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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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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10724-2000D67N2839.pdf附件2N2839招标公告.pdf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国e招标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000D67N2839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供货期

副食品采购

1

人民币190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注: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5日 至 2020年07月2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e招标采购平台

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0年7月 15日00时00分至2020年7月21日23时59分前在国e招标采购平台上传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最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注:1、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建议使用“遨游(www.maxthon.cn)”、“QQ(http://browser.qq.com/)、搜狗(https://ie.sogou.com/)”浏览器,也可在国e平台用户指南(http://www.ebidding.com/yhzn/index.jhtml)下载安装包。且在浏览器设置中需要允许flash运行)2、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国e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平台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用户指南中《投标人注册手册》。购买招标文件的方法:请投标人上传完整资料进行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方式:1、首先在国e平台完成注册以及注册审批手续;2、投标人可在国e平台注册审批通过后登陆系统,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3、登陆后选择“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购买”,选择对应项目生成订单;4、通过网银支付、微信支付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5、国e平台操作咨询联系人:李磊(020-37860665)。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塘东路创杰金融中心904室)(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或2019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0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在处罚期限内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 军队采购网 网站(www.plap.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8.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提供证书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9楼

联系方式:何达、林泽鑫020-37861059、3786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9楼

联系方式:何达、林泽鑫020-37861059、3786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达、林泽鑫

电 话: 020-37861059、37860558

第 1 页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24-2000D67N2839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编制 发布日期:2020 年 7 月 14 日 2 第 2 页 温馨提示 一、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0 分钟内。 二、 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 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银行及账号见 《投标人须知》)。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到账而导致投标被拒绝, 建议提前合理安排转账事宜。中标人应在签订采购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交招标代理机构,以便退还 保证金。 四、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五、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及密封。 六、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并与《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一同封装在单独的唱标信封当中。多包 项目请每包单独封装,并请仔细检查包号,包号与包名称必须对应。 七、 招标项目内或所投包号内有多项设备或报价内容的,应加总后报总价。 八、 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九、 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公司,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参加投标。邮 购或网购招标文件的公司应提供快递地址以确保收到纸质的招标文件。 (以上提示内容仅作一般事项提醒,如与实际招标项目要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第 3 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 第 4 页 否决性条款 重要提示:本摘要是本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集中 列示,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在开标会上当场宣布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资格性及符合性检 查阶段发现重大偏差的情形。除出现本摘要集中列示的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文件出现的其他任何 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摘要所列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摘要列示的内容 为准。 如招标人通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予以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编写本摘要内容, 将新增否决性条款列入本摘要,并发布新的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否则,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 效。 评标委员会应将在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阶段发现的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情况列入评标报告中的“否决投 标情况说明”,对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一、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由招标人负责判定): (一)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手续的; 2、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3、投标文件外封套上载明的投标人名称与购买招标文件时登记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已在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工商更名登记手续及相关证书更名手续的除外); 4、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 (二)宣布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的情形: 1、投标文件的装订不符合要求; 2、投标文件的份数不满足要求。 注:投标文件出现本款上述情形在开标会上被宣布为无效投标后,不再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亦不进入评标 程序,该投标文件不予退回。 二、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阶段未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办法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2、(1)每单个品项供应报价下浮率不得小于 10%,且不得大于或等于 100%,也没有为负数 (2)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且是唯一确定的 3、投标文件已提供《投标函》,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 4、投标文件已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 登记】。 5 第 5 页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 2018 年或 2019 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 件,或 2020 年度任意 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度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 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度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 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 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 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 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 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 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在处罚期限内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 件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 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1、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1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提供证书 复印件) 13、投标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4、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 1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不产生偏离(投标文件中服务规 范、需求或其他内容优于招标要求部分不视作偏离); 16、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7、投标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6 第 6 页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各(潜在)投标人: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的委托,对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项目招标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0724-2000D67N2839) 二、项目性质/资金来源:计划下达,非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三、项目标的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供货期 副食品采购 1 批 人民币 190 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注: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 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四、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 免予登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 2018 年或 2019 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 印件,或 2020 年度任意 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度任意 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 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度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 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 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 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 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第 7 页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 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 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在处罚期限内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 件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 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8.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提供证书 复印件)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2020 年 7 月 15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0 年 7 月 21 日 23 时 59 分前在国 e 招 标采购平台上传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最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 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进行购买招标 文件(建议使用“遨游(www.maxthon.cn)”、“QQ(http://browser.qq.com/)、搜狗(https://ie.sogou.com/)” 浏览器,也可在国 e平台用户指南(http://www.ebidding.com/yhzn/index.jhtml)下载安装包。且在浏览 器设置中需要允许 flash 运行) 2、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国 e 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平台上传原件扫描件, 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操作步骤 详见国 e 平台用户指南中《投标人注册手册》。 购买招标文件的方法:请投标人上传完整资料进行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首先在国 e 平台完成注册以及注册审批手续; 2、投标人可在国 e 平台注册审批通过后登陆系统,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3、登陆后选择“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购买”,选择对应项目生成订单; 4、通过网银支付、微信支付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 5、国 e 平台操作咨询联系人:李磊(020-37860665)。 六、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 年 8 月 5 日 10 时 00 分 00 秒(注 9时 30 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塘东路创杰金 融中心 904 室)(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 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 年 8 月 5 日 10 时 00 分 00 秒 九、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塘东路创杰金融中心 904 8 第 8 页 室) 十、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何达、林泽鑫 电话:020-37861059、37860558 传真:020-87616260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26 号 19 楼 邮编:510080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14 日 9 第 9 页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内容 用 户 需 求 书 说明: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单位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一、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供货期 副食品采购 1 批 人民币 190 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二、 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某部队副食品采购招标,招标内容:鲜肉类、鲜果和蔬菜类、禽蛋类、冻品及水产类、干货 及调味品类(含饮品)、豆制品类、食用油的统一采购与配送供应。招标确定一家中标人作为采购人的副食 品供应商,负责所需副食品的供应、加工、包装、送货及售后服务等。 2.采购人预估此次采购预算为 190 万元,其中鲜肉类占 20%,鲜果和蔬菜类占 40%,禽蛋类占 15%, 冻品及水产类占 5%,干货、速食食品及调味品类(含饮品)占 15%,豆制品占 3%,食用油占 2%,此采购 预算仅供投标人参考,非实际采购金额。 三、技术要求 (一) 技术标准及要求 1. 产品的名称、品种、数量及计量单位: (1) 产品的名称和品种: ①蔬菜包括:叶菜类、茄果类、瓜果类、根径类、薯芋类、葱蒜类、豆类(含豆制品)、水生类、多年生 类、芽苗类、菌类; ②肉品包括:鲜畜肉、鲜禽肉、禽畜内脏及掌翼、冰冻禽畜肉、肉类半成品等; ③水产包括:淡水鲜活、冰海鲜、海水鲜活; ④蛋类包括:鲜鸡蛋、鲜鸭蛋、皮蛋、松花蛋等; ⑤粉面包点包括:新鲜河粉、米粉、桂林粉、面、肠粉、馒头、花卷、面包,以及饺子皮、云吞皮等; ⑥油类、调料包括:各类食用油和调料调料等; ⑦水果包括:苹果、香蕉、梨、柑桔、桃等时令水果; ⑧速食食品:牛奶、面包、泡面、矿泉水等速食食品。 (2) 产品的计量单位:按斤、箱、袋、板、个计量,计量方式应在供方提供价格表时注明,以箱、袋、 10 第 10 页 板、个计量时,需标注斤数。需方实际采购产品的种类、数量以需方发出的订货单为准。 2. 产品质量与标准: (1) 蔬菜必须达到感官质量指标和卫生质量指标,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 必须经农药检测、达到食品安全要求; (2) 肉类:必须出具相关部门的检疫证明。新鲜肉脂肪洁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外表微干或微湿 润,用手指压在瘦肉上的凹陷能立即恢复,弹性好,且有鲜肉特有的正常气味;冰冻肉品必须有完整包装,生 产厂家、日期、品名等标识清楚; (3) 鲜活水产类:大小均匀,并与报价的标准一致,水产必须是鲜活的由需方自行负责宰杀;冰鲜必须有 冰块降温,保证冰鲜温度在 0 度以下; (4) 蛋类:外包装必须完整并标有出厂日期,蛋类无破损、无变质,无异味,大小均匀; (5) 粉面包点类:必须是当天生产的,新鲜,无异味,由食物透明胶袋包装; (6) 食油调料等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卫生许可证,包装完好,足斤足称,产 品应是供货日期前 30 天内生产; (7) 水果类:必须保证新鲜,不脱水不注水不发干,大小均等,果皮平滑有光泽。 (8) 速食食品:保质期必须在厂家标示的总保质期限三分之二以内。 (9) ★所有包装类食品均应由大型正规厂家供应,相关证照齐全,经过国家质量体系认证,保质期必须 在厂家标示的总保质期限三分之二以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 中标人必须保证日常配送供应的商品没有污染、变质、变型、过期等现象,产品符合各类食品卫生 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质量法规的规定。 (2) 所有副食品除需满足以上要求外,还需满足相关的国家、省市、行业标准,以及食品监督管理部门 的要求。 (3) 中标人必须从正规渠道(蔬菜生产基地、定点屠宰厂等正规厂家)采购,调味品等必须是正规商品, 不得提供“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 (4) 中标人应拥有相应的农药残留检测器材和人员,坚持每日配送前检测,并做好 24 小时实物留样。 (5) 采购人每日对所供副食品的品名、数量、单价和质量进行现场验收,每日随机抽检部分副食品检验, 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6) ★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履行合同期间无外资(含港澳台)企业或个人合作往来。(提供承诺函,格 式自拟) 4. 采购配送程序 11 第 11 页 (1) 配送时间要求 ①采购人于每日 18 时前以电话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中标人报第二日的采购清单,清单内容含品名、单 位、数量及有关特别说明或要求。 ②中标人保证每日在 8 时 30 分前将副食品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配送时间,不能 及时送达要当即与采购人联系,说明原因。并在一个小时内补救完毕,无及时补救或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 应当赔偿当日送货价值的损失。 ③除每日的定时配送外,对采购人各伙食单位提出的零星配送请求,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送达。 ④如需应急补货,中标人必须在 2 小时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⑤采购人每日对配送的副食品数(质)量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在配送清单上签名,对于不符合数 质量要求的应当进行登记,并对违规情况进行跟踪处理。 (2) 配送车辆及用具要求 中标人必须拥有正规合法的配送运输设备及车辆,并保证其配送运输车辆具备冷藏功能,确保所配送的 副食品(特别是夏季)保持新鲜优质,并具有与配送商品相匹配的冷藏、保温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并保证 所有用品用具符合行业配送要求及卫生标准。 (3) 配送场所要求 ①中标人应在梅州市有固定的食品配送场所,必要的仓库。 ②中标人必须具备与配送商品相匹配的冷藏、保温设备和交通工具、容器、包装物,并保证所有用品用 具符合行业配送要求及卫生标准。 (4) 配送人员要求 中标人应有专业、稳定的配送团队。中标人选配职工时,要做好人员政审和审核工作,配送人员必须遵 纪守法,无不良记录,持健康证上岗,按规定着装,配带工作证,并做好部队保密工作,确保部队秘密不外 泄,无故不得私自更换配送人员。 四、商务要求 (一) 交货时间及地点 1.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1 年 2. 交货地点:兴宁市永和镇。 (二) 服务要求 1. 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质量可靠、安全质优的“绿色、清洁、健康”的禽肉、水产、蔬菜、调料 12 第 12 页 等副食品。 2. 中标人按照“票随货行”的原则,每个配送日向采购人提供一份一式三联采购清单,如有疑问 当日应当回复质疑内容,协商解决。 3. 中标人严禁将熟食及半成品实物配送到采购人各伙食单位,从源头控制食品采购质量。 4. 中标人应建立相应的应急保障机制,有义务积极做好特殊时期部队食品配送保障,如逢节假日、 重大任务、抢险救灾和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期的副食品配送,不得借故哄抬物价或拒绝配送,确保部队副食品 不间段供应。 5. 中标人应及时掌握市场行情,在某些食品价格波动较大时,应主动与采购人沟通,提出调整意 见,尽可能减少部队损失;如果采购计划中个别食品市场临时难以保障时,不得擅自改变品种,应主动与采 购人沟通协调解决。 6. 中标人在食物验收过程中所指出的问题,应当立即纠正或调换,不得无故不予调换。 7. 中标人必须保证账物(量)相符,任何情况下,严禁与所配送伙食单位合谋篡改、伪造配送清 单,一经査实,中标人要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处以伪造清单总额 5到 10 倍罚款,并取消中标 人配送资格。 8. 中标人按照采购人各单位伙食单位的订单、指定时间、地点等要求送货,并根据各单位伙食单 位需要,能每天及时补货,提供优质的服务,做到随叫随到、按需供应,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推拖、 延迟。 9. 中标人所配送商品质量等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退换货,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人 要求的时间内补齐,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0. 中标人负责交货前及不合格商品调换的所有运输和分拣整理的人工、材料等发生的所有费用。 采购人需要将肉类加工为片、丝、条状和将骨类加工为块、条形的,中标人应当无偿提供服务。 11. 因配送商品问题造成的食物中毒等群体性事件的,中标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 律责任。 12. 国家或军队有政策调整或明确规定时,采购人有义务提前告知,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 履行。 (三) 报价要求 1.每单个品项供应报价下浮率不得小于 10%,且不得大于或等于 100%,也没有为负数。 2.投标人须按各品项中标下浮率进行报价,单个品项供应价格=基准价×(1-分项投标下浮率)。 投标下浮率 13 第 13 页 品 项 投标下浮率% 鲜肉类 鲜果和蔬菜类 禽蛋类 冻品及水产类 干货、速食食品及调味品类(含饮品) 豆制品类 食用油 3.基准价确定方式:兴宁市欧尚超市挂牌价和兴宁市曾学路市场价格共二家的平均值作为基准价。 (同一副食品 2家市场均有报价时取 2家市场报价的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只有 1家有报价时取 1 家市场报价 作为基准价。) 4.采购人和中标人每半月共同组织一次市场调查,以每月 1号市场公布的价格确定当月上半月结算 价格的基准价,以每月 15 号市场公布的价格确定当月下半月结算价格的基准价。 5.每半月各类副食品基准价确定后,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更改价格,如有 更改,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当月货款。 6.以上价格均为含税报价。 (四) 验收标准 1. 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检测报告、检测证书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 为验收依据。 2.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以便采购人做好收货准备。 3. 货到指定地点后,采购人指定人员根据采购要求以及本招标文件约定对货物进行验收,不得随 意私自放置货物后自行离去。 4. 交货验收程序如下: (1) 双方人员核对订货单据; (2) 货物包装检査:包装检查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中标人 负责更换货物; (3) 保质期检查:保质期检査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保质期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中标 人负责更换货物; (4) 生鲜货物的外观检査:外观检查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本批次该类不合格货物,做退货处 14 第 14 页 理或中标人负责更换货物; (5) 数量检查:数量短缺的,中标人必须按照订单补齐货物;送货数量超出订货数量的,超出部分 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人自行将多余货物清运出采购人场所; (6) 其它要求,如中标人配送的货物(包括加工)未达到采购人的实际需求,采购人有权拒收,中 标人不得有异议。 (7) 货物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配送表上签字确认,每日配送表作为支付依据。 (五) 罚则 当中标人出现以下行为时,视为违约,并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1. 由于中标人工作失误,未能及时通知采购人导致配送不能按时到达采购人伙食单位,造成采购 人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承担有关责任,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10%。(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时除外) 2. 中标人配送的蔬菜、水产、禽肉类采购渠道不正规;肉类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检验;蔬菜农药残 留过高,达不到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质保过期、品牌“三无”、假冒伪劣等调料经采购人检査发现,第 一次扣除当日全部货款;第二次扣除一个星期全部货款;第三次扣除一个月全部货款,并取消中标人的配送 资格。 3. 中标人供应的禽肉类、水产不新鲜,蔬菜枯萎、菜叶破损严重,采购人有权提出退换;中标人 提供的副食品不符合采购人需求或缺斤少两,采购人有权要求补足数量或按实际重量结算付款。如中标人 1 周内累计出现问题次数 3 次以上,采购人有权扣除一星期全部货款;1 个月内累计次数达 8 次以上,采购人 有权扣除一个月全部货款,并取消配送资格,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4. 中标人配送的副食品存在卫生安全问题,导致采购人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由中标人承担 所有事故责任与费用,没收履约保证金,取消配送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究中 标人法律责任。 5. 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给采购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回扣,经査属实,中标供应商必须接受合 同服务期营业额 10%的罚款。 6. 由于中标人恶意欺瞒、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给采购人权益造成损害的,第一次采购人有权扣除 中标人当天全部货款;第二次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人一星期全部货款,并取消配送资格。 7. 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的,由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替补,依次类推。 (六) 履约保证金 1.提交时间: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5个工作日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15 第 15 页 3.支付方式:转账、银行履约保函。 4.退还时间:中标人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在合同期满之日起30天内,无未了事宜无息退 还。若中标人违约,采购人视情节扣除保证金;若该保证金不足以赔偿违约责任的,按合同相应条款赔 付,且采购人可按“违约责任条款”处置。 5.违约责任按双方签订合同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 付款及结算方式 (1) 结算期限: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日后 30 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 (2) 结算依据:中标人配送的副食品当日经采购人各伙食单位验收全部合格,并核对当日票据。经 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核核对清楚、准确无误,并双方签字盖章。 (3) 付款方式: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公司指定的对公账户,由采购人采取公对公转账形式,每 1 月 结算一次;若中标人账户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并附相关证明文件。遇特殊情况需延迟付款时,采购 人主动与中标人沟通视情况延迟付款,延迟付款时间不超过 7 个工作日。 (八)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6 第 16 页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招标。 2. 定义 2.1“招标人”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2.2“招标代理机构”是指: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3“招标采购单位”是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4 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2)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2.5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 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项目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工程”是指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 求的工程。 3.3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标的内容,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 培训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 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 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2011]534 号文《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 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收取,具体如下: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本次招标代理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中标金额 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本项目类型为服务招标: 类 型 费 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50000 0.05% 0.05% 0.05% 50000-100000 0.035% 0.035% 0.035% 100000-500000 0.008% 0.008% 0.008% 500000-1000000 0.006% 0.006% 0.006% 1000000 以上 0.004% 0.004% 0.004% 一次招标代理费最高限额 人民币 350 万元 人民币 300 万元 人民币 450 万元 本次服务招标代理项目预算金额为19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5%=1.5 万元 17 第 17 页 (190-100)万元×0.8%=0.72 万元 合计收费=1.5+0.72=2.22 万元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以电汇方式缴纳,交费账户为: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中央观邸支行 银行账号:44001728636053003389 用途:“项目编号后五位”中标费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招标项目内容 3) 投标人须知 4) 合同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 条款和技术规范、设备参数及服务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 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 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其收到的书面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 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澄清答复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 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l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 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修改作为招标文 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的语言及计量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 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 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8.2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 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 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的要求分别装订 和封装。 10.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 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及招标采购单位或监督管 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0.3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 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报价 11.1 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投标价格以人民币填报。 11.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内容”中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 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 18 第 18 页 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内容,否则将导致 投标无效。 11.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 投标报价应为货物运至用户指定地点的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关税、 销售税、其他税以及招标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1.4 每种规格货物或每项标准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 备选方案 12.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 联合体投标 1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表》中所列要求。 14.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的各组成部分。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16.2 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形式和时间: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7,067.00(人民叁万柒仟零陆拾柒元整)。 (2)保证金递交形式: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保险或投标履约保证保险 。 (3)保证金递交方式: ①电汇方式:投标人登录国义招标采购平台(简称“国 e 平台”),在购买并下载拟投项目(标段)招标 文件后,点击主页上方菜单栏“保证金管理”-“保证金虚拟子账号”进入保证金管理页面;在保证金管理项 目列表中选择投标人拟投项目(标段),并点击项目栏后方的“查看”,下载《投标保证金账户银行汇款信 息》函。 ②投标保证金保险或投标履约保证保险(保函形式):投标人登录国义招标采购平台(简称“国 e 平台”), 在购买并下载拟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后,点击主页上方菜单栏“文件管理”-“文件下载”进入招标文件 下载页面;在下载列表中选择投标人拟投项目(标段),并点击“﹢办理保证金保险(保函)”,跳转到申 请页面。 (4)保证金递交账户:投标人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投标的每个项目(标段)对应的保证金汇款银行 账号是不一样的,具体的保证金汇款账号详见《投标保证金账户银行汇款信息》函。 注:投标人可以登录国 e 平台,选择主页上方菜单栏“保证金管理”查看保证金汇款的到账情况。招标项 目结束后,我公司将按投标人保证金汇款路径原路退还保证金。因此,投标人不得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 金。根据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的,投标人应以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保证金,如汇 款不符合要求导致保证金退还不成功等情况,责任及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3 凡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4 如无异议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如有异议或投诉,将在异议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结束的这段 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6.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中标人应在 签订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交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16.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 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文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作为非实 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 19 第 19 页 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 也不允许其修改报价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 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的授权代表在正本上 要求的签名的地方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法人证明及法人授权证明均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 式见第五部分)。 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加盖 公章或签字才有效。 18.4 电子文件,投标人必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套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的电子文件(U 盘或光盘,无病毒), 电子文件必须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注明“电子文件”。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所有文 件用 WORD 或 EXCEL 格式处理(资质文件及证书等可扫描以图片格式提交)。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9.1 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与《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唱标 信封”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 “副本”字样。 19.2 所有信封外包装上应当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签字。具体格式如下: 投标文件 收件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0724-2000D67N2839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19.3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4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后 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 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 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 知招标采购单位。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结束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 证金将不予退还。 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与授标 21. 开标 21.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招 标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 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 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21.3 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1.4 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明细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0 第 20 页 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2.1 评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 会成员由7名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依法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22.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3. 投标文件的初审,如投标文件初审不通过,其投标将被否决, 初审内容如下: 23.1 投标文件的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 招标要求。具体审查内容详见《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表》。只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后续的比较 与评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 响应的投标。 23.2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3.3 投标文件的算术错误将按下列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 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 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 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 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 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人的印章)的书面形式做出。 24.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 投标的比较和评价 25.1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 合比较与评价。 26. 授标 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名 单,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26.2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6.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 工作日)。 26.4 公示期满后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招标人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异议 27.异议 27.1对于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于开标的异议,应当当场提出;对于 评标结果的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 异议接收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异议接收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26 号 9 楼 异议接收部门联系人:郭小姐 异议受理机构电话:020-37860711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8.合同的订立 28.1招标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 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如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合同,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29. 合同的履行 29.1 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需要变更的,招标人应将有关合同 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招标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 21 第 21 页 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监督管理部门报备。 29.2 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 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规定备案。 八、适用法律 30.招标采购单位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规、规章、政策。 30.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 标。存在以上情形的供应商应主动予以回避,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30.2 如投标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相 关投标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0.3如投标人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规定的第十六条情形的,相关投标 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 投标人之间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 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送达或者分发; (四)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各自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是,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 账户;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技术、商务和价格三部 分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评分。三项总分为 100 分,其中技术得分占 25 分,商务得分占 15 分,价格得分占 60 分,以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 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32.评标步骤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比较与评价: (一) 初审 22 第 22 页 《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表》 序号 内容 1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办法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2 (1)每单个品项供应报价下浮率不得小于 10%,且不得大于或等于 100%,也没有为负数 (2)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且是唯一确定的 3 准入条件: (1)提供《投标函》,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 (2)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其依法免予登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 2018 年或 2019 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 印件,或 2020 年度任意 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度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 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度任意 1个月的依 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 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 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 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 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在处罚期限内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 标文件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 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10)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提 供证书复印件) 4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6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不产生偏离(投标文件中服务规 范、需求或其他内容优于招标要求部分不视作偏离) 7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3 第 23 页 (二)比较与评价 1.技术评价(25 分)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内容及规则 1. 配送方案 4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的项目实施方案中为本项目制定的配送 方案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投标人提供更优的配送方 案(包含配送流程图及配送保障措施等)进行评价: 整体配送方案和各项应急预案思路清晰,方案完整,能够提供 便捷、准确的供货服务和售后服务,整体配送方案和各项应急 预案均切实可行的,得 4 分; 整体配送方案和各项应急预案思路比较清晰,方案比较完整, 能够提供比较便捷的供货服务和售后服务,整体配送方案和各 项应急预案均具有可行性的,得 2 分; 整体配送方案和各项应急预案方案比较完整但思路不清晰,供 货服务和售后服务不够便捷,整体配送方案和各项应急预案可 行性均较差,得 1 分; 不提供不得分。 2. 自有或租赁种 养殖基地情况 2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种养殖基地面积进行评分: 自有或租赁种养殖基地面积≥200 亩,得 2 分; 100 亩≤自有或租赁种养殖基地面积<200 亩,得 1 分; 自有或租赁种养殖基地面积<100 亩,得 0 分。 ①需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或长期租赁协议复印件,租赁协议中须 体现自有或租赁种养殖基地面积,证明材料上未体现亩为单位 的,须自行换算为亩,否则不得分。 ②投标人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其养殖基地的情况,无或未 按要求递交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3. 贮藏能力情况 2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套仓库体积进行评分: 配套仓库体积≥400m³,得 2 分; 200m³≤配套仓库体积<400m³,得 1 分; 100m³≤配套仓库体积<200m³,得 0.5 分; 配套仓库体积<100m³,得 0 分。 需提供仓库图片、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否则不得分。 4. 冷藏能力情况 2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冷库体积进行评分: 冷库体积≥200m³,得 2 分; 100m³≤冷库体积<200m³,得 1 分; 50m³≤冷库体积<100m³,得 0.5 分; 冷库体积<50m³,得 0 分。 需提供冷库图片、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否则不得分。 24 第 24 页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内容及规则 5. 食品安全保障 能力 4 投标人具有专业的食品检测场室和设备得 2 分,具有专业食品 安全员得 2 分,本项最高 4 分。 需提供场室及设备图片或相关证明,否则不得分。 6. 服务应急措施 3 对供货突发事件(天气、交通等因素)时的应急预案及相应的 措施;根据采购单位需要变更配送量、配送时间、配送地点等 服务措施进行评分: 措施方案详细具体、合理、科学,得 3 分; 措施方案比较具体,较合理,得 1 分; 措施方案不够具体,不合理或不提供,得 0 分。 7. 车辆配置 4 根据投标人车辆配置情况进行评分: 投标人配置具备冷链 2 台(含)以上车辆得 2 分,每增加 1台 具备冷链功能货运车辆得 1 分,满分 4 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 驾驶证及车辆具备冷藏功能照片证明。租赁车辆提供租赁证明 (租赁时间需≥合同期),否则不得分。 8. 监控设施 4 经营场所内装有安全监控的得 2 分,配送车辆有监控的得 2分。 本项最高 4 分。 需提供监控图片或购买监控的发票或相关证明,否则不得分。 合计:25 分 2.商务评价(15 分)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内容及规则 1. 体系认证 5 投标人获得有效期内的管理体系认证评分: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HACCP 认证证书 每获得 1 个其他认证或证书得 1 分,满分 5 分。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 储存、供货方 式等食品质 量安全控制 2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部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进行评审: 控制措施完整详细的得 2 分。 控制措施基本完整的得 1 分。 控制措施简单无重点的或者不提供控制措施的得 0 分。 3. 企业信用 1 获得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得 1 分。 需提供相关证书,未提供证明的不得分。 4. 食品安全责 2 根据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复印件的得 25 第 25 页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内容及规则 任险 2分,否则不得分。 5. 业绩 3 根据投标人提供 2018 年以来已承接过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等 副食品配送的相关经验的,每提供一项得 0.5 分,满分 3 分。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和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供应内容)及合 同期间任意一个月发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6. 意见反馈 2 投标人提供的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 期以验收证明为准),由采购人单位出具的业主意见反馈表(招 标同类项目)的材料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好评意见表的得 0.5 分,满分 2 分。 需提供加盖采购人公章的业主意见反馈表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 分。 合计:15 分 3.价格评价(60 分) 评审项目 分 值 评分细则 价格 60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 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 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分项投标报价得分=∑(分项评标基准价/分项投标报 价)×100×60%×相关类别占比 A 备注: 1、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2、投标报价以“1-投标下浮率”进行价格评分的计算; 3、A的取值为鲜肉类占 20%,鲜果和蔬菜类占 40%,禽蛋类占 15%, 冻品及水产类占 5%,干货、速食食品及调味品类(含饮品)占 15%,豆制 品占 3%,食用油占 2%。 (三)总得分 商务分、技术分、价格分之和为投标人的总得分。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评审的结果,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 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26 第 26 页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27 第 27 页 供货承包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注:此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自行拟定内容。 28 第 28 页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 应 商): 签 订 时 间:2020 年 月 日 签 订 地 点: 经某部队(以下简称甲方)委托第三方国内公开招标确定,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向甲方提供副 食品(鲜肉类、鲜果和蔬菜类、禽蛋类、冻品及水产类、干货及调味品类(含饮品)、豆制品类、食用油等) 配送服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规范供需程序,保证食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根据甲方招标文件要 求和《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承包内容 (一)承包事项:某部队副食品配送服务相关的事宜。 (二)承包方式:甲方将副食品配送服务发包给乙方。 (三)服务期间,乙方必须在符合甲方相关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副食品配送服务。 二、合同承包期限 本项目供货期限为 1 年,即从 2020 年 月 日起至 2020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负责收集甲方各伙食单位次日所需副食品的种类、数量,汇总后于当日 20 时通报至乙方或 乙方派人提取。每日报一次,若发生计划不准或不及时的现象,乙方有义务主动提醒甲方。 (二)甲方按约定验收乙方所送货物的品种、数量和质量,对于数量不够、品种不符或质量达不到要求 的货物,甲方有权要求补货、退货或换货,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迟验收货物,应于原约定时间 4 小时前通知乙方。 (四)甲方须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所有货款以公对公转账形式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不得以 现金支付。 (五)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有权自行组织或委托地方会计事务所等机构对甲方及其供应商的财务、票据等 公司内部资料进行审查,乙方必须无条件协助。 (六)国家或军队有政策调整或明确规定时,甲方有义务提前告知,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履行。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品种: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采购计划及时组织物资筹措、加工,供应相应副食品,未提前征 得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计划,更换品种。 (二)数量: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采购计划,保质保量供应。如果乙方实际交货数量少于招甲方订单数 量,乙方须 2 小时内将差额补齐。 (三)质量:乙方所提供的副食品必须经过重新分拣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1.蔬菜、水果类产品应加工整理,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农药残留不得超标,不得有腐烂、泥沙、 黄叶等,蔬菜食用率达 95%以上。 29 第 29 页 2.鲜肉、禽肉类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联厂,保证每日新鲜,无注水,无异味。 3.海鲜、河鲜产品必须新鲜。 4.豆制品由正规厂家生产加工,保证新鲜,不含色素、有毒有害添加剂等,交货时无异味。 5.包装类食品如牛奶、副食、调料类均由大型正规厂家供应,相关证照齐全,经过国家 QS 质量认证, 保质期必须在厂家标示的总保质期限三分之二内。 (四)送货时间:乙方于配送日上午 8 时 30 分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接受甲方的数质量验收,乙方不 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或拒送。若出现数量不足、品种不符、质量不合要求的食品,乙方必须于当天上午 10 时前 补齐或调换到位。非正常工作时间,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提出配送要求,乙方无条件在规定时间内为甲方提 供紧急配送服务。 (五)相关要求和义务: 1.乙方负责交货前及不合格商品调换的所有运输和分拣整理的人工、材料等与本合同发生的所有费用。 2.乙方负责按甲方规定的要求进行食品分拣包装,包装必须采用袋装、箱装,并符合安全、牢固、卫生、 美观的要求,其中袋装产品所用包装必须无毒透明,箱装产品必须一一检查。 3.乙方应固定配送人员、车辆,并向甲方提供人员的真实信息,不得随意更换,配送人员必须向甲方提 供正规医院出具的有效健康证明,着装整洁、个人形象良好。 4.乙方配送工具必须每日进行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干净、无污渍、无异味。 5.乙方必须按时参加定期组织的甲方基层代表和供应商座谈会,对基层代表反映的问题必须按照甲方要 求限期整改,违约时接受处罚。 6.乙方应按“票随货行”的原则,配送日向甲方提供一份采购清单(一式三联)作为记账凭据。 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检验检疫工作时段,以供甲方不定期抽查,乙方所供生鲜肉类必须提供地方检验 检疫部门当日的检验检疫书。 8.乙方应无条件承担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地方会计事务所等机构对其进行审查的费用。 9.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方式的广告宣传等经营活动。 五、价格规定 (一)乙方所供副食品的供应价格区分鲜肉类,鲜果和蔬菜类,禽蛋类,冻品及水产类,干货、速食食 品及调味品类(含饮品),豆制品类,食用油等 7 个品项分别计算,按基准价乘以(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 算,以鲜肉类为例,具体计算公式为: 鲜肉类供应价格=基准价 x(1-鲜肉类中标下浮率) 中标下浮率 品项 中标下浮率% 鲜肉类 鲜果和蔬菜类 禽蛋类 30 第 30 页 冻品及水产类 干货、速食食品及调味品类(含饮品) 豆制品类 食用油 (二)基准价确定方式:兴宁市欧尚超市挂牌价和兴宁市曾学路市场价格共二家的平均值作为基准价。 (同一副食品 2 家市场有报价时取 2 家市场报价的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只有 1 家有报价时取 1 家市场报价作 为基准价。) (三)甲方和乙方每半月共同组织一次市场调查,以每月 1 号市场公布的价格确定当月上半月结算价格 的基准价,以每月 15 号市场公布的价格确定当月下半月结算价格的基准价。 (四)每半月各类副食品基准价确定后,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更改价格,如有更 改,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当月货款。 (五)各类副食品供应价格均为含税报价。 六、货款结算 (一)结算期限:每 1月结算一次,结算日后 30 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 (二)结算依据:乙方配送的副食品当日经甲方验收全部合格,并核对当日票据,经甲乙双方核对清楚、 准确无误,并双方签字盖章。 (三)付款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供公司指定的对公司银行账户,由甲方采取公对公转账形式,每 1 月结 算一次;若乙方账户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附相关证明文件。遇特殊情况需延迟付款时,甲方主动与 乙方沟通视情况延迟付款,延迟付款时间不超过 7 个工作日。 七、保密事项及其他约定 (一)乙方进入营区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甲方政治部门的政治审查,自觉遵守部队的保密规定,服从 部队管理;乙方人员不得打听与送货无关的任何事情;不得向外传播进入部队后的所见所闻的任何情况;不 得公开部队的送货资料;不得携带部队出除订单外的任何资料处营区;不得在营区拍好、摄像、录音;不得 带无关人员进入营区。如因配送人员泄露部队信息及送货相关资料造成泄密的,乙方相关人员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二)乙方在运送时应自觉遵守甲方营区有关规定,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通行证,进入营区车速不得超 过 20 公里/小时,不得有任何违法行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部队办公区域,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 在供应运输过程中的一切工伤事故和意外全部由乙方负责,在部队营区内造成甲方人员、装备、物资器材和 设施设备受到损失的,根据地方公安部门、部队的联合责任认定担负相关责任。 (三)乙方每天需安排 1 至 2 名配送员及时处理当日配送异常副食品。 (四)验收时如发生产品质量与卫生争议时,则由甲方指定负责人最后裁定。乙方所供副食品达不到退 货程度,则由乙方按甲方要求即时挑选,而后补齐相应差额。 31 第 31 页 八、违约责任 (一)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50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如有扣除 需在 7 个工作日内补齐。如在合同期内未违约,合同终止后 30 日内,无未了事宜无息退还乙方。 (二)价格违约:在合同期内,经甲方市场调查或随机抽样检查,第一次发现结算价格未达到承诺优惠 下浮率或未按甲乙双方协定价格结算的,除结算价格按承诺下浮率执行外,按副食品类别相应扣除当天货款 的 10%;第二次发现结算价格未达到承诺优惠下浮率或未按甲乙双方协定价格结算的,除结算价格按承诺下 浮率执行外,按副食品类别相应扣除本周货款的 10%;第三次发现结算价格未达到承诺优惠下浮率或未按甲 乙双方协定价格结算的,除结算价格按承诺下浮率执行外,按副食品类别扣除当月货款的 10%和全部履约保 证金,并立即终止合同,且 3 年内不得参与甲方副食品采购招投标。 (三)数量违约:在合同期内,甲方验收时发现乙方在自然损耗情况下存在副食品数量不足时,甲方有 权要求补足数量或按实际数量结算付款。1周内累计出现问题次数 3 次以上,甲方有权扣除一星期全部货款; 1 个月内累计次数达 8 次以上,甲方有权扣除当月全部货款和履约保证金,并立即终止合同,且 3 年内不得 参与甲方副食品采购招投标。 (四)质量违约:在合同期内,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副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附带法定检验 机构合格证明。如检验发现乙方配送的蔬菜、水产、禽肉类采购渠道不正规;肉类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检验; 蔬菜农药残留过高,达不到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质保过期、品牌“三无”、假冒伪劣等调料,经甲方检 查发现,第一次扣除当日全部货款;第二次扣除一个星期全部货款;第三次扣除当月全部货款和履约保证金, 并立即终止合同,且 3 年内不得参与甲方副食品采购招投标。如因副食品质量不达标引起的食物中毒等事故, 由乙方负全责并追究乙方法律和刑事责任。甲方官兵因食物中毒而住院等产生的医疗费用、营养费用等,全 部由乙方负责,并扣除当月货款和全部履约保证金。 (五)服务违约:在合同期内,除发生战争和不可抗力外,乙方必须按时将副食品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如未按时送达或擅自更换订单项目、内容,或未按照甲方预约种类、数质量配送,影响甲方伙食保障工作正 常开展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进行退换。1 周内累计出现问题次数 3 次以上,甲方有权扣除一星期全 部货款;1 个月内累计次数达 8 次以上,甲方有权扣除当月全部货款和履约保证金,并立即终止合同,且 3 年内不得参与甲方副食品采购招投标。 (六)安全违约:在合同期内,甲方随时组织基层单位司务长去乙方在招投标文件中注明的配送中心地 点进行环境、饮食卫生安全检查。如乙方擅自更换地点未通报甲方,或者乙方配送中心地点的环境、饮食卫 生不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规定,第一次发现,扣除 10%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发现,扣除 20%的履约保证金; 第三次发现,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立即终止合同,且 3 年内不得参与甲方副食品采购招投标。 (七)保密违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各项保密规定,对部队各类供应情况不得提供给任何其他单位或个 人,否则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立即终止合同,且 3 年内不得参与甲方副食品 采购招投标。 (八)发票违约: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果向甲方提供虚假发票(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或者柜台前不能 查询到),一经发现,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立即终止合同,且 3 年内不得参与甲方副食品采购招投标。 32 第 32 页 (九)合同违约:在合同期内,乙方单方面撕毁合同,甲方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 3 年内不得参与甲方副食品采购招投标。 九、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指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 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事件。 (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对方,并说明不可 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 (三)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 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十、联系方式 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 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甲方: 联系人: 地址: 邮 编: 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邮 编: 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十一、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二)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 解决;协商无效的,可申请仲裁。 (三)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 续有效。双方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签署书面协议。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正式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一份上交代理机构 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章): 法定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33 第 33 页 廉 政 合 同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防止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腐败等违规现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总则 (一)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四)根据相关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 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提醒对方整改。 (六)发现对方有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 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认真执行《廉政目标责任书》相关要求。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 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 高档办公用品等。 (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 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五)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参与本合同有关的经济活动。 (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第三方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任 何物品和服务。 (七)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的责任 34 第 34 页 (一)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规者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给甲方单位造 成经济损失的,须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单位行政与同级党组织或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签订。由甲方或甲方上级 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 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 2020 年 月 日起至 2020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单位: (盖章) 乙方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5 第 35 页 副食品战时供应协议 (中标后由采购人提供) 36 第 36 页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服务类项目投标文件 一、 自查表 二、 资格性文件 三、 商务部分 四、 技术部分 五、 价格部分 注:1. 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 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2.《开标一览表》应与《保证金缴纳凭证》同时单独封装在唱标信封中。 37 第 37 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0724-2000D67N2839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38 第 38 页 一、自查表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1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办法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2 (1)每单个品项供应报价下浮率不得小于 10%,且不得大于 或等于 100%,也没有为负数 (2)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且是唯一确定的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3 准入条件: (1)提供《投标函》,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起 90 天 (2)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 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 供 2018 年或 2019 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 2020 年度 任意 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 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 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度任意 1 个月的依 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 度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 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 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 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 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39 第 39 页 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 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 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在处罚期限内的供应商,将取消 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军 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 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 供相关证明资料】。 (9)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 供《保密承诺书》)。 (10)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 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提供证书复印件) 4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5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通过 □不通过 / 6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 款)条款不产生偏离(投标文件中服务规范、需求或其他内容 优于招标要求部分不视作偏离)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7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 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0 第 40 页 1.2 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评审分项 评审细则 证明文件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注:投标人应当根据服务、商务评审打分内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未提供,评委有权认为不具备或不符 合,并影响投标人的得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1 第 41 页 二、资格性文件 2.1 投标函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24-2000D67N2839)的投标邀请,我方代 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1. 自查表; 2. 资格性文件; 3. 商务部分; 4. 服务部分; 5. 价格部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日,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 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 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 7.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投标人: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42 第 42 页 2.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单位公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3 第 43 页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私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 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粘贴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4 第 44 页 2.3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通过电汇方式缴纳时提供) 致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0724-2000D67N2839) 的招投标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通过银行转帐/银行汇款形式缴纳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 投标人银行帐号: 说明:1.上述要素供银行转账及银行汇款方式填写,其他形式可不填。 2.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凭证的要素一致,(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此凭证信息 退还投标保证金。 3.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上内容划入我方帐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 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粘贴转帐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注:1.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形式 缴纳。投标人应详细填写本文件,并按要求粘贴凭证复印件,连同开标一览表一起封装在单独的密封开标信 封中,以便项目结束后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手续。 2.招标采购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 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银行汇款单据备注栏应填写:“投标人公司名称+N 项目编号后 4 位数+包号保证金(如有分包,否则不填 写包号)”字样,如:“xxxx 公司+N1652+包 2 保证金”。 45 第 45 页 2.4 投标保证金保险或投标履约保证保险(投标人通过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提供) 致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0724-2000D67N2839)的招标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通过投标保证金保险或投标履约保证保险保函(保 函形式)形式缴纳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粘贴投标保证金保险或投标履约保证保险) 注: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投标保证金保险或投标履约保 证保险形式缴纳时,投标人应详细填写本文件,并按要求粘贴凭证复印件,连同开标一览表一起封装在单独 的密封开标信封中。 46 第 46 页 2.5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致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0724-2000D67N2839)投标 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响应,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本公司(企业)具备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所描述的全部投标人资格条件条款, 并保证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本公司(企业)或所投产品制造商与采购人没有利害关系。 本公司(企业)未参与项目前期咨询或《招标文件》编制。 本公司(企业)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 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 (相关证明文件附后) 本单位保证全部投标文件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和有效的,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6 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书面声明 致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我方声明:本公司(企业)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 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020 年 月 日 47 第 47 页 2.7 保密承诺书 保密承诺书 致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贵公司组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 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的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四、《招标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专室放置、专盘存储、专人管理。 五、未经采购人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 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人按国家和军队规定作出的 相关处罚。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020 年 月 日 48 第 48 页 2.8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 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 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 2018 年或 2019 的年度财务状况报 告复印件,或 2020 年度任意 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度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度任意 1个月的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 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 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 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 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在处罚期限内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 文件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 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7.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9 第 49 页 三、商务部分 3.1 投标人综合概况 一、投标人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地址 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 职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邮编 电话 传真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置 单位优势及特长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M2 职工总数 人 建筑面积 M2 资产情况 净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负债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财务状况 年度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万 元) 净利润(万 元) 资产负债 率 注: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2)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3)如投标人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拟任执行管理及服务人员情况 职责分工 姓名 现职务 职称 专业工 龄 联系电话/手机 总负责人 其他主要服务 人员 … 三、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请扼要叙述) 50 第 50 页 四、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本 (投标人名称) 公司在参加在贵司进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0724-2000D67N2839 )招标中如获中标,我司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本项目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向 贵司缴纳 “中标服务费”。 如我方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付金额的 200%由招标人在支付我司的合同款中代为扣 付。 特此承诺。 另关于我司缴纳中标服务费后开具中标服务费发票的事宜,我司声明如下: 如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于下方( )打“√” A:( )请向我司开具中标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为:: 1、我司工商注册名称: (请填写) 2、纳税人识别号(国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请填写) 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于下方( )打“√”, 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缺一不可) B:( )请向我司开具中标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为: 1、我司工商注册名称: (请填写) 2、纳税人识别号(国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请填写) 3、注册地址: (请填写) 4、办公电话(固话): (请填写) 5、开户银行及账号: (请填写) 6、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加盖了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章的国税登记证扫描件/或在所 属国税局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后附) 中标单位联系人: 手机号: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特此声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如开具专票): 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加盖了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章的国税登记证扫描件/或在所属国税局网站 的查询结果截图 51 第 51 页 3.2 商务条款响应表 (1)实质性商务条款(“★”项)响应表 序号 实质性响应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 响应 偏离说明 1 ★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履行合同期间无外资(含港澳台)企业 或个人合作往来。(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 ★所有包装类食品均应由大型正规厂家供应,相关证照齐全, 经过国家质量体系认证,保质期必须在厂家标示的总保质期限 三分之二以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注: 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 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此表内容必须与实施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打“★”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4.当招标文件中未设置“★”项商务条款时,应在此表中直接填写:本项目未设置“★”项商务条款。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2 第 52 页 (2)非实质性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一般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 响应 偏离说明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要求 2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要求 3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4 技术要求:(以用户需求书的要求为准) 5 商务要求:(以用户需求书的要求为准) 注: 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 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3 第 53 页 四、技术部分 4.1 组织实施方案 组织实施方案设计必须科学合理、真实可行,能充分体现出自身技术和专业优势,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内容,主要根据招标需求的要求(格式自定) 1.配送方案 2.自有或租赁种养殖基地情况 3.贮藏能力情况 4.冷藏能力情况 5.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6.服务应急措施;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4 第 54 页 五、价格部分 5.1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24-2000D67N2839 投标人名称: 品 项 投标下浮率% 鲜肉类 鲜果和蔬菜类 禽蛋类 冻品及水产类 干货、速食食品及调味品类(含饮品) 豆制品类 食用油 注: 1.投标下浮率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 100%,不能为负数,且每单个品项供应报价下浮率不得小于 10%。 2.投标下浮率的报价均应包含国家规定的税费。 3.本项目每个类别只允许报一个下浮率。 4.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下浮率报价【如投标下浮率报价为 X%,则供货价:产品货款=产品的基准价×(1-X%) ×实际供货量】。 5.此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还应另附一份并与《保证金缴纳凭证》或《保证金 保险》封装在一个信封中,作为唱标之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否决性条款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用 户 需 求 书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一、合同承包内容 二、合同承包期限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廉 政 合 同 副食品战时供应协议 (中标后由采购人提供)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6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2.7保密承诺书 四、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