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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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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个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个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04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个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2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个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2、标的数量:2家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一)采购需求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入选家数

服务期

采购预算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个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家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或未满1年但2家供应商食材配送金额合计达到预算金额人民币120万元

人民币120万元

注: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二)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三)监管部门:清远市清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或未满1年但2家供应商食材配送金额合计达到预算金额人民币120万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本项目的要求,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4 2020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5 2020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合法有效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的电子证明打印件【内容应包含单位名称、参保(或缴费)信息、电子印章和日期等】。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7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8 供应商应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9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10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包组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1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12 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13 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3.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7 月 14 日至 2020 年 7 月 2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8 月 04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2)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法人章,附报名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不用出具委托书】。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2. 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8月4日9点30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半环北路秀丽公园南门侧

联系方式:0763-3311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

联系方式:0763-3920286-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0763-3920286-60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13日

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个饭堂食 材配送服务项目 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发布日期:2020年 7月 13日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30分钟内。 二、 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 各投标人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购买采购文件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号的区别,务必将 投标保证金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号,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招标代理服务 费账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的速度及投标的资格。 四、 投标保证金必须于第四章《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账号(账号信息详见第四章《前 附表》)。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绝,建议至 少提前 2个工作日转账。 五、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六、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 必须对应。 七、 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明确企业类型。 八、 首次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最迟必须于开标前一日登录广东省政府 采购网进行注册,办事指南连接: http://www.gdgpo.com/workEnchiridion.html 。 九、 投标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采购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2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4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 7 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 22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 29 第五章 合同文本 .................................................................................................................................. 4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54 3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个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 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 60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 8月 4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 交申请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个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1,2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个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2.标的数量:2家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一)采购需求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入选家数 服务期 采购预算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 和综合执法局三个饭堂 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家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年或未 满 1年但 2家供应商食材配 送金额合计达到预算金额人 民币 120万元 人民币 120万元 注: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二)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 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 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三)监管部门:清远市清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年或未满 1年但 2家供应商食材配送金额合计达到预算金额人 民币 120万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本项目的要求,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3.2 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 2020年 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4 2020年 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 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 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 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5 2020年 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 印件,或合法有效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的电子证明打印件【内容应包含单位名称、参 保(或缴费)信息、电子印章和日期等】。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函》) 3.7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8 供应商应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9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10 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 明函》: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包组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1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 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被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 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 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12 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13 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3.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 7月 14日至 2020年 7月 2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每天上午 09:00至 12:00,下午 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 602号。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5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售价:150.00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 8月 4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 日止,不得少于 20日) 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 602号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 报名登记: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2)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法人章,附报名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人亲自报名不用出具委托书】。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2. 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 8月 4日 9点 30分。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半环北路秀丽公园南门侧 联系方式:0763-331150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 602号 联系方式:0763-382028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0763-3920286-603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 7月 13日 6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说明: 1.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 为无效投标。 2.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的内容为采购的主要标的。 采购内容 入选 家数 服务期 采购预算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 执法局三个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2家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年或未满 1年但 2家供应商食材配送金 额合计达到预算金额人民币 120万元 人民币 120万元 一、 项目要求 1.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个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包括副食品 类、粮油类、肉类、蔬菜类、包点及粉面类的采购,食堂每天两餐合计约 450人次用餐,选取两家 供应商按采购人需求分期分批供应食材。 2.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年或未满 1年但 2家供应商食材配送金额合计达到预算金额人民币 120万元。如实施过程中政府部门另有规定,则按规定执行。 3. 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时,则视为本项目自动终止: (一)在本项目的服务期限内,2家供应商食材配送金额合计提前达到总预算金额(人民币 120万元) 上限。 (二)2家供应商食材配送金额合计未达到总预算金额(人民币 120万元)上限,但服务期限达到本项 目的招标服务期限。 二、 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2、投标报价包含产品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3、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为全年两家供应商供货的估算总额,最终按实际供货量结算。 三、 质量要求 1、货物包装应完好无破漏,可视的内容物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变型,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 安全的危险。 2、货物应当具备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3、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 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 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4、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四、 货物品种要求(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副食品类 (1)酱料干货类品种 7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类别 序号 商品名称 盐类 1. 碘盐 调味品类 2. 白糖 3. 生抽 4. 老抽 5. 柱侯酱 6. 叉烧酱 7. 辣鲜露 8. 黑胡椒汁 9. 幼味精 10. 白醋 11. 陈醋 12. 花生酱 13. 大红浙醋 14. 酸梅酱 15. 南乳 16. 鲜酱油 17. 风味豆鼓 18. 腐乳(辣) 19. 花椒油 20. 食粉 21. 辣椒酱 22. OK汁 23. 陈村枧水 24. 喼汁 25. 蚝油 26. 十三香 27. 炼奶 干货类 28. 冬菇 29. 木耳 30. 海带 31. 茶树菇 32. 白菜干 33. 五指毛桃 34. 雪耳 35. 霸王花 36. 红枣 37. 花生 38. 腐竹 39. 花椒 40. 黄豆 41. 白芝麻 (2)质量要求 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 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食糖:食糖根据经营习惯分为白糖、红糖、冰糖、方糖等。 8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1)白糖的感官鉴别: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外来 气味。白砂糖:颗粒大如砂粒,晶粒均匀整齐,晶面明显,无碎末,糖质坚硬。绵白糖:颗粒细小而均 匀,质地绵软、潮润。冰糖:块形完整,个粒均匀,结晶组织严密,透明或半透明,无破碎。方糖:呈 正六面体状,表面平整,无裂纹,铁边,断角,无突出砂粒,无霉斑。凡是白糖都应干燥,晶粒松散, 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无杂质。 (2)红糖的感官鉴别:红糖可细分为赤砂糖和红糖两种,其中赤砂糖是机制未经洗蜜的糖,红糖 是用手工制成的土糖。因为红糖的颜色有红褐、青褐、黄褐、赤红、金黄、淡黄、枣红等多种,很不一 致,故凭色泽难以识别红糖的质量,应将感官鉴别的侧重点放在组织状态、气味、滋味三个指标上。呈 晶粒状或粉末状,干燥而松散,不结块,不成团,杂质,其水溶液清晰,无沉淀,无悬浮物,具有甘蔗 汁的清香味,无有酒味、酸味或其他外来不良气味,口味浓甜带鲜,微有糖蜜味,无焦苦味或其他外来 异味。 味精: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酱油:合格的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合格酱油产 生的泡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不合格的酱油泡沫比较大,很容 易散去,挂碗现象不好,很容易滑落。 食醋: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 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辛辣料:辛辣料是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然植物香料,如五香粉、胡椒粉、花椒粉、 咖喱粉、芥末粉等,辛辣料的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 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 异味。 酱腌菜: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 酱类食品: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 其它异味、异物。 淀粉制品: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 尝无砂质。 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 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腐乳:红腐乳表面呈红色或枣红色,内部呈杏黄色,色泽鲜艳,有光泽。白腐乳外表呈乳黄色。块 形整齐均匀,质地细腻,无霉斑、霉变及杂质。具有各品种的腐乳特有的香味或特征气味,无任何其他 异味,滋味鲜美,咸淡适口,无任何其他异味。 花生: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 荚果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 无任何异味。 黄豆:大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 9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粒,无杂质,无霉变。 干货制品: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 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 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 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 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二)粮油类 (1)粮油类品种 类别 序号 商品名称 粮类 1. 大米 2. 糯米 3. 大碗面 4. 面粉(优) 5. 生粉 油类 6. 花生油 (2) 质量要求: 1、大米包装要求:包装应符合《粮食销售包装》(GB/T l7109)要求,包装材料清洁、卫生,符合 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 2、大米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 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 3、大米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每次送货只允许配送同一品牌的大米,不允许不同品牌的大米 勾兑。 4、大米质量不低于《大米》(GB l354)四级籼米的要求,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主要标准详见下 表: 序号 项目 质量指标 1 加工精度 背沟有皮,粒面皮层残留不超过 三分一的占 75%以上 2 碎米 总量/% ≤ 30.0 3 其中小碎米/% ≤ 2.5 4 不完善粒/% ≤ 6.0 5 杂质 最大限量 总量/% ≤ 0.4 6 糠粉/% ≤ 0.2 7 矿物质/% ≤ 0.02 8 带壳稗粒/(粒/kg) ≤ 7 9 稻谷粒/(粒/kg) ≤ 8 10 水分/% ≤ 14.5 11 黄粒米/% ≤ 1.0 12 互混/% ≤ 5.0 13 色泽、气味 无异常色泽和气味 14 黄曲霉毒素/B1 μg/kg ≤ 10 15 铅/mg/kg ≤ 0.2 10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16 镉/ mg/kg ≤ 0.2 17 汞/mg/kg ≤ 0.02 18 无机砷/mg/kg ≤ 0.15 19 马拉硫磷/mg/kg ≤ 0.1 20 六六六/mg/kg ≤ 0.05 21 滴滴涕/mg/kg ≤ 0.05 5、取清洁容器,用温水浸泡少许米,如水面上浮起一层油,应退货处理。 6、淀粉制品: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 口尝无砂质。 7、油类质量要求: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 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 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霉 变粒不得超过 2%。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 B1(5μg/kg~20μ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μ g/kg)、玉米赤霉烯酮(≤60μg/kg)、赭曲霉毒素 A(5μg/kg)。重金属污染物:铅(≤0.2mg/kg)、 镉(0.1 mg/kg~0.2 mg/kg)、汞(0.02 mg/kg)、无机砷(0.1 mg/kg~0.2 mg/kg)。农药:对磷化物、 马拉硫磷等 140余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 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 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 价位的植物油掺人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8、食油质量不低于《大豆油》(GB1535)一级大豆油要求,主要标准详见下表: 序号 内容 标准 1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133.4mm)≤ 黄 20 红 2.0 2 气味、滋味 无气味、口感好 3 透明度 澄清、透明 4 水分及挥发物(%)≤ 0.05 5 不溶性杂质(%)≤ 0.05 6 酸值(KOH)/(mg/g)≤ 0.20 7 过氧化值/(mmol/kg)≤ 5.0 8 烟点/℃≥ 215 9 相对密度 0.919-0.925 10 溶剂残留不得检出,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11 卫生指标按 GB 2716、GB2760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肉类 (1)肉类品种 类别 序号 商品名称 鲜肉类 1. 后腿瘦肉 2. 排骨 3. 有皮上肉 4. 猪脚 5. 脊骨 6. 猪耳 11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类别 序号 商品名称 7. 猪肚 8. 猪肝 9. 牛坑腩 10. 牛肉 三鸟、禽蛋类 11. 光鸭 12. 老鸭 13. 光肉鸡 14. 老鸡 15. 清远鸡 16. 竹丝鸡 17. 鸡脚 18. 棚鹅 19. 老鹅 20. 鸡蛋 21. 皮蛋 22. 咸蛋 鲜活塘鱼、冷冻肉类 23. 鱼头 24. 鲩鱼 25. 腊肉 (2)质量要求: 序号 品名 质量要求 1. 后腿瘦肉 Ⅱ号肉或Ⅳ号肉,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 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 2. 排骨 带颈骨及前五条排骨,肉体冻实而坚硬,敲之回音清脆,无化冻现象。 3. 有皮上肉 肥瘦比例不大于 7:3,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 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无霉点。 4. 猪脚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干净、新鲜、无异味。骨体冻实而 坚硬,无化冻现象。 5. 脊骨 肉体冻实而坚硬,敲之回音清脆,无化冻现象。 6. 猪耳 略有弹性,组织结实,干净、新鲜、无异味。 7. 猪肚 略有弹性,组织结实,干净、新鲜、无异味。 8. 猪肝 整体呈红褐色或棕黄色,有光泽,湿润,略有弹性,组织结实,微实,肝 叶完整,无脂肪,无寄生虫、炎症水疱、薄膜、无胆汁污染,略有鱼腥味。 9. 牛肉 解冻后的肌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表微 干或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都不粘手,良质冻牛肉的肌肉结构紧密,有 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 10. 鸭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1公斤,鸭的眼球饱满或平坦, 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鸭肉切面有光 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 具有鸭的正常气味。 11. 鸡 整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有头颈,无内脏,规格从 0.6-1.5公斤,鸡肉 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 等色,鸡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 12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序号 品名 质量要求 12. 鸡脚 肉质紧密,无污伤、干净、新鲜、无异味,个体大小均匀。 13. 鹅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1公斤,鹅的眼球饱满或平坦, 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 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 具有鹅的正常气味。 14. 鸡蛋 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 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 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 异味。 15. 皮蛋 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 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 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16. 咸蛋 蛋壳亦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 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 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 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17. 塘鱼类 角体健康,体态匀称,游动活泼,体色鲜明,体表光滑,眼睛亮丽,鳞片 鳍条完好。 18. 腊肉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国家 QS 认证。表面干爽、肉呈 鲜红色或暗红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1、包装要求:包装应清洁、卫生,无破漏。 2、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 容;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二。 (四)蔬菜类 (1)蔬菜类品种 类别 序号 商品名称 规格/质量等级 单位 蔬菜 1. 豆角 / 斤 2. 紫茄瓜 / 斤 3. 冬瓜 / 斤 4. 凉瓜 / 斤 5. 西红柿 / 斤 6. 香芋 不去皮 斤 7. 红萝卜 不去皮 斤 8. 白萝卜 不去皮 斤 9. 西芹 / 斤 10. 云南小瓜 / 斤 11. 莲藕 不去皮 斤 12. 蒜心 / 斤 13. 菜花 / 斤 14. 土豆 不去皮 斤 15. 兰豆 去丝 斤 16. 西兰花 / 斤 17. 青瓜 / 斤 18. 南瓜 / 斤 19. 平菇 / 斤 13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类别 序号 商品名称 规格/质量等级 单位 20. 杏鲍菇 / 斤 21. 鲜冬菇 / 斤 22. 白豆腐 / 斤 23. 酸豆角 / 斤 24. 马蹄 去皮 斤 25. 酸菜 / 斤 26. 红椒 / 斤 27. 洋葱 / 斤 28. 大肉姜 去皮 斤 29. 肉葱 去皮 斤 30. 蒜肉 去皮 斤 31. 大蒜苗 / 斤 32. 元茜 / 斤 33. 玉米粒 / 斤 34. 酸菜 / 斤 35. 甜麦菜 / 斤 36. 青木瓜 / 斤 37. 熟木瓜 / 斤 38. 番薯叶 / 斤 39. 指天椒 / 斤 40. 青椒 / 斤 41. 丝瓜 / 斤 42. 小白菜 / 斤 43. 大白菜 / 斤 44. 包菜 / 斤 45. 油麦菜 / 斤 46. 沙葛 / 斤 47. 菜心 / 斤 48. 生菜 / 斤 49. 包芥菜 / 斤 50. 芥菜仔 / 斤 51. 大韭菜 / 斤 52. 小韭菜 / 斤 53. 韭王 / 斤 54. 淮山 / 斤 55. 芋头仔 去皮 斤 56. 芥兰 / 斤 57. 红葱头 / 斤 (2 )质量要求: 农药残留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的规定。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晶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 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 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 14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 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生菜、白菜、通心菜、苋菜等绿叶菜类及大白菜、椰菜等普通叶菜。属同种规格,肉质鲜 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士、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 烂等现象,无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 茄果类:西红柿、茄瓜、圆椒、尖椒等。属同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无裂果及空洞现象, 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异昧,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节瓜等。属同种规格,色泽一致,无疤点,无断裂,无 腐烂、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种规格,皮细光滑,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裂痕、糠心、异 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 烂、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 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异味。 水生菜类:藕等。属同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 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香辛类:西芹、芹菜、香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无枯黄叶、病叶、泥土、 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具有该品种应有的味道。 投标人需保证所供蔬菜符合上述质量要求及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限定标准,否则接受退货处理并承 担违约责任。 (五)粉面类 (1)粉面类品种 序号 品 种 1 河粉 2 猪肠粉 3 桂林米粉 4 麦面 5 鲜肉冬菇云吞 6 葱粉 (2)质量要求: 制作标准:符合 GBT23708-2009糕点质量检验标准要求。 外观及口感标准:符合 GB7100-2007 糕点、饼干、面包卫生标准要求,符合 GBT7099-86 裱花蛋糕 糕点卫生标准要求,符合 QB1252-91面包卫生标准要求。 感观指标:以上糕点、粉面类食品必须具有正常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得有酸败、霉变等杂味, 15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食品内外不得有生虫、变质及其它外来污染物。 河粉,猪肠粉等以大米为原料,经浸泡、磨浆(粉碎)、发酵(或不发酵)、熟化、成型、冷却、包 装等生产工艺加工而成的鲜湿米粉严格按照 DB44/426-2007《湿米粉》质量要求执行,原辅料质量要求 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不得添加硼砂、 亚硫酸盐、吊白块等有毒有害物质。 五、 配送及验收要求 (三)质量及品质方面的要求: 1. 中标人所有送货产品须三证齐全: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 2. 中标人所供蔬菜必须保证是 24小时内收成,且保持较好色泽及新鲜度,必须提供检疫报告书。 3. 中标人所供鲜肉必须保证经过肉检(卫生部门检疫)的当日屠宰的新鲜肉。 4. 中标人所供冷冻类和干货类商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且达到相应的登记,必须是保质期内。 5. 食材粗加工: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每次通知订购的食材品种及数量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对食材进行 免费的粗加工(如鸡、鸭、鹅等去除内脏;鱼类需鲜活宰杀、去鳞和内脏;不得收取任何加工费用), 所供食材加工后的半成品密封好,贴上标签配送至采购人,并保证所供食材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受到 二次污染。采购人的指定负责人对所供食材进行验收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和卫生要求的食材,采 购人可退货或换货。 (二)配送标准 1. 中标人根据通知获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次日在指定时间内运送物品至指定地点(中标人应严格按 照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将食材送达到指定地点),中标人随货提供注明产品名称、单位、数量、售价 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采购人入库验收凭证。 2. 包装及标志要求: (1) 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 象。肉类等不同类别按不同颜色分别盛装。 (2) 标志要求: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注明产地、品种、净含 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3) 用于产品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产品无污染。产品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要 求,包装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3. 运输要求: (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 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2) 所有散装食品,肉类应分类包装好并做好密封措施,不能直接外露,防止交叉污染及环境污 染。 (3) 盛装工具必须保持洁净,无泥渍、污渍;盛装原材料的胶袋必须使用食品胶袋、运输车厢的 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 (4) 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 16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5) 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 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4. 数量方面要求: (1) 配送品种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通知的为准。 (2) 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验收代表的验货数量为准(标准差不大于 2%),中标人 每次随货送上一式四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执二份,作为送、收货 的凭证。 5. 中标人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且价格以“清远菜篮子平均零售价格”【清远市发 展和改革局(http://www.gdqy.gov.cn/fgj/)中清远菜篮子价格公布的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 按中标下浮率而定,若清远市菜篮子没有的产品价格,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双方共同调研确定的价格 为基准,最迟应在 2小时内响应。 6. 如采购人因政策需要,需从精准扶贫点配送相关农产品或其他公益性质、扶贫性质的农产品时,中 标人将无条件配合采购人。 (三)配送时间 1. 每天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将所下单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 中标人如送货迟到超过 30分钟,可扣除当天总食材款的 10%作为违约金,若超过时间 60分钟,可 扣除当天总食材款的 20%作为违约金。迟到三次或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如遇到不可抗力或 其他原因不能履行送货时间,应提前向采购人通报,以减轻可能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在双方谅解 确认后,允许延时履行送货时间,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四)验收标准 采购人下单人员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物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 报价价定后,以清远市当地的肉菜市场同等价格的产品质量与中标人所供产品进行对比,如中标人所供 产品质量与肉菜市场同等价格下的产品质量一致或肉菜市场同等价格下的产品质量更加优质即为合格 产品,否则即为不合格产品。采购方采购人员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物品, 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对已收货的产品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及时换货。食材验收时需按附件 2的要求 提供验收凭证。货物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六、 定价要求 1、基准价的确定: 中标人参考清远菜篮子价格公布的最新一期的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结合食材的材质、品质、加 工程度、市场均价等情况按采购人要求定期提交当期报价,以经采购人确定的当期报价为中标人的结算 基准价。 2、定价时间以 15天为周期,原则上每月的 1日、15日(节假日相应后延)商讨确定下一周期各项物 料 的 供 货 价 格 , 每 期 参 考 “ 清 远 菜 篮 子 平 均 零 售 价 格 ”【 清 远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http://www.gdqy.gov.cn/fgj/)中清远菜篮子价格公布的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而定。若当期最 后一天价格未更新的,则以同期上一天为准。 17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3、若清远市菜篮子没有的产品价格信息,则参照不少于三家清远市主要蔬菜批发市场平均零售价 格。若无法参照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的,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双方共同调研确定的价格为基准。 4、如遇突发情况,不可遇见的因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中标人应事先书面通知 采购人,在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调整。 5、如采购人对个别食材的材质有特殊要求的,中标人根据食材的加工情况、原材料损耗情况、市 场实际情况等各因素对该食材进行报价,经采购人调研确定后,经双方确认后的食材价格作为基准。 七、 安全责任要求 如因中标人所送货物造成食物中毒等事故,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赔 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 合同签订 1、中标人与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天内签订合同。 2、中标人在履约期间,如出现违规等行为,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其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中标人 承担。 九、 付款方式 1、结算公式:结算价格=∑【经确认后的产品结算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实际供货量】。 2、如无特殊情况(如财政年终年初结转等)送货款项将每月结算一次,按采购人财务要求每月划 账结清货款。中标人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 15 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及经采购人确认的结算价格 清单,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核对无误后在 30个工作日内结清上月所有货款。如遇特殊情 况需要延迟付款,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结算价格清单; (4)中标通知书。 (5)中标人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中标人公章)。 十、 其他要求 1、每个中标人在本项目中的初始分配份额均为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60万元(此分配份额为暂定, 在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要求和每个中标人的综合履约情况,采购人有权对每个中标人的项目份额进 行调整,调整后的份额数可能大于或小于人民币 60 万元,具体分配份额调整情况无须提前通知每个中 标人,也无须对其调整原因作出详细说明)。 2、在项目服务期间,如有中标人的中标资格被依法取消或自行放弃的,采购人有权通过重新招标 增补本项目的服务供应商,也有权直接将剩余的项目份额分配给本项目正常履约的其他中标人。 3、采购人三个饭堂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在两家中标人任意选择一家或两家配送食材,中标人需 无条件按照采购人的选择进行供货。 十一、 保密条款 18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中标人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否则视 为中标人根本违约,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货物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 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十二、 考核要求 1、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之日起,考核时间为每 3 个月进行一次并视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考核, 考核小组由采购人委派三名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考查其价格合理性、服务及时性、货品质量稳定性等, 考核评分低于 85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具体见附件 1。 2、供货商供货中出现伪劣、质次原料,除退换货外,并处以相应的经济罚款,如查实后属有意行 为的,即暂停进货并冻结资金支付。如出现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按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处理,直至追 究法律责任。 3、取消供货资格的供货商,自取消当日起一年内,原则上不得重新选用。 19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附件 1 食材配送供货商考核评分表 考核 指标 分值 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 优秀 良好 不合格 扣分 情况 10-8 7-5 5 分以下 一、送货时间 10 非不可抗拒情况下:准时得 8分或以上;很少不准时 但能与采购人及时沟通得 7-5分,不沟通或沟通 不及时得 5分以下。 二、服务态度 10 工作人员工作认真,服务热情周到,运送搬装文明得 8分或以上;有时发现因搬装等原因造成食物污染、 破损得 7-5分;经常发生以上情况得 5分以下。 三、差错情况 10 送货无差错得 8 分或以上;较少有差错但能及时补 救得 7-5 分;经常出错且补救不及时得 5 分以下。 四、足斤足两 10 送货无短斤缺两现象得 8 分或以上;难得出现短近 缺两但能及时更正得 7-5 分;上述情况经常发生且 不能及时更正得 5 分以下。 五、食品储存 10 货物存放符合离墙、离地、有货架、垫仓板、货物 标牌的要求,冷冻库、保鲜库内货物堆放整齐,清 洁无异味得 8 分或以上;发现货架、垫仓板、货 物标牌不齐,货物堆放较凌乱但能及时更正得 7 -5 分;发现货架、垫仓板、货物标牌不齐,货物 堆放较凌乱且不能及时更正得 5 分以下。 六、质量服务 10 所供商品经过挑选后利用率达到 98%得 8分或以上, 偶尔发现商品利用率在 97%-90%,得 7-5 分;经常 发现未经挑选并有腐烂等现影响质量的商品得5分以 下。 七、品牌意识 10 按采购人发布的品种采购,无擅自更换商品品种现象 得 8分或以上;偶尔发现得 7-5分,发现 2次/月得 5分以下。 八、联系制度 10 更换品牌前,事先与采购人联系并谈妥商品规格、价 格等事项,然后发货得 8分或以上;偶尔单方定价得 7-5分;多次单方定价得 5分以下。 九、售后服务 10 供货商能随时主动与采购人沟通交流,倾听采购人意 见,根据随访频率得 10-6 分,在供货过程中发生情 况能与采购人及时联系并妥善处理,根据处理情况得 5-0 分。 十、检测资料 10 一次不漏地向采购人提供有关商品的检测资 料得 10-8分;偶尔遗漏,及时补交的得 7-5分, 遗漏 2次/季度的得 5分以下。 一票否决项 1、采购人发现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 2、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 3、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 4、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对有关事项进行整改,而供应 商三次不予整改或整改后达不到采购人要求。 总分 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20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附件 2 食材验收票证 (一)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 类 别 资质证明 大米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油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畜禽 冻肉类 《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肉制品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水产品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蔬菜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副食品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包点粉面类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产品票证要求: 类别 产品资质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大米 1、《检测报告》 由具有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每季度一次 2、《出厂检验报告》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报告单 3、货物清单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食油 1、《检测报告》 由具资质的质量检测部门出具,每季度一次 2、《出厂检验报告》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报告单 3、货物清单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禽畜 冻肉类 1、《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由生产厂家所在地及产品销售集散地当地政府动物 检疫部门出具的证明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随货同行 3、货物清单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肉制品 1、《检测报告》 由具资质的质量检测部门出具(一周更新两次)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随车同行 3、货物清单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冷冻 水产品 1、贮存地的出入库检验证明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2、货物清单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蔬菜 1、检测报告 供货单位提供自检或委托第三方检验(一周更新一 次)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 2、货物清单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副食品 货物清单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鲜活水产品 货物清单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包点粉面类 货物清单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21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1.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2. 评标步骤:详见第四章第24.2条相关条款。 一、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审 查 内 容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证明文件齐全的: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 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 2020年 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 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2020年 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 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 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 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5)2020年 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 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合法有效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的电子证明打印件【内容应 包含单位名称、参保(或缴费)信息、电子印章和日期等】。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 标人资格声明函》) 2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 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5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没有出现以下情况(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 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 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同时对信用信 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 关证明资料。)】 7 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8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投标人没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资格问题。 说明:投标人须按此表的内容如实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审查条款的任意一项将直接导致无效投 标。 22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二、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审 查 内 容 1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字/盖章人有 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3 投标下浮率报价没有大于或等于 100%,也没有为负数或零,且是固定唯一值的;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4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5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说明:投标人须按此表的内容如实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审查条款的任意一项将直接导致无效投 标。 23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三、综合评分表 说明内容 编列内容 分值构成 技术部分: 45 分(权重 45 %) 商务部分: 25 分(权重 25 %) 价格部分: 30 分(权重 30 %) 综合得分计算公式 综合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价格部分得分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范围 (一) 技术部分(小计 45分) 1. 配送服务经营场 所设置 12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服务经营场所的图纸对配送产品 进行粗加工及贮存的条件进行综合评分: 1)场所内设产品粗加工区、分装区、待配送贮存区、清洗 区、消毒区、库房、检验室、更衣室等,场所齐全,布局合 理,得 12分。 2)场所内设产品粗加工区、分装区、待配送贮存区、清洗 区、消毒区、库房、检验室、更衣室等,场所齐全,布局较 为合理,得 9分。 3)场所内设产品粗加工区、分装区、待配送贮存区、清洗 区、消毒区、库房、检验室、更衣室等,场所齐全,但布局 不够合理,得 6分; 5)场所内未设置齐全产品粗加工区、分装区、待配送贮存 区、清洗区、消毒区、库房、检验室、更衣室等,布局不够 合理,得 3分。 6)未提供图纸的不得分。 【提供有效的图纸作为评审依据。】 2. 售后服务及货物 保障承诺 12分 根据各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服务内容、响应时间、应急保 障方案及其它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分: 1)售后服务内容承诺具体齐全,响应时间迅速及时,具有 科学、完整的应急保障方案及可靠的货源保障能力的,得 12分。 2)售后服务内容承诺较具体,响应时间较迅速,有合理的 应急保障方案及可靠的货源保障能力的,得 9分。 3)售后服务内容承诺较一般,响应时间、应急保障方案较 一般的,得 6分。 4)售后服务内容承诺较差,响应时间较慢,应急保障方案 较差的,得 3分。 5)无相关描述的不得分。 3.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预案及食品安全措 施方案 9分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措施 方案进行评分: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食品安全措施方案详细,合理 可行的,得 9分; 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食品安全措施方案较一般,有 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的,得 6分; 3)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食品安全措施方案不够详细, 可行性差的,得 3分; 4)无相关描述的不得分。 24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4. 配送服务能力 12分 根据投标人的车辆情况进行评分: 1)具有冷链车辆:为自有的,得 6分;为租赁的,得 3分; 本小项最高 6分。 2)具有箱式配送车辆(非冷链车):为自有的,得 6分;为 租赁的,得 3分;本小项最高 6分。 【①若为投标人自有车辆的:提供车辆购买发票和有效的 《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②若为投 标人租赁车辆的(租赁期须涵盖本项目配送服务期):提供 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有效的《机动车行驶 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二) 商务部分(小计 25分) 1. 食品安全责任险 7分 根据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有效期 须涵盖本项目的配送服务期)的金额进行评分: 1)食品安全责任险金额≥300万元人民币,得 7分; 2)200 万元人民币≤食品安全责任险金额<300 万元人民 币,得 4分; 3)食品安全责任险金额<200万元人民币,得 1分; 4)无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不得分。 【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2. 存储及冷藏能力 6分 投标人具有配送仓库的,得 6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提供产权证明或以投标人名义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仓 库照片并加盖公章为评审依据。如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有效 期必须在本项目的配送服务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 分。】 3. 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冷库资料进行评比: 1)投标人冷库储存及冷藏能力综合评定为优的,得 6分; 2)投标人冷库储存及冷藏能力综合评定为良的,得 4分; 3)投标人冷库储存及冷藏能力综合评定为差的,得 2分 4)投标人无冷库的,不得分。 【①若为投标人自有储存冷库的:提供以投标人名义签订的 冷库采购或安装合同复印件、冷库照片并加盖公章为评审依 据;②若为投标人租赁冷库的:提供以投标人名义签订的冷 库租赁合同复印件、冷库照片并加盖公章为评审依据。证明 文件上需显示用途为冷库,且有容积显示,租赁合同有效期 必须在本项目的配送服务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 分。】 4. 同类项目业绩情 况 6分 根据投标人自 2018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签订过的同 类食材配送项目合同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有效业 绩的,得 2分,本项最高得 6分。 【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 名称及内容、双方盖章、签订日期)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 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 不得分。】 (三) 价格部分(小计 30分) 1 投标报价 30分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 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 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25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备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 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详见“价格评审”的规定)。 2)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3)投标报价以“1-投标下浮率”进行价格评分的计算 说明: 1.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或者提交不齐 全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2. 技术、商务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26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综合评分表附件:价格评审 1. 价格核准: 1.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1.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 价表)为准; 1.1.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1.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1.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四章 23.7规定经投 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2.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 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此部分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2.2.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本企业承担的 内容)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有效投标报价给予 2%的价格扣除; 如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上一条(第 2.1条) 规定的价格扣除。 2.3.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 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3.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3.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 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如 投标人为非制造商,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也应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能享 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2.5.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2.5.1.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 2.1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27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2.5.2.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 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5.3.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2.6.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 2.1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2.6.2.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 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 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 律责任; 3. 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 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4.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 4.1. 投标产品(针对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纳入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节能产品清单的,节能产品 投标报价占总投标报价比例在 30%或以上的,对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 2%的扣除,在 30%以下的, 对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投标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 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投标产品纳入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报价占总投标 报价比例在 30%或以上的,对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给予 2%的扣除,在 30%以下的,对节能产品 的价格给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投标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8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本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本章《投标人须知》条款项号对应的,或增加的条款,是对本章的补充、修改 和完善,如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项号 内 容 一、说明 2.1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清远市清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763-3939952 传真:0763-3939952 地址:清远市金碧路财政综合大楼五楼 2.2 采购人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 602号 电话:0763-3920286; 传真:0763-3920228。 4.2 1. 中标人须于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结果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 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每个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RMB15000元(人民币 壹万伍仟元整)。(如经评审后招标失败再重新招标的项目服务费需上浮 20%)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 1)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或银行转账付款方式; 2)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至: 收款人名称: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南分理处 账 号:8002 0000 0108 9854 7 2. 投标人应签署第六章所附格式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和招标代理服务 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 /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 2、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uangdongyoucheng.com/)。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二、招标文件 8.1 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不举行。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4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2.5 1)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每项报价或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6 不允许附加条件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9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17.1 1. 投标保证金金额: RMB 2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 2.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 金形式提交。 (1)采用银行转账(汇款)方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账号, 以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账号到账时间为准。 (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方式的应将原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 理机构工作人员。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方式时,将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投标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凭 证)原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3. 投标保证金账号: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9550 8802 0688 1000 188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清远分行新城支行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763-3920286 传真:0763-3920228 注: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20ZC054 投标保证金”,以便查询。(上述 账号只接受以投标人名义的转账,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及其他款项的转账) 4. 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投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凭证与投标文件一同密封递 交。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5. 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8.1 投标有效期:90天。 19.1 投标文件组成及份数要求: 1.上册(只限资格性文件):正本 1份,副本 1份; 2.下册(包括符合性文件商务技术价格):正本 1份,副本 5份; 3.电子文件一份。电子文件为投标文件的 PDF 格式扫描件及 WORD 格式文件,采用光 盘或者 U盘介质(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时间、地点: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注:投标 截止时间前 30分钟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开标时需要携带资料: 投标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清晰复印件并盖章,并清楚注明汇出银行的省、市、 县及汇出银行的全称及退投标保证金说明(适用于采用汇款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上述要求的资料无需装订及密封,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作为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申 请材料。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3.1 评标委员会由 5名单数组成,由采购人的代表 1名和 4名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 的专家组成。 24.1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5.3 定标原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 第二中标候选人。 六、授予合同 30.1 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32.1 履约保证金:无 30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一、 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1.1.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1.2. 采购人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 笔财政性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 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1.3. 采购代理机构指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 1.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5.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符合以下规定: 1.5.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5.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5.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7.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货商才能参加投 标。 1.5.8.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 一个项目(包组)的竞争。 1.5.9. 符合第一章投标邀请“供应商资格”的特殊条款。 1.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 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 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 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3.3.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及用户需求。 3.4. 如招标文件无特别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产品的范围及规定按财库[2007]119 号文件及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执行,且产品的价格不得高于采购主管部门批准的采购价 格。 31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3.5. 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 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 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投标人可 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 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 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3.7. 中标企业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不得将中标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 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项目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型企业分包。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项目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中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4.3. 经依法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4.4. 采购代理机构基本账户: 收款人名称: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南分理处 账 号:8002 0000 0108 9854 7 5 其他 5.1. 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5.2. 供应商(投标人)向我司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书面答复为准, 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二、 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6.1.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等。 6.2. 招标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 件组成,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32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第三章 评分方法和标准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五章 合同文本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6.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 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 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 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4.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7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 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7.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澄清(更正/变更)公告通知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 商,其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子邮件) 予以确认。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确认则视为同意修改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7.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 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7.5.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 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8 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8.1. 除非前附表中另有规定,不举行项目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如举行现场考察或者召 开开标前答疑会的,则按以下规定: 8.1.1. 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8.1.2. 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需在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 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代表于上述的时间和地点出 席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8.2.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出席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视为对招标 文件所有内容无任何异议。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33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9 投标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 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 文翻译本,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 准。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性文件、符合性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等,编排顺序参 见投标文件格式。 10.2.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1 投标文件的编写 11.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可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 密封。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 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2.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1.3. 如果因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招 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4.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 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 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无 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用户需求书”中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 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如适用)的要求报出总价和分 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投标报 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 12.2.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 12.3. 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应包含: 12.3.1.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全部产品价 格、服务价格、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等全部税费、运输、保险、 安装、伴随服务、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如有)、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 34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如是提供境外的货物,还应包括货物从 境外进口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报货物境外离岸价格、国外运输费、 国外运输保险费等费用。前附表中对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3.2. 对于报价免费的内容须标明“免费”。 12.4. 除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 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2.5. 除前附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6. 除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 投标货币 13.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4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14.1. 除非投标邀请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必 须满足: 14.1.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至(六) 项规定,对“合格的投标人”的特殊条款要求至少有一方符合; 14.1.2.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或包组)中投标,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或包组)投标。 14.1.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 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4.1.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 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4.1.5.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5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 部分。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共同投标协议并注明主体方 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15.2.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本须知定义的合格投标人。 16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 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 16.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7 投标保证金 35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17.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和期限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 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 及时退还的除外。 17.3. 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 及时退还的除外)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7.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 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7.5. 采用银行转账时,由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退投标保证金说明》及汇款底单发起 投标保证金退回申请。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方式的,各投标人自行向采购代理 机构申请退还。中标单位需另提供复印件给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17.6. 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7.6.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17.6.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 17.6.3. 依法取消中标资格; 17.6.4.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 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7.6.5. 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8 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应自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并在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 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投标。 18.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 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 退还,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 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 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9 投标文件的式样、签署、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的式样: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文件和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投 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 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9.2. 如项目为多包组项目,投标文件的可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密封,也可以多个包组合并 装订和密封,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而定。 19.3. 投标文件的签署: 19.3.1.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且招标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 36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的每一页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副本可以用正本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19.3.2.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 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19.3.3. 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和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各方 须提供且联合体各成员盖章和签署外,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只需按招标文件格式注明联合体 各成员名称,但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盖章或签署即可。(适用于联合体投标项目) 19.4.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上册、下册分开装订及密封,且在封套上标明“上册”“下册”字样。 密封外套须清楚注明投标邀请函中指明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组号(如有)和 “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9.4.2. 投标文件及密封外套须清楚标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 19.4.3. 如果未按本须知上款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投标文件递交 20.1. 投标人应当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 文件后,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20.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撤销 21.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 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并作为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1.2.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 开标、评标和定标 22 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应当由采购人 代表和投标人代表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当场退还投标文件,并与投标 37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人办理退还手续。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如有)、投标文件的 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如有)。 22.4.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如开标记录表上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 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开标记录表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 签字确认。 22.5. 开标唱读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均以公开唱读为准。 22.6.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 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 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2.7.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3.1.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 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相关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 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23.2.1. 评标委员会中,同一任职单位评审专家超过二名的; 23.2.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3.2.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23.2.4.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23.2.5.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3.2.6.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3.3. 评标委员会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3.4.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3.4.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3.4.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3.4.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3.4.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3.4.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3.5.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 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 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 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 38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 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3.6.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 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3.7.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8.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3.9.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10.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 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 报告。 23.1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23.11.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3.11.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23.1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23.11.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 标报告中记载。 24 评标 评标方法分为综合评分法和最低评标价法。 24.1.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4.2. 评标步骤: 24.2.1. 本项目按各包组进行独立评审,按包组的自然顺序进行评审。 24.2.2. 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 见《资格性审查表》。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 入符合性审查。 24.2.3.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符合 性审查表》,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 入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 39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24.2.4. 详细评审: 25.2.4.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详见《技 术评审表》、《商务评审表》 25.2.4.2.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 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详见《价格评审》。 25.2.4.3. 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别对 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相加得出其综合 得分。 24.2.5.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 家投标人提供的主要标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 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 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 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4.3.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4.4. 评标步骤: 24.4.1. 本项目按各包组进行独立评审,按包组的自然顺序进行评审。 24.4.2. 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 见《资格性审查表》。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 入符合性审查。 24.4.3.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符合 性审查表》,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 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 24.4.4.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投标的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主要标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 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 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4.4.5. 价格评审: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 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评审,详见《价格评审》。 25 定标 25.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 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 40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5.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 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5.3. 除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 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25.4. 第一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5.5. 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确 定中标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 接确定中标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项目招标公告的法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不 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为未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25.6.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 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7. 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确 定中标人,没有其他中标候选人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6 特别说明 26.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6.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6.1.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6.1.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6.1.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6.1.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6.1.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6.2.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26.2.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6.2.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6.2.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性、符合性要求的; 26.2.4.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6.2.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6.2.6.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7 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7.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7.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7.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1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27.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 询问、质疑、投诉 28.1. 询问 28.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工 作日内(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之日早于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 采购文件之日为询问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询问时效 期间的起算日期)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 以书面方式提出。 28.1.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8.2. 质疑 28.2.1. 质疑期限: 28.2.1.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届 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之日早于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 则以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 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 28.2.1.2.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8.2.1.3.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 28.2.1.4.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8.2.2. 提交要求: 28.2.2.1. 以书面形式(指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邮件、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文件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作 为受理的依据。采购代理机构方式: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763-3920286-603 传真:0763-3920228 邮箱:gdyc3920288@163.com 邮编:511500 28.2.2.2. 质疑书内容:应包括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 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8.2.2.3. 质疑人应当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 42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有关质疑事项不具有法 定调查、认定权限的,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权限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 果提供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 的事项,质疑人须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否则认定为无效质疑事项。 28.2.2.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理质疑事项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也可以组织质疑人和被质疑人当面进行质证,对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调查的质疑事项,质疑人、被质疑人等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28.2.2.5. 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进行调查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 28.2.2.6.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 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须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 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8.2.3. 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 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2.4. 质疑事宜适用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之规定。 28.3. 投诉 28.3.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 诉。 28.3.2. 投诉事宜适用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之规定。 29 中标通知书 29.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 《中标通知书》,向采购人及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 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9.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9.3. 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将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 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六、 授予合同 30 合同的订立 30.1. 除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 43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实质性修改。 30.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 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0.3.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 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1 合同的履行 31.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 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 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 31.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 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 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32 履约保证金 32.1. 中标人应按照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采购人可以接 受的其他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3 询问函、质疑函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1:询问函格式 询问函 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项目名称)项目(项目采购编号: )的投标(或报价)活动, 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 (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 (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44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2: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 (可根据质疑内容增加或删减) 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依法参与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 年 月 日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 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规定,我公司认为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 号: )项目的采购活动中,(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 损害了我公司权益,特提 出质疑。 一、我公司认为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损害了我司权益,具体事项如 下(每个质疑事项应有与之相对应的证据予以支持。质疑事项属于涉密的,应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 据): 质疑采购文件 1.质疑内容采购文件 页,内容“ ” 损害了我公司权益, 事实依据: (证据见附件第 页) 法律依据: 我方请求采购文件做如下修改: 我方对采购文件其他内容无质疑。 质疑采购过程 1.于 年 月 日,在 进行的(收取采购文件(样品)、开标、 谈判)过程,发生损害了我公司权益的事项, 事实依据: (证据见附件第 页) 法律依据: 我方请求: 我方对其他采购过程无质疑。 质疑采购结果 1.于 年 月 日公布的中标(成交)结果,发生损害了我公司权益的事项, 事实依据: (证据见附件第 页) 法律依据: 我方请求: 我方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其他内容无质疑。 二、为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现要求贵方就上述质疑事项依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限期内作 出回复。 45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质疑供应商: (签章) 主要负责人 : (签名或盖章) 项目联系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职位: 电话(手机/座机): 邮编: 电子邮箱: 传真: 年 月 日 备注: 1.每个质疑事项应有与之相对应的证据予以支持。质疑事项属于涉密的,应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 证据。 2.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 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 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 1至 3年内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 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有本人签名;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不按上述要求拟写的质疑函,采购代理机构将有可能不予受理。 七、 政府采购政策 34 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 34.1.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9号)的规定,采购清单中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 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2.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8号)的规定,采购清单中纳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在性能、技术、 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提供投标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 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35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5.1. 为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根据《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投标人为小型、 微型企业的,享受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 后的价格作为其参与评审的价格。 35.2. 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35.3. 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的规定划分); 35.4. 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 35.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 予认可。投标人对其承诺的企业规模真实性自行负责。投标人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承诺 如有虚假,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5.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微型企业,若其投标产品仅部分符合优惠评审要求,应提供满足要 求的货物的名称和分项报价(详见投标明细报价表),否则不予认可。 36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6.1. 为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参与评审的价格。 36.2.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否则不予认可。 37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7.1.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 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7.2.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7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第五章 合同文本 合同通用条款(最终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书面合同) 甲 方(采购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中标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根据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个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 号))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 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 采购标的 采购标的 数量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个饭堂食材 配送服务 按实际供货量为准 二、 中标下浮率 下浮率为:%。 三、 质量要求: 1、货物包装应完好无破漏,可视的内容物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变型,不存在危及人身、财 产安全的危险。 2、货物应当具备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3、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要求,包括食品 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4、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四、 配送及验收要求 (一)质量及品质方面的要求: 1. 乙方所有送货产品须三证齐全: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 2. 乙方所供蔬菜必须保证是 24小时内收成,且保持较好色泽及新鲜度,必须提供检疫报告书。 3. 乙方所供鲜肉必须保证经过肉检(卫生部门检疫)的当日屠宰的新鲜肉。 48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4. 乙方所供冷冻类和干货类商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且达到相应的登记,必须是保质期内。 5. 食材粗加工:乙方应根据甲方每次通知订购的食材品种及数量后,按照甲方要求对食材进行免费 的粗加工(如鸡、鸭、鹅等去除内脏;鱼类需鲜活宰杀、去鳞和内脏;不得收取任何加工费用), 所供食材加工后的半成品密封好,贴上标签配送至甲方,并保证所供食材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受到 二次污染。甲方的指定负责人对所供食材进行验收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和卫生要求的食材,甲 方可退货或换货。 (二)配送标准 1. 乙方根据通知获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次日在指定时间内运送物品至指定地点(乙方应严格按照 甲方指定的时间将食材送达到指定地点),乙方随货提供注明产品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 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甲方入库验收凭证。 2. 包装及标志要求: (1) 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 象。肉类等不同类别按不同颜色分别盛装。 (2) 标志要求: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注明产地、品种、净 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3) 用于产品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产品无污染。产品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要求, 包装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3. 运输要求: (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 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2) 所有散装食品,肉类应分类包装好并做好密封措施,不能直接外露,防止交叉污染及环境污 染。 (3) 盛装工具必须保持洁净,无泥渍、污渍;盛装原材料的胶袋必须使用食品胶袋、运输车厢的 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 (4) 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 (5) 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 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4. 数量方面要求: (1) 配送品种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通知的为准。 (2) 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验收代表的验货数量为准(标准差不大于 2%),乙方 49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每次随货送上一式四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执二份,作为送、收货 的凭证。 5. 乙方对甲方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且价格以“清远菜篮子平均零售价格”【清远市发展 和改革局(http://www.gdqy.gov.cn/fgj/)中清远菜篮子价格公布的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 按中标下浮率而定,若清远市菜篮子没有的产品价格,由甲乙方双方共同调研确定的价格为基准, 最迟应在 2小时内响应。 6. 如甲方因政策需要,需从精准扶贫点配送相关农产品或其他公益性质、扶贫性质的农产品时,乙 方将无条件配合甲方。 (三)配送时间 1. 每天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将所下单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 乙方如送货迟到超过 30分钟,可扣除当天总食材款的 10%作为违约金,若超过时间 60分钟,可 扣除当天总食材款的 20%作为违约金。迟到三次或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遇到不可抗力或 其他原因不能履行送货时间,应提前向甲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在双方谅解确 认后,允许延时履行送货时间,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四)验收标准 甲方下单人员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物品,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报 价价定后,以清远市当地的肉菜市场同等价格的产品质量与乙方所供产品进行对比,如乙方所供产品 质量与肉菜市场同等价格下的产品质量一致或肉菜市场同等价格下的产品质量更加优质即为合格产 品,否则即为不合格产品。采购方甲方员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物品,甲 方有权拒绝收货,对已收货的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换货。食材验收时需按附件 2的要求提供验 收凭证。货物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 定价要求 1、基准价的确定: 乙方参考清远菜篮子价格公布的最新一期的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结合食材的材质、品质、加 工程度、市场均价等情况按甲方要求定期提交当期报价,以经甲方确定的当期报价为乙方的结算基准 价。 2、定价时间以 15天为周期,原则上每月的 1日、15日(节假日相应后延)商讨确定下一周期各项 物料的供货价格,每期参考“清远菜篮子平均零售价格”【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http://www.gdqy.gov.cn/fgj/)中清远菜篮子价格公布的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而定。若当期 最后一天价格未更新的,则以同期上一天为准。 50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3、若清远市菜篮子没有的产品价格信息,则参照不少于三家清远市主要蔬菜批发市场平均零售 价格。若无法参照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的。若无法参照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的,由甲乙方双方共同调 研确定的价格为基准。 4、如遇突发情况,不可遇见的因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乙方应事先书面通知 甲方,在甲方确认后方可调整。 5、如甲方对个别食材的材质有特殊要求的,乙方根据食材的加工情况、原材料损耗情况、市场 实际情况等各因素对该食材进行报价,经甲方调研确定后,以经双方确认后的食材价格作为基准。 6、货物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或未满1年但2家供应商食材配送金额合计达到预算金额人民币120万元。 如实施过程中政府部门另有规定,则按规定执行。 七、安全责任要求 如因乙方所送货物造成食物中毒等事故,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由 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付款方式: 1、结算公式:结算价格=∑【经确认后的产品结算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实际供货量】。 2、如无特殊情况(如财政年终年初结转等)送货款项将每月结算一次,按甲方财务要求每月划 账结清货款。乙方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 15 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及经甲方确认的结算价格清 单,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收到申请核对无误后在 30个工作日内结清上月所有货款。如遇特殊情况需 要延迟付款,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 (1)合同; (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3)结算价格清单; (4)中标通知书。 (5)乙方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 九、保密条款 乙方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否则视 为乙方根本违约,乙方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货物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 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十、考核要求 51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1、与乙方签订供货合同之日起,考核时间为每 3个月进行一次并视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考核, 考 核小组由甲方委派三名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考查其价格合理性、服务及时性、货品质量稳定性等,考 核评分低于 85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供货商供货中出现伪劣、质次原料,除退换货外,并处以相应的经济罚款,如查实后属有意 行为的,即暂停进货并冻结资金支付。如出现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按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处理,直 至追究法律责任。 3、取消供货资格的供货商,自取消当日起一年内,原则上不得重新选用。 十一、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 支付不少于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 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 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十二、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 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 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 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五、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 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六、合同生效 1. 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2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2. 合同壹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53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装封面参考 投 标 文 件 (上册) 资格性文件 口 正本 口 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个饭堂食 材配送服务项目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 54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投标文件目录表 说明: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 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个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序号 文 件 名 称 提交情况 页码 范围 备注 有 无 一、资格性部分 1 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 印件) 2 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 2020年 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 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 2020 年 3 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 件。 4 2020 年 3 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 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合法有效的社保部门(或 税务部门)网站的电子证明打印件【内容应包含单位名称、参保(或 缴费)信息、电子印章和日期等】。 5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7 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 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 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 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 外)。【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网 站 (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 进行甄别。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 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 / 9 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文件 说明: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逐一插入。 2、上表所列文件的格式及内容请参照以下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对应内容,没有参考格式的可自 行设计。 55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一、资格性部分 56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文件格式 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个饭堂食材配送服 务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 投标,并声明: 一、本公司(企业)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公司(企业)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及其附属机构。 三、本公司(企业)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之情形。 四、本公司(企业)没有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之情形。 五、本公司(企业)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六、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备注:1)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公章: 邮政编码: 日期: 联系电话: 57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2、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实施,促进清远市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在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 和综合执法局三个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活动中,我单位在此庄严承诺: 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 会。 3、不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 谋取中标、成交。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 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 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原则的行为。 10、如违反以上承诺,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 的处罚。 公司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58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此函为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之一,如已通过其他方式缴纳,无需提供此函。格式可自定义。)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个饭堂食材配送服 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 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缴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应 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 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 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 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 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 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 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 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 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的 59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60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投标文件包装封面参考 投 标 文 件 (下册) 口 正本 口 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个饭堂食材 配送服务项目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61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投标文件目录表 说明: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 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个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符合性评审目录表 序号 文 件 名 称 提交情况 页码 范围 备注 有 无 二、符合性部分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说明:上表所列文件的格式及内容请参照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对应内容,没有参考格式的可自行设计。 技术、商务、价格评审目录表 序号 文 件 名 称 提交情况 页码 范围 备注 有 无 三、技术部分 1 用户需求条款响应一览表 2 技术 服务 方案 配送服务经营场所设置 售后服务及货物保障承诺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食品安全措施方案 3 配送服务经营场所的图纸 4 配送服务能力 5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四、商务部分 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 食品安全责任险证明文件复印件 3 配送仓库的产权证明或以投标人名义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仓库 照片 4 储存冷库的以投标人名义签订的冷库采购或安装合同复印件,或租 赁合同复印件、冷库照片 5 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 6 项目经理及服务人员一览表 7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8 退投标保证金说明 9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五、价格部分 1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2 中小企业声明函 3 政策适用性说明 62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4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说明: 1、上表所列文件的格式及内容请参照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对应内容,没有参考格式的可自行设计。 63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二、符合性部分 64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说明: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 实提供证明材料并逐一插入。 65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文件格式 1、投标函 致: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个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货物及 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投标人名称、地址)作为投 标人已正式授权 (被投标人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为我方签名代表,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 我们愿意遵守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投标,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 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同意本投标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天内有效。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 本投标始终有效并不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3. 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 全理解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4. 我们同意提供招标采购单位与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投标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我们理解招标采购单位与评标委员会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投标,完全理 解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迟到的任何投标和最低投标报价不是被授予中标的唯一条件。 6. 如果我们未对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7. 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 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 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8. 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司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相应处理。 9. 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用户单位(如有)和 采购代理机构。 10. 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寄: (投标人地址) 备注:本投标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电话:传真:邮编: 66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地址) 的 (投标人名称) 在下面签字或盖章的(法 定代表人姓名)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 综合执法局三个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的招投标活 动,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 务。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随附《法定代表人证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面)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反面) 67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____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本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签发日期: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面)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反面) 68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三、技术部分 69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文件格式 1、用户需求条款响应一览表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个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描述 投标人响应描述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 响应/负偏离) 1 项目要求 2 报价要求 3 质量要求 4 货物品种要求 5 配送及验收要求 6 定价要求 7 安全责任要求 8 合同签订 9 付款方式 10 其他要求 11 保密条款 12 考核要求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70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2、投标货物的详细情况及技术服务方案 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定): 1. 投标货物的详细情况 1.1. 投标货物的质量标准、检测标准、测试手段。 1.2. 投标人认为对投标有利的其他资料。 2. 投标技术服务方案 2.1. 售后服务及货物保障承诺 2.2.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食品安全措施方案 2.3. 投标人认为对投标有利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71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四、商务部分 72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文件格式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格式可自定义)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电话号码: 2. 地 址: 传 真: 3. 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 4. 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5. 营业注册执照号: 6. 公司简介 文字描述: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技术力量、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阐述图 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二、投标人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 证书名称 发证单位 证书等级 证书有效期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如以上数据有虚假,一 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73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2、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个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序号 业主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签约及完成时间 备注: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74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3、项目经理及服务人员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个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专业 经验年限 拟担任职务或承 担工作内容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75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4、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 本公司 (投标人名称) 在参加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个饭堂食材配 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的招标中如获中标,我公司保证按照招标 文件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领取《中标通知书》。 如我公司违反上款承诺,同意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采购人支付给我公司本项目的合 同款项中支出应缴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签署日期: --------------------------------------------------------------------------------------- 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号: 收款人名称 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南分理处 账 号 8002 0000 0108 9854 7 76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5、退投标保证金说明 特别提醒: 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原则上,我司按保证金汇入的原账户退还,投标人必须填写原来汇入 我司保证金账户时的账户信息。 我方为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个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采购项目编号 为:441802-202007-129001-0061)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大写金额)元,请贵司退还投标保证金 (小 写金额) 元,请划到以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 收款人地址 开户银行 (具体到 XX银行 XX支行) 联系人 账 号 联系电话 备注:当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招标结果通知书,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采购代理按其提供 的“退投标保证金说明”,按规定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为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若存在以下三种情形的,则按以下规定执行: 1. 单位名称变更 A. 若投标人投标后,其单位名称变更,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时,除提交变更后的账户信息外,还 需附工商部门打印的变更信息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B. 若投标人只变更营业执照信息,没有及时变更银行账户的,只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 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收支两条线 若投标人属于资金收支两条线的情况,则以上账户信息必须是其单位收款账户的信息,投标人 需附上收支两条线的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 标前确定不参加投标 若投标人已汇入投标保证金,但不参加投标时,请将该《退投标保证金说明》按规定填写完整盖 章后,传真至 0763-3920228或扫描发至 gdyc3920288@163.com,以便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公章): 日期: 77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五、价格部分 78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文件格式 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个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采购内容 投标下浮率 服务期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 局三个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年或 未满 1年但 2家供应商食 材配送金额合计达到预 算金额人民币 120万元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1. 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 角、分、零、整(正)等。如:小写:RMB1230000,大写:壹佰贰拾叁万元整。 2. 投标报价的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3.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价格折扣的说明或资料,否则为 无效投标。 4. 投标报价要求具体见第四章“投标报价”及用户需求要求。 5. 投标下浮率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 100%,不能为负数或零。 6. 投标下浮率的报价均应包含国家规定的税费。 7. 本项目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只允许报一个下浮率,且所报的下浮率应当适用于该类别所 有产品单品。/每个类别只允许报一个下浮率。 8.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下浮率报价【如投标下浮率报价为 10%,则供货价:产品货款=产品的基准价 ×(1-10%)×实际供货量】。 79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2、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认为其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交本函,明确企业类型,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单位名称) 的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 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 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 期:年月日 3、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若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全部为或含部分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应同时提交本函,并明 确制造商企业类型,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和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 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第四条第项行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 期:年月日 备注:供应商或制造商不属于小微型企业的,则本声明函不适用,可以删除。 80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7-129001-0061 4、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说明: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则无须提供证明文件,可以删除。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 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 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年月日 备注: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则本声明函不适用,可以删除。 8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一、 项目要求 二、 报价要求 三、 质量要求 四、 货物品种要求(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五、 配送及验收要求 六、 定价要求 七、 安全责任要求 八、 合同签订 九、 付款方式 十、 其他要求 十一、 保密条款 十二、 考核要求 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资格性审查表 二、符合性审查表 三、综合评分表 综合评分表附件:价格评审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一、 说 明 1 适用范围 2 定义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 投标费用 5 其他 二、 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 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的语言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 11 投标文件的编写 12 投标报价 13 投标货币 14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15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6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7 投标保证金 18 投标有效期 19 投标文件的式样、签署、装订、密封和标记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投标文件递交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撤销 五、 开标、评标和定标 22 开标 23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4 评标 25 定标 26 特别说明 27 废标 28 询问、质疑、投诉 29 中标通知书 六、 授予合同 30 合同的订立 31 合同的履行 32 履约保证金 33 询问函、质疑函格式 2:质疑函格式 七、 政府采购政策 34 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 35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6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7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第五章 合同文本 一、 采购标的 二、 中标下浮率 三、 质量要求: 四、 配送及验收要求 五、 定价要求 七、安全责任要求 八、付款方式: 九、保密条款 十、考核要求 十一、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十二、争议的解决 十三、不可抗力 十四、税费 十五、其它 十六、合同生效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装封面参考 投标文件目录表 一、资格性部分 文件格式 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投标文件包装封面参考 投标文件目录表 二、符合性部分 说明: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逐一插入。 文件格式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三、技术部分 文件格式 1、用户需求条款响应一览表 2、投标货物的详细情况及技术服务方案 四、商务部分 文件格式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 3、项目经理及服务人员一览表 4、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5、退投标保证金说明 五、价格部分 文件格式 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4、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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