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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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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日期:2020/07/17】

项目概况

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CG-SZ2020092

项目名称: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供货时所供应货物同期大润发超市副食品价格的95 %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合同签订按“1+1”方式进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容须包食品或副食品等类似经营范围;

5.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网址发布: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anhui.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地点:安徽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阜阳市颍州区颍州中路房地产大厦二楼)。

五、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阜阳市一道河中路71号

联系方式:157055888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颍州中路房地产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58-2165535 19955806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 工

电 话:0558-2165535 19955806226

竞争性磋商文件: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docx


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FSCG-SZ2020092










人: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单位盖章)





202007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 )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728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CG-SZ2020092

项目名称: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供货时所供应货物同期大润发超市副食品价格的95 %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合同签订按“1+1”方式进行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容须包食品或副食品等类似经营范围;

5.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 )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网址发布: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anhui.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072815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地点:安徽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阜阳市颍州区颍州中路房地产大厦二楼)

五、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 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阜阳市一道河中路71号

联系方式:157055888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颍州中路房地产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58-2165535 19955806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 工

电   话:0558-2165535 1995580622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3.1

采购人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3.2

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3.4.4

是否为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


□是


3.5

是否允许联合体

参加磋商


□是

7.3

现场考察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

□统一组织

时间: 分地点: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 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1

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接受采购文件质疑的电子邮箱:603050687@qq.com

特别提示:提出质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询问答复及澄清或修改: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网址:http://www.jyzx.fy.gov.cn ,该答复内容及澄清或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所有潜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电子交易平台自行查询,澄清、修改及答疑回复视为全部知晓,无需回复确认。)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3、质疑函格式按照采购文件格式第八章(后期与序号对应)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9.1

包别划分

□不分包分为3个包

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 均可参与,均可中标。

1包段:包括新鲜蔬菜类、瓜果类、禽蛋类、肉类及其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其他农副产品等的供应;

2包段:包括食堂粮油材料、干鲜、调料、物料的供应;

3包段:包括牛奶、鲜奶、奶酪、奶油等奶制品的供应。

1包段月计划采购量约为9.1万元,2包段月计划采购量约为2万元,3包段月计划采购量约为1.25万元。

13.1

磋商保证金

免收

14.1

磋商有效期

90日历日

15.1

响应文件要求

正本1份;副本2份,按包段分别胶装成册,密封提交

15.3

磋商现场提交的

其他材料要求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6.1

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


2020年07月2814时至15时整,过时递交的拒收。

19.1

磋商时间

详见磋商公告(磋商邀请)

磋商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磋商邀请)

19.3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22.4

最后报价扣除

(1) 中小企业价格扣除:

①中型企业: 3 %;

②小型和微型企业: 6 %。

(2) 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4) 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2 %。

24.1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3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

27.2

随成交公告同时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3)采购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


28.1

成交通知书发出

的形式


书面□数据电文


29.1

告知磋商结果的

形式

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 查看

30.1

履约保证金

1)金额:

□免收

□合同价的 %

定额收取:人民币 20000.00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

其他要求:

3)收取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4)缴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

5)退还时间:服务期满后

31.1

成交服务费

以服务期内总中标价为基础,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计取,由中标人支付,含在投标报价的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自行考虑,不得单列。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34.3

质疑函递交的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0558-2165535

通讯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颍州中路房地产大厦二楼

投诉函递交的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15705588895

通讯地址:阜阳市一道河中路71号

35

最高限价

供货时所供应货物同期大润发超市副食品价格的95 %

注:1、同期市场价格的界定:以招标人每月市场询价的大润发超市副食品价格均价为准。

2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否决其投标。

折扣率计算如苹果当月价格为5元/斤,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为供货时所供应货物同期市场调研价格的 80%(即折扣率 20 %),则实际结算费用为4元/斤。

35.3

本项目提供除电子版磋商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 )免费下载。

35.4

解释权

(1)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

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



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1)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1)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5.7

其他补充说明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定义

1.%2 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2.%2 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磋商之日向前追溯 X/月(“X” 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3.%2 业绩:除非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除非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3.1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4.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 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3.4.4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

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5.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

3.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3.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5.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8 对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 资金来源

4.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 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磋商公告(磋商邀请)。

5.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6.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1. 磋商文件构成

7.1 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公告格式

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7.2 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 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4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 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 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9.2 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3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 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4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 响应文件构成

10.1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 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1.%2 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3.%2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4.%2 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 不得同时提供备选磋商方案。

%1. 报价

12.1 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 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2 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12.3 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4 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

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5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磋商保证金

免收

14.磋商有效期

1.%2 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 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

3.%2 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 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 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 响应文件的制作

15.1 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 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制作

(2) 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供应商章处,供应商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除联合体协议及磋商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盖章的证明材料外,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15.2 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6.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规定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1. 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竞争性磋商文件: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