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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尔盖县教育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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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教育局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住管人员采取购买公司劳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教育局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住管人员采取购买公司劳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7-16 17:43

一、项目编号
5132322020000270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教育局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住管人员采取购买公司劳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锦荣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泸州市江阳区春景上路2号2号楼2单元2407号
中标(成交)金额 7048000.00元/年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名称:若尔盖县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住管人员采取购买公司劳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向若尔盖县各中小学提供食堂从业人员、寄宿学校住管人员,确保各中小学学生在校就餐的安全、营养,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服务;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服务时间:叁年,劳务派遣服务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末经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度合同;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曹林杰、罗燕、杨颖、张斌(组长)、李智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973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717.50万元/年。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若尔盖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股;监督电话:0837-2299688。四、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五、合同履约时间: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六、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69号西雅图801号,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28-62467087。七、成交内容:向若尔盖县各中小学提供食堂从业人员、寄宿学校住管人员,确保各中小学学生在校就餐的安全、营养,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服务;八、服务期限:叁年,劳务派遣服务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末经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度合同。注: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教育局
地址: 若尔盖县明珠路(若尔盖县中学东80米)
联系方式: 联系人:泽老师;联系电话:0837-2297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成都金牡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69号西雅图8楼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28-62467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泽老师
电话: 0837-229716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采购项目编号:5132322020000270 若尔盖县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住管人员采取 购买公司劳务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成都 若尔盖县教育局 成都金牡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06 月 共同编制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1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4 第四章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2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 证明材料.....................................................................................................43 第六章 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45 第七章 评标办法.....................................................................................56 第八章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66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成都金牡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 若尔盖县教育局(采购人) 委托,拟对 若尔盖县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住管人员采取购买公司劳务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 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若尔盖县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住管人员采取购买公司劳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5132322020000270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若财采[2020]137 号); 采购预算:717.50 万元/年,服务期:叁年。 四、采购项目简介: 本次采购项目共计1包,即:若尔盖县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住管人员采取购买公司劳务 采购项目。采购一名合格供应商,向若尔盖县各中小学提供食堂从业人员、寄宿学校住管人 员,确保各中小学学生在校就餐的安全、营养,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采 购 人 或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在 资 格 审 查 时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对供 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第四章为准)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3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及地点:自 2020 年 06 月 16 日至 2020 年 06 月 22 日 每日 0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楼 1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 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07 月 08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 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2020 年 07 月 08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统一在成都金牡 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楼 1号开标室】开标。 九、本项目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 布公开招标邀请。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若尔盖县教育局 通讯地址:若尔盖县明珠路(若尔盖县中学东 80 米) 联 系 人:泽老师 联系电话:0837-2297167 采购代理机构:成都金牡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楼 1号 邮 编:610032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8-62467087 电子邮件:jmdgcgl@163.com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717.50万元/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如下: 1.巴西中学最高限价:31.50 万元/年; 2.冻列中学最高限价:31.50 万元/年; 3.辖曼乡中心校最高限价:35.00 万元/年; 4.辖曼牧场小学最高限价:7.00 万元/年; 5.达扎寺小学校最高限价:35.00 万元/年; 6.班佑完全寄宿制小学最高限价:38.50 万元/年; 7.班佑乡中心校最高限价:14.00 万元/年; 8.阿西乡中心校最高限价:28.00 万元/年; 9.下热尔小学校最高限价:21.00 万元/年; 10.巴西乡中心校最高限价:35.00 万元/年; 11.求吉乡中心校最高限价:31.50 万元/年; 12.阿西茸乡中心校最高限价:31.50 万元/年; 13.包座乡中心校最高限价:31.50 万元/年; 14.红星乡中心校最高限价:52.50 万元/年; 15.黑河小学最高限价:14.00 万元/年; 16.嫩哇乡中心校最高限价:31.50 万元/年; 17.麦溪乡中心校最高限价:38.50 万元/年; 18.幕村小学最高限价:10.50 万元/年; 19.冻列乡中心校最高限价:35.00 万元/年; 20.崇尔乡中心校最高限价:31.50 万元/年; 21.降扎乡中心校最高限价:31.50 万元/年; 22.热尔乡中心校最高限价:31.50 万元/年; 23.占哇乡中心校最高限价:31.50 万元/年; 24.机关幼儿园最高限价:17.50 万元/年; 25.回民村小最高限价:10.50 万元/年; 26.俄藏教学点最高限价:10.50 万元/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 争预防措施 1.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或明显低于其他有 效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5 (实质性要求) 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 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 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 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 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 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 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 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 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 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 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 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 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 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 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 价加成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原件。 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 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对监狱企业参与投标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就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彊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 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响应的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 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 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6 1.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 报价评审。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 算时,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 文件中进行承诺。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和四川政 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参加项目投标直接作废标处理,不予报价加成或者加 分。 4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评标结果情况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 告栏中予以公告。 5 投标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 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 号),本项目不收取 投标保证金。 6 履约保证金 1. 金额:合同金额的5%; 2.缴纳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3.交款方式: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 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须注明:若尔盖县学校食堂从业人员、 住管人员采取购买公司劳务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 4.账户信息:中标通知书收悉后,向采购人获取账户相关信息; 5.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 7 招标文件咨询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8-62467087 8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8-62467087 9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单位介 绍信及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 图 8楼 1号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8-62467087。 10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成都金牡丹工程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8-62467087。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楼 1号 邮编:610032 11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即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对于采购文件、 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所有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环节应一次性 提出,由成都金牡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7 联系人:向女士。 联系电话:028-62467087。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楼 1号 邮编:610032。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 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2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 出质疑的时间及方式 1.自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成都金 牡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所有质疑书必须现场送达成都金牡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拒绝受理电子邮件和传真件。 3.质疑书格式参照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具体路径如下“四川 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省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 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通知》→格式一:质疑 书。 13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若尔盖县财政局政 府采购监督股。 联系电话:0837-2299688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 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4 装订、包装及密封 要求 1.投标文件一律用 A4 纸印制,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 力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电子文档 (以.doc 或.docx 等格式存档的光盘或 U盘)。 2.投标文件密封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壹 袋,其他投标文件壹袋,开标一览表壹袋;电子文档随其他 投标文件密封在一起。 3.密封包装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15 投标文件份数 1.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纸 质)壹份;其封面上需清楚地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 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2.电子文档壹份。 16 投标文件的签字和 盖章要求 1.所有要求投标单位盖章的地方,盖投标单位(法定名称)鲜 章;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盖法定代表人个人名章; 3.所有要求被授权人签字的地方,由被授权人签字(盖章无 效)。 17 备选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方案和多个报价 18 采购合同存档备案 采购合同及其他招标资料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存档备案。 19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60天 20 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 1980 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计 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8 构。 21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 融资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 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 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 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 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文件要求,有融资需 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 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 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细内容请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了解。 2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的项目或专门面向 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 业采购的项目,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 23 其他要求 1.在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只派 1名人员到交易活动现场, 且不得安排有身体发热(体温≧37.3℃)等症状及疫情严重地 区返回或密切接触涉疫人员隔离未满 14 天的人员参与项目开 标活动。 2.参与开标人员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服从防 疫管控安排。 3.因需进行体温测量、登记等必要的疫情防控,请投标人提前 到达,否则,由此造成的投标迟到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因不执行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造成后果的,自行承担相关 责任。 24 备注 若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与本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须知 前附表为准。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9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 标的采购人是若尔盖县教育局。 2.2“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 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成都金牡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 供应商。 3.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 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 5.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 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10 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 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 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 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 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 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投标人的风险 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 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 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 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6.2 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 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投标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投标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11 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 15 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 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 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 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 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 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递交的外文资料将作为无效处理。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 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联合体投标及投标限制(实质性要求) 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 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 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 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12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 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 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 人承担连带责任。 12.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2.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 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7 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 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 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 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 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 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在 投标文件中载明。 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文件内容: (1)报价部分文件; (2)合格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 (3)服务部分文件;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13 (4)商务部分文件; (5)其他部分。 (本项目投标文件组成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第四、五、六、七章要求为准) 14.1 报价部分(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如下: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 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 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14.2 合格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合格投标人资质资格具体应答按本招标文件第四、五章要求响应。 14.3 服务部分。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服务内容和服务 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供应商的服务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2)服务工作大纲; (3)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应答表; (4)证明供应商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本项目服务部分具体应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响应。 14.4 商务部分。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证明供应商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3)供应商和投标产品(如涉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 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售后服务相关材料; (5)供应商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14 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 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 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本项目商务部分具体应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响应。 14.5 其他部分。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 填写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财采[2020]28 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6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 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 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 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但拒绝 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 商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全部统一采用 A4 幅面纸印制纸质文件并按相关要求签章、装订。 18.2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 力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 一览表”原件壹份和电子文档(以.doc 或.docx 等格式存档的光盘或 U盘)壹份。投标文 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 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15 18.3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 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 U盘制作。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 应为原件,还应编制于其他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实质性要 求)。 18.4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 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实质性要求)。 18.5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编码后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若投标文 件内容较多,可分册装订,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18.6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 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注: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 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19.2 所有外层密封袋必须完好无破洞且所有封口处和粘贴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投 标人印章。 19.3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0.2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或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0.4 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投标文件的文 号、分包号必须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16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 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主持人、唱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并宣布参加投标 的供应商名单 (注:所有供应商均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参加 开标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22.2 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22.3 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2.4 开标唱标。并由唱标人员对其项目名称、投标总价以及供应商名称等进行宣 读,且记录在案。 22.5 唱标结束后,请供应商代表确认报价并在报价单上予以签字确认。 22.6 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采购人代表和供应商代表 应立即退场。 22.7 其他约定 (1)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 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 23.2 不符合投标文件的密封相关规定的; 23.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程序和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有)的; 23.4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4.开标和评示过程进行全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中标结果公示和中标通知书 25.1 中标结果在公示媒介: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 依法依规进行公示。 25.2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17 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4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 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也应当交回),再依法重新 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5.5 结果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凭公司介绍信、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加盖中标 供应商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壹份)及时到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25.6 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领中标通知书的,采购人应当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向 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25.7 中标通知书发出(含邮寄和传真<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的,以邮寄或传真当日 起计算时间>)后 30 日内,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有)和签订 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 保证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签订合同 26.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 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 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 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6.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 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7.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 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 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本项目是否可以分包,供应商应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相关要求为准。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18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供应商 的主要合同义务。 27.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 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7.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 中标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 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 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 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 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 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0.1 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中标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 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1.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 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的内容除外。 32.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19 33.履行合同 33.1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 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验收 34.1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财政厅关 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 32 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4.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供应商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 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报本项目同级财政 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七、其他相关约定 35.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在中 国/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有效期为 1年: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四)不遵守开标、评标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标现场 秩序的; (五)向采购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 他不正当利益的; (六)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的,或者中 标、成交后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七)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20 的协议的; (八)将中标、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 (九)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 府采购合同的; (十)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 诉的; (十一)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 (十二)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 (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四)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 (十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 36.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 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 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 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已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不再对其以价格 加成进行惩戒。 3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法院征信系统中有不履行法院 判决、裁定等记录,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公告发 布之日未被人民法院将其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采 购活动。 八、投标纪律要求 38.供应商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21 (7)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属于不合格供应商,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其投 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3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且其投标保证金将不 予退还,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使用与投标供应商不一致的数字证书进行签名、加密、加盖电子签章的(本招 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以及要求其他单位出具授权书且需其他相关单位盖章时,其他相关 单位加盖电子签章的情形除外)。 九、款项支付 40.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十、询问、质疑和投诉 41.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 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 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其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 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22 41.1 质疑人须当面递交书面质疑材料(书面质疑材料应包含质疑书原件、质疑事项 相应证明材料、质疑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以上资料均须盖质疑人公章,并根据质疑书涉及对象 数量,提供相应份数;同时,质疑书中需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 当面递交确有困难的,可邮寄书面质疑材料,但寄出日期必须在质疑期内(受理质疑时 间,以收到书面质疑材料的时间为准)。 41.2 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 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并确保真实性, 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41.3 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 慎性”原则,并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41.4 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要相关,谁直接负责”的原则,对商务、 技术等方面的意见、质疑,由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同时抄送采购代理机构);对 采购组织工作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既涉及采购人又涉及采购代理机构,应 按事项分别递交质疑书。 41.5 凡质疑资料不符合相关规定且在有效期内不能补充完整的,其质疑不予受理。 41.6 凡邮寄质疑材料的寄出日期超过质疑有效期的,其质疑不予受理。 41.7 投诉人应按相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十一、招标文件内容有效补充 42.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42.1 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招投标行政监 督备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修改。没 有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42.2 招标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 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按有利于供应商 的原则进行处理。 42.3 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六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23 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 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43.招标文件的解释 对招标文件的解释,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负责。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24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 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 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 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 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 但 应当注明。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25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 /其他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26 一、投 标 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决定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投标报价详见 开标一览表。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 后在服务期限内提供项目服务。 三、我方同意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四、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天。 五、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 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六、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27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为我方参与 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 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是由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3)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2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是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29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人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30 四、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本项目第四章提出的明确以承诺的形式响应的特殊条件: 二、我方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低于成本价不正 当竞争预防措施、投标费用、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 投标货币、联合体投标、知识产权、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合同分包、合同转包、 履约保证金等),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在该项目招标文依法进行维权,不存在对招 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我方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我方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 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方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 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我公司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有 次。 七、我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 实、有效、合法的。 八、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 中标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31 九、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投标人不属于在“地质灾害防治市场主体信用为失信或严 重失信且处于限制活动期内”的市场主体。 十、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同意贵中心不予退还我方参 加本项目投标时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并接受相关单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规定 对我方作出的其他处理。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32 五、开标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总价 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 备注 注: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总价,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 目人员工资、奖金、工伤、社会福利、劳保、体检、培训、住房水电、设备投入、利润、保险、税 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所需的一切费用。 2.“开标一览表”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需要单独递交的,按招 标文件要求密封和递交)。 3.该表格的所有内容必须据实填写,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超出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 理。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33 六、分项报价明细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 号 学校名称 住管员人数:人 员男女按实际情 况配备(名) 学生用餐 规模人数 (名) 食堂概况 分项报价 (万元/年) 备注 1 巴西中学 3 341 1 个食堂 2 冻列中学 3 450 1 个食堂 3 辖曼乡中心校 0 763 1 个食堂 4 辖曼牧场小学 0 64 1 个食堂 5 达扎寺小学校 0 611 1 个食堂 6 班佑完全寄宿制小学 4 452 1 个食堂 7 班佑乡中心校 0 226 1 个食堂 8 阿西乡中心校 3 319 1 个食堂 9 下热尔小学 2 125 1 个食堂 10 巴西乡中心校 3 247 1 个食堂 11 求吉乡中心校 3 323 1 个食堂 12 阿西茸乡中心校 3 260 1 个食堂 13 包座乡中心校 3 273 1 个食堂 14 红星乡中心校 5 735 1 个食堂 15 黑河小学 1 109 1 个食堂 16 嫩哇乡中心校 3 327 1 个食堂 17 麦溪乡中心校 4 334 1 个食堂 18 幕村小学 0 107 1 个食堂 19 冻列乡中心校 3 284 1 个食堂 20 崇尔乡中心校 3 308 1 个食堂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34 21 降扎乡中心校 3 345 1 个食堂 22 热尔乡中心校 3 207 1 个食堂 23 占哇乡中心校 3 285 1 个食堂 24 机关幼儿园 0 395 1 个食堂 25 回民村小学 0 80 1 个食堂 26 俄藏教学点 1 50 1 个食堂 分项报价合计(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注:1.投标人必须按采购清单逐一报价,不得有缺项漏项,否则视该项服务费用已分配在其他 项费用内。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3.“分项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 标处理。 4.“分项报价明细表”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需要单独递交的, 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递交)。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35 七、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应答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应答 满足或偏离 注: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与招标文件第六 章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的内容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 逐条应答。如与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的所有条款无偏离,则 无须在此表中应答,视为默认完全响应和接受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 他要求所有的内容,投标人不得以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36 八、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备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以综合评分明 细表中履约能力要求提供类似项目的履约经验证明材料为准。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37 九、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服务、其他人员情况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拟任职务 类别 姓名 职称 资格证明(附扫描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 服务人员 其他服务 人员 注:提供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或有关部门下达任职文件复印件)、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38 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 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 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府采购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 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 。本企业在 本次采购中提供的产品未使用大型企业的注册商标。 3.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府 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 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 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39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 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 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若未提供此表的 则视为非小微企业。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 取中标、成交予以认定处理。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 / 不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采购人名称)的 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 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 重复享受政策。 2.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十二、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十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第四章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 1项至第 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采 购 人 或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在 资 格 审 查 时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 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 域范围内),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其 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注:1.本项目确定投标人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3万元。 2.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 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 的商业信誉。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43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 相关证明材料 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 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 1 项至第 5 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 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 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其他组织或特殊属性法人,提供相关注 册或备案证明;④若为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以上根据供应商情况任选 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 3.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复印 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业务活动表)】;②也可 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 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也可提供财政部门 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⑤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 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以上根据供应商 情况任选一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如承诺函、 公司简介章程等可证明其能力的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以来任意 1 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还未进行纳税或社保申报的出 具情况说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44 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 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活动。企业参与投标时无需对此条进行响应,非企业参与投标时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 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 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时,不必提供);法定代 表人和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1、以上每一项结论均为“通过”的,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如有其中 任意一项结论为“不通过”的,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果资格审查小组 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资格性审查报告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 2、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提供的复印件均应加 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45 第六章 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要求 (一)住管人员: 1、基本要求:身体健康,18-45 岁,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严格遵守从业 规范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没有传染病和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体貌端正。无犯罪记录。 2、职责: 1.爱岗敬业,遵纪守时,学生在宿舍,老师在岗位。 2.热爱学生,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注重培育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心理品质及行 为习惯,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行为动态,善于沟通,发现异常情况及不良现象要及时 与班主任联系。 3.关心学生,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做到每天进行一次住宿生伤病情况检查, 做好记录,及时告知学校领导和班主任。 4.做好四项常规工作:①、每天进行宿舍内务、卫生常规检查、晚就寝纪律监督, 并做好记录,结果上报公布;②、每天午休巡查,晚上熄灯前清点学生人数,查清未归 情况,记录、上报;③、每天早晨要检查并督促学生按时起床;④、每天上课前要清点 宿舍是否有学生滞留,定期对宿舍进行消毒。 5.增强安全意识。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对宿舍的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 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妥善处理,并上报学校,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患于未然。 6.每天三餐吃饭时间,生活老师必须带领学生整队去食堂就餐,并维持好秩序,保 证学生吃饱吃好。 7.冬天早晚带领学生打好热水,督促学生搞好个人卫生。 (二)食堂从业人员 1、基本要求:18-45 岁,持有健康体检合格证。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严 格遵守从业规范和校园食堂管理规定。体貌端正。无犯罪记录。严格遵守校园的一切规 章制度。做到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校园安排,遇事需请假,未经同意不得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46 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要树立全心全意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 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必须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洗头、 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应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并热衷 于炊事工作。(注:清真食堂从业人员应尊重民族习俗。) 2、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服从领导,听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专业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制作食品,努力提高 伙食质量。 3.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做到态度和蔼,语言文明。遇有矛 盾妥善解决。 4.努力搞好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5.勤俭节约、爱护公物,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6.严格执行烹制要求、规则。要做到烧熟、煮透,以防食物中毒。 7.加强锅台及周边卫生工作,及时清洗、清扫,以保持锅台及周边干净整洁。 8.讲究洗切(配)卫生,对初加工前的任何烹饪原料,必须做到先洗后切。 9.配制菜肴,做到营养、色、型、主配料的搭配合理性,以保证菜肴质量。 10.提前做好开饭准备工作,讲究窗口服务的仪表仪容,工作服穿戴整齐、干净卫 生。 11.保持窗口卫生,对散落在窗口的饭(菜)应随时清扫,掉入盛具外的食物,严 禁再出售。 12.及时做好开餐结束工作,搞好窗口卫生,清洗炊餐具,处理剩余食物等。 13.负责清扫餐厅的桌、凳、地面、洗碗池、门窗及周围环境。 14.爱护公物,丢失或损坏要查清责任。 15.增强节约意识,做好清洁卫生工具的自制、自修和保管工作。 16.清洗碗碟要认真、仔细、彻底,轻拿轻放,避免损坏。 17.清洗干净碗碟按指定地点存放,严格实行餐具消毒制度。 18.下班前要有专人负责把水、电、气的开关关好,以确保安全。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47 19.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和面机、馒头机、压面机等机械设备。做到安全生产, 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需保证学校食堂不得对外经营,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就餐人数、就餐标 准(由采购方确定)供应品种、饭菜质量色香味美(提供劳务服务,不提供原材料)。 2.采购方派监管员 1人,协助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品、物资验收,进行成本统计。 3.主副食品实行定点采购,由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共同确定供应商(所有主 副食品费用不在此项目经费中开支)。 4.食堂伙食账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每月向采购单位报送伙食盈亏情况表,严格控制 伙食成品,实现零利润经营。 5.厨具、餐具所有设施设备由采购人提供,水、电、气费及厨房机械维修更新由采 购人实报实销,食堂低值耗品,经甲方同意后,据实支付。采购人提供职工休息室 2间。 6.厨房人员不准穿拖鞋上灶,上大灶必须按规定着装,炒菜时必须注意油的温度, 防止燃火或烫伤。炒菜结束时,要把灶里的火灭掉,不留安全隐患。因供应商原因导致 的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等)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所 有责任及采购人或第三方的全部损失,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 违约责任。 7.环保卫生、食品卫生、人员管理,食品安全等方面由供应商全面负责。 8.科学配置食堂管理人员、各等级厨师(以证书为准)、服务人员,要求配备的人 员身体心理健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所有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餐厅服务人员具有 相关工作经验。 9.所有劳务人员由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所有保险并进行人员管理及相关岗 位培训,要求供应商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采购人的管理, 遵守单位《食堂管理制度》。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叁年,劳务派遣服务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末经考核合格后签 订下一年度合同。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48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每月由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向中标人支付用工费用;供应商须向 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供应商可委托学校代 为发放工资,应实事求是地列出各岗人员工资标准(含各种保险费、福利费、服装费等】。 (四)验收方法和标准 1、供应商在验收准备完成后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接到通知后 5 日内组织履约验 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或质量验收报告。 2、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 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 法》(川财采〔2015〕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3、考核办法:提供食堂劳务服务期间,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就餐满意度测评, 每次的测评满意度应达到 80%以上,如测评满意度在 60%-80%之前扣除当月用工费用的 10%,每年累计 3次测评满意度低于 60%,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注:此章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负偏离视为无效。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若尔盖县中小学校食堂、宿舍 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宿舍工作的管理,更好地为学生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 加强对食堂、宿舍的监督检查,提高服务质量,保证饮食、住宿安全,现结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及学校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考核依据 第一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若尔盖县中小学校宿舍管理考核办 法》《若尔盖县中小学校食堂管理考核办法》《若尔盖县中小学校宿舍管理工作考核细 则》《若尔盖县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考核细则》《若尔盖县中小学寄宿制学校管理办 法》,根据若尔盖县中小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任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考核对象 第二条 由学校主要班子成员组成考核工作组,对学校食堂、宿舍实行季度和年度 考核。 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三条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若尔盖县中小学校食堂、宿舍管理工作考核 细则,向被考核单位(劳务公司)发出考核通知;被考核单位接到通知后,进行自查,并 形成自评材料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未按时上报自评材料,考核结果作不合 格处理。学校主要班子成员每季度组织实地考核,邀请家长委员会及学生对学校食堂、 宿舍卫生、服务质量等状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结合被考核劳务公司报送的自评材料, 提出初步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报学校及县教育局安全股审定后,由教育局进行通报。 第四章 考核方式 第四条 执行月督查制,每月未由县教育局安全股牵头,对各校食堂、宿舍卫生、 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 1-2 次明查或暗访,对存在问题的食堂、宿舍将责令劳务公司限期 整改,并扣除相应得分。对于未按期整改的予以通报,并按照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值。 第五条 执行季度评比制,每季度末由县教育局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50 检查组,对学校食堂、宿舍工作管理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第六条 对于以下情况应予以加分: (一)学校食堂、宿舍管理工作获得省、州、县表彰的,分别按 10 分、6分、2分 加分,本项加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 10 分; (二)学校食堂、宿舍管理先进经验被省、州、县主流媒体刊登报道的,分别按 6 分、4分、2分加分,本项加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 6分。 第七条 对于以下情况应予以扣分: (一)学校食堂、宿舍管理工作受到省、州、县通报批评的,除按合同及有关规定 进行问责外,在考核得分基础上按每件次 5分、2分、1分进行扣分。 (二)被省、州、县主流媒体曝光的,合同及有关规定问责外,在年度综合考核时 每件次分别扣 3分、2分 1分; (三)对县教育局、学校等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反馈后仍不整治或整治不彻底的,每 次扣 2分、1分。 第五章 考核运用 第八条 各校食堂、宿舍劳务经费由县财政局按年度或年度拨付给县教育局。县教 育局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兑现。 (一)每季度考核得分在 80 分以上的,季度劳务经费按 100%拨付; (二)每季度考核得分在 70 分及以上 80 分一下的,季度劳务经费按 95%拨付; (三)每季度得分在 60-70 分的,季度劳务经费按 90%拨付。 第九条 每季度考核结果将按顺序依次排名,并进行公示,对排名末位的学校进行 曝光。 第十条 考核最终分值将按照相关要求折合后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核。 第十一条 执行考核末位检查。 (一)每季度考核排名末位且得分在 70 分以下的学校,劳务公司需向学校校长办公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51 室和县教育局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检讨,说明原由; (二)连续两次排名末尾且得分在 70 分以下的学校,劳务公司需向县教育局党委做 出深刻书面检讨,并由县教育局纪检组对劳务公司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连续第三次排名末位且得分在 70 分以下的或考核得分在 60 分以下的,按照 劳务合同规定,解除合同。 第六章 考核要求 第十二条 劳务派遣公司在季度和年度自查计分时,必须实事求是、严格标准、若 在实地检查、专项督查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在相关项目中加倍扣分,并视其情节进行 通报批评。 第十三条 学校食堂、宿舍考核工作组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实地检查,据 实考核,不徇私情、不走过场、不应付了事。对在考核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 成考核结果不公正,引起恶劣影响的,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责任。 第十四条 对因学校食堂、宿舍管理工作推进不力,没有达标的,实行单项考核一 票否决;造成重大影响,引发重大责任事故及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按照合同法追究相 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附件:1、若尔盖县中小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考核细则。 2、若尔盖县中小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考核细则。 若尔盖县教育局 2020 年 06 月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若尔盖县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被查学校: 被考核劳务公司: 年 月 日 项目 序号 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 分值 得分 备注 一、主厨 (20 分) 1 服从学校领导的管理,负责操作间的管理和使用,协助学校领 导管理炊事员,安排一日一周饭菜谱 5 分。 2 全面负责管理食堂的卫生、消毒、食品的留样、蔬菜储藏间和 冰柜的整理和卫生清扫 5分。 3 全面负责食品的加工,操作,严把食品的数量和质量,严把食 品安全关 5分。 4 完成学校领导分派的临时性的任务 5分。 5 每失误一次扣 3 分。 二、米饭、 馒头加工 人员 (20 分) 1 按照主厨的安排,按足够的数量淘米、和面,固定的盘数蒸饭 5分。 3 严把米饭、馒头、饭盘的卫生关 5分。 3 保证蒸饭柜按照操作规程工作,按时将饭、馒头蒸好 5分。 4 服从主厨安排的其他的工作 5分。 5 每违失误一次扣 3分。 三、食品 留样人员 (15 分) 1 做好一日三餐的食品留样,并做好记录 5分。 2 保证食品留样柜的干净,防止污染,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 5分。 3 服从主厨安排的其他的工作 5分。 4 每失误一次扣 3 分。 四、消毒柜 维护人员 (15 分) 1 做好消毒工作,并做好消毒记录 5分。 2 保证消毒柜的正常运转维护 5分。 3 服从主厨安排的其他的工作 5分。 4 每违失误一次扣 3分 五、卫生 清扫人员 (15 分) 1 负责餐厅和食堂的卫生 10分。 2 服从主厨安排的其他的工作 5分。 3 每失误一次扣 3 分。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53 项目 序号 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 分值 得分 备注 六、蔬菜 储藏间和冷 柜负责人员 (15 分) 1 负责和带领其他人整理蔬菜的储藏,储藏间的卫生 5分。 2 整理冷柜和清理冷柜,保证冷柜的正常运转 5分。 3 服从主厨安排的其他的工作 5分。 4 每失误一次扣 3分。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54 若尔盖县中小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被查学校: 被考核劳务公司: 年 月 日 项目 序号 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 分值 得分 备注 一、安全 管理 (20 分) 1 学生住宿期间出现夜不归宿现象等发生安全事故的,每次扣除 2分。 2 在宿舍内出现打架、带管制刀具进入宿舍发生安全事故的,每 次扣除 5分。 一、宿舍 卫生管理 (20 分) 1 宿舍地面上有垃圾、污水或杂物,每次扣除 2分。 2 被褥没有叠、乱堆的每次扣除 2分。 3 床铺面不平整、乱堆衣物或摆放东西,每次扣除 1分。 4 墙面有灰尘,乱贴、乱画、乱挂的每次扣除 1分。 5 门、窗帘脏、不干净的每次扣除 1分。 6 卫生工具摆放不整齐,乱堆乱放的,每次扣除 1分。 二、宿舍 物品管理 (10 分) 1 各种生活用品、洁具乱堆乱放的每次扣除 1分。 2 衣物叠放不整齐、乱挂的每人每次扣除 1分;鞋子干净、无异 味,摆放整齐,异味太大、摆放不整齐的每人每次扣除 1分。 3 室内书桌,干净整齐,不得涂改和拆除,否则每人每次扣除 2 分。 4 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并扣除 5分。 三、作息 管理 (10 分) 1 熄灯后学生还在讲话、走动、玩耍的,每人每次扣除 2分。 2 学生在宿舍打架的,每人每次扣除 3分。 四、出入 管理 (20 分) 1 学生出入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许可,不得外出。有事必须 先请假,征得管理教师的同意,并履行请假手续后,方可外出。 宿舍管理教师必须严格把关,一般不得随意同意学生外出。如 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外出,要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宿舍;如未按 时返回的,管理教师要及时联系寻找,同时上报学校。 2 未履行请假手续私自外出管理教师不知者的每人每次扣除 2 分。 3 学生外出超过时限管理教师未及时寻找和上报的,扣除 2分。 五、考勤 管理 1 宿舍管理教师要按时对学生在晚睡前点名,不到或未及时点名 而出现学生外出造成不良后果或安全事故的每次扣除 3分。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55 项目 序号 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 分值 得分 备注 (20 分) 2 点名时发现有意外情况的,如学生生病等应急情况,要及时处 理,同时上报,并及时做好记录。处理不及时或不及时上报, 未做好记录而造成不良后果等安全事故的每次扣除 5分。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56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 评标委员会(简称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 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 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不寻求招标文件以外的其它依据。 1.5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 列职责: 1.5.1 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公正评价; 1.5.2 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等有关事项做出澄清; 1.5.3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1.5.4 向采购人、采购执行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 作的行为; 1.5.5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 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 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3、评标程序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 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 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57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 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 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 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 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 标保证金(如有)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投标文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如有);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招标文件里不作为实质性 要求规定的除外); (3)不具备招标文件第四章中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且影响投标文件的资格性的; 本项目资格性审查由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 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 3.3 符合性检查。 3.3.1 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 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 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 3.3.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 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58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 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 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 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 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议供 货或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 (六)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实质性条款的; (七)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八)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 澄清有关问题。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 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应当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 或者纠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 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59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 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 投标处理。 3.4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 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 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 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报价相同且满足 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 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3.6 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 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7)报价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 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8)废标项目论证(如有):采购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废标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对 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 见。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 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 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7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60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 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 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 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 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 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 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 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 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8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8.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相关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 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 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 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 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 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 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 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61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评标细则及标准 4.1 评委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 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4.2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3 除价格因素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 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 技术方面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标 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 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标委员会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 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标委员 会共同评分。 4.4 综合评分明细表 4.4.1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一 报价 10% 1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注:1.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及失信企业价格惩戒加成按照本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 附表规定执行。 2.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4.报价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共同评分 因素 二 履约能力 30% 30 分 1.人员要求(20 分): (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餐饮业职业经理 人资格的,每有一个得 1 分,最多得 4 分;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三级及以上厨师 技术类评 分因素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62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证的,每有一个得 1 分,最多得 5 分; (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食品安全管 理师证书的,每有一个得 1 分,最多得 5 分; (4)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营养师的,每有一 个得 1 分,最多得 3 分; (5)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食品检测资格的 得 3 分; 注:提供项目服务人员清单、劳动合同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 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履约经验(10 分): 供应商提供类似项目的履约经验证明材料,每一个得 1 分,最 多得 10 分。 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及采购人出具的优质服 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以评标专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投标文件响应独立评审为准。 三 服务方案 41% 41 分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需求分析(包含项目背景分析、对服 务范围中重点难点的分析应对、关键节点的把握、项目相关要 求了解及分析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需求分析内容完整、详 细、关键节点把握准确、应对措施完善先进、逻辑清晰、流程 严谨、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得 8 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分析脱 离实际或不满足要求的扣 2 分,每有一项简要或不完全符合采 购需求或与本项目关联性小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安全管理 制度、卫生清洁管理制度、岗位制度、设备维护管理制度、消 防安全管理制度等)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完全 满足投标文件要求得 10 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或脱离实际或不 满足要求的扣 2 分,每有一项简要或不完全符合采购需求或与 本项目关联性小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3.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应急方案(包括突发断水、断 电、停气的应急措施;消防应急措施;食品卫生事件应急措施 等)进行综合评审:考虑全面、处理方式得当、可操作性强得 9 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脱离实际或不满足要求的扣 3 分,每 有一项简要或不完全符合采购需求或与本项目关联性小的扣 2 分,扣完为止。 4.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方案:满足本项目人 员基本要求、有从业经验、有详细的人员培训计划、人员管理 技术类评 分因素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63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方式科学合理的得 8 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脱离实际或不满 足要求的扣 2 分,每有一项简要或不完全符合采购需求或与本 项目关联性小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垃圾处理方案(包括垃圾收集、 清运、处理等)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完全满足 投标文件要求得 6 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脱离实际或不满足 要求的扣 2 分,每有一项简要或不完全符合采购需求或与本项 目关联性小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注:以评标专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响应文件响应独立评审为 准。 四 荣誉 10% 10 分 供应商近 3 年来获得行业颁发的相关荣誉称号的,每提供一个 国家级荣誉称号得 1 分,每提供一个省级荣誉称号得 0.5 分, 其他不得分,此项最多得 10 分。 注: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 得分。 共同评分 类因素 五 公司实力 7% 7 分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 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 4.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 5.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基于 ISO/IEC 20000-1 的服务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 6.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 的得 1 分; 7.供应商获得 AAA 企业信用等级认证的得 1 分。 注: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 得分。 技术类评 分因素 六 扶持少数民 族不发达地 区 1% 1 分 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或不发达地区的得 1 分。 注:供应商提供为不发达地区企业或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 相关证明材料。 共同评分 因素 七 投标文件规 范性 1% 1 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1 分;有一项细微 偏差扣 0.2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评分 因素 注:评分依据的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实, 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4.4.2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64 5、废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违法、违规行为的; 5.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采购信息专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 细理由。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采购人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并按得分由高到 低的顺序排列中标侯选人。 6.1.1招标文件明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 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 审报告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中标供应商且不 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位的供应商为拟中标供应商,排序第二 位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其他供应商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 6.2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 公告,结果公示结束后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6.3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7.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独立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 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7.3拒绝参加违法、违规的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7.4对评审过程、评审结果和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7.5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7.6配合采购执行机构质疑处理; 7.7配合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7.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65 8.1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 的评审项目,须主动提出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 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 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招标采购活动中参加招标文件咨询、论证或者编制的,除采购人代表以外,不得参 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8.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执行机构统一保管。 8.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 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8.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 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 投标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 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协商评分,不 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8.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 界透露评审内容。 8.6评审现场服从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8.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 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执行机构的请托。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66 第八章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范本(服务类) 合同编号:(与项目编号一致,若有分包,则在后面加-1,-2……) 甲 方:(采购人) 乙 方:(中标/成交人) 见证方:(代理机构名称) 甲方委托(代理机构名称),对(项目名称)进行采购,于 年 月 日通过 (采 购方式),确定乙方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为中标/成交人。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 立本合同。 一、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详见报价表,附后) 1.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2.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3. 具体内容:。(详见乙方报价表) 4. 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元)。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1. 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凭《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书》、《发票》支付 合同总金额的 %,余款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凭《政府采购项目验 收结算书》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条为一般条款,具体以政府采购计划规定为准) 三、合同期限/交货时间、服务/安装地点及交付方式 1. 合同期限/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2. 安装/服务地点:(采购文件约定地点)。 3. 交付方式:每月考核后支付。(此条为一般条款,具体以政府采购计划规定为 准) 四、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本部分具体条款应来源采购文件、响应文件) (1) (2)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67 (3)…… 五、履约验收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整体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 标权或著作权。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3.甲方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本招标商文件的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验收。 (1)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采购文件的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 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甲方采购文件与乙方响应文件中按 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 验收时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 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 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 如服务质量验收合格,双方应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书》相应栏目签署服 务质量验收合格意见。 4、甲方应自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无故逾期不 进行验收工作的,视同验收合格。 六、乙方在响应文件中的其它服务承诺 1、 2、 3、…… 七、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定期核对乙方提供 服务过程中所配备的人员、设备等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 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 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减付应付款项或扣除履约保证金。 3.甲方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甲方有义务并指派专人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服务。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68 指派人员: 电话: 5.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6.乙方有义务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 7.乙方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8.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 9.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 诉。 10.乙方应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11.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服务事宜。 指派人员: 电话: 12.甲方、见证方有义务对因本项目而知悉的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1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甲、乙各方应承担的其它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非因不可抗力而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的,将赔偿因违 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 10%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 的,除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外,并由甲方提请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2.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提供服务/交货,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 同,并请示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科/股)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且 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10%的违约金,按照成都市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或经甲、 乙双方协商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视情况在延迟服务/交货期 内每天按合同总额 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并按照成都市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 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及本 合同第八条处理。 3.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的违约 金并限期 日内整改,否则,视作乙方无法提供合格的服务违约,按第七条第 2 款进 行处理。 4.乙方保证本合同服务的权利无瑕疵,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 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甲方提起前单 方解除合同,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 10%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69 5.乙方应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如有违约,将赔偿因服务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 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 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并按照成都市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 进行记分。 6.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及时支付合同款项,如因甲方原因 造成付款延误的,乙方视情况在延迟付款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 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 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和见证方、项目同级财政 部门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 应在交货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甲方和见证方、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 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 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机 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 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 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合同 签约地法院通过(江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合同标的减少与追加处理 1.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存在减少服务的情况,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报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科/股)审核同意后,按乙方中标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 减,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 2.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追加与本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总价不得超过本合同 金额的 10%,在不改变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科/股)审核同意后,按乙方中标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增,并按有关规定 签订补充合同。 3.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不同意进行变更的,经双方 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视为提出变更方违约。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西雅图 801 号 028-62467087 70 十二、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1) (2) (3)……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见证方各执一份,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科/ 股)执一份。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 款执行。 附:乙方报价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见证方 (公章): 见证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2.有关定义 3.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投标人的风险 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 报价部分(实质性要求)。 14.2 合格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4.3服务部分。 15.投标文件格式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 24.开标和评示过程进行全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中标结果公示和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签订合同 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29.补充合同 3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1.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 32.合同备案 33.履行合同 34.验收 七、其他相关约定 八、投标纪律要求 38.供应商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3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且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追 九、款项支付 40.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十、询问、质疑和投诉 41.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十一、招标文件内容有效补充 42.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43.招标文件的解释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四、承诺函 五、开标一览表 六、分项报价明细表 七、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应答表 八、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九、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服务、其他人员情况表 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二、服务方案 十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四章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 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若尔盖县中小学校食堂、宿舍 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 第一章 考核依据 第二章 考核对象 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四章 考核方式 第五章 考核运用 第六章 考核要求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总则 2、评标方法 3、评标程序 4、评标细则及标准 5、废标 6、定标 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八章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范本(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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