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CZZC2020-G3-000046-YZLZ
项目编号:YLCZG20204008-S-2
项目名称:崇左市民族体育运动学校饭堂配送采购
采 购 人:崇左市民族体育运动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 月 日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1968682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HYPERLINK \l "_Toc19686830" 第二章 采购需求 5
HYPERLINK \l "_Toc19686831"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5
HYPERLINK \l "_Toc19686832"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32
HYPERLINK \l "_Toc19686833"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39
HYPERLINK \l "_Toc1968683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3
HYPERLINK \l "_Toc19686835" 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44
HYPERLINK \l "_Toc19686836" 二、报价文件格式 45
HYPERLINK \l "_Toc19686837" 三、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49
HYPERLINK \l "_Toc19686838" 四、商务文件格式 52
HYPERLINK \l "_Toc19686839" 五、技术文件格式 59
HYPERLINK \l "_Toc19686840" 六、其他文书、文件格式 6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 崇左市民族体育运动学校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对 崇左市民族体育运动学校饭堂配送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崇左市民族体育运动学校饭堂配送采购
二、政府采购编号:CZZC2020-G3-000046-YZLZ
项目编号:YLCZG20204008-S-2
三、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采购需求)
一、项目要求及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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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功能目标及技术指标 |
1 |
粮油、干杂、调味品类、新鲜禽肉、新鲜水产、新鲜蔬菜类等配送服务 |
1项 |
1.供应商为采购方提供质量可靠、安全质优的副食品(包括禽肉、水产、蔬菜、调料等),每周五前由供应商向采购方按提供下周副食品供应预期参考数据,以便采购方及时订制副食品采购计划。 2.供应商配送的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有关规定,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保质期在有效范围一半时间以上。 3.所供肉类必须经卫生检验部门检疫,盖有卫生检验部门的蓝色图形检验印章;蔬菜必须经农药检测,达到食品安全要求;坚持每日配送前抽样检测,并做好48小时实物留样。 4.服务期:2年。 |
政府采购预算:约140万。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 月 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 月 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5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获取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投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需加单位公章,材料齐全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注:
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2.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七、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2.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3.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友谊大道支行,开户账号:45001598054059556677】;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 2020 年 月 日8时 00分00秒至9 时15分00秒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月 日 9 时 15 分00秒
投标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20年 月 日9时15 分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评标室开标,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安排。供应商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zjyzx.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崇左市民族体育运动学校
地址:崇左市江州区城西路49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秀珍、龙广林;0771-782698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南角处(百成财富100大楼2#楼十三层)
项目联系人:梁立宇
联系电话:0771-7835598、0771-7833699
传真:0771-7835509
3.监督部门:崇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1-5962613
4.交易服务单位: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71-7960186。
招标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采购需求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 月 日
第二章 采购需求
说明:
1. 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
2.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的规定为准。
3.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5. 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竞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采购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某一品牌或供应商名称前加上“参照或参照或相当于”字样。
6. 招标文件中标有“▲”号的条款是主要参数,必须满足或者优于,否则投标无效。
7. 本项目不接受整机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投标的做无效标处理。
8.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
一、项目要求及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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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功能目标及技术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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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粮油、干杂、调味品类、新鲜禽肉、新鲜水产、新鲜蔬菜类等配送服务 |
1项 |
▲一、供应商职责要求 1、供应商为采购方提供质量可靠、安全质优的副食品(包括禽肉、水产、蔬菜、调料等),每周五前由供应商向采购方按提供下周副食品供应预期参考数据,以便采购方及时订制副食品采购计划。 2、供应商配送的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有关规定,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保质期在有效范围一半时间以上。 3、所供肉类必须经卫生检验部门检疫,盖有卫生检验部门的蓝色图形检验印章;蔬菜必须经农药检测,达到食品安全要求;坚持每日配送前抽样检测,并做好48小时实物留样。 4、供应商应合理定制配送价格,坚持薄利多销,确保总体配送价格控制在低于当地市场实时价格的5%以上(含5%)。(采购单位会以崇左市江南市场价格为参考依据,每半个月拟定采购货物的价格并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给中标单位)。 5、供应商必须拥有正规合法的配送车辆,保证配送的副食品新鲜优质。 6、供应商保证每天在上午5: 30分前送完早餐,7: 30分前将副食品配送到采购方指定食堂,因特殊情况须延迟时,说明原因并征求采购方同意;当采购方遇特殊任务有应急需求时,在所在地区范围内,供应商应按采购方要求将副食品及时配送到位。 7、供应商提供给采购方的各类票据、价格预期表等,均应使用电脑打印,一式三份[配送单位、食堂、学校后勤办公室各执一份]并加盖单位印章,供应商每天将当天配送单据送至采购方后勤办公室备案,对随意涂改、增减的票据,采购方有权认定为无效票据,并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8、供应商应定期与配送单位联系,听取和接受采购方对副食品配送的意见建议,对符合协议规定要求,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执行。 9、供应商与采购方进行定期结算时,当月采购的货款,以月结算付款,结帐方式是按月进行公对公帐号转帐。如遇特殊情况采购方应及时告诉供应商。 10、供应商对当天配送的所有副食品均应留样,以便出现问题后进行反查。 11、配送地点:崇左市民族体育运动学校。 二、采购方职责要求 1、采购方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预期副食品参考表及时制定食谱,并于每天将采购计划提供给供应商,方便供应商准备; 采购方如有调整,应提前六小时通知供应商。采购方遇特殊配送要求时,应视情或提前2小时与供应商联系。 2、采购方后勤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实物验收,验收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3、采购方单位验收员、质检员(卫生员)负责检查卫生安全情况,做好24小时熟食留样,以便取证。 4、采购方有权对供应商提供副食品预期参考表进行市场走访与调查,并提出合理意见以及解决方案。 5、采购方与供应商正常终止配送协议时,采购方应及时与供应商结清费用。 三、服务期: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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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为了落实《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府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消费扶贫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20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发改振兴[2020]467号)等要求: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通过“扶贫832平台采购”,通过“扶贫832平台”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金额不低于当年消费农副产品总额的20%。 2. 按照中共崇左市委员会办公室崇办文【2020】16号文 中共崇左市委员会办公室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崇左市促进服务业稳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崇左市委员会文件崇发【2020】3号中共崇左市委员会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崇左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食品物流配送中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45号),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必须注册入驻食品配送区块链大数据平台,需签订入驻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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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其他违约责任: 由于副食品配送对安全性、及时性要求很高,为加强配送质量,提高配送效益,强化双方责任意识,现明确有关违约责任如下: (一)质保金数额 为规范配送工作,提高质量,确保食品安全,保持良好的服务水平,供应商需在中标签约前缴纳人民币10000元质保金给采购方。对出现违约问题扣款后,供应商应及时补足差额款项。 (二) 供应商违约责任区分及处罚 当供应商出现以下行为时,视为违约,并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1.由于供应商工作失误,未能及时通知采购方导致配送不能按时到达采购方基层单位,造成采购方损失的,由供应商负责承担有关责任,视情扣除质保金500元至1500元(每次)。 2.供应商配送的副食品采购渠道不正规,达不到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遇有质保过期、品牌“三无”、假冒伪劣等情况,经采购方检查发现,第一次扣除供应商质保金1000元;第二次扣除供应商质保金2000元;第三次扣除供应商质保金3000元,并取消供应商的配送资格。 3.供应商供应的副食品如存在质量问题,采购方有权提出退换; 供应商供应的副食品如有缺斤少两等现象,采购方有权要求补足数量或按实际重量结算付款; 供应商供应的调料非采购方要求品牌,采购方有权要求退换。视具体情况扣除相当质保金,如情节严重,应取消配送资格。 4.供应商配送的副食品存在卫生安全问题,造成出现食物中毒现象的,由供应商承担所有事故责任及医疗费用,没收质保金,取消配送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方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5.采购方将不定期做问卷调查,满意度在90%以下的,供应商配送达不到采购方要求,学员食堂意见较大的,由采购方下达整改通知书。如供应商无法达到采购方要求,采购方有权取消供应商配送资格。(具体调查内容: (1)供应商不按采购方要求时间配送的; (2)供货价格虚高的; (3)服务态度恶劣 (4)供货产品质量差,抽样检查不合格等) (三) 供应商违约责任区分及处罚 1.由于采购方工作失误,没有及时通知供应商配送采购计划,导致供应商无法正常配送的,责任由采购方自行承担。 2.采购方与供应商在结算经费时,由于采购方工作失误,没有及时告知供应商原因,导致供应商不能按时收到货款的,由采购方按支付结算总金额每日1‰交付滞纳金。 3.由于采购方验收不细、把关不严,导致配送的副食品质量低下,由采购方自行承担责任(因配送质量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除外)。 4.由于采购方原因,造成配送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损失部分由采购方承担,供应商有权收回质保金,并终止协议。 二、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尽量提供相关食品安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作为评标依据。供货时提供产品来源厂家发票、肉类制品的检验检疫证明复印件。 三、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按下浮系数报价,下浮系数5%以上(含5%),基准价(采购人所定的价格)不限于采购人结合市场价格或其他渠道询到的市场价或由中标人自己上报备案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而定,每半个月确定1次基准价。结算单价=采购人所定的价格×(1-中标下浮系数)。结算价款按实际采购数量乘以结算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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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要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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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标准 |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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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 |
见本表“功能目标及技术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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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验收标准 |
物料的验收工作由采购方和供应商共同进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采购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验收工作的一般程序为:根据食品请购清单的具体要求,对所购物料进行清点、外观检查以及对物料的各项指标和性能进行实测,并逐项记录。检测结束后,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对未能通过验收的,一律退货、更换直至验收合格。 验收质量要求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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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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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务条款(投标人商务响应表与售后服务承诺同一内容不相符的,按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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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
2年,合同签订以1年时间为合同周期,如有违反合同要求,采购方可随时中断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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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及地点 |
1.交货时间: 收到采购方发出供货通知后,供应商最迟在次日上午5:30分前送完早餐,7: 30分前将副食品配送到采购方指定食堂现场供货。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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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
按功能目标及技术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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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 |
(一)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供的质量标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猪肉、牛肉、鲜鸡鸭、鸡副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供货时必须提供)。 (二)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采购方除全部退货外,将立即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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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按照采购方财务规定出具与中标供应商为名头的正式发票,进行公对公账户转账。当月采购的货款于次月上旬结算(如遇财政资金拨款未及时到位,付款日期相应延后,具体以财政资金拨款到位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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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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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
本项目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投标的做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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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品牌产品 |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无核心产品要求。 |
附件:副食品验收质量要求
(1)货物总体质量要求:
1)货物包装应完好无破漏,可视的内容物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变型,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2)货物应当具备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3)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 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4)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2)货物质量要求
大米
符合GB1354要求,质量等级:籼米三级,同等或优于上林香米,包装完整,注册商标、厂名、厂址、质量等级、重量、QS证号等各类标识清楚
面粉
符合GB1355要求,包装完整,注册商标、厂名、厂址、质量等级、重量、QS证号等各类标识清楚,保质期不低于3个月
食用油
符合国家食用油的有关标准,不能含有转基因成份,包装完整,注册商标、厂名、厂址、质量等级、重量、QS证号等各类标识清楚
酱油
合格的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合格酱油产生的泡 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不合格的酱油泡沫比较大,很容易散去, 挂碗现象不好,很容易滑落。
味精
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食醋
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 异物,无醋鳗、醋虱。
酱腌菜
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 酱类食品
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 异物。
淀粉制品
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食盐 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鸡蛋
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 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 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皮蛋 个体均匀,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咸蛋 个体均匀,蛋壳亦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 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面粉 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无杂质的颜色,呈细粉末状,不含杂质,手指捻捏时无粗粒感,无虫子和结块,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具有面粉的正常气味,无其他异味。
豆腐
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 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油炸豆卜
为金黄色或棕黄色,色彩鲜艳而有光泽,块形整齐,有弹性,皮脆,内质呈蜂窝状,不粘不散,无杂质,具有豆腐泡特有的清香风味,无其他任何不良气味,取样品细细咀嚼,外皮酥脆适口,泡内软嫩, 咸香适度,具有豆腐泡固有的滋味。
腐竹
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腐乳
红腐乳表面呈红色或枣红色,内部呈杏黄色,色泽鲜艳,有光泽。白腐乳外表呈乳黄色。块形整齐 均匀,质地细腻,无霉斑、霉变及杂质。具有各品种的腐乳特有的香味或特征气味,无任何其他异味, 滋味鲜美,咸淡适口,无任何其他异味。
黄豆
大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无霉变。
花生
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 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任何 异味。
食糖
食糖根据经营习惯分为白糖、红糖、冰糖、方糖等。
(1)白糖的感官鉴别: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外来气 味。
白砂糖:颗粒大如砂粒,晶粒均匀整齐,晶面明显,无碎末,糖质坚硬。 绵白糖:颗粒细小而均匀,质地绵软、潮润。 冰糖:块形完整,个粒均匀,结晶组织严密,透明或半透明,无破碎。
方糖:呈正六面体状,表面平整,无裂纹,铁边,断角,无突出砂粒,无霉斑。 凡是白糖都应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无杂质。
(2)红糖的感官鉴别 红糖可细分为赤砂糖和红糖两种,其中赤砂糖是机制未经洗蜜的糖,红糖是用手工制成的土糖。 因为红糖的颜色有红褐、青褐、黄褐、赤红、金黄、淡黄、枣红等多种,很不一致,故凭色泽难以识别红糖的质量,应将感官鉴别的侧重点放在组织状态、气味、滋味三个指标上。 呈晶粒状或粉末状,干燥而松散,不结块,不成团,杂质,其水溶液清晰,无沉淀,无悬浮物,具有甘蔗汁的清香味,无有酒味、酸味或其他外来不良气味,口味浓甜带鲜,微有糖蜜味,无焦苦味或其 他外来异味。
辛辣料
辛辣料是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然植物香料,如五香粉、胡椒粉、花椒粉、咖喱粉、芥末粉等,辛辣料的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 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1 |
5 |
投标费用:投标人投标期间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的除外),不论投标结果如何, 均应自行承担。 |
2 |
6.1 |
□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7.2 |
☑不允许分包 |
4 |
9.2 |
递交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崇左 分公司 招标 部门,联系电话:0771-7835598、0771-7833699,通讯地址: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南角处(百成财富100大楼2#楼十三层) 业务时间:每天8时00分00秒到12时00分00秒,15时00分00秒到18时 00分00秒,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
5 |
13.1 |
报价文件:【第1至2项为必须提供,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其他如有请提供】 投标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开标一览表(格式后附); (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6 |
13.2 |
资格证明文件【第1至6项为必须提供,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其他如有请提供】: 投标人合法的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的凭据复印件;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凭据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财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收据或者发票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后附); 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1.以上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7 |
13.3 |
商务文件【第1至6项为必须提供(除第4项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亲自参与不需提供外),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其他如有请提供】: 1.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配套(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 8.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后附);(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9.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注: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以上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8 |
13.4 |
技术文件:【第1项为必须提供,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其他如有请提供】: 1.功能目标及技术指标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项目实施人员和运输车辆一览表; 3.服务方案(格式自拟)(食品配送方案、食品安全措施、质量保证措施); 4.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功能说明、性能指标及设备选型说明(质量、性能、价格、外观、体积等方面进行比较和选择的理由及过程,格式自拟); 5.产品出厂标准、质量检测报告【其中有精度要求的仪器设备类政府采购项目,应当要求投标人提供精度数据(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由采购人在投标前组织的实测获得)】 6.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供应商不得给予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7.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格式自拟); 8.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 以上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9 |
13.5 |
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1.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全部内容一致。 2.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1份和已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PDF格式)1份。 3.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并装入投标文件袋中。 |
10 |
16.2 |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本条适用于货物类采购,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1 |
17.1 |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日。 |
12 |
18 |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万元。 2、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3、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分行,开户账号:80009177346666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退付流程请参照后附件《关于投标保证金退付需递交材料的说明》,具体流程可登陆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 |
13 |
19.2 |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5 份; 投标文件的封装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顺序编制合并装订成一册(如文件内容过多,可分册装订)。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按投标无效进行处理。 |
14 |
21.1 |
1.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月 日9 时 15 分00秒 2. 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 2020 年 月 日 9 时15 分00秒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投标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4.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提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后附);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对于材料不全或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注:身份证原件可用机动车驾驶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护照原件等代替。 |
15 |
23 |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同投标地点 |
16 |
25.3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查询时间:资格审查时。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17 |
26 |
评标委员会的人数: 5 人 |
18 |
28.3 |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
19 |
29.2.2 |
配套(售后)服务其他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项目数为 项。 |
20 |
29.2.3 |
技术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项目数为 项。 |
21 |
30 |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采购人按以下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政策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分高的优先、项目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 |
22 |
35 |
履约保证金金额: □无履约保证金 ☑每分标按 10000元 。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参照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 。 由中标人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附件1)及《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详见附件2),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行行号: 银行账号: 备注: (3)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 |
23 |
36.1 |
签订合同携带的资格证件: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它资格证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它资格证件。 |
24 |
37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因此请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投标内容中涉及商业秘密的部分,未注明的视为投标文件中不涉及商业秘密。 |
25 |
38 |
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合计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由每个中标供应商平均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开户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 ☑中标人支付: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采购人支付。 |
26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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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招标文件规定签字处亲笔写上个人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如招标文件规定签字处不得以法人私章代替。 3.自然人投标的,招标文件规定盖章的地方自然人可以加盖手指指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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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如投标人为非法人代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时,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提及的“法定代表人”均等同认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 |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1.2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6“配套(售后)服务” 是指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8“▲”是指“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
2.9 “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情形;“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满足”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无“负偏离”或“正偏离”的情形。
2.10 “允许负偏离的项目” 是指“采购需求”中不带“▲”的项目条款。
2.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条款应当作出无偏离或正偏离响应,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
2.12技术参数或配置缺项漏项的,或商务条款未承诺的视同为该项负偏离。
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5.投标费用
投标费用具体定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联合体投标
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联合体投标要求: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协议书应当明确主体方(或牵头方)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应当符合采购需求,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成员承担;否则,联合体投标无效),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投标业绩、履约能力计算,按照联合体其中较高的一方认定并计算。
(7)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后附)。
(8)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9)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6.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7.转包与分包
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特别说明:
8.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8.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投标人所拥有。
8.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8.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8.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8.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