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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司法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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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司法局机关食堂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廊坊市司法局机关食堂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廊坊市司法局机关食堂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司法局机关食堂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BKYZB2020-028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司法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11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汪克章

联系电话:1893167883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凯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华夏幸福城朗园第1幢1单元1705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512915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内容:廊坊市司法局机关食堂外包项目。

采购预算:228000元

服务地点:廊坊市司法局

服务周期:6个月(含1个月试用期)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税收证明【缴纳近 1 年内(至少 3 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近 1 年内至少 3 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 3 个月内的公司除外);2019 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并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

②食品经营许可证;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④近 1 年内(至少 3 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

近 1 年内至少 3 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 3 个月内的公司除外);

⑤“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报名前可电话联系咨询,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报名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30日上午8:30到12:00,下午14:30到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须提供电子邮箱)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廊坊市广阳区永兴北路幸福大厦1705室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2020年8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开标地点:廊坊市广阳区永兴路幸福城朗园14号楼2单元905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毕一鸣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受理质疑电话:点击查看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