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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大连市金州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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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平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治平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7/15

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的委托,为治平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通过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治平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FZB202006024

采购预算:37.5万元(人民币)

招标内容:厨房设备、餐桌椅等 数量1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书)

注:1、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截至2020年8月4日,在开标室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报名要求:

(一)投标单位有意参加投标,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注册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279927-7b88-40ca-9e68-6b8aa015b4b8 categoryNum=073003;注册成功的投标单位: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输入账号密码后,选择“供应商”——>“进入金普分中心”——>“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 “+(操作)”——> “新增报名” 。

未注册的投标人(投标单位):访问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按照会员入库通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279927-7b88-40ca-9e68-6b8aa015b4b8 categoryNum=073003)进行注册,注册时选择“进入市公共资源平台”。

(二)投标人可自主选择办理以下数字证书(CA):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辽宁版 CA),咨询电话 024-67871177;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辽宁 CA),咨询电话0411-39742656。

(三)平台操作手册: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四)招投标工具下载: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五)本项目采用电子光盘开标。

(六)通过大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普分中心报名后,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大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普分中心报名的,将无法递交投标文件。

(七)本项目实行全过程电子化,无需提供纸质文件;按照大财采【2020】54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开标前现场资格条件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时审查。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售(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方式:通过大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普分中心报名后,招标文件请至大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dalian.gov.cn/dlweb/)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免费自行下载。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时间:2020年8月04日 13:45(北京时间)。

地点:递交到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9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方式: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如选择邮寄方式,须合理考虑邮寄的时间,提前与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不接受到付邮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8月04日 13:45(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9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本项目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地 址:大连市金州区斯大林路 687号

联 系 人:周世勇

联系方式:0411-8769205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和丰园17-3号

联 系 人:王凌东、杨斯博

联系电话:0411-39971009

传 真:0411-39971009

邮 箱:yifangzb@126.com

开户名称: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帐 号:8110401013500478876

附件:
招标文件.rar
大连市旅游局信息中心旅游质量监管

计划编号:CGJH202006020

项目编号:YFZB202006024

治平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招标代理人: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〇年七月


TOC \o "1-2" \h \u HYPERLINK \l _Toc8178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1 -

HYPERLINK \l _Toc2376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 6 -

HYPERLINK \l _Toc1834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 -

HYPERLINK \l _Toc15664 二、投标人须知 - 13 -

HYPERLINK \l _Toc13340 第三章 项目需求书 - 32 -

HYPERLINK \l _Toc711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 42 -

HYPERLINK \l _Toc30994 一、合同专用条款 - 43 -

HYPERLINK \l _Toc30506 二、合同通用条款 - 44 -

HYPERLINK \l _Toc602 三、合同格式 - 54 -

HYPERLINK \l _Toc15058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56 -

HYPERLINK \l _Toc1025 第六章 评标方法 - 85 -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

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的委托,为治平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通过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治平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FZB202006024

采购预算:37.5万元(人民币)

招标内容:厨房设备、餐桌椅等 数量1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书)

注:1、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截至2020年8月4日,在开标室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报名要求:

(一)投标单位有意参加投标,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注册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279927-7b88-40ca-9e68-6b8aa015b4b8&categoryNum=073003;注册成功的投标单位: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输入账号密码后,选择“供应商”——>“进入金普分中心”——>“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 +(操作)”——> “新增报名” 。

未注册的投标人(投标单位):访问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按照会员入库通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279927-7b88-40ca-9e68-6b8aa015b4b8&categoryNum=073003)进行注册,注册时选择“进入市公共资源平台”。

(二)投标人可自主选择办理以下数字证书(CA):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辽宁版 CA),咨询电话 024-67871177;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辽宁 CA),咨询电话0411-39742656。

(三)平台操作手册: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四)招投标工具下载: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五)本项目采用电子光盘开标。

(六)通过大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普分中心报名后,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大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普分中心报名的,将无法递交投标文件。

(七)本项目实行全过程电子化,无需提供纸质文件;按照大财采【2020】54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开标前现场资格条件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时审查。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售(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方式:通过大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普分中心报名后,招标文件请至大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dalian.gov.cn/dlweb/)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免费自行下载。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时间:2020年8月04日 13:45(北京时间)。

地点:递交到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9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方式: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如选择邮寄方式,须合理考虑邮寄的时间,提前与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不接受到付邮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8月04日 13:45(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9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本项目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地 址:大连市金州区斯大林路 687号           

联 系 人:周世勇 

联系方式:0411-8769205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和丰园17-3号            

联 系 人:王凌东、杨斯博

联系电话:0411-39971009            

传 真:0411-39971009

邮 箱:yifangzb@126.com

开户名称: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帐 号:811040101350047887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 容

1.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

采购预算

37.5万元(人民币)

(投标报价超出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1

招标人

名 称: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地 址:大连市金州区斯大林路 687号

联 系 人:周世勇           

联系方式:0411-87692058

2.2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和丰园17-3号

联 系 人:王凌东、杨斯博

联系电话:0411-39971009

传 真:0411-39971009

电子邮箱:yifangzb@126.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账 号:8110401013500478876

2.4.2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1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截至2020年8月4日,在开标室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4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产品价格参与评审。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稳定生产经营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大财采[2020]131号文件的规定,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10%,微型企业扣除10% 。

6.5.1

现场踏勘

不采用。

11.1

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报价应包含实现本项目招标内容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安装到招标人指定位置的价格(包括出厂价+税费+运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等与伴随货物交运和售后服务有关的所有费用)。进口货物还应包括外贸代理费用、办理货物进口检验及关税等与进口货物有关的所有费用,并承担汇率波动风险。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如:招标代理服务费等)都要包括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价格中。

12

投标货币

人民币。

14.2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本项目现场演示要求:不采用。

2、本项目投标样品,具体要求如下:

(1)样品名称: 三眼水槽 。

(2)样品数量、规格:1台,规格:1800*700*800mm ;投标人提供样品须与所投产品要求一致,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符合“投标样品符合性审查表”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采用暗标评审,样品上不能有投标人的名称、标志以及能暗示出供应商的文字和图案,样品将进行统一编号,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4)样品递交时间: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或2020年8月04日13:15-13:45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样品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已递交的样品投标人不得更换。

(5)递交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样品室。

(6)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本项目所提供的样品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与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一致,如不一致按无效投标处理。

(8)所有样品评审结束后全部封存,投标人自行准备运输工具及搬运人员,封存地点现场通知。项目实施时,按中标人的样品进行对比验收,如发现供货产品与样品不一致,招标人不予验收。未中标单位的样品待中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投标人逾期未取回样品可能出现的丢失、受损等情况,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9)投标人必须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地面做好保护措施,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安装调试好样品,如发生问题,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10)投标人递交的样品应自行进行边角、易损位置的保护,现场出现的任何受损、刮擦、破损、丢失、更换等问题,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4.3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1)投标报价得分;(2)技术标得分;(3)商务标得分由高至低的优先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核心产品: 蒸饭车

14.3.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关于相同品牌产品的认定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核心产品为准。

15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无。

2.根据大财采【2020】546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建立预付款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有效期

开标之日起90天。

17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1.电子标投标文件格式必须为指定格式为.dltf(加密)、.ndltf(不加密),投标文件光盘刻录的文件格式为.ndltf(不加密),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多份光盘刻录的投标文件必须保存一致),不可使用U盘。

2.电子格式投标文件中要求签章的地方必须使用CA锁签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如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字后扫描至电子文件。

4.电子光盘5张,光盘上必须标注投标单位名称以及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5.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更新至最新版本)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6.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问题,投标人可与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客服电话:4009980000。

7.如果投标文件中有多张图片,请将单张图片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使用图片压缩软件),最高不要超过1M,否则会无法生成投标文件、评标时专家评委查阅速度也将较慢。若投标人出现电子投标文件生成格式不符或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与解密所使用的CA锁不一致等问题,导致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按无效投标处理。

18.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需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外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投标人名称、地址和“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9.1

投标截止期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8月04日 13:45 分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递交到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9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22.1

开标

1.开标时间:2020年8月04日13:45(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五楼第9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3.本项目采用电子光盘开标:

(1)如果是投标单位光盘质量问题,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责任。

(2)如果不是投标单位光盘质量问题,而是新点技术问题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解决。

23.1.2

评标

评标委员会组成:由采购人代表和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

23.2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3.3.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6.1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6.1

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30)天内。

27.1.1

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担保

履约保证金金额:不采用。

预付款担保:不采用。

29.1

其他要求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且财政资金落实到账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十(50%);余款一年内无质量问题,且财政资金落实到账后甲方一次性结清(无息)。

29.2

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

29.3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 资金来源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使用财政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本项目预算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及其他

2.1 招标人:是依照法律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依法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招标方:招标方是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4 投标人

2.4.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2 联合体: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即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投标体协议是投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规定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该规定。

2.5 合格投标人

2.5.1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5.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5.5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6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2.6.1 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2.6.2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3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本项目为疫情期间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减免收取。)

2.6.4 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2.7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2.7.1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6%-10%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7.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2.7.3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制造的货物(不包括适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的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7.4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件附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2.7.5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8 监狱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2.8.1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2.8.2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的监狱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8.3 监狱企业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和监狱企业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服务,均应来自上述2.5条款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3.2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的货物或由各种设备和材料集成的系统。

3.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投标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项目需求书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标标准

5.2 标记“★”条款是招标人提出的实质性要求,该实质性要求将在“项目需求书”和“合同专用条款”中标注,未响应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 未标记“★”条款的未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5.4 “▲”条款是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选用最新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投标。

5.5 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方。

6.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现场踏勘

6.1 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得到招标文件后一日内,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同时,投标人有义务对招标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打印的错误、逻辑的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书面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6.2 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选填: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获取人。该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 招标文件的澄清(包括补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6.4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在规定时间未一次性提出或者对已澄清的条款再提异议者,即视为同意和接受相关条款。

6.5 现场踏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5.1 招标文件规定组织现场踏勘的,招标方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6.5.2 招标方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方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5.3 投标人经过招标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现场踏勘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依法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选填: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变更或更正公告。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招标人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变更或者更正公告中予以明确。

7.3 招标文件的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并经公告的为准。

7.4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的机构回函确认。

7.5 招标人可以视招标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获取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 编制要求

8.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8.2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

9. 投标文件构成

9.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文件封面

(2)投标函

(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如为小微企业可填写)

监狱企业报价说明表格式(如为监狱企业可填写)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说明表格式(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填写)

(4)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5)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7)资格证明文件

(8)其它(按照第五章评标标准中评分因素的要求自行提供)

(9)附件

(10)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需单独密封)

9.2 以上1-8、11为投标文件必要组成部分和必须提供的证明资料,缺少任意一项,投标文件无效。

9.3 如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或投标保证金以保函形式提交的,附件中的内容涉及中小企业或投标保函等格式文件,均属于投标文件必要组成部分和必须提供的证明资料,缺少任意一项,仍为投标文件无效。

10 投标文件格式

1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9条的内容与要求和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10.2 投标人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更新至最新版本)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提供货物单价、总价和及全部相关服务费用。

11.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货物单价和总价;

(2)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技术服务费等);

(3)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及售后服务的有关费用;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项目需求书和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服务的费用(如有);

(5)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如:招标代理服务费等)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11.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备选方案除外)。

11.4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1.2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1.5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1.6 招标方不接受投标人对任何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货物的投标报价。

11.7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12. 投标货币

12.1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

13. 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

13.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符合本须知第2.5条的规定,即:

1) 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时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不提供);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允许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需提供);

3) 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若允许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4) 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如为中小企业提供);

5)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

14.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的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它包括(但不限于):

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并应对货物配置进行详细说明(包括主要设备或关键部件的名称、规格和制造商等)。

2) 货物在保修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附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附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规格型号及现行价格。

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按第六章中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填写)。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4) 应对项目需求书和合同通用条款有关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进行响应,提出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

5) 制造许可证(如实行制造许可制度的话提供)。

6) 公开发行的产品样本或印刷宣传品,包括货物制造商网站发布的资料。

7) 节能和环保产品的特别说明及其证明文件(如果有的话)。节能和环保产品应当是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特别说明除对该二类产品介绍外,还应包括这些产品的投标价格和这些产品作为设备主要部件时的部件价格,并计算出这些产品的总价。证明文件应当提供带有《清单》或《目录》的发布批次、序号(页码)、产品信息等内容的复印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

8)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是否提供样品或进行功能演示(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投标货物合格性文件。

14.3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情况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14.3.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14.3.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4.3.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核心产品,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14.3.1项和14.3.2项处理。

14.4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4.2.1)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书”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应自本须知第22.1条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4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17.1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17.2 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CA锁签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7.3 如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字后扫描至电子文件。

17.4 投标人投两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文件可以按标段分别提交或者合并提交。

17.5 允许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确定授权代表,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联合体其它成员提供的文件复印件需再加盖其他成员的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是被授权人的签字或投标人的公章。

18.2 密封标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3 如果未按本须知第18.2条要求标记和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9. 投标截止期

19.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期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

19.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1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2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1.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或补充。

21.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5.8条的规定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2. 开标

22.1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疫情期间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理未参加开标会议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2.2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折扣声明(如有)、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3 在开标时没有读出的有关折扣声明,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2.4 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各投标人仅对自己单位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其投标文件是否被拆封过、内容是否泄露。投标文件密封如存在瑕疵,但不能导致投标文件信息泄露的,视为密封合格。

22.5 唱标时,投标人代表应主动对招标代理机构误唱和漏唱内容当场提出更正和补唱。

22.6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23. 评标

23.1 评标委员会

23.1.1 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3.1.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3.1.3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招标方提交书面评标意见。

23.2 评标方法

23.2.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投标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中标投标人的评标方法。

23.2.2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候选中标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23.2.3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23.3.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3.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4 投标文件的初审(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23.4.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投标保证金是否合格、投标报价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等。

23.4.2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的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修正,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23.4.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不能对其他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3.4.4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3.4.5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和服务质量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3.4.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有效期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投标文件完整性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三)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允许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四)投标产品未包含进口产品(经批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除外)

(五)投标文件未按照规定制作、密封、签署、盖章的;

(六)投标报价没有漏项且没有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

(七)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八)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九)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十)应提供而未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

(十一)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十二)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十三)投标人刻录到光盘中的文件不是ndltf文件格式文件,且不能导入电子评标系统

(十四)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十五)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十六)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23.4.6 评标委员会对每份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填写“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见第五章“评标标准”。

23.5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3.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3.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

23.5.2 详细评审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评审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23.6 中标人的确定

23.6.1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排序,向招标人推荐预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23.6.2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按下述原则确定中标人:

(1)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评审结果排序靠前;

(3)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

23.7 招标项目废标

23.7.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项目应予废标:

(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且采购人无法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23.7.2 废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24. 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方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

24.1 除本须知第22.3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

24.2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4.3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4.3.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4.3.2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

(六)中标和合同

25. 中标

25.1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5.2 招标方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选填: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告中标结果。

25.2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5.3 发布中标公告同时,招标方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25.4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25. 签订合同

25.1 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2 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5.3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5.4 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7. 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担保

27.1 履约保证金

27.1.1 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7.1.2 履约保证金用于约束中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保护招标人利益不受损害。

27.1.3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并采用下述形式之一种提交:

(1)银行保函:由招标人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没有重大偏离的其他格式;或

(2)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担保函;

(3)银行汇票或支票。

27.1.4 在卖方全部货物通过移交验收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原额退还卖方。

27.2 预付款担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2.1 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十五(1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担保。

27.2.2 预付款担保用于偿还买方因卖方违约或终止合同等情况发生而不能获得合同货物或已付预付款所蒙受的损失。

27.2.3 预付款担保应采用人民币,按下述三种情况办理:

(1)预付款银行保函:由招标人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没有重大偏离的其他格式;或

(2)放弃预付款: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十(10)天内主动提出放弃预付款,并向招标人提交放弃预付款的书面声明。在此情况下,预付款将合并到下一付款期一同支付。

27.2.4 在卖方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预付款保函退还卖方。

27.3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5条或27.1条、27.2条规定执行,采购方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意见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采购。

28. 招标代理服务费

28.1 招标代理机构按28.3规定的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8.2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

28.3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万元×0.8%=4万元

(5000-1000)万元×0.5%=20万元

(10000-5000)万元×0.25%=12.5万元

(100000-10000)万元×0.05%=45万元

合计收费=1.5十4.4+4+20+12.5+45=87.4(万元)

28.4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货物招标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28.5 中标人如未按30.1和第30.2条规定办理,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9 其他要求

29.1 付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29.2 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29.3 供货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29.4 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七)质疑和投诉

30. 质疑

30.1 招标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0.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0.3 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0.4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0.5 招标方对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30.6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为书面送达。

接收单位: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凌东、杨斯博

联系电话:0411-39971009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和丰园17-3号

30.7 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

30.8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

31. 投诉

31.1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方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1.2 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1.3 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31.4 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


第三章 项目需求书


招标货物技术要求

功能

产品名称

单位

规格

数量

参数

主食库

米面架

1200*500*260

6

规格:1200*500*260,采用1.5mmSUS201不锈钢38*38方管制成,支撑采用38*38*1.5mmSUS201不锈钢管及子弹头调节。

四层货架

1500*500*1800

5

规格:1500*500*1800,全部采用SUS201 ≥1.2mm不锈钢板制成,支撑Ф38*12mm不锈钢板制成。

平板车

900*600*800

1

规格:900*600*800采用SUS201不锈钢板1.2mm厚,黑色橡胶静音轮。

挡鼠板

 

1

规格:根据门的尺寸,全部采用SUS201 1.2mm不锈钢板制成。

防蝇灯

 

1

220v/20w。

副食库

四层货架

1500*500*1800

6

规格:1500*500*1800,全部采用SUS201 1.2mm不锈钢板制成,支撑Ф38*12mm不锈钢板制成。

四门冰柜

1.0L4

5

规格≥1200*720*1900进口压缩机组,内盘铜管,R134A环保标准制冷剂。双机双温,噪音低,耗电省,不锈钢箱体,温度范围-6℃/15℃/-5℃/+5℃,功率420W电压220V。豪华四门冰柜系列,内外全部不锈钢板,采用R134a或R404A冷媒,具有冷藏食品或冷冻功能,配置进口压缩机和高效冷风机,制冷效果一流,数显LED温控器控制。

承重不锈钢子弹型调节脚。

电量:220V/2kw。

平板车

900*600*800

1

规格:900*600*800,采用SUS201不锈钢板1.2mm厚。黑色橡胶静音轮。

挡鼠板

 

1

根据门的尺寸,全部采用SUS201 1.2mm不锈钢板制成。

防蝇灯

 

1

220v/20w。

清洁工具
存放间

工具清洁柜

1000*500*2200

1

规格:1000*500*2200,全部采用SUS201 1.2mm不锈钢板制成。

工具清洁池

600*600*500

1

规格:600*600*500台面,星盆1.0mm厚不锈钢板制。星盆深度不低于260mm。台脚及其他:Ф38*1.0mm不锈钢管支撑,横撑Ф25*1.0mm 不锈钢管,配不锈钢去水件。

洗手池

 

1

陶瓷

防蝇灯

 

3

220v/20w。

粗加工间

洗手池

 

1

陶瓷

单眼水槽

1000*700*800

6

规格:1000*700*800面板优质SUS201不锈钢,盆槽深底低于250mm,台板厚1.2mm,Ф38mm,厚度1.2mm不锈钢圆通脚Ф25mm,厚度1.2mm不锈钢下横通,配去水件,冷热水龙头。

双层工作台

1800*800*800

1

规格:1800*800*800,部采用SUS201不锈钢板,面板1.2mm及下衬15mm优质防火细木工板、1.2mm下衬15mm优质防火细木工工板、1.2mm的加强筋,下层1.2mm及1.2MM加强筋,Ф38X1.2mm不锈钢管及承重调节脚支撑。

土豆去皮机

450#

1

380v/3kw,机料筒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皮带传动原理,脱净率高,安全。

防蝇灯

 

1

220v/20w。

切配间

单眼水槽

600*600*800

1

规格:600*600*800面板优化质SUS201不锈钢,盆槽深底低于250mm,台板厚1.2mm,Ф38mm,厚度1.2mm不锈钢圆通脚Ф25mm,厚度1.2mm不锈钢下横通,配去水件,冷热水龙头。

双层工作台

1800*800*800

1

规格:1800*800*800,部采用SUS201不锈钢板,面板1.2mm及下衬15mm优质防火细木工板、1.2mm的加强筋,下层1.2mm及1.2MM加强筋,Ф38X1.2mm不锈钢管及承重调节脚支撑。

注:★投标人需具有省级以上检验中心出具针对板材的检验报告且检验报告上带有二维码,可扫描出电子版一辩真伪。

刹馅机

 

1

将各种蔬菜、肉类斩成馅状。采用微电脑变频控制变速可任意调节
用电量:380V/3KW,生产量:≥500kg/小时。

平台雪柜

1800*800*800

1

规格:约1800*800*800口压缩机组,内盘铜管,R134A环保标准制冷剂。噪音低,耗电省,不锈钢箱体,温度范围-5℃/+5℃,功率150W,电压220V,防触电保护类型:I类,总有效容积:≥308L,发泡剂:环戊烷,制冷剂,R134a。

绞切两用机

 

1

绞,切两用,整体1.2mm厚白钢。产量≥500-600kg/h,电机功率:220V 1.1kw。

锯骨机

 

1

进口高强度锯片,额定电压:220V,额定频率:50Hz,重量:大于110kg
电机功率:1.5kW,带轮直径:300mm,锯带线速度:15m/s,工作台规格:约712x662mm,切割厚度:30~250mm

切菜机

1000#

1

电压:220V,功率:1.5kw,容量:≥30L,本机采用半月刀盘和半月调节盘结构,不用更换刀片,只须使用不同进料斗和点动倒顺开关即可进行切片切丝工作,采用优质铜线制造的名厂电机。

垃圾桶

 

1

PP材质,表机经磨砂处理,带轮,带盖,60L。

防蝇灯

 

3

220v/20w。

烹饪间

双通工作柜

1800*800*800

4

台面板厚1.2mm,SUS2012B不锈钢发纹贴塑板制造,下加Ⅱ型板加强,层板及底板使用1.2mm厚201不锈钢析以,下加Ⅱ板加强;侧板1.2mm厚不锈钢板,配拉门。腿用Φ51mm*1.2mm不锈金刚管为支角,配备不锈钢可调节式调节腿。

洗手池

 

1

陶瓷

大锅灶

1200*1250*800

4

规格:约1200*1250*800 说明:整机采用优质SUS304不锈钢磨砂板,炉面厚2.0mm优质304不锈钢面板,炉灶背板厚1.5MM优质SUS304不锈钢板;前饰板、侧板厚1.5MM不锈钢板优质炉头采用节能燃气炉头带火种;采用中压风机550W/220V;采用外包不锈钢ф51mm重力调节脚。

调料台

 

3

规格:现场测量,部采用SUS201不锈钢板,面板1.2mm,内部加1.2mm的加强筋,Φ38X1.2mm不锈钢管及承重调节脚支撑。

热水循环水箱系统

 

1

循环水速热功能,电磁阀自动补水功能,溢水保护功能,带加温,消毒,保温,过滤功能。具有回路,保证加工间,洗消间热水即。

白钢电气控制柜

800*300*1200

1

PLC电脑全自动控制:加热系统防漏电安全保护功能,对循环回水泵,电磁水阀,稳压泵热水泵,进行时间开启控制。

两炒一温

1800*1150*800

1

1800*1150*800mm,材质采用SUSU2012B不锈钢板制造板,台面厚度1.3mm,侧板厚1.2mm,台面衬板,炉头采用高级节能炉头,免维护炉膛,腿采用不锈钢圆管38X38mm,内含支撑炉身的钢柱和可调炉身高度的不锈钢子弹脚,备火种擎,风气运功擎及气风管系,每个炉头装有遥摆水嘴,尾撑设施,电子灯火系统,漏气,非人为熄火,自动关闭气源。

四层货架

1500*500*1800

2

规格:1500*500*1800,全部采用SUS201 1.2mm 不锈钢板制成,支撑Φ38*1.2mm不锈钢。

过凉池

1800*700*800

1

规格:1800*700*800面板优质SUS201不锈钢,盆槽深底低于250mm.台板厚1.2mm,38mm,厚度1.2mm不锈钢圆通脚25mm,厚度1.2mm不锈钢下槽桶,配去水件,冷热水龙头。

垃圾桶

 

1

PP材质,表机经磨砂处理,带轮,带盖,60L。

防蝇灯

 

1

220v/20w。

主食
加工间

洗手池

 

1

陶瓷

双通工作柜

1800*800*800

3

台面板厚1.2mm,SUS2012B不锈钢发纹贴塑板制造,下加Ⅱ型板加强,层板及底板使用1.2mm厚201不锈钢板,下加Ⅱ板加强;侧板1.2mm厚不锈钢板,配拉门。腿用Φ51mm*1.2mm不锈金刚管为支角,配备不锈钢可调节式调节腿。

和面机

50KG

1

50kg全钢材质,减速机及链条传动,生产能力每小时50kg,380V/5kw,外形尺寸不小于:980*510*1010。

压面机

50#

1

规格:50型,外形尺寸:500*350*880,工作厚度:1-10mm,380V 4.5KW。压辊转速60r,不锈钢外壳结构。

多功能搅拌机

B20

1

采用高级电子元件及优异电路设计,三个速度任意选择,配有升降料桶,搅拌钩,搅拌拍,打蛋球一机多用的功能,电压:220V,功率:1.1kw,容量:≥20L,采用全齿轮传动结构,变速机构采用新型弹性缓冲拨叉机构,解决同类产品存在的变速不灵、走档等缺陷,不需停机换挡,运用行星运动原理,从而使物料充分混合,机器工作平稳可靠,外形美观、操作方便、安全卫生、工作效率高,采用优质铜线制造的名厂电机

单眼水槽

100*700*800

1

规格:1000*700*800面板优质SUS201不锈钢,盆槽深底低于250mm。台板厚1.2mm,Φ38mm,厚度1.2mm不锈钢圆通脚Φ25mm,厚度1.2mm不锈钢下横通,配去水件,冷热水龙头。

不锈钢醒柜

1050*650*1800

1

规格: 28层双门,不锈钢发酵箱内外均为优质材料,面粉发酵箱美观耐用。中间选用优质隔热层,达到最佳保温效果。电热发酵箱采用轻触式微电脑控制面板,自动控制温度、温度灵敏度高。用电量:220V/2.1KW。

平台雪柜

1800*800*800

1

规格:约1800*800*800口压缩机组,内盘铜管,R134A环保标准制冷剂。噪音低,耗电省,不锈钢箱体,温度范围-5℃/+5℃,功率150W,电压220V,防触电保护类型:I类,总有效容积:≥308L,发泡剂:环戊烷,制冷剂,R134a。

垃圾桶

 

1

PP材质,表机经磨砂处理,带轮,带盖,60L。

防蝇灯

 

1

220v/20w。

电饼铛

900*900*800

2

规格:900*900*800,喷漆白钢机体,烙盘采用铁铝复合而成,双温控制,温度可达300度随意调节。用电量:380V/6kw。

蒸饭车

200#

3

规格:采用SUS201不锈钢制造,板厚1.2mm,双层包围结构,内胆水箱为一次冲压成型。

板厚SUS201*1.2mm:配重型万向轮,备有防干烧、自动上水及去水装置:配优质不锈钢电加热管及水阀、气阀等:配饭盘、馒头盘各一套(计24),必须是加厚不含磁。

三层烤箱

 

1

21KW、380V、体积1.6L。10-300℃可调,立式三门/三层/六盘(标准盘),外层不锈钢,全密闭式整体耐高温材料保温:结构、护面、炉底温度双重控制。

洗消间

污物台

 

1

规格:现场测量,部采用SUS201不锈钢打通,面板 1.2mm,内部加1.2mm的加强筋,Φ38X1.2mm不锈钢管及承重调节脚支撑。

洁碟台

 

1

规格:现场测量,部采用SUS201不锈钢板,面板 1.2mm,内部加1.2mm的加强筋,Φ38X1.2mm不锈钢管及承重调节脚支撑。

洗手池

 

1

陶瓷

三眼水槽

(提供样品)

1800*700*800

2

规格:1800*700*800面板优质SUS201不锈钢,盆槽300mm,台板厚1.2mm,Φ38mm,厚度1.2mm不锈钢圆通脚Φ25mm,厚度1.2mm不锈钢下横通,配去水性,冷热水龙头。

双层工作台

1800*500*800

2

规格:1800*800*800,部采用SUS201不锈钢板,面板1.2mm及下衬15mm优质防火细木工板、1.2mm下衬15mm优质防火细木工工板、1.2mm的加强筋,下层1.2mm及1.2MM加强筋,Ф38X1.2mm不锈钢管及承重调节脚支撑。

保洁柜

1200*500*1800

1

1200*500*1800 mm,台面板厚1.2mm,SUS2012B不锈钢发纹贴塑板制造,下加Ⅱ型板加强,层板及底板使用1.2mm厚201不锈钢板,下加Ⅱ板加强;侧板1.2mm厚不锈钢板,配拉门。腿用Φ51mm*1.2mm不锈金刚管为支角,配备不锈钢

大型消毒车

900*650*950

1

规格:900*600*800采用SUS201不锈钢板1.2mm厚。黑色橡胶静音轮。

消毒柜(热风循环)

双门

3

采用SUS201不锈钢板制作,厚1.2mm 不锈钢板,侧面板采用SUS201不锈钢板制作,厚1.2mm不锈钢板,控温、消毒计时分别控制,热风循环高温消毒为≥125度,自动控制全不锈钢子弹调节腿。

防蝇灯

 

1

220v/20w。

备餐间

保洁柜

1200*500*1800

2

1200*500*1800 mm,台面板厚1.2mm,SUS2012B不锈钢发纹贴塑板制造,下加Ⅱ型板加强,层板及底板使用1.2mm厚201不锈钢板,下加Ⅱ板加强;侧板1.2mm厚不锈钢板,配拉门。腿用Φ51mm*1.2mm不锈金刚管为支角,配备不锈钢

四门冰柜

1.0L4

1

规格≥1200*720*1900进口压缩机组,内盘铜管,R134A环保标准制冷剂。双机双温,噪音低,耗电省,不锈钢箱体,温度范围-6℃/15℃/-5℃/+5℃,功率420W电压220V。豪华四门冰柜系列,内外全部不锈钢板,采用R134a或R404A冷媒,具有冷藏食品或冷冻功能,配置进口压缩机和高效冷风机,制冷效果一流,数显LED温控器控制。承重不锈钢子弹型调节脚。用电量:220V/2kw。

双层工作台

1800*800*800

3

规格:1800*800*800,部采用SUS201不锈钢板,面板1.2mm及下衬15mm优质防火细木工板、1.2mm的加强筋,下层1.2mm及1.2MM加强筋,Ф38X1.2mm不锈钢管及承重调节脚支撑。

紫外线消毒灯

40W

2

30W杀菌消毒,紫外钱灯管,220X/40W

保温售饭台

1800*700*800

2

优质不锈钢发纹贴塑板制造,台面板厚1.2mm,配有U形管,及控温器,含1/1*15深分数盘5套,温度可随意调节,面板处有手动开关及电源工作指示灯,3KW/220V。

工具清洁池

600*600*500

1

规格:600*600*500台面,星盆1.2mm厚不锈钢板制。星盆深度不低于260mm,台脚及其他:38*1.2mm不锈钢管支撑,横撑25*1.2mm不锈钢管,配不锈钢去水件。

紫外线消毒柜

108L

4

108L,0.55KW

留样柜(带锁)

218#

1

218#,采用进口压缩机,用R134a或R404A冷媒,具有优良的冷藏效果,容量:218L 用电量:20V/0.25KW

洗手池

 

2

陶瓷

垃圾桶

 

1

PP材质,表机经磨砂处理,带轮,带盖,60L。

注:★货物生产厂家需具有省级以上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且检验报告。

防蝇灯

 

3

220v/20w。

餐厅

洗手池

2200X400X800

1

陶瓷

收餐台

1000*800*800

2

规格:1000*800*800,部采SUS201不锈钢板,面板1.2mm,内部加1.2M的加强筋,Φ38*1.2MM不锈钢管及承重调节脚支撑。

餐桌椅

1200*620*770

15

规格中:1200*620*770,面板及加强筋为SUS201厚1.2mm不锈钢板,1200长边为R20圆角,内衬T=15mm厚细木工析,立柱及横梁采用50*50*1.2不锈钢SUS201管,圆櫈为玻璃钢制作,圆櫈支架采用38*25*1.2SUS201管,餐桌椅地脚采用减震地脚,稳定效果好

排烟系统

油网烟罩

m

1200mm

18

规格:罩体主板厚1.2mm,并备有高温线、防水灯罩及滤油网、接油盒等装置。

镀锌管道

m

400*600*1.0mm

80

规格:400*600 ,材质镀锌网板,板材1.0mm,40mm*40mm法兰角钢,M8*40mm,连接螺栓,管道连接处有铝箔密封胶带密封。

风机

20000风量

2

规格:20000L/H,箱式内机,铝合金包角,7.5KW,380V。

油烟净化器

sus201T=1.2

2

规格:20000L/H,环保备案产品,净化率达到95%以上。

其他设备

更衣柜

900*450*1800

6

使用1.0T铁板,四个柜门,带梳洗镜,和防臭孔颜色灰白。

更衣柜凳子

1000*400*600

2

实木凳子连接处不能用气码钉,螺丝把接或插接。


二、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提供一年以上的免费维修,其余主要零部件按国关相关规定执行。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间维修、零件更换、人工、差旅等与保修服务相关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且在保修范围内损坏而更换的部件保修期顺延

2、质保期内如出现故障,所有部件免费更换,质保期满后维修应只收成本费,终身维修。在质保期内要求经常回访,有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出现质量问题时,响应时间为二十四小时,保修期内如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二个月内无法修复,中标人无条件换货。保修期结束后,中标人仍应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但只能收取配件费。

3、★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且财政资金落实到账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十(50%);余款一年内无质量问题,且财政资金落实到账后甲方一次性结清(无息)。

4、★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

5、★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

6、本项目包括排水沟拓宽,钢结构混凝土、土建、强弱电部分、线路、电缆、线槽、设备安全控制箱等安装配套改造。

三、其他要求

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技术要求不仅限于上述技术参数,投标人须对投标设备技术性能等进行详细描述,任何保留性描述将影响其综合得分。

3、上述技术要求中“★”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任何一项不满足即属无效投标。采购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报价)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一、合同专用条款

本表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条款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1 6)

买方系指: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1.1 7)

卖方系指中标人。在合同执行阶段称为卖方。

6.1

合同标的: 见第三章项目需求书

7.1

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

8.1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10.2

付款形式:以人民币支付。

10.3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且财政资金落实到账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十(50%);余款一年内无质量问题,且财政资金落实到账后甲方一次性结清(无息)。

17.2

质量保证期: 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21、22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让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让给大型企业。


二、合同通用条款

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和/或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买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7)“卖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它实体。

8)“天”指日历天数。

适用性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标准

3.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4.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4.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4.1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4.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4.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专利权

5.1 卖方应保证,买方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6. 合同标的

6.1合同标的:见合同特殊条款。

6.2 货物规格、型号、数量:见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

6.3合同供货范围包括所有货物、配件、技术资料。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任何漏项和短缺,包括发货清单中未列入而确实属于卖方供货范围内或“项目需求书”(第七章)对货物的性能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将所缺的货物、技术资料等补齐,且不再发生费用问题。

7. 交货期

7.1见合同特殊条款。

8. 交货地点

8.1见合同特殊条款。

9. 合同价格

9.1 本合同价即合同总价为 万元(大写: )。

9.2合同的分项价格见谈判响应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

9.3本合同总价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

10. 付款

10.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10.2付款形式:见合同特殊条款。

10.3付款方式:见合同特殊条款。

11. 检验与验收

11.1 验收要求

11.1.1由卖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货物,在生产过程中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买方可根据需要随时派人到卖方工厂检查生产技术情况或派专人驻厂监造和抽检产品的质量,卖方应予配合,并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一切因监造、检验和验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卖方支付。

11.1.2 检验、试验和验收程序

合同项下货物的检验、试验和验收程序如下:

1)货物前期检查;

2)到货验收;

3)移交验收;

4)最终验收。

11.1.3 检验试验根据“项目需求书”(第三章)的要求及国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进行。任何情况下,某一步骤检验和试验的结果均不能免除卖方于后续试验、检验和验收程序中的合同责任。

11.1.4 除合同规定由买方负担检验试验费用的情形外,进行上述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和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11.2 货物前期检查

11.2.1货物前期检查按“项目需求书”执行。卖方对所有试验的结果、步骤、数据等须有原始记录,这些记录必要时由双方代表签字。

11.3 到货验收

11.3.1货物运到现场后,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并尽快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并向买方提交证明货物合格的相关文件。

11.3.2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货物由于卖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质量标准规定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1份。对损坏、短缺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及时提供或替换相应的货物,但费用由卖方自负。

11.4 移交验收

11.4.1移交验收即货物安装调试合格,达到使用标准时的验收。由买方组织,卖方参加。如卖方所供的货物按“项目需求书”及国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验收合格,则移交验收通过。

11.5 最终验收

11.5.1最终验收指系统移交验收合格后,系统进行一定时间的稳定试运行所进行的验收。最终验收由买方主持、卖方参加进行的验收。

11.6 合同条款第11条的规定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12. 包装

12.1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13. 装运标记

13.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中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

1.收货人

2.合同号

3.发货标记

4.收货人编号

5.目的地

6.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7.毛重/净重(用公斤表示)

8.尺寸(以长×宽×高用厘米表示)

13.2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

14. 运输和保险

14.1 卖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采购文件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4.2 卖方应向保险公司以买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

15. 伴随服务

15.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专用条款”与第三章“项目需求书”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1)实施或监督所供系统的现场安装和/或试运行;

2)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提供系统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系统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在卖方或制造厂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及系统的安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5.2 卖方应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第三章“项目需求书”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

16. 备品备件

16.1卖方应提供下列与备品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1)买方可能从卖方选购备品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2)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品备件;

3)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品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17. 质量保证

17.1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按买方的要求设计或按买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17.2 本保证应在合同货物通过移交验收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上述期限见合同专用条款)。

17.3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

17.4 卖方收到通知后将在谈判响应文件售后服务措施提出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7.5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承诺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18. 索赔

18.1 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7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8.2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9. 变更指令

19.1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3)交货期;

4)交货地点;

5)卖方提供的服务。

19.2 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

20. 合同修改

20.1 除了合同条款第19条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21. 转让

21.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2. 分包

22.1 对谈判响应文件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并需经买方同意,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3. 卖方履约延误

23.1 卖方应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23.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十五(15)天内对情况进行评价,并书面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3.3 除了合同条款第27条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19条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延误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4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4. 违约赔偿

24.1 除合同条款第26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不满1周按1周计算。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5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24.2 如果由于买方的原因迟付货款或无故不接收货物,买方须按下列比例支付违约金:

迟付货款或无故不接收货物1-4周,每周赔偿费为迟付货款或货物金额的0.3%;

迟付货款或无故不接收货物5-8周,每周赔偿费为迟付货款或货物金额的0.7%;

迟付货款或无故不接收货物9周以上,每周赔偿费为迟付货款或货物金额的1.0%;

不满1周按1周计算。

买方支付迟付款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25. 违约终止合同

25.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无效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19条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下述条件: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25.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3.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6. 不可抗力

26.1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26.2 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6.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27.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27.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29.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29.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29.2 对卖方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或

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29. 争议的解决

29.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 2__种方法解决。

1.提交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0. 合同语言

30.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均用中文书写。

31. 适用法律

31.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32.通知

32.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传真到对方。

32.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33.税款

33.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买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33.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卖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34.合同生效及其他

34.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4.2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报价表

项目需求书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三、合同格式

本合同于 日由(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和(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买方为获得以下货物(系统)及其伴随服务,即(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名称及包号),经公开招标,并接受了卖方以总金额(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合同价)(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的货物(系统)及其相关服务的投标。

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通用条款

(3)合同格式

附件1—报价表

附件2—项目需求书

(4)中标通知书

(5)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

3、考虑到买方将按照本合同向卖方支付货款,卖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4、考虑到卖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

5、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

(2)合同订立地点:

(3)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6、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7、本合同一式四份(招标人一份、中标人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代表姓名

买方代表签字

买方名称

卖方代表姓名

卖方代表签字

卖方名称

买方公章 卖方公章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注:本合同范本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时,招标人与中标人可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合同不得有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背离的条款。


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二〇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招标项目名称、包号)(招标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我方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

1、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满足的特定条件。

2、所附投标价格表中的投标报价为: (同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

3、我方已仔细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附件等相关资料)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个日历日。

5、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

6、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完全理解、同意并接受当发生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时,我方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

7、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及所有提供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由于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导致中标结果无效,给其他投标人及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

8、我方投标文件、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存在要求,而投标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作为投标人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

9、我方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注: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2、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后的扫描件。

3、电子投标文件必须电子签章。


三、投标报价表格式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制造厂名称

及原产地

数量

单位

单价

安装

调试费

合计

1

2

3

投 标 报 价:

注:1.投标报价应与投标函、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金额一致。

2.投标人如果不提供详细的投标分项报价,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

4.投标人应按详细的交货清单进行报价。

5.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应分别制作分项报价表再汇总报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

(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可填写)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制造厂名称及原产地

数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合计

合计

1

2

3

总计

说明:1、本表仅为非联合体投标人填报;

2、本表用于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详见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报价占联合体总报价比例表

(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可填写)

序号

服务项目

基本内容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费用(万元)

费用(万元)

1

2

3

4

5

6

7

……

合计

小型和微型企业占联合体报价百分比(%)

联合体投标报价

说明:1、本表仅为有小微企业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填报;

2、本表用于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详见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监狱企业报价说明表格式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可填写)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制造厂名称及原产地

数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监狱企业

合计

1

2

3

总计

说明:1、本表仅为非联合体投标人填报;

2、本表用于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详见投标人须知);

3、填入本表的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评标时不对监狱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说明表格式

(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填写)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制造厂名称及原产地

数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合计

1

2

3

总计

说明:1、本表仅为非联合体投标人填报;

2、本表用于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详见投标人须知);

3、填入本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评标时不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四、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型号规格

品牌

制造厂名称

及原产地

质量保证期

交货地点

注: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本表中填写的规格、参数、功能等内容应与实际投标产品相一致。存在虚假行为的,投标人应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五、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

投标技术规格

偏离说明

注:本表中填写的规格、参数、功能等内容应与实际投标产品相一致。存在虚假行为的,投标人应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1

质保期

2

付款方式

3

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

4

供货地点

……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七、资格证明文件

以下文件请按顺序装订:(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一)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格式一);

(二)投标人资格声明(见格式二);

(三)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格式三);


格式一: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辽宁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辽宁省内的行政机关或组织对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10000元以上罚款属于较大数额罚款,中央或其他省市的较大数额罚款数额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二:

投标人资格声明

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为响应你方 日的(项目编号)招标公告,下述签字人愿参与投标,提供服务要求中规定的服务内容,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1)我方的资格声明,各有1份正本, 份副本。

(2)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下述签字人在证书中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下述签字人知道,招标方可能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资格材料,我方愿意配合你方,向有关机构和单位(如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企业等)查证和获得有关资料。

投标人(公章)

名称:

授权委托人姓名、职务:

地址:

邮编:

授权委托人签字:

电话:

传真:


格式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参加政府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此次投标有关的事宜。在此次投标过程中,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注: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2、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后的扫描件。

3、电子投标文件必须电子签章。

4、需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其它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公司名称: 电话号码:

(2)地 址: 传 真:

(3)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

(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

(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 地 址:

(6)营业注册执照号:

(7)其他说明: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期:


(二)投标人类似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人

采购时间

采购内容及数量

金额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注:1、2017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以签订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2、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其它证明材料

1、供货方案

(投标人按照第五章评标标准中评分因素的要求自行提供,格式自拟)

售后服务保障

(投标人按照第五章评标标准中评分因素的要求自行提供,格式自拟)


人员配置及配送车辆

(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序号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工作年限

职务

……

此表可自行扩展。

注:提供人员身份证。

(2)拟投入本项目车辆情况

序号

车辆名称

数量/单位

型号

此表可自行扩展。

注:提供车辆图片或发票。


节能和环保产品的特别说明及其证明文件(如有)

节能和环保产品应当是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特别说明除对该二类产品介绍外,还应包括这些产品的投标价格和这些产品作为设备主要部件时的部件价格,并计算出这些产品的总价。证明文件应当提供带有《清单》或《目录》的发布批次、序号(页码)、产品信息等内容的复印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


(四)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九、附件

附件一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证明文件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招标人名称)的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评审中享受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在中标、中选公示中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享受支持政策)


附件二

(一)投标保证金保函(银行)

开具日期:

致:

本保函作为(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招标编号)的投标邀请提供(货物名称)的投标保函。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金额为人民币(金额数)保证金:

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或

在收到中标通知后5天内,投标人未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

在签订合同后5天内,投标人未能提交可接受的履约保证金。

本保函自开标之日起 个日历日内有效,并在贵方和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延长的有效期只需通知本行即可。贵方有权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出具保函银行公章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 字 人 签 名

出具保函银行地址

出具保函银行电话

出具保函银行传真

注:1、本保函需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

2、本保函仅需一份原件,与开标一览表一同密封,单独提交。

(二)履约保证金保函(银行)

(中标后)

开具日期:

致:(买方名称)

(合同名称)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 日就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 (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人民币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换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有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通过验收前完全有效,货物通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之日失效。基于本保函的任何索款要求通知,必须由贵方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在上述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我行。在我行验证贵方签名和印章后,该书面通知即可生效。

本保函于到期日自动失效,并请将其正本退还买方归还我行注销。但是不论本保函正本是否归还我行,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将于到期日之后自动解除。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出具保函银行公章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 字 人 签 名

出具保函银行地址

出具保函银行电话

出具保函银行传真


(三)退保证金申请

(仅指保证金以电汇方式递交的投标单位)

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投标单位名称)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电汇保证金******元,现申请退回保证金。

单位汇款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投标单位)

银行******(具体银行写清楚)

账号:*****

联系电话:********

注:由于我单位自身原因未及时沟通退还保证金事宜,我单位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投标单位名称:***(盖财务章或公章确认)

扫描件至邮箱yifangzhaobiao@163.com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提交了招标服务费并按第30条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本申请仅指保证金以电汇方式递交的投标单位。


章 评标方法


评 标 标 准

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二、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三、评标总得分的计算:分别计算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特定投标人的汇总得分,汇总得分取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按评标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一)资格性评审表

序号

审查内容

投标人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要求情况(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2

信用记录符合要求情况;

3

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情况;

4

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情况;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审查结论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

审查人签字:

审查人单位:

日 期:

注:1、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至少两人。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由评委会或谈判小组进行审查。

2、审查情况或结论合格打√,不合格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3、《资格性审查表》是资格性评审的依据,不得对《资格性审查表》以外的内容进行资格审查。

4、代理机构应提供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按如下几种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1)以支票或汇票形式递交的,可出具所在银行盖章的银行到账证明(复印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或出具通过所在银行电子银行系统打印的到账证明(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2)以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可出具所在银行盖章的客户回单(复印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或出具所在银行网站打印出的电子转账凭证(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3)以保函形式递交的,可出具保函(银行保函或企信担保函,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二)符合性评审表

序号

审查内容

投标人

1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投标文件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

投标产品未包含进口产品(经批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除外)

4

投标文件未按照规定制作、密封、签署、盖章的

5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漏项且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6

对“★”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发生重大偏离

7

未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8

未发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实质性的要求

9

未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10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1

投标人刻录到光盘中的文件是ndltf文件格式文件,且能导入电子评标系统

12

各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是否达到三家以上。

核心产品:蒸饭车

所投品牌:

所投品牌:

所投品牌:

审查结论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

评委签字: 日 期:

注:1、合格项打√,不合格项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2、《符合性审查表》是符合性评审的依据,《符合性审查表》未列明的,不得作为符合性评审中认定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依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形除外)。

(三)样品符合性评审表

序号

审查内容

投标单位

1

是否提交样品

2

样品的种类、数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产品与样品技术规格等方面是否一致;

4

样品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标记;

结 论

注:审查合格的打“√”,不合格的打“×”。

评委签字: 日期:

(四)详细评审表

分项

评分因素

分值

说明

价格

部分

投标报价

30

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解:

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2、投标人报价为投标函中投标总价。

3、投标人是小微企业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本项目为疫情期间,根据大财采[2020]131号文件《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稳定生产经营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投标人是监狱企业的,其产品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5、投标人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产品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6、同时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比例、监狱企业扣除比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比例中的较大值。

技术

部分

满足产品技术参数要求的情况

10

1、优秀标准:投标人的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完全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甚至更为优越(得7-10分);

2、良好标准:投标人的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4-6分);

3、一般标准:投标人的货物主要技术规格、参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有很小部分技术规格、参数有偏离之处,偏离率很小,基本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1-3分)。

所投产品其他性能和品质

10

1、优秀标准:所投产品在品牌优势、产品质量、使用寿命、美观耐用、主材配件等方面性能和品质十分优越(得7-10分);

2、良好标准:所投产品在品牌优势、产品质量、使用寿命、美观耐用、主材配件等方面的性能和品质比较优越(得4-6分);

3、合格标准:所投产品在品牌优势、产品质量、使用寿命、美观耐用、主材配件等方面性能和品质一般(得1-3分)。

样品

10

1、优秀标准:所提供的样品产品质量、材质、款式、尺寸、加工工艺十分优越;功能完善能够完全满足需求(得10-7分);

2、良好标准:所提供的样品产品质量、材质、款式、尺寸、加工工艺较好;功能较为完善且能够满足需求(得6-3分);

3、一般标准:所提供的样品产品质量、材质、款式、尺寸、加工工艺一般;功能一般且能够满足需求(得2-0分)。

商务

部分

业绩

2

投标人提供2017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2分。

注:业绩以签订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未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得0分。

企业认证

4

1、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每个得1分,满分3分。

注: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得0分。

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由中国质量认证监督管理中心颁发的AAA级信用企业证书,得1分;

注: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得0分。

供货方案

17

优秀标准:供货方案针对性强,科学、合理、详细,物流、退换货响应程度方案十分优越,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2-17分);

2、良好标准:供货方案良好,物流、退换货响应程度方案比较优越,大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5-11分);

3、一般标准:供货方案较差,物流、退换货响应程度方案差,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0-4分)。

注:未提供此项得0分。

人员配置及配送车辆

5

1、优秀标准:配送人员配置数量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内容、服务周到、有详细现场保护措施、细心、供货车辆十分充足响应程度方案十分优越(得4-5分);

2、良好标准:配送人员配置数量基本满足本项目采购内容、服务较周到、有简单的现场保护措施、较细心、供货车辆满足要求(得2-3分);

3、一般标准:配送人员配置数量较少但也可以完成配送任务,现场保护措施较少,供货车辆较少但仍然可以供货(得0-1分)。

注:提供人员身份证、车辆提供图片或发票,未提供此项得0分。

售后服务保障

12

1、优秀标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保障科学、合理、服务系统完善、针对性强,综合实力强大,能够充分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得10-12分);

2、良好标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保障比较科学、合理、服务系统完善、针对性强,综合实力较为强大,能够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得5-9分);

3、一般标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保障一般,服务体系基本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得0-4分)。

注:未提供此项得0分。

(五)加分项评标标准

加分因素

说明

节能产品

对于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分总分值3%~5%的加分,加分幅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产品节能水平确定,计算公式中用K2表示。

本项目计算公式:节能产品加分 = 相应技术评分因素加分 + 价格加分 =(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相应技术评分因素评分总分值×K2 +(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相应价格评分因素评分总分值×K2。

注: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不予加分。

环保产品

对于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分总分值3%~5%的加分,加分幅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产品环保程度确定,计算公式中用K3表示。

本项目计算公式:环保产品加分 = 相应技术评分因素加分 + 价格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相应技术评分因素评分总分值×K3 +(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相应价格评分因素评分总分值×K3。

(六)评分说明

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

2、获得最高得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3、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投标价低的;

(2)技术部分得分高的;

(3)商务部分得分高的。

4、投标人加分项相应产品投标报价之和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

5、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保密要求

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