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师生食堂社会化服务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师生食堂社会化服务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师生食堂社会化服务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师生食堂社会化服务经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CGZB2020025

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师生食堂社会化服务经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当月学生评价满意度达到80%以上(不含80%),学校对食堂承包商不做奖罚;当月评价满意度达到85%以上(不含85%)学校减免食堂中标人一半水费;当月学生满意度达到90%以上(不含90%),学校减免食堂中标人当月的水费。当月学生满意度在80%以下(含80%),学校在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0元用于补贴学生用餐;当月学生满意度在75%以下(含75%),学校在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0元用于补贴学生用餐;当月学生满意度在70%以下(含70%),学校在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00元用于补贴学生用餐。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师生食堂社会化服务经营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

(1)基本情况:

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在校内宿生约1900人,教职工210 人,实行全寄宿管理。食堂全年可营业约十个月。

食堂应按学校作息需求为师生提供每日早午晚三餐、专项活动供餐的经营管理。

(2)承包场所

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食堂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第一用餐区约1200平方米其中操作区、售卖区面积约350 平方米,就餐面积约850 平方米。第二用餐区约900平方米,熟食售卖间约50平方米。

(3)食堂现有设备设施

食堂水电齐备,能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要求设置烹调区、粗加工区、库房、售卖区等,同时配备基本的餐台、货架、冰箱、消毒柜、工作台等。

(4)供餐时间:

为学校师生提供大众饮食服务。每天早上 6:50 至 8:00 须提供早餐服务,中午 11:30 至 12:20 须提供午餐服务,晚上 17:00 至 19:00 须提供晚餐服务。(注:如需其他时段的饮食服务供应商可制定后报学校审批。)

(5)用餐标准:

食堂提供的大众餐。高价菜是指每份售价5元以上(不含5元);中价菜是指每份售价1.5元以上至5元(不含5元);低价菜是指每份售价 1.5 元以下,含 1.5 元。所提供的食堂饮食服务中,大众伙食的比例不得低于 85%,其中高、中、低价菜式品种比例为 3:4:3, 低价菜在每个正餐的高峰时段必须保证在 8 种以上。

(6)按学校的要求提供寒、暑假期间(含节假日)留校师生的膳食服务。

(7)在正常供应大众伙食的情况下,开展餐饮特色服务、夜宵服务等不同层次的消费服务,公共就餐区的各类餐饮服务档口由供应商规划餐饮服务项目,报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

(8)水电费收取:

厨房及师生餐厅水电费由食堂中标人负责。供应商应每月定期到学校财务室缴交水电费。

(9)奖罚制度:

当月学生评价满意度达到80%以上(不含80%),学校对食堂承包商不做奖罚;当月评价满意度达到85%以上(不含85%)学校减免食堂中标人一半水费;当月学生满意度达到90%以上(不含90%),学校减免食堂中标人当月的水费。当月学生满意度在80%以下(含80%),学校在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0元用于补贴学生用餐;当月学生满意度在75%以下(含75%),学校在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0元用于补贴学生用餐;当月学生满意度在70%以下(含70%),学校在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00元用于补贴学生用餐;

满意度调查办法:学校与中标人随机抽取部分学生进行调查,具体办法由学校与中标单位共同协商形成规定,以供共同执行。

(10)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叁年(2020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后组织一次师生综合考评,满意度达不到80%,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重新进行招标;师生满意度能达到80%以上(包括80%),在甲乙双方同意的情况可进行续签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2020年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⑸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承诺:如果中标将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在经营前提供本项目相关工作人员健康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须承诺:2019 年 8 月 1 日至招投标截止时间未受到食药监主管部门处罚(包括不良行为),所经营管理的食堂未发生过食物中毒或罢餐等群发事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的书面声明。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3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7月24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年7月24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说明: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A4纸格式,一式一份,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1.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有委托须提供);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街道环翠路中段北侧

联系方式:0754-869833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联系方式:0754-85861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54-85861273

附件:磋商文件(0714).pdf


发布人: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7月14日


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师生食堂 社会化服务经营项目 磋 商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HSCGZB2020025 采 购 人: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7 月 14 日 1 . 目 录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2 第一部分 磋 商 邀 请 函 3 磋 商 邀 请 函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的委托,对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师生食堂 社会化服务经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HSCGZB2020025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师生食堂社会化服务经营项目 三、采购预算:当月学生评价满意度达到 80%以上(不含 80%),学校对食堂承包商不做奖罚;当月评 价满意度达到 85%以上(不含 85%)学校减免食堂中标人一半水费;当月学生满意度达到 90%以上(不含 90%), 学校减免食堂中标人当月的水费。当月学生满意度在 80%以下(含 80%),学校在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 除 5000 元用于补贴学生用餐;当月学生满意度在 75%以下(含 75%),学校在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000 元用于补贴学生用餐;当月学生满意度在 70%以下(含 70%),学校在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0000 元用于补贴学生用餐。 四、采购数量:叁年(2020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 一年后组织一次师生综合考评,满意度达不到 80%,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重新进行招标;师生满 意度能达到 80%以上(包括 80%),在甲乙双方同意的情况可进行续签两年。)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基本情况: 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在校内宿生约 1900人,教职工 210 人,实行全寄宿管理。食堂全年可营 业约十个月。 食堂应按学校作息需求为师生提供每日早午晚三餐、专项活动供餐的经营管理。 (2)承包场所 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食堂建筑面积约 2000平方米,第一用餐区约 1200 平方米其中操作区、售 卖区面积约 350 平方米,就餐面积约 850 平方米。第二用餐区约 900平方米,熟食售卖间约 50平方米。 (3)食堂现有设备设施 食堂水电齐备,能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要求设置烹调区、粗加工区、库房、售卖区等,同时 配备基本的餐台、货架、冰箱、消毒柜、工作台等。 (4)供餐时间: 为学校师生提供大众饮食服务。每天早上 6:50 至 8:00 须提供早餐服务,中午 11:30 至 12:20 须提 供午餐服务,晚上 17:00 至 19:00 须提供晚餐服务。(注:如需其他时段的饮食服务供应商可制定后报 学校审批。) (5)用餐标准: 食堂提供的大众餐。高价菜是指每份售价 5 元以上(不含 5元);中价菜是指每份售价 1.5元以上至 5 元(不含 5元);低价菜是指每份售价 1.5 元以下,含 1.5 元。所提供的食堂饮食服务中,大众伙食的 比例不得低于 85%,其中高、中、低价菜式品种比例为 3:4:3, 低价菜在每个正餐的高峰时段必须保证在 8 种以上。 4 (6)按学校的要求提供寒、暑假期间(含节假日)留校师生的膳食服务。 (7)在正常供应大众伙食的情况下,开展餐饮特色服务、夜宵服务等不同层次的消费服务,公共就 餐区的各类餐饮服务档口由供应商规划餐饮服务项目,报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 (8)水电费收取: 厨房及师生餐厅水电费由食堂中标人负责。供应商应每月定期到学校财务室缴交水电费。 (9)奖罚制度: 当月学生评价满意度达到 80%以上(不含 80%),学校对食堂承包商不做奖罚;当月评价满意度达到 85% 以上(不含 85%)学校减免食堂中标人一半水费;当月学生满意度达到 90%以上(不含 90%),学校减免食堂 中标人当月的水费。当月学生满意度在 80%以下(含 80%),学校在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000 元用于 补贴学生用餐;当月学生满意度在 75%以下(含 75%),学校在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000元用于补 贴学生用餐;当月学生满意度在 70%以下(含 70%),学校在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0000元用于补贴 学生用餐; 满意度调查办法:学校与中标人随机抽取部分学生进行调查,具体办法由学校与中标单位共同协商形 成规定,以供共同执行。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 2020 年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⑸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 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承诺:如果中标将根据采购人的 需求在经营前提供本项目相关工作人员健康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须承诺:2019 年 8 月 1 日至招投标截止时间未受到食药监主管部门处罚(包括不良行为),所经 营管理的食堂未发生过食物中毒或罢餐等群发事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 组)投标的书面声明。 5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 目投标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投标资格。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 7月 15日至 2020年 7 月 21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 除外)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 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 201号) 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 4.上述资料一式一份,采用 A4 纸规格,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 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7 月 24日下午 15:00(14:30 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磋商时间:2020 年 7 月 24日下午 15:00。 十一、磋商地点: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 2020 年 7 月 15日至 2020年 7月 17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街道环翠路中段北侧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4-86983301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 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 20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传真:0754-85874173 邮编:5158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发布人: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 7 月 14 日 6 第二部分 供 应 商 须 知 7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 2.2 “采购代理机构”指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磋商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2.4 “服务”指为采购人提供食堂经营服务。 2.5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 3 合格的供应商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磋商邀 请函》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是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活动。 3.4 有满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对本服务的相关许可文件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邀请 函》); 3.5 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供应商的其他条件(详见《磋商邀请函》)。 二、磋商文件 1 磋商文件的组成 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1 磋商邀请函; 1.2 供应商须知; 1.3 用户需求书; 1.4 合同条款; 1.5 响应文件格式; 8 1.6 其他资料。 2 磋商文件的澄清 2.1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磋商文件解释并视情况对本项目中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和依法回答供应 商提出的疑问及问题。需要澄清和回答的疑问和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按本文件规定的联系方式和地 址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其认为适当的方式予以回复, 并在必要 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本项目的供应商。该澄清答复将视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 3 磋商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3.1 根据项目的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和变更。 3.2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的形式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知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收受人。该修 改文件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受其 约束。 3.3 考虑到该修改和变更的影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决定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内容如有实质性的变更,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 商。若供应商对此类实质性变更不予接受,可以要求退出磋商,否则将被视为接受此变更并受其约 束。 三、响应文件 1 响应文件的编写 1.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响应文件。 1.2 响应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除非磋商 文件中另有规定) 2 响应文件的构成及要求 2.1 投标函部分(参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2.2 技术响应文件(参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2.3 商务响应文件(参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2.4 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2.5 供应商投标的内容与磋商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采购人,供 应商都应按附件的格式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9 2.6 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交资格文件,并对这些资格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3 响应文件的签署、装订和密封 3.1 响应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三套、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有明 示需要签字的地方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 并需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每一页均须加盖供应 商单位公章,副本可为签章后正本的复印件,但副本封面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骑缝章。任何 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3.2 所有响应文件应按 A4 纸规格制作;建议采用双面打印或复印。 3.3 响应文件须编页码,页码必须连续。 3.4 所有响应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封套,并在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注明: (响应文件信封) 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即磋商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师生食堂社会化服务经营项目 收件人名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SCGZB2020025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3.5 唱标信封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封套,并在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注明: (唱标信封) 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即磋商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师生食堂社会化服务经营项目 收件人名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HSCGZB2020025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3.6 采购代理机构对因响应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7 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投标有效期 10 4.1 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响应文件有效期为 60 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 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表示。供应商可以拒绝 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原投标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 任也相应延续。 5 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元); 投标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 和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可以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没收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5.3 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 5.3.1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从提交 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不少于 60 天。 5.3.2 凡未按规定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为无效投标。 5.4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如有质 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时,由供应商提供退还投标保证金 的授权委托书向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回。 5.5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5.5.1 成交供应商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了成交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5.5.2 成交供应商按本须知的规定支付了成交服务费。 5.6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5.6.1 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5.6.2 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供应商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 6 响应文件的递交和撤回 6.1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响应文件。 迟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1.1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投标,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不允许撤回投标。 四、磋商及评审 1 磋商小组 1.1 本次采购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 3 人组成(采购人可委派一名代表作为本次磋商小组的 成员,但须提供书面授权书)。 11 1.2 磋商小组在磋商及评审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时,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1.3 磋商小组依法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及对最终形成的响应文件和最终磋商结果进 行详细评审,并据此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2 磋商程序 2.1 磋商小组将以报名先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磋商排序。 2.2 磋商小组将在按磋商排序的顺序逐一与供应商分别就技术、商务进行磋商。磋商目的在于澄清、 明确需求,使所有供应商的响应具有可比性。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 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和其他信息。 2.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 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 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 磋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务要求、技术要求、合同执行计划、采购人配合等内容。 2.5 技术商务磋商的时间及地点(见磋商邀请函)。 2.6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澄清文件、最后响应文件等,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 代表当场签字后生效,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3 评审 3.1 磋商小组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进行详细评审。 3.2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3 磋商小组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原则进行评审。 4 评审办法 4.1 评审原则 4.1.1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评审由依法组成的磋商小组负责完成。评审基本原则:评审工 作应依据国家部委和地方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实信用”的原则。 4.1.2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本次评审是以磋商文件,最终形成的响应文件和磋 商承诺文件为依据,在需求明确的基础上,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推荐技术先 进、经验丰富、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好及综合实力强的候选成交供应商。 4.1.3 参加磋商工作的所有人员应遵守国家部委和地方采购的有关规定,严格保密,确保竞争性磋商工 作公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理干预磋商小组的正常工作。 4.2 磋商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4.2.1 按照磋商评审程序的规定,磋商小组首先阅读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若需要澄清、修正和磋商的,磋 商小组应与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的澄清、修正和磋商,磋商中发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资料不齐 12 或欠缺时,准许其在规定时间内补足相应资料,如不能补足,该响应则将会由于不符合磋商的基本 要求而被拒绝;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库[2015]124 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 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 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 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 动。 4.2.2 在磋商的同时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无效投标的认定条件详见《初步评审 细则表》所列各项内容。 4.2.3 综合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分别就各个供 应商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商务评 分。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技术商务评分。将技术商务评分相加得出综合得 分,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优先排列顺序如下:技术得分高者。综合 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次高的供应商为第二候选成交供应商。 4.2.4 技术商务的评审: 4.2.4.1 技术商务评分:技术商务评分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技术商务打分表》;(按四舍五入原则 取值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4.2.5 技术商务权重分配 评分项目 技术评分 商务评分 分 值 40 60 评标总得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 4.3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优先排列顺序如下: 技术得分高者),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次高的供应商为第二候 选成交供应商。 4.4 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依据评审结果出具评审报告。 4.5 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4.5.1 凡与磋商、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确定候选成交供应商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 商及与磋商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4.5.2 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到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磋商、评审的有关人员私下 接触。在磋商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成交供应商方面向 参与磋商评审的有关人员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响应将被拒绝。 13 4.6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响应的权利。 代理采购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成交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响应,以及宣布竞争性磋商无效或 拒绝所有响应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4.7 变更技术方案的权利。 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变更技术方案或采购数量,如果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变更要 求调整方案或价格后未能获得合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候选成交供应商及中标服务费 5.1 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5.1.1 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5.2 成交结果公告 5.2.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①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②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 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③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gdhsjl.cn/) 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 5.3 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质疑或投诉的,可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5.3.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 324 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 201 号 电 话:0754-85861273 传 真:0754-85874173 联系人:王先生 5.4 成交通知书 5.4.1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 构双方确认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 确认。 5.4.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 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5 签订合同 14 5.5.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 权代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5.5.2 合同的组成基于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5.5.2.1 《合同书》; 5.5.2.2 磋商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 5.5.2.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 5.5.2.4 《成交通知书》。 5.6 中标服务费 5.6.1 在签发《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共 计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元)。 5.6.1.1 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5.6.1.2 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收款人: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 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澄海支行;银行帐户:44001650101050418491)。 六、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6.1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所有。 15 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师生食堂社会化服务经营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HSCGZB2020025)初步评审细则表 评委签名:___________ 评议内容 磋商单位 符合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 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 2020 年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 证明材料); ⑸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 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 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承诺:如果中标将根据 采购人的需求在经营前提供本项目相关工作人员健康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须承诺:2019 年 8 月 1 日至招投标截止时间未受到食药监主管部门处罚(包括不良行 为),所经营管理的食堂未发生过食物中毒或罢餐等群发事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 目(包组)投标的书面声明。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 与本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保证金已足额递交。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签署及盖章。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 60 天。 最终的商务响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最终的技术响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没有其它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结 论 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X/不通过”。 2.在结论栏中按“一票否决”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16 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师生食堂社会化服务经营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HSCGZB2020025)技术评分表 评委签名:____________ 序号 评审内容 评 分 细 则 分值 1 食品安全及 服务质量管 理方案 食品安全及服务质量管理方案齐全,投诉处理执行力度强,方案合 理,得 6 分; 食品安全及服务质量管理方案齐全,投诉处理执行力度一般,基本 合理,得 4 分; 食品安全及服务质量管理方案齐全,投诉处理执行力度可行性一般, 得 2 分; 不提供不得分。 6 分 2 项目总体规 划思路 项目总体规划思路、供餐模式和方案、人员架构、工作流程等具体、 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 6 分; 项目总体规划思路、供餐模式和方案、人员架构、工作流程等具体、 科学、基本合理,得 4 分; 项目总体规划思路、供餐模式和方案、人员架构、工作流程等方案 一般、可行性一般,得 2 分; 不提供不得分。 6 分 3 拟派人员管 理力量 1、供应商拟派厨师(至少 5 人),且均具有高级或以上厨师资格证 的得 3 分; 2、供应商拟派营养师(至少 1 人),且具有高级或以上营养师资格 证的得 1 分; 3、供应商拟派人员(至少 2 人),且均具有高级食品安全员证的得 2 分; 4、供应商拟派面点师(至少 3 人),且均具有高级或以上厨师资格 证的得 2 分; 5、供应商拟派食品检验工(至少 1 人),且具有高级或以上食品检 验工资格证的得 2 分。 【提供人员资格证书及近一年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0 分 4 食堂经营 可行性方案 食堂经营可行性方案(包括进货管理、加工管理、仓储管理、消防、 农药检测、留样、洗消、培训等方面)等; 方案考虑项目实际情况,详尽合理 6分;对比中等 4 分;对比较差 2 分。 6 分 5 伙食质量保 障 1、大众伙食窗口品种数量:大众伙食窗口品种数量在 40 个及以上 的得 2 分。无承诺的,该项不得分; 2、菜品更换率:每月菜品更换有 10 个及以上的得 2 分。无承诺的, 该项不得分; 3、低价菜品数量:大众伙食的高、中、低价菜式品种比例为 3:4: 3,其中低价菜品数量在 10 个及以上的得 2 分。无承诺的,该项不 得分。 6 分 17 6 应急方案及 措施 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制定的应急方案及措施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 于厨房设施设备突发故障应急措施、10公里内提供公司应急保障供 餐点等: 应急方案及措施详细具体,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 6 分; 应急方案及措施基本详细,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得 4 分; 应急方案及措施详细不够具体,缺乏合理性,可行性差,得 2 分; 不提供不得分。 6 分 合 计 40 分 18 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师生食堂社会化服务经营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HSCGZB2020025)商务评分表 评委签名:____________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分细则 分值 1 管理体系认 证情况 1、获得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2 分; 2、获得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2 分; 3、获得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 2 分; 4、获得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得 2 分; 5、获得有效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得 4 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2 分 2 公司荣誉 1、2018 或 2019 年度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得 2分; 2、获得“广东省龙头企业”,得 2 分; 3、获得中国餐饮业团餐十大品牌,得 3 分; 4、获得中国团餐百强企业,得 2 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9 分 3 食品安全保 险 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保险证明: 1、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金额 500 万至 999 万保额,得 1 分; 2、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金额 1000 万至 1999 万保额,得 2分; 3、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金额 2000 万以上保额,得 3 分。 【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保险证明或发票,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分 4 所经营学校 食堂获得安 全监督量化 等级 A 级情 况 供应商所经营学校食堂获得“A级”安全监督量化等级的,每个得 1.5 分,最高 12 分。 【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分 5 企业业绩 情况 供应商自 2017 年 7 月 1 日承接过学校食堂经营项目,每提供一个得 1.5 分,最高 20 分。 【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0 分 供应商自 2017年 7 月 1 日以来,获得学校食堂出具的服务良好的评 价证明每个得 0.5分,最高得 4分;没有好评不得分。 【每个项目只计算一次好评,好评需提供学校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 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分 合计 60 分 19 第三部分 用 户 需 求 书 20 一、合格供应商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 2020 年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⑸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 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承诺:如果中标将根据采购人的 需求在经营前提供本项目相关工作人员健康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须承诺:2019 年 8 月 1 日至招投标截止时间未受到食药监主管部门处罚(包括不良行为),所经 营管理的食堂未发生过食物中毒或罢餐等群发事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 组)投标的书面声明。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 目投标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 二、项目技术要求 第一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师生食堂社会化服务经营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SCGZB2020025 三、本次采购项目内容: (一)服务范围 (1)基本情况: 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在校内宿生约 1900人,教职工 210 人,实行全寄宿管理。食堂全年可营 业约十个月。 食堂应按学校作息需求为师生提供每日早午晚三餐、专项活动供餐的经营管理。 (2)承包场所 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食堂建筑面积约 2000平方米,第一用餐区约 1200 平方米其中操作区、售 卖区面积约 350 平方米,就餐面积约 850 平方米。第二用餐区约 900平方米,熟食售卖间约 50平方米。 (3)食堂现有设备设施 食堂水电齐备,能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要求设置烹调区、粗加工区、库房、售卖区等,同时 配备基本的餐台、货架、冰箱、消毒柜、工作台等。 (4)供餐时间: 为学校师生提供大众饮食服务。每天早上 6:50 至 8:00 须提供早餐服务,中午 11:30 至 12:20 须提 供午餐服务,晚上 17:00 至 19:00 须提供晚餐服务。(注:如需其他时段的饮食服务供应商可制定后报 学校审批。) (5)用餐标准: 食堂提供的大众餐。高价菜是指每份售价 5 元以上(不含 5元);中价菜是指每份售价 1.5元以上至 5 元(不含 5元);低价菜是指每份售价 1.5 元以下,含 1.5 元。所提供的食堂饮食服务中,大众伙食的 比例不得低于 85%,其中高、中、低价菜式品种比例为 3:4:3, 低价菜在每个正餐的高峰时段必须保证在 8 种以上。 (6)按学校的要求提供寒、暑假期间(含节假日)留校师生的膳食服务。 (7)在正常供应大众伙食的情况下,开展餐饮特色服务、夜宵服务等不同层次的消费服务,公共就 餐区的各类餐饮服务档口由供应商规划餐饮服务项目,报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 (8)水电费收取: 厨房及师生餐厅水电费由食堂中标人负责。供应商应每月定期到学校财务室缴交水电费。 (9)奖罚制度: 22 当月学生评价满意度达到 80%以上(不含 80%),学校对食堂承包商不做奖罚;当月评价满意度达到 85% 以上(不含 85%)学校减免食堂中标人一半水费;当月学生满意度达到 90%以上(不含 90%),学校减免食堂 中标人当月的水费。当月学生满意度在 80%以下(含 80%),学校在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000 元用于 补贴学生用餐;当月学生满意度在 75%以下(含 75%),学校在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000元用于补 贴学生用餐;当月学生满意度在 70%以下(含 70%),学校在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0000元用于补贴 学生用餐; 满意度调查办法:学校与中标人随机抽取部分学生进行调查,具体办法由学校与中标单位共同协商形 成规定,以供共同执行。 (二)服务期限:叁年(2020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 一年后组织一次师生综合考评,满意度达不到 80%,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重新进行招标;师生满 意度能达到 80%以上(包括 80%),在甲乙双方同意的情况可进行续签两年。) (三)采购预算:当月学生评价满意度达到 80%以上(不含 80%),学校对食堂承包商不做奖罚;当月 评价满意度达到 85%以上(不含 85%)学校减免食堂中标人一半水费;当月学生满意度达到 90%以上(不含 90%),学校减免食堂中标人当月的水费。当月学生满意度在 80%以下(含 80%),学校在中标人的履约保证 金中扣除 5000元用于补贴学生用餐;当月学生满意度在 75%以下(含 75%),学校在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 扣除 10000 元用于补贴学生用餐;当月学生满意度在 70%以下(含 70%),学校在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 除 20000元用于补贴学生用餐。 第二章 服务要求 一、经营要求: 1、承包商必须服从校方管理,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法》、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方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卫生管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文明经营,热情服务。 2、项目严禁转包,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如经发现承包经营的餐饮企业转包学校的学生食堂,学校将取 消其经营资格,没收其风险保证金, 并拒绝该餐饮企业以后参加学校有关学生食堂承包经营招投标活动。 情节严重的,报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3、承包商必须依法依规开展食堂经营活动,对食堂一切安全工作负责,确保食堂不出现安全事故, 如出现安全事故,学校将依法追究承包商责任,同时解除合同,承包商必须无条件在学校规定的时限内撤 离学校。 23 4、承包商不得因任何事与师生发生冲突,必须友善对待师生,真诚服务,为师生发展成长做出食堂 应做的贡献。如与师生冲突发生严重后果,学校将依法追究食堂责任并解除合同,承包商必须无条件在学 校规定的时间内撤离学校。 5、承包商必须为师生正常供餐,不因任何原因停餐(自然灾害、战争除外),如出现未经学校同意 而停餐,学校将解除合同,承包商必须无条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撤离学校。 6、承包商必须全心全意为师生提供优质的用餐服务,确保师生吃上放心饭菜,使师生开心、家长放 心、社会满意,菜品价格需经学校审定方可施行。具体服务承诺措施由承包商做方案以供择优选取。如连 续三个月学生满意度在 70%以下,学校将解除合同,承包商必须无条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撤离学校。 7、学校对食堂现有完好设备经清点后交承包商管理使用(详见清单),承包商要爱护校方提供的房 产、食堂设备等财产,并负责保管和维修,若丢失或损坏,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减(餐具等易耗品除外)。 承包商必须对食堂的厨房、餐厅等场所进行全面改造升级,并确保改造方案符合相关要求,具体方案由承 包商根据现场实况进行规划设计,提供平面图、效果图,供学校审批择优选取。 8、承包合同到期后,承包商对食堂建设的设备、设施归学校所有。 9、学校把食堂现有设备设施交给承包商使用,合同期满后,承包商须把设备设施完好交还学校。承 包期内,一切水、电、燃气、设备设施维修及更新等费用由承包商负责。 10、食堂整体的改造升级工作必须不影响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如因学校工作需要,承包商须无条件 配合学校开展。 11、学校将依法依规加强对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食堂必须服从学校及相关部门的依法管理,防患于 未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12、在承包期内学校将免费为承包商提供员工宿舍 4 间,水电费学校负责。员工宿舍不得私自改造, 不得私拉电线。如发现员工浪费水电,学校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13、人员聘用:承包商自行聘用食堂工作人员,被聘用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按上级的要求定期进行身 体检查,持《健康证》上岗;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概由承包商负责支付。人员聘用前,应填报 好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表,连同《健康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等交学校核准、备案。 14、所有操作规程(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留样)必须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操作。所有食品必 须现场制作,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对外承办加工配餐业务、也不能把其他场所进行加工的食品配送到学校 食堂。 15、承包商办理有关证照、税收、工商管理、消防、卫生检疫、员工的工作服及员工体检、员工伤残 疾病等费用均应由承包商自理。 24 16、承包商应保证准时供应师生用餐,做到安全、优质、足量、健康、营养,品种多样化,饭菜价格 优惠(经营毛利需在广东省教育厅规定范围内),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不同口味的师生就餐,不得采购、 加工、制作、销售腐败变质或有毒有害的食品,严禁出售隔餐剩余饭菜,严禁采购及销售 “三无”食品。 17、不得超过范围或在校内摆摊设点,影响校容校貌,不准经营出售烟、酒和其他预包装食品及学校 禁止物品食品。 18、承包商在承包期内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因经营服务需要须对经营场所进 行改造装修,须书面报告,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承担所有费用。 19、为满足学生餐饮的个性化要求,经营者可适当设置不同特色的餐饮服务点,但经营者必须先将具 体实施方案报学校管理部门批准,承担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用水用电用气安全等责任,个性化餐饮服务 点设置的相关费用由承包商负责,并实行刷卡消费。 20、承包商应自觉做好食堂内外的卫生保洁工作,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汕头市食品药品质量 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制定的标准,餐渣应严格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垃圾袋装化,并要聘请垃圾清运 公司每天定时上门清理搬运,费用由承包商负责。 21、校方对承包商实施行政领导,负责传达上级有关部门文件、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同时有义 务配合承包商共同管理好食堂等工作,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饭菜价格 进行监督检查。 22、校方有权对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学校管理或有较大失误行为、确认不称职的食堂员工,要求承 包商解聘该员工的权利。 23、节假日期间或在不能全面停膳的情况下,承包商必须服从校方的安排,留足人力,保证有足够的 饭菜供应在校师生。在特殊情况下,学校因开展活动,需提前或推后开膳时间,承包商应积极配合,做好 饭菜供应工作。 24、承包商应根据食堂的用餐规模购买相应的“学校食堂餐饮责任险”,保险金由承包商支付。(中 标人需在签订协议的 15 个工作日内购买伍佰万元以上(含伍佰万元)的“学校食堂餐饮责任险”) 25、供应商中标后在合作期满前,若主动提出退出学校食堂合作,须提前 3 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与学校协商并经同意可提前解除合同。供应商缴存的履约保证金等款项学校有权不予退还,还须于签署退 场补充协议并无条件撤场,已投入的所有设施设备不能撤走并无偿归学校所有,学校不再作其他任何补偿。 26、承包商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停止营业,每天扣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20000 元,并负责当天师生用 餐费用。情节严重者,经报采购人主管部门同意,学校有权与承包商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投资设 备金不退。被扣除保证金承包商必须在十天内补足。 27、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俭学岗位。 25 28、师生使用校园一卡通系统结帐,严禁现金交易。 二、服务期限:叁年(2020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 一年后组织一次师生综合考评,满意度达不到 80%,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重新进行招标;师生满 意度能达到 80%以上(包括 80%),在甲乙双方同意的情况可进行续签两年。) 三、经验要求: 供应商在经营范围内投标,且近年来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没有违法记录。 四、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十日内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合同期到后十五天内办 好设备移交手续后经学校确认无误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合同条款响应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26 第四部分 合 同 条 款 27 澄海区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址: 签订时间: 28 甲 方: 乙 方: 根据 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全法》、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高校食堂外 包经营资格准入试行办法》等文件,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食堂场地及设备租赁 第一条:食堂场地情况 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食堂建筑面积约 2000 平方米,第一用餐区约 1200 平方米其中操作区、售 卖区面积约 350 平方米,就餐面积约 850 平方米。第二用餐区约 900 平方米,熟食售卖间约 50 平方米。 第二条:场地用途 房场地用途:房屋用途为餐饮加工、销售;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或租赁 给第三方使用。 第三条:合同期限 合作期限:叁年(2020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 后组织一次师生综合考评,满意度达不到 80%,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重新进行招标;师生满意度 能达到 80%以上(包括 80%),在甲乙双方同意的情况可进行续签两年。) 第四条:食堂设备情况 食堂水电齐备,能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要求设置烹调区、粗加工区、库房、售卖区等,同时 配备基本的餐台、货架、冰箱、消毒柜、工作台等。合同期满后以上物资需全部归还学校。 经营过程中,若确需增加设备设施,经甲方同意,由甲方负责采购并移交给乙方。 经营结束移交时,设备设施人为损坏或减少的,由乙方补齐或按价赔偿。 第五条:设备折旧费计收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厨房和餐厅设备,合同期内免收设备租金及使用折旧费。 (2)乙方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和甲方要求的经营资质,如乙方未能提供相应资质文件和达到相关要 求或虚假承诺情形,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双方对出租房屋产权、质量、经营资质和乙方经营的承诺 (1)甲方保证出租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另有协议约定外,有关房屋的工程验收、消防验收、抵 押债务、租金等,甲方均应在交付使用前办结。签订本合同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而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 动,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和甲方要求的经营资质,如乙方未能提供相应资质文件和达到相关要 求或虚假承诺情形,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在经营期间应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因乙方的经营行 为导致违反上述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9 第七条:房屋及附属设备的维修及养护责任 (1)乙方租赁经营期间,甲方应对所提供的房屋的主体结构、电、水、燃气主线及管道,下水道及 抽排系统等基础设施每年检查一次,确保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及水电燃气主线管道、下水道的正常运行。 甲方如需对上述设施进行正常维修维护,乙方应予积极配合,不得阻挠、妨碍施工。 (2)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正常维修维护(如一般粉饰等)及设备养护、检修 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违规使用场地、设备或因管理、使用不善而造成房屋及其附属的水、电、燃气设备损坏 的,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功能布局的约定 (1)甲方已按照食堂的使用功能进行内部装修及设备配置,并经卫生部门及消防部门认可的,乙方 不得变更房屋的使用功能及布局。 (2)乙方如需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布局或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及 学校房屋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涉及改变生产流程布局及防火安全的工程变更,还须报经食品监督部门或 卫生防疫部门、消防部门书面批准,投资由乙方自理。租赁期满或乙方提前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 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工程所需费用。 第九条:厨房,餐厅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责任 (1)乙方租用甲方厨房、餐厅的设备,应按照设备清单,逐件核收,签字确认,并承担起设备的维 护及养护责任。 (2)乙方应对所租用的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其中对厨具设备必须每学期进行不少于一次的 检修和清理;抽排系统的风管每学期不少于一次的疏通清洁;室内燃气管道保护层必须每学期翻新不少于 一次,并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负责施工,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自行投资建设或购置的设备,其维修养护责任自理。合同期满或乙方提前退租时,其设备 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拆除,则由乙方恢复原状。 第十条:关于合同期间的相关费用 (1)合同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厨房及师生餐厅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每月定期到学校财务室缴交水电费。 (2)甲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部门核定的价格标准收取相关费用,不得擅自提价、加价或变 相提价,对甲方未经双方协商单方加收的其它费用(管理费、损耗费等),乙方有权拒交。 (3)有关经营费用由乙方自理(含员工劳务费、保险费、体检费,食堂日常设备设施维护和保养费 用等)。 (4)物价补贴:若因物价上涨等原因,政府出台专门物价补贴政策,按政府相关政策执行。 (5)当月学生评价满意度达到 80%以上(不含 80%),甲方对乙方不做奖罚;当月评价满意度达到 85% 以上(不含 85%)甲方减免乙方一半水费;当月学生满意度达到 90%以上(不含 90%),甲方减免乙方当月的水 费。当月学生满意度在 80%以下(含 80%),甲方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000 元用于补贴学生用餐;当 30 月学生满意度在 75%以下(含 75%),甲方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000 元用于补贴学生用餐;当月学 生满意度在 70%以下(含 70%),甲方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0000 元用于补贴学生用餐; 满意度调查办法:甲方与乙方随机抽取部分学生进行调查,具体办法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协商形成规定, 以供共同执行。 第二章 食品的加工、销售及食品卫生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用餐标准: 食堂提供的大众餐。高价菜是指每份售价 5元以上(不含 5 元);中价菜是指每份售价 1.5 元以上至 5 元(不含 5元);低价菜是指每份售价 1.5 元以下,含 1.5 元。所提供的食堂饮食服务中,大众伙食 的比例不得低于 85%,其中高、中、低价菜式品种比例为 3:4:3, 低价菜在每个正餐的高峰时段必须保 证在 8 种以上。 第十二条: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本地卫生防疫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督和指导,服从甲方规定 的食品加工、贮存、销售的生产流程及规范进行操作。并配置与就餐人数相适应的且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 书的管理与技术人员。所有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上岗,且符合餐饮行业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 确保食品的采购、清洗、加工、制作、贮存、销售等环节符合广东省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及学校食堂集体 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 第十三条:乙方应确保食品及原材料采购的安全、可靠,不得采购、使用过期变质及伪劣食品。采购 大米、面粉、食油、食盐、调味品、饮料等主、副食品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标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 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蔬菜、瓜果、肉类等要求在具备检测条件的生产基地或市场采购。大米、面粉、 食油、肉类、干货、调味品等要向就餐师生定期公示供货来源及相关产品证书。所有采购均应与供货商签 订供货合同、供货安全责任书。乙方采购或使用违反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甲方有权禁止乙方向师生 销售,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乙方应对所使用场地的卫生安全负全责。生产场地应配置足够的灭火设备。加工、销售场 所应配置足够的灭蝇灯具、消毒灯具。所有排污管道要连接地下暗渠排放,定期对污水井,隔油、隔渣池 (井)的油污、杂物进行清理。对无异味、无污染的垃圾应集中加盖堆放,并定时自行运送到学校指定的 地点堆放。 第三章 合同终止及违约条款 第十五条: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等)造成提前终止合同,双方均不构成违约。 甲方所收取乙方的风险保证金如数退回给乙方(不计利息)。乙方租用甲方的设备,应按照设备清单如数 退还甲方。 第十六条:合同期内,因甲方的上级部门或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乙方结清应缴费 后,甲方应把收取的风险保证金如数退回给乙方。 第十七条:合同期内,乙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属乙方违约,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甲方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并共同封存经营场所及所有设备。甲方所收风险保证金不退回给乙方。 31 第十八条:在合同期内,在经营范围内,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与学校无关。如发生师生食 物中毒,火灾,煤气中毒等; 第十九条:乙方出现第十八条之违约行为,按本合同本章第十七条规定处理 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卫生安全质量事故等事件而导致甲方向第三方承担经济责任的,乙方除向甲方承担 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经确认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暂停营业或歇业,按以下条款处理: (1)乙方暂停营业期间,造成乙方设备、设施损坏的,由甲方负责出资修复或赔偿。 (2)乙方暂停营业 30 日以上(不含第三十日),并确认不再恢复营业,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属甲方 违约的,甲方应按照五年使用期计算的折余价值作为收购价,收购乙方自投资金建设或购置的设备,并赔 偿乙方相关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额向甲方缴交相关费用。 第四章 履行合同双方的承诺 第二十二条:甲方本着“真诚合作,服务师生”的宗旨,努力为乙方办好伙食创造必要条件,应积极 支持和配合乙方开展经营活动。 (1)建立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监管小组,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 (2)定期对乙方的物资采购、伙食质量、销售价格、食品卫生、安全生产进行检查与不定期抽查。 (3)定期听取师生对伙食工作的意见,及时反馈给乙方,并有责任配合乙方向师生做解释、教育、 引导工作。 (4)应教育与引导师生员工尊重乙方人员的劳动。管理人员应秉公办事,努力为乙方工作排忧解难。 在公务活动中,不得向乙方索要财物、宴请,不得刁难、阻挠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坚持学校食堂公益性,微利性,服务性的原则,努力为师生提供热 情周到,价廉物美,质优卫生的膳食品种,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1)教育员工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诚恳待人,礼貌服务,做到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在经营活 动中,努力培育一流的企业团队。 (2)坚持薄利、质优、卫生、安全的经营理念。经营活动中做到明码标价、不掺杂做假;不销售无 证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不短斤欠两、以次充好等。在经营范围内,努力拓宽服务层面,增加花式品种, 提高服务质量,为师生提供满意的服务。 (3)应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聘用员工须“三证”齐全;依照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对员工 负有培训、提高和遵法守法教育的责任。合同期内,如发生劳资纠纷、安全责任等事故,应自行妥善处理。 (4)应切实把握成本控制环节,确保微利经营,不随意上涨菜价或通过减少菜品份量等方式进行变 相涨价。 (5)应加强节能管理,节约用水用电,严格遵守甲方节能减排、创建和谐校园的规章制度。 (6)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应认真学习了解国家及有关部门、高等学校和甲方的各项政策法规和管理 制度,以确保依法经营。 32 (7)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觉接受当地食品监督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的业务指导与食品卫生检验, 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必须正常供餐,不能以任何原因、任何理由暂停供餐,除自然灾害外。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十日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合同期到后十五天内办好设 备移交手续后经甲方确认无误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二十六条:甲方的磋商文件与乙方的响应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与本合 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有详尽规定,且与本合同无冲突的,按磋商文件与响应 文件执行。 乙方在投标时所作的超出学校原有要求的承诺属于本合同内容。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双方另行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第二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 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3 第五部分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响应文件须编页码,且页码必须连续) 34 目 录 一、自查表 二、投标函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资格证明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七、商务响应表 八、技术响应表 九、技术、商务文件 十、其它有关文件 35 一、自查表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 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供应商(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磋商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资 格 性 检 查 投标函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页 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资格证明书及授 权委托书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页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元整(¥ 元)(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页 准入条件 (资格条件证明 文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等相关证明);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度财 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 2020 年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 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⑸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 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 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 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并承诺:如果中标将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在经营前提供本项目相关 工作人员健康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须承诺:2019 年 8 月 1 日至招投标截止时间未受到食药监主 管部门处罚(包括不良行为),所经营管理的食堂未发生过食物 中毒或罢餐等群发事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 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的书面声明。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页 符 合 性 审 查 技术要求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页 商务要求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页 其它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页 36 二、投标函 致: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和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项目名称) 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 (供应商名称)作为响 应者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 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磋商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响应文件, 正本一份, 副本三份,响应文件包括如下等内容: 一、响应文件第一部分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资格证明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注明币种及金额大、小写): (六)商务响应表 (七)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的其它有关文件 二、 响应文件第二部分 (一)技术响应表 三、响应文件第三部分 (一)技术、商务文件 (二)我方已完全明白响应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1)我方决定参加:采购项目编号为HSCGZB2020025的响应,当月学生评价满意度达到80%以上(不含80%), 学校对食堂承包商不做奖罚;当月评价满意度达到 85%以上(不含 85%)学校减免食堂中标人一半水 费;当月学生满意度达到 90%以上(不含 90%),学校减免食堂中标人当月的水费。当月学生满意度 在 80%以下(含 80%),学校在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000元用于补贴学生用餐;当月学生满意 度在 75%以下(含 75%),学校在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000元用于补贴学生用餐;当月学生 满意度在 70%以下(含 70%),学校在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0000元用于补贴学生用餐; (2)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磋商日起的 60 天内有效,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3)我方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 件并完全明白, 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4) 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和日期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 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 没收。 37 (5) 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6) 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以及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用户需求书》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7)所有与本磋商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 电 话: .传 真: . 代表姓名: .职 务: . 供应商(公章): 授权代表姓名(签名或盖章): 日 期: 38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39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和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 (供应商名称)的 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在 (项目名称) 项目投标[采购项目编号为: HSCGZB2020025 ]的投标和合同执行过程中,现授权 (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 人,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正反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正反面) 40 五、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的要求做出全面的响应。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 金流量表、利润表,或 2020年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⑸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 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承诺:如果中标将根据采购人的需求 在经营前提供本项目相关工作人员健康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须承诺:2019 年 8 月 1 日至招投标截止时间未受到食药监主管部门处罚(包括不良行为),所经营管 理的食堂未发生过食物中毒或罢餐等群发事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 投标的书面声明。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 标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2-7 参照附件 2 承诺书的格式提供。 41 附件 1: 资格声明 致: 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和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为响应你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的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 ], 我方愿参与投标。 我方作为 (供应商) 是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提交所 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我方理解你方可能还要求提供更进一步的资格资料,并愿意应你方的要求提交。 供应商(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42 附件 2: 承诺书 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和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发布的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的采购项目,我单 位愿意参加投标并在此承诺: 一、如果我司中标,我司将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在经营前提供本项目相关工作人员健康证明文件。 二、我司自2019 年 8 月 1 日至招投标截止时间未受到食药监主管部门处罚(包括不良行为),所经营 管理的食堂未发生过食物中毒或罢餐等群发事件。 三、我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我司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我司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 组)投标的情况。 六、我司不存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参与本项 目投标的情况。 本单位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将无条件接受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成交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 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供应商(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43 附件 3: 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完成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1 2 … 供应商(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44 附件 4: 同意磋商文件条款声明 致: 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和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为响应你方组织的 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师生食堂社会化服务经营项目 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 目编号为:HSCGZB2020025],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果 有的话)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 没有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并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45 附件 5: 唱标信封(另附) 唱标信封内装: 1.1 投标函; 1.2 投标保证金原件 1.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1.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 46 六、 投标保证金 47 七、商务响应表格式 合同条款响应表 [说明]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合同书》所列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响应,完全满足的此表不用填 写(但须盖章签字),有差异的则在“具体内容”栏中写明具体内容。 序号 磋商文件合同要求 响应文件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具体内容 供应商(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48 八、技术响应表 用户需求响应表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根据《用户需求书》相关内容作出响应。编制和提交的内容应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各项。完全满足的此表不用填写(但须盖章签字),若有差异的请在“差异栏”将差异情况 说明。 用户需求响应表 序号 用户需求书要求条款 响应情况 差异 供应商(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49 九、技术商务文件 技术商务文件按技术商务评分表的内容进行编制,格式自拟。 50 十、其他有关文件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指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 2.2“采购代理机构”指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磋商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2.4“服务”指为采购人提供食堂经营服务。 2.5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 3 合格的供应商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磋商邀请 3.2 是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3.4 有满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对本服务的相关许可文件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邀请函 3.5 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供应商的其他条件(详见《磋商邀请函》)。 二、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 四、磋商及评审 1磋商小组 2 磋商程序 3 评审 4 评审办法 五、候选成交供应商及中标服务费 5.6.1.1 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5.6.1.2 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收款人: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 六、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第一章项目需求 第二章服务要求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项目业绩介绍 唱标信封(另附) 用户需求响应表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