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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第二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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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4日网络竞标龙岩市第二医院东院区食堂承包经营权

招标详情

2020年7月24日网络竞标龙岩市第二医院东院区食堂承包经营权
受委托,定于2020年7月24日上午在权益互联网络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qyhl.com.cn/page/s/bid/zc_prjs/index?id=429)公开竞标如下标的(附清单)。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竞标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竞标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2020年公开竞标一览表(项目编号:ZZ2020-104)
序号
产权单位名称
经营资产名称
地址
面积(约㎡)
起标年租金(元/年)
竞标保证金(元)
交易服务费(元)
租赁期(年)
房屋用途限制
备注
1
龙岩市第二医院
东院区食堂承包经营权
东院区
350
46200
5万
3400
3
经营范围:提供东院区医、患就餐及送餐服务,治疗膳食试验代谢膳食及特殊治疗用膳食,康山医院医护人员、公安监管病区干警的送餐等。
租金按年缴交,履约保证金为15万元。
备注:
1.竞标方式:采用权益互联网络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qyhl.com.cn/page/s/bid/zc_prjs/index?id=429)正向一次报价方式,报价时间从2020年7月24日10:00至10:20(20分钟)。
2.竞标资格:
(1)竞标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具有从事餐饮服务项目二年以上(含二年)经验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法人。(若个体工商户中标后须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2018年6月30日前成立。
(2)竞标人需承诺在中标后按主管部门要求自行办理好餐饮服务许可证。
提供材料:须提供承诺书。
(3)竞标人必须具备同时接待10桌以上(每桌10人)人员就餐能力。
提供材料:须提供承诺书。
(4)竞标人必须具备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厨师证的职工1名。
提供材料:须同时提供该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健康证,厨师证复印件及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在竞标人处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竞标人还需提供食堂承包经营方案:包括人员配置方案、设备配置方案、管理制度、卫生保障方案、食品安全制度、进货管理方案、应急方案、饭菜花样方案、 食品份量保障方案、仓储管理方案。
看样联系电话:0597-2688591 2688592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23日17时
联系地址:新罗区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层
户名: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龙津支行,账号:171050100100201805(报名参加的竞标人与缴交竞标保证金的名称要一致)
网址:www.lyggzy.com.cn www.lycqjy.com
网络竞标须知
(编号: ZZ2020-104)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本次竞标活动提供服务,现将有关竞标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竞价、报名、时间、地点
竞价时间:2020年7月24日10:00~10:20(20分钟)
竞价地点:权益互联网络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qyhl.com.cn/page/s/bid/zc_prjs/index?id=429)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23日17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新罗区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层
联系电话:0597-2688591 2688592 传真:2688583
二、竞价标的基本情况
详见《2020年公开竞标一览表(项目编号:ZZ2020-104)》。竞标人应实地踏看了解房产的现状。鉴于该房产为国有资产,为杜绝利用国有资产牟利的行为,中标人不得将标的整体或分割转让,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标的(以营业执照为准,若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记载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与中标人名称不一致的,即认定为转租),因收回标的引起其他纠纷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三、竞标资格及需提供的竞标材料
1.竞标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具有从事餐饮服务项目二年以上(含二年)经验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法人(若个体工商户中标后须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竞标人在竞标文件中承诺,竞标人在中标后按监管部门要求自行办理好餐饮服务许可证。
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2018年6月30日前成立。
2.竞标人需承诺在中标后按主管部门要求自行办理好餐饮服务许可证。
提供材料:须提供承诺书。
3.竞标人必须具备同时接待10桌以上(每桌10人)人员就餐能力。
提供材料:须提供承诺书。
4.竞标人必须具备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厨师证的职工1名。
提供材料:须同时提供该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健康证,厨师证复印件及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在竞标人处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竞标人还需提供食堂承包经营方案:包括人员配置方案、设备配置方案、管理制度、卫生保障方案、食品安全制度、进货管理方案、应急方案、饭菜花样方案、食品份量保障方案、仓储管理方案。
四、竞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竞租人需向本公司缴交竞标保证金,且保证金必须于2020年7月23日17时前汇到本公司指定账户(户名: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龙津支行,账号:171050100100201805,报名参加的竞标人与缴交竞标保证金的名称要一致)。
2.若竞租成功,中标人须于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凭《中标确认书》与龙岩市第二医院(以下简称“委托人”)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在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前向委托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壹拾伍万元及第一个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在承包期满或承包关系终止(指遇政策因素或其它不可抗力、不可协调因素导致无法正常移交租赁物或需提前终止租赁关系时)后由委托人无息退还。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可凭竞标保证金收据向本公司无息退回竞标保证金(退回竞标保证金时,中标人应向本公司提供已签署的《承包经营合同》、履约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各一份),中标人也可以申请将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竞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和本年度租金,但差额部分须先向委托人缴清。
3.未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本公司将在确定中标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竞标手续
1.有意参加竞标者应提供以下有效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的一切项目资料应合法、真实、有效,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1)企业法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应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到现场办理手续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须经本公司确认或经公证处公证。
(2)签署完整的承诺书。
2.报名方式:意向竞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竞标保证金并将竞租材料邮寄至本公司(或者竞租材料电子版也可以通过发送邮件给业务部门联系人),收件地址:新罗区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层,竞价材料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邮寄到达(以本公司签收竞租材料时间为准),收件人为业务部门联系人,意向竞标人应在信封上标明“报名竞租”字样。本公司对竞租材料按时寄达的意向竞标人进行竞租资格审核,意向竞标人通过本公司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标人。邮寄报名注意事项:①意向竞标人应自行至权益互联网站学习竞价流程,注册竞价系统账号并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登录竞价系统申请“参与报价”,若有疑问应及时咨询本公司业务部门;②意向竞标人应尽量提前邮寄竞价材料、注册竞价系统账号和登录竞价系统申请“参与报价”,由于意向竞标人竞租资料未按时寄达、或者竞价申请未按时提交而导致本公司无法进行资格审核、或者竞价账号未注册或者未激活的,均视为意向竞标人放弃本次竞价报名,不得成为竞标人。
3.在竞标前如委托人撤回竞标标的,保证金即予无息退还,竞标人对此不得有异议。 六、竞标程序
1.本次竞标采用权益互联网络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qyhl.com.cn/page/s/bid/zc_prjs/index?id=429)正向一次报价方式组织竞价,确定中标人,未达保留价不成交。意向竞标人必须在报名前登录权益互联网站免费注册竞价账号(用户名),申请参与竞价(支持手机APP);缴交竞标保证金并办理完报名手续后,参与竞价账号经本公司审核通过才能进入综合报价厅正式报价。
2.采用网络正向一次报价、价高者得的交易方式,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即同等价格时,以报价时间优先)”确定中标人。
3.报价只要不低于起始价即为有效报价;
4.竞标成交后,中标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本公司签订《中标确认书》。
七、交易服务费
中标人须向本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详见一览表),交易服务费应在成交后三天内付清或从竞标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八、付款方式
租金按年缴交,在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前向委托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一次性缴清首年度租金。承租人在租赁期内的第二、第三年的首月分别向委托人缴纳本年度租金。若未在每年度的首月内缴纳,则从次月起委托人有权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延迟缴纳一个月后,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九、税费承担
1.中标人在租赁期间应服从委托人及有关部门管理,根据实际需要签订管理协议并缴纳有关费用、押金(如水电押金等)。租赁行为及租赁期间应缴交的税费根据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水电费、卫生费及物业费等一切其它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负责及时缴交。水电费由承租人自付,按实结算、按月收取,标准按业务主管部门的收费标准执行。若承租人未按时足额缴纳水电费,则从次月起委托人有权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延迟缴纳三个月,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竞标人自行承担参加竞价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邮寄费、资料费等)。
十、标的提示及移交:
1.竞标人在竞标之前,应自行实地踏看了解竞标标的的现状。竞标会以各资产交付使用时空店状况(含手续现状)竞价,竞标标的的数量、品质、面积等状况以现场现状为准。竞标人参加竞价,视为无异议,并对竞标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并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中标租金,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毁约。
2.中标人在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缴交履约保证金及一次性缴清第一年的租金后,委托人从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办理标的实物移交手续。
3.竞标标的如在交割时遇特殊情况而本公司无力协调的或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影响正常移交的,本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若委托人逾期交付租赁物,中标人可要求终止《承包经营合同》,但委托人不予赔偿,也不承担任何损失。如继续执行合同,承包期按实际逾期天数顺延;若不顺延,中标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减免租金,减免租金按迟交天数乘以日租金计算。
十一、违约责任
中标人逾期未与本公司签订《中标确认书》、或未于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或未按本须知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及首年度租金,均属中标人的违约行为,中标人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7日内仍未履行义务的,即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无权要求退还已交竞标保证金,同时本公司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重新组织竞标或退回委托人。本公司重新组织竞标后,新中标的金额低于原中标金额的,本公司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原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要求赔偿。
十二、注意事项
(一)竞标以标的状况招租,提供的清单仅供参考,面积增减不调整中标价及交易服务费。若对竞价标的的资料有异议或者需要委托人说明的,应当于竞价日前书面提出,由委托人或本公司在竞价前作出解释说明。
(二)食堂用餐标准及要求
1.用餐食堂不分工作日、节假日,全年每天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及相关服务;食堂应保障就餐人员需求,准时开饭,免费提供餐具。若遇特殊事件(如公共卫生或群体事件等),必须无条件为医、患提供就餐服务。
2.委托人根据实际需要,有权要求承租人调整、提供相关用餐及服务;承租人指派人员每日到各病区登记就餐人数,对治疗饮食、重症、行动不便及正在治疗需送餐的患者应送饭到床头。
3.食堂用餐采用点菜制,而非套餐制,所售各菜品应明码标价;其中,全荤菜(指均为动物制品)<6元/份,半荤菜(指动物制品及蔬菜制品各半)<4元/份,蔬菜<1元/份,炖汤<5元/份。如需调整菜品价格,须经委托人同意;应在菜价表上公示每日菜品及价格。
4.承租人提供的早餐应有馒头、包子、豆浆、稀饭、鸡蛋及小菜等食品。
5.午餐、晚餐原则上要求荤菜(含半荤菜)、素菜各不少于6种,另外必须提供炖汤、煮汤,且炖汤不少于2种。
6.承租人提供的干饭每餐1元(限堂食),不限量。
7.承租人提供的食品应按时、卫生、足量、优质、廉价。
8.食堂在委托人监督指导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承包要求
1.员工要求及管理:
1.1承租人必须为委托人配备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厨师证的的职工至少一名,所聘用的员工必须卫生防疫部门体检合格后,持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须提供满足以上要求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否则将被取消中标资格。承租人应指派一名有等级的厨师,按委托人营养科的有关规定做好全院病人的治疗饮食。治疗饮食的食品应按营养科的清单专项采购,食品质量必须接受营养科及有关人员的检查监督。
1.2承租人必须按照竞标承诺配备食堂的固定员工,且须把相关名单报委托人认可备案后上岗。经营过程中,若员工有变换的,必须把具体情况书面上报监管部门备案。员工必须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不得有纹身,男性员工不得染发、烫发、留长发。若违反规定,委托人有权责令承租人将其辞退并在一周内完成更换。
1.3承租人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对聘用员工的岗位安排和工资、劳保待遇、工作服及奖金发放等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对所聘工作人员的安全事宜同样负完全责任,承租人任何人员出现工伤事故,均与委托人无关,由承租人负完全经济和法律责任。在承包期间,承租人所雇人员发生违反计生、综治规定的,并不愿整改,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承租人所交的履约保证金。
1.4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从事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卫生防疫相关规定和健康标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并督促其做好个人卫生;保持承包区域内环境卫生干爽整洁,并负责定期除四害;做好用餐用具的清洁消毒工作;做好员工劳动保护工作,所有上岗员工必须按要求统一着工作服,佩戴工作帽、口罩和手套。
1.5承租人不得在院内饲养家禽、家畜、宠物,如违反规定,按委托人职能部门下发的通知规定执行;承租人应保证厨房油烟系统的排烟畅通,所需设备及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确保厨房所在的各楼层无油烟异味;承租人泔水、废油脂等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不得私自售卖,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1.6承租人必须定期(至少每周)清理隔油池及周边水沟、检查井并要求建立台账记录。
2.委托人提供经营场地和部分食堂设施设备(以中标后委托人交接的为准),承租人经营所需其它设备由承租人自备。特殊装修、改造,承租人须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承包期间承租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所有经营资金、人员等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3.承租人负责承包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委托人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承租人对承包区域内的安保、防火、防盗等工作负完全责任,承包期内如发生上述事故均与委托人无关,承租人负完全经济和法律责任;承租人对食堂进行设施、设备改造时,不得擅自更改消防设施,并向消防主管部门提出装修申请及改造图纸,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改造。
4.承租人必须保证按委托人提出的就餐时间和用餐标准,保质保量向就餐人员提供就餐服务;周末节假日期间必须照常营业,确保正常就餐,并按传统习俗适当提供节日食品;遇特殊情况(如临时任务、停水停电等情况)仍应确保值班人员工作用餐及公安监管病区、康山医院患者用餐;承租人要为病人提供代蒸代煮等便民服务,同时做好代煮室的卫生、安全等管理工作。
5.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不得采购、加工、销售不符合国家卫生防疫标准和食品检验检疫的食品和商品,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海鲜类、肉类食品不得使用冷冻品(因菜样或实际需要需要使用冷冻品的,须经委托人同意);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生、熟食品分开,食品存放分类分架,无过期、变质食品;每样食品每次加工后,均需48小时冷藏留样备检(专用冰箱);蔬菜必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记录。
6.食堂的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等大宗食品的采购要有定点单位(定点单位必须有营业执照、食品流通/生产许可证、检验检疫证),其中大米指定商品品目(暂定):嘉丰、稻花香、家丰、金龙鱼、北大荒;食用油指定商品品目(暂定):金龙鱼、鲁花、宝鹭、福临门,承租人只能在委托人指定商品品目内采购,并报委托人备案。承租人须建立食品追溯系统,所购物品必须有供方的卫生合格证或销售许可证,并建有采购食品台账。
7.承租人在任何时候所提供的食品均应同质同价,食品价格应低于市场上同等或类似质量、份量情况下的食品价格。
8.承租人应确保食品新鲜,除早餐按常规可以使用上一餐剩下的食品外(如花生米、榨菜、萝卜干),不得提供剩饭剩菜或将剩饭剩菜重复加工使用。
9.承租人要爱护单位提供的房产和餐饮设备等财产,并负责保管和维修,若丢失或损坏,负赔偿责任,在履约保证金中扣减。自行出资购置的经营设备及剩余的食品、物品等,在承包期结束或终止合同后所有设备财产归委托人所有。
10.承租人在经营期内不得变更房产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因经营服务需要欲对经营场所进行改造装修,须书面报告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承担所有费用。
11.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受到区级文件通报批评的,每次罚款2000元;受到市级文件通报批评的,每次罚款3000元;收到区级以上整改通知的,每次罚款1000元。
12.承租人在承包期结束或中途终止合同后一周内必须全部搬离单位。
13.承包期内,承租人必须接受委托人的日常考核和监督,即每个月对承租人的服务进行测评一次。测评采取分值考核法,由委托人根据承租人的服务质量、卫生环境、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员工管理等综合设定,细化各项考核指标,确定各项指标的分值。具体考核监督办法见附件表1。承租人可以派一名代表参与测评,并对测评结果当场签字确认;承租人未派人参加或拒不签字的,视为承租人认可委托人测评结果。测评总分100分,每扣除一分相应扣罚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元,未满61分的次数连续超过二次或一个周年里累计超过三次的,委托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承租人存在的服务考核测评表所列考核项目(含作为与不作为)与本项目招标内容及要求、违约责任等所列违约行为属于相同或相类似的,违约责任按从重原则处理、违约金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理。
附件1
食堂承包服务考核测评表
项目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食品安全
19分
1.面粉、大米、食用油、肉等主要食品原料从正规渠道进货;大米、食用油按投标时承诺商品品目执行;海鲜类、肉类食品不得使用冷冻品;所购物品必须有供方的卫生合格证或销售许可证,并建有采购食品台账。
有一项不合格扣2分,扣完6分为止。
6分
2.蔬菜要求新鲜、洁净无污染。
不合格扣2分。
2分
3.食堂采购的不需加工食品必须达到卫生标准要求,包装食品要标有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无霉变、异味现象。
不合格扣3分。
3分
4.因食堂过错造成就餐人员在食堂用餐后发生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
每人次扣1分,扣完5分为止。
5分
5.每样食品每次加工后,均需48小时冷藏留洋备检;蔬菜必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记录。
有一项不合格扣1分,扣完3分为止。
3分
服务质量
44分
1.中、晚餐菜品花样不少于12种,每三天不重样(干饭、稀饭、馒头、包子、早餐小菜除外),荤、素营养搭配合理。
每少一种扣1分。荤、素营养搭配不合理扣3分。扣完8分为止。
8分
2.饭菜的份量合适。
饭菜份量不合适扣2—4分,扣完4分为止。
4分
3.饭菜可口程度。
饭菜不可口扣3—5分,扣完5分为止。
5分
4.食品明码标价,同质同价,食品价格应低于市场上同等或类似质量、份量情况下的食品价格。
质价比不合理扣3—5分,扣完5分为止。
5分
5.食品食物中出现杂物、不熟或口感较差现象。
有一情况存在扣1分,扣完3分为止。
3分
6.按规定就餐时间提供服务;周末节假日期间必须照常营业,确保正常就餐;按传统习俗适当提供节日食品。晚上应提供馒头、包子、蛋糕、卤料等熟制品。
违反一次扣2分,扣完6分为止。
6分
7.遇特殊情况(停水停电等情况)仍应确保公安监管病区及康山医院医患用餐。
违反一次扣3分。
3分
8.承租人应确保食品新鲜,除早餐按常规可以使用上一餐剩下的食品外(如花生米、榨菜、萝卜干),不得提供剩饭剩菜或将剩饭剩菜重复加工使用。
任何一项情况违反一次扣4分。
4分
9.接到有效投诉1次扣1-2分(视情节轻重),每月病人服务中心收集患者对食堂反馈(实名制)每10条问题扣1分(态度、价格、卫生、质量等)。
扣完6分为止。
6分
员工管理13分
1.工作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定时检查;上岗员工统一穿戴整洁的工作帽、口罩和手套。
无健康证并没定期检查扣2分,着装不规范扣1分。
5分
2.炊事人员必须保持整洁,不准佩戴手饰,两手干净,操作食品时禁止吸烟、挖鼻孔、对食品打喷嚏等不卫生行为。
任何一项违反一次扣1分,扣完2分为止。
2分
3.分发食品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
直接接触食品扣2分。
2分
4.食堂服务人员要耐心解答、微笑服务,不得与用餐人员发生争吵、打骂等不文明行为,有问题反映相关管理部门解决。
出现不文明行为一次扣2分。
4分
卫生质量20分
1.工作间无苍蝇、老鼠,防蝇、防鼠、防尘设备齐全、有效。
发现一次苍蝇、老鼠扣1分
分分分。
3分
2.冰箱能正常运转,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生、熟食品分开,食品仓库整洁,食品存放分类分架,无过期、变质食品。
生、熟食品未分开扣3分,食品存放没有分类分架扣3分。
6分
3.工作间、操作台、灶台及售饭台卫生整洁。就餐场所地面及桌椅每日清扫,地面整洁,桌椅洁净无油污。
有一项不清洁扣1分,扣完5分为止。
5分
4.炊具、餐具、菜具、熟食容器定期消毒并保持清洁,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隔离”。
无消毒作业扣3分,不定期扣1分。
4分
5.就餐人员走后及时清扫,保持餐厅干净整洁,做到流动保洁。
发现一处不合格者扣罚1分。
2分
日常管理
4分
1.合理使用水电,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流水现象。
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2分为止。
2分
2.承租人要爱护单位提供的房产和餐饮设备等财产。
发现一次有不爱护行为扣1分,扣完2分为止。
2分
考核人员: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四)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承租人不得将项目转包他人,承租人派驻委托人处管理人员至少应有1名以上与承租人存在缴纳社保关系,并且该管理人员应常驻委托人处进行现场管理,否则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承租人终止合同,委托人有权没收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委托人因政策原因或因委托人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而终止合同行为,不视为违约,不支付违约金,不赔偿经济损失;
3.因承租人过错造成就餐人员在食堂餐后发生群体性食品中毒等安全问题,承租人应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委托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的,承租人应予赔偿;
4.承租人有违反上述用餐标准及要求、承包要求第4项至第8项行为之一或提供的服务达不到竞标响应承诺的,每违约一次,委托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500-2000元,并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违约金;
5.承租人因业务需要与委托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委托人无关。
(五)其他
1.承租人在租赁期间若需对本次招租的场地进行改造及二次装修,需将改造及二次装修方案报委托人审定后方可执行。改造及二次装修不得破坏房屋原有结构,费用由承租人自理。承租人若中途退租或租赁期满依法终止合同,承租人交回场地时应保持房屋完好,不得损坏,所改造及二次装修可移动的部份在委托人规定期限内处理(恢复原样),逾期未处理的,委托人有权做出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委托人不补偿承租人。承租人不得以此对抗后期的承租方,损害其利益。
2.承租人必须对场地安装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安全。
3.承包期限内,承租人单方面终止经营的,委托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因承租人经营不善单方面终止合同,应当提前90日书面通知委托人,经双方协调解决。
4.承租人经营中有违反合同及医院相关管理制度的,委托人有权依照管理细则对承租人进行处罚,视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六)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上述竞价交易方式不能正常进行的,本公司有权中止交易或临时决定采用其它竞价方式和竞价交易规则,竞租人对此不得有异议。
(七)竞标人应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为竞标人参加网络竞价的唯一合法身份,所有用户登录后的报价均视为竞标人对本竞价文件各条款的完全接受;竞标人对于本公司和委托人的免责条款已知悉,并同意接受;并且是本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如用户名丢失或被他人盗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标人负责。
十三、特别提示
(1)竞价文件如有更正修改,公告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yggzy.com.cn www.lycqjy.com)上发布,请潜在竞标人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本公司不再另行通知(相同内容如有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为准)。潜在竞标人未查看、下载修改内容的,后果自行承担。
(2)有需要通知事项时,本公司以竞标人报名时载明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未另外注明的以身份证为准)通过邮寄方式或语音、短信的方式通知竞标人,即使竞标人不签收或未收到通知,均视为竞标人已收到通知,并以本公司发出通知(通知单日期和邮戳日期为准)后的第二天视为送达之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标人自行负责。竞标人成为中标人参照此条款执行。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3日
承 诺 书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本竞标人提供的一切项目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自愿报名参加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举行的房产网络竞标(项目编号:ZZ2020-104),收悉该次竞价活动的《网络竞标须知》《公开竞标一览表》各壹份,并保证遵守和全面履行该次《网络竞标须知》中的各项条款,若有违反该次《网络竞标须知》条款的行为,竞标人愿被取消竞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竞标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发布于2020-07-13 16:3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