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北辰区公安消防支队机关 为小淀消防站配备厨具 (项目编号:CYZC-2020-024)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为小淀消防站配备厨具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ZC-2020-024
项目名称:为小淀消防站配备厨具
预算金额:35.0万元
最高限价:35.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35 | 35 | 饮食炊事机械 | 本次采购内容为小淀消防站提供厨具并提供安装及保修等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文件的规定,“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市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依据,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受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任一年度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税务局出具的2019年度完税证明原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 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或微型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可以参与投标。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市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为判定依据。 7.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07月14日到 2020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公安消防支队机关
地址:北辰区汾河南道2号
联系方式:022-26309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
联系方式:022-84601285-80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润霞
电 话:022-84601285-8014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