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鞍山某部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鞍山某部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通过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形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3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NTZ[2020]0001
2、项目名称:鞍山某部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3、最高限价:无最高限价(鞍山市发展改革委通过市场价格巡查及价格监测数据显示当月平均价格的100% (折扣%))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采购内容:副食品(水果蔬菜类、禽肉类、海鲜类、小食品饮料类、禽蛋类、熟食类、猪肉类、牛羊肉类、冻货类、牛奶类、调料类)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
9、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包含主、副食品;肉类等相关经营范围),具备一定的配送能力,能提供定期送货上门服务;
3.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至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路径: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采购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潜在供应商请于2020年 7 月 13日至2020年 7 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
文件售价:500元
2.购买文件汇款账户
户 名:辽宁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鞍山银行实业支行
账 号:7200000004507363
3. 文件购买途径:
(1)现场报名
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报名时复印件留存一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仅限于发售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如无上述资料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2)电子邮件形式报名
购买文件后将汇款凭证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电子版发送516960586@qq.com 邮箱,并打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不打电话告知视为报名不成功)。
4.招标文件文件发放途径: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8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鞍山某部队,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鞍山某部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
联 系 人: 李鹏飞
联系方式:15142216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辽宁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汇园大道110号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12-2505171 、点击查看
鞍山某部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鞍山某部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通过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形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3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LNTZ[2020]0001
2、 项目名称:鞍山某部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3、 最高限价:无最高限价(鞍山市发展改革委通过市场价格巡查及价格监测数据显示当月平均价格的100% (折扣%))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采购内容:副食品(水果蔬菜类、禽肉类、海鲜类、小食品饮料类、禽蛋类、熟食类、猪肉类、牛羊肉类、冻货类、牛奶类、调料类)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
9、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包含主、副食品;肉类等相关经营范围),具备一定的配送能力,能提供定期送货上门服务;
3.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至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路径: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采购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潜在供应商请于2020年 7 月 13日至2020年 7 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
文件售价:500元
2.购买文件汇款账户
户 名:辽宁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鞍山银行实业支行
账 号:7200000004507363
%1. 文件购买途径:
(1)现场报名
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报名时复印件留存一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仅限于发售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如无上述资料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1) 电子邮件形式报名
购买文件后将汇款凭证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电子版发送516960586@qq.com 邮箱,并打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不打电话告知视为报名不成功)。
4.招标文件文件发放途径: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8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鞍山某部队,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鞍山某部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
联 系 人: 李鹏飞
联系方式:15142216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汇园大道110号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12-2505171 、1516428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