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采购需求.doc
第二部分技术及商务要求
一、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供货方式
由成交人负责将货物运送至鱼山、浮山、崂山三个校区内指定的交货点,货物验收时如有破损及其它质量问题,由成交人负责及时调换,报价含运费。
(二)供货日期
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供货。
(三)付款方式
交货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1个月后若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金额剩余的50%。
注: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人应开具发票,所有合同款项支付均不计算利息。
(四) 项目预算:人民币52万元。
(五)技术指标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价 |
内容及要求 |
生产日期 |
1 |
国庆福利(花生油) |
约4000份 |
130元/桶 |
1、桶装,压榨花生油,符合国家GB/T 1534-2017标准要求。 2、规格:≥5L/桶。 |
2020年8月以后 |
二、采购产品基本要求
成交人所供商品必须为原品牌正品,保证进货渠道正规,确保产品真实和质量,非贴牌商品,无假货,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项目要求
1. 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 响应人需承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杂质等情况,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如不符合响应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产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产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3. 货物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4. 响应人不得变更供应产品,应严格按采购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5. 如因所供产品质量或品质问题造成人员身体不适、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的,须由成交响应人立即派专人到现场妥善处理,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事宜,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赔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6. 成交响应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有毒产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
(1)成交响应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产品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成交响应人将被处以当次供应产品货款2倍的罚款,罚款在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2)成交响应人若提供有毒产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成交响应人提供的产品问题,成交响应人须负担全数的医药费,采购人将取消该成交响应人的供货资格,成交响应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3)成交响应人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可根据采购及业务发展需要,可通过采购方式适当增补其他专业类别的响应人,采购人无需通知原成交响应人且不予任何补偿。
7. 开标现场须提供花生油一桶,用于现场查看样品质量,成交后留样保存。
(1)所投样品须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除了日期要求,但须为近期);
(2)未成交响应人所投样品在评标结束后退还,成交响应人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在后期供货时验收比对,如供货时货物质量明显低于样品质量,视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可以拒付货款。
(三)包装配送要求
1. 产品的包装须符合GB/T17374的要求,且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产品。
2. 产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制造商(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3. 采购人发现产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成交响应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产品。
4. 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运输中应注意安全,防止日晒、雨淋、渗漏、污染和标签脱落。
(四)验收
1. 成交人供货前须做好出厂前的检测,并将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提交给采购人,出厂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供货。供货后采购人代表与成交人代表共同抽样,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成交人支付),若检测不合格,采购人将拒绝验收。
2. 产品达不到标准或合同的规定,成交人必须及时免费更换全新的产品,并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五)说明
本谈判文件中若具体技术指标等具有指定某厂家或(和)某种产品的倾向性,供应商均可认为本指标为相当于或类似于此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