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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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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餐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餐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餐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

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获取采购文

件,并于2020年8月3日14时00 分整(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XS-2020-018(SDGP370700202002000355)

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餐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7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不得高于预算金额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所投产品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7月16日09时00分至2020年8月2日14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及方式:网上自行下载。供应商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办理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未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无效。已注册的供应商应按照《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的通知》(潍资中发〔2019)6号)要求,在参与投标前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通过“修改信息”功能重新签署和上传《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模板可在网站首页-“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在“采购业务”-“采购文件下载”-“领取”-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还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报价无效。

3.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账号程序:

(1)注册信息:供应商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市辖区”或“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上传证件:注册完成后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陆,选择“供应商”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验证将不被通过)。

(3)网上验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网上验证,网上验证时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15318914578,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0536-8097130。

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视频课堂”观看各操作步骤的视频讲解或在“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和“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入库常见问题解答”。

4. 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0年8月3日14时00分整(北京时间)

2、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七会议室(高新区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8月3日14时00分整(北京时间)

2、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七会议室(高新区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2020年7 月16日至2020年7月22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对列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招标文件中的《电子招投标工作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投标。根据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潍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升级的通知》(〔2020〕28 号)要求,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或报价前下载并升级“新点驱动(山东省版)”。

5.现场参与的供应商人员需出具电子版电子健康通行码,因其人员未 申办健康码或健康码显示“黄码”或“红码”而无法进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活动的,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

地 址:潍坊市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怡峡路197号6号楼

联系方式:0536-703638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北海路1666号明东大厦十楼(澳思汀酒店)

联系方式:186606161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冰 电话:18660616150


磋商文件(定稿)-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餐厅厨房设备采购.pdf

餐厅厨房设备图纸.rar

采购清单(定稿)-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餐厅厨房设备采购.zip


来源:http://ggzy.weifang.gov.cn/ 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餐厅厨房 设备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DGP370700202002000355 交易编号:ZFCG-XS-2020-018 采 购 人:北 京 大 学 现 代 农 业 研 究 院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 二 0 二 0 年 六 月 1 目 录 第 一 卷 ..................................................................................................................................................................... 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7 关于开评标活动疫情防控的说明 ............................................................................................................................. 7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13 1.总 则 ......................................................................................................................................................... 19 1.1 采购项目概况 ......................................................................................................................................... 19 1.2 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19 1.3 采购范围、交货期 、交货方式、质量标准和质保期 ....................................................................... 19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9 1.5 费用承担 ................................................................................................................................................. 21 1.6 保密 ......................................................................................................................................................... 21 1.7 语言文字 ................................................................................................................................................. 21 1.8 计量单位 ................................................................................................................................................. 22 1.9 磋商预备会 ............................................................................................................................................. 22 1.10 分包 ....................................................................................................................................................... 22 1.11 响应和偏差 ........................................................................................................................................... 22 2. 磋商文件 .................................................................................................................................................... 24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 24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 ..................................................................................................................................... 24 2.3 磋商文件的修改 ..................................................................................................................................... 25 3. 响应文件 .................................................................................................................................................... 25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 25 3.2 磋商报价 ................................................................................................................................................. 26 3.3 磋商有效期 ............................................................................................................................................. 28 3.4 磋商保证金 ............................................................................................................................................. 28 3.5 资格审查资料 ......................................................................................................................................... 28 3.6 备选响应方案 ......................................................................................................................................... 28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 29 3.8 响应文件的签署 ..................................................................................................................................... 29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 30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30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 31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补充与撤回 ............................................................................................................. 31 5. 磋商 ............................................................................................................................................................ 32 5.1 磋商时间和地点 ..................................................................................................................................... 32 5.2 磋商程序 ................................................................................................................................................. 32 6. 评审 ............................................................................................................................................................ 33 6.1 磋商小组 ................................................................................................................................................. 33 6.2 评审原则 ................................................................................................................................................. 33 6.3 评审 ......................................................................................................................................................... 34 7. 合同授予 .................................................................................................................................................... 35 7.1 成交公告媒介及公告期限 ..................................................................................................................... 35 7.2 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提出询问 ................................................................................................................. 35 7.3 拟成交人履约能力审查 ......................................................................................................................... 35 7.4 成交 ......................................................................................................................................................... 35 7.5 成交通知 ................................................................................................................................................. 35 7.6 履约保证金 ............................................................................................................................................. 35 7.7 签订合同 ................................................................................................................................................. 35 8.纪律和监督 .................................................................................................................................................. 36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 36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 36 2 8.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 38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39 8.5 质疑 ......................................................................................................................................................... 39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39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39 11. 解释权 ...................................................................................................................................................... 39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 40 评审办法前附表 .............................................................................................................................................. 40 1.评审方法 ...................................................................................................................................................... 40 评 审 细 则 ..................................................................................................................................................... 41 2.评审标准 ...................................................................................................................................................... 4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48 采 购 合 同 ............................................................................................................................................................... 48 合同协议书 ...................................................................................................................................................... 49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51 1. 一般约定 .................................................................................................................................................... 51 2. 合同范围 .................................................................................................................................................... 54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 54 4.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 55 5. 检验和验收 ................................................................................................................................................ 56 6. 相关服务 .................................................................................................................................................... 57 7. 质量保证期 ................................................................................................................................................ 58 8. 履约保证金 ................................................................................................................................................ 58 9. 保证 ............................................................................................................................................................ 58 10. 违约责任 .................................................................................................................................................. 59 11. 合同的解除 .............................................................................................................................................. 59 12. 争议的解决 .............................................................................................................................................. 6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61 第 二 卷 ................................................................................................................................................................... 65 第五章 项目要求 ................................................................................................................................................... 66 第 三 卷 ................................................................................................................................................................... 68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69 报 价 函 ........................................................................................................................................................... 70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72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73 附件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74 附件四 用于评审的证明材料 ....................................................................................................................... 81 附件五 政策性文件证明材料 ....................................................................................................................... 83 附件六 报价一览表 ....................................................................................................................................... 88 附件七 报价分析表 ....................................................................................................................................... 89 附件八 技术部分 ........................................................................................................................................... 90 附件九 服务部分 ........................................................................................................................................... 91 附件十 经营业绩一览表 ............................................................................................................................... 93 附件十一 商务偏差表 ................................................................................................................................... 94 附件十二 采购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或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 95 第七章 资格后审 ................................................................................................................................................... 96 3 第 一 卷 4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餐厅厨房设备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餐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 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获取采购文 件,并于 2020年 8 月 3日 14时 00 分整(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XS-2020-018(SDGP370700202002000355) 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餐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7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不得高于预算金额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所投产品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 年 7月 16日 09时 00分至 2020 年 8月 2日 14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及方式:网上自行下载。供应商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 http://ggzy.weifang.gov.cn),办理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 未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无效。已注册的供应商应按照《潍坊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的通知》(潍资中发〔2019)6 号) 要求,在参与投标前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通过“修改信息”功能重 新签署和上传《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模板可在网站首页-“资料下载”-“综合 5 下载”中下载。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 业会员系统”,在“采购业务”-“采购文件下载”-“领取”-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还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 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未注册的供应 商报价无效。 3.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账号程序: (1)注册信息:供应商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市 辖区”或“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上传证件:注册完成后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陆,选择“供应商” 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验证 将不被通过)。 (3)网上验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网上验证,网上验证时间:上午 09:00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15318914578,技术支持: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0536-8097130。 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视频 课堂”观看各操作步骤的视频讲解或在“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相关操作手 册和“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入库常见问题解答”。 4. 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0年 8月 3日 14时 00分整(北京时间) 2、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七会议室(高新区东方路 3396 号潍坊市政务 服务中心)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 8月 3日 14时 00分整(北京时间) 2、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七会议室(高新区东方路 3396 号潍坊市政务 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2020年 7 月 16日至 2020年 7月 22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 6 网。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 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 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 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对列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 护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招标文件中的《电子招 投标工作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投标。根据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潍坊市公 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升级的通知》(〔2020〕28 号)要求,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或报价前下载并升级“新点驱动(山东省版)”。 5.现场参与的供应商人员需出具电子版电子健康通行码,因其人员未 申办健康码或健 康码显示“黄码”或“红码”而无法进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活动的, 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 地 址:潍坊市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怡峡路 197号 6号楼 联系方式:0536-703638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北海路 1666号明东大厦十楼(澳思汀酒店) 联系方式:186606161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冰 电话:18660616150 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关于开评标活动疫情防控的说明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部署,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 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机会,有序顺利开展开评标活动,现将开评标活动现场的相关注意 事项告知如下: 一、 减少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人员数量,每个供应商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原 则上不多于 1 人,对近 14 天内有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或有与发热病人接触史 的供应商人员不得参加本项目开标会议。供应商必须对该参与开标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 把关,要求体温正常、不是疫区人员且无疫区人员接触史以及其他无违反疫情防控的情 况。 二、供应商进入开评标现场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自行佩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 消毒。供应商人员进入开标室前依次测量体温、消毒,登记个人信息。如有未配戴口罩 者或体温超过 37.3℃、 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供应商人员,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 拒绝其进入开标室。供应商人员进入开标室后按顺序递交相关资料,在代理机构引导下 按每人之间不少于 1 个座位的间隔就坐。 三、参加开标期间任何人不得摘脱口罩,口罩损坏或者污染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更 换。随意脱摘口罩的,采购代理机构会积极劝阻,不听劝阻的一律劝离开标现场。 四、本项目开标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供应商人员在开标室内随意交流谈话、走动或自 行离开开标室活动。项目开标结束后暂时休会,供应商人员在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引导下 离开开标室,并按代理机构通知及时参与资格审查、客观得分结果确认,确认结束后可 依次领取相关证件离开。本项目开标当天不公布评标结果,供应商可通过山东省政府采 购等网站查阅评标结果。 五、供应商应自行综合考虑疫情防控期间参与投标活动的各种不利因素,如交通、 食宿等,并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按时参加投标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履行相关义务。 六、参加开标期间有任何身体不适,请及时通知代理公司。 七、投标人员在参加投标会议时出具健康码,未出具健康码及健康码显示“黄码” 或“红码”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进入开标室。 8 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 一、总则 (一)为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进一步规范磋商行为,提高磋商效率,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电 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作 实际,制定本须知。 (二)本须知所指的网上竞争性磋商,是指使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 网上竞争性磋商管理系统,在互联网上完成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 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行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 建设和管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网上竞争性磋商的组织 实施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网上竞争性磋商的全过程进行监管。 (三)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供应商提交的网上信息采集入库资料进行核 实,确认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争性磋商活动。 进入交易平台的企业应及时对其注册的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当交易平台中文字信息与扫描件不一致时,以扫描件为准。 (四)网上竞争性磋商各方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以下简称 CA)及电子签章。各方主体在交易平台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 责任。 (五)本工作须知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务必阅读并掌握。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网上自行下载。供应商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并确认(网址: http://ggzy.weifang.gov.cn),办理信息采集注册后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获取采购文 件,未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无效。下载操作将自动记录, 逾期未在平台系统下载磋商文件视为放弃,参与磋商将被拒绝。 三、CA 办理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 CA 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一)办理地点。请各供应商提供证件材料,到潍坊市东方路 3396 号潍坊市政 务服务中心一楼北侧窗口办理 CA,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提前 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 (二)办理需要的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材料包括:①CA 申请表(需加盖清晰可 9 辨认的供应商单位公章及法人章,可通过下方网盘或工作人员领取);②营业执 照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的公章)。 申请表下载地址: http://www.wfjtsoftware.cn/ http://www.wfjtsoftware.com/ CA 办理电话:17865630963 联系人员银成成:15689839761 备注:CA 的办理公司与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隶属关系。 四、响应文件编制及上传 (一)供应商必须使用“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潍坊版)”并按照竞争性磋商 文件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具体制作可参考“潍坊市响应文件制作 手册及制作工具”(中心网站→资料下载→综合下载)。 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 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 998 0000 (二)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电 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但以响应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 有效响应文件。 (三)下载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需要补充、 答疑、澄清和变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或在交易平台内 发送更正通知或答疑文件的形式发出(文件格式为.WFCF),供应商需自行从系 统中查看并下载,各供应商需及时关注平台项目信息变更情况,必须使用最新的 答疑(变更)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四)上传响应文件。供应商需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经过 CA 电子签章并加密 的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 CA),响应截止时间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 被拒绝。 (五)有关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明确项目是否采用“暗标” 评审方式。如果采用,务必仔细核查编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供应商在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编制工程类项目的响应文件时,应注意使用 10 的造价软件须经过主管部门评测通过,并能与潍坊市公共资源电子竞争性磋商系 统无缝对接。 3.响应多个标段时,须对每个标段分别制作响应文件并报价。另外,电子响应文 件须使用供应商公章的电子签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响 应。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 印章、公章等处均应使用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 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5.供应商在网上提交加密响应文件的同时,还需提供储存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以 及 PDF 格式响应文件的 U 盘或光盘(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响应文 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响应文件和 PDF 格式响应文件,供供应商使用)。储存未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及 PDF 格式响应文件 U 盘或光盘由供应商自行准备(供应商 须保证启用 U 盘或光盘时能正常读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供应商应将 所要求的响应文件一同密封提交。供应商需在 U 盘或光盘表面粘贴标识,将项目 内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信息写在标识上。 五、解密响应文件 解密时,供应商应使用 CA 在规定的解密时间(15 分钟)内对本单位加密的电子 响应文件进行现场解密,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把 CA。 六、注意事项 (一)供应商应妥善保管 CA,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况的,供 应商必须重新用 CA 签章和加密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网 上竞争性磋商系统:1、CA 到期后重新续期;2、CA 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 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二)供应商必须在解密时携带 CA。一个 CA 在制作响应文件到评审结束期间, 仅能为一个项目使用,同时参与多个项目的供应商需办理多个 CA。 (三)供应商因 CA 遗失、损坏、更换、续期、忘记密码等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 间(15 分钟)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四)因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时,采购代理机构 工作人员可导入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继续解密。若系统识别出未加密的响应文件 11 和网上递交的加密响应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并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且响应文件被退回,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针对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视 为文件制作机器码(mac 地址)一致;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响应过程文件(文件 格式为.etbp)制作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上述情形一 经发现,视为供应商恶意串通,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突发情况处理 (一)项目评审中,响应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该响应文件做进一步 的评审,并作无效处理: 1.响应文件无法浏览或不完整的; 2.响应文件中携带病毒并对计算机软硬件、数据、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方面造 成损坏的; 3.恶意递交响应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及电子标系统堵塞或瘫痪的; 4.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 (二)项目评审中,通过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提交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如出现 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或者修改做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或者修改: 1.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法浏览或不完整的;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中携带病毒并对计算机软硬件、数据、系统及其他不可预 见的方面造成损坏的; 3.恶意递交澄清或者修改,企图造成网络及电子标系统堵塞或瘫痪的; 4.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不予评审情形的。 (三)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磋商 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当事人均应免责: 1.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 2.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无法运行; 6.其他无法保证磋商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四)出现突发情况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可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2 1.项目暂停,待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 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 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竞争性磋商操作程序,并通知供应商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 审。 1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名称: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 地址:潍坊市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怡峡路197号6号楼 联系人:刘雨 电话:0536-7036388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北海路1666号明东大厦(澳思汀酒店) 联系人:刘冰 电话:18660616150 邮箱:sdtlwfzb@126.com 1.1.4 供应商 已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确认并获取磋商文件,并向采 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 业。 1.1.5 采购项目名称 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餐厅厨房设备采购 1.1.6 磋商文件适用范围 详见磋商文件内容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餐厅厨房设备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 件第五章“项目要求”。 1.3.2 交货期 本项目涉及的工程部分自合同签订后3日内进场,进场后10日内 完成施工;货物部分自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20日内完成供货、 安装、调试工作,具备验收条件。 1.3.3 交货方式 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等验收合格。 1.3.4 质量标准 合格 1.3.5 质保期 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内对产品按国家规定实行 “三包”。 1.4.1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 业; 2、所投产品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财务要求:包括企业最近3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主要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是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不足三年自企业成立之日算起。 (3)供应商业绩:考查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 准)同类设备销售业绩。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中 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5)其他要求:参见磋商文件内容。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 他情形 详见磋商文件内容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供应商在投标预备会 前提出问题 时间:无 形式:无 1.10.1 分 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详见磋商文件内容 1.11.3 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 持资料 详见磋商文件内容 1.11.4 偏 差 □不允许 允许,允许正偏差。 2.1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 资料 根据本章第2.2和第2.3项对磋商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 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 文件 时间:各供应商2020年7月23日9点(整)以前(逾期不予回复) 提出,未按要求提交疑问文件或规定时间后提出的疑问均不予 受理。 形式:供应商应将需要澄清或答疑的问题,以澄清文件或答疑 文件的Word版文本以及加盖公章后扫描件两种形式发送至采购 代理公司邮箱(sdtlwfzb@126.com),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 构。 注:澄清文件、答疑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 形式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 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发布。 2.2.3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 文件澄清 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 形式:供应商有义务自行登录交易系统查询相关变更信息(或 答疑文件),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并使用 最新的答疑(变更)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查阅者 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2.3.1 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 形式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 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进行网等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 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会议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 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2.3.2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 文件修改 时间:同“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时间。 形式:同“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形式。 3.1.1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 资料 详见磋商文件内容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 法 一般计税方法。 3.2.3 采购预算 □无 有,采购预算为:71万元。 3.2.4- 3.2.10 投标报价的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内容 3.3.1 磋商有效期 90天(日历日) 3.4.1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的特殊要求 详见“第七章 资格后审”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 要求 近三年(2017 年至 2019 年), 注: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情况的时间要求 2017年 1 月 1 日 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 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今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2) 响应文件份数 及其他要求 响应文件包括: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递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传; 2、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nWFTF) 1 份(优盘 介质),做好标示,密封提交; 3、电子签章后的 PDF 格式响应文件 2 份(优盘介质),做好 标示,密封提交。 其中,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优盘及电子签章后的 PDF 格式 响应文件优盘应分别密封。供应商应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 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和密封内容。 注: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使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 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 料下载-综合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制作生成的加密版 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 同时生成的版本。电子签章后的 PDF 格式响应文件是使用电子 标书制作工具软件导出的 PDF 格式的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如不一致时,按下顺序确定其响应文件效力: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2、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3、电子签章后的 PDF 格式响应文件。 备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 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但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 均解密失败时,供应商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投标评 审。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优盘 1 份)、电子签章后的 PDF 格式响应文件(优盘 2 份)件有任 一缺失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具体制作方法: 请参考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综合下载→建设工 程、水利工程、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手册中附件。 3.7.3(3) 响应文件是否需分册 装订 本项目无需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3.8 响应文件的签署 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响应文件及各附件,并在响 应文件封面上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4.1.1 响应文件加封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第 4.1.1 款要求。 4.1.2 密封袋上应载明的信 息 (项目名称) +密封内容 密封内容: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签章后的PDF格式响应 文件 采购人名称: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采购人地址: 项 目编 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在 年 月 日 时 (整)前不得开启。 响应文件密封要求:磋商文件所要求提交的各种形式的响 应文件应分别密封包装,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正 文部分第 4.1.2 款要求。 4.2.1 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2020年 8月 3日 14 时(整)(北京时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供应商须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磋商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格证 明材料) 4.2.2 递交响应文件形式及 地点 1、将电子响应文件传送到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 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 2、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签章后的 PDF 格式响应文件 分别密封一同递交,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七 会议室(高新区东方路 3396号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 注:上述各种形式响应文件均需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或递 交,缺少任何一项,将不予受理。 4.2.3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否 □是,退还时间:/ 5.1 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 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5.2(4) 磋商程序 磋商顺序: 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 误后,按供应商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顺序 当众唱价。 6.1.1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构成: 3 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确定。 6.3.2 磋商小组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 7.1 成交公告媒介及 公告期限 公告媒介: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 国政府采购网。 公告期限: 1个工作日 。 7.4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 定成交人 是,由磋商小组根据评审综合得分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 拟成交供应商。 □否 1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6.1 履约保证金 无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 标 □否 是,具体要求:详见网上招投标工作须知及磋商文件内容。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11 解释权 相关强制性规定,虽未在磋商文件内列明,仍按照国家法律、 法规执行。 12 其他要求 磋商文件内有关规定若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为准。 19 1.总 则 1.1 采购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货物采购进行采购。 1.1.2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6 磋商文件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所述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 定一家成交供应商。 1.2 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交货期 、交货方式、质量标准和质保期 1.3.1 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 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5 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 (2)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以及磋商文件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业 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货物的业绩要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 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投标,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 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21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1.5.1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及 采购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所递交的所有与磋商有关的资料均不予退还。 1.5.2 供应商考察现场后,将被认为已了解了项目的现场情况,掌握了编制响应文 件的有关条件。 1.5.3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服务费的计费基数为其成交金额,具体收取 比例按下表 货物类标准 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无论供应商是否单独列项计算该费 用,采购人均认为该费用已包含在最终总报价中。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将代理服务费缴纳至代理公司指定账户。 1.6 保密 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1、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2、与供应商相关的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不能提供中文版的,视为未能提供该资 质(资格)证明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2 3、与响应文件编制有关的证明材料不能提供中文版的,与该部分相关的得分按零 分处理。 1.8 计量单位 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 单位。 1.9 磋商预备会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9.2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 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磋商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 1.10.1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项目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非主体货物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人应 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 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报价将被否决。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评审时,磋商小组将首先审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 23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应与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 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 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 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进行评审重大偏差包括以下内容: (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 (2)供应商不能按采购方的要求及时供货,不能按采购方的工期要求及时完成; (3)响应文件中的技术规格、标准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为未能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磋商文件第二 章第 8.2.1 作无效投标处理。 细微偏差是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 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 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1.11.2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货物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 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磋商文件作出响应。 1.11.3 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 料。技术支持资料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类似技术资料等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 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偏差范围,超出偏差范围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 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 24 2. 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项目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项目要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资格后审; (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 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澄清的内容、答疑文件将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磋商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 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 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磋商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供应商有义务自行登录交易系统查询相关变 更信息(或答疑文件),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并使用最新的答疑 (变更)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2.2.4 除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或未按照第2.2.1项规定的形 式提交的任何澄清要求。 25 2.3 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 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并发出磋商文件。修改磋商文件 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 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潍坊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修改的内容将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供应商有义务自行登录交易系统查询相关变 更信息(或答疑文件),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并使用最新的答疑 (变更)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 价 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 “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5、信用承诺书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7、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承诺书 8、用于评审的证明材料 9、政策性文件证明材料 10、报价一览表 11、报价分析表 12、技术部分 13、服务部分 14、经营业绩一览表 26 15、商务偏差表 16、采购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或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 件的组成部分。 3.1.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 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1(4)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1(7)目所指的磋商保证金。 3.2 磋商报价 3.2.1 本项目报价非一次性报价(最多不超过三轮)。供应商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 的报价作为第一轮报价。第一轮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 并给予平等的磋商机会。除磋商过程中实质性内容变动外,后一轮报价不得超过前轮 报价,否则后一轮报价视为无效。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磋商报价 处理。 符合要求采购供应商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每次报价均应书面确认。 最终报价: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 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对用户需求内容作了调 整增加,或对采购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一轮次磋商报价的 最终报价。 投标报价应包含设备费、安装费、运输费、质检验收费、管理费、利润、税金、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工地施工配合费等一切费用。 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 一般计税方法计算。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报价一览表”进行 报价并填写报价明细表。 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不得在 成交后无故增加任何费用。 3.2.3 采购人设有采购预算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采购预算在招标 27 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供应商在投标时对同一种货物只允许填报一种型号,不允许提供备选型号, 否则按无效磋商报价处理。 3.2.5 供应商在报价时对同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 接受。 3.2.6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详细写明产品的系列、名称和规格型号、产品性能、各 项技术指标、品牌产地、质量等级、出厂合格证、备案证、出厂检测报告等,以及达不 到检测和质量要求应负的责任。 3.2.7 响应文件应对货物质量、供货时间、售后服务做出明确的承诺,以及达不到 承诺的相关条款要求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3.2.8 本次项目所采购货物若为进口货物,供应商应充分理解采购要求,并确保合 法进口。综合单价为运至采购人指定的现场后安装调试后的价格,应含到岸价,关税、 进口环节增值税、所有清关费用及国内运保费、装卸费、保管费、安装调试费、检测验 收费、培训及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即采购人仅支付供应商所 报出的投标价格,其他遗漏价格采购人均不予以认可及支付。 3.2.9 本项目磋商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3.2.10 报价修正 (1)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 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2)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总金额,应同时修改 响应文件“报价明细表”中的相应报价。 (3)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 准。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响应文 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 (5)供应商应提供分项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汇总金额和总价金额不一致, 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报价一览 28 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磋商有效期 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有效期为90天(日历日)。 3.3.2 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 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 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 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 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3.4 磋商保证金 无 3.5 资格审查资料 本次采购资格审查方式采取 资格后审 。供应商要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到达磋商现 场,并将第七章“资格后审”要求的资料及业绩等证件交给工作人员,会后根据资格后 审要求查验相关证件,并得出资格后审结论。 3.6 备选响应方案 3.6.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否则其报价 将被否决。 3.6.2 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 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 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 3.6.3 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 29 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 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投标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 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 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交货期及工期、磋商有效期、供货要求、采购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文件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 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3(1)投标函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 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 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响应文件如不一致时, 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须知前附表3.7.3(2)规定确定其响应文件效力。 (3)供应商必须将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有关文件参考本章第 3.1.1响应文件的组成内 容,以及根据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制。磋商文件中未列出的表格, 供应商可自行设计编制。 3.8 响应文件的签署 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响应文件及各附件,并在响应文件封面上加盖供 应商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30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响应文件加封要求:供应商应通过“潍坊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 签章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 可以对其所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磋商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 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 磋商截止时间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 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4.1.2 响应文件密封要求和密封袋上应载明的信息: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优盘 和电子签章后的 PDF 格式响应文件优盘应分别封装在密封袋中。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 章(或密封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密封包装形式 不作具体要求。封套密封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款规定,并注明密封内容“未 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或“电子签章后的 PDF 格式响应文件”的字样。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 予受理。 注:密封袋封面参考内容: 项目名称+密封内容 (密封内容: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签章后的 PDF 格式响应文件)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项 目编 号: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密封袋封口参考格式: 31 „„„„于 年 月 日 点(整)前不准启封„„„„ (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封口处)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如因磋 商文件的修改推迟磋商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4.2.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让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证明其已提交响应文件。 4.2.5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等形式的响应文件递交概不接受。 4.2.6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将予以拒收。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补充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补充或撤回 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4.3.2 供应商修改、补充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 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 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 4.3.4 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递交的份数与响应文件一致。 修改或补充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并标明“修改”或“补充”字样。 32 5. 磋商 5.1 磋商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地点进行磋商,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磋商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 (1)宣布磋商纪律; (2)宣布与会人员; (3)公布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4)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签章后的PDF格 式响应文件等密封情况,并现场宣布检查结果。 (5)响应文件的解密: 首先进行第一次解密:根据供应商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顺序,请供应商代表携 带CA密钥(数字证书),到开标电脑前插入密钥,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限时15 分钟)对本单位的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现场解密; 第二次解密: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监督下插入CA密钥(数字证书)进 行第二次解密,解密成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批量导入解密后的所有响应文件。 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15分钟)内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 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但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投标人(供应商)均解密 失败时,供应商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开评标。 (6)唱标: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唱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项目名称、供 应商名称、第一轮报价、交货期及工期、质保期及缺陷责任期等“报价一览表”填写 的内容,并记录在案;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与会人 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33 6. 评审 6.1 磋商小组 6.1.1 评审由采购人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 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 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 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 磋商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 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审时恪守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 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靠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响应文件以外的 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 审。 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 影响。评委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4 4、保密性原则:评委及熟知情况的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 的优劣评定出成交人。 6.3 评审 6.3.1 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 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 依据。 6.3.2 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 确定成交人。 6.3.3 审查响应文件的响应性: (1)开始后,磋商小组将组织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报价;报价是 否有计算错误;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是否已提交;响应文件是否按磋商文件 的要求签署。 (2)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供货及服 务能力。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或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不予继续评审。 (3)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供应商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 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 重大偏离或保留。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外部证 据。 (4)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 撤销响应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5)磋商小组允许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 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是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不能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 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以书面承诺材料为准。 (6)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构成偏离的,应单独注明。 35 7. 合同授予 7.1 成交公告媒介及公告期限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公告期限公布成交人,公告期为1个工作 日。 7.2 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提出询问 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答复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7.3 拟成交人履约能力审查 拟成交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 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成交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人。 7.5 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 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7.6 履约保证金 无 7.7 签订合同 7.7.1 合同的组成部分: 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在询标时的书面承诺等是合同的组成部 分。 7.7.2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成交人缴纳履约保证 36 金后,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 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 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3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 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磋商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 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 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2.1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2)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不完整; (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 (4)未按规定报价者; (5)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要求未做出实质性响应; (6)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7)报价超过采购预算; (8)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递交;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7 8.2.2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并没收磋商保证 金: (1)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2)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 (3)在整个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有影响招标结果的违法、违规活动; (4)供应商串通投标; (5)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不正当利益; (6)成交人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7)成交人不按规定的要求签订合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供应商有本章第 8.2.1 项和第 8.2.2 项所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将严格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章的规定行使其权利。供应商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 偿。 8.2.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2.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与采购人串通投标: (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 (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 (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38 8.2.5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供应商出现本章第 8.2.3 项、第 8.2.4 项和第 8.2.5 项所列情形之一的,视为 不良磋商行为,按无效响应处理。 8.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8.3.1 评审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磋商小组 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 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 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 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8.3.2 评审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8.3.3 评审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供应商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 务的宴请、娱乐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 8.3.4 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审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不得与供 应商私下交换意见。 8.3.5 评审结束后,评审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采购代理机构,严禁将评审过 程中的任何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以外。 8.3.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与投标有关的工作人员应对磋商小组成 员名单、潜在供应商名单、评审过程、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等予以保密。 8.3.7 在整个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可能导致投标失 败。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9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 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 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8.5 质疑 8.5.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 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函的格式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采购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11. 解释权 11.1 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 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11.2 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 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40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审方法 成交候选人排序方法 综合评审打分汇总,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 格式”的规定。 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 除磋商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 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资格审查资料 执行第七章“资格后审”要求的标准资料 2.1.3 响应性评 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3.1 项规定 交货期及工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3.2 项规定 交货方式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3.3 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3.4 项规定 磋商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3.1 项规定 磋商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11.1 项规定和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材料及相关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技术支持资料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11.3 项规定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且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响应文件,按照本章《评审细则》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磋商小组采用“综合实力最强, 能够最大限度满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标准,并且投标报价合理”的方法依次对各供 应商进行评审打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 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 序确定一名拟成交人。 41 评 审 细 则 一、报价(30分) 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主报价,自主报价是指中标人在综合考虑单位各项成本 费用基础上确定的投标报价。 以所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报价中最低的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分 为 30分;其他中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二、技术部分(36 分) 1、质量性能(6 分) 对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品牌信誉度,产品的性能、技术成熟度,产品的备品备件情 况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打分。优秀得 4-6分,良好得 2-3分, 一般得 1分,差得 0分。 2、质量检验(15 分) (1)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消毒柜、大锅灶、炒菜灶、不锈钢调理设备、蒸饭箱、 蒸饭盘食品接触安全认证证书得 5分,缺项不得分; (2)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消毒柜、蒸饭箱电气安全认证证书得 5 分,缺项不得分; (3)投标人所投产品所使用不锈钢板材通过 GB/T10125-1997、GBT/6461-2002 盐 雾氛围(720h)实验后,覆盖层耐保护等级达到 9级,投标人所投产品所使用的不锈 钢板材通过 GB/T228.1-2010焊接拉力实验后,所承受拉力达 6500N 以上,得 5分。 3、技术偏离(10 分) 投标产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5 分,投标产品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正偏离产品每 项加 1分,最高加分至 10分。(以招标文件技术性能,板材厚度,板材材质为标准,有 一项优于招标文件参数即视为正偏离); 投标产品应完全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对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要 求有负偏离的,有 1 项扣 1分,扣完为止。 4、技术措施(5 分) 42 根据供货组织方案、运输、产品安装和调试等主要技术保障措施、人员培训计划和 应用技术支持等进行评价。评委根据实际情况在 2-5分范围内酌情进行打分。 三、商务部分(16 分) 1、投标人业绩(5分) 投标人自 2017年 1月 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同类项目,每份得 1 分,满分得 5 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原和验收报告,三 项缺一项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得 3分,缺一项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 AAA级企业信用证书得 2分,没有不得分; 4、投标人具有排烟系列、商用燃气灶系列、工作台系列、洗刷池系列、商用蒸车烤箱 系列、食品机械系列、制冷保鲜设备系列的产品责任险得 6分,缺一项不得分。 四、售后服务(18分) 1、投标单位提供的售后服务及售后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完整性(包括服务人员的配备、 响应时间、响应程度、解决问题的能力、交货、运输、调试安装承诺、服务标准年限及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等)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维护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 护能力等进行评价,6-12分,其他视情况打分。 2、供货期保障措施是否合理可靠。(2-4分) 3、根据中标人承诺的售后服务承诺中的质保期进行分析比较,比招标人要求的质保期 每延长半年,得 1 分,最多得 2 分。 注:评标办法中应提供证书、合同、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进行评审的,均以电子响应 文件内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另需单独准备一套复印件,与电子响应文件一同提交。 供应商提交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43 政 策 性 文 件 1、小微企业价格折扣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部颁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本项目价格扣除计算 方法如下: 参与报价得分计算的投标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中包含的小、微企业 产品的价格合计×6%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并将相 应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响应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原件以及代理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以上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否 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 节能、环保产品价格折扣 (1)在报价打分中,所报设备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若所投全部产品为节能、 环保产品,在其报价得分基础上给予(报价分×4%)的加分,若所投部分产品为节能、 环保产品,在其报价得分基础上分别给予【报价分×4%×(节能、环保产品合计报价/ 最终报价)】的加分; (2)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 4%×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当前页复印件或政府部门公布的网站截屏。 3、监狱企业价格折扣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颁发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如供应商为符合上述通知中规定的监狱企业的给 予其自身生产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参与报价得分计算的投标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中包含的监狱企业 自身生产产品的价格合计×6%,按照给予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44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如供应商为符合上述通知中规 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给予其自身制造货物(或者供应商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的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参与报价得分计算的投标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中包含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自身制造货物(或者供应商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的价格合计 ×6%,按照给予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见附件),否 则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该声明函随中标、成 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 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须对提供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供应商提供 虚假信息骗取中标,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相关部 门,禁止其 3年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有前述 1-3三款组合情形的,应累计加分和给予价格扣除(可累计享受 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5 2.评审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具体评分细则详见后 “评分细则”)。 1、初步评审 磋商小组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出现没有按照 要求,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无效;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将被视为没 有通过资格审查。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指响应文件全部按照磋商文件的要 求进行了实质性响应。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2、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 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 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并要求其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对最 终报价书面签字确认。 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 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 46 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 的,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报价。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该 退出申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书面签字确认。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 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 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 其他信息。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 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 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 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 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再次报价。 (1)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再次以书面形式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2)最终报价后,重大偏离不允许被修正,但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报价中不构成重 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 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供应商最终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磋商小组有 权否决所有报价,采购人报请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另行采购。 3、报价错误的修正 (1)当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响应文件正本为准;当响应文件正本与 报价一览表不一致时,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单价 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 47 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的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4)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 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 绝并且其磋商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磋商工作。 (5)对多报的子项或报价视为不实质响应磋商文件,按无效报价处理。 4、综合评审,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最终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对合格供应商的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并根据磋商文件 中的评审因素量化指标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进行 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 序排序;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的顺序排序。 4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餐厅厨房设备采购 采 购 合 同 项目编号: 甲 方:北 京 大 学 现 代 农 业 研 究 院 乙 方: 日 期: 年 月 日 49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 (项目名称) 合同货物和相关服务,已接受 (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 供上述合同货物和相关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 (2)投标函、报价一览表;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供货要求; (7)报价明细表; (8)成交货物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9)相关服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 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货物和相关服务并修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50 买 方:(公章) 卖 方:(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银行: 开 户 银行: 账 号: 账 号: 行 号: 行 号: 年 月 日 51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或开标一 览表)、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 中标货物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相关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响应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货物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指卖方响应文件中的投标货物质量标准的 详细描述。 1.1.1.8 相关服务计划:指卖方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响应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货物和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 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货物和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 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 52 金额。 1.1.4 合同货物: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 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货物检验、使用、修补等有关的 技术指标、规格、技术白皮书和说明文件。 1.1.6 验收:指合同货物经检验合格后,买方做出接受合同货物的确认。 1.1.7 相关服务:是指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前卖方提供的与合同货物有关的辅助服 务,包括简单加工、解决合同货物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为买方检验、使用和修补合同 货物进行的技术指导、培训、协助等。 1.1.8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货物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货物正常使用, 并负责解决合同货物存在的任何质量问题的期限。 1.1.9 工程 1.1.9.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使用合同货物的工程。 1.1.9.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 所。 1.1.10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 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 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1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 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 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2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 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3 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 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 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 中文 。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53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 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或开标一览表);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供货要求; (8)报价明细表; (9)中标货物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10)相关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 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 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 式进行联络。 1.5.2 买方可以安排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货物的检 验和验收等。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 同承担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 54 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 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 全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 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 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 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 义务。 1.8 知识产权 1.8.1 合同货物或其中的技术资料涉及知识产权的,卖方保证买方免于受到任何知 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8.2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 方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以及给买 方造成的损失。 1.9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 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货物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相关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 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和相关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55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 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供货周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签约合同价为固定 价格。供货周期超过 12 个月且合同货物交付时货物价格变化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幅度的,双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调整方法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 。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应付款中予以 直接扣除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4.1 包装 4.1.1 卖方应对合同货物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及在 招标人场地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 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4.2 标记 4.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按合同约定在货物包装上以不可擦除 的、明显的方式作出必要的标记。 4.2.2 根据合同货物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对合同货物清楚地标 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如 果合同货物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卖方应标明危险品 标志。 4.3 运输 4.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货物运输。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货物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 56 货物名称、装运货物数量、重量、体积(用 m³ 表示)、合同货物单价、总金额、运输 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货物在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货 物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4.3.3 卖方在根据第 4.3.2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合同货物中包括单个包装超大或 超重的,卖方应将超大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合同货物中包括 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装卸、保 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4.4 交付 4.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招标 人指定地点卸货后将合同货物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合同货物的外观及件数进 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货物的接受,双方还应 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4.4.2 合同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货物交付给买 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4.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 资料丢失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5. 检验和验收 5.1 合同货物交付前,卖方应对其进行全面检验,并在交付合同货物时向买方提交 合同货物的质量合格证书。 5.2 合同货物交付后,买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安排对合同货物的规 格、质量等进行检验,检验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一种方式进行: (1)由买方对合同货物进行检验; (2)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合同货物进行检验; 57 (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 5.3 买方应在检验日期 3 日前将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卖方应自负费用派 遣代表参加检验。若卖方未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检验,则检验可正常进行,卖方应接受 对合同货物的检验结果。 5.4 合同货物经检验合格,买卖双方应签署合同货物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 一份。 5.5 若合同约定了合同货物的最低质量标准,且合同货物经检验达到了合同约定的 最低质量标准的,视为合同货物符合质量标准,买方应验收合同货物,但卖方应按专用 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5.6 合同货物由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 具有约束力。 5.7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在全部合同货物交付后 3 个月内未安排检 验和验收的,卖方可签署货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买方在收到后 7 日内未提出书面异 议,则货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货款支付函的生效不免除卖方继续配合买方进行 检验和验收的义务,合同货物验收后双方应签署合同货物验收证书。 5.8 合同货物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货物应承担的 保证责任。 6. 相关服务 6.1 卖方应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并根据买方要求,通过进行电话联系或派遣技术 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为买方提供服务。如果卖方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 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6.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 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 费用由卖方承担。 58 7. 质量保证期 7.1 除专用合同条款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 合同货物验收之日起算,至合同货物验收证书或货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12 个月止(以 先到的为准)。 7.2 除非因买方使用不当,合同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如破损、变质或被发现存在任 何质量问题,卖方应负责对合同货物进行修补和退换。更换的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应 重新计算。 7.3 质量保证期届满且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质量保证期内义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向卖方出具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货物验收 证书或货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 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9. 保证 9.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9.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货物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 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9.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货物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 任何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 同货物主张权利。 9.4 卖方保证合同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标准,并且全新、完整,能够安 全使用,除非专用合同条款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9.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 满足买方使用合同货物的需要。 59 9.6 卖方保证,在合同货物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货物存在足以危及人 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补、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0. 违约责任 10.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 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货物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卖方支付迟 延交货违约金,不能免除其继续交付合同货物的义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 延交付违约金计算方法如下: 延迟交付违约金=延迟交付货物金额×0.08%×延迟交货天数。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最 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10%。 10.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 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延迟付款违约金=延迟付款金额×0.08%×延迟付款天数。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 得超过合同价格的 10%。 11. 合同的解除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2)合同一方当事人需支付的违约金已达合同约定的最高限额; (3)合同货物未能达到质量标准,或在合同约定了最低质量标准时,不能达到最 低质量标准; (4)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 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5)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0 12.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 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1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买方: 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 (甲方) 卖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 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一)磋商文件 (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三)成交通知书 (四)成交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 (五)本合同附件 二、名称与数量 1、货物名称: 数 量: 三、合同金额 (1)、合同类型: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不随时间的变化而调整)。 (2)、货物内容: 序 号 货物名称 规格 参数 技术要求 品牌/产地 计量 单位 包装 单价(元) 备注 1 按标书 要求 按标书要求 2 按标书 要求 按标书要求 3 按标书 要求 按标书要求 设备合计报价 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 62 合同总金额: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 四、货款支付方式 设备到场、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付至总货款的 95%,余款作为质保金, 质保期满且项目整体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无息)。 五、交货 (一)货物提供完毕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日内完成货物及相关配件的供货、调试工作,并达到良好 的使用状态。 (二)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风险负担 货物毁损、火灾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联合验收前由承包人承担。 六、质量 货物的质量应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承包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 诺;货物的质量还应符合国家对环保和节能产品的要求。 七、包装 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如没有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应当采取足 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 八、运输要求 承包人应确保货物按本合同第五、六条的规定运输,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九、验收 货物到位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在 3 个工作日内共同开箱检查货物的质量状况和 数量,发包人应积极配合,安装调试后 3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要求 验收,并共同在《产品质量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对货物的质量问题,发包人应在实际发现之日起 3 日内向承包人提出,承包人 应无条件予以解决。 十、售后服务 承包人应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承包人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 诺提供及时、快捷、优质的售后服务。 63 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双方签字盖章,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承包人应提交:(一)履约保证金;(二)成交服务费。 本合同应提交(一)、(二)。 十二、违约 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发包人应予以赔偿; 因发包人责任造成货物供应延期的,合同工期顺延。 承包人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进行交货,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款的 1%向发包 人支付违约金。 货物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要求重新发货,其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影响工期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准,无相关 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不可抗力 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 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10日内提供相应证明。 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争议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 潍坊市人民法院 起诉。 十五、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 附加协议条款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64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十份,其中正本四份,副本六份。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银行: 开 户 银行: 账 号: 账 号: 行 号: 行 号: 年 月 日 65 第 二 卷 66 第五章 项目要求 一、工程量清单(另附) 二、其他说明 1、投标报价应包含设备费、安装费、运输费、质检验收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危 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工地施工配合费等一切费用。 1、清单中给出的产品尺寸规格都为实际测量的规格和尺寸,不准有下差;对于清单中 要求的指标参数,投标企业必须无条件执行。 2、机械设备类需要参照指导品牌或相应质量同品牌供货,不准自行降低标准。 3、投标单位要自行踏勘现场,尤其管线敷设以及其他设备的安装所用材料不仅限于清 单所给数量,不足部分投标企业报价时一并考虑,也可以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所有 费用不再追加。 4、中标企业原材料进场后要及时通知采购方进场检查,采购方有权对原材料以及加工 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中标企业必须无条件配合。 5、本次项目采购设备必须有“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字样名牌。 6、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和免费供应零配件。保修期外,在设备寿命期内, 保证备品备件并长期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对用户的服务要求在 4 小时内响应。 7、在验收合格前、所发生的任何设备及元件损坏,由供货方负责免费维修及换件。 8、由于中标人安装时造成的施工现场带来的其他所有损坏由中标人维修并恢复原样。 9、本项目涉及的少量供电、排水管线敷设工程,中标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进行施工(施工单位资质及施工委托合同应向甲方备案)。 10、工程量清单内容与参考图纸不符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1、本次招标清单中的管线敷设内容按通用设施考虑,因设备制造厂家不同可能引起 需配套的管线敷设内容不同,投标单位需充分踏勘现场、实地测量工程量并在招标答 疑阶段及时提出,否则认为任何清单内未考虑的设备、工程量均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 中,投标总价不予调整。 12、售后服务 7.1中标人所提供设备必须包含两年包修并免费提供设备的现场培训。中标人应负 责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对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培训 67 7.2中标人应提供必要的操作及维修工具、易损件、备件等。 7.3 由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部件间的连线和插接件均应视为设备内部器件,包含在 供货及包修范围之内。 7.4 中标人应提供所有设备的配置清单,并且应保证设备配备的品种、数量准确无 误,如有错漏由中标人无偿补足。 7.5 设备在试运行期间,由于设备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允许中标人更 换或进行修复,在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7.6所有中标产品均为原装正品,如果发现假冒伪劣产品,招标人将扣留所有货物 或设备、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没收投标保证金、解除合同、并向有关方面举报。 68 第 三 卷 69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餐厅厨房 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 定 代 表 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月/日) 70 报 价 函 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 (供应商名称)授权 (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姓名)(职务、 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 号)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 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在公开报价后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 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3、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全部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 相关服务的报价见报价一览表。 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 定。 5、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技术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 在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以及报价若超 过项目预算时报价将被拒绝。 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 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8、我方承诺:保证所报货物均为原厂正品,如所报货物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的均 已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 9、我方承诺:与在本项目中设计编制技术规格的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隶 属关系和利益关联。 10、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11、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报资料均 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 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 71 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供应商电子公章: 日期: 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 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72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 称)的在下面电子签章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授权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 (项 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包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 事宜。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在报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 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供应商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生效,特此声明。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供应商电子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73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住 所: 成立日期: 年 月 日 营业期限: 姓 名: 性别: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供应商电子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理人,且必须为供应商在职员工。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必须提 供上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否则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74 附件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参加时不提供此委托书); 3)《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5)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承诺书; 6)信用承诺书(附网页查询截图)。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 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 录)。 75 信用承诺书 我单位 响应 (项目名称)磋商文件要求, 对本单位信用情况郑重承诺如下: 至 2020 年 月 日 时(填写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 入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确定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若我单位提供虚假承诺,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愿意接受潍 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通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处罚,由此造成的一切经 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附:网站查询截图 76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全称: ,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为 , 我单位参加(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 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被列入政府采购黑 名单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餐厅厨房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80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根据(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文件的要 求,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阅读并根据要求作出以下承诺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餐厅厨房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81 附件四 用于评审的证明材料 (一)企业业绩公示汇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公示内容 1 项目名称 项目业主(采购人) 项目主要内容 合同签订时间 提供证明材料(如实勾选) □合同 件 □中标通知书 □验收报告 认定结果(是/否加分) 2 项目名称 项目业主(采购人) 项目主要内容 合同签订时间 提供证明材料(如实勾选) □合同 □中标通知书 □验收报告 认定结果(是/否加分) 3 ...... 供应商业绩自查得分合计: 分 评委审查认定业绩得分: 分 备注:1.企业业绩具体要求详见评标办法。此表仅填报作为加分的业绩,表格仅供参考,供 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表格。 2.此表后附相关业绩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3.企业业绩公示汇总表一式两份,同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一起递交,单独递交的汇总表需 加盖公司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一经发现,取消 中标资格,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黑名单。 供应商名称: (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电子方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餐厅厨房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82 (二)认证证书、信用证书、产品责任险 项目名称: 序号 评审内容 1 消毒柜、大锅灶、炒菜灶、不锈钢调理 设备、蒸饭箱、蒸饭盘食品接触安全认 证证书 □有 □无 得分 2 消毒柜、蒸饭箱电气安全认证证书 □有 □无 得分 3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有 □无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有 □无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有 □无 得分 4 AAA级企业信用证书 □有 □无 得分 5 排烟系列产品责任险 □有 □无 商用燃气灶系列产品责任险 □有 □无 工作台系列产品责任险 □有 □无 洗刷池系列产品责任险 □有 □无 商用蒸车烤箱系列产品责任险 □有 □无 食品机械系列产品责任险 □有 □无 制冷保鲜设备系列产品责任险 □有 □无 得分 供应商业绩自查得分合计: 分 评委审查认定业绩得分: 分 备注:1、表格仅供参考,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表格。 2.此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一式两份,同证明材料等原件一起递交,单独递交的汇总表需加盖公司公章并经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一经发现,取消 中标资格,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黑名单。 供应商名称: (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电子方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餐厅厨房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83 附件五 政策性文件证明材料 投报了小、微型企业产品进行价格扣除的,须提供小、微型企业产品生产厂家以下材 料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 ②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原件扫描件; ③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④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 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从业人员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工业和信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本公司从业人员数 为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生产厂家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电子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餐厅厨房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84 3、小、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 项目名称: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制造 厂家 产地 综合单价 (元) 数量 合价(元) 1 2 3 „„ 小、微企业产品报价小计: 元 如: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厂家、产地、综合单价、数量和合价必须与《报价 明细表》中的一致。 2、所投货物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需按规定格式逐条填写,否则不予认可。 响应文件中(或开标前)提供此表中的产品制造商和代理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复印件加盖供 应商公章。 供应商电子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餐厅厨房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85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 ___单位的___ 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 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餐厅厨房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86 6、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项目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企业名称 注册商标 规格型号 中国环境标志 认证证书编号 认证证书有效 截止日期 价格 1 2 3 4 „ 合计 说明:1、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 单确定。 2、如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须提供所投产品在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清单所在页扫描件或相关网页截图,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如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如 所投产品没有环保产品,应在表中注明“无”。 供应商电子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餐厅厨房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87 7、节能产品明细表 项目编号、包号: 价格单位: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 产品型号 节能标志认 证证书号 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有效截止日期 价格 是否属于政府强 制采购节能产品 1 2 3 4 „ 合计 说明:1、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 定。 2、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须提供所投产品在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 购清单所在页扫描件或相关网页截图,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如 所投产品没有节能产品,应在表中注明“无”。 4、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在节能产品明细表中填报并注明,同时 提供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扫描件或相关网页截图,否则按无效 报价处理。 供应商电子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餐厅厨房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88 附件六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供应商名称(全称) 总报价 (第一轮) 小 写: 元 ; 大写人民币: 。 交货期 质保期 对磋商文件和合同条 款的响应程度 说明:1、供应商报价时,须将所有报价汇总于报价一览表中。 2、本表仅供参考,制作响应文件时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表格为准。 供应商电子公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餐厅厨房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89 附件七 报价分析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尺寸 性能参 数 品牌/ 产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1 2 3 4 5 6 „„ 设备第一轮总报价 小写 元 (大写: )。 注: 1、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本表可以按相同格式扩展。 供应商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餐厅厨房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90 附件八 技术部分 1、质量性能 2、质量检验 3、技术偏离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磋商文件 技术规格、参数 响应文件对应 技术规格、参数 备注 说明:1、如投标设备与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偏差,则填写上表,并在备注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 离。 2、如投标设备与磋商文件的要求无偏差,请在备注栏内填写“无”。 3、后附所投产品的技术资料等。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技术措施 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餐厅厨房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91 附件九 服务部分 1、服务承诺 致:(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在仔细阅读、充分理解、认真研究( 项目名称)的《磋商文件》的基础 上,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 2、 3、 „„ 供应商全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餐厅厨房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92 2、售后服务方案 3、供货保障措施 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餐厅厨房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93 附件十 经营业绩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出售 时间 金额 购买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餐厅厨房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94 附件十一 商务偏差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偏差内容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实际情况 其他说明 说明:1、如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与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偏差,则填写上表; 2、如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与磋商文件的要求无偏差,请填写“无”。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餐厅厨房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95 附件十二 采购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或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 其他材料 (磋商文件内未给出附件格式的部分内容,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可自行设计。) 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餐厅厨房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96 第七章 资格后审 1、本次采购资格审查方式采取 资格后审 。供应商将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编入电 子投标文件中,由磋商小组通过查看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扫描件予以认定: 2、资格后审标准资料如下: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打印件或 纸质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评审专家通过扫描 电子营业执照打印件或纸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的二维码,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查询真伪。经查询真实的,视同提供了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时不提供此委托书); 3)《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5)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的承诺书; 6)信用承诺书(附网页查询截图)。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 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 录)。投标单位信用信息,由招标代理公司协助招标人进行现场查询,若信用查询结 果显示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名单,其投标按无效报价处理。 注:1、上述资料单独准备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2、供应商对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若对供应商 提交的资料有异议,可要求供应商进行复核,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无效投标处理。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不参与进行下一步评审。若提交虚假资料应标,列入政府采购黑 名单。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