖公章和授权人代表签字)。以
上要求样品盲评评测除外。
8.6 样品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除非另有说明,中标单位的样品将作为履约验收标准的参
考不再退还,未中标单位将在评标结束后退回,或在中标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前往
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投标样品,逾期不领,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样品的保管责任,由此引
发的样品丢失、毁损,采购代理机构不予负责。
9、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本项目的商务部分是指投标商能够证明满足提供的投标文件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
件。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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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所投产品是否为进口产品;
②是否符合联合体投标规定;
③投标总报价是否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④所投产品是否存在缺项、漏项等相关内容;
⑤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⑥投标有效期及本项目交付期是否符合或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及规定;
⑦投标文件的签署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规定;
⑧投标文件的装订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规定;
⑨是否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
⑩是否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以上内容,有一项不能实质性满足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
10、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
②投标货物技术偏离表;
③主要投标的(核心产品)情况表;
④售后服务承诺(包含但不仅限于保修期限、货物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程序、内容
及措施等);
⑤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详细描
述、货物明细表(包括品牌、生产厂家名称)、详细的交货清单;货物验收标准;
⑥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内容;
⑦本项目的评标细则中的相关技术内容;
11、投标有效期
11.1 投标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
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1.1.1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供应商
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 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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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也不允许修改或
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
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1.3 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 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支
付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2%的违约赔偿金。
三、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
1、投标文件制作
1.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投标文
件,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
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1.1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
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1.1.2 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
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 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3 投标文件应用不可拆装的方式装订成册,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1 投标文件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投标文件正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
“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3 投标文件正本主要内容(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内容和加
盖投标人公章)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2.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
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由授权委托人签字。
2.5 传真或电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装订
3.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每份投标文件一律在文件左侧装订,采用胶装方
式,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否则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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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用包装袋封装,即正本装在一个密封袋中,
所有的副本再装在另一个或几个密封袋中,且在封皮的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
样。或者将投标文件的正副本都装在一个包装袋密封封装,且在封皮的右上角标明“正本”
和“副本”字样。所有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4.2 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商名称、投标商地址、正
本或副本、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公章,及“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详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之前启封”的字样。
4.3“密封”的意思是投标人对包封的封口封缝牢固粘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人)签章,同时加贴“密封”字样密封条。
4.4 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或密封外包装上的项目编号错误、项目名称出现严
重歧义的(包括采购内容不符),将视为无效标书,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6、投标文件接收、补充、修改和撤回
6.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或潜在投标商递交投标文件后,将记载投标文
件的送达(递交)时间。
6.2 由投标人自行送达指定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前,各投标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密封
情况由各投标商自行负责管理,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负责提前检查,请各投标商自行保管
好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3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须有供应商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和加盖投标商的鲜章。修改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
的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签署、密封、
标记。且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
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6.4 补充、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补充、
修改”字样,否则不予认可。
6.5 投标单位若要撤回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撤回投标文件应
以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正式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告知采购人和代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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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如遇特殊情况,供应商通知采用电报、电传的形式,随后必须补充经全权代表签字的
书面文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该文件书面送达;撤回投标的时间以正式文件送达时间为
准。
6.6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遗失和损坏不负任何责任。
6.7 开标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6.8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6.9除投标人不足 3 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7、未按招标文件有效时间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即迟交的投标文件)
7.1代理机构在本项目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
人。
四、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
2、若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与小密封袋中开标一览表报价不一致,且小密封袋上
未标注“补充、修改”字样的,视为有备选方案,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1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装订、签署、盖章的;
3.3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无效的,或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不良记录的;
3.5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的;
3.6资格要求证件、招标文件中相关证明文件材料的原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3.7投标有效期或交付期(服务周期或完工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3.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9投标文件中的货物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10存在重大缺项、漏项的;
3.11附有采购人、招标组织机构不能接受的条款和商务要求的;
3.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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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采购需求
项目备注:
1、带“★”参数为重要指标参数,未带“★”参数为一般指标参数。
2、设备名称标有核心产品的为项目的核心产品设备,未标注的为非核心产品设备。
3、中标单位在后期供货时,必须要与投标文件中的所投产品一致。
4、采购人在项目验收时进行投标产品抽检,如抽检报告中发现,所供货物与投标产品
不一致时,将不退还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并需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措施。检测费用(抽
检)由中标方全部承担。
一、货物技术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1
80 工程款单
头大锅灶
(核心产品)
1100*1150*
800
1、采用 304 不锈钢板制造,台面
1.5mm;侧板及前板 1.2mm,背板
1.2mm;主体骨架 40x4mm 角铁;黑铁炉
膛 3mmA3 钢板;炉膛内采用耐火棉隔
热并砌优质耐火砖;φ51mm 不锈钢炉
脚φ24mm 炉脚螺丝,配进口水阀等,
配 550W,220V, 离心式低噪音中压鼓
风机,技术参数:炉眼燃气用量
86000KCAL/H,节能、环保、高效,电
子打火。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清晰
的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
★3、产品须达到国家一级能效,须提
供相关检验报告(高清彩色复印件)
与产品责任保险单(高清彩色复印
件),并加盖投标商鲜章。
22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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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页
2
1 米工程款单
头大锅灶
1300*1350*
800
1、采用 304 不锈钢板制 造,台面
1.5mm;侧板及前板 1.2mm,背板
1.0mm;主体骨架 40x4mm 角铁;黑铁炉
膛 3mmA3 钢板;炉膛内采用耐火棉隔
热并砌优质耐火砖;φ51mm 不锈钢炉
脚φ24mm 炉脚螺丝,配进口水阀等,
配 550W,220V, 离心式低噪音中压鼓
风机,技术参数:炉眼燃气用量
86000KCAL/H.节能、环保、高效,电
子打火。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清晰
的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
★3、须提供产品责任保险单(高清彩
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商鲜章。
2 台
3
工程款双炒
双温灶
2000*1000*
800
1、采用 304 优质不锈钢板制造,台面
1.5mm;侧板及前板 1.2mm 背板
l.0mm;主体骨架 40x4mm 角铁;黑铁炉
膛 3mmA3 钢板;炉膛内采用耐火棉隔
热并砌 优质整体耐火砖;φ51mm 不
锈钢炉脚φ24mm 腿脚螺丝,配进口水
阀等,配 550W*2,220V, 离心式低噪
音中压鼓风机,技术参数:每个炉眼燃
气用量 86000KCAL/H,配备止回阀标
准装置,以避免因气体逆流而产生爆
炸,节能、环保、高效,电子打火。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清晰
的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
★3、须提供产品责任保险单(高清彩
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商鲜章。
1 台
4 灶间拼台
400*1350*8
00
1、400*1150*800 采用 304 不锈钢板
制作,台面板厚 1.2mm,面板下 U形
槽承托,或 60*15*1.Omm 矩形管 60mm
间隔均匀分布;不锈钢通腿φ
38x1.2mm 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清晰
的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
1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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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程款单炒
单温灶
1100*1000*
800
1、采用 304 优质不锈钢板制造,台面
1.5mm;侧板及前板 1.2mm 背板
l.2mm;主体骨架 40x4mm 角铁;黑铁炉
膛 3mmA3 钢板;炉膛内采用耐火棉隔
热并砌 优质整体耐火砖;φ51mm 不
锈钢炉脚φ24mm 腿脚螺丝,配进口水
阀等,配 550W,220V, 离心式低噪音
中压鼓风机,技术参数:炉眼燃气用量
86000KCAL/H,配备止回阀标准装置,
以避免因气体逆流而产生爆炸,节能、
环保、高效,电子打火。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清晰
的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
★须提供产品责任保险单并(高清彩
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商鲜章。
11 台
6
电双门 24 盘
蒸饭车
1400*500*1
500
1、采用进口优质 304 不锈钢板,厚度
1.0mm,操作简单。选用质量较好的电
器元件,缺水断电,节能、环保、高效。
全发泡保温隔热,致密层防锈防腐,
整体冲压一次成型,设安全保护装置,
并设橡胶轮。内胆采用食品级优质不
锈钢板,采用耐高温聚氨酯整体发泡
工艺,电、汽两用,安全浮球进水功
能自给,满水自停,独特设计的渐进
式门锁绞,硅胶门封。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清晰
的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
24 台
7
三层六盘烤
箱
1260*1800*1
320
1、采用优质 304 不锈钢板制造,台
面,侧板及前板 1.0mm,发热管采用
18KW,380V, 加热管上下盘加热单独
控制,且上盘恒温,下盘采用双温控,
可调温,可定时,使用更方便。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清晰的
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
1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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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二层四盘烤
箱
1260*800*1
160
1、采用优质 304 不锈钢板制造,台面
侧板及前板 1.0mm,发热管采用
12KW,380V, 加热管上下盘加热单独
控制,且上盘恒温,下盘采用双温控,
可调温,可定时,使用更方便。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清晰的
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
11 台
9 双层工作台
1800*800*8
00
1、采用优质 304 不锈钢板制作,面板
1.5mm 厚,层架 1.5mm 厚,优质不锈
钢方管 38*25*1.0,φ51mm 圆管,子
弹脚:φ51,不锈钢加强梁,不锈钢可
调子弹脚。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清晰的
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
3、提供投标产品的不锈钢质量证明书
(投标文件正本附原件彩色扫描件,
副本附复印件加盖投标商鲜章)。
85 台
10
工程款四门
冰柜
1220*730*1
950
1、304 不锈钢板材制,采用无 CFC 的
环保雪种(R134A),电子温控,铜管
蒸发器,工作温度-5℃~+10℃(直
冷):高效优质进口压缩机,进口膨
胀阀及温度表,符合 HACCP 国际卫生
标准,自动回门,带门锁。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清晰
的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
18 台
11 木案工作台
1800*800*8
00
1、采用 304 不锈钢板制作,木面板厚
45mm,面板下 U形槽承托,或
60*15*1.Omm 矩形管 60mm 间隔均匀
分布,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清晰的
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
12 台
12
双星水池
(含水嘴)
1200*700*8
00
1、采用优质 304 不锈钢板制造,台面
板厚 1.5mm,星盆兜厚 1.5mm,星盆板
下 U形槽承托,通腿Φ38X1.2mm 不锈
钢圆管,配不锈钢可调式子弹脚。
43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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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所投产品清晰
的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
3、提供投标产品的不锈钢质量证明书
(投标文件正本附原件彩色扫描件,
副本附复印件加盖投标商鲜章)。
13 和面机 25kg
1、304 不锈钢内胆卫生环保,铜芯电
机安全可靠, 机器运行平稳,搅拌均
匀;搅拌能力:25Kg/ 次,效率:
200Kg/h,功率:2.2KW/220V。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清晰的
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
12 台
14 压面机 T50
1、优质钢棍φ120mm,304 不锈钢面
斗及托盘; 多齿传动,噪音低,运行
平稳;面片宽度 250mm,厚度 0-20mm,
面条宽度 2mm/3mm, 功率:
1.55KW/220V,产量 35-75KG/h。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清晰的
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
12 台
15 搅拌机 B20
1、304 不锈钢制作卫生环保,铜芯电
机,配有防护网,安全可靠, 机器运
行平稳,搅拌均匀,功率:3KW/380V。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清晰的
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
12 台
16 磨浆机
125 型,
525*345*76
0
1、电机 1.5kw,220v,304 不锈钢材
质,渣浆自动分离,机头可拆卸,。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清晰的
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
12 台
17 消毒柜
1150*500*1
650
1、采用 304 不锈钢制作,容
积:800L,功率 1.2KW/220V,高温 20
—60°C, 杀菌效果好,加热均匀,数
显温控,全效 消毒,节能坏保。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清晰的
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
12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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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 页
18 醒发箱
480*670*15
00
1、用 304 不锈钢板制造,柜体面板,
侧板及背 板 1.0mm 厚,发热管采用
2.4kw,220v,不锈钢加热管,单门,10
层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清晰的
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
6 台
19 电饼铛
635*735*78
0
1、自动双控温。304 不锈钢外壳,锅
内直径 530mm 左右,铁制铛体,具有
上下档同时加热和单档加热两种功
能,工作温度在 140 度到 240 度之间,
升温快、均匀,自动恒温,具有超温
保护装置。选用 性能优良的电子元件
发热管。内锅采用高材质制作,永不
生锈,5KW/220V.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清晰的
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
7 台
20 收残台
900*700*80
0
1、采用 304 不锈钢板制作,台面板厚
1.5mm,面板下 U形槽承托,或
60*15*1.0mm 形管 60mm 间隔均匀分
布;不锈钢通腿Φ38x1.2mm 配不诱钢
可调子弹脚;横通Φ25mmX1.2mm 不锈
钢管。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清晰
的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
3、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不锈钢质量证明
书(投标文件正本附原件彩色扫描件,
副本附复印件加盖投标商鲜章)。
12 台
21
三星水池
(含水嘴)
1800*600*8
00
1、采用 304 不锈钢板制造,台面板厚
1.5mm,星盆兜厚1.5mm,面板下U形槽
承托,通腿φ38X1.2mm 不锈钢圆管,
配不锈钢可调式子弹脚;横通φ
25mmX1.2mm 不锈钢圆管.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清晰
的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
3、提供投标产品的不锈钢质量证明书
19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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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正本附原件彩色扫描件,
副本附复印件加盖投标商鲜章)。
22 双门保鲜柜
1200*500*2
000
1、采用无 CFC 的环保雪种(R134A),
电子温控,铜管蒸发器,工作温度-
5℃~+10℃(直冷):高效优质进口
压缩机,进口膨胀阀及温度表,符合
HACCP 国际卫生标准,玻璃展示门。
★2、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所投产品清晰
的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
12 台
23 绞肉机 12 型
1、220v/1kw,绞肉机采用优质 304
不锈钢板激光切割而成,电机采用纯
铜线圈电机经久耐用。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清晰的
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
12 台
24
工程款四层
货架
1200*500*1
650
1、采用 304 不锈钢板制作,层面板厚
1.5mm,层面板下 U形槽承托,或
60*15*1.Omm 矩形管 60mm 间隔均匀
分布;不锈钢通腿φ38x1.2 随 1 配不
锈钢可调子弹脚。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清晰的
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
36 台
25 米面架
1000*600*2
50
1、采用 304 不锈钢方管材制做,管壁
2.0mm 厚。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清晰的
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
3、提供投标产品的不锈钢质量证明书
(投标文件正本附原件彩色扫描件,
副本附复印件加盖投标商鲜章)。
24 台
26 平板车
1000*600*9
00
1、采用 304 不锈钢板材制作,面板厚
度 1.5mm,骨架配备加粗方钢焊接支
撑,结实耐用,不变形,车轮配备刚
强度静音轮,省力,噪音低。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清晰的
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
12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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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留样柜
500*550*90
5
1、不锈钢板材,可视钢化玻璃门,用
无 CFC 的环保雪种(R134A),电子温
控,铜管蒸发器,工作温度-5℃~+
10℃(直冷):高效优质进口压缩机,
进口膨胀阀及温度表,符合 HACCP 国
际卫生标准,带门锁。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清晰
的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
12 台
28 开水器 12kw
1、采用 304 不锈钢型材制造, 内胆
为 304 不锈钢制,加热更快捷,LED
显示控制面板,自动脱垢技术,三重
防漏电保护,出水量大,100L/h, 功
率:12KW/380V。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清晰的
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
12 台
29 送餐车
500*700*85
0
1、采用 304 不锈钢板制作,层面板厚
1.5mm,配橡胶静音轮。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清晰的
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
3、提供投标产品的不锈钢质量证明书
(投标文件正本附原件彩色扫描件,
副本附复印件加盖投标商鲜章)。
36 台
30 烟罩
6000*1350*
500
采用优质 304 不锈钢板制造,面板厚
1.2mm,横通φ25mmXI.2mm 不锈钢圆
管。
106.7 平米
31 集烟管 500*500 1、1.2 厚镀锌板。 84 米
32
厨房灭火系
统
单瓶组
1、不锈钢箱体,灭火器储存容器,驱
动气体储存容器,电磁控水装置,机
械驱动装置,雾化喷嘴,感温释放机
构,管路总成,减压装置等,灭火剂
充装量 12.5KG,食用油专用灭火剂,
储气瓶容量 1.2L,雾化喷嘴 13 个,
32W,220V,灭火剂有效喷射时间>30
秒,设备使用温度 4-55°,保护长
度>5M,设备有保险公司的承保。
12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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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所投产品清晰的
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
★3.所投厨房设备灭火装置产品的责
任险,投保单位须为投标商。须提供
保险期内的产品保单(高清彩色复印
件并加盖投标商鲜章)和购买保险发
票(高清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商鲜
章)。
★4.所投产品感温支架通过(碳≤
0.08;硅≤1;锰≤2;硫≤0.03;磷
≤0.045;镍≤8-1;铬≤18-20)7 项
检测,且合格。并提供省级以上的 CMA
检测报告(高清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
标商鲜章)和检测机构查询电话。
★5.所投产品氮气容器阀通过省级以
上的 CMA 检测报告(高清彩色复印件
并加盖投标商鲜章)和检测机构查询
电话。
33 不锈钢盆 直径 80
材质为食品级 304 不锈钢,0.2mm 加
厚盆身,高约 20cm,平底,宽边设计,
拉丝工艺。
90 个
34 不锈钢盆 直径 70
材质为食品级 304 不锈钢,0.2mm 加
厚盆身,高约 19cm,平底,宽边设计,
拉丝工艺。
90 个
35 不锈钢盆 直径 60
材质为食品级 304 不锈钢,0.2mm 加
厚盆身,高约 17cm,平底,宽边设计,
拉丝工艺。
90 个
36 不锈钢盆 直径 50
材质为食品级 304 不锈钢,0.2mm 加
厚盆身,高约 16cm,平底,宽边设计,
拉丝工艺。
90 个
37 不锈钢盆 直径 40
材质为食品级 304 不锈钢,0.2mm 加
厚盆身,高约 15cm,平底,宽边设计,
拉丝工艺。
90 个
38
不锈钢盆 直径 32
材质为食品级 304 不锈钢,0.2mm 加
厚盆身,高约 12cm,平底,宽边设计,
拉丝工艺。
210 个
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部分幼儿园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HRL-ZC-2020-013)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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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不锈钢桶 直径50高60
材质为食品级 304 不锈钢,0.2mm 加
厚桶身,宽边设计,拉丝工艺。
48 个
40 手提桶 20L
材质为食品级 304 不锈钢,0.2mm 加
厚桶身,高约 30cm,上口直径 33cm,
平底,宽边设计,拉丝工艺。
258 个
41 蒸盘 无孔
595*400*45,材质为食品级 304 不锈
钢,0.2mm 加厚。
210 个
42 蒸盘 有孔
595*400*45,材质为食品级 304 不锈
钢,0.2mm 加厚。
210 个
43 碗筐 无孔
食品级塑胶为原料,高密度压膜一次
成型,坚固耐用,安全无毒,无味。
132 个
44 切菜刀
包括生熟分
开和面条水
果
不锈钢菜刀,背后口薄,尺寸
32.5*9.5cm。
120 把
45 留样盒 11.5*8.5*4.
5
食品级 PP 材质,透明款带盖,密封性
良好。
390 个
46 保鲜盒 大
食品级 PP 材质,透明款带盖,双边环
扣,两侧挂耳,待细腻硅胶圈,密封
性良好。
260 个
47 保鲜盒 中
食品级 PP 材质,透明款带盖,双边环
扣,两侧挂耳,待细腻硅胶圈,密封
性良好。
240 个
48 保鲜盒 小
食品级 PP 材质,透明款带盖,双边环
扣,两侧挂耳,待细腻硅胶圈,密封
性良好。
240 个
49 砍刀 33*14.9mm
不锈钢菜刀,背后口薄,尺寸
40*12cm。
24 把
50 炒菜铲 锹
食品级 304 不锈钢加厚,一体成型,总
长 1m,铲宽 20cm。
48 把
51 炒勺 10两
食品级 304 不锈钢加厚,长 33.5cm,
宽 9cm。
48 把
52 刀架 四格 食品级 304 不锈钢加厚板制。 24 个
53 菜墩 高 10cm 食品级塑料 50 个
54 树脂大案板 800*500 食品级塑料 24 个
55 大号漏勺 61.4*26.5cm 304 不锈钢 48 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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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售后服务要求
1、对所投产品进行安装调试过程中,安装人员应对使用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使用
方正确使用和保养,做到安全使用;
2、对保修期内的产品,因设计、制造、装配及材料等质量及技术问题造成的各类故障或零
件损坏,无偿为使用方维修或更换相应零配件;
3、投标商对所投产品在已承诺的免费保修期以外,承诺维修时不收取人工费,只收取材料
费;
4、在使用过程中,中标单位应按照采购方要求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做好跟踪
调查,收集相关数据;如出现问题,投标单位应及时响应,免费提供 24 小时到达现场,8
小时修复;
5、定期组织人员对使用方进行走访,了解产品的使用情况,排除隐患。
56 水勺 40.8*20cm 304 不锈钢 48 把
57 调料罐 18# 304 不锈钢 120 个
58 调料车
520*780*80
0
304 不锈钢制,板厚 1.5 12 个
59 削皮刀 26*6.2cm 304 不锈钢 72 个
60 擀面杖 60# 木质制 48 个
61 口杯
高度 6.8CM
直径 7.5CM
重量 71.6G
304 不锈钢,为保证安全性,开评标
现场须提供该所投产品 304 检测报告
原件(投标文件正副本附复印件加盖
投标商鲜章)。
3900 个
62 钻宝汤匙
长度 18CM
直径 3.5CM
重量 28G
304 不锈钢,为保证安全性,开评标
现场须提供该所投产品 304 检测报告
原件(投标文件正副本附复印件加盖
投标商鲜章)。
3900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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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1、开标
1.1 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
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1.2 如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商不足 3 家的,不予开标。
1.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检查后,由采购人或代
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并宣读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
1.4 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
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
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1.6 代理机构唱标时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供应商代表应当当场提出,当场不提
出的,视为无疑义和无异议。
1.7 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
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材料的递交
投标商应提前转备好招标文件中所有的相关证明文件材料及资质原件,听从采购人或
代理机构现场的工作人员的要求,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只接收一次,不接受二次的补交或
补替。
3、组建评标委员会
3.1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
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项目采购需求相对应行业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
应当为 5 人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人及从宁夏财政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里随机抽取
的评审专家 4人,共组成 5 人评标委员会。
4、人员回避
4.1 评审专家(含采购人代表)不得参与同自己或任职单位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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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专家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和监督管理部门也可以
要求其回避:
①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 3 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
或担任顾问,或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
②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③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
服务工作;
④是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供
应商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⑤评审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
⑥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正性情形。
5、其他情况
5.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5.2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
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
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 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
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
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二、评标
评标步骤:先进行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再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按照评标程序
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各评委就每个投标人的商务状况、技术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
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出其商务评分和技术评分。各评委的评分算术平均值即为该
投标人的商务评分和技术评分。然后,评出价格得分。将商务评分、技术评分和价格评分
相加得出综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除特殊情况外)。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投标将被作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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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1、资格审查
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
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环节;资格证明文件未胶装在投标
文件中的,将被认定为未通过资格审查。
1.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1.3.1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
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以具体项目)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
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
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
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3.4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
依据。
1.3.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2.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1.1符合性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2.1.1.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1.1.2包括但不限于:
①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
的;②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③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
法辨认的。
2.1.1.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1.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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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5投标文件未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2.1.1.6包括但不限于:
①投标有效期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②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
或虚假投标的;③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的;④投标人对同一货物或服务投标时,同
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的;⑤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⑥法律、法
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投标文件的澄清
3.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
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
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补
正或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更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
行,并且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投标人在评标期间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3澄清、说明、补正或更正的内容不能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商的竞争产
生不公正的影响。
4、其他情形
无论在评标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时侯发现: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②采取不正当
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商的;③恶意串通投标;④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公正性
的活动;⑤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的投标商不能通过修正、澄清、修
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有以上情形之一
的投标将被拒绝。若中标,则无效;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报请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追究投标单
位的法律责任。
5、评标方法
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
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
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
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报请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追究投标单位的法律责任。
8、评标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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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0分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低于成本价
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报价被拒绝外。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
投标报价被拒绝外,
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点。
2 商务响应 5分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
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2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
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一项加 1 分
至满分为止。
3 相关资信 5分
1、投标商所提供的灶类设备产品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产品具有环保标志、节能标志的,每提供一项得1
分,满分2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以上证书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
章和生产厂家鲜章,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4 技术标响应 25分
1、带“★”参数为重要指标参数,未带“★”参数为一
般指标参数。
2、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 20分,以此为基
础,投标人一般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一般指标参
数的每有一项加 0.5分,加分至满分时为止。投标人一般
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一般指标参数的每一项减
0.5分。投标人所投产品重要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
的重要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1分。以上两项减完为止。
3、针对以上内容中有正偏离(优于项)的,须在采购需
求偏离表中标注。且正偏离(优于项)必须有加盖生产厂
家鲜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予以佐证,经评委认可后,方可得
分,否则不予认可。
注:佐证资料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原件,副本附复印件加
盖投标上鲜章,并在投标文件中标注准确的页码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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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产品综合性能 2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所投产品、图片或照片进行综合打分:
1、所投产品实用、适用、美观、性能可靠、耐用、操
作简便、保养维修便利的得2分;
2、所投产品基本实用、性能可靠性一般、保养维修便
利性一般的得1分;
3、所投产品实用性差、性能可靠性差、操作不简便、
保养维修不便利的得0分。
6
项目实
施方案
23分
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编制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
1、针对情况按照本项目具体需求出具相关技术、安装
方案,技术、安装方案切合实际情况、安全可靠、针对性
强、科学合理、详细适用、可操作性强有详细的使用说明
及产品彩页,技术、安装方案内容完整优秀的得 5-4 分,
技术、安装方案内容要求良好的得 3-2 分,技术、安装方
案内容一般得 1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2、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供货方案及实施供货计划,供货
施工技术方案需有完善的计划,项目时间进度安排合理,
阶段划分明确,分段计划科学合理、详细具体、能很好的
满足项目要求的,能确保按时交付、正常运行、可操作性
强,供货方案及实施供货计划内容完整优秀的得 5-4 分,
供货方案及实施供货计划要求良好的得 3-2 分,供货方案
及实施供货计划一般得 1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3、实施方案中提供完整的产品及产品相关配套设施方
案,配套设施方案内容全面完整、合理、可行性强的得 3
分,配套设施方案较全面、合理、可行的得 2分,配套设施
方案一般得 1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4、针对本项目出具相应的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及应对紧
急故障处理预案,内容齐全、完善合理、可操作性强且有
一定针对性,方案和预案内容完整优秀的得 5-4 分,方案
和预案内容良好的得 3-2 分,方案和预案内容一般得1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
5、针对本项目出具相应的培训方案,内容有针对性、
合理行、全面行,能够满足采购人要求,特别是变频器的
操作方法,培训方案内容完整优秀的得 5-4 分,培训方案
内容良好的得 3-2 分,培训方案内容一般得 1分,未提供
者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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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售后服务方案 10 分
售后服务应当合理完善,在本地有售后服务机构(开标须
现场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场地证明材料原件,投标文
件正副本中附清晰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商鲜章,否则不予认
可),售后服务承诺详细、明确项目技术支持人员、服务
快捷程度、服务质量优劣程度,产品破损解决方案、上门
服务解决方案、故障处理时限,现场服务条件及到位时间
等,服务周到,满足用户要求,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完整优
秀的得 10-7 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良好得 6-3 分、售后
服务方案内容一般得 2-1 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注:1.以上打分内容供应商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其投标无效。并依法追究责任。
7、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7.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
商务和技术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
7.2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商务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
准,评出其商务评分。
7.3技术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
准,评出其技术评分。
7.4价格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
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
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
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8、其他情形评议
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需求中载明核心产品,
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中只要有 1 个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相关投标人将被认定为属于提
供相同品牌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
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
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
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9、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9.1 对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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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微
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提
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表》;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
造商)》评标委员会将予以评审,无法认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及《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
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注:
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
2、小型、微型企业是指投标企业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
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须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
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对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
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的价格扣除 6%
评标价=投标报价
-小型、微型企业
或监狱企业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
产品投标报价×
6%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
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
格扣除 6%(不再享受序号3
的价格折扣)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
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小
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
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 2%
评标价=投标报
价×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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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
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4、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
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
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5、根据财库〔2017〕141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
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6、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
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
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
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
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
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
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
雇员人数。
7、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
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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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标结果
1、原则与标准
1.1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
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1.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2、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及中标供应商
2.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要求和细则标准,产生评标结果,后按评审后的得分由高到低顺
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2.2 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
的投标人排名第一为中标供应商,评审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二与第三的位中标候选
人。
2.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保密要求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
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与标书
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授标建议等方面有关的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
透露。
4、废标情况
4.1根据招标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否决所有投标商的投标。
4.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单位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
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1.3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
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县(区)
政府批准。
5、特殊情形规定
5.1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单位不足 3 家或者通过资格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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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不足 3 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5.1.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5.1.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
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5.1.3采购项目经废标重新组织采购后,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仍不足三家
的, 可按照《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第 43 条、《政府采
购非 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 74 号令)相关规定,由采购人申请、财政部门
审批, 可以变更采购方式和评标方法。
第八部分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2、代理服务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
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的最新规定,以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表
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分别计算。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万元 1.1% 0.8% 0.7%
500-1000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万元 0.5% 0.25% 0.35%
5000-10000万元 0.25% 0.1% 0.2%
10000-100000万元 0.05% 0.05% 0.05%
100000万元以上 0.01% 0.01%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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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部分 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
一、中标通知
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于 2 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
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
有效性不依赖于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 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
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签订合同
1、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
项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
2、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
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或声明。
3、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供应商
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
十。
4、投标人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擅自转包。
5、附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仅做参考,请以实际签订内容为准)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招标编号: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招标采购部门确认,
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合同内容的顺利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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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要求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物
《标的物明细表》(详见附件)。
合同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为货物
到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达到本合同约定要求的全部费用。
二、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并交付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应与投标文件一
致, 达到技术规格和参数要求,是未使用过的,全新的合格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要安全可靠,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不对使用者及环境造成
危害。如因产品质量或标示不明确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依法索赔的
权力。
3、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达到
产品质量要求;并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对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
发生的任何问题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
4、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产品质量问题书面通知”七个工作日
内, 免费维修或更换有问题的货物或部件。在规定时限内,产品质量问题仍得不到乙
方解决的,甲方有权单方采取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三、专利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的各项专利、知识产权等符合我国及国际有关法
律要求。凡因上述问题与第三方发生任何纠纷与甲方无关。因此而产生的侵权或法律
纠纷均由乙方承担。
四、包装要求及运输方式
货物的包装和运输方式由乙方确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包装必须符
合国际标准或行业要求,保证甲方收到的货物无任何损伤。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
担。
五、交货时限及安装
本合同签订之日期起 日内标的物交于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应于乙方交货
前, 准备好设备安装场地及必要条件(场地、水、电)等,在具备安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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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于10日内完成货物的安装与调试工作。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合同约定交
货或安装的,则乙方免责。
六、货物验收
乙方完成货物的安装并达到使用要求后,可向使用单位提出货物验收申请,甲
方在5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
改,至合格为止并出具《验收报告》。
七、付款条件
甲方凭货物《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原件及相关资料和货物发
票等办理付款事宜。甲方依据前述资料及乙方汇款凭证向其支付合同金额
的 %,合计¥ 元;在货物验收合格1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使用人、项目
负责人签字确认),同时提交货物《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汇款凭证
复印件及质保金收据后, 甲方30天内无息退还乙方货物质保金¥ 元。
八、保修及售后服务
乙方所供货物,从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乙方承诺质保
期为 个月,凡在质保期内,因货物质量或安装等原因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负责维
修, 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由乙方给于赔偿;超过质保期所发生的问题,乙方负责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
方终身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九、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遵守上述条款,未按上述条款执行的,将被视为违约。
2、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终止合同(不可抗力除外),终止方按货物总金额 20%
赔偿给被终止方。
3、如所交付的货物中有不满足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货物型号、规格、技术要
求或不是投标文件中货物的制造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换货,但时间不超过 15 天
(免税进口设备另行约定),否则从超过之日起,每日按应换货物金额的千分之三
收取违约金。在设备正常使用过程中,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
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按甲方要求采取措施直至达到要求。
4、如甲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对标的物进行验收,则按合同应付款的每日千分之三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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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金计算给乙方作出赔偿;如乙方未在合同约定交货期内按时交货,则按未交付货物金额
的每日千分之三违约金计算给甲方作出赔偿。
十、合同仲裁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利
益。在合同履行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自
协商之日开始的 30 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双方可将争端提交合同签约地的工商行政部门
仲裁,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一、其它事项
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
投标文件、承诺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本合同一式 6份(甲方合同签订部门 3 份、
货物使用单位 、乙方、招标公司各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人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人)签字:
甲方地址: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信用代码: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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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部分 质疑函、投诉书
一、询问、质疑、投诉
1、询问
1.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
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
1.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
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2、质疑
2.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2.2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2.1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下载招标文件之日;
2.2.2 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同一采
购程序环节的二次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2.3 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2.2.4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
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
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
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特别说明: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
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并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延长质疑有效期。因宣
传彩页、宣传册等资料无法验证其印制时间及真伪,采购人不接受上述资料作为依据或证
明材料的质疑函件。官方网站、宣传资料 等非法定投标资料中“未明确具有某项功能或达
到某技术要求”不能解释为“不具备某项功能或不能达到某项技术要求”,以上述内容作
为依据或证明材料的《质疑函》,采购人不予受理。
2.2.5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供应商书面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
复(开始之日不计算在七个工作日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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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2.2.6 具体联系方式见下附表:
序号 受理内容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
1 招标文件质疑、评标结果质疑 宁夏鸿瑞隆招标有限公司业务部 0951-8560802
2.2.7 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质疑函的内容和形式符合规定,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据齐全;②在质疑有效期限
内提起质疑;③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财政部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2.8 提交质疑函时需携带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必须逐页盖章):
①质疑函;②营业执照;③授权委托书;④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⑤相关的证
据材料;⑥投标商的报名时间截图(能显示投标商名称的)。
注:投标商不得虚假、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商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或投诉,阻碍招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投诉
3.1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
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银川市金凤区政府招标采购办公室进行投诉。
3.2 投诉情形处罚规定:《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三十七条 投
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3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
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附件1.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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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附件2.投诉书范本
投诉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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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人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
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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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对本章所有的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
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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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副本
封 面
(仅供参考)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
(盖章)
供 应 商:
年 月 日
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部分幼儿园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HRL-ZC-2020-013)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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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注:以下内容中盖章的部分,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中须为鲜章,否则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
文件要求。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报价表…………………………………………………
(四)采购需求偏离表……………………………………………
(五)货物说明一览表……………………………………………
(六)商务偏离表…………………………………………………
(七)声明函………………………………………………………
(1)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2)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
(3)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投标人监狱企业声明函………………………………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八)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保证金缴纳凭证………………………………………
(4)评审所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
(5)评审所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
(6)投标方案、评审方案及其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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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函
致 宁夏鸿瑞隆招标有限公司:
1、根据贵方 (招标文件编号)招标公告,我方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招标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货物),我方
所投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贵公司递交人民币(金额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
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
放弃要求贵公司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力并接受相应处罚。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
完成项目的服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5、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贵方递交人民币(金额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
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方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力并接受相应处罚。
6、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一式 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 份。
7、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号(招标编号、补充通知)(如果有
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8、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 并保证我方已提供
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准确的。
9、我方完全理解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供应商的行为。
10、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 日。
投标商名称: (公 章)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年 月 日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单位开户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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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标一览表
注:1、本表所填的数字必须与投标函严格一致;如本表所填内容与投标函不一致,评标
时将以本表为准。
2、投标人的投标费率报价包含所有所需费用,采购单位不在支付二次费用。
3、投标人若对投标总报价有说明的,应在开标一览表里注明。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项目名称
标段号 第 标段
投标总报价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元整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 日
备选方案 不接受备选方案,多报无效。
备 注
1.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 的最终报价。
2.投标商提出的赠送不作为评标依据。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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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项报价表
注: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可另页描述。
3、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本表内容和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
表(报价表)内容为准。
投标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 品牌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原产地
制造商/服务商
名称
单价 总价 备注
投标总报价
小写:
大写: 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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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
规格内容 规格内容
1
2
3
4
5
6
注:1、根据本项目响应的内容来填写来填写,必须注明偏离情况,即响应情况。
说明: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
2、如需备注说明可自行添加。
投标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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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货物说明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主要规格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其它
1
2
3
4
5
6
注:1、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
投标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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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离
情况
1
2
3
4
5
6
注:1、根据本项目响应的内容来填写来填写,必须注明偏离情况,即响应情况。
说明: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
2、如需备注说明可自行添加。
投标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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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声明函
1、投标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1、本企业(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
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 (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企业(单位)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
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
2、本企业(单位)为代理商,提供其他 (请填写:大型、中型、小
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
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后附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如有以上请概况请根据实际情况实际填写;如未有以上情况,不进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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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的声明
(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
______(采购人)
______(代理机构)
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具有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申报及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任何重大违法记录;无涉及较重失信或严重失信的情形;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等。
若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被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我
公司将无条件放弃投标资格及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相应法
律责任。
投标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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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致 宁夏鸿瑞隆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书面
声明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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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
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
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
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商(盖章):
日期:
1、投标商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认定为监狱企业,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投标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格式要求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
3、若提供的声明函与事实不符,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
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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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商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 本企
业(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
(1)本企业(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
(2)本企业(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
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
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如有以上请概况请根据实际情况实际填写;如未有以上情况,不进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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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盖章):
日 期:
注:1.如有以上请概况请根据实际情况实际填写;如未有以上情况,不进行填写。
2.如有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原件(即加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鲜章的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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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本企业(单位)作为 单位的 项目(投标人名称)所投
设备的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有关规
定,作出如下声明:
本企业 (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企业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企业(单位)
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声明函经制造商和投标人共同盖公章生效。
制造商(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注: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原件(即加盖制造商鲜章的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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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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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宁夏鸿瑞隆招标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
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号“ ”
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签订合同以及
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投标商名称:
(公章)
日 期: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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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粘贴处)
3、保证金缴纳凭证
投标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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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审所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
5、其他文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内容
第三部分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第四部分 供应商资格条件材料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三、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
第六部分 采购需求
第七部分 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二、评标
三、评标结果
第八部分 招标代理服务费
第九部分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
一、中标通知
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于 2 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
二、签订合同
1、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中
2、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 内容与采购人签
3、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供应商 可与采购人协商签
4、投标人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擅自转包。
5、附政府采购合同。
第十部分 质疑函、投诉书
附件1.质疑函范本
附件2.投诉书范本
第十一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