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信息发布时间:2020-07-16
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实验学校的委托,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实验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网上公开招标,现进行预公告,就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潜在供应商意见。
一、本次征求意见涉及范围:公开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内容。
二、获取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的方法:本项目将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媒体上发布预公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本公告下载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
三、相关要求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并于2020年07月21日18时00分前将建议书密封送达或邮寄、或将原件电子件电子邮件至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逾期送达的建议书不予接受。
建议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建议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二)建议项目的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提起建议的日期。
四、建议书送达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送达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1日18时00分
采购单位: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实验学校
联系人:苏校长
联系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实验学校
联系电话:18251018177
电子邮箱: 877202336@qq.com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敬娅
联系电话:15850917877
邮箱:605313574 @qq.com
联系地址:宿迁经济开发区北京路北侧,世纪大道东侧百事美特六楼
邮政编码:223800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实验学校
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16日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实验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征求意见稿).doc
宿迁公共资源交易
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征求意见稿)
分包名称: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实验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
分包编号: |
E3213010313202007152-1 |
采购人: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实验学校 |
采购代理机构: |
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日 期: |
2020年7月日 |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一、总 则 5
二、招标文件 6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0
五、无效标、废标、串通投标认定条款 10
六、开标、资格审查、评标程序 12
七、中标及合同签订 16
八、验收及付款 17
九、质疑与投诉 18
第三部分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20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23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及条款 51
合同格式及条款 52
专用条款 52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9
封面 60
目录 61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 62
二、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 63
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据 64
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5
五、无重大违法行为声明 66
六、投标函 67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8
八、开标一览表 69
九、明细报价表 70
十、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2
十一、响应偏离表 74
十二、所投产品技术资料或样本等 75
十三、主要部件、辅材明细表 76
十四、项目实施方案 77
十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方案 78
十六、项目组人员 79
十七、投标人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81
十八、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82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项目概况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实验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 月 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007152-1
(二)项目名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实验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157.44万元
(四)最高限价(如有):/
(五)采购需求:本项目拟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实验学校采购食堂设备一批,总投资约157.44万元。
(六)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八)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8或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20年01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 最低评标价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评标办”内容。
四、投标人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评审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采用最低价评标价法的,评价结果为三星的给予1%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二星的给予2%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一星的给予3%的价格加成。由于系统正在建设中,所有供应商均暂按四星进行评审。
五、获取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20年 月 日9:00至2020年 月 日 18:00。
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二)供应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可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及电子签章在线办理系统(http://ca.sqsoft.net/)进行在线办理,咨询电话:0527-84396015,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供应商参与多个包投标的,应按包分别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 月 日 09:30:00
(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 现场开标。开标地点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具体房间详见开标区导示牌)。
☑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4363062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实验学校
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实验学校
联系方式:苏校长18251018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世纪大道398号百事美特办公楼六楼
联系方式:15850917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敬娅 (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15850917877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1 |
特别说明 |
本招标文件中“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3 |
投标有效期 |
60日(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
4 |
投标文件份数 |
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 |
5 |
开标 |
按投标邀请函“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中打勾项进行开标。 |
6 |
网上投标文件解密 |
解密人员: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解密 |
7 |
评标办法 |
□ 最低评标价法; ☑ 综合评分法 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办法和标准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
8 |
代理费收取 |
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向代理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评审费据实收取。 |
9 |
其他 |
1、不管成交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投标所需一切费用。 2、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各投标单位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
一、总 则
1、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2、合格的投标人
2.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设备和相关服务,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2.2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条及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且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3合格的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3、适用法律
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6、相同品牌产品投标
6.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6.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且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6.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全部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资格审查及评分办法;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8、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招标文件提供截止时间之前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澄清要求予以答复,答复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更正公告或补充文件的形式,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修改文件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同已收。
9.3投标人应及时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澄清答疑文件(修改后招标文件),如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澄清和修改,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9.4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0.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
10.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0.3中标后按相关要求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投标文件。
10.4投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之处,应按要求加盖投标人数字证书的电子签章。其他需要盖章但未明确要求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可按要求加盖公章后上传材料电子件或直接加盖电子签章。
10.5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软件由投标人从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下载中心下载,并更新至最新版本。
11、投标文件构成
11.1资格证明文件;
11.1.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1.1.2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1.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
11.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11.1.5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投标函;
11.3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4报价文件
11.4.1开标一览表;
11.4.2明细报价表。
11.5技术文件
11.5.1项目整体实施方案、进度安排、设备使用维护及培训方案和验收方案等(格式自拟);
11.5.2货物设备清单(以表格形式列明所投全部设备及配件清单)及主要货物详细技术资料(包括实物样图、使用手册、规格说明等)(格式自拟);
11.5.3货物主要部件、辅材明细表;
11.5.4投标人项目管理、技术及售后服务人员一览表;
11.5.5质量保证及详细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管理体系、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及现场服务措施,本地化服务和质保期结束后相关承诺等)(格式自拟);
11.5.6技术响应偏离表。
11.6商务文件
11.6.1投标人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提供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资料;
11.6.2其他商务文件。
11.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注:(1)投标文件构成资料为非中文时应提供中文译版;(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证件等原件电子件的,投标人提供的电子件应是对证书证件等原件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进行数字化的可被电子交易平台识别的数字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其未提供。(3)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开标时携带了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但电子投标文件中未包含相关资料电子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12、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人应使用经电子交易平台认可的电子商务认证授权机构(CA认证中心)颁发的数字证书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并认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13、投标报价
13.1报价为一次报价,于开标会议当场宣读。
13.2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内容包括:设备本身、安装调试费、人工费、服务费、税金以及交付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一切费用。
13.3报价注意事项:
13.3.1价格一律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单位标准;
13.3.2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评标结束最终中标,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1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5、投标有效期
15.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6、投标文件的提交
16.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对应的本次开标分包中,未及时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拒绝接收。
16.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6.3网上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重新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最终完成上传的为准。
16.4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7、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
17.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
五、无效标、废标、串通投标认定条款
18、无效投标条款
18.1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或未按规定提交资质证件的;
18.2投标文件签署、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8.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三次解密未成功的;
18.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8.5投标文件出现重大偏离,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
18.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8.7投标人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18.8其它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取消的投标;
18.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19、废标条款
19.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0条规定情形除外);
19.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9.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9.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0、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处理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三条条款进行处理。
21、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条款
2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1.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21.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1.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1.5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2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22、恶意串通投标的情形
22.1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22.2评审活动开始前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
22.3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22.4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22.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22.6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22.7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22.8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22.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2.10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2.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2.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2.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2.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六、开标、资格审查、评标程序
23、开标会议
23.1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单位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代表视情况参与监管。
23.2开标会议由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
23.3开标时投标人应使用CA证书参与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用于解密的CA证书应为该投标文件生成加密、上传的同一把CA证书。
23.3.1采用现场开标的项目,投标人应携带CA证书到开标地点进行解密。投标人未按要求携带CA证书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现场三次解密不成功或解密成功后无法导入的,视为其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23.3.2采用不见面开标的项目,投标人应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在系统约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解密,未成功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23.4开标会议上将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
采用现场开标的项目,开标过程的相关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开标流程
24.1现场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开标按分包顺序进行。
24.1.1播放开标会议纪律;
24.1.2公布投标单位名单;
24.1.3招标人、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24.1.4导入电子投标文件;
24.1.5唱标;
24.1.6开标会议结束。
24.2不见面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开标按分包顺序进行。
24.2.1公布开标会议纪律;
24.2.2公布投标单位名单;
24.2.3招标人、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24.2.4导入电子投标文件;
24.2.5网上公布投标报价;
24.2.6开标会议结束。
25、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
26、评标委员会
采购人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相关职责。
27、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客观、择优”为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这一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
28、评标程序
28.1符合性检查: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所谓重大偏离是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述设备质量、技术规格、数量、交货期和服务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对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
28.2澄清有关问题。
28.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或通过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向评标委员会进行澄清回复。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通过投标人业务系统实施的澄清、说明应加盖电子印章。
28.2.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8.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8.4比较。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比。
28.4.1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①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折扣,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监狱企业享受折扣,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或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③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折扣,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注: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28.5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中标及合同签订
29、确定中标人
29.1在中标结果公告期届满前,中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29.2采购人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29.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9.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0、中标通知书
30.1中标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信息媒体上发布公告,招标采购单位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30.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提供2份与网上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投标文件(含链接的所有扫描件)。
30.3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未中标人可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业务系统,查询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1、签订和公告合同
31.1中标人与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并将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31.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建议取消其中标资格,监管部门将对其依法处理。
31.3采购人在自合同签订之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2、履约保证金
32.1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价 5%。
32.2 成交供应商根据甲方指定账户汇款履约保证金。
32.3 通过网上银行、电子汇兑方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完成后,成交人凭采购人出具的验收报告、履约保证金收据到采购人处办理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将退回至中标人法人账户中。
32.4 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并由采购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时间进行退付。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人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
32.5 履约保证金退付时间:项目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退付至成交供应商法人账户。
32.6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有情形:根据合同违约条款。
32.7 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八、验收及付款
33、验收
33.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邀请专家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34、付款
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采购人及时办理付款手续。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九、质疑与投诉
35、质疑与投诉
3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具体起算时间见35.2),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超出采购机构代理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出。
本项目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平台内提交
联系部门: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850917877
通讯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世纪大道398号百事美特办公楼六楼
35.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本项目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5.3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方可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5.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必备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4)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5)事实依据;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9)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代理人同时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5.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5.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第三部分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资审人员按照下列指标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不参与评标。
资格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
合法有效 |
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无重大违法行为声明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信用信息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1、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后投标人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后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综合评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首先按照下列指标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不再参与评审。
符合性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投标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其他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组长对各评审专家的打分情况进行复核无误后汇总,形成评审报告。
评审因素 |
分数 |
评审标准 |
|
报价分 |
投标报价 |
30.0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含小型、 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参与投标,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技术响应 |
技术参数响应 |
20.00分 |
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20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
主要产品技术 |
20.00分 |
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对所投产品提供的《食品接触产品卫生认证证书》,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四门高身雪柜、绞切肉机、刀具消毒柜、多功能切菜机、土豆去皮机、双头大锅灶、双头双尾小炒炉、双门蒸饭车(燃气)、馒头机、压面机、搅拌机、卧式和面机、三门烤箱(电)、电饼铛、双门不锈钢门消毒柜、食品留样柜、五格保温售饭工作柜、开水器带底座、不锈钢餐盘、不锈钢小碗、304不锈钢勺等,内容齐全、完整、清晰可见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每提供一个产品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20分。 注:以上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内,否则该项不得分。 |
|
厨房优化 |
6.00分 |
按照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及投标人勘查情况(自行勘查)设计厨房设备布局图:根据投标人提供设 备布局图的可行性,合理性,完善性,优越性等内容进行量化打分,设备布局图安排合理、实施性强、能够最大限度满足厨房设计要求的,得6-3(含)分,设备布局图安排一般、设计有所欠缺、遗漏的,得3-0分,本项最高得6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
|
节能及环境标志产 |
2.00分 |
1、每有一个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认证证书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2、投标文件内必须提供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 |
|
企业经营业绩、信誉 |
企业业绩 |
5.00分 |
供应商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5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提供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
第三方信用报告 |
2.00分 |
信用得分=2*综合得分(即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分分值)/100,以提供的经宿迁市信用报告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为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信用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信用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 |
|
项目实施方案 |
项目实施计划、验收方案 |
7.00分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进度、人员培训、计划安排、实施人员安排、验收方案等的清晰性、科学性、合理性、可实施性、针对性等方面进行打分,方案清晰全面,组织有序、满足各项系统施工质量和要求,能最大限度高效推进项目实施的,得7-3(含)分;项目实施方案要素遗漏、不全面、组织欠缺的,得3-0分,本项最高得7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
其他 |
售后服务 |
8.00分 |
1、投标人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为三星级及以下的1分,四星级的得2分,五星级及以上得3 分,本项最高得3分,没有星级不得分。 注:需提供证明材料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得分。 2、根据投标人售后、培训方案进行打分,包含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应急拉术支持、服务响应时间承诺、售后服务内容、培训内容、培训课时安排、培训讲义、培训师资等。售后服务科学内容全面,培训方案规范性强、系统结构科学、条理清晰的,得5-3(含)分,售后服务方案合理、内容基本详实,培训方案规范、系统结构合理、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得3-2(含)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粗略、条理性牵强、流程规范性欠缺,培训方案规范一般、系统结构一般的,得2-0分,本项最高得5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
4、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形成评标报告。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要
本项目拟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实验学校采购食堂设备一批,总投资约157.44万元。
二、工期、付款方式及要求
(一)工期:签订合同后 30 日历天交付使用;
(二)质保期:3年
(三)付款方式:全部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70%,使用无质量问题满一年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90%,免费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且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一次性付清余款。
三、技术要求及参数
项目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一层厨房 |
|||||||
男女更衣间 |
|||||||
1 |
洗手星盆连感应龙头 |
1.规格500*500*950; |
台 |
2 |
|||
2 |
六门更衣柜 |
1规格:1200*500*1800; 2材料:304不锈钢冷轧板制作; 3板厚:1.2mm。 注:配锁具。 |
台 |
4 |
|||
农药检测区 |
|||||||
1 |
全自动农药残留检测仪 |
1、安卓智能操作系统,采用更加高效和人性化操作,仪器具有wifi联网上传、4G联网传输、GPRS无线远传、网线连接功能,快速上传数据; |
台 |
1 |
|||
主副食库 |
|||||||
1 |
灭蝇灯 |
1规格:660*128*380; 2、灯管:国产优质灯管; 6、功率:8w 220v。 |
台 |
2 |
|||
2 |
四层平板货架 |
1规格:1200*500*1550; 2、材料:304不锈钢冷轧板制造; 4、立柱Ф38×1.0mm不锈钢圆管,配不锈钢子弹脚。 |
台 |
12 |
|||
3 |
四门高身雪柜 |
1规格:1200*700*1950; 3、内胆采用抗菌:材料,添加银离子形成抗菌效果; |
台 |
2 |
|||
4 |
米面架 |
采用优质不锈钢板制作; 1、规格:1000*600*150; |
台 |
12 |
|||
荤菜加工区 |
|||||||
1 |
双层平板工作台 |
1、材料:SUS304不锈钢冷轧板制造;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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