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饭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完成网上登记并到佛山市禅城区新明二路1号D座六楼北一单元(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1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7-202007-2002-0002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饭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2,8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饭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 2年预算金额 总合计约为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服务期 | 备注 |
食材采购配送 | ?2,800,000.00元 | 1家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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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标的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4)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整个采购项目的总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7 月 20 日至 2020 年 07 月 2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新明二路1号D座六楼北一单元(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络购买,详见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8 月 1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开标室(佛山市禅城区新明二路1号D座六楼北一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登记并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一)网上登记
1.所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投标人)均应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
2.供应商(投标人)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3.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4.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投标人),应当在采购公告(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登记。
(二)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仅限银行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银行汇款方式注意事项如下:
(1)供应商必须以与其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
(2)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的信息:高明区住建水利食材采购招文费。
(3)购买标书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
收 款 人: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账 号:392100100100074952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佛山荷园支行
3.购买招标文件注意事项如下:
(1)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资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1)完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上登记截图或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登记回执;
2)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人证书。
(2)购买招标文件的形式(以下任意一项均可):
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携带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信息后即完成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可编辑的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及招标文件纸质版。
2)网络购买招标文件:将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作为邮件附件,按以下邮件主题格式发送至购买招标文件的邮箱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信息后即完成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可编辑的招标文件电子文件(不含纸质版)。
①邮件主题格式:“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饭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资料”;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邮箱:bjzwjfs@163.com。
③网络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可编辑版的招标文件电子文件(不含纸质版);如需邮寄纸质招标文件,须另交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用;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纸质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④温馨提示:为确保供应商网络购买招标文件是否成功,请供应商在发出邮件后致电购买文件联系人以确认购买招标文件情况。
2、温馨提示: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具体注册方法请各供应商参见http://www.gdgpo.gov.cn/workEnchiridion.do 注册指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68号
联系方式:0757-88266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5号15层1501-1
联系方式:020-34229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卢小姐
电话:0757-8801862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