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委托企业经营管理采购项目竞谈公告
采购编号:阿职院采字【2020】第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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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
食堂委托企业经营管理采购项目
竞谈公告
采 购 文 件
采购编号:阿职院采字【2020】第0101号
采 购 人: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机构: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办
2020年07月
目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53525977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535259775" 第二章 投标须知 6
HYPERLINK \l "_Toc535259776" 一、说明 11
HYPERLINK \l "_Toc535259777" 二、招标文件 12
HYPERLINK \l "_Toc535259778"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HYPERLINK \l "_Toc535259779" 四、开标与评审 14
HYPERLINK \l "_Toc535259780" 五、定标 17
HYPERLINK \l "_Toc535259781" 六、公告 17
HYPERLINK \l "_Toc535259782" 七、签订合同 18
HYPERLINK \l "_Toc535259783"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8
HYPERLINK \l "_Toc535259784" 第四章 合同相关条款 21
HYPERLINK \l "_Toc535259785" (一)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安全责任协议书 21
HYPERLINK \l "_Toc535259786" (二)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卫生责任协议书 28
HYPERLINK \l "_Toc535259787" (三)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食堂文明经营责任协议书 38
HYPERLINK \l "_Toc535259788" 第五章 采购内容和技术要求 43
HYPERLINK \l "_Toc535259789" 一、项目说明 43
HYPERLINK \l "_Toc535259790"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43
HYPERLINK \l "_Toc53525979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6
HYPERLINK \l "_Toc535259792" 一、投标函 48
HYPERLINK \l "_Toc535259793"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9
HYPERLINK \l "_Toc535259794" 三、授权委托书 50
HYPERLINK \l "_Toc535259795" 四、投标保证金 51
HYPERLINK \l "_Toc535259796" 五、 商务条款偏离表 51
HYPERLINK \l "_Toc535259797" 六、相关服务承诺、管理方案和质量保证等 52
HYPERLINK \l "_Toc535259798" 七、企业业绩 52
HYPERLINK \l "_Toc535259799" 八、从业人员情况表 54
HYPERLINK \l "_Toc535259800"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55
HYPERLINK \l "_Toc535259801" 九、资格审查资料 56
HYPERLINK \l "_Toc535259802" 十、经济责任承诺书 57
HYPERLINK \l "_Toc535259803" 十一、其他材料 5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委托企业经营管理采购项目竞谈公告
采购编号:阿职院采字【2020】第0101号
一、招标条件
为强化学院后勤管理,提高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委托企业经营管理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学院采购办在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现对该项目对外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地点: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
项目批准:2020年第8次院长办会议
项目名称: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委托企业经营管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LSZYJSXYC-2020-BMJT-0101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期限 |
一标 |
学生食堂一楼汉餐(面积1550㎡)进行招标,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餐饮公司经营管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二标 |
学生食堂二楼回餐(面积1850㎡)、三楼汉餐(面积1850㎡)进行招标,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餐饮公司经营管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企业近三年(2017年—2019年期间连续三年)经税务机关审核的财税报告;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开标之日期间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为企业员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的凭证,其中空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信用承诺函;
6.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个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管理等方面具有经营、运营经验和相应能力;
*7. 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相关《厨师证书》;二层清真经营必须具备清真食品办公室颁发的清真食品准营证;
*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截图,截图时间应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家企业只能报一个标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将投标文件和标有“*”资质原件的资料一次性递交,供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审验,否则按无效投标论处。
以上文件除要求提供原件以外,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原件或提供的证明文件过期失效不响应的,均为无效投标。
四、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于即日起登录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获取本采购文件。
1.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http://www.alszyxy.cn/)登录网站页面,在“ 通知 公告”中查询采购信息,点击信息公告页面下方的“相关附件”即可浏览、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购报名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商,通过发邮件进行网上报名,邮箱号:azycgb123@163.com。本采购业务咨询电话:0483-8336150,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483-8331040 13804738018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发布。
六、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 7月 28日9点,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西花园北街10号,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六楼609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
单位地址: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西花园北街10号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六楼613室
联系人:许爱华
联系电话:0483-8336150 13948052005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委托企业经营管理竞谈公告采购 |
2 |
项目编号 |
ALSZYJSXYC-2020-BMJT-0101 |
3 |
采购人 |
单位名称: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 邮 编:750306 地 址:阿拉善盟阿左旗巴彦浩特镇 联 系 人:许爱华 电 话:0483-8336150 13948052005 |
4 |
投标文件格式 |
*确认投标后,投标人使用A4规格打印纸双面打印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全部密封在一个密封包内,按招标文件要求注明相关标识,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5 |
实物样品 |
无 |
6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7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之日起6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
8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2020年 7月 28日9点 |
9 |
开标时间 |
2020年 7月 28日9点30分 |
10 |
开标地点 |
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西花园北街10号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六楼613会议室 |
11 |
服务期限及地点 |
入驻时间:自合同签订后 15日内入场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地点: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 |
12 |
付款方式 |
部门按月结算 |
13 |
资格审查 |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开标时,所有投标人需向采购部门提交全套资质原件(必须为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所有资质原件)以备审查,如未提交资质原件,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
14 |
温馨提示 |
投标人应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与原件递交,授权委托人必须与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人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15 |
递交标书 相关要求 |
参加开标会议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且使用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签到后参与开标会。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
16 |
投标保证金 |
1.保证金:20000 2.缴纳方式:汇入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巴彦浩特新城支行 账 号:0614095509200055369 3.缴款截止时间:2020年7月28日9点前 |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西花园北街10号 联系人:许爱华 电话:0483-8336150 13948052005 |
1.1.3 |
招标机构 |
名称: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办 地址: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西花园北街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六楼609室 会议室联系人:许爱华 电话:0483-8336150 13948052005 邮箱:azycgb123@163.com |
1.1.4 |
项目名称 |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委托企业经营管理竞谈公告采购 |
1.1.5 |
实施地点 |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 |
1.2.1 |
资金来源 |
受托企业出资经营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采购内容 |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将对学生食堂一楼汉餐(面积1550㎡)和学生食堂二楼回餐三楼汉餐(面积3700㎡)进行招标,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餐饮公司经营管理。 |
1.3.2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1.3.3 |
质量要求 |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高校食堂运营有关质量标准合格要求; 厨师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厨师有关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财务要求:经税务机关审核的财税报表; 7.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二楼清真食堂还须具备清真食品营业执照或清真厨师证;(以上证书可提供其现经营场所的证书) 8.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9.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
主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项目质量问题的。 (5)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
1.5 |
费用承担 |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1 |
转(分) 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1.12 |
偏 离 |
□不允许 允许,具体偏离情况详见评标办法要求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方愿意支付上一家餐厅承包商购置的设施设备按33.3%折旧后80139元(每标段)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年 07月 28 日09时30分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电子版响应文件,请储存在U盘中。并单独密封。封面须注明供应商、项目名称。 |
3.2.1 |
投标有效期 |
60 天,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
3.4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17年1月1日至今 |
3.5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详见评标办法中的年份要求。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3.7.3 |
签字和(或)盖单位章要求 |
投标文件封套的封口处、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的其他要求密封的资料封口处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及盖章的位置,以及投标文件涂改、插字、删除的地方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以及招标文件规定需要签字和盖章的其他位置。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注: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全套标书的封皮颜色必须一致。 |
3.7.5 |
装订要求 |
正本、副本整体密封。 采用胶装方式装订,编写目录并在正文处连续逐页编制页码。 封皮注明: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 |
4.1.2 |
封套上写明 |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采购编号: 正本/副本 投标人名称: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办公大楼六楼613会议室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是,退还安排:退还中标企业投标文件副本一套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均限在职人员。 |
6.3 |
评标 |
评标地点: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六楼613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6.4 |
投标报价的认定 |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包干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3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
7.2 |
中标人的确定 |
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采购领导小组负责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3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10.1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
10.1.1 |
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证明材料须现场提供原件审查,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10.1.1.1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10.1.1.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10.1.1.3提供投标人《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还须提供经营清真食品印证证件(清真厨师证);(以上证书可提供其现经营场所的证书)(原件) 10.1.1.4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提供纸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0.1.1.5投标现场查询信用记录情况,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未能亲自到场的,受托人参加开标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2当投标单位存在分公司时,以上证书均应以总公司资格投标,并提供总公司相应资质材料原件。 |
10.1.2 |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采购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 |
10.2 |
投标无效的情况 |
10.2.1投标人所投标的超出招标文件确定的标的范围的; 10.2.2投标人未按10.1的要求提供以有效证件原件的; 10.2.3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 10.2.4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 10.2.5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装订成册的; 10.2.6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10.2.7投标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0.2.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 10.2.9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2.10投标函报价大写不符合的; 10.2.11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10.3 |
类似项目 |
与本项目内容类似的学校食堂经营管理项目。 |
10.4 |
应予废标的情况 |
10.5.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10.5.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0.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0.5.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
10.5 |
中标无效的情况 |
10.6.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10.6.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10.6.3 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0.6.4 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的; 10.6.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10.6.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0.6.7 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0.6.8 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10.6.9提供假冒伪劣食品; 10.6.10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
10.7 |
中标公告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
10.8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10.9 |
付款方式及期限 |
以甲乙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
10.10 |
采购合同公示 |
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
一、说明
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
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为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
2.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2)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本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
6)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中称为投标人。
2.4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合格的服务
3.1 “服务”是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物业管理”是指采购人(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采购人(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次序的活动。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的构成
1.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须知
(4)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5)投标人资格证明及有关文件要求
(6)评标原则和办法
(7)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8)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1.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政策和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者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1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以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书面形式是指投标人出具正式公函(原件),公函上要有投标人的公章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传真件、复印件均不是有效文件。采购人对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2.2若出现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不相符的情况,以招标公告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编制要求
1.1 投标人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
1.2 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如果因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提供虚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要求投标文件双面打印且牢固装订成册,牢固装订成册是指用适当的办法,如用线、金属丝等材料牢固紧密扎紧,书脊涂有胶粘剂以保证投标文件不至于散开或用简单办法不能将任何一页在没有任何损坏的情况下取出或插入。各种用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没有按要求双面打印并牢固装订或编排目录页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5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投标人与采购人任何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1.6 投标文件及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
2.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1)投标文件封面与目录
(2)投标承诺书
(3)开标一览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竞标菜品明细报价表
(7)商务规格偏离表
(8)管理要求偏离表
(9)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10)拟派本项目人员情况一览表
(11)服务承诺及方案
(1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14)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15)其他证明及有关文件
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3.1投标文件及其各项内容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人亲笔签名的部位加盖公章,其中法人亲笔签名的部位不允许机打签名代替。
3.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如果因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提供虚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4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旁边签字盖章才有效。
3.5投标文件因字迹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 投标报价
4.1 投标人所提供的菜品价格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5. 备选方案
本采购项目不允许投标人有备选投标方案。
6.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必须为独立法人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的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共60天。
四、开标与评审
1. 开标
1.1学院采购办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参加开标的各位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3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统一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的工作人员。
1.4 开标时,由后勤处推选的代表和现场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三方拆封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1.5投标文件的同一数据如大写与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1.6所有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印制、签署、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1 评审工作由学院采购办组织。
2.2学院采购办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成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技人员组成。经济和技术专技人员于开标当日,在学院纪检的监督下,从学院内部抽取具有相应资质的专技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2.3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2.3.1评标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确认与投标人及其制造商是否有利害关系。如有利害关系应当主动回避,如无利害关系,应当在含有相关内容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承诺书》上签字;
2.3.2认真阅读、领会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条款,按照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要求逐项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3.3按照评标原则和打分办法逐一对合格投标投标人的投标做出比较评价;
2.3.4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承担责任;
2.3.5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2.3.6在评标报告上签字;
3. 投标文件的初审
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议之前,学院采购办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3.1投标文件审查
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前,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3.1.1资格审查。依据有关法律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在资格性检查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将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和投标服务资格证明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过期失效的;
(2)投标人未提供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的其他资质原件的;
3.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在符合性检查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将视为无效投标: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印制、签署、电子签章的;
(2)投标文件编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格式文件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未单独提供《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未签署、未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投标,又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6)一种服务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投标报价有缺漏项,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报价超出已公布的采购预算的;
(8)投标内容有缺项漏项的;
(9)投标文件未完全响应主要商务条款要求的;
(10)有不良经济纠纷记录和违法行为的;
(11)所投投标方案、服务内容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来做出评判);
(12)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条款的。
3.1.3对于投标书中的细微偏差,采购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4. 投标文件的澄清
4.1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询标,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必须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重大关键问题投标人未进行答疑和澄清,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可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4.2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此书面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 投标文件的评价
5.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必要时需标明评审理由。
5.2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价格分值由工作人员协助经济专家根据公式计算,其结果由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签字确认。
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复核、统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情况,发现评审意见有失公正时,提请该评标委员会成员修改评审意见,并形成书面意见备查。
5.3 评审时除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
(1)投标文件的制作(是否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
(2)公司状况(企业资质、财务状况、技术力量,交纳税金、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等);
(3)所投服务的质量保障措施及应急方案等指标;
(4)经营服务承诺、服务体系、服务响应时间,业绩等;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评审因素。
6.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经学院采购领导小组同意变更采购方式的除外);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定标
(一)编制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
6.评标委员会的其他建议。
(二)确定中标人
1. 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学院采购办将评审报告报学院采购领导小组。学院采购领导小组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
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六、公告
1.中标人确定后,学院采购办将在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
(4)定标日期;
(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2.《中标通知书》。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投标人在中标公示发布3个工作日内到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大楼7楼709室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七、签订合同
1.合同的签订
1.1 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2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结果公告和书面承诺均作为本项目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和方法:
1. 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2.评委会将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预中标单位。
3.本次招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中标投标人的评标办法。
4.本次评标内容分为技术部分和商务资信二个部分。
二、评分细则
1. 本项目采用对投标人技术、服务、资信业绩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满分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2. 商务响应情况:20分
2.1业绩证明(9分):
2.1.1近年(2017年-至今)每有一项同类业绩的得1分,满分5分;
2.1.2具有学校学生食堂经营管理经历,无任何食品安全事故的,每拥有1个成功案例的加2分,最高加4分(以合同书原件和单位开具的证明为准,缺一项不得分)。
2.2商务标响应情况(8分):
2.2.1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 5分;
2.2.2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 1分,加至8分为止;投标人商务条款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减1分,减完为止。
2.3执业实力(3分)
具有《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高级餐饮职业经理人》证书和《高级食品质量管理师》证书,每有一个得1分,满分3分(所有证书以原件为准)。
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凡是涉及到以原件为证加分内容的,均需提供原件,且投标文件所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若内容不一致,不予认可。
3.技术、服务、资信业绩综合评分70分
3.1管理制度(12分)
3.1.1卫生管理制度(满分2分):A最好(2分)B较好(1分)C一般(0分);
3.1.2岗位管理制度(满分2分):A最好(2分)B较好(1分)C一般(0分);
3.1.3食品留样制度(满分2分):A最好(2分)B较好(1分)C一般(0分);
3.1.4库房管理制度(满分2分):A最好(2分)B较好(1分)C一般(0分);
3.1.5采购制度: A最好(2分)B较好(1分)C一般(0分);
3.1.6 4D餐厅管理制度(满分2分):A最好(2分)B较好(1分)C一般(0分);
3.2配置方案(26分)
3.2.1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及保养维修制度方案:A最好(3分)B较好(2分)C一般(1分)
3.2.2经营我院学生食堂成本核算及利润控制管理方案、营养配餐、菜品搭配及价格销售方案:A最好(3分)B较好(2分)C一般(1分);
3.2.3.食品监督管理方案:A最好(3分)B较好(2分)C一般(1分);(对
二层清真必须体现清真食品的监督管理方案,否则不得分)
3.2.4. 食品卫生安排监督管理方案:A最好(3分)B较好(2分)C一般(1分);
3.2. 5. 学生食堂应急预案(包含食物安全、燃气泄漏、停水停电、火灾、地震等)
等。A最好(3分)B较好(2分)C一般(1分);
3.2.6.学生食品安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完善、措施办法得力、可操作性强的得3
分;食品安全保障体系较完善、措施办法可行、有一定操作性的得2分;食品安全保障
体系不够完善、有措施办法的得1分;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不完善、措施办法可操作性不
强的或未能提供的不得分;
3.2.7. 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期间不得转包经营或营业窗口,经营营业窗口设置情况。
A最好(3分)B较好(2分)C一般(1分);
3.2. 8. 保证食品原料采购渠道(5分):采购渠道正规、索证索票手续完备的得3
分;如能承诺使用绿色食品原料的加2分,必须在文件中体现食品原料采购和绿色食品
原料使用保障办法和承诺。否则不得分。
3.3食堂布局及投入改造(12分)
至2019年3月新学期开学前,对食堂的操作布局流程进行合理改造,改善就餐环境,提供优质服务等投入保障:措施得力、方案优秀的得8-12分;有措施、方案良好的得5-8分;措施、方案一般的得3-5分;无措施、方案的得0分。
3.4 经营承诺(20分)
投标企业对拟投入设备情况、伙食品种、特价菜品、免费汤、食堂的利润、原料采购及用量等方面进行承诺,对第四章 合同相关条款三个协议认可并承诺,评委根据其承诺的详细、具体,优惠较大且优于其他投标人承诺的得20分;承诺详细具体,基本满足用户使用要求的得15分;服务体系不完备的得5分。
4. 现场综合实力阐述(10分)
主要考察投标企业对本项目经营策划方案、经营目标、服务内容、经营团队组成、服务优势、企业综合实力的阐述并接受评委答疑的情况,进行打分。
4.1方案有条理得2分,一般得1分;
4.2经营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得2分,一般得1分;
4.3服务质量高、菜品种类多,最好2分,一般1分;
4.4经营团队组成整体素质、资历、类似工作经验与服务优势情况,最好2分,一般1分;
4.5 投标企业综合实力最好2分,一般1分。
三、中标人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出评标报告及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确定中标人。
当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依据评委打分汇总排序依序确定其他投标人为中标人。
第四章 合同相关条款
按甲方要求签订并认可提供的三个协议合同书版本
(一)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 方: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
乙 方: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及《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各项法律法规,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服务外包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各项管理要求,现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目的为明确经营者的责任,防止学校食物中毒、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及意外事故的发生,使经营者牢固树立“优质服务,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以确保我校师生员工的饮食卫生安全及人身安全。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相同。
二、乙方的食品安全责任
乙方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及《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确实把饮食卫生安全摆在首位,并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
(一)清洗消毒
1.乙方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2.乙方定期对餐厅灶具、盛装器皿及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3.按时开启紫外线消毒灯,并达到甲方要求的消毒时间。对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消毒灯,乙方必须及时进行修理、更换。
(二)采购、贮藏、加工和售卖规范
1.食品及原辅料的采购米、面、油、肉类、调料、其他外购半成品及蔬菜类等食材由经营方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标准自行定点采购,必须保证菜品新鲜、安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索票,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保卫处监督执行。
(1)乙方购进各类食品及原辅材料时应当索取以下票证:
①证明生产商或供货商资格的证照,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卫生许可证;
②证明食品来源合法性的发票、收据、供货清单、调拨单、信誉卡等;
③证明食品质量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卫生、质量监测报告等;
④在采购鲜(冻)肉类时,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并查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进口鲜(冻)肉类及其制品时,应索取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2)上述证照和材料如有变更或改动,乙方应当随时索取,复印保存;没有变更或改动,应当每年核对一次。
(3)乙方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进货台帐记录必须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知识。
(4)乙方建立索证索票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备查。
(5)乙方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的食品种类包括:食品(食用油及食品原料)、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
(6)乙方进货台账应如实记录进货时间、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等。
(7)乙方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①腐败变质、酸败油脂、霉变、生虫、污秽不洁、农残不净、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异常,以及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食物和原料;
②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③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④证照不全或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⑤甲方禁止使用的食品原材料(动物内脏、牛羊头肉、绿皮及发芽土豆、四季豆、黄花菜、野生菌类等)。
2.食品及原辅料的储存
(1)乙方食品及原辅料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乙方食品及原辅料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3.食品及原辅料的加工
(1)乙方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并消毒,保持清洁。
(2)乙方加工人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3)乙方如制作销售凉菜必须设置规范的凉菜操作间,否则不得制作销售凉菜。
(4)乙方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不得向师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师生健康的食物。
4.食品的出售
(1)乙方打餐人员必须做到:
①工作前用肥皂、洗手液、消毒液按照规范洗手,并用流动清水冲洗干净;
②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售饭时戴口罩、手套,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③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戴戒指、耳环、项链等;
④不得在出售食品窗口直接收取现金。
(2)乙方禁止销售隔夜饭菜,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在食品完全放置凉透后,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再次出售时应当充分加热。
(3)乙方不得出售加工失败的食品。
(4)乙方必须保证饭菜温度,不得出售凉饭菜。
(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1.乙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购买、存放、使用食品添加剂,设立食品添加剂专用存放点,设立专人进行管理和发放,并做好各项登记工作。
2. 乙方对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3. 乙方严禁使用国家已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四)从业人员健康要求
1. 乙方餐厅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 乙方餐厅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 乙方餐厅从业人员每天上午由餐厅经理组织晨检并做好记录。主要检查个人卫生,个人着装,身体健康情况(进行测温)等,并强调操作规范及日常服务要求。
(五)餐厅食品留样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食品留样:
1.乙方餐厅出售的食品必须按照要求定量(不少于100克)留样并做好留样记录;
2. 乙方留样率必须达到100%;
3. 乙方留样食品必须在留样柜内储存48小时以上;
4. 乙方对盛放留样食品的容器必须每次使用前必须消毒;
5. 乙方留样盒需设立标签,对每天留样的食品进行详细登记(负责人、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等)。
6.留样食品需放置凉透后方可进入留样柜。
(六)各类规章制度的建立及公示
1.除相关主管部门及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外,乙方还应建立更加全面、细化的各项管理制度,以将责任确定到每个管理环节及个人。
2.所有管理制度必须统一、规范上墙并公示。
(七)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的责任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甲方餐饮主管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规范经营,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餐饮主管部门,并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法》中《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及时处置,不得晚报、瞒报。
3. 发生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二、乙方的消防安全及经营场所安全责任
(一)消防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消防主管部门及餐饮主管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效地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为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常抓不懈、责任落实到人,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管理日常消防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必修做到以下要求:
1.厨房内的燃气燃油管道、阀门必须定期检查,防止泄漏。如发现燃气燃油泄漏,首先应关闭阀门,及时通风,并严禁使用任何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
2.乙方经营场所内禁止使用各类液化气罐。
3.厨房中的灶具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与可燃物有足够的间距,以防烤燃可燃物。
4.油炸食品时,锅里的油不应该超过油锅的三分之二,并注意防止水滴和杂物掉入油锅,致使食油溢出着火。与此同时,油锅加热时应采用温火,严防火势过猛、油温过高造成油锅起火。上油锅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
5.厨房灶具旁的墙壁、抽油烟罩等容易污染处应天天清洗。
6.厨房内的电器设施应严格按国家技术规范铺设,严禁私接乱拉,严禁“以铝代铜”的现象发生。厨房铺设电器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穿硬pvc塑料管或钢管进行明、暗铺设,管口及管与管之间、管与其他附件相连时,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或采用瓷瓶明线铺设以及铅皮线、塑料护套线明设。厨房内使用的电器开关、插座等电器设备,以封闭式为佳,防止水从外面渗入,并应安装在远离煤气、液化气灶具的地方,以免开启时产生火花引起外泄的煤气和液化气燃烧。厨房内运行的各种机械设备不得超负荷用电,并应时刻注意在使用过程中防止电器设备和线路受潮。
7.厨房内乙方自购使用的各种炊具,应选用经国家质量检测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切忌贪图便宜而选择不合格的器具。与此同时,这些器具还应严格按规定进行操作,严防事故的发生。
8.厨房内应配备灭火毯,并应放置在明显部位,用来扑灭各类油锅火灾。
9.操作人员应及时关闭所有的燃气燃油阀门,切断气源、火源后方可离开。
10.乙方设立火灾应急小组并定期进行相关培训,具备火灾应急预案及消防疏散图,消防疏散图应在就餐大厅及后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11.乙方经营期间,不得堵挡或私自使用消火栓、灭火器,不得挪用、占用应急灯插座,不得在消防通道内放置任何物品阻挡消防通道的畅通。
12.乙方法定代表人为本餐厅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出现责任事故,由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
(二)经营场所安全责任
1.乙方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餐厅开关门时间。非营业时间内,餐厅所有通道必须处于封闭式状态。如因进食材、检查等原因必须开门的,应有专人负责开关门及安全监管工作。
2.乙方餐厅营业期间,后厨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除餐厅内部员工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后厨,并在主要通道口要设立明显标识。
3.经营场所内由甲方配备的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天然气报警器、安全监控摄像头等设施设备,乙方需妥善管理,如发生丢失、人为损坏等情况,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甲方经营场所内的电梯升降设备交由乙方使用,乙方严格按照规范操作使用,如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乙方的设施设备使用安全责任
(一)使用各类厨房设备必须按照规范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规操作,乙方从业人员在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出现的任何意外事故(包括触电、创伤、烧伤、烫伤、跌伤、摔伤、疾病等)甲方概不负责,所花费用及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不得随意搬动、调整已经定点摆放的大型设施设备,如因经营需求需要变动位置的,必须经甲方餐饮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乙方应定期对餐厅内部的用气设备进行检测,避免因天然气泄漏造成各类事故。乙方不得私自改接天然气管道。
四、蚊虫预防消杀防疫责任
(一)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定期进行蚊虫消杀工作,并做好全面防疫工作。
(二)为保障食品安全,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餐厅内使用任何烈性灭虫药物,如老鼠药、敌敌畏等。
(三)乙方的各类通道、门窗、半成品及成品货架等重点部位应具有防蝇虫措施,必要区域安装灭蝇灯,各类库房应按照规范设立挡鼠板。
五、责任追究
(一)乙方必须将本责任协议书内容落实到餐厅每个岗位、每个人。
(二)对乙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不认真执行本协议管理规定,造成各类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及相关责任。
(三)乙方在经营期间造成的各类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考评与奖惩
(一)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与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二)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卫生责任协议书
甲 方: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
乙 方: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及《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各项法律法规,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服务外包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各项要求,现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卫生协议书。目的为明确经营者的责任,加强食堂的卫生管理,细化卫生管理标准,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给师生营造一个干净、整洁、卫生、放心的就餐环境,确保我校餐饮服务保障工作健康发展。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