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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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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厦物业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厦物业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17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BZFCG2020C021G

2、项目名称: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厦物业服务项目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标包1:526.15万元/年

4、采购需求:

标包1: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内容为大厦内会务服务保障、对客服务、房屋维修养护及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管理、秩序维护及车辆管理、环境卫生和绿化养护管理、职工餐厅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标包1: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联合体投标:标包1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未列入“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或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免费下载电子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8月7日9:30。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五、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

1、现场踏勘:请各已领取招标文件的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9时30分自行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工作人员到宁波市住建局大厦(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门卫集中进行现场踏勘,现场防疫要求请遵照采购人要求。联系人:裘先生,联系电话: 0574-89180559。

2、答疑事项:凡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澄清的,请投标人于2020年7月27日17:00时前,向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于2020年7月28日17时前将答疑以书面方式通知各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完成供应商注册。

4、本项目开标日期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投标文件采用现场方式提交,投标人安排“健康码或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请全程戴口罩)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请服从现场管理。为减少人员集聚,根据投标人数量视情采用现场开标或“腾讯会议”APP视频方式开标。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1、采购人: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联系人:裘先生,联系电话: 0574-89180559。

2、集中采购机构: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74-87187959 传真:0574-87187961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邮编:315066


附件信息:

  • NBZFCG2020C021G-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厦物业服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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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项目概述及要求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NBZFCG2020C021G

项目名称: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厦物业服务项目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7月


招 标 公 告

日期:2020年7月17日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BZFCG2020C021G

2、项目名称: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厦物业服务项目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标包1:526.15万元/年

4、采购需求:

标包1: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内容为大厦内会务服务保障、对客服务、房屋维修养护及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管理、秩序维护及车辆管理、环境卫生和绿化养护管理、职工餐厅服务等。

5合同履行期限:标包1: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5联合体投标:标包1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未列入“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或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免费下载电子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8月7日9:30。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五、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

1、现场踏勘:请各已领取招标文件的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9时30分自行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工作人员到宁波市住建局大厦(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门卫集中进行现场踏勘,现场防疫要求请遵照采购人要求。联系人:裘先生,联系电话: 0574-89180559。

2、答疑事项:凡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澄清的,请投标人于2020年7月27日17:00时前,向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于2020年7月28日17时前将答疑以书面方式通知各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完成供应商注册。

4、本项目开标日期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投标文件采用现场方式提交,投标人安排“健康码或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请全程戴口罩)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请服从现场管理。为减少人员集聚,根据投标人数量视情采用现场开标或“腾讯会议”APP视频方式开标。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1、采购人: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联系人:裘先生,联系电话: 0574-89180559。

2、集中采购机构: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74-87187959 传真:0574-87187961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邮编:315066

特别申明:

1、任何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的要求均为无效采购需求。

2、招标文件提供的数据资料仅为投标参考使用,详细信息投标方应实地踏勘现场调查核实,中标后,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情况为借口,提出额外补偿的要求!

3、招标文件要求合同复印件、资质、证明等信息复印件需盖章编制到投标书中。

4、投标人应列出报价的明细构成表,并附上每项报价的计算方法、过程及依据。

第一章 招标项目概述及要求

一、物业概况

(一)基本情况

1.宁波市住建局大厦位于东部新城中央走廊南侧混合使用区,地址:松下街595号,北临中山东路,东临河清南路,西临琼琳路。

2.主要设备配置:电梯、高低压配电系统、闭路电视监控、暖通系统、安防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楼宇自控系统、车辆识别道闸系统。

空调:日本三菱品牌,分为VRF系统(三菱)和水系统(上海富田),VRF系统外机55台、内机291台。水系统有3套水机组,每套有6台外机。

电梯:迅达高速电梯10台和低层电梯2台

3.技术经济指标:项目总占地面积12990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主楼18层、裙楼3层,总建筑面积71463.1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9751.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712.13平方米。建筑密度44.6%,容积率3.94,绿化率15%。

(二)相关因素

1.会议室:共35个,分布在相应楼层。

2.餐厅:厨房设备齐全,自助餐厅2个,餐厅餐位480个,提供早、中、晚三餐,每日正常用餐人数500人左右。另有4个小餐厅,提供接待用餐。遇防汛防台、应急突发事件、重要节假日等情况,餐厅人员需加班保障餐饮。

3.汽车停车位:495个,其中地面停车位35个,地下一层停车位110个,地下二层停车位220个,机械停车位130个。

二、服务范围、要求

(一)服务范围

1.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1)电梯运行维护

(2)消防系统维护

(3)空调系统维护

(4)其他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2.保洁和绿化养护管理

(5)共用部位、共用场所、会议室、服务大厅保洁及门前三包

(6)指定楼层19个办公室及值班室等保洁

(7)垃圾清运及消杀

(8)室外共用绿地养护、室内绿化养护及更换

(9)大楼外墙清洗每年一次

3.安全和秩序管理

(10)安全与秩序管理

(11)来访人员登记、咨询、引导服务

4.综合服务

(12)会务服务

(13)共用场所易耗品管理

5.餐饮服务

(14)食堂餐饮服务及餐厅管理

6.其它

(15)业主单位交给的其它工作

(二)总体要求

1.中标单位须履行的职责:严格按承包协议中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各类人员在岗在位、各尽其职,确保服务质量,投诉处理率100%。

2.中标单位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给每位员工办理用工手续,负责支付上岗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及根据国家规定应支付的有关费用。

3.中标单位必须对上岗人员按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并对上岗人员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遵守招标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维护招标单位形象,做好各项保密工作。对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作风拖拉的员工,经查实后酌情处罚,情节严重的,招标单位有权要求调整人员。

4.中标单位须在项目内设立管理处,制定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由公司派专职督导人员定期进行现场督导,落实好各项制度。应主动配合招标单位行政管理工作,服从调度,认真听取招标单位有关部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对在物业服务中出现问题和薄弱环节立即整改。

5.中标单位须确保设备、设施完好,因员工不慎导致设备、设施损坏、丢失应照价赔偿。

6.采购单位每年对中标单位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签物业合同的依据,具体考核方案与中标单位协商议定。

三、项目管理服务标准和要求

1、电梯运行维护

(1)协助落实电梯专业维保单位;

(2)建立运行管理、设备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管理规定和安全规程,做到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完备;

(4)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保障运行设施完好,保持轿厢清洁;每天早晨由物管人员负责进行试乘;

(5)电梯出现故障,物管人员5分钟内到场应急处理,专业人员30分钟内到场进行救助和排除故障;

(6)建立电梯运行档案,完整记录电梯维修保养和运行状况等内容。

2、消防系统维护

(1)协助落实专业消防系统维护单位;

(2)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整个系统处于良好状态;

(3)定期检查保养消防设备,维保质量达到消防要求,保证系统完好开通和无故障运行;

(4)每月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重大节日增加检查次数,有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及时到场维修;

3、空调系统维护

(1)协助落实VRV和水系统专业空调系统维护单位;

(2)建立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空调系统安全运行;

(3)定期检修和养护空调设备,确保整个系统处于良好状态;

(4)空调系统出现故障后,维修人员应及时现场维修,并做好记录,零星修理合格率100%。

4、其他设备设施维护

及时完成设备设施各项零星修理服务,零星修理合格率100%,完成一般维修任务不超过24小时,确保设施设备功能完好和正常使用。

(1)值班人员及时运行设备设施,满足招标单位职工工作需要。

(2)制订相关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各设备系统故障。

(3)根据设备技术需求和保养计划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工作状态良好。

(4)对各类安全设施(楼梯灯、应急灯等)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台账齐全,需要特种作业处理的,及时报告处置。

(5)掌握水、电、气消耗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检查报告并处置。

(6)每周对通道、墙面、顶面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共用部位、共用场所、会议室、服务大厅保洁及门前三包

(1)公共区域地面保洁

要求:每天循环保洁,定人定点在规定时间内巡回清扫。

标准:地面、台阶干净,无明显泥沙污垢,无堆积物,无积水,无杂草。

(2)公共区域及办公区域公厕保洁

要求:厕所内外做到无纸屑、无果皮(核)、无污水、无粪便、无垃圾及其它废弃物等。厕所内部要保持完好,无乱刻乱画,做到地面洁净,无废弃物。厕所要经常清扫,经常喷药消毒,水冲厕所做到无蝇、无臭味。污物筐及时处理,垃圾日产日清,保持整洁。

标准:巡回保洁,地面干燥,无水迹、无污迹等;卫生用品如桶纸、洗手液等充足,保持洗手池干净,空气中无异味。

(3)公共区域果皮箱保洁

要求:每天清洗一次,垃圾不超过1/3桶。果皮箱周边无堆积物,无异味。

标准:桶内垃圾及时清理,表面无污物、粘附物,每月消毒一次。

(4)公共区域玻璃窗等保洁

要求:公共区域玻璃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擦拭保洁。

标准:目视玻璃干净,无积灰;保持墙体干净,无鞋印等污迹。

(5)公共区域消防栓保洁

要求:每月检查并擦拭两次。

标准:无污迹、无积灰。

(6)周边区域绿化带保洁

要求:每天打扫,及时修剪,及时清除绿化带中的杂物杂草,并确保不损伤绿化。

标准:绿化带中目视无白色垃圾、落叶堆积等。及时清扫干净绿化修剪产生的废弃物。

(7)指定楼层办公室内保洁,确保指定楼层办公室及值班室整洁卫生。

要求:每日在业主上班前完成工作,做到“零打扰”,保持室内干净整洁,门窗无污迹无落灰沉积,办公区域内目视无堆积物;保证办公室内沙发底部、桌椅底部、绿化叶子无积灰;每月对电话机、饮水机杀菌消毒,每天晚上放净开水器内剩余水;每日对值班室、信访室共用接待区域进行保洁,值班室放置灭蚊器具,被褥二天一换,同时保证夜间值班每人一换,负责被褥清洗和整理,及时补充更换洗浴用品。

标准:地面、楼梯整洁,门窗无污迹无落灰沉积,办公区域内目视无堆积物;及时清扫会议

室。

(8)在业主单位每天上班前,中标单位管理人员须对大厦每个保洁部位保洁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定期对保洁人员工作质量进行讲评和考核。

项目

服务要求

走廊、门厅、大堂、电梯厅、楼梯或消防楼梯地面

地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洁净,地面干净有光泽,无垃圾、杂物、灰尘、污迹、划痕等现象,保持地面材质原貌。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无絮状物。

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指示牌

保持干净、无灰尘、光亮。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无絮状物。指示牌、广告牌无灰尘、无污迹、无痕迹,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痕迹。

消防栓、消防箱、公共设施

公共设施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报警器、火警通讯电话插座、灭火器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迹。消防栓外表面光亮、无痕迹、无灰尘,内侧无灰尘、无污迹。

天花板、公共灯具内或外

目视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无污渍、无灰尘、无斑点。

走廊、楼梯、大堂门厅、电梯厅

保持洁净、光亮、无灰尘、无污迹、无水迹

平台、屋顶

无垃圾沉积。

会议室、茶水间

保持干净、整洁、无垃圾。不锈钢台面无水迹、无污渍、无擦痕。不锈钢水槽干净、无斑点、无污迹无杂物、水垢,落水口无污垢。冷、热水笼头表面光亮、无污渍、无水垢。下水道无异味、定期滴入消毒液。

公共卫生间

坐厕内、小便池内刷洗干净、喷洒消毒,保持无异味、无污迹、无水渍、无垃圾、无积水,镜面保持光亮,无水迹,面盆无水锈。云石台面无水迹、无皂迹、无毛发,光洁明亮。洁具应表面光洁、明亮、内外侧无污渍、无毛发、无异味、定时消毒。镜子明净、无水渍、无擦痕、镜框边缘无灰尘。废物箱表面无污迹、无灰尘、无异味,定时消毒。外露水管连接处无碱性污垢,管道表面光亮、无灰尘。卫生间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垃圾收集

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污迹、无异味、干净整洁。

电梯轿厢

轿厢壁无浮灰;不锈钢表面光亮、无污迹。垂直升降电梯轿厢四壁光洁明亮,操作面板无污迹、无灰尘、无擦痕,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设备机房、管道

无卫生死角、无垃圾堆积,无灰尘、目视无蜘蛛网、无污渍、无水渍。

烟灰缸、垃圾桶

桶内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烟缸内烟蒂及时处置。

消杀灭害

对通风口、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定期组织灭蟑螂、老鼠。

电器设施

灯罩无灰尘、无污迹。其它装饰件无灰尘、光亮、无污迹。开关、插座、配电箱无灰尘、无污迹。

(9)做好开放区域日常保洁卫生工作,并及时清运产生的每日垃圾。

(10)雨天、台风季节要加强排水、排污疏通,及时清理污垢和地面屋顶积水。

(11)寒冷和雨雪天要及时清扫地面,特别是大堂,冰迹、水迹、雪迹要及时清除。

(12)做好化粪池日常疏通清理工作。

(13)卫生保洁用具、设备应在指定区域摆放。

(14)可回收废品应归到指定地点,不准擅自存放在保洁区域内,由所里统一处置。

6、垃圾分类清运及消杀

联系专业消杀单位做好大楼“四害”消杀工作,落实大楼垃圾分类、清运监管制度。

7、秩序与安全管理

建立大厦专业安保队伍,技防、物防装备齐全到位;建立大厦内传达、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维护和保证防盗、防火等报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转,24小时不间断对办公区(含裙楼服务大厅)的安全状况实行监控,监控火警报警系统、可视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发现险情和可疑情况及时排查,及时报告和处置。保障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简单故障的排除、维护。每天晚上六时至次日早上八时,对办公楼层和大楼院内各区域进行不间断地巡逻检查,及时掌握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设备、消防器材和设施的运作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处置并做好登记。做好日常安全防范、巡查和秩序维护工作,及时处置各种隐患,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配合采购单位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维护道路畅通,保持车辆停放有序;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1)门岗管理

南门主出入口应安排人员24小时值岗;对外来人员实行24小时出入登记管理,对外来访客、办事人员身份确认并登记;对来访客人用语规范,必要时引导至指定区域;非办公时间进入办公区域的人员应详细登记;一楼大厅服务台应当与南门岗配合,做好访客引导及其他服务管理工作。应当对进出大楼物品实施分类管理,实行大件物品进出审验制度,杜绝危险物品进入大楼。

(2)巡查管理

明确巡查工作职责,落实具体责任,规范巡查工作流程,明确巡查路线。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设备机房至少每2小时巡视一次并记录,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巡查应使用巡更设备,在监控管理区内保持巡更记录。如无巡更设备,应保持两人一组进行巡查;收到指挥中心发出的指令后,巡查人员应及时到达,并采取相应措施;巡查中发现区域内的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3)停车管理

安保人员对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车进行引导和场所管理。安保人员应对进出各类车辆进行管理,维护好交通秩序,保证车辆便于通行、易于停放,车辆停放有序,配合做好南门岗车牌识别道闸系统的数据更新,及时道闸设备维护工作。车库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明显指示牌和地表,照明、消防器械配置齐全;非机动车定点停放。

3.1安保人员应24小时对进出大厦的外来车辆进行询问、检查并做好登记,安排指定停放区域。

3.2安保人员应在上下班时间段做好车辆出入的引导工作,做到有序停放、安全出行。

(4)突发公共事件处置

制定信访维稳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每年应组织不少于1次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当发生公共事件时,安保人员全员上岗,按规定实行岗位警戒,根据不同公共事件的现场情况应变处理,必要时及时报告、报警,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协助保护好现场。在有关部门到达现场之前,保证人身安全,全力协助做好采购单位相关部门处置工作。

(5)消防管理

5.1由中标单位派进场的安保人员组成消防队、明确消防责任人,对消防员进行定期培训,全力配合采购单位做好防火等工作。

5.2做好消防监控巡逻工作,认真落实消防管理规定。

5.3制定火灾等灾害应急方案,24小时进行巡逻检查,定期检测消防设施设备,及时维修更换,杜绝消防事故发生。

5.4完成业主交办的其他工作。

8、来访人员引导、登记、咨询服务

做好来访人员的验证、登记,做到规范便捷,杜绝无关人员擅自进入本大厦,维护良好办公秩序;

(1)全天24小时值班,做好内部业主求助报修和投诉接待工作。

(2)做好外来人员登记、接待与咨询引导工作;

(3)做好相关资料收集与整理工作。

9、会务服务

做好大厦所有会议室保洁,保障指定15个会议室的会务服务,制订服务标准并认真落实:

(1)会前按要求和规范准备好会场,提前在会议室门口迎接,引导到会人员就座;

(2)保证茶水供应并定时续水、做好会议室的音响调试等服务;

(3)会后及时做好会场整理与清洁,物品摆放有序,及时关闭空调、照明设备;

(4)及时作好会议服务的记录,定期做好服务工作回顾讲评。

10、共用场所易耗品管理

保证易耗品质量,落实易耗品管理人员,保证共用场所易耗品及时供给,做好台账。

11、餐饮服务

中标单位为大楼职工提供餐饮服务,供应早中晚三餐,工作日就餐人数约500人。

(1)供餐时间

夏令时:早餐7:50—8:50 中餐11:30—12:30 晚餐18:00—19:00

冬令时:早餐7:50—8:50 中餐11:30—12:30 晚餐17:30—18:30

遇特殊情况,根据采购单位要求,调整供餐时间。

(2)餐饮质量

中标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制度及采购制度,相对集中采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机制。确保餐饮质量、菜品新鲜及花色品种,每季度征求各业主单位意见。餐饮安全和质量等要求在物业合同中予以明确。

(3)工作要求:

中标单位安排管理人员做好三餐期间的现场管理,始终保持就餐环境整洁有序。食堂管理人员每周须与招标单位管理部门交流汇报食堂服务管理事宜。食堂工作人员须做好就餐打卡、外来人员就餐引导安排及其他餐厅服务工作,正常工作日的中餐时间,餐厅工作人员需全部到岗。根据采购单位需要和工作安排,适时调整供餐时间。

3.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服从业主的管理,自觉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和采购单位有关部门的日常检查和考核;

3.2严格厨房整体管理,包括工作人员岗位安排、员工培训、工作纪律、工序流程、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设施维护、人员安全、设施安全、规范操作、成本控制等。

3.3严格厨房流程管理,包括清洗切配粗加工、烹饪加工、就餐服务、餐厨废弃物处置、餐具清洗消毒、清洁卫生、食品留样、食品贮存、除虫灭害、设备设施维护、更衣室管理、杂物间管理、煤气间管理等本单位食堂的各项劳务工作。

3.4及时做好加工的原辅材的质量验收和评估,安排专人负责每日食品留样工作,建立索证、台账和留样制度;

3.5提前做好下一周的菜单编制,主动了解大厦职工口味,定期更新菜品;

3.6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及时、卫生、保质、足量的早中晚三餐供餐和服务。

3.7遇中国传统节日,食堂餐厅要创造条件,营造节日氛围。

12、其它工作

完成业主交办的其它工作,涉及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四、机构及人员配置要求

1、项目人员

部门

人员工种

人数

基本要求

管理处

经理

1

大专以上学历和2年以上相关管理经验。

财务人员

1

品行优良。

理发师

1

有5年以上相关经验,有有效的健康证,服务意识强。

综合服务部

主管

1

女性,相貌端庄,反应灵敏,身高160厘米以上,5星级酒店从业经历。有两年以上相关管理工作经验。形象较好,服务意识强。

服务人员

8

30岁以下,形象气质佳,服务意识与语言表达能力强。

秩序维护部

主管

1

高中以上学历,品行优良、政治过硬,熟悉安保监控系统操作和消防法规及应急程序,有消防上岗证和保安员证。有2年以上相关管理经验。

队员

18

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保安员证。

工程部

工程人员

7

按国家要求持证上岗,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环境保洁部

主管

1

懂保洁保养专业知识,有较强服务意识,2年以上相关管理经验。

楼层保洁员

16

容貌清爽,服务意识强。

员工餐厅

管理人员

3

5年以上相关经验,厨师长有有效的厨师证和健康证。

厨师

10

45岁以下,有健康证,3人具备有效的厨师证。

服务洗涤人员

14

50岁以下,有健康证,2年以上有相关经验。

合计

82

上述人员应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设备操作人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按国家有关规定电工证、高配证等相关上岗证。

3.经双方协商,可对具体人员岗位配置作适当调整。

4.人员数量:投标单位在投标方案中人员数量不得低于82人。。

五、物业管理费用测算及补充说明

(一)物业管理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1、人工工资费用(必须符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市劳动局规定,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社会保险(必须符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市劳动局规定,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福利费用;

4、节假日加班费用;

5、管理设备分摊及固定资产折旧;

6、行政办公费用;

7、员工的服装费用;

8、电梯运行养护和检测费用;

9、消防系统养护和检测费用;

10、空调系统养护和检测费用;

11、弱电系统维护费用;

12、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

13、垃圾清运及消杀费用;

14、室外共用绿地养护及室内花卉养护费用;

15、共用场所易耗品费用;

16、餐饮服务费:是指餐饮管理、厨师和服务人员费用;

17、每年两次厨房排烟道清洗费用;

18、管理费用;

19、法定税费;

20、其它费用。

(二)物业服务费测算注意事项

1.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小额维修资金:根据市物价局制定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修的收费标准,按大厦地上建筑面积每年每平方米2元计算,即每年99502元计费。大楼公共区域的设备设施维修、耗材及小维修费用在公共设施小额维修资金内列支,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小型维修及灯具等易耗件更换,结算时提供票据原件及支出清册,按实结算。单笔维修金额大于5000元的维修项目,由中标单位书面报告采购单位审核同意后实施,费用由采购单位承担。

2.共用场所易耗品费用:易耗品是指用于共用场所(含会议室和指定房间)的茶叶、矿泉水、肥皂粉、石材保养剂、手纸、卫生纸、洗手液、垃圾袋、垃圾桶、扫把、抹布、垃圾袋等日常必须的小件物品。

3.餐饮垃圾每天3桶、生活垃圾每天4桶。

4.室外共用绿地1948平方米,室内共用场所及指定楼层办公室共摆放花卉1200盆,由中标单位提供日常更换养护。

5.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共用场所易耗品费用均不计收管理费。

6.在物业费测算时,需分别列出电梯运行维护、消防系统维护、空调系统维护、弱电系统维护、外墙清洗费用、垃圾清运及消杀、室外绿地养护及室内花卉养护和更换等的测算价格。

(三)其它补充说明

1、本次招标,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 管理服务费用由各投标方自行报价(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报价时要充分考虑未来三年价格因素和服务范围的变化,中标价格将作为合同价格执行三年;如在合同执行期间,遇到社保缴费基数、比例及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则合同金额不变,其费用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投标商应在投标时充分考虑在项目执行的三年时间内相关费用变化的情况)。管理合同为一年一签,一年结束后,经考核,如甲方满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第二年管理合同。

2、在投标报价中,物业管理费采用包干制。中标单位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与业主方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对本物业实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物业管理企业需在本项目中指定一名主管经理负责本项目的协调管理,按本项目管理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中标单位必须严格管理,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人员要坚守岗位,实行专人负责制,各项目负责人必须跟班作业,服从管理,做到服务第一,质量第一。所有员工须持有有效的上岗证件。除食堂工作人员可免费用餐外,其他物业人员用餐自行解决。

4、合同签订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支付年度服务费的30%,剩余金额按半年度支付,每半年度末根据实际进场人数及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支付年度服务费的30%,年度末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支付合同剩余款。

5、管理用房。在委托管理期限内业主免费提供相应的管理用房,具体根据业主的实际与管理要求而定。业主方不安排中标方及所属人员的住宿场所。

6、委托管理费以物业管理单位在标书中提供的最后中标价格为准。

7、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需向业主方提交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退还,但不计利息。

8、采购单位在对该物业服务进行考核时,如达不到服务管理要求,限期不改正的,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罚(每次扣罚0.5%),直至中止续签合同。

9.中标单位负责承担对派遣人员的安全教育、科技培训,有关员工的培训及特种岗位资格复训、考试所需费用。

10.中标单位为本项目服务的员工,凡涉及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有关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必须持有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相关上岗证书。

11.中标单位员工涉及有关安全及其他保障问题,由中标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由中标单位负责,与采购单位无涉。

12、物业管理人员的服务不能满足业主单位的要求,业主单位有权要求更换物业管理人员。

六、注意事项

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整体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3、如投标人提交伪造资质证书、合同文件,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没收投标保证金、通报批评,并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4、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及在投标过程中违法违纪,或以任何形式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一经查实,由招标单位按规定给予处罚,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终止委托管理合同,一切后果由责任者自负。

附:

物业管理综合检查考评

住建局大厦物业管理服务考核办法

为创建安全有序的办公环境,提高大楼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督促大楼物业公司切实履行物业合同和落实管理措施,特制订大楼物业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安全管理(20分)

1.做好外来人员来访登记管理工作,对来访宾客热情接待,对外来人员做好询问登记工作。同时做好物品出入的登记确认工作。对可疑人员进行身份确认。

2.大楼的安全、消防制度规范健全,建立相关档案。工作人员熟悉工作流程,并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操作。熟悉工作环境,清楚工作中的安全事项。

3.有楼宇万能卡管理规定,万能卡的保管、领用、借用等实行登记制度。

4.工作人员懂得并能使用大楼内的各类安全、消防设施和各种灭火器材。专业技术人员应有上岗证,持证上岗。

5.管理区域秩序井然,有处理和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有突发事件按预案及时处理,并迅速上报宁波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6.管理区域内无直接责任的火灾、治安、刑事案件发生,全年保障安全无重大责任事故。

7.对区域内的车辆进行管理,引导。管理区域内无直接责任的车辆盗窃事件发生。

(二)日常管理(15分)

1.楼宇管理的规章制度健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管理工作台帐完备,有详尽的记录。

2.工作人员服装统一、整齐,佩戴统一标识,工作纪律严明。对待业主及来访宾客态度谦和、服务热情。

3.工作人员配备齐全,挂牌上岗。有每天值班、巡查记录。

4.保持各岗位人员的稳定,主管以上工作人员更换及时报大厦业委会相关负责人。

5.有大件物品的出入登记。异常情况,应进行检查处理,做好处理情况记录,遇重大情况及时汇报大厦业委会相关负责人。

(三)卫生保洁(15分)

1.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保持楼宇内的指定办公室、走廊、卫生间、会议室、楼梯等公共部位清洁卫生。楼宇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2.保持每天一次对会议室内的会议桌、讲台、办公桌、墙面、门、窗台的擦拭,确保无污迹、无灰尘。中庭玻璃明净光洁、无污迹、斑点。

3.卫生间每天保洁打扫两次,确保无异味、无积水、无污垢、无卫生死角。

4.垃圾桶、卫生间要经常消毒。

(四)设施管理维护(10分)

1.有严格的维修和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维修人员,维修人员须持证上岗,建立报修档案。有大楼房屋维修保养和安全检查记录。

2.楼宇设施的零星维修、急修及时完成,确保设施完好率99%以上。做好大楼内的桌椅等设施的零星维修并做好维修记录和回访。重大维修必须首先向大厦业委会申请。对因人为损坏的设备和设施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查处。

3.楼宇内的公共财物齐全、无人为损坏;公共部位的照明、安全指示灯和应急灯具确保完好无损。

4.对大楼内的电梯设施和消防器材登记建帐,定期进行检查,并建立设备管理档案。

(五)会务服务(10分)

1.开会前,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会务人员的仪表整洁、着装规范。

2.做好会中服务的茶水供应、烟灰缸的清理。

3.会后做好清洁整理和空调、照明的关闭工作。

4.对大厦举行的各项活动积极配合。

(六)餐饮服务(15分)

1.建立餐具清洗消毒、员工个人卫生、食品卫生、厨房卫生、设施设备草果管理制度。

2.杜绝火灾、食物中毒或因食物引起的其他不良反应等安全生产事故。

3.做到主副食、菜肴品种搭配合理,口感较好。

(七)业主满意率(15分)

二、考核程序

1.编制物业管理工作年度考核表,由业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对大楼物业管理服务进行考核。

2.合格标准:综合得分90(含90分)分以上为优秀;80(含80分)至90分为良好;70(含70分)至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3.大厦业委会各成员单位将考核情况及时反馈大厦管理服务中心,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合同续签的参考依据。

住建委大厦物业管理日常考核检查表

序 号

考核项目

满分

1

安全管理

安全、消防制度规范健全,相关档案齐全

20

对外来人员、物品的出入做好登记确认工作

消防监控人员持证上岗

有楼宇的万能卡管理制度,登记手续齐全

员工会正确使用安全消防器材,持证上岗

有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全年保障安全,无重大责任事故

车辆管理有序

2

日常管理

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人员岗位职责明确,有详尽的记录

15

员工统一着装,仪表整洁,服务热情

员工配备齐全

保安人员稳定,主管以上人员变动定期报大厦业委会相关人员

大楼大件物品出入登记、检查、处理有记录

3

环境卫生

大楼公共部位及职责内室内整洁有序

15

卫生间清洁卫生

定期消毒

大堂、中庭玻璃门保持整洁

4

维修服务

维修和管理制度健全,有报修档案

10

零星维修及时完成,重大维修问题及时发现、报告、查处

做好物业设施的维护

楼宇内的公共财物齐全

电梯设施和消防器材定期检查

5

会务服务

会前的接待、准备工周到热情

10

做好会中的茶水供应服务

做好会后空调、窗、照明开关整理工作

6

餐饮服务

建立餐具清洗消毒、食品卫生等管理制度

15

主副食、菜肴品种丰富,营养搭配合理,口味符合大众需求

严格把好原料采购关,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定期开展业主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意见和建议做出调整和改进

7

业主满意度

依据考核小组成员满意情况调查表

15

总分

100

成员单位: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60日历天

3

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4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允许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8月7日09时30分之前投递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8月7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7

评标标准及方法

综合评分法

8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9

履约保证金金额

为合同价款的5%

10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名: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东城支行

帐号:33150198367100000022

11

质疑接收

接收人:陈先生,电话: 87187959,传真:0574-87187961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邮编:315066

二、总则

1.招标说明

本项目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宁波市政府采购的规定,并参考有关法规、政策、规章、规定通过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定义

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2.1“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系指政府设立的负责本级财政性资金的集中采购和招标组织工作的专门机构。

2.2“采购人”或“采购单位”:系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 2.3“投标人”或“投标方”: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物业”系指本项目委托管理服务范围内各项目设施及其相配套的公用设备、设备及公共场地;

2.5“物业管理服务”系指按照招标项目要求中规定的物业管理内容提供的服务。

2.6“评标委员会”是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2.7“日期”指公历日;

2.8“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2.9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具备条件:(见招标公告有关资质要求)

4.联合体投标

4.1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资质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投标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5)本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不允许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6.踏勘现场

6.1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单位将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2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单位的允许,可以踏勘目的进入采购单位的现场。投标人未参与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进入现场。

6.3采购单位必须通过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

6.4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踏勘现场时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上的资料,未经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5未参与现场踏勘不做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7.招标答疑

7.1 招标答疑

(1)如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认为有必要组织招标答疑,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或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与招标答疑;

(2)招标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问题;

(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问题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书面形式提交给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4)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对疑问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

(5)未参与招标答疑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7.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或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地点,参与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或业主)主持的招标答疑。

三、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招标(或谈判)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项目要求;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四章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8.2 投标人在领取投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招标文件的澄清

9.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若有疑问要求澄清的,均应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不论是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都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答复给所有投标人。澄清纪要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的,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0.2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

10.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10.4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

10.5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应顺延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补充公告。

四、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11.1投标人与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在此,为了解释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11.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诚信投标承诺书;

(4)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开标一览表;

(6)物业管理费构成明细报价;

(7)物业管理方式、运作程序方案及实施文件;

(8)相关服务计划;

(9)各项管理指标的承诺;

(10)其他资料。

13.投标文件格式

13.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4.投标价格

14.1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竞标;

14.2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14.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清单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14.4投标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4.5投标人投标报价总额一经中标后,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该项目合同的总价。

15.投标货币

15.1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计。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6.2在特殊的情况下,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此项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7条关于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7.投标保证金

17.1 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8.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8.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的要求,除非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替代方案将不予考虑。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执行本须知第18.2款的规定;

18.2 如果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述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准备提交替代方案的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要求的投标文件。除此基本投标文件之外,投标人还应提交需评审其替代方案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设计书、技术规范、单价分析表、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技术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只考虑根据基本技术要求提交了最低评标价格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替代方案(如已提交)。

19.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

19.1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19.2投标文件中投标书一式6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5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9.3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以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用复印件。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五、递交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20.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投标书密封袋内装投标书正副本共一式6份。封口处应有投标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起封”字样。

20.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3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拒绝接收。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1.1投标文件提交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换。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销投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者有效。

21.2投标人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应在封皮上注明“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采购编号)”字样。

21.3撤回投标应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或传真、电子图片)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文件予以退还。如采取传真(电子图片)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正式纸质文件。撤回投标后,不得再参加本次投标。

21.4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

六、开标

22.1招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方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22.2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并签到。

22.3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唱标。

七、评标要求

23.评标会议

23.1开标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委员会由5人或以上的单数组成,负责评标活动。

23.2评标定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3.3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过程和结果。

23.4评标过程中不允许违背评标程序或采用招标文件未载明的评标方法或评标因素进行评标。

23.5 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4.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资料

24.1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

24.2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

24.3评标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熟悉以下内容:

(1)招标的目的;

(2)招标项目需求的范围和性质;

(3)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质、财政限额、商务条款;

(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因素;

(5)招标文件所列示的无效标条件;

25.独立评标及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标活动应当独立进行,并应遵循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供应商、编写评标报告的工作程序。

八、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26.投标文件初审

26.1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6.2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无效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

资格性审查:

(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公告所列的资质条件或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

(2)未提交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格证明的;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数据为准;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在评标期间查询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打印不合格投标人的查询记录网页,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存档)。

符合性审查:

(1)未按规定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的;

(2)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按规定又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的;

(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项目投标报价表的;

(4)投标总价高于财政限额的;

(5)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成本,且不能做出合理说明的;

(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的;

(7)人员配置数量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

(8)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署、盖章,影响投标效力的;

(9)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作为无效标处理的情形;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对不属于无效标条款所列的其它情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作为无效标的理由。

27.澄清有关问题

27.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将给予每一投标人10分钟的讲标时间(以投标登记为序)。投标单位可指派2-3名答辩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接管管理负责人)参加;参加答辩的代表须随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法人委托书及答辩人员名单、简历以便评委查验。备注:本项目不安排现场答辩陈述

27.2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用采用书面形式(由其受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的内容。根据本须知第28条,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8.错误的修正

28.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与分项报价表等投标文件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9.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29.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仅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30.评标方法

30.1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量化打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30.2评分项目表

评分项目

分值

备注

投标报价

15

1、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中的最低评审价格,基准价得15分。

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评审价格×15(保留二位小数)

2、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给予6%的价格扣除后参与评审。

即:评审价格=投标报价×(1-0.06)。其它投标人,评审价格=投标价格。

3、投标报价得分,最高为15分,最低为0分。

物业管理整体设想及策划

6

对本项目的理解和熟悉程度;对本项目整体构想的创新性、充分性和相符程度;物业管理目标明确性,起点高低程度及设置合理性。

管理指标及措施

4

管理指标与整体定位是否准确;指标标准是否合理;达成指标的措施是否有效和可行。

管理方式和工作计划

4

管理方式与管理措施是否相符;工作计划和管理指标是否相符;工作计划是否有效和可行。

人员的配备、人员培训与管理

10

人员配备素质、数量与项目定位是否相符和合理;培训机制与运行机制是否科学;培训内容与项目定位和管理目标是否相符;管理方案是否合情合理合法。

人员工资及其它费用测算的合理性

5.5

测算的物业服务费与整体定位是否相符;测算的物业服务费是否符合物业服务费构成要求;测算的数值是否合理、规范。

制度和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2

管理制度是否齐全、规范,档案管理方案是否科学。

安保服务具体措施

7

管理方案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应答是否详尽、明晰;工作范围是否齐全;岗位配置是否充分,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评议。

保洁及绿化服务具体措施

6

管理方案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应答是否详尽、明晰;工作范围是否齐全;岗位配置是否充分,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评议。

设备设施服务具体措施

7

管理方案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应答是否详尽、明晰;工作范围是否齐全;岗位配置是否充分,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评议。

客服及会务服务具体措施

5

管理方案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应答是否详尽、明晰;工作范围是否齐全;岗位配置是否充分,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评议。

餐饮服务具体措施

9

管理方案是否适应本项目的需求,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创新;应答是否详尽、明晰;工作范围是否齐全;岗位配置是否充分,服务标准设计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评议。

应急保障措施

2

措施是否科学合理有可行性,方案预案是否详尽、明晰等方面进行评议。

拟投入本项目的物资装备

3

投入和物资装备是否符合项目的管理需要,是否合理及专业化程度。

管理体系认证

6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6分。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随带原件备查)。

类似项目管理业绩

4

同类业绩4分: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投标人正在服务或管理过的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大楼物业管理项目(内容须包含保安、保洁、设备设施管理及餐饮服务,否则不得分),每个得1分,最多4分,同一项目只计1次分,不累计。(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未标明建筑面积的,由业主方出具证明,合同原件备查)。

投标单位历年获奖情况

3

1.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方管理的项目有获得物业管理示范大厦荣誉的,省级及以上的得3分、(地)市级的得2分、区(县)级的得1分。

如投标方多次获得荣誉,按最高荣誉级别分值计分,不得累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

标书制作

1

编排装订整齐清晰合理,节约环保双面印制。

政策性加分

0.5

投标人是国家认定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加0.5分。

总分

100

30.3投标不足三家后续处理

30.3.1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或评审过程中发生有效投标不足三家的,评审专家须重点审查招标公告时间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需求和评审标准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并出具审查意见和修改建议。存在不合理条款的,应按审查意见和建议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招标。没有不合理条款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单个标包预算金额不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方分管领导同意:2家供应商具有竞争性的,可以根据“浙财采监字[2007]2号”文件规定继续按原程序进行2家供应商评审,或者比照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适用),或者比照竞争性谈判(最低评标价法适用);1家供应商可以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其他情形的,后续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招标方将重新组织招标或依法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

30.3.2竞争性谈判(磋商)程序:

(1)招标项目的评审委员会转为竞争性谈判(磋商)的评审小组

(2)评审小组确认原招标文件为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

(3)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转为竞争性谈判(磋商)的首次响应文件;

(4)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磋商)机会;

(5)谈判(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6)竞争性谈判按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按照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30.3.3单一来源采购程序:

(1)招标项目的评审委员会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的评审小组

(2)评审小组确认原招标文件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3)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的首次响应文件;

(4)评审小组与供应商协商确定合理的成交价格。

31.定标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第30项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并根据评标方法比较评价结果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2.编写评标报告

32.1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33.中标、成交的确定及公告

33.1中标、成交确定的形式有二种:一种是经采购人授权,由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另一种是由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报告,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侯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33.2 中标、成交确定后,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34.中标通知书

34.1中标人确定后,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4.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九、合同的授予

35.合同授予标准

35.1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八所确定的中标人。

36.合同的签订

36.1中标人须于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36.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6.1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成交无效;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7.履约担保

37.1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中标人应按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的方式。

37.2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7.1款的规定执行,采购人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当予以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可另选中标方或另行招标。

37.3合同终止并已将物业及有关资料移交给接管人后,采购人在七日内办理退还履约担保手续。

38.中标服务费

38.1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收取中标服务费,报价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这个因素。

十、质疑和投诉

39.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39.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www.nbzfcg.cn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重复或分次提出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9.3质疑函接收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0.投诉: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质疑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物业管理合同

(供签约时参考)

甲方()

乙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以下后勤物业管理事项达成协议。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物业管理范围

乙方所接受的物业管理范围是物业建筑产权标注及周边区域、设施设备等资产在内的服务,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

第三条管理服务内容

(一)

(二)

(三)

以上各项服务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四条物业管理期限

物业管理的期限为1年。

第五条物业管理的质量标准

乙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对本项目的物业管理达到甲方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以及在服务方案中具体表明的质量标准。

第六条物业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物业管理费用按招标文件内容、范围,合计:大写人民币元/年。

(二)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

(三)合同期内价格调整: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