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货物类 |
名称:环保型20英寸金属框拉杆行李箱 品牌(如有):粤途 规格型号:57X36X25(CM) 数量:2000个 单价:¥49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社立、潘身明、吴子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计算,单个项目成交服务费低于捌仟元的,按人民币捌仟元整计算,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服务费收费金额:¥14700.00
成交服务费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
账号:0101012090615689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地址:南宁市民主路49号
联系方式:吴主任,联系电话:0771-28388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联系方式:朱庆妮,联系电话:0771-2023650,传真:0771-2023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庆妮
电 话:0771-202365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6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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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GXZC2020-J1-002470-KWZB
项目名称:慰问驻桂军级以上基层连队慰问品项目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7月
目 录
竞争性谈判公告.....................................2
第一章:竞标人须知前附表...........................5
第二章:评标方法...................................13
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4
第四章:谈判响应文件基本格式.......................18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0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慰问驻桂军级以上基层连队慰问品项目(GXZC2020-J1-002470-KWZB)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慰问驻桂军级以上基层连队慰问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 项目基本情况
2、 项目编号:GXZC2020-J1-002470-KWZB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广西政采[2020]12346号-001
项目名称:慰问驻桂军级以上基层连队慰问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00万
最高限价:100万
采购需求:环保型20英寸金属框拉杆行李箱2000个,用于八一建军节慰问驻桂军级以上基层连队,具体以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前内交货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14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采购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注明原件的提供原件)现场购买采购文件。
售价: 250元/份,售后不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689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7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采购文件的竞标人参与竞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竞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竞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支持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地 址:南宁市民主路49号
联系人: 吴主任
联系方式: 0771-28388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朱瑜萍 联系方式::0771-2023962
项目负责人:朱庆妮 联系方式:0771-20236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庆妮
联系方式:0771-2023650
2020年7月9日
第一章 竞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1 |
1.1 |
项目名称:慰问驻桂军级以上基层连队慰问品项目 项目编号:GXZC2020-J1-002470-KWZB |
2 |
3.1 |
竞标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3 |
7.4 |
竞标报价:竞标人须就《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所有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
4 |
8.1 |
竞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副本四份 |
5 |
竞标有效期:竞标截止之日起60天。 |
|
6 |
竞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须足额交纳):1.5万元。(转帐时注明项目编号) 竞标人应于截标时间前将竞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转账形式交至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689,竞标保证金应在竞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未按以上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其竞标无效。 未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在成交发出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在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后(将签订好的合同返还二份给采购代理机构)6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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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竞标开始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对按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⑵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竞标开始前; 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⑷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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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1.5 |
采购预算: 100万元。 |
9 |
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16日上午9时整(此为竞标截止日期) 地址: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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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谈判时间:2020年7月16日上午9时整截标后(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 |
|
11 |
15 |
成交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计算,单个项目成交服务费低于捌仟元的,按人民币捌仟元整计算,由代理机构一次性向成交人收取。 |
12 |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递交;联系部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办公室;联系人:梁壮贤,联系电话:0771-2023972,通讯地址: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
谈判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3“谈判供应商”是指购买了谈判采购文件,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谈判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竞标人”。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谈判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即“竞标文件”。
3. 谈判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谈判费用
4.1 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5.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1谈判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有目录及页码,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5.2谈判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谈判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5.3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5.4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5.5如因谈判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5.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分为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个部分组成。
5.6.1价格文件
1)谈判报价表(附件二);(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2)竞标保证金递交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3)中小企业声明函(竞标人如为中小微型企业的请按附件六格式填写,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政策);
4)监狱企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竞标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请按附件七格式填写,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政策);
5.6.2 商务技术文件(应该有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评审小组有权拒绝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1)谈判书(附件一);(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2)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三)及商务响应表(附件四);(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五);(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八);(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7)信用声明函(附件九);(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8)提供的切实可行的售后服务(必须提供,格式自拟,否则竞标无效);
9)“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10)货物制造检测标准;
11)产品获奖证书;
12)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性能、内部配置、使用原材料,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等情况;
13)货物制造、检验、验收执行的标准;
14)质量保证措施;
15)产品样本、使用保养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
16)谈判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6. 计量单位
6.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谈判报价要求
7.1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谈判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7.2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货、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7.3竞标人应在竞标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除上述原因以外,如果因竞标人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并在谈判时被接受,其后果由竞标人自负。
7.4竞标人须就《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8. 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8.1谈判供应商应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密封在信封(或包装袋或包装箱)中。
8.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信封(或包装袋或包装箱)封面上应写明:
1)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
2)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
3)谈判货物、服务名称;
4)谈判供应商名称。
9.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9.1所有竞争性谈判竞争性响应文件应于“第一章 竞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递交到规定地点。
10.迟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五、谈判的步骤
11.1实质审查
(1)谈判小组审查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谈判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1.2谈判文件修正
(1)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谈判。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力。
11.3最后报价
谈判小组只要求商务评审和技术(服务)评审合格的谈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密封递交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顺序,形成评审报告。
11.5响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谈判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项目配置标准等,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财政部门批准。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2.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评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见第二章评标方法)。
12.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6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评标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签订合同
13.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供货服务合同。
13.2如成交人不按成交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成交人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成交人竞标的全部竞标保证金并上缴同级财政国库。
13.3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人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八、适用法律
14.1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14.2最终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不得再与竞标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9成交代理服务费
15. 成交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计算,单个项目成交服务费低于捌仟元的,按人民币捌仟元整计算,由代理机构一次性向成交人收取。
十、质疑、投诉及适用法律
16.1质疑和投诉
(1)磋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磋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具体计算时间如下: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磋商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4)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质疑联系部门及电话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办公室 电话:0771-2023972
投诉联系部门及电话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0771-5331810
(5)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委托代理人应为质疑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近期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16.2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最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磋商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第二章 评标方法
一、评标原则:
(一)谈判小组的构成:本采购项目的谈判小组分别由依法组成的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等三人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以谈判采购文件、竞标文件为评定依据。
(三)评标方法: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评标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谈判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以响应文件提供的声明函为准),对竞标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最终竞标报价×(1-6%);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最终竞标报价。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二、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
(一)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评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评标报价相同时,由谈判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排序,并按由低到高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谈判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其余以此类推。
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0-J1-002470-KWZB
二、采购项目类别:货物
三、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显示设备,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竞标人的竞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竞标人在竞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相关证明。
四、本表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这些关键性参数配置及要求的任何不满足将导致竞标无效。未标注★号的内容负偏离或未响应达到3项以上(含3项)则被认为是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响应,作竞标无效处理。
五、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0万元。
一、技术要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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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
|
1 |
环保型20英寸金属框拉杆行李箱 |
2000个 |
★1、材质:PP聚丙烯环保材质+高密度涤纶布料工艺 ★2、面料:全新注塑工艺PP聚丙烯环保材质外壳,防水防刮,搞压耐撞,轻便易携,无毒无害,耐热耐寒(-20℃-110℃),柔韧环保。 ★3、里料:采用环保型高密度涤纶布料,不起球不变形不褪色无异味,防污防皱,抗撕裂,亲肤环保材质。 ★4、框架:采用高强度铝合金深框框架闭合结构。 ★5、尺寸:57(长)(±2)*36(宽)(±2)*25(高)(±2)CM 6、净重约3.2KG ★7、结构 (1)采用品牌防爆拉链及拉头; (2)内置品牌扣具 (3)全铝加厚铝合金拉杆,多档位调节功能,承重120斤以上 (4)环保尼龙料+TPU360°双排静音万向轮,加强抗压处理,承重120斤以上。 (5)抗氧化铝合金深框加正版认证TSA海关锁。 (6)记忆慢回弹阻式PP材质静音手把 (7)外接2A USB超级快充接口,内配2A USB快充线 (8)内置一个挂袋分隔层,两个分隔层网袋,一个移动电源专用袋。 (9)箱体颜色(宝蓝/墨绿/紫/铁灰/黑/深蓝/咖啡) ★8、供货时产品需要在箱包内印刷宣传语或定外部制商标,内容和位置按采购人要求印制; ★9、材质要求:外壳须按注塑工艺PP聚丙烯环保材质外壳,里料须安全环保、无异味、无有害物质,PH限值:4.0-9.0、抗撕裂的亲肤材质。 10、符合QB/T 2155-2018的国家检验标准,产品的拉杆耐疲劳性能、规定负重、行走性能、振荡冲击性能、跌落性能、硬箱箱体耐静压性能、塑料硬箱箱面耐落球冲击性能、箱包锁具耐用性能、箱铝口硬度、缝合强度、五金配件耐腐蚀性,均检验合格。(竞标时提供省级以上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 ★11、竞标时提供厂家授权书及供货证明原件,否则竞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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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要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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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及地点 |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前内交货并验收合格。 2、交货地点:广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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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 |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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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要求 |
1、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如有),免费培训操作人员(如有)。 2、接到采购单位服务请求后2小时内响应,必要时6小时内到达现场。 ★3、竞标产品必须是具备厂家合法渠道的全新正品,按厂家要求三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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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
★1、竞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 (1)货物价格; (2)运输、印刷、装卸、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 (3)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成交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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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件 |
合同签订后,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款,发票开具给买方。 |
单 位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账 号:2102101009300249612
验收要求 |
★1、交货时要求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否则不予验收。 ★2、交货验收时提供具有省级以上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核查),确保所供产品是正规厂家合法渠道的全新正品,同时必须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要求。交付时所有产品均严格按采购文件上的技术参数的要求、竞标人响应和承诺的技术参数及性能等有关标准进行验收。如发现与采购需求不符,采购方有权随机抽取成交人提供的货物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检验,检验费用由成交人负责,检验不合格的采购方可以作退货决定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负责,合同终止。 ★3产品需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 |
特别说明 |
本项目带★号的技术及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必须全部满足,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 |
第四章 谈判响应文件基本格式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谈判内容:
(谈判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附件一
谈 判 书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慰问驻桂军级以上基层连队慰问品项目/项目编号GXZC2020-J1-002470-KWZB]项目政府采购的谈判邀请,我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谈判供应商(谈判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价格文件正本一份,技术服务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
1. 报价表;
2.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3.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4. 资格证明文件;
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 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谈判供应商名称(盖章):
开户银行: 帐号/行号:
附件二
报价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① |
货物全称、品牌生产厂家及国别 |
规格、技术参数、 |
单价 (元) ② |
单项合价 (元) ③=①×② |
备注 |
|
规格 |
附加 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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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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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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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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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谈判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三
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谈判响应文件具体响应 |
偏离(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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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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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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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 |
说明:应对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谈判采购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和偏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所供设备的具体参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将导致谈判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谈判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四
商务响应表格式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 |
谈判采购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竞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谈判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五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 目 名 称)采购活动的竞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附件六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附件七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其他文件格式由竞标人自拟:根据谈判须知5.6款要求提供
附件八
声 明(格式)
致: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竞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竞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
日 期:
附件九
信用声明函(格式)
致:_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_ (项目名称) _ __(项目编号: )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服务成果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 经查询,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注意:竞标开始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对按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⑵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竞标开始前;
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⑷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竞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
日 期:
附件十: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编号: )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公司名称) 提供的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序号 |
名 称 |
服务内容、标准 |
数量 |
金额 |
与合同约定 是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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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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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大 写 金 额 :人民币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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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交付日期 |
合同交付验收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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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具体内容 |
(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竞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 |
||||||
验收小组意见 |
验收结论性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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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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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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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验收其他或监督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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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采购人的意见(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备注:本报告单一式三份(采购人1份、成交供应商1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验收完成后供应商送代理机构备案。)
第五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GXZC2020-J1-002470-KWZB
项 目 编 号 GXZC2020-J1-002470-KWZB
采 购 计 划 号
采购单位(甲方)
供 应 商(乙方)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竞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 |
产品 名称 |
商标 品牌 |
规格 型号 |
生产 厂家 |
数 量 |
单位 |
单 价 (元) |
金 额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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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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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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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竞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竞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竞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由乙方按采购文件要求自定。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按乙方竞标文件承诺时间且不应超过采购文件要求的期限、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竞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6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10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按乙方竞标文件承诺。
第七条 售后服务、保修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竞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期:按乙方竞标文件中所承诺期限。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3、付款方式: 。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成交人缴纳1%的合同款给采购单位,质保期满后由采购单位无息退还。
单 位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开 户 银 行:工行南宁市共和支行
账 号:2102101009300249612
第十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未到达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按竞标文件承诺填写)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二条、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竞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诉讼
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二十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采购文件;2、乙方提供的竞标文件;3、竞标承诺书;4、成交或成交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二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经办人: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