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福建省漳州市医院食材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00]FJGC[GK]2020002-1
项目名称:福建省漳州市医院食材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A150101-谷物细粉 大米、食用油类 1(批) 否 详见招标要求 4000000
2-1 A150107-畜禽肉 水产类(含冻品) 1(批) 否 详见招标要求 2000000
3-1 A150199-其他农副食品 副食品类 1(批) 否 详见招标要求 3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供货期限为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2)《福建省省 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政策。(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1)明细: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2)明细: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描述: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 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 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 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3)明细: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描述:供 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4)明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限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描述: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期限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明细: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描述:无 包2(1)明细: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2)明细: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描述: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 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 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 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3)明细: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描述:供 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4)明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限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描述: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期限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明细: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描述:无 包3(1)明细: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2)明细: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描述: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 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 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 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3)明细: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描述:供 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4)明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限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描述: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期限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明细: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描述: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6日 至 2020年07月3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福建国诚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编号:E-SY-GK-202005-B0539-FJGC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漳州市医院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59号
联系方式:阮志辉/139601607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福建国诚招标
联系方式:龚欣/0596-2879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欣
电 话: 0596-2879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