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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东营区辛店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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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辛店街道食堂委托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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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定稿)辛店街道食堂委托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pdf下载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定稿)辛店街道食堂委托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pdf下载
辛店街道食堂委托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东营市东营区辛店街道办事处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 联系方式:18860631866 采购代理机构:东营正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庐山路1188号东营区华泰中心A座16楼1606-3室 联系方式:0546-8017166二、采购项目名称:辛店街道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502202002000046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辛店街道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1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经营范围具有餐饮服务,必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供应商近三年(截止时间为磋商日前3个工作日,查询时间为磋商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内)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98.500000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0年7月15日8时30分至2020年7月21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营区庐山路1188号华泰中心A座1606-3室 3.方式:供应商报名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负责人)身份证或法人(个体经营负责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二份;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磋商文件。注:供应商获取时需要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上进行注册报名及下载文件,并到采购代理公司现场确认,报名时间与公告时间同步,未到代理公司现场确认视为放弃磋商资格。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现场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4.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四、公告期限:2020年7月15日 至 2020年7月17日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7月28日14时0分至2020年7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5楼第三开标室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7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5楼第三开标室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梦超 联系方式:0546-8017166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本政府采购项目响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发布人:蒋梦超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4日 19时11分10秒 磋商时间:2020 年 7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东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5 楼第三开标室 辛店街道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辛店街道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山东省政府采购编号:SDGP370502202002000046 东营区政府采购项目编号:DYQCG2020-114# 采 购 人: 东营市东营区辛店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东营正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 年 7 月 14 日 1 目 录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供应商条件及须提供的资信证明 第三章 磋商时间安排 第四章 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 第五章 磋商程序和内容 第六章 评定成交供应商 第七章 成交通知书及合同 第八章 采购人责任 第九章 供应商责任 第十章 其他内容 2 辛店街道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辛店街道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营区庐山 路 1188 号华泰中心 A 座 1606-3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502202002000046 项目名称:辛店街道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5 万元 最高限价:98.5 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 供应商,本政府采购项目响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 范围具有餐饮服务,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 年 7 月 15 日至 2020 年 7 月 21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东营区庐山路 1188 号华泰中心 A 座 1606-3 室 方式:供应商报名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 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负责人)身份证或法人(个体经营负责人) 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二份;采购人及采购 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磋商文件。 注 : 供 应 商 获 取 时 需 要 在 中 国 山 东 政 府 采 购 网 3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上进行注册报名及下载文件,并到 采购代理公司现场确认,报名时间与公告时间同步,未到代理公司现场确认 视为放弃磋商资格。 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 资格的确认以磋商现场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售价:每份人民币 300 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 年 7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5 楼第三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 年 7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5 楼第三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2020 年 7 月 15 日至 2020 年 7 月 21 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 件; 2、供应商经营范围具有餐饮服务,必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 许可证》; 3、供应商近三年(截止时间为磋商日前 3 个工作日,查询时间为磋商截 止日前 3 个工作日内)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营市东营区辛店街道办事处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 联系方式:18860631866 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营正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区庐山路 1188 号华泰金融中心 A 座 1606-3 室 联系方式:0546-8017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女士 电 话:0546-8017166 5 辛店街道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东营正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营市东营区辛店街道办事处委托, 对辛店街道食堂委托管理服务进行政府采购, 欢迎符合条件、信誉好、实力 强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 第一章 总 则 一、项目名称 辛店街道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辛店街道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食堂管理服务公司(以 下简称服务公司)负责辛店街道食堂整体运营及人员、设备管理,根据管理 服务要求实施管理,为街道 200 名职工提供餐饮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服务 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磋商控制价 本项目磋商控制价为:98.5 万元。 四、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五、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六、经营方针要求 以职工为核心,以优质周到的服务、干净整洁的卫生、美味可口的菜肴 来赢得职工的信任和拥护,努力打造家庭式开放食堂。严格落实《食品卫生 法》及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监督管理,努力 做到让领导放心、让职工满意。 6 七、供应商必须承诺的事项: 1、绝不使用国家禁用的食品添加剂,保证菜品口味,努力提高技术含 量,打造家庭厨房。 2、做好三关把控。严把进货关:所有食材全部使用新鲜、合格原材料。 来源不明及不合格的食材坚决不用。严把质量关:进入食堂的蔬菜,一定要 摘好洗净,认真执行清洗和浸泡,去除农药残留。严把卫生关:做到生熟食 品分开,容器分开,操作案板、刀具区分开,杜绝交叉污染。 3、坚决杜绝使用非正规厂家的烹饪用油,索要厂家的合格证便于职工 监督。 4、绝不售卖不合格、变质及制作失误(过生或过糊)的加工品。 5、工作人员要讲究仪容仪表,上班期间必须佩戴健康证,穿戴工作服。 保持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 6、工作人员必须听从领导安排,尊敬单位的领导及职工,爱护职工, 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为单位的领导和职工做好服务。 7、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节约水电和食堂物品,坚持人走灯灭、人走 水停、注重节约。 八、对项目转包、擅自分包要求 (一)该项目不允许转包、擅自分包。 (二)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进行转包、擅自分包的,有权单方解除合 同,取消成交供应商实施项目的资格。成交供应商除赔偿损失外,还须向采 购人支付项目合同总价款 10%的违约金。 第二章 供应商条件及须提供的资信证明 一、供应商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条件; (二)供应商经营范围具有餐饮服务,必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 经营许可证》; 7 (三)供应商近三年(截止时间为磋商日前 3 个工作日,查询时间为磋 商截止日前 3 个工作日内)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资信证明 (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 表人(个体经营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 负责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负 责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四)信用信息查询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必须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名单的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必须提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须加盖供 应商公章)。 3、若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已过限制 期的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①查询时间符合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要求(详见磋商公告资格要 求第三项),网页打印件必须体现查询时间。②有不良记录、失信记录须展 开后打印。 (五)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由有法定资格 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含资产负 8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等)。供应商没有财 务审计报告的,应当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中小企业可提供财 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供应商 2020 年 1 月以来不少于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 纳税申报)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公司成立不足 1 个月的,可提 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纳税申报)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 的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 (3)供应商 2020 年 1 月以来不少于 1 个月的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凭据及人员缴费明细表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公司成立不足 1 个 月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人员缴费明细表原件 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七)提供合法经营书面声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磋商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止磋商截至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附件)。 (八)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 (九)供应商所投产品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 号文件)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均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 (十)供应商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 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原件(格式 6),其生产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十一)供应商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 9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属于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其生产 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十二)其它能证明公司资信水平或企业资质的文件或证书等。 鉴于以上要求的各类资信证明中,有的可能因特殊情况难以提供原件, 因此本章第二项第(一)至(八)款必须按要求提供,否则不准参加磋商活 动,其余各款如未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时,可以继续参加磋商,但是在选择 确定成交供应商时,将作为综合参考因素。 第三章 磋商时间安排 一、答疑有关事项安排 2020 年 7 月 22 日 10:00 时前,各供应商将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需要明确 的事项、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问题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问 题将 Word 格式电子版发至东营正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邮箱地址 dongyingzhengcai@163.com);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需要明确的事项及 存在的有关问题统一口径、标准,形成相关材料,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 充文件。 各供应商必须在答疑文件上签字盖章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 构邮箱,否则,按放弃磋商权处理。 采购人对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将以电子版形式予以答复。该答复将送达所 有获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邮箱,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有 同等法律效力。 二、磋商时间 竞争性磋商时间:2020 年 7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开始进行磋商。 竞争性磋商地点:东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5 楼第三开标室。 联 系 人:贾女士 电 话:0546-8017166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与当日提交响应文件签到截止时间前签到并提 10 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按弃 权处理。 第四章 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 一、响应文件的编制 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要求对 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认真准备材料,编制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响 应文件。 响应文件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基本概况介绍,所报项目的基本条件和优势、完成日期承诺 等; (二)资格审查时的资信证明资料复印件; (三)报价情况: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分项报价明细表自行设计), 本项目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要求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 任何费用。采购人要求的服务事项供应商未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体现,视为免 费服务,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索要服务费。 各供应商结合市场情况自行报价,综合考虑本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 用报价,本项目报价包含直接成本、间接费用、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政府采购法》规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其成交结 果无效。同时,依法处以罚款,列为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 投标供应商在确定最终报价时,必须是在本企业合理的利润空间范围 内,不得低于本企业成本报价,更不得蓄意高于正常市场销售价格,骗取成 交; (四)相关服务内容及服务承诺; (五)技术部分是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要求、具体特点编制的服务方 案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食堂服务总体经营目标和管理制度。 11 2、供应商保证本项目食堂各类食材质量安全的措施。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食堂人员、工作职责要求。 4、供应商保障食堂环境卫生的管理措施。 (七)业绩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响应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负 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鉴),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装袋单独密封。 ●响应文件的密封袋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个体经营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鉴),密封袋上注明“响应文 件”字样。密封袋以外的资料有权不予认可。 ●供应商需提供与磋商时提交的响应文件一致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 (格式自拟)单独密封,密封袋上注明“响应文件电子版”字样。 ●供应商将第二章中应提供的资信证明资料原件装入密封袋内单独密 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个体 经营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可不装入密封袋内,但是 在审查确认“资信证明”资料时供应商应现场即时提供。密封袋须加盖供应 商公章,同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或印鉴)。密封袋上注明“资信证明”字样。密封袋以外的资料(身份证 除外)有权不予认可,资格审查后资信证明资料退还。 ●报价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负责 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鉴),一式五份,单独用档案袋装袋密封,密 封袋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负责人)或 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鉴)。密封袋上注明“磋商报价表”字样。密封袋以 外的资料有权不予认可。 ●供应商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分标准中涉及的得分加分证明资料的原 件,包括:信誉承诺(若有)、人员证件(若有)、业绩材料(若有),装 入密封袋内。密封袋上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负责人)或委托代 理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袋上注明“得分加分证明资料” 字样。“得分加分证明资料”密封袋内资料与“资信证明”密封袋内资料有 12 重叠(冲突)的应密封在“资信证明”密封袋内,密封袋以外的资料有权不 予认可加分。供应商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时间内将评审资料送达磋 商地点。 二、响应文件递交 (一)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时间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 ●供应商所报项目磋商报价表、资信证明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一并送 达磋商地点。 (二)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允许参加磋商活动。 (三)响应文件、报价表、资信证明、得分加分证明资料(若有)未按 照以上要求密封或签章的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四)采购人在磋商文件约定的磋商时间以后不再接收响应文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磋商资格: (一)响应文件、报价表、资信证明未按规定密封的; (二)响应文件、报价表、资信证明的密封袋封无供应商公章的; (三)响应文件、报价表、资信证明的密封袋封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个体经营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鉴)的; (四)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 (五)供应商《磋商报价表》无供应商公章的; (六)供应商《磋商报价表》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负责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鉴)的的; (七)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 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未参加磋商会议的; (八)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不需要缴纳的除 外); (九)报价高于磋商控制价的; (十)响应文件中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实质性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 的; (十一)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十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13 四、供应商报价说明 (一)本项目设定了上限值,各供应商基础报价不高于报价上限值的为 有效报价。 (二)供应商结合市场情况,自主确定报价。 磋商时,供应商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 需的全部费用,期间的调整、变更内容一并考虑在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各供应商结合本企业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报 价;供应商在确定报价时,必须是在本企业合理的利润空间范围内,不得低 于本企业成本报价,骗取成交。因此,供应商在确定报价时,如果脱离本企 业实际利润空间,为追求成交而明知低于本企业成本却有意低于成本报价, 这就是骗取成交行为。所以供应商应实事求是地确定报价。否则,在成交后 无论任何原因和理由,如果成交供应商提出在磋商时确定的报价低于了本企 业成本,都视为骗取成交行为,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本项目服务质量标准要求高,各供应商要根据项目特点和要求,制定系 统的、积极的服务方案,科学组织,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并结合项目每个阶 段的情况作好计划安排。 第五章 磋商程序和内容 一、磋商小组 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本次磋商小组由 3 人组 成,磋商小组其他成员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磋商小组在磋商时按 有关工作纪律进行。 二、磋商原则 (一)磋商小组须按法律法规规定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办法、磋商 方式,公平、公正、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在磋商过程中,出现各类带有争议性或不明确性问题时,均由磋 商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若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须经磋商小组全体人 14 员独立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最终书面决议。书面决议须经磋 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名确认。 (三)磋商小组所以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 所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四)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 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 分。 (五)参加磋商会议的人员应对磋商全过程的一切相关资料及信息进行 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员泄露。 三、磋商程序 (一)磋商会议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 (二)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检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 格。 (三)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格检查结果。 (四)按照会议议程,由磋商小组与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 商。 (五)采购人对采购项目内容情况进行介绍,但不得带有涉及供应商的 倾向和观点,其表决意见应最后发表。 (六)按照磋商程序,供应商必须将最后报价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人。 (七)如果各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人确定的本次采购项目预算资 金,应取消本次磋商结果,另行组织;但是,如果采购人出具了追加预算资 金的书面证明,也可依照程序继续进行磋商。 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承担采购人的相应 损失,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出的问题,磋商小组应认真核实,必须形成 书面材料作为磋商文件的补充,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确保公开、 公平、公正。 四、磋商内容 磋商小组按照程序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负责人)或法定代表 15 人(个体经营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就本次采购的各方面内容进行磋商。 第六章 评定成交供应商 一、评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本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需求,结合预算资金,评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是: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进行综合评分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评定成交供应商程序 (一)本次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程序依次同企业法定代表 人(个体经营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就本次 采购的各方面进行磋商,确定最终报价。计算报价得分。 (二)结合市场情况,磋商小组应认真分析评价各供应商报价是否符合 市场正常价格范围,对于报价差异明显较大的,应对各供应商报价组成内容, 分项核实比较,确定差异较大的因素,但是一经发现存在恶意低价或低价高 报等弄虚作假行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及磋商文件约定处理后才能继续进行 磋商活动。 (三)根据磋商情况填写相应供应商名称和其最后报价。 (四)评审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按 评审类别分别独立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 1、报价(10 分) 采购人在评标办法中确定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值)为 10%(即 价格权值为 10%)。 本项目按照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 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供应商投标报价得分按照“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6 上限值与磋商基准价之间为报价有效范围。 在上述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投标报价得分、确定投标报价有效范围过 程中,对所投产品均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且符合本磋商文件约定的价格 扣除条件的投标报价,以扣除 6%后的价格作为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进行计算 和比较。 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文件)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文件)规定提供内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原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作为计算价格扣除的依据。 2、信誉承诺(2 分)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的,得 2 分;提 供《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原件(详见附件),否则,不得分。 3、业绩(8 分) 供应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取得过食堂委 托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每有 1 个得 2 分,此项最高得 8 分;提供《食 堂管理协议合同》原件,否则,不得分。 4、从业服务人员(20 分)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服务人员为 6 人及以上的,得 10 分;供应商为本 项目配备服务人员为 12 人及以上的,得 20 分,此项最高得 20 分;提供服 务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服务人员的卫生健康主管部 门核发的健康证明原件,否则,不得分。 5、技术部分(60 分) 磋商小组成员从以下内容进行打分,有该项内容的得相应分值,每缺一 项该项不得分,同时根据供应商技术方案相应内容综合考虑在相应分值内进 行自主打分。 1、评审专家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食堂服务总体经营目标和管理 制度情况,在 13 分-15 分之间自主打分。 2、评审专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保证本项目食堂各类食材质量安全的措 施情况,在 13 分-15 分之间自主打分。 17 3、评审专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食堂人员、工作职责 要求情况,在 13 分-15 分之间自主打分。 4、评审专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根据本项目保障食堂环境卫生的管理措 施情况,在 13 分-15 分之间自主打分。 各磋商小组成员在其各自打分表等表格上不得随意涂改、变动,若有涂 改、变动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并签字确认。 供应商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最终得分以各磋商小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 数为准。 按照规定程序,磋商小组应对本次项目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 3 名成交候 选供应商,并明确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顺序。 ●评审得分相同的,磋商小组应按最后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 成交供应商候选人,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得分相同的,若相同再按技术部分 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仍不能确定的,由磋商小组 投票表决确定。以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拟成交供应商。当排序第一的供应商 放弃成交时,排序第二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三、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按照第一候选人的顺序 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成交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活动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在 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告。 五、质疑投诉程序 如果供应商发现本项目在磋商过程中存在问题,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 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质疑投诉。(详见附件) 第七章 成交通知书及合同 一、签发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 18 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 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在依照法律规定和采购文件约定 对其处理后,按照程序确定下一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 推。 二、签订合同及备案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书面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规定处理。成交供应 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规定处理。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备案。 合同由采购人(甲方)、成交供应商(乙方)双方签订,政府采购代理 机构为见证方,见证方的责任是监督证明所签合同内容与磋商文件等要求和 约定条款相一致。在签订合同之前,为维护双方利益,按照磋商文件约定, 不但采购人要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进行考察,而且成交供应商也要对采 购人的资金支付能力等情况进行认真考察。签订合同后,甲、乙双方应严格 履行各项约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合同责任。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政府采购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成交人为履行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系固定不 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 (二)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三)项目验收 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 (四)资金支付办法:执行鲁财采〔2020〕14 号文资金支付办法,甲 方应于次月的 10 日前支付上月管理费用。 (五)成交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积极配合,随时反映工作情况,研究工 作措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因成交供应商对服务方案 等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未及时提出,致使项目实施出现质量问题,给采购人 19 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予以处理,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六)成交供应商对本项目所供服务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因 成交供应商把关不严,出现问题给项目和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 承担赔偿及违约责任。 (七)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擅自分包,成交供应商如转包合同或擅自分 包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款总额 10% 的违约金。 (八)甲方、乙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按照双方约定的乙方服务内容及标 准进行核查。如果乙方达不到约定标准要求,甲方有权扣除乙方部分费用并 责令整改,如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甲方 可解除合同并追偿部分损失。 2、甲方在约定成本范围内有权对乙方的饭菜质量、菜品结构等提出相 应要求,如因乙方服务造成职工反映饭菜质量、菜品结构等问题,甲方将责 令乙方整改;若乙方在规定整改的期限范围内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 求,甲方可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相应损失。 3、若乙方出现因采购虚假或食物变质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甲方有权 解除合同并追偿损失。因食品安全给就餐职工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其损失,与甲方无关。 4、食堂原设施设备(即为目前现有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设备不足 部分由乙方负责购置(乙方自行购买备注),乙方负责使用期内的维护、保 养、更换。使用期内产生的水、电、气、暖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对食堂进行全面管理,且保证厨房工作人员稳定,身体健康, 无传染性疾病。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约定服务标准进行 服务,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内容的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6、乙方应具备完备的食堂服务经营手续、资质等,如因经营手续资质 等自身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7、乙方应当配备厨师及其他人员,乙方配备的所有人员工资、费用等 均有乙方自行承担,服务过程中乙方人员出现人身或财产损失乙方自行解 20 决,与甲方无关。 8、乙方服务过程中给造成他人损失或服务过程中同他人产生矛盾纠纷 的,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9、因乙方(特殊情况除外)原因造成误餐或停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给予经济补偿。 10、乙方工作人员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健康查体,持证上岗。 (九)其他相关要求: 1、乙方按预计就餐人数备菜,以便提供足量满意的菜品及服务。遇大 型就餐接待应提前告知乙方,便于准备食材,临时取消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尽职尽责为职工提供满意的菜肴,并确保饮食卫生,杜绝食品 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3、在经营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单件费用在 100 元左右的低值易耗品, 比如:开关、水、龙头、菜墩、刀具、拖把、收子、空气清新剂、洗手液、 垃圾袋、餐巾纸、碗筷、桌布等。 4、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证及体检费由乙方承担,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 协商解决。 5、食堂工作人员由乙方配备,工资由乙方承担。并对食堂进行全面管 理,且保证厨房工作人员稳定,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持证上岗。 6、甲方将食堂交由乙方管理后,不再参与食堂内部经营,可定期对食 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整改。 (十)其他约定 1、在就餐人数出现较大数量变动时,甲乙双方有权根据变动情况重新 核定管理费用,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甲乙双方应严格按合同履行,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相应损失。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合同自然终止。 4、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 诉解决。 5、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或协商解决。 21 第八章 采购人责任 一、采购人应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之前,必须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 法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密 切配合、组织好磋商活动。 二、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综 合得分最高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必须认真核对各供应商的证件,证件不 全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不予作为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对供应商应一视同 仁;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面宣布成交结果无效。 四、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二个工作日 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书面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第九章 供应商责任 一、供应商编写的报价表一律按采购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认真填写,字 迹要清楚,项目报价等主要条款不得出现前后不一致的现象。 二、报价表必须按照本采购磋商文件要求的时间、地点及时送达。 三、磋商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 300 元整,售后不退。(供应商向采购 代理机构索取的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磋商文件为准。) 四、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 费,标准依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0--100 万,按成交额的 1.5%收取。 五、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的一切费用自理。 六、供应商在成交后不得将项目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也不得将项目 肢解以后擅自分包。供应商成交后项目实际主要技术人员必须与磋商时所报 项目主要技术人员相符;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解除合同。成 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项目合同价款 10%的违约金。 22 七、供应商一旦前来参加磋商活动,就表示认可并遵循本采购磋商文件 的各项规定,并对自己在磋商活动中的行为负责,不得进行阻挠其他人参加 磋商活动、操纵或恶意串通以及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一经发现,采购 人有权终止其磋商资格。 第十章 其他内容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项目的资料、质量技术标 准和数据,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等概不负责。 ●供应商应认真审阅采购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的所有内容,按规定提供 有关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供应商由于对采购磋 商文件及相关资料的任何误解和忽略,导致发生的任何风险及结果,其责任 一律自负。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解释供应商成交或未成交原因。 ●本采购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解释。 附件: 附件 1、采购需求 附件 2、信誉承诺函 附件 3、供应商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附件 4、供应商质疑程序 附件 5、磋商报价表 附件 6、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7、监狱企业证明函 附件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函 附件 9、合同范本 23 附件 1: 辛店街道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东营市东营区辛店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东营正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辛店街道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编制时间:2020 年 7 月 14 日 24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辛店街道食堂委托管理服务,现需要采购食堂管理服务公司 (以下简称服务公司)负责辛店街道食堂整体运营及人员、设备管理,根据 管理服务要求实施管理,为街道 200 名职工提供餐饮服务。 预算安排:98.5 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辛店街道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食堂管理服务公司(以下简称 服务公司)负责辛店街道食堂整体运营及人员、设备管理,根据管理服务要 求实施管理,为街道 200 名职工提供餐饮服务。 采购数量:确定供应商数量为 1 家。 预算安排:98.5 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满足采购人需求,负责对辛店街道食堂整体运营及人员、设备管理,根 据管理服务要求实施管理,为街道 200 名职工提供餐饮服务。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4.1 质量要求:合格,并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4.2 安全要求:合格,无事故,无任何生命财产安全损失,并达到采购 人的要求。 4.3 技术规格: 4.3.1 基本服务要求 服务公司接受街道监督,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提供服务。 服务公司应确保饭菜质量、菜品结构、食品安全等满足街道需求。 服务公司负责街道食堂内各类设备的维护、保养、更换。 服务公司对食堂进行全面管理,保证厨房工作人员稳定,身体健康,无 25 传染性疾病。严格遵守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约定服务标准进行服务。 服务公司应具备完备的食堂服务经营手续、资质等,并配备厨师及其 他人员,配备的所有工作人员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健康查体,持证上岗,人 员工资、费用等均由服务公司承担。 服务公司应及时提供餐饮服务,不得误餐或停餐。 4.3.2、饭菜标准 (一)早餐。 (1)面食(葱油饼、馅饼、扬州炒饭、油条、咸食、手抓饼、馒头干、 肉末卷、煎饺)4 种。 (2)鸡蛋每人一个。(做法:水煮鸡蛋、茶叶蛋、煎鸡蛋。) (3)风味小咸菜 4 种。(炒咸菜丝、腌黄瓜条,小葱拌豆腐、虾酱炒 豆腐、拌包菜、腌包菜、拌圆葱、拌辣椒、拌豆腐干、拌海带丝、炝藕条、 拌藕块、雪里红炒黄豆等等) (4)稀粥或者咸汤 2 种。(小米粥、大米粥、南瓜粥、黑米粥、玉米 面粥、地瓜粥、绿豆粥、红豆粥、豆浆) (二)午餐 (1)炖排骨+炒鸡蛋类菜品+炒肉类菜品+清炒类菜品+凉拌菜+粥或者鸡 蛋汤(2 种)。 (2)精肉大包+豆角肉大包+素包+鸡蛋汤(2 种)+免费小菜 2 种。 (3)鱼类(干炸、红烧、家焖)+炒肉类菜品+炒鸡蛋类菜品+清炒类菜 品+凉拌菜+鸡蛋汤(2 种) (4)鱼香肉丝(红烧肉、毛头丸子。毛血旺、回锅肉、水煮肉片等)+ 炒鸡蛋类菜品+炒肉类菜品+清炒类菜品+凉拌菜+鸡蛋汤(2 种) (5)香菇炖鸡(土豆炖鸡、虎头鸡、辣子鸡、)+炒鸡蛋类菜品+炒肉 类菜品+清炒类菜品+凉拌菜+鸡蛋汤(2 种) (6)肉丝类菜品或者糖醋里脊等+炒鸡蛋类菜品+鸡蛋汤(1 种) 26 (7)五花肉炖豆腐或酸菜白肉+凉拌菜+鸡蛋汤(1 种) (8)面食(花卷、馒头、米饭、发糕、葱油饼、发面饼、肉末卷、杂 粮窝窝头、千层饼、糖包、手抓饼、酥皮火烧、夹心饼) 根据用餐人数,午餐任何时刻提供不少于 3 种菜肴(2 荤素菜+1 汤菜), 每周菜品根据季节不同进行定期调整。 (三)晚餐 (1)炒肉类菜品。 (2)素炒类菜品或禽蛋类菜品。 (3)咸汤或粥免费供应。 (4)面食(花卷、馒头、米饭。) 4.4 物理特性:本项目采购类型为服务类,不存在物理特性。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实施的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实施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标准。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服务效率: 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保证服务质量的情况下从速完成。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售后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的后续服务。 验收标准:符合相关标准并达到采购人的各项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7 附件 2: 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 东营市东营区辛店街道办事处: 东营正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的辛店街道食堂委托管理 服务活动,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形象和信誉,防止在成交后违规不与采购人签 订合同问题发生,如果我公司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出放弃成交结果,除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察部门等共同认定的正当理由外,根据有关规定, 愿以本《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书面形式郑重承诺如下: 一、东营市东营区监督管理部门可在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我公 司的不良行为。 二、将严格执行东营市东营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禁止我公司一至三年内 参加东营市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决定。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供应商未履行谈判期间承诺的服务年限的,根据 有关规定同时愿以本《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书面形式郑重承诺如下: ●东营市东营区监督管理部门可在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我公 司的不良行为。 ●将严格执行东营市东营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禁止我公司一至三年内 参加东营市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决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2020 年 月 日 28 附件3: 供应商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本公司作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2020年 月 日 29 附件4: 供应商质疑投诉程序 各供应商: 为了保证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接受各供应商的监督, 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针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问题,供应商应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令第 94 号)等有关规定提出质疑和投诉。 一、 质疑程序 (一)提起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 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 疑。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 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 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个体经营负责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 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0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个体经营负责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 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接收方式 为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送达书面质疑时间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 收时间为准。 (三)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 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 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5、质疑答复人名称; 6、答复质疑的日期。 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二、投诉程序 (一)提起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 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31 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 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 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个体经营负责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 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处理 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 决定。 注:执行东营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受理供应商投诉程 序。 32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33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 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 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 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个 体经营负责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4 附件 5: 辛店街道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磋商报价表 日期:2020 年 月 日 单位:元 报价 项目名称 磋商前基础报价 (磋商前填写) 磋商中报价 (磋商中填写) 最终报价 (磋商中填写) 备注 辛店街道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最终报价 大写: 服务时间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注:本表用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时记录报价情况。本表除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外,另外一式五份单独密封,在磋商时按规定分发。 35 附件 6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 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由本企业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36 附件 7: 监狱企业证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2019 年 月 日 37 附件 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 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 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38 附件 9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辛店街道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合同编号: 采购编号: 甲 方:东营市东营区辛店街道办事处 乙 方: 39 (甲方)所需 (项目名称)经 司以 (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 文 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 (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 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 (四)成交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报价及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成交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服务内容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合同服务清单(附件一)。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服务清单)。 40 乙方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号: 五、付款途径 □ 国库支付 □甲方支付 □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 预 算 内 资 金 元 财 政 专 户 资 金 元 自筹资金 元 六、付款方式 在合同中约定 七、交付日期和地点 1、交付日期: 。 2、交付地点: 八、履约验收 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 于乙方交付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 照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 致。 九、履约保证金 无 十、合同生效 4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 审 核后生效。 十一、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 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双方按 照《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自行约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十二、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一致同 意提请东营市当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三、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二份 ,东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目 录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供应商条件及须提供的资信证明 第三章 磋商时间安排 第四章 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 第五章 磋商程序和内容 第六章 评定成交供应商 第七章 成交通知书及合同 第八章 采购人责任 第九章 供应商责任 第十章 其他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资信证明 二、磋商时间 一、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将第二章中应提供的资信证明资料原件装入密封袋内单独密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负责人)身 ●报价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鉴),一式五 ●供应商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分标准中涉及的得分加分证明资料的原件,包括:信誉承诺(若有)、人员证件(若 (一)本次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程序依次同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个 (二)结合市场情况,磋商小组应认真分析评价各供应商报价是否符合市场正常价格范围,对于报价差异明显较大 (三)根据磋商情况填写相应供应商名称和其最后报价。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