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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人民政府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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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衢江区全旺集镇污水零直排及污水厂改扩建项目---衢江区全旺镇污水零直排综合提升工程(油烟净化器及毛发聚集器等)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详情

关于衢江区全旺集镇污水零直排及污水厂改扩建项目---衢江区全旺镇污水零直排综合提升工程(油烟净化器及毛发聚集器等)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浙江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衢江区全旺集镇污水零直排及污水厂改扩建项目---衢江区全旺镇污水零直排综合提升工程(油烟净化器及毛发聚集器等)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16

项目概况

衢江区全旺集镇污水零直排及污水厂改扩建项目---衢江区全旺镇污水零直排综合提升工程(油烟净化器及毛发聚集器等)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http://zfcg.czt.zj.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07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CCG20200715

项目名称: 衢江区全旺集镇污水零直排及污水厂改扩建项目---衢江区全旺镇污水零直排综合提升工程(油烟净化器及毛发聚集器等)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370800

最高限价(元): 370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衢江区全旺镇人民政府衢江区全旺集镇污水零直排及污水厂改扩建项目―衢江区全旺镇污水零直排综合提升工程(油烟净化器及毛发聚集器等)采购项目 1 370800 油烟净化器及毛发聚集器等设备采购及安装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同时向采购人申请验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 2020年08月07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 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08月07日 0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开标时间: 2020年08月07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 衢州市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衢江区水利局大楼,衢江区振兴东路268号)六楼2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衢江区全旺镇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超级机构管理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8756312

质疑联系人: 孙吉女

质疑联系方式: 137570504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衢州市衢江区江城大道30号港汇广场2号楼1201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小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5105706246

质疑联系人: 汪惠

质疑联系方式: 1586905565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衢州市衢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

传 真: /

联系人 : 杨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0-876270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附件信息:

  • 衢江区全旺集镇污水零直排及污水改扩建项目——衢江区全旺镇污水零直排综合提升工程(油烟净化器及毛发聚集等)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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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需求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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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全旺集镇污水零直排及污水改扩建项目—衢江区全旺镇污水零直排综合提升工程(油烟净化器及毛发聚集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CG20200710

项目名称:衢江区全旺集镇污水零直排及污水改扩建项目——衢江区全旺镇污水零直排综合提升工程(油烟净化器及毛发聚集等)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2020年7月

目 录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19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25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1

投标人注意事项

一、如遇投标截止时间推迟、采购需求变动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原招标信息发布媒介!

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到达开标室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衢州市衢江区政府采购计划书临[2020]1203 号确认书批准,现就衢江区全旺集镇污水零直排及污水改扩建项目——衢江区全旺镇污水零直排综合提升工程(油烟净化器及毛发聚集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衢江区全旺集镇污水零直排及污水改扩建项目——衢江区全旺镇污水零直排综合提升工程(油烟净化器及毛发聚集等)采购项目(HCCG20200710)。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分散采购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油烟净化器及毛发聚集器等设备采购

1

37.08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注:本项目设一个标段,要求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同时向采购人申请验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经销商

2、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名投标。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领取。

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七、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7日9: 30 时(北京时间)

八、投标响应文件提递交地址:衢州市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衢江区水利局大楼,衢江区振兴东路268号)六楼2号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2020年8月7日9: 30 时(北京时间)

十、本公告发: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十一、其他

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人:何女士,电话:0570-3833118);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衢州市衢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570-8762709)。

十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建议EMS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人姓名:叶女士,电话:1886806907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港汇广场2号楼1201室

项目联系人姓名:何女士,电话:1510570624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570-8762709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名 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衢江区全旺集镇污水零直排及污水改扩建项目—衢江区全旺镇污水零直排综合提升工程(油烟净化器及毛发聚集等)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

HCCG20200710

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后 60 天内有效

4

响应文件解密开启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 8月7日9时30分前(北京时间)

地点:衢江区振兴东路268号五楼 2号评标室(衢州市衢江区振兴东路水利大楼5楼)

5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6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7

公告及澄清文件

发布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衢州市衢江区政务网(http://qj.qz.gov.cn)衢州市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ggzy.com)。

8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公示1个工作日

9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

10

履约保证金交纳

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通过电汇、转账、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向采购人交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11

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形式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编制参照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12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建议EMS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EMS邮寄形式快递至招标代理公司地址(地址详见招标采购文件,防疫期间不建议供应商本代表抵达开评标地点);解密CA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CA锁。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13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14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

15

合同备案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25400724@qq.com,并电话联系;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予以公告。

16

中标候选人数

本项目由谈判小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最终确定1名中标人。

17

特别说明1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视为未中标。

18

注意事项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之通用条款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2、定义

1.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以及本项目采购人。

1.2​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1.3​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如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授权委托书必须按照“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有不符,授权无效,将会导致投标无效。

5、投标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按中标价计算,0-100万(含)为1.5%,100-500万(含)为0.8%,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评委费(按实收取)、公证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报价时综合考虑。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特别说明: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持“五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持“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持“两证整合” 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

4、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