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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第二幼儿园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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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内江市第二幼儿园南山园标准化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内江市第二幼儿园南山园标准化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7-17 17:14

一、项目编号
5110022020000198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内江市第二幼儿园南山园标准化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成都华龙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高新区石羊工业园
中标(成交)金额 186,0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货物类:炊用燃气大锅灶;品牌:鲁信;规格型号:DZTY780/26-A; 数量:2; 单价:9100元;不锈钢环保排烟罩;品牌:川龙;规格型号:9000*1300*600; 数量:10.8;单价:1820元;双门蒸饭柜;品牌:川龙;规格型号:KZ-80; 数量:1;单价:10400元;静电式饮食业油烟净化器;品牌:斯蓝;规格型号:SL-JD型; 数量:1;单价:117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成欣值、陈雪、业主代表:黄桷兰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内江市第二幼儿园
地址: 内江市市中区中央路廖家巷10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832-2065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内江市汉安大道西段927号40幢2楼2号、3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832-22424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0832-224242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第 1 页 共 77 页 采购编号:5110022020000198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内江)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内江市第二幼儿园共同编制 二〇二〇年七月 第 2 页 共 77 页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3 第二章 磋商须知......................................................................................................................................... 6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6 二、总 则........................................................................................................................................... 10 三、磋商文件....................................................................................................................................... 12 四、响应文件....................................................................................................................................... 13 五、评审............................................................................................................................................... 16 六、成交事项....................................................................................................................................... 17 七、合同事项....................................................................................................................................... 18 八、磋商纪律要求............................................................................................................................... 20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21 十、其 他........................................................................................................................................... 21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2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23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5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38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 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9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40 第一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41 格式 1-1 封面.....................................................................................................................................41 格式 1-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42 格式 1-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43 格式 1-4 承诺函.................................................................................................................................44 格式 1-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45 格式 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46 格式 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 47 格式 1-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前 3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 记录的承诺函....................................................................................................................................... 48 格式 1-9 应当提供的供应商和所投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49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文件》格式.................................................................................................50 格式 2-1 封面.....................................................................................................................................50 格式 2-2 报价函.................................................................................................................................51 格式 2-3 报价表.................................................................................................................................52 格式 2-4 商务应答表.........................................................................................................................53 格式 2-5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54 格式 2-6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55 格式 2-7 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56 格式 2-8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57 格式 2-9 小中小企业声明函.............................................................................................................58 格式 2-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9 格式 2-11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0 格式 2-12 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61 格式 2-13 ( )最终/(第 次)报价表....................................................................62 第九章 评审方法....................................................................................................................................... 63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73 第 3 页 共 77 页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内江市第二幼儿园(采购人) 委托,拟对内江市第二幼儿园南山园标准化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 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10022020000198。 2.采购项目名称:内江市第二幼儿园南山园标准化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人:内江市第二幼儿园。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25.214 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食堂设施设备,一批。(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 3 年内不得具有 行贿犯罪记录。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第 4 页 共 77 页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 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 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 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 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 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20 年 07 月 03 日至 2020 年 07 月 09 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内江市汉安大道西段 927 号 40 幢 2 楼 2 号、3 号(翡 翠国际 1 号门旁)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磋商文件发售办理处。 (三)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得转让)。 (四)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获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如在规 定时间内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现场办理:现场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 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 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2.网上(远程)办理:(1)供应商网上(远程)办理购买磋商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 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发售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 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电子邮箱、包号等)。 (1)将已填写的《采购文件发售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 第 5 页 共 77 页 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连同购买磋商文件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 993877669@qq.com。 注:《采购文件发售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 位公章的原件请于开标当日交至四川中锦磋商代理有限公司磋商文件发售办理处。 3.报名咨询电话:0832-2062377。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 的错误信息,对其磋商采购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 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07 月 15 日 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 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恕不接收,本次 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 年 07 月 15 日 10:00 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内江市汉安大道西段 927 号 40 幢 2 楼 2 号、3 号(翡翠国际 1 号门旁)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江市第二幼儿园; 地 址:内江市市中区中央路廖家巷 10 号;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832-206566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内江市汉安大道西段 927 号 40 幢 2 楼 2 号、3号; 邮 编:641000;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32-2242423。 二〇二〇年七月 第 6 页 共 77 页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 供应商数量和方 式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 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 以公告形式发布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25.214万元。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25.214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5 低于成本价不正 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 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 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 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 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 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 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若 响应文件未附财务报告的,则还需提供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含三 表一附注)]。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 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 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 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 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 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 绝(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 效处理。 6 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第 7 页 共 77 页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 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 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 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 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 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 5分, 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 5分,直至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 件中进行承诺。 7 政府采购节能、环 保无线局域网产 品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 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 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的法律精神,依据《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的公告》2019 年第16 号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 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 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 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按照第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2、无线局域网产品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财库〔2005〕366 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 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 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 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 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 8 其他说明(若涉 及) 1、在报价、商务、服务、技术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老少边穷不 第 8 页 共 77 页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发达地区企业的产品或服务。 2、凡涉及如 CCC、进网许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销售许可证等 国家针对产品的强制认证或许可,在交货现场查验相关材料。 3、如因行业惯例或习惯,在文件中使用了非法定计量单位,不 影响文件的有效性。 注:磋商文件中有另行规定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本条所指 “同等情况下”特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定标时经评审报价相同 的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标时,最后汇总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 但是综合评分明细表中已经有单独的政策性评分评标因素的,不再 重复享受政策。 9 建议品牌或者供 应商(如涉及) 若采购文件涉及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其目的是为了准确清楚说明 采购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其意思表示为“参照或相当于”建议 品牌或者供应商,其建议品牌或供应商具有可替代性。 10 进口产品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视为拒 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进行投标时,将在符合性 审查时按无效投标进行处理。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 产品参与竞争 11 政采贷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 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 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 促进供应 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 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 的“政采贷” 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 通知书向银行提出 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 12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3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14 履约保证金 金额:合同总金额的5%。 交款方式: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 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收款单位:内江市第二幼儿园;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退款时间: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15工作日之内无息原路径退回。 15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832-2242423。 16 报名、磋商过程、 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0832-2062377。 第 9 页 共 77 页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6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 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注明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事宜,并带 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到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室领取成交 通知书。 17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负责答复。 18 供应商质疑 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磋商文件的质疑由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负责答复;对磋商过程的质疑由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 司负责答复;对磋商结果的质疑由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 责答复。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32-2242423; 联系地址:内江市汉安大道西段927号40幢2楼2号、3号; 邮政编码:641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 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 19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 人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0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 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1 响应文件份数 资格性响应文件(纸质)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其 他响应文件(纸质)一式3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文 档1份;现场报价表(纸质)2份以上。 注:响应文件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现场报价表除 外);现场报价表用于评审现场填写后密封提交,供应商须自备密 封袋。 22 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5000 元 (大写:伍仟元整),成交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时携带 公司介绍信,注明办理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事宜,并带领取人 身份证原件)的同时向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支付本项目的招 标代理服务费。 第 10 页 共 77 页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内江市第二幼儿园。 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 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 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 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 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 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 第 11 页 共 77 页 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 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 选人。 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炊用燃气大锅灶,多功能切菜机。 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 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 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 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 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 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 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 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 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 第 12 页 共 77 页 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 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 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 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 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 应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 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 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 识产权。 9.3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 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 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 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 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 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 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 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 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 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 13 页 共 77 页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 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 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 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 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 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磋商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 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1.4 供应商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 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 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 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 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 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 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13.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 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 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 订。 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 第 14 页 共 77 页 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四章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 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八章“其他响应性”的内容; 13.2 现场报价表部分: 13.2.1 供应商需准备 2 份以上的现场报价表,并根据评审小组的要求现场填写报 价轮次及金额。 13.2.2 现场报价表无需填写分项报价明细,只填写报价合计金额。 13.3 现场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 13.3.1 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供应商的报价是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 容的验收价格,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13.3.2 同一报价表内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13.3.3 现场报价表内填写的最终报价合计金额将作为本次采购唯一的最终报价依 据。 13.3.4 最终报价对应的各项“单价”根据首轮报价的对应项“单价”自动下浮,计算 方法:最终报价各项“单价”=最终报价合计金额/首轮报价合计金额*首轮报价对应项“单 价”。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 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 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 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 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 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第 15 页 共 77 页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实质性要求)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 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 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 准。 18.2 (实质性要求)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 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 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 U盘制作。 18.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 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 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 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 或者合页装订。 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 《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9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密封包装在一个 密封袋内。 19.2 现场报价表在报价现场填写后密封提交,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密封袋。 19.3 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清楚的标明电子文档,采购项目名称、采购 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4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 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5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9.6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 第 16 页 共 77 页 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 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 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 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 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 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 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 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 21.4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已 经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 21.5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 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 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 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 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6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第 17 页 共 77 页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 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 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 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 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 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 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记录处理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 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 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 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25.1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 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5.2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 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第 18 页 共 77 页 26.成交通知书 26.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 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26.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 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 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 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 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 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 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 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 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5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 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 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 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 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 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第 19 页 共 77 页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 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 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 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 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 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1.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 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 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 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履行合同 3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 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 第 20 页 共 77 页 定进行处理。 35.验收 35.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 要求进行验收。 35.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 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 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6.资金支付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八、磋商纪律要求 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第 21 页 共 77 页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 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 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9. 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 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40.(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 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第 22 页 共 77 页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 3 年内不得具有 行贿犯罪记录。 (二)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详见第四章。 三、所投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省内较 大数额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2000 元以上、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2 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 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5 万元以上;省外较大数额的标准应以作出行政处罚地域 的政府规定为准。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 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 23 页 共 77 页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 户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提供合法的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提供为中国公民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且本人签字);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商业信誉证明材料:可提 供书面承诺函;(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①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也可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③2019 年以来新成立的,可提供具备健全财务制度的 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公司能力情况说明或 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供应商 2019 年 6 月以 来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 ②2019 年以来注册的公司可提供书面承诺函;③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 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承诺函);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前 3 年内不得具有 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 二、供应商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注:1.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或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外籍人士的,按此 提供);2.复印件加盖公章;3.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响应文件并参与磋商的, 原件备查。)。 第 24 页 共 77 页 (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注:1.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在有效期内;3.复印件加盖公章;4.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则 可不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不参与磋商而委托授权代表参与适用) 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而非委托授权代表参与适用) 三、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要求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 明材料:无。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 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 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 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 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第 25 页 共 77 页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 务要求 一、项目要求 编 号 设备名 称 产品图片 尺寸 技术参数 数 量 单位 A01 洗手星 400*30 0*400 (± 5mm) 1、面板采用 304#≥1.5mm 不 锈钢制作; 2、面板及星盆斗采用不锈钢 焊接制作; 3、横通采用≥1.0mm 不锈钢 矩管焊接; 4、配置脚踏式开关,去水器。 1 台 A02 更衣柜 定制 1、一级冷轧钢板厚度≥ 1.5mm,经过酸洗磷化防锈等 九工位处理; 2、颜色为灰白色,静电喷塑, 环保且无气味; 3、焊接部分采用高标准熔接 焊,表面平整光滑。 2 台 B01 米面架 900*60 0*150 (± 5mm) 1、整体采用 304#不锈钢制 作; 2、其中立柱,外框连接架采 用≥38mm*38mm*1.5mm 厚不 锈钢方管; 3、内框采用≥ 38mm*25mm*1.2mm 厚不锈钢 方管; 4、配可调节脚。 2 台 B02 不锈钢 菜架 1800*5 00*155 0 (± 5mm) 1、整体采用 304#不锈钢制 作; 2、其中立柱采用≥ 38mm*38mm*1.5mm 厚不锈钢 矩管; 3、层板采用 304#厚度≥ 1.2mm 不锈钢磨砂板,下加 撑板及加强筋; 4、配可调节脚。 4 台 C01 不锈钢 打荷台 1800*9 00*800 (± 5mm) 1、台面采用 304#厚度≥ 1.5mm 不锈钢板; 2、内衬厚度≥20mm 实木板 用于减震、消音; 2 台 第 26 页 共 77 页 3、加强筋采用厚度≥1.2mm 不锈钢板; 4、柱脚采用≥直径50*1.2mm 厚不锈钢管。 C02 不锈钢 三星盆 1800*8 00*800 (± 5mm) 1、面板采用 304#厚度≥ 1.5mm 不锈钢制作; 2、面板及星盆斗采用不锈钢 焊接制作; 3、横通采用 304#厚度≥ 1.0mm 不锈钢矩管焊接; 4、采用 304#厚度≥ 1.0mm38*38不锈钢矩管做支 撑立柱; 5、台脚处连接不锈钢可调子 弹脚,可调节高度; 6、每个星盆配置一个镀铬水 龙头及去水器。 1 台 C03 不锈钢 单星盆 1000*8 00*800 (± 5mm) 1、面板采用 304#厚度≥ 1.5mm 不锈钢制作; 2、面板及星盆斗采用不锈钢 焊接制作; 3、横通采用 304#厚度≥ 1.0mm 不锈钢矩管焊接; 4、采用 304#厚度≥ 1.0mm38*38不锈钢矩管做支 撑立柱; 5、台脚处连接不锈钢可调子 弹脚,可调节高度; 6、每个星盆配置一个镀铬水 龙头及去水器。 1 台 C04 多功能 切菜机 1300*6 00*105 0 (± 5mm) 1、效率:200-1000KG/H 2、电机功率:≥1.5KW(380V 或 220V) 3、外型尺寸:1300*600*1050 (±5mm) 4、适用于硬、软各种根、茎、 叶类蔬菜和海带的加工,可 切制片、块、丝、丁、菱形、 曲线形多种花样。 ▲5、产品符合: GB4806.1-2016,GB4806.9-2 016 标准及技术要求,具有 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书及 食品接触产品卫生认证证书 1 台 第 27 页 共 77 页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鲜章)。 D01 绞切肉 两用机 560*48 0*810 (± 5mm) 1、电压:220V,额定频率 : 50Hz; 2、电机功率:1.1KW(铜芯 电机)额定转速1400r/min; 3、产量(kg/h):400(片) 200(丝)100(陷); 4、采用不锈钢外壳。 ▲5、产品符合: GB4806.1-2016,GB4806.9-2 016 标准及技术要求,具有 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书及 食品接触产品卫生认证证书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鲜章)。 1 台 D02 不锈钢 三星盆 1800*8 00*800 (± 5mm) 1、面板采用 304#厚度≥ 1.5mm 不锈钢制作; 2、面板及星盆斗采用不锈钢 焊接制作; 3、横通采用 304#厚度≥ 1.0mm 不锈钢矩管焊接; 4、采用 304#厚度≥ 1.0mm38*38不锈钢矩管做支 撑立柱; 5、台脚处连接不锈钢可调子 弹脚,可调节高度; 6、每个星盆配置一个镀铬水 龙头及去水器。 1 台 D03 不锈钢 单星盆 1000*8 00*800 (± 5mm) 1、面板采用 304#厚度≥ 1.5mm 不锈钢制作; 2、面板及星盆斗采用不锈钢 焊接制作; 3、横通采用 304#厚度≥ 1.0mm 不锈钢矩管焊接; 4、采用 304#厚度≥ 1.0mm38*38不锈钢矩管做支 撑立柱; 5、台脚处连接不锈钢可调子 弹脚,可调节高度; 6、每个星盆配置一个镀铬水 龙头及去水器。 1 台 D04 不锈钢 打荷台 1800*9 00*800 1、台面采用 304#厚度≥ 1.5mm 不锈钢板; 2 台 第 28 页 共 77 页 (± 5mm) 2、内衬厚度≥20mm 实木板 用于减震、消音; 3、加强筋采用厚度≥1.2mm 不锈钢板; 4、柱脚采用≥直径50*1.2mm 厚不锈钢管。 E01 不锈钢 打荷台 1800*9 00*800 (± 5mm) 1、台面采用 304#厚度≥ 1.5mm 不锈钢板; 2、侧板、内层板及趟门板采 用厚度≥1.0mm 不锈钢板; 3、内衬厚度≥20mm 实木板 用于减震、消音; 4、配备可移动式趟门; 5、加强筋采用厚度≥1.2mm 不锈钢板; 6、柱脚采用≥直径50*1.2mm 厚不锈钢管。 2 台 E02 炊用燃 气大锅 灶 1200*1 200*80 0 (± 5mm) 1、面板选用 304#≥1.5mm 不 锈钢板制作; 2、侧板、背板、前挡板为≥ 1.0mm 发纹贴塑; 3、炉架采用≥40*40 角钢加 固; 4、炉面下衬≥3mm 防火隔热 石棉布;内衬面板、炉膛使 用 A3 黑铁板,并以耐火砖砌 实; 5、前沿带溢水排污槽,配挡 渣板; 6、炉包选用不锈钢整体冲压 件配铸铁炉圈 7、炉灶支撑立柱采用厚度≥ 2.0mmφ50 的不锈钢钢管制 作,附不锈钢装饰管; 8、台脚处连接≥φ50 全钢 可调子弹脚,可调节高度。 ▲9、提供产品符合 GB 30531-2014 和 CJ/T 392-2012 标准要求,能效等 级 1级; ▲10、产品符合: GB4806.9-2016 标准和技术 要求,具有食品接触安全认 证证书 2 台 第 29 页 共 77 页 ▲11、产品符合: GB4806.1-2016,GB4806.9-2 016 标准和技术要求具有食 品接触产品卫生认证证书 配置:节能炉头,功率 220V/350w 低噪音风机,摇 摆水龙头,气阀,油阀,风 阀,水阀等配件。 E03 不锈钢 拼台 300*11 50*800 (± 5mm) 1、台面采用 304#≥1.2mm 厚 不锈钢板; 2、内衬≥20mm 厚实木板用 于减震、消音; 3、立柱采用≥φ38*1.0mm 货不锈钢圆管。 2 台 E04 燃气平 头炉 800*80 0*600 (± 5mm) 1、面板选用 304#≥1.2mm 不 锈钢板制作; 2、侧板、背板、前挡板为≥ 1.0mm 发纹贴塑; 3、炉架采用≥40*40 角钢加 固; 4、炉面下衬≥3mm 防火隔热 石棉布;内衬面板、炉膛使 用 A3 黑铁板,并以耐火砖砌 实; 5、炉包选用不锈钢整体冲压 件配铸铁炉圈 6、炉灶支撑立柱采用厚度≥ 2.0mmφ50 的不锈钢钢管制 作,附不锈钢装饰管; 7、台脚处连接≥φ50 全钢 可调子弹脚,可调节高度。 配全预混式节能炉头; ▲8、产品符合: GB4806.9-2016 标准和技术 要求,具有食品接触安全认 证证书(提供证明材料复印 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9、产品符合: GB4806.1-2016,GB4806.9-2 016 标准和技术要求具有食 品接触产品卫生认证证书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鲜章) 配置:节能炉头,350w 低噪 1 台 第 30 页 共 77 页 音风机,摇摆水龙头,气阀, 油阀,风阀,水阀等配件。 E05 不锈钢 环保排 烟罩 9000*1 300*60 0 (± 5mm) 1、采用 304# 1.0mm 不锈钢 制作 2、烟罩隔油网采用 304#1.0mm 不锈钢制作; 3、配置不锈钢滤油网、不锈 钢接油盒。 10 .8 ㎡ E06 不锈钢 双星盆 1400*8 00*800 (± 5mm) 1、面板采用 304#厚度≥ 1.5mm 不锈钢制作; 2、面板及星盆斗采用不锈钢 焊接制作; 3、横通采用 304#厚度≥ 1.0mm 不锈钢矩管焊接; 4、采用 304#厚度≥ 1.0mm38*38不锈钢矩管做支 撑立柱; 5、台脚处连接不锈钢可调子 弹脚,可调节高度; 6、每个星盆配置一个镀铬水 龙头及去水器。 1 台 E07 双门蒸 饭柜 1490*6 15*161 0(± 5mm) 1、电源:50Hz 380V 3~;功 率:24kw;蒸盘数量:≥24 盘;最大蒸饭量:≥120Kg/ 次;泄压阀:≥2个; 2、柜体、侧板、背板均采用 加厚 201 不锈钢板耐热板; 3、餐盘支架为焊接式双层支 承条结构,有效预防柜体变 形而掉盘,杜绝蒸盘拉出一 半时出现侧倾等危险情况发 生; 4、加热管采用 316 耐腐蚀、 耐高温不锈钢制作。 5、底盘架采用全不锈钢方管 制作,配带刹车万向脚轮, 搬运和固定方便; 6、蒸柜底部设有 1/2 大口径 清污排渣口,方便定期保养 和检修; 7、蒸柜自带溢水装置,确保 进水浮球出现故障时不会对 操作人员烫伤; ▲8、产品符合 1 台 第 31 页 共 77 页 GB4706.1-2005 和 GB4706.34-2008 标准要求, 并经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 验机构依据 GB4706.1-2005 和 GB4706.34-2008 要求检 测合格(提供证明材料未提 供视为负偏离)。 F01 木案工 作台 1800*8 00*800 (± 5mm) 1、台面材料采用≥60mm 厚 柏木无结板,三方加≥120mm 高围板; 2、框架采用≥50 角铁焊接; 3、横通采用≥φ 38*38*1.0mm 厚不锈钢管连 接; 4、立柱采用≥φ38*1.0mm 厚不锈钢圆管; 5、台脚处连接不锈钢可调子 弹脚,可调节高度。 1 台 F02 和面机 440*53 0*800 (± 5mm) 1、料桶容积:≥30L; 2、搅拌转速: 83/136/308(r/min) 3、功能特点:整机表面油漆 采用烘培处理,变速部件采 用耐磨性强(锡青铜)材料 精制而成,本产品提供三种 搅拌器,配合三个速度可达 到理想效果,功率足、效率 高。 1 台 G01 不锈钢 保温售 卖台 1800*9 00*900 (± 5mm) 1、采用 304#不锈钢磨砂板 制作,面板厚≥1.5mm、侧板 及围板厚≥1.0mm、6 格; 2、选用恒温温度调拨器及不 锈钢防干烧发热管 3根; 3、功率 220V/2*3KW; 1 台 H01 定制三 层餐车 500*70 0*850 (± 5mm) 1、采用 304#不锈钢磨砂板; 面板≥1.0mm 厚; 2、扶手采用≥φ25*1.0mm 厚不锈钢方管; 3、配 4个活动式脚轮(两定 向两万向),连轴承。 12 I01 油网烟 罩 7300*1 200*61 0 (± 1、采用 304# 1.0mm 不锈钢 制作 2、烟罩隔油网采用 304#1.0mm 不锈钢制作; 4. 8 ㎡ 第 32 页 共 77 页 5mm) 3、配置不锈钢滤油网、不锈 钢接油盒。 I02 不锈钢 双星盆 1400*8 00*800 (± 5mm) 1、面板采用 304#厚度≥ 1.5mm 不锈钢制作; 2、面板及星盆斗采用不锈钢 焊接制作; 3、横通采用 304#厚度≥ 1.0mm 不锈钢矩管焊接; 4、采用 304#厚度≥ 1.0mm38*38不锈钢矩管做支 撑立柱; 5、台脚处连接不锈钢可调子 弹脚,可调节高度; 6、每个星盆配置一个镀铬水 龙头及去水器。 2 台 I03 双门蒸 饭柜 1490*6 15*161 0(± 5mm) 1、电源:50Hz 380V 3~;功 率:24kw;蒸盘数量:≥24 盘;最大蒸饭量:≥120Kg/ 次;泄压阀:≥2个; 2、柜体、侧板、背板均采用 加厚 201 不锈钢板耐热板; 3、餐盘支架为焊接式双层支 承条结构,有效预防柜体变 形而掉盘,杜绝蒸盘拉出一 半时出现侧倾等危险情况发 生; 4、加热管采用 316 耐腐蚀、 耐高温不锈钢制作。 5、底盘架采用全不锈钢方管 制作,配带刹车万向脚轮, 搬运和固定方便; 6、蒸柜底部设有 1/2 大口径 清污排渣口,方便定期保养 和检修; 7、蒸柜自带溢水装置,确保 进水浮球出现故障时不会对 操作人员烫伤; 2 台 J01 加强型 厨房专 用离心 风柜 11kw/2 5 寸 ▲功率:25"/11KW 380V/50HZ,整机采用镀锌板 材料厚度 1.5mm 主骨架材料 厚度 2.5mm 制作提供省级产 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 检测报告佐证未提供视为负 偏离; 1 台 第 33 页 共 77 页 1、柜芯采用“轴承”,柜壳 采用镀锌板; 2、风柜骨架采用 50*50*5.0 国标角铁,; 3、皮带及皮带轮 其动能更 强劲且噪音更低,振动更小; 4、转动叶轮采用多翼式铝制 合金超薄叶片组成,重量更 轻,使其传动负荷更小,两 大优势决定其高性能; 5、 特点:噪音低、风力强 劲,性能更稳定 。 ▲6、产品依据 GB/T16758-2008 GB5226.1-2008 技术条及企 业技术条件并由省级产品质 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合格, 提供检测报告佐证未提供视 为负偏离。 J02 抽风柜 支架 定制 1、采用国标槽钢焊接; 2、配置弹簧减震器 4个。 1 个 J03 静电式 饮食业 油烟净 化器 1020*1 672*13 90 (± 5mm) 规格:1020*1672*1390(± 5mm) 1、产品四级平板式电子净化 方式,阻力小于 180pa,处 理风量 40000m³/h,功率: ≥800W220V/50HZ 2、产品卧式箱体设计,箱体 外壳应全部由 1.0mm 以上 (含 1.0mm)201 不锈钢制 造。 3、放电电场采用 201 不锈钢 锯齿状电离片,每个电离片 所含放电点数量不得低于 260 个,每组 2片以背靠背 俯视呈 X型方式组合,每个 电场电离片数量不得低于28 组 56 片,每个电场放电点数 量不得低于 14560 个,电场 不得采用电离丝结构,以保 证设备长久耐用及最好的电 离效果。 1 台 第 34 页 共 77 页 4、油烟净化设备的集尘室 (即离子箱)采用热加强无 花镀锌板制作,清洗周期 6 个月以上,且可反复清洗, 不影响设备的性能。 5、为有效过滤油烟和气味粒 子,每个电控箱至少能给电 离箱提供 17KV 单高电压,同 时有过温,过载,放电跳停, 灭弧保护,开门断电保护等 安全保护功能,而限流装置 应把电流限制在 15MA-60MA 之间,所有高压电线路不得 暴露在空气中,并确保每个 模块设备的耗电功率大于 300W。 6、要求每台油烟净化设备要 自带控制箱,并可实时显示 工作运行情况。 ▲7、产品依据国家环境保护 HJ/T62-2001标准,额定风量 净化效率 99%,额定风量净 化排放浓度≤0.4mg/m³.提 供带 CMA 标志检验报告进行 佐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 章)。 ▲8、为保证油烟净化设备的 质量安全可靠,技术性能稳 定,产品制造商具有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通过中国 CEP 环保认证和 CE 认证 J04 油烟净 化器支 架 定制 1、采用国标槽钢焊接; 2、配置弹簧减震器 4个。 1 个 J05 背风管 500*50 0(± 5mm) 1、采用镀锌板制作,厚度≥ 1.5mm; 2、双面压筋加强处理; 3、机械接驳,烟管内连接处 用防漏、耐温密封胶密封。 13 米 J06 抽排管 500*50 0(± 5mm) 1、采用镀锌板制作,厚度≥ 1.5mm; 2、双面压筋加强处理; 3、机械接驳,烟管内连接处 用防漏、耐温密封胶密封。 15 米 第 35 页 共 77 页 J07 弯头 500*50 0(± 5mm) 1、采用镀锌板制作,厚度≥ 1.5mm; 2、双面压筋加强处理; 3、机械接驳,烟管内连接处 用防漏、耐温密封胶密封。 13 个 J08 变接 定制 1、采用镀锌板制作,厚度≥ 1.5mm; 2、双面压筋加强处理; 3、机械接驳,烟管内连接处 用防漏、耐温密封胶密封。 6 个 J09 风柜控 制箱 匹配风 柜 1、星三角降压启动系统; 2、含缺相、断相保护装置。 2 台 J10 风柜连 接线 匹配风 柜 采用国标线,与电机相匹配, 外套保护线管。 1 项 k11 不锈钢 双层碗 Φ120 (± 5mm) 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 厚度≥1.2mm。 40 0 个 k12 双层带 轮置物 架 700*70 0*500 (± 5mm) 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要求 主材≥50×25×1.0mm 不锈 钢管,插入式格栅型层板; 立柱≥Φ38×1.0mm,配防滑 万象轮。 4 台 k13 不锈钢 汤桶 Φ350 (± 5mm) 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 厚度≥1.5mm。 15 个 k14 不锈钢 盆 Φ400 (± 5mm) 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 厚度≥1.5mm。 15 个 k15 不锈钢 盆 Φ500 (± 5mm) 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 厚度≥1.5mm。 4 个 k16 风幕机 定性 1.外形尺寸: 600mm*530mm*6000mm 2.风量:35000(m3/h) 3.电机功率:5.1(380v/kw) 4.热量:90(kw) 5.噪声:78(dB) 2 台 k17 不锈钢 菜漏 Φ600 (± 5mm) 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 厚度≥1.5mm。 4 个 k18 刀架 根据实 际刀具 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要求 主材≥50×25×1.0mm 不锈 1 个 第 36 页 共 77 页 尺寸制 作 钢管,插入式格栅型层板; 立柱≥Φ38×1.0mm,配防滑 万象轮。 k19 菜板架 根据实 际的菜 板尺寸 制作 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要求 主材≥50×25×1.0mm 不锈 钢管,插入式格栅型层板; 立柱≥Φ38×1.0mm,配防滑 万象轮。 1 个 二、商务要求: 1、交货期及地点 1.1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 30 天内安装完毕。 1.2 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采购合同签订后,产品安装、调试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55%,试用两个月 后进行中期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40%,剩余 5%转为质保金,一年后无息 支付。供应商须向学校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3、 安装调试及验收: 3.1 供应商负责产品安装、调试,直至采购人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材料、备 件、专业工具均由供应商负责提供。 3.2 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后,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成,达到正常 使用要求,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所需的费用包括在报价总价格中。 3.3 供应商应就产品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对采购人维修技术人员进 行培训。 3.4 必须保证提供的货物(包括零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具有稳定性、可靠 性、安全性,并完全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等技术标准。 3.5 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检测报告和认证证书交由采购人 审查。 3.6 验收方法及标准: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 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 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具体如下: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15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30 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15 第 37 页 共 77 页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 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 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 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 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 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5)货物安装完成后 30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时,视同 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6)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 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 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7)如货物经乙方 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 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以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 责任。 三、售后服务: 1、提供有关资料及售后服务承诺,如各产品有其他要求,则以各个产品要求为准。 2、维修响应速度 :(1)30 分钟内作出维修方案决定;(2)如 30 分钟内无法电 话解决问题,维修人员必须在 1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含节假日)。 3、整体保修期:保修期≥36 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内所更换零部件 由供应商免费及时提供,保修期外所更换零件由供应商有偿提供,价格不能高于市场 价,供应商技术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自理。 4、供应商在保修期内应定期提供预防性保养服务 2次/年以上(每半年巡检一次), 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保修期后维修实行先修后付款,人员及配件到场时间按上述相关要求执行。 第 38 页 共 77 页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1.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2.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第 39 页 共 77 页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本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第 40 页 共 77 页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磋商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 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致的,磋商小组将在 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磋商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 解释 三、本章所制磋商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下的备注内容,仅作为响应文件的编制说明, 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可不予保留。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四、本章所制磋商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 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 但应当注明。 第 41 页 共 77 页 第一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 1-1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资格性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项 目 编号: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第 42 页 共 77 页 格式 1-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就参加你单 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磋 商采购活动、并参与项目的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 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磋商并签署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才须提供;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提供身份证有困难的,也可提供 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附此证明书,只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提供身 份证有困难的,也可提供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第 43 页 共 77 页 格式 1-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 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项目(采购编号: )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 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亲自参加磋商,而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适用。 2.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负责人授 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3.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4.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5.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第 44 页 共 77 页 格式 1-4 承诺函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 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 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 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 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 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 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八、我公司完全同意磋商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明,承诺由此造成的纠纷由我 单位全权负责。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第 45 页 共 77 页 格式 1-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 公 司 承 诺 在 参 加 此 ( 项 目 名 称 ) ( 项 目 编 号: )项目磋商采购前,没有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 过程中良好履约,我公司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第 46 页 共 77 页 格式 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承诺函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 磋商采购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我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第 47 页 共 77 页 格式 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 磋商采购活动,现承诺我公司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第 48 页 共 77 页 格式 1-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前 3 年 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磋 商活动,现承诺我公司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姓名)、(身 份证号) ,主要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任何行贿犯罪记录。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第 49 页 共 77 页 格式 1-9 应当提供的供应商和所投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 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应严格按磋商文件第三、四章相关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格式的可参照 相关格式或自拟格式均有效,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第 50 页 共 77 页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 2-1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其他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项 目 编号: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第 51 页 共 77 页 格式 2-2 报价函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总报价为人民 币 元(大写: )。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用于磋商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 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天。 8.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完全同意按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附表”中的规定,支付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9、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10、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 有关附件。我方已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此有不清楚、误解以及对磋商文件内容质疑 的权利。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第 52 页 共 77 页 格式 2-3 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产品 名称 制造商家及 规格型号 品牌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项目 完成 时间 是否属 于进口 产品 备注 合计金额: 元(大写: 元整)。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 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采购文件 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进口货物请列明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和不 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第 53 页 共 77 页 格式 2-4 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 偏离情况(正/负/无) 1 2 3 ...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 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第 54 页 共 77 页 格式 2-5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第 55 页 共 77 页 格式 2-6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第 56 页 共 77 页 格式 2-7 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 偏离情况(正/负/无) 1 2 3 ...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 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第 57 页 共 77 页 格式 2-8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注: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对不涉及的内容可填写“/”。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第 58 页 共 77 页 格式 2-9 小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 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 写: 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提供其他 (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 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满足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才能声明为小微企业。 3.该声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未提供则无法享受磋商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 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性。 4.供应商为非企业单位的,如民办非企业、基金会、协会、服务中心、农村承包经营 户、学会等非工商(市场监管)登记注册的组织均不适用此声明函,不得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 第 59 页 共 77 页 格式 2-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 /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若未提供此表的则不享受残疾人企业价格折扣。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 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 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 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第 60 页 共 77 页 格式 2-11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 1.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如未提供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的,则其评审中的监狱企业不能享受磋商文件规定 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第 61 页 共 77 页 格式 2-12 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及采购 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3 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所规 定的失信行为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 叁、肆等。);(仅限磋商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 法律责任和后果。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供应商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供应商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处理; 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政府采 购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 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 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4、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 戒。 第 62 页 共 77 页 格式 2-13 ( )最终/(第 次)报价表 一、关于报价表的说明: 1、此报价表不需要封装在响应文件中,需供应商单独携带 2份以上到磋商现场进行 报价; 2、报价表是在通过相关评审后,向评审委员会单独密封递交的文件,需由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3、报价表可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报价时填写; 4、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 之前的报价。 二、报价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供应商 名称 总价 (人民币) 小写: 元 大写: 注:1. 报价应是最终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2.最 终报价对应的各项“单价”根据首轮报价的对应项“单价”自动下浮,计算方法:最 终报价各项“单价”= 最终报价合计金额/首轮报价合计金额*首轮报价对应项“单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第 63 页 共 77 页 第九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 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 商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 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 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 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 件作出解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 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 文件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 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 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第 64 页 共 77 页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 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 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2.2.1 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 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 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 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 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 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2.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 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本章 2.3.1 的情况除外),终止本次 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3.1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 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的要求:“磋商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 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 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 且采购人要求继续进行的,评审委员会应当遵照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2.4 磋商。 2.4.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 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第 65 页 共 77 页 2.4.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 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 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 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 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 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 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 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 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 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审查中发现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审委员会评判的; (3)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知识产权、响应有效期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 定,影响评审小组评判的; (4)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仍不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5) 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 性内容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且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6)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无效响应情形的。 但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评审小组 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 性审查: (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齐全,只是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2)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 2 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3)响应文件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 专用章加盖的; (4)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 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2.4.7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 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8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 第 66 页 共 77 页 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9 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 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 最后报价。 2.5.1 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第 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家。 2.5.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 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 应商不得少于三家(本章 2.3.1 和 2.5.1 的情况除外)。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 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 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三家(本章 2.3.1 和 2.5.1 的情况除外)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 报价。 2.5.3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 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 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4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 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5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 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 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 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 低顺序推荐三家(本章 2.3.1 和 2.5.1 的情况除外)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 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 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 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2.8 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 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 第 67 页 共 77 页 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9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组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 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 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 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 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 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 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 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 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 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 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 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 第 68 页 共 77 页 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 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1 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 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 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 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2.12 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 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 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或者加盖公章。 2.13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章 2.3.1 和 2.5.1 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 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3.综合评分 3.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3.2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 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 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 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若有)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 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 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 综合评分明细表 3.3.3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 第 69 页 共 77 页 规定,在因失信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的总得分中扣除 5 分,用 扣除后的总得分参与评审(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 5 分,直至扣完为止)。供应商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告知或承诺,未明确告知或承诺的按失信行为处理。若供应 商承诺不实的,一经发现均按提供虚假材料牟取中标处理(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已受到 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不再扣分)。 评分构成: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1 报价部分 30 2 技术部分 46 3 商务及其他部分 24 4 总分 100 1、价格部分评分表(所有专家共同评审): 序 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报价 30% 30 分 1、以本次有效最低最后报价为基准价,磋商报价得分=(磋 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结果保留 2位小 数)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 对小型和微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 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本 项目符合上述文件要求的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2、技术部分评分表(技术专家独立评审): 序 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1 技术参数和 配置 38% 38 分 根据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得 38 分;带 “▲”项要求有负偏离的每一项扣 1分;非“▲”项与磋商文件要 求有负偏离的,每一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 2 项目安装实 施方案 8% 8 分 供应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提供合理的项目安装实施方案(供货时间 计划、货物运输、货物包装、成品保护、施工人员安排、验收方案 等)合理、安全、满足采购需求: 1、供货方案全面且措施详尽、清晰、有条理,实施性强得 8分; 2、供货方案全面且措施较详尽、较清晰、有条理,实施性较强 5 分; 3、供货方案不全面且措施不详尽、不清晰、无条理,缺乏可操作性 得 2分; 4、未提供的得 0分。 第 70 页 共 77 页 3、商务及其他部分评分表(所有专家共同评审): 序 号 评分因 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产品质量 保障 7% 7 分 1、所投标产品中的多功能切菜机制造商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 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齐全得 3 分,未提供不得分。 2、所投标产品中的和面机制造商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IS0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OHSAS18001 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齐全得 2分,未提供不得 分。 3、所投标产品中的双门蒸饭柜制造商具有 ISO9001 质量管 理体系认证、IS0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齐全得 2分,未提供 不得分。 评审依据: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复印件并加 盖制造商鲜章。 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 2 售后服务 10% 10 分 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人员配置是否齐全、响应 时间、服务承诺、应急处理方式、人员组织、培训对象、培 训内容及培训目标、培训方法、收费标准等是否可行)进行 综合评审。 1、内容全面且措施详尽、清晰、有条理,可实施性强且满 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10 分; 2、内容全面但措施较详尽、较清晰、有条理,可实施性强 且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7分; 3、内容全面但措施不详尽、不清晰、无条理,缺乏可操作 性得 3分; 4、未提供的得 0分。 提 供 相 关 证明材料 3 项目业绩 4% 4 分 供应商提供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 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提供一份得 1分,最多得 4分。 评审依据:中标通知书及对应的合同关键页(首页、金额明 细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提 供 中 标 通 知 书 及 合 同 复 印 件 加 盖 供 应商公章 4 节能、环 境标志、 无线局域 网产品 1% 1 分 评分标准: 本项目所投产品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节能范围外产品 的,认定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最新一期中的节能产品或者政 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得 0.5 分;认定为无线局域网产品的 得 0.5 分。非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 品的不得分。 1、 节能产品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清单”为准; 2、环保产品以财政部、环保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清单”为准; 第 71 页 共 77 页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 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 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4.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 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 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 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 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3、无线局域网以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认定的 为准。 4、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非节能清单内 产品不得参与投标。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单位 另有要求的除外)为本项目资格条件设置,不再作为评分因 素。 5 响应文件 制作规范 性 2% 2 分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分;有一项细 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注:各要素计算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第 72 页 共 77 页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 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 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 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 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 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 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 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 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 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 73 页 共 77 页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本合同由采购人和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科学合理签订)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 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XXXX 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 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 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 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同总价 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 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 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 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 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 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第 74 页 共 77 页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 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 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 天内交 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XX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 在 XX 年 XX 月 XX 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 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 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 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 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 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 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 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 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 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 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 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 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 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 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第 75 页 共 77 页 (一)适用于无预付款采购项目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 以后的 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 2、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 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 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 元,人 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二)适用于有预付款采购项目(预付款建议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30%)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 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计算款额¥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后的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 以后的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 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3、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 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 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 元,人 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XX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 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 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 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 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 76 页 共 77 页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 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 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 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 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 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 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 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 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 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 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 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 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 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 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 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 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 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第 77 页 共 77 页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2.采购主体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4. 磋商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五、评审 六、成交事项 七、合同事项 八、磋商纪律要求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十、其 他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1-1 封面 格式1-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格式1-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格式1-4 承诺函 格式1-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格式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格式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 格式1-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格式1-9 应当提供的供应商和所投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2-1 封面 格式2-2 报价函 格式2-3 报价表 格式2-4 商务应答表 格式2-5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格式2-6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格式2-7 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格式2-8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注: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对不涉及的内容可填写“/”。 格式2-9 小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2-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格式2-11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2-12 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格式2-13 ( )最终/(第 次)报价表 1、此报价表不需要封装在响应文件中,需供应商单独携带2份以上到磋商现场进行报价; 2、报价表是在通过相关评审后,向评审委员会单独密封递交的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九章 评审方法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