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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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
QTFSCG2020-054 |
项目名称: |
青田县第二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 |
采购人: |
青田县第二中学 |
采购代理机构: |
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青田县滨江国际5幢3单元301室 |
邮编: |
323900 |
二〇二〇年七月 |
目 录
TOC \o "1-3" \h \u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招标需求 6
一、采购概况 6
二、采购内容 6
三、用工要求 6
四、福利待遇 7
五 、安全要求 7
六、对中标人的要求 7
七、其他说明 9
八、考核奖惩 9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10
1.总则 13
1.1适用范围 13
1.2定义 13
1.3资金来源 13
1.4合格的投标人 13
1.5联合体投标 13
1.6转包与分包 13
1.7投标费用 14
1.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4
1.9质疑和投诉 14
1.10保密 15
1.11信用信息记录查询 15
1.12政府采购政策 15
1.13特别声明 16
1.14现场考察 17
2.招标文件 17
2.1招标文件的构成 17
2.2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 17
3.投标文件的组成 18
3.1投标文件内容的组成 18
3.2资信及商务文件的组成 18
3.3技术文件的组成 18
3.4报价文件的组成 18
3.5其他文件的组成 18
4.投标文件的编制 18
4.1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8
4.2投标文件的格式 18
4.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8
4.4投标报价 19
4.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9
4.6 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9
5.投标文件的提交 19
5.1投标文件的导入及加密 19
5.2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19
5.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20
5.4投标文件澄清、说明、补正 20
6.投标无效情形 20
6.1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0
6.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0
6.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0
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1
6.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21
7.开标、评标及定标 21
7.1开标 21
7.2资格审查 22
7.3评标 22
7.4公开招标转竞争性谈判 23
7.5定标 24
7.6 突发情况处理 24
8.中标和合同 24
8.1中标 24
8.2追加采购合同标的 25
8.3中标结果 25
8.4合同签订 25
9.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25
9.1履约保证金 25
9.2质保期 26
10.其他事项 26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27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1
一、投标文件格式说明 31
二、资信及商务文件格式 32
三、技术文件格式 45
四、报价文件格式 48
第六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5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青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批准,受青田县第二中学委托,现就青田县第二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QTFSCG2020-05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中介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 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标项一 |
青田县第二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本部) |
1 |
学年 |
11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
标项二 |
青田县第二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湖边校区) |
1 |
学年 |
35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但有效期已过的除外。
3.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处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4.特定条件
(1)营业执照登记经营范围具有餐饮管理服务的企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五.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附件中免费下载获取;
2.招标公告发布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sggzy.com),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ingtian.gov.cn/cgtb/)。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5日09时(北京时间,下同)
八.投标提交地点: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2020年08月05日09时
十.开标地点: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须插入CA锁。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qingtian.gov.cn/cgtb/zxdt/202002/t20200228_4372050.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5. 浙江政府采购网相关注册事宜:
⑴投标人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注册成为正式投标人,需前往注册。
⑵本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投标人”的,将会影响该项目合同备案及付款,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⑶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内的投标人请咨询注册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中心),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外的投标人请咨询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青田县第二中学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578-6822771
地址:青田县鹤城东路146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霏霏
联系电话:13454331899
地址:青田县滨江国际5幢3单元301室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青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吴建飞
监督投诉电话:0578-6826642
传真:0578-6830575
地址:青田县临江东路1号
青田县第二中学
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15日
第二章 招标需求
一、采购概况
1.浙江省青田县第二中学是县直属初中,浙江省示范性初中、浙江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浙江省文明单位。学校本部坐落于县城名胜古迹太鹤山麓,交通便捷,校园占地面积80亩,有70多年的文化底蕴。学校现有46个班级,教职员工160余人,在校生2300多人,其中住校生700多人。浙江省青田县第二中学湖边校区坐落于湖边村,交通便捷。
2.标项一(本部)食堂建筑面积2286平方米,共三层,第四层根据实际情况开放使用。
一楼为厨房和教师用餐,面积为862平方米,最大优点是功能齐全、分区明确。食堂主要设备有四台大功率电磁炉炒菜大灶和一台一口的燃油大灶、一台用电的大功率稀饭锅、三台用电的蒸饭车、三台用电的消毒柜,可容纳150人就餐。
二楼食堂面积为862平方米,饭菜全部由一楼加工好之后再送到二楼出售。二楼配有售菜间,为学生餐厅,可容纳600人就餐。
三楼食堂面积为562平方米,可容纳400人就餐。
3.标项二(湖边校区)食堂共二层。
一楼提供面点、小炒、火锅等形式多样的服务。
二楼为厨房和学生用餐,功能齐全、分区明确。食堂主要设备有三台大功率电磁炉炒菜大灶和一台一口的燃油大灶、一台用电的大功率稀饭锅、三台用电的蒸饭车、一台用电的消毒柜,可容纳300人就餐。
二、采购内容
标项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人员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标项一 |
青田县第二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本部) |
1 |
学年 |
不少于28人 |
110 |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对应标项的预算金额,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标项二 |
青田县第二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湖边校区) |
1 |
学年 |
不少于8人 |
35 |
1.食堂劳务外包期限:一学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经营方式:中标人每天定时提供采购清单,由学校通过统一平台购买食堂材料,中标人与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共同负责数量与质量的验收。向师生出售的菜肴价格由学校决定。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提供快餐或配餐方式,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必要时按学校要求提供夜间点心、水果、牛奶等。
三、用工要求
1.标项一:青田县第二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本部)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8人(包括1人兼项目经理),其中:厨师≥3人。
2.标项二:青田县第二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湖边校区)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8人(包括1人兼项目经理),其中:厨师≥1人。
3.中标人不得聘用退休人员,所聘用的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学历和健康证。
5.员工要求身心健康,无精神病、传染病史和犯罪记录等。
6.采购人设置的岗位行业或相关部门规定需持证上岗的,中标人配置的人员必须持证,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后方可聘用。
四、福利待遇
1.中标人应该为所有工人提供社会保险和意外保险,因中标人未及时替员工交纳上述保险而发生员工索偿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及赔偿。
2.中标人应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工人月发放工资不少于1660元(不包含社会保险)。
3.中标人的工作人员服装应统一,中标人每年给工人发放2套工作服、2条围裙、2双袖套、2双雨鞋、4双手套,及时为中途变动的工作人员购买以上物品。
4.中标人必须在2020年8月25日前落实工作人员,并办好健康证,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交浙江省青田县第二中学总务处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入职,如期中有新增人员中标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好健康证。
5.每年8月5日前,中标人统一为每一位食堂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保险(不少于200元/年),并做好身份证登记。交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履行合同,合同期内有工人更换的及时向学校补交相关证件。
6.食堂工作人员的节假日慰问由中标人处理。
7.中标人自行解决其员工就餐、住宿、劳动保护等相关问题。
五 、安全要求
1.中标人在签订协议书时,须同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中标人不愿签订责任书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2.中标人必须为其工作人员投保员工人身意外保险,以保证采购人在中标人工作人员索偿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保险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单独另行支付。中标人不愿投保员工人身意外保险的,采购人有权强制扣除费用。
3.中标人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4.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做好记录。
5.凡履行任务所需使用的设备设施,应做到规范使用,及时保养、维护等。
6.工作人员进行作业时,注意安全,安全责任及经济赔偿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
7.中标人在履约期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所有损失及赔偿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可视情况扣留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
六、对中标人的要求
1.中标人必须服从浙江省青田县第二中学的统一管理,一年内有三次不服从学校管理的,学校将终止其合同。
2.中标人不得变更墙体及附属设施,不得损坏学校有关设备,不得擅自搭建附属设备。
3.食堂卫生由中标人负责管理。阳光食堂创建、评比等其他各类创建活动中,中标人要全力配合学校;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大扫除。如因管理不到位,被县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整改、罚款等,其整改、罚款等均由中标人自负;餐厨垃圾由中标人按要求处理,费用已经包含在投标价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费用。
4.食堂中的过期、变质食品要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中标人自负经济和刑事责任。
5.中标人经营期满后,中标人须按校方要求交还原有设备。原有设备若有损坏要按原价赔偿。
6.中标人在中标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食堂营业,否则学校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
7.中标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到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场地内卫生清理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履约保证金不到位,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8.要按学校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供餐任务,不定期检查工作人员的仪容仪表、服务态度等。
9.如果中标人在食堂工作过程中被学校终止合同的,学校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10. 部分扣款条款:
序号 |
采购人要求 |
扣款条款 |
1 |
青田县第二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本部)标项一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8人(包括一人兼项目经理),其中:厨师≥3人。 青田县第二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湖边校区)标项二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8人(包括一人兼项目经理),其中:厨师≥1人。 |
中标人每少配备一名厨师学校扣中标人劳务费50000元,每少一名其他人员学校扣中标人劳务费26000元。 |
2 |
中标人不得聘用退休人员,所聘用的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 |
如果违反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经查实后,学校从承包的劳务费中除扣发工人工资外再扣5000元。因超过规定的年龄,不能参加保险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
3 |
中标人必须在2020年8月25日前落实工作人员,并办好健康证,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交浙江省青田县第二中学总务处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入职,如期中有新增人员中标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好健康证。 |
若发现中标人使用未办健康证的工作人员,每人次扣当月劳务费500元。 |
4 |
中标人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工人月发放工资不少于1660元(不包含社会保险)。 |
中标人未按要求发放工资,经查实后,学校从承包的劳务费中扣除补发工人工资外再扣5000元/人/次。 |
5 |
中标人必须服从浙江省青田县第二中学的统一管理。 |
中标人不服从学校管理,扣当月劳务费1000元,一年内有三次不服从学校管理的,学校将终止其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中标人负担经济损失。 |
6 |
食堂中的过期、变质食品要及时处理。 |
如因员工操作不当或不作为,师生投诉不满意的,经查实,每次扣劳务费1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中标人自负经济和刑事责任,学校将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
7 |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 |
在工作期间,如果有工人没有穿统一的工作服或不整洁的工作服,发现一次学校将扣中标人劳务费和工人工资各200元。 |
8 |
中标人或其工作人员严禁私自把食堂食品(不论是否付款)或物品带出食堂门口。 |
发现一次扣中标人劳务费2000元。 |
9 |
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严禁故意少收、多收师生的菜费。 |
一经发现每次扣工人及中标人劳务费各100元。 |
10 |
食堂员工请假或外来人员看望员工要向食堂管理者报备。 |
如学校抽查发现有未报备的,每人次从中标人劳务费中扣500元。 |
11 |
食堂实行签到制度,每天签到2次。 |
工作人员未签到的,面点师、厨师、管理人员每人次从劳务费中扣100元,其他工作人员每人次从劳务费中扣50元。 |
12 |
食堂员工出现没有按时供应饭菜、销售不合格产品、超范围经营、出售不卫生食物、食堂内外卫生较差、擅自改变建筑与设备等现象,由学校总务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
视考核情节轻重,每次给予扣除劳务费50元至2000元。 |
13 |
总务处不定期对员工仪容仪表、服务态度进行抽查,达不到要求要处罚;被师生投诉服务态度不好,屡教不改要处罚。 |
学校从中标人的劳务费中扣50元/人/次。 |
七、其他说明
1.中标人必须服从学校的加餐或者接待用餐安排(含学校承接上级部门安排的用餐),学校周末及节假日为学生加餐、学生课外活动加餐、夜宵等计入营业额,学校由于特殊原因可能给学生免费供餐,费用也计入营业额,学校不另外给加班费。非加工直接出售的食品如牛奶、水等饮品的成本不计入营业额,利润可计入营业额。
2.学校食堂在劳务外包的寒暑假期间,学校师生有课外活动或培训,中标人必须安排人员为师生提供饭菜,营业收入计入营业额,学校食堂不另外付劳务费。
3.食堂产生的泔水根据上级的要求,供应商每餐要及时处理,学校不另行支付劳务费。
八、考核奖惩
1.标项一
(1)年营业额按配餐制高于700万元或按快餐制高于350万元,超过部分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奖励,其中的5%作为满意度奖金,师生满意度达90%以上,按100%发放;师生满意度达80%以上,按90%发放;师生满意度达70%以上,按80%发放;师生满意度达60%以上,按70%发放;师生满意度达50%以上,按50%发放;师生满意低于50%,不发放。
(2)年营业额按配餐制低于700万元或按快餐制低于350万元,每少10万元,从劳务费中扣回不足部分10%。如用餐方式临时改变,各种方式按实际时间比例计算。
2.标项二
(1)年营业额按配餐制高于150万元或按快餐制高于75万元,超过部分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奖励,其中的5%作为满意度奖金,师生满意度达90%以上,按100%发放;师生满意度达80%以上,按90%发放;师生满意度达70%以上,按80%发放;师生满意度达60%以上,按70%发放;师生满意度达50%以上,按50%发放;师生满意低于50%,不发放。
(2)年营业额按配餐制低于150万元或按快餐制低于75万元,每少10万元,从劳务费中扣回不足部分10%。如用餐方式临时改变,各种方式按实际时间比例计算。
3.经费支付
(1)中标人每月1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上月所有员工的保险清单,缺保人员按社保(单位承担部分)和员工人身意外险的标准扣回,该费用在采购人支付中标人经费里扣除。
(2)采购人将中标人的合同价平均划分至10个月,并乘以当月实际到位的工作人员数量和中标人投标时承诺的工人数量比例,每个月承包人所得承包款扣除相应罚款后为中标人当月所得经费。
计算式:当月所得经费=合同价/10个月×当月实际到位的工作人员数量/中标人投标时承诺的工人数量-相应罚款。
(3)中标人每个月的劳务费经采购人确认后,中标人提供税务发票(所有税费均由中标人承担),由学校食堂打入供应商对公账号。每年6月和7月的劳务费在7月5日一起结算,同时按经学校确认同意后的金额结清每学年的劳务费。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2.1 |
采购人 |
青田县第二中学 |
1.2.2 |
采购代理机构 |
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3 |
资金来源 |
食堂经费 |
1.4 |
合格的投标人 |
见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
1.5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
1.6 |
转包与分包 |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1 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2.2本项目可以分包,但主体部分不得分包。本项目“主体部分”是指:/(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
1.11.2 |
信用信息记录查询 截止时间 |
同投标截止时间。 |
1.12.2 |
节能环保产品品目 清单 |
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1.12.3 |
节能环保产品认证 |
须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
1.12.4 |
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清单品目 |
□台式计算机 □便携式计算机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激光打印机 □针式打印机 □液晶显示设备 □水嘴 □制冷压缩机 □空调机组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 □镇流器 □视频设备 □电热水器 □便器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电视设备 □空调机 |
1.12.6 |
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 |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 2、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
1.12.8 |
采购进口产品 |
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1.13.3 |
核心产品 |
/ |
1.14.1 |
现场考察 |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自行前往。 |
2.2.1 |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
2.2.2 |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布地点 |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 (http://www.qingtian.gov.cn/cgtb) |
3.2.1 |
资信及 商务文件组成 |
一、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函; (2)远程参与投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3)授权委托书(有委托代理人时提供); (4)营业执照副本; (5)财务状况报告;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承诺函; 二、资信及商务文件 (8)投标人信用信息声明书; (9)商务响应表; (10)类似业绩表; (11)投标人认为有利于本次投标的其它资信及商务。 |
3.3 |
技术文件的组成 |
(1)项目实施方案及目标计划; (2)管理方案; (3)安全文明作业保障措施; (4)质量保证措施; (5)服务承诺; (6)应急方案及合理化建议; (7)投标人认为有利于本次投标的其它技术文件。 |
3.4 |
报价文件的组成 |
(1)开标一览表; (2)报价明细表;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
3.5.1 |
其他文件的组成 |
样品或演示讲解:无。 注:其他文件只作为投标文件组成的部分,具体内容不体现在投标文件当中。 |
4.3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4.5.1 |
投标文件份数 |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份,自行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 (2)备份响应文件1份,由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454093773@qq.com。 注:供应商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响应文件,否则不启用备份响应文件。 |
5.3.1 |
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同投标截止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
5.3.2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投标文件。 |
5.3.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是 |
7.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05日09时 开标地点: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政采云平台)。 |
7.1.4 |
开标时投标人 须携带的资料 |
无 |
7.3.6 |
评标办法 |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是: 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8.4.3 |
付款条件 |
依照合同条款支付款项。 |
8.4.4 |
付款方式 |
由招标人直接按付款要求支付。 |
9.1.1 |
履约保证金 |
金额:合同金额的5%,签订合同前交至采购人。合同期满并将场地内卫生清理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
10.3 |
注意事项 |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未按时解密或解密未成功的,投标人应当在解密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454093773@qq.com)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
10.4.1 |
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霏霏 联系电话:13454331899 地址:青田县滨江国际5幢3单元301室 |
10.4.2 |
采购人 |
采购人名称:青田县第二中学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578-6822771 地址:青田县鹤城东路146号 |
1.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招标文件所叙述项目的公开招标。
1.2定义
1.2.1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投标人”系指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
1.2.4“监督机构”系指青田县纪委、监委、审计局、资管办和采购办等。
1.2.5“买方”系指采购人,“卖方”系指中标人。
1.2.6“货物”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1.2.7“服务”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1.2.8“附随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人必须承担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送货上门、免费维护以及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义务,以及合同中未规定,但依有利于合同履行原则,应当由卖方承担的其它义务。
1.2.9“工作日或天数”:“工作日”系指节假日除外的日历天数,“天数”系指日历天数。
1.2.10 “实质性条款”系指采购需求中标明“▲”的条款、以及招标文件中含有“必须”、“应当”等强制性规定的条款。
1.2.11“电子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工具编制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加密标书。
1.2.12“备份响应文件”系指与“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1.3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合格的投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联合体投标
1.5.1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当符合第1.4条中的特定资质条件。
1.5.3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同一资质应当以资质最低一方作为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5.4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
1.6转包与分包
1.6.1转包与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7投标费用
1.7.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包括取消采购任务等情况),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7.2招标咨询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机构出具普通税务发票,招标咨询服务费第一标项壹万伍仟元整,第二标项伍仟伍佰元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1.7.3代理机构帐户信息
户名: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田县分公司
账号:121022350920001333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青田江南支行
银行号:102343222355
1.7.4中标人如未按以上规定办理缴费,视为其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标授予第二成交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1.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8.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应当以中文简体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
1.8.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当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
1.9质疑和投诉
1.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1)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含投标人资格条件)提出质疑的,请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
(2)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请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请在中标结果公告(包括公示、预公告、结果变更公告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
(4)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不当、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前提出质疑。
1.9.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9.3投标人未对开标记录进行在线签字确认的,将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程序,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1.9.4采购人处理质疑事项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也可以组织质疑人和被质疑人当面进行质证,对采购人进行调查的质疑事项, 质疑人、被质疑人等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采购人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1.9.5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人依法进行调查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限内, 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质疑事项和处理决定。
1.9.6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的有效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9.7质疑处理办法和相关格式见《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8号)和《关于印发青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发〔2009〕74号)等文件要求。
1.10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当事人应当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的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密负有保密责任,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11信用信息记录查询
1.11.1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记录应当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浙江省政府采购(www.zjzfcg.gov.cn)的“曝光台”等渠道进行查询。查询后的投标人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11.2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则应当以页面截图、打印等方式进行留存,作为政府采购档案的归档资料。
1.11.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11.5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信息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11.6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法查询信用信息记录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1.12政府采购政策
1.12.1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1.12.2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各投标人应当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页码位置截图并用明显的标志标注出拟投产品,未提供截图及标注出拟投产品造成各种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2.3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效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系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且认证证书的认证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
1.12.4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各投标人拟投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必须符合本条规定。
1.12.5投标人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价格扣除:
(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2.6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7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1.12.5条的扶持政策。
1.12.8投标人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1.12.5条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12.9采购进口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原则不得限制潜在国产的同类产品参与投标。
1.13特别声明
1.1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3.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则按照技术优的投标人参加评标。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的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则按照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或部分核心产品品牌相同金额占项目报价50%以上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1.13.3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同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标明“★”标志的产品。
1.14现场考察
1.14.1现场考察:见投标人须知。
1.14.2为使投标人对本项目情况有所了解,投标人自行组织对项目所在场地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便获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4.3现场考察完毕,将认为投标人已了解现场情况,并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1.14.4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应承担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如由此导致采购人承担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投标人行使追偿权。
1.14.5采购人联系方式见第10.4.2条。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构成
2.1.1本招标文件的内容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合同主要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6)评标办法及标准;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2.2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
2.2.1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当在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截止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或电子文档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答疑、修改、补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布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应当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在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布地点发布,供各投标人查询,无论因任何原因造成投标人无法查询或浏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以负责。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3.投标文件的组成
3.1投标文件内容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其他文件四部分组成。
3.2资信及商务文件的组成
3.2.1资信及商务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2资格审查必须按照资信及商务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文件执行。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投标人必须按照本条要求提供各自的资格审查证明文件。
3.2.3必须提供采购商务响应表,并且符合相关要求。
3.3技术文件的组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报价文件的组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其他文件的组成
3.5.1其他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投标人不按第3.5.1条要求提供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5.3其他文件只作为投标文件组成的部分,具体内容不体现在投标文件当中。
4.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招标文件中若有分标项,则按标项独立编制投标文件。
4.1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4.1.1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1.2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1.3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使用的实施项目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4.14 因招标失败后重新招标而造成投标文件的招标编号后缀不一致时,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4.2投标文件的格式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已提供的格式填写,无格式的自行设计。
4.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4.3.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4.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4.3.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4.4投标报价
4.4.1投标报价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相关格式填写。
4.4.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价格,合同总价已包括中标人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其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拟获得的利润。合同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所有劳务费、保险费(社会保险和意外保险)、机械设备费、利润、税金、管理费、采购咨询费等一切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凡投标人漏项、漏报均认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
▲4.4.3本项目标项一采购预算价110.0000万元,标项二采购预算价35.0000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各标项预算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4.4.4投标人必须充分了解青田当地该行业薪资水平、最低工资标准、社保福利等有关规定,拒绝恶性竞争。
4.4.5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4.6如有标项划分,按标项独立报价。
4.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4.5.1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提供的做无效标处理。
4.5.2电子投标文件所有加盖公章处则采用CA签章。CA签章流程详见(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www.qingtian.gov.cn/cgtb/zxdt/202002/t20200228_4372050.html)。
4.5.3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本。
4.6 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4.6.1投标文件形式为电子投标文件;
4.6.2本项目开评标均启用电子交易,在电子交易使用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关法律效力。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的导入及加密
5.1.1投标人应当按照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标项分别独立提交。
5.1.2投标文件应当生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生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5.1.3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情形
⑴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投标文件;
⑵未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或者解密不成功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
5.1.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5.2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5.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当重新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重新传输递交。
5.2.2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导入、加密和提交。
5.2.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5.3.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4投标文件澄清、说明、补正
5.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政采云平台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5.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采用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务必在线等待,及时在线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4.3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6.投标无效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1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签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内容的,或者内容虚假的;
(3)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有效期、服务期限、质保期、服务条款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人的工作人员配备数量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6)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除报价文件外出现投标报价的;
(8)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6.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
(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与其他参加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一般错相同2处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