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BSZC2020-J1-210232-GXJT
二、项目名称:百色市田阳区老乡家园第一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冠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龙村路7号碧水天和B区3号楼2404房
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万零伍仟元整(¥40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名称:详见附件2竞标报价表 品牌:详见附件2竞标报价表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2竞标报价表 单价:详见附件2竞标报价表 |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启荣、杨帆、黄艳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支付;金额607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百色市田阳区教育局
地 址:百色市田阳区田州镇兴华路
联系方式:0776-3223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迎龙路70号建通中心2号楼A座22层
联系方式:滕玲,0776-2999550/1311776400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滕玲
电 话:0776-2999550/13117764002
十、附件
1.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2.竞标报价表
3.报价记录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14日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竞争性谈判 2020年07月06日 2020年07月14日
附件信息:
老乡家园第一幼儿园厨房设备成交公告附件.zip
6.2M
采购文件-百色市田阳区老乡家园第一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doc
483.0K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百色市田阳区老乡家园第一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BSZC2020-J1-210232-GXJT
采购人:百色市田阳区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509584286"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2
HYPERLINK \l "_Toc509584287"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5
HYPERLINK \l "_Toc509584288" 第三章 采购需求 19
HYPERLINK \l "_Toc509584289" 第五章 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48
HYPERLINK \l "_Toc509584290"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4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百色市田阳区老乡家园第一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编号:BSZC2020-J1-210232-GXJT)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百色市右江区迎龙路70号建通中心(竹洲大桥旁)2号楼A座22层招标五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0-J1-210232-GXJT
项目名称:百色市田阳区老乡家园第一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07355.00元
最高限价:407355.00元
采购需求:采购厨房设备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支持采用本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依法获得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百色市右江区迎龙路70号建通中心(竹洲大桥旁)2号楼A座22层招标五所)
3.方式:由依法获得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前来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一份前来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1)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原件及响应确认函原件;(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⑶非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4)主体资格证明(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售价:每本250元(不含图纸资料),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7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广西百色市右江区迎龙路70号建通中心(竹洲大桥旁)2号楼A座2层】
五、开启
时间:2020年7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广西百色市右江区迎龙路70号建通中心(竹洲大桥旁)2号楼A座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竞标人应于竞标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百色右江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006 1201 0164 1791 2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百色市田阳区教育局
地 址:百色市田阳区田州镇兴华路
联系方式:0776-3223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迎龙路70号建通中心(竹洲大桥旁)2号楼A座22层
项目联系人:滕玲 联系方式:0776-2999550/13117764002
3.监督部门:百色市田阳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电话:0776-3280823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7日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供 应 商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要求 |
1 |
1.1 |
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百色市田阳区老乡家园第一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BSZC2020-J1-210232-GXJT |
2 |
1.2 |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支持采用本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依法获得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
3 |
3 |
谈判费用 |
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
4 |
11 |
谈判报价及采购预算总金额 |
谈判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2、未书面退出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 3、采购上限控制价金额:人民币肆拾万零柒仟叁佰伍拾伍元整(¥407355.00元)。 最后报价超出采购上限控制价的将被视为无效竞标处理。 |
5 |
15.1 |
竞标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日起6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6 |
17 |
谈判保证金 |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供应商应于截标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至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账户 公司全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百色右江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账 号:6006 1201 0164 1791 22 办理谈判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简称即可)或项目编号。 |
7 |
16.4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壹册,副本叁册,须完整提交(A4纸装订)。 |
8 |
18.2 |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第11.1条“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单位名称。 |
9 |
18.2 |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标记 |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一并装入并密封在一个响应文件袋(盒、箱)中,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响应文件袋标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单位名称: 在2020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10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10日9点00分。 谈判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11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广西百色市右江区迎龙路70号建通中心2号楼A座2层)。 |
|
12 |
22.1 |
谈判小组组成 |
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的构成:专家2人、业主评委1人。专家确定方式:谈判前由采购人从百色市政府评审专家管理系统随机抽取。 |
13 |
22.2 |
谈判时间、地点、人员 |
谈判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2、谈判地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广西百色市右江区迎龙路70号建通中心2号楼A座2层)。 3、谈判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谈判保证金缴纳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谈判保证金到账收款收据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
14 |
23.1 |
评标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15 |
31 |
成交公告 及成交通知书 |
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 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不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的,按违约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全部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从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 |
16 |
34.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价的2%(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提供,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缴入采购人账户。 |
17 |
信用查询 |
①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栏目。 ②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发出后任1日。 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两个查询渠道查询结果(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须显示打印时间或查询时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结果将作为政府采购活动档案留存。 |
|
18 |
签订合同时间 |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
19 |
合同及验收证明存档 |
合同及验收证明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及验收合格后将验收证明副本一份送交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
|
20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成交代理服务费取成交价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其费率为: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1000-5000万元--0.5%,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
|
21 |
解释权 |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
|
22 |
监督管理机构 |
百色市田阳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二、竞 标 须 知
(一)总 则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谈判供应商资格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 竞标费用
3.1 文件资料费:250.00元/本,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竞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竞标进程的处理方式和最后竞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谈判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费用。
4、特别说明
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响应,否则,响应无效。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无效。
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响应,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审查后的评审报价最低一方为有效供应商;当评审报价相同时,则以最后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最后报价也相同时,则以售后服务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谈判小组集体讨论确定。
4.2 多家供应商竞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如果为多项号货物组成的,所有项号货物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取其中通过符合性审查后的评审报价最低一方为有效供应商;当评审报价相同时,则以最后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最后报价也相同时,则以售后服务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谈判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响应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二)、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5、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构成
5.1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包括:
⑴谈判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⑵项目要求及货物需求一览表;
⑶合同基本条款及合同书(格式);
⑷评标办法;
⑸响应文件(格式);
6、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谈判供应商要认真审核《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技术参数、配置及要求,如发现表中技术参数、配置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谈判供应商必须在竞标前规定时间内要求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负责。
6.2任何要求澄清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谈判供应商,均应在竞标截止日期3天前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单位,同时认定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采购代理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6.3采购代理单位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进行修改的,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谈判供应商在收到答疑或补充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回复确认函。
6.4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延长竞标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收受人。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7.1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谈判小组有权判定为无效竞标。
7.2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谈判供应商必须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竞标项目的价格、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数量、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作出响应。
8.竞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8.1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采购代理单位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8.2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构成
9.1谈判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必须包括下列内容并按下列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否则文件失散引起的后果自负,注明“必须提供”的文件必须提交,同时要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否则其竞标无效:
9.1.1竞标函(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竞标函(格式)》要求填写);
9.1.2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谈判保证金缴纳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复印件、谈判保证金到账收款收据复印件】;
9.1.3竞标报价表(按本文件第五章《竞标报价表》格式填写);
9.1.4售后服务承诺书(按本文件第五章要求填写);
9.1.5技术规格偏离表(按本文件第五章要求填写);
9.1.6谈判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按本须知第13条要求提供);
9.1.7货物合格和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按本须知第14条要求提供);
9.1.8谈判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注:以上9.1.1~9.1.7项内容任何一项缺失或无效均会被视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做无效竞标处理。
10.响应文件格式
10.1谈判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提供的竞标函、竞标报价表等格式详细完整地填写各项内容。
10.2在竞标报价表中,谈判供应商应按要求填写各项内容。
11.竞标报价
采购上限控制价: 人民币肆拾万零柒仟叁佰伍拾伍元整(¥407355.00元)。
11.1谈判供应商应在竞标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谈判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竞标将被拒绝。
11.2谈判供应商应就《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全部内容及要求作完整报价。
11.3竞标报价指货物、服务、随配附件、备品备件、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的各种费用和调试、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11.4本次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竞标报价可进行多次报价,具体哪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由谈判小组在最终报价前书面通知。
12. 竞标货币
12.1竞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3.谈判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3.1资格证明文件应包含以下资料[注明“必须提供”的文件必须提交,同时要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否则其竞标无效]:
13.1.1.有效的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提供);
13.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完整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13.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授权委托则必须提供);
13.1.4.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必须提供);
提供竞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谈判供应商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费证明复印件;
依法免税的谈判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3.1.5.谈判供应商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13.1.6谈判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声明原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13.1.7提供2019年度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谈判供应商2019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截标时间为止不足1年的谈判供应商,只需提交截标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必须提供);
13.1.8谈判供应商主体的信用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
14.货物合格和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4.1谈判供应商还应提交根据本采购项目要求提供证明货物和手续合格性的文件及资料,如有。它们可以是:
①生产厂家的有关资格和生产许可证、产品实行强制标准认证的证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②竞标货物授权书、供货证明、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技术性能及配置证明文件、产品样本彩图、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15.竞标的有效期
15.1响应文件从竞标截止日期后60天内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单位可与谈判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6.响应文件的书写及签名、盖章要求
16.1响应文件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正本及文件修改处应有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谈判小组有权判定为无效竞标。
16.2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谈判小组有权判定为无效竞标。
16.3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名、盖章处逐一签名和加盖单位的公章,否则其竞标无效。
16.4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共四份。并在文件封面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谈判保证金
17.1谈判供应商必须按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额、方式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否则其竞标无效。对未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不响应竞标条件而予以拒绝。
17.2谈判供应商应提供竞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是响应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谈判供应商应将谈判保证金缴纳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复印件、谈判保证金到账收款收据复印件粘贴在响应文件相应位置。
17.3未成交的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将供货合同一份送至采购代理单位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可退还。谈判保证金一律以转账方式退还,不计利息。
17.4 如谈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谈判供应商在规定的竞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⑵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协议或未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⑶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⑷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⑸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⑹未按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的;
⑺其他严重扰乱招竞标程序的。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8.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8.1谈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在每本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谈判供应商名称等内容。
18.2谈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一并装入响应文件袋加以密封,并在封口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均可)。
18.3文件袋上应写明:
采购项目名称:
竞标编号:
采购代理单位:
注明: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封
18.4谈判供应商按上述要求样式自行包装。
19.竞标截止时间
谈判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到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超过竞标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及撤回
20.1谈判供应商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可以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对谈判供应商所递交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需要向采购代理单位出具书面通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封面上标明“修改”字样。
20.3在竞标截止时间后,谈判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20.4在竞标截止后的竞标有效期内,谈判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全部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1.响应文件的递交
21.1采购代理单位派工作人员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签收响应文件。
21.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与谈判供应商不足叁家的,若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或采购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做废标处理,并依法重新采购。
(五)谈判与评标
22.谈判
22.1本项目谈判会议将在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
22.2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谈判保证金缴纳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谈判保证金到账收款收据原件】依时到达现场等候参加谈判,并自觉接受核验上述证件,否则竞标无效。
22.3 采购代理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在整个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将负责对全部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谈判及评标工作。
22.4谈判小组首先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评审,参加的谈判供应商首先要通过“符合性”评审后才能获得谈判资格。
22.5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定好下列事项:谈判的具体程序,如谈判轮次及每个轮次的谈判重点;拟谈判的内容,包括价格、交货安装期、质保期等,明确谈判小组应当考虑的具体因素及相关要求等。
22.6谈判程序:
(1)谈判供应商可由1-3人参加谈判,谈判中谈判供应商成员之间意见不一致时,以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意见为准。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即本须知第22.2款规定提供的证件材料)依时到达现场等候参加谈判,并自觉接受核验上述证件,否则竞标无效。
(2)谈判小组成员作为一个集体与单个谈判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的内容包括技术条件、商务性条件及谈判小组认为需要谈判的内容。当谈判条件书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谈判供应商。其中涉及价格内容不得要求谈判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口头报价,而应以书面形式密封报价。
(3)谈判内容应作记录,并由谈判供应商及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4)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要求谈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谈判时要求其就商务和技术条件作出包含补充、修改、承诺、重新报价等内容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必须由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单位公章,应答文件构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5)谈判小组对各谈判供应商递交的应答文件统一开启,并进行评审后,认为有必要再次进行谈判的,可再次与谈判供应商进行谈判,直至谈判小组认为没有必要再进行谈判,谈判方可结束。对最后一轮谈判,谈判小组应明确告知谈判供应商,并要求所有谈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最终的应答文件。
22.7最终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不得再与谈判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22.8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谈判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3. 评标
23.1本竞标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23.2参与谈判会议的所有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23.3谈判供应商在竞标过程中,如果有力图影响评标结果或干扰竞标秩序的行为,谈判小组有权取消其竞标资格。
23.4谈判小组有权对谈判供应商所提供响应文件中相关竞标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经核实若谈判供应商提供虚假竞标材料的,做无效竞标处理。
23.5 被认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谈判供应商的报价的谈判供应商,将被要求按以下成本构成科目以书面方式提供计算数据及计算方法作为证明资料:
(1) 主营业务成本。对产品的生产商而言是生产成本,即原材料采购成本+加工制造成本;对经销商来说,则是进货成本。
(2) 销售费用。指供应商为了达成政府采购合同所需支付和代付的全部费用。
(3) 履约费用。指供应商为了履行合同义务,包括实施合同验收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4) 管理费用。指供应商管理费用应摊销到本项目的费用。
(5) 财务费用。指供应商财务费用应摊销到本项目的费用。
(6) 计划利润。指供应商应当从政府采购合同中获取的符合行业惯例和市场行情的净收益。
(7) 税金及附加。
(8) 其他费用。供应商认为应当纳入成本的其他费用。
进入评标环节后被认定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谈判供应商的报价的谈判供应商,将被要求在评标现场提供上述书面说明。
24、响应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4.1 在详细评标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即详评前首先对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
24.2 实质上响应要求的响应文件,必须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采购范围、质量标准及服务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谈判供应商的权力及谈判供应商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谈判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4.3 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视为符合性评审不通过,做无效竞标处理。
25.质疑
25.1谈判供应商认为本竞标活动损害其权益的,应在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单位提出质疑。质疑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材料:
⑴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⑵被质疑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
⑶质疑的事实及理由;
⑷有关违纪违规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⑸质疑人的签章及质疑时间。
如不按以上规定质疑的,视为无效投诉或质疑,不予受理。
25.2 采购代理单位将按规定在收到谈判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6.投诉
质疑供应商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若对采购代理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7.响应文件的澄清或说明
27.1谈判小组有权要求谈判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就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或说明,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27.2供应商的澄清或说明函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7.3谈判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竞标的实质内容。
28.无效竞标
28.1响应文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会在评审中按照无效竞标处理:
(1)应交未交或不足额交谈判保证金的;
(2)未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谈判供应商最终竞标报价不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
(5)谈判后采购项目完成期限仍不能满足采购人规定期限的;
(6)谈判后采购项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
(7)谈判后采购项目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
(8)响应文件和谈判应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9.成交通知
29.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应在竞标有效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须携带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前来领取成交通知书,否则不予发放。
29.2 成交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9.3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未成交的结果通知其他谈判供应商。
29.4成交供应商须按本须知第34条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凭履约保证金交纳凭证到采购代理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
30.废标
30.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⑴竞标截止时间止,谈判供应商不足3家的;
⑵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⑶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本项目采购预算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⑷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签订合同
31.成交公告
31.1采购代理单位将在评审结束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单位,采购单位确认后,成交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布。
31.2谈判供应商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单位提出质疑。采购代理单位将在收到谈判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1.3质疑谈判供应商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代理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2.合同授予标准
32.1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评审认为具备履行合同能力且评标价最低的谈判供应商。
32.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个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33.签订合同
33.1谈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7日后报相关监督部门备案。
33.2如成交供应商不按成交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采购代理单位将取消该成交决定,并对该成交供应商的全部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33.3如遇33.2情形。采购代理单位有权从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组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或重新采购。
34. 履约保证金
34.1在领取成交通知书7日内,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百分之贰(2%),缴纳时请写明竞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34.2 签订合同后,从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0天后,成交供应商按合同履约的,填写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并经采购人确认后, 履约保证金将由采购人如数向成交供应商退还(不计利息)。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规定履约,则对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4.3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4.4 在履约保证金到期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七)其他事项
35.采购代理服务费
35.1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单位一次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否则,采购代理单位将视之为违约,取消该成交决定,成交供应商已提交的全部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35.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 服务类型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50000 |
0.05 |
0.05 |
0.05 |
50000-100000 |
0.035 |
0.035 |
0.035 |
100000-500000 |
0.008 |
0.008 |
0.008 |
500000-1000000 |
0.006 |
0.006 |
0.006 |
1000000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解释权
36.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章 采购需求
1、项目基本要求:
(1)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且按国家或国际有关质量标准制造,且能满足本项目技术指标的设备;零部件、配件及安装材料必须是全新的并符合制造国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
(2)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送货到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且全部货物必须在交货现场验收。
(3)谈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且交货前必须经采购单位代表验收认可,否则采购单位拒绝签收。
(4)成交单位应依据采购单位的要求负责设备供货、调试等涉及的一切费用,并负责免费培训采购单位使用人员和维护人员。
(5)保修期内,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或不符合采购单位采购要求的,成交供应商无条件给予包换包退,因设备质量原因造成采购单位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货物需求一览表
(1)本一览表中的厂家或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参考作用,谈判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厂家或品牌型号替代,但替代的厂家或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厂家或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
(2)本一览表中参考品牌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性能(配置)不明确或有误的,或谈判供应商选用优于招标文件提供的品牌、技术参数的其他品牌型号替代的,请以详细、正确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配置)代替,同时填写报价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
(3)凡在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标配”的设备,谈判供应商应在报价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否则评标小组有权认定为无效报价。
(4)谈判供应商所投设备的配置不能低于该设备的出厂标准配置,如果招标文件中的配置要求有高于出厂标准配置的,谈判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增加配置。
货物需求一览表
项号 |
分类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库房 |
四层层板货架 |
1200*500*1500 |
2 |
台 |
2 |
清洗间 |
灭蝇灯 |
660*128*380mm |
1 |
台 |
3 |
収糠台 |
700*750*950 |
1 |
台 |
|
4 |
大星盆台 |
1000*750*950 |
1 |
台 |
|
5 |
挂墙储水式热水器 |
60L |
1 |
台 |
|
6 |
双星盆台 |
1200*750*950 |
1 |
台 |
|
7 |
挂墙层板 |
1800*350 |
1 |
台 |
|
8 |
高温消毒柜 |
1120*500*1600 |
1 |
台 |
|
9 |
高身储碗柜 |
1200*500*1800 |
1 |
台 |
|
10 |
四层层板货架 |
1000*500*1500 |
1 |
台 |
|
11 |
辅材及安装 |
五金配件及线材,安装调试四层货架、单星盆、灭蝇灯、收糠台、消毒柜、高身储碗柜等 |
1 |
项 |
|
12 |
粗加工间 |
灭蝇灯 |
660*128*380mm |
1 |
台 |
13 |
拼台 |
650*750*800 |
1 |
台 |
|
14 |
大星盆台 |
1000*750*950 |
1 |
台 |
|
15 |
挂墙层板 |
1800*350 |
3 |
台 |
|
16 |
双星盆台 |
1200*750*950 |
1 |
台 |
|
17 |
刀具消毒箱 |
540*135*645 |
1 |
台 |
|
18 |
双层工作台 |
1200*750*950 |
1 |
台 |
|
19 |
双星盆连斩台 |
1800*750*950 |
1 |
台 |
|
20 |
绞切肉机 |
型号:JQ22 |
1 |
台 |
|
21 |
瓜果切丝机 |
型号:QC30 |
1 |
台 |
|
22 |
四层菜架 |
1500*500*1500 |
1 |
台 |
|
23 |
辅材及安装 |
五金配件及线材,安装调试单星盆、双星盆、灭蝇灯、挂墙层板、绞肉机、切丝机、工作台、四层菜架等 |
1 |
项 |
|
24 |
切配区 |
四门冷柜 |
1210*700*1850 |
2 |
台 |
25 |
垃圾桶工作台 |
650*750*950 |
1 |
台 |
|
26 |
刀具消毒箱 |
540*135*645 |
1 |
台 |
|
27 |
双星盆连斩台 |
1800*750*950 |
1 |
台 |
|
28 |
挂墙层板 |
1800*350 |
1 |
台 |
|
29 |
双层工作台 |
1800*750*950 |
1 |
台 |
|
30 |
灭蝇灯 |
660*128*380mm |
1 |
台 |
|
31 |
热厨区 |
双层工作台 |
1800*750*800 |
3 |
台 |
32 |
十二盘电热蒸饭柜 |
规格:710*620*1480 |
2 |
台 |
|
33 |
单头矮仔炉 |
700*700*1250 |
1 |
台 |
|
34 |
烟罩 |
L*1000*500 |
2.7 |
米 |
|
35 |
炉拼台 |
300*1100*1250 |
4 |
台 |
|
36 |
单头单尾小炒炉 |
1100*1100*1250 |
1 |
台 |
|
37 |
单头大炒炉 |
1100*1100*1250 |
2 |
台 |
|
38 |
油网烟罩 |
L*1250*600 |
5.2 |
米 |
|
39 |
辅材及安装费 |
五金配件及线材,安装四门冷柜、垃圾桶工作台、双星盆连斩台、挂墙层架、双层工作台、蒸饭柜、单头矮仔炉、炉拼台、大炒炉等 |
1 |
项 |
|
40 |
面点间 |
双星盆台 |
1200*750*950 |
1 |
台 |
41 |
双层工作台 |
1800*750*800 |
1 |
台 |
|
42 |
活动面粉车 |
500*600*600 |
2 |
台 |
|
43 |
压面机 |
型号:AG25 |
1 |
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