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眉山市老年大学建设项目厨房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北二段16号领地凯旋国际公馆49-2-2(苏小妹家政服务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R2020-0703
项目名称:眉山市老年大学建设项目厨房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6日 至 2020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北二段16号领地凯旋国际公馆49-2-2(苏小妹家政服务二楼)
方式:现场领取,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当场提交以下资料:(经办人应当提交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登记表;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鲜章),否则不予受理;采购公告附件仅供查阅,以现场领取的采购文件为准)。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北二段16号领地凯旋国际公馆49-2-2(苏小妹家政服务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北二段16号领地凯旋国际公馆49-2-2(苏小妹家政服务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眉山市民政局
地址:眉山市民政局(学士街)
联系方式:153287829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北二段16号领地凯旋国际公馆49-2-2
联系方式:15528296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15528296117
眉山市老年大学建设项目厨房设备采购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采购人:眉山市民政局
共同编制
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1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4
一、总 则 9
二、谈判文件 9
三、响应文件 10
四、成交 13
五、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14
六、终止 15
七、谈判纪律要求 15
八、合同支付 15
九、 询问 15
十、 质疑和投诉 16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18
一、响 应 函 22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3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5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 27
四、项目报价表 28
五 、技术要求响应表 29
六 、售后服务承诺及措施 31
七、承诺及声明函 32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34
九、其他资料 36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40
第五章 评审办法 41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47
第一章 谈判邀请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眉山市民政局委托,拟对眉山市老年大学建设项目厨房设备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的谈判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FJJR2020-0703
二、项目名称:眉山市老年大学建设项目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三、最高限价:预算金额20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20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厨房设备资质。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及保证金说明
1.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谈判文件自2020年 07月16日至2020年07 月17日09:3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北二段16号领地凯旋国际公馆49-2-2获取。
2.本项目谈判文件现场领取,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当场提交以下资料:(经办人应当提交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登记表;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鲜章),否则不予受理;采购公告附件仅供查阅,以现场领取的采购文件为准)。
3.谈判保证金:
本次谈判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07月 21日10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北二段16号领地凯旋国际公馆49-2-2;
3.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本谈判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公告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眉山市民政局
联 系 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15328782960
地 址:眉山市民政局(学士街)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5528296117
地 址: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北二段16号领地凯旋国际公馆49-2-2(苏小妹家政服务二楼)
2020年 07 月03 日
第%1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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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最高限价及 包数划分情况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00000.00元 供应商的报价若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 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本项目包划分情况:/ 注:1、小微企业(1、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 供应商有失信行为的,须在响应文件其他材料中列明具体情况;未如实列明的,按照《政府采购法》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进行处理。 3、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税费; 4、供应商的报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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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性证明材料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复印件盖鲜章); (2)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盖鲜章)(经审计的2017-2018年度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 出具的担保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四选一) ; (3)谈判承诺及声明(承诺内容包括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5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国家强制性要求 的行政许可证书复印件盖鲜章,如有); (5)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厨房设备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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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货期限及付款方式 |
(1)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0日内。 (2) 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7日内付定金20%,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付到80%,审计完付至95%,保修期结束付最后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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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联合体 |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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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答疑会 |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 □本项目组织答疑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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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文件 |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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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谈判有效期 |
谈判后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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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谈判保证金 |
本次谈判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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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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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履约保证金 |
(1)签订合同前向市民政局缴纳合同金额10%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期满6个月后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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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响应文件格式 |
响应文件应按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1)供应商不得对谈判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 (2)供应商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响 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按响应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处由供应商填写的内容,确实 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 但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谈判文件内容应完整,字迹清晰可辨; (5)谈判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若不完整或 字迹、印章模糊的、不能识别的,视为未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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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响应文件的签字和盖章要求 |
(1)所有要求供应商盖章的地方,盖供应商(法定名称)鲜章;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 盖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 (3)所有要求被授权人签字的地方,由被授权人签字(盖章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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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装订要求 |
响应文件一律用A4纸印制,内页胶粘,响应文件应逐页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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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包装和密封要求 |
(1)响应文件可以密封为一袋或几袋; (2)密封袋按第三章中响应文件格式“密封袋格式”进行制作,密 封袋供应商名称处和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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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谈判时递交的资料 |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 2 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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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终止谈判和无效响应情形 |
(1)谈判过程中的终止谈判情形 a. 在主持人宣布谈判开始时,到场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b.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c.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谈判过程中的无效响应情形 a. 响应文件超过规定的时间送达的; b.密封不完好或不符合装订要求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3)评标过程中的终止谈判和无效响应的情形,由谈判小组判定,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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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备注 |
本谈判文件谈判供应商如遇重复提供资料,可以只提供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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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
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和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盖鲜章),否则无效。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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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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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 |
根据谈判实际情况确定,采购文件中项目要求和合条款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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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民营经济扶持政策 |
按照眉山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采贷”工作的通知》(眉财采〔2019〕3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支持“政采贷”信用融资贷款。“政采贷”产品信息查询渠道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相关模块”—“政采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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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计取,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缴至代理机构。 |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竞争性谈判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竞争性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2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3 “谈判供应商”系指购买了谈判文件拟参加谈判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谈判供应商。
3. 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3.1合格的谈判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谈判邀请”第四条的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3)谈判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谈判费用
4.1谈判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有关一切费用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谈判文件
5.谈判文件的构成
5.1 谈判文件用以阐明竞争性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货物及报价等要求、竞争性谈判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谈判邀请;
(2)谈判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3)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4)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5)竞争性谈判项目及要求;
(6)评审办法;
(7)合同主要条款。
5.2 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谈判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谈判供应商的风险。
6.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根据实际谈判情况,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3供应商不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网址查看澄清(更正)公告所造成的各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三、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的语言
7.1 谈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8.计量单位
8.1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的谈判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9. 谈判货币
9.1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的谈判均以人民币报价。
10.联合谈判
10.1不允许联合体谈判
11.知识产权:业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人提供的服务,不承担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同时,业主方将追究谈判供应商法律责任。
12.响应文件的组成
详见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
13.响应文件格式
13.1谈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谈判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谈判供应商不得以“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若《谈判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的,视为无效响应。
14.谈判保证金
本次谈判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15.谈判有效期
15.1 谈判有效期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谈判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谈判,将被拒绝。
15.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满之前要求谈判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谈判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谈判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谈判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
16.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6.1 谈判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准备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6.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鲜章。
16.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响应。
16.4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装订成册并编码。
16.5 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6.6 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16.7谈判文件的装订应体现节俭、环保原则,不提倡豪华装订。
17.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7.1 谈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谈判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17.2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可以密封为一袋或几袋,并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17.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密封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17.4 未密封或未按以上要求进行标注的将被拒绝接收。
18. 响应文件的递交
18.1 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18.2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四、成交
19. 成交原则
根据评委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0. 成交程序
20.1 评委会将谈判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20.2 招标采购单位在谈判结束后将谈判报告送采购人。
20.3 采购人在收到谈判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0.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采购单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结果公告,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0.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成交或落标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谈判资料。
21.成交通知书
21.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