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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高级中学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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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州区高级中学新校区厨房设备采购的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商州区高级中学新校区厨房设备采购的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14 17:33

一、项目编号:ZFCG-商州区-2020-00005

二、项目名称:商州区高级中学新校区厨房设备采购

三、采购结果: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陕西奥星厨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高楼村副21号

中标 金额 : 2,827,871.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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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评标委员会名单:

项目名称 专家 采购人代表
商州区高级中学新校区厨房设备采购 何永锋、惠福祥、邵宏利、赵 阳 刘培宏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28,08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商洛市商州区高级中学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地址:商州区大赵峪办事处

联系电话:1315225012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党工

电话:0914-2366967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民生路陕西同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写字综合楼9层

联系方式:0914-2366967

十、附件:

商州区高级中学新校区食堂厨房设备采购招标文件.doc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14日

洛南县镇办卫生院十二导联心电远程会诊系统建设项目

商州区高级中学新校区食堂厨房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FCG-商州区-2020-00004】

采 购 人: 商州区高级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〇年六月


目 录

TOC \o "1-2" \h \u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一、总则 9

二、招标文件 10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五、开标、审查与评标 15

六、定标、中标通知与签约 17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21

第四章 采购内容 29

第五章 评标方法 3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商洛市商州区高级中学 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 对商州区高级中学新校区厨房设备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商州区高级中学新校区厨房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商州区-2020-00005

三、采购人名称: 商洛市商州区高级中学

地址:商州区大赵峪办事处东龙山村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15225012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商洛市陕西同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写字综合楼9层

联系人:党工

电话:15596271081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商州区高级中学新校区厨房设备采购1批

项目概况: 为商州区高级中学新校区食堂采购一批厨房设备并安装调试到位。

项目用途: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用途:公用

采购预算: 3238416.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以下所列的特定资格条件开标时需全部提供原件)1、投标人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本单位为授权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 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供应商鲜章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社保局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执行。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6-22 09:00:00至2020-06-29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商洛市陕西同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写字综合楼9层

3、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报名需携带:介绍信、委托书及本单位为授权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附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7-13 15:00:00

2、投标地点:商洛市陕西同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写字综合楼9层

3、开标时间:2020-07-13 15:00:00

4、开标地点:商洛市陕西同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写字综合楼9层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596271081

2、开户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商州支行

4、账 号:2608070309100081441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

采购人

名称:商州区高级中学

地址:商州区大赵峪办事处东龙山村

1.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商洛市陕西同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写字综合楼9层

2.1

合格投标人条件

1.符合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2.按照本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提供投标担保函;

3.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信用

信息查询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如果投标人被查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为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1

投标人提出询问

的时间及方式

各投标人应在获取文件后7个工作人内提出,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760636070@qq.com提交全部问题的书面word版电子文件及所提问题书面word版电子文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的书面答疑问题如缺少材料或逾期提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且不予进行回复。

8.2

采购代理机构回复询问和质疑的时间

对于投标人在法定时间内依法提出的询问和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询问,七个工作日内答复质疑。

8.3

质疑内容要求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11.1

报价要求

自主填报,但不得超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如超出,将按照废标处理。

11.3

是否允许备选方案

11.4

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是指所投产品到达指定使用地点,安装调式后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所有费用。本次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报价及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含货物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进口货物综合关税等全部费用。

12.2

投标人开标现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本单位为授权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 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社保局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原件)

注:

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现场必须全部提供并单独装袋。凡有一项不合格者,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各投标人应将资格证明文件全部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其密封不作强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文件遗失、提供不齐全或提前开启等相关不利风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各投标人不得补充任何资格证明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任何资格证明文件的补充。

2.除在开标会议现场必须全部提供原件以外,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注上述原件的复印件并在其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于投标人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或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合格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5.1

是否要求

投标保证金

是。

15.2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

交纳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交纳形式:投标人银行公户转账;

交纳办法和交纳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在2020年7月10日17:00时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至本招标文件指定账户内,由投标人通过单位账户转账等非现金方式进行交纳。以银行开具的或网上银行平台所提供的转账单据为准,不接受个人汇款等同方式。

重要提示: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支票形式。把转帐单第二联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拿至招标代理机构换取交款凭证。投标文件中附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交款凭证复印件,该收据在开标时作为验证的一部分。未按照上述要求执行的,将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转账、汇款时必须写明投标保证金备注,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登记。

3.投标保证金必须考虑资金在银行之间的转账要求和时间成本,在本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方为有效。如果在本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未能到账的投标保证金,则视为未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该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交纳至以下账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

帐 号:2608070309100081441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商州支行

转账事由:商州区高级中学新校区食堂厨房设备采购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90个日历天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开标一览表一份。

17.2

电子版文件要求

电子版文件为U盘一个(内存大小不作强制性要求),内含投标文件电子版(word、PDF版本均可)一份,其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的纸质版保持一致。应放置在开标一览表的密封袋内。注:U盘只做存档使用不作为评标依据。

17.3

标书签字盖章要求

所有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名)处,均须由签字(名)者本人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全名。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章(正本为鲜章)及骑缝章,如有遗漏,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8.1

投标文件装订、包装、密封及标记要求

1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密封包装方式: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分装密封(正本一份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副本二份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标袋上应清晰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正本”、“副本”、“投标报价一览表”字样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在密封条接缝处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报价一览表除在投标文件内装订外,还应再重新制作一份单独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应与投标文件内的投标报价一览表一致且签章齐全)。密封要求与投标文件密封要求相同。

4.电子版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2项。

注:对未按上述规定装订密封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9.1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地址: 商洛市陕西同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写字综合楼9层

截止时间:2020年7月13日15:00整;

2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标时间:2020年7月13日15:00整;

开标地点:商洛市陕西同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写字综合楼9层

21.8

投标人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开标会议时;

2.审查内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项要求内容

①审查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齐全、真实、有效。资格证明文件不合格的,其投标为无效。

②投标人是否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且足额、有效。

3.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继续进行后续评标活动。

24.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 评标方法)。

26.1

中标候选人数量

3名

重要提示

招标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招标最高限价:叁佰贰拾叁万捌仟肆佰壹拾陆元整(¥3238416.00元)

(如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最高限价,按照废标处理)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提示、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资金来源

1.1采购人名称、地址见前附表。

1.2实施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见前附表。本采购代理机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授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

1.3 本次招标采购所签订合同将使用财政性资金支付,资金已落实到位。

2.合格的投标人

2.1合格投标人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中隐瞒了上述关系,则该投标无效。

2.3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中隐瞒了上述事实,则该投标无效。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方可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6投标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如果投标人被查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打印查询记录作为证据留存。

4.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

4.1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有关投标的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有关投标的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5.1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招标过程的监督管理职责。

、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规定了要求提供的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模板

第四章 采购内容

第五章 评标办法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必要的资料,由此带来的不利于投标人的评标结果,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6.3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为无效投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4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7.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7.1采购人如果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或变更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招标文件的质疑答复

8.1 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者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在此之后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均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2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程序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答复。

8.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事实依据;

(4)必要的法律依据;

(5)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语言和投标货币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2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任何包含非人民币报价的投标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0.投标文件格式

10.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所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明确表达投标意愿,详细说明投标方案和投标价格。

10.2 投标人应完整地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数据和资料。

11.投标报价和投标方案要求

11.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和要求报价,任何不符合报价要求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1.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报价表的内容标明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投标报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及以可调整价格提交的投标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1.3 投标文件不允许提供备选方案,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提交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2.1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和投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投标书、投标报价表;按要求格式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

1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商务响应文件。

12.4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方案。

12.4.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货物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证明及文件。

12.4.2投标单位需提供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无提供虚假证明,提供无开具虚假资质的声明;

13.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

按照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产品符合财库[2004]185号文件精神,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效期内)的;符合财库[2006]90号文件精神,进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效期内)的,提供证明文件,在评标中给予加分优惠或者价格折扣(详见评标方法)。

14. 落实促进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发展的政策

按照政府采购政策,在评标中对于符合文件要求的小微企业投标的产品和服务,给予价格折扣优惠 (详见评标方法)。投标人属于(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小微企业名录”栏目中的企业查询截图;投标人属于(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的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微企业;投标人属于(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小、微企业。

15.投标保证金

15.1如果招标文件有要求,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在投标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5.2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形式、交纳办法和交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3开标后经审查,未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或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5.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5.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的;

15.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5.5.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投标人不与采购人

签订合同的;

15.5.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15.5.5中标人未能按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应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不满足规定有效期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6.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的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7.投标文件的格式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 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如果发生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情况,以正本为准。

17.2如果招标文件有要求,还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相应格式和载体的电子版文件。

17.3投标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正式授权的代表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签字。授权代表须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章(正本为鲜章)及骑缝章,如有遗漏,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4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的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方可有效。

17.5因字迹潦草、表述不清或不按招标文件格式编制的投标文件,所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包装、密封和标记要求见本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18.2如果投标人未对投标文件按上述要求进行完好密封,由此而引起的投标文件误投、提前开启或投标资料泄露等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全部承担。

19.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和投标截止时间

19.1投标人必须派出代表,在本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部投标文件和投标资料、物品等递交至投标地点并签字确认。投标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明的地址或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的地址。

19.2 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9.3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和投标资料。

20.投标的修改与撤回

2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也可以提出价格变动声明,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书面通知文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20.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通知应按本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或撤回。

20.4在开标之后,对于投标人正常经营活动必须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经审查后予以退还。其他投标文件和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五、开标、审查与评标

21.开标

21.1 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1.2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各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以确认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是否与递交时一致,没有被提前启封等异常情况。

21.3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布投标人名称、商务报价等主要内容,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书面通知(如有),以及本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未在开标时宣读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承认。

21.4在开标时没有拆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21.5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为无效投标,不予启封。

21.6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1.7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1.8开标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再继续进行后续评标活动。

22.评标组织及评标原则

22.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58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87号部长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独立进行评标工作。

22.2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投标人不得在开标后使用任何方式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2.3在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署全名。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4如果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未能答复或拒绝答复评委会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将由评委会根据其投标文件按最大风险进行评标。

23.评标过程的保密

23.1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3.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

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方面,向评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4.评标方法

24.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58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87号部长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以下评标方法中的一种: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5.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为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六、定标、中标通知与签约

26.定标

26.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方法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评审排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形成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26.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中标人。

26.3采购人也可以委托评委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6.4中标人确定之后,中标结果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26.5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执行。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6中标投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7.中标通知

27.1 中标人确定之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通知书。

27.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之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28. 中标合同的签订

28.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包括评标中形成的澄清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8.2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9.中标合同的履约验收

29.1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代理机构等相关部门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30.招标代理服务费

30.1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人不再支付此笔费用。

30.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具体金额以结果公示为准。

31.废标与采购方式的变更

3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1.2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重新招标的,依法重新招标;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32.质疑与投诉

32.1 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证据材料、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有效联系方式等。

32.2 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公章不得以合同章或其他印章代替。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函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2.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

32.4、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32.5、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2.6、对于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将予以上报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3.其它

3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标包)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32.2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商州区高级中学新校区食堂厨房设备采购

采购人:

供货方:

日 期:二〇二〇年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项目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范围

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及采购清单的全部内容,乙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量保证期服务并修补缺陷

二、交货期(含安装、调试)及质量保证期、交货地点:

交付时间为:交货期(包含安装、调试时间)为:进口产品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 个日历天内;非进口产品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 个日历天内。

交付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保证期为: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

三、合同文件及解释

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标准、规范、图纸与本项目相关的补疑、答疑等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及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时间排列顺序为准,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及其他合同文件有效力顺序约定的执行其约定。

四、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

1.总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

小写RMB ¥:

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招标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报价及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主材及辅材,材质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机械费、包装、运输、仓储、保管、保险、装卸(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规费、税金、利润、运杂费(含保险)、现场安装调试费、措施费、相关的装修改造费用、拆除及垃圾清运费用(拆除物根据采购人要求处理)、培训费及文件、及市场价格风险、社会干扰因素排除费用在内等一切费用。要求的其他相关费用。以本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作为投标依据。

单价所反映的内容同上,综合考虑在单价中。

附件1:设备清单(可另付)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原产地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2

3

4

5

合计金额(元)

大写

小写

¥ 元

注:总价固定不变,未包含的清单项,视为乙方已经充分考虑了相关影响因素,不再要求其他费用,且确保该项目达到招标文件及实际使用要求。

附件2:质量保证承诺(签订合同时具体拟定)

附件3:售后服务方案(签订合同时具体拟定)

2.支付方式: 合同款支付全部通过银行转账

名 称:

开 户 行:

账 号:

3.付款及结算方式:

(1)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向采购单位交纳合同总额10%履约保证金。采购项目履约完毕,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

(2)本项目所有合同款项由商洛市商州区高级中学(商州区高级中学项目建设管理处)负责结算。
(3)付款期限: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试用60日后,经验收合格付合同价款的90%,预留10%质保金,在验收合格次日起一年无质量、服务问题,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质保金5%(无息),剩余5%在验收合格次日起期满三年无质量、服务问题,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4)付款方式:货币单位为人民币,结算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电汇。

4.发票要求:每次付款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增值税发票。不能提供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并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供货的项目内容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符合国家验收标准,能够通过国家验收。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甲方完成所采购项目内容的预验收工作以及正式验收工作。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所涉及的第三方权利进行免责。

4、甲方有义务保证按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及时间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5.甲方项目负责人为

6.协调乙方供货时与其他单位的关系。

7.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及时供货,甲方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解除合同的同时,甲方有权利与评标报告中排名第二的供应商签订新的供货合同。

8.因乙方原因供货延误,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被第三方要求索赔的,乙方应全额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供货,并保证产品质量。

2.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参与项目的预验收、正式竣工验收工作,并确保所供货物符合本项目国家现行标准。

3.乙方项目负责人为

4.乙方产品进场时应充分了解甲方的现场各项管理标准文件,并在进场后全面服从甲方的管理制度、管理细则等。

5.遵守产品安装作业的有关规定,做好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协助甲方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确保作业顺利进行;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证作业质量和安全文明作业。

6.按甲方指定地点将货物码放整齐,及时清运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保持现场整洁。

7.在货物验收时,向买方提供《货物合格证》、《货物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

8.项目中所涉及的所有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手续全部由乙方协调办理,且支付相关费用,甲方不再办理其相关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

9.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应当免费及时进行更换或维修。

六、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质量要求:作业达到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需求,并办理完毕所有政府行政审批手续,正常投入使用。

所使用主要设备及材料在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

2.详见产品执行的国家技术标准。

七、设备要求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均为崭新的、合法的正品,其质量、规格和性能应完全满足合同约定要求。

八、设备交货地点

具体交货及安装地点由甲方指定(乙方负责运输,运费、运杂费及保险费已包括在合同总价内)。

九、货物验收

1.在发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产品生产产地证明材料 (加盖公章)。

2.甲方将在供货单位交货现场可组织验收,如果货物达不到国家的质量及企业标准或与投标时封存样品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3.验收时未能出具甲方要求的证明材料的(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能说明书、合格证等),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4.需要安装调试的,必须在经过货物质量初验后进行安装和调试。安装调试时应当按照甲方相关要求进行。

十、保密条款

双方承诺,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限内或之后:

(1)只为本协议目的而使用属于对方的保密资料;

(2)在未得到对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将对方的保密资料披露给第三方;

(3)如果披露方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将任何被要求退还的保密资料退还给披露方。

2.本协议中,保密资料是指任何一方所有的与披露方现有的潜在的业务、运营或财务状况直接或间接有关的书面、演示、电子、或其他形式的资料(包括:价格、市场营销计划、客户名单、相关数据等),但不包括以下资料:

(1)为公众所知的;

(2)接受方通过没有保密义务的独立渠道合法获得的资料;

(3)接受方在本协议保密条款签订之前已经知道的资料;

(4)因法律行为(包括诉讼、仲裁等行为)和执行国家政策的需要进行披露的资料。

十一、其他特殊要求

1、安装、调试及培训:

2、设备质量要求:

3、设备验收:

4、安全管理:

十二、违约责任

1.交货期(含安装、调试)推迟的,每延迟1日,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不可抗力或经甲方同意除外

2.如乙方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达到本企业内控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且乙方应承担甲方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其他损失。

3.质量保证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进行维修、更换,甲方可自行组织人员进行维修、更换,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对材料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擅自更换,除恢复原招标产品外,应承担更换部分价款50%的违约金。

5.乙方如对材料以次充好,除全部按要求恢复外,应承担此部分价款50%的违约金。

6.如由于产品质量原因,不能通过验收,乙方除按规定无偿更换外,应承担所涉及产品总价款的50%违约金。

7.乙方负责现场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

合同各方应本着诚信的态度及共同合作的精神,通过协商及谈判来努力解决由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包括本合同项下某一特定货物买卖合同)的任何争议及不同意见。协商、谈判不能解决的,如任何一方通过诉讼解决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协议期限

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即行生效。

2.合同签订后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五、不可抗力

1.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使得本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风灾和地震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因乙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火灾、水灾不属于不可抗力。

2.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全部地免除责任。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项目开发中断时,项目交付日期及付款日期相应顺延,各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如不可抗力时间延续120天以上的,各方通过协商达成在合理的时间内继续履行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4.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十六、通知和合同修改

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的形式(信函、传真)发送至对方,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合同修改签证,方为有效。

十七、其他规定

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附件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除非双方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表示以协议附件为准。

本合同甲、乙双方均同意以上条款内容。

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 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正本,副本按照甲方要求执行,第三方代理机构留存一份副本。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解释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规定不符, 以本合同规定为准。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202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2 年 月 日

鉴证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202 年 月 日

第四章 采购内容

编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技术参数

一楼学生餐厅

主副食库

A01

主食低架

1200*500*300

25

1、面板采用1.2㎜磨砂贴塑不锈钢板,2、腿采用40X40X1.2㎜不锈钢方管,配可调锌合金不锈钢子弹脚。

A02

主食低架

1200*500*300

5

1、面板采用1.2㎜磨砂贴塑不锈钢板,2、腿采用40X40X1.2㎜不锈钢方管,配可调锌合金不锈钢子弹脚。

A03

四层平板货架

1200*500*1550

11

1、支架采用1.2mm不锈钢方管, 方管顶部须封口,焊接均为满焊打磨,配可调锌合金不锈钢子弹脚;2、层板/加强筋采用1.2mm 磨砂贴塑不锈钢板。

冷冻冷藏库

B01

四层平板货架

1200*500*1550

17

1、支架采用1.2mm不锈钢方管, 方管顶部须封口,焊接均为满焊打磨,配可调锌合金不锈钢子弹脚;2、层板/加强筋采用1.2mm 磨砂贴塑不锈钢板。

B02

冷冻库

5380*2900*2500

1

1、采用304不锈钢板材,冷库内的保温材料必须是环保的,发泡平均密度为38-40kg/m3;2、冷库板厚度为100mm,冷库内角为圆角圆边,配有自动回归式库门连温度报警系统、闭门器、电开关及温度表等;3、冷库的压缩机采用美国谷轮,采用环保冷媒;4、所有机电控制箱内电器原件及电线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5、冷库门宽及高可满足GN盆车及饼架车进出:6、冷库的机头有散热及排风,门带发热丝;7、高低温组合冷库各配独立制冷机组、冷风机及电控箱,温度:-10/-20℃;。

B03

冷藏库

5340*5900*2500

1

1、采用304不锈钢板材,冷库内的保温材料必须是环保的,发泡平均密度为38-40kg/m3;2、冷库板厚度为100mm,冷库内角为圆角圆边,配有自动回归式库门连温度报警系统、闭门器、电开关及温度表等;3、冷库的压缩机采用美国谷轮,采用环保冷媒;4、所有机电控制箱内电器原件及电线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5、冷库门宽及高可满足GN盆车及饼架车进出:6、冷库的机头有散热及排风,门带发热丝;7、高低温组合冷库各配独立制冷机组、冷风机及电控箱,温度:-10/-21℃;。

油蛋库

C01

主食低架

1200*500*300

13

1、面板采用1.2㎜磨砂贴塑不锈钢板,2、腿采用40X40X1.2㎜不锈钢方管,配可调锌合金不锈钢子弹脚。

毛菜库、素切间

D01

四层平板货架

1200*500*1550

19

1、支架采用1.2mm不锈钢方管, 方管顶部须封口,焊接均为满焊打磨,配可调锌合金不锈钢子弹脚;2、层板/加强筋采用1.2mm 磨砂贴塑不锈钢板。

D02

主食低架

1200*500*300

3

1、面板采用1.2㎜磨砂贴塑不锈钢板,2、腿采用40X40X1.2㎜不锈钢方管,配可调锌合金不锈钢子弹脚。

D03

土豆去皮机

350

1

350土豆去皮机
型号:350
电压:220V
功率:1.1KW
工作效率:240kg/h
外形尺寸:730*520*955mm

D04

洗菜池

1200*700*800

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