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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庐江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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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庐江中学食堂服务外包

招标详情

安徽省庐江中学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项目)

项目概况
安徽省庐江中学食堂服务外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ANNFZ00400
项目名称:安徽省庐江中学食堂服务外包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0.0 万元
采购需求: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后,报经主管部门同意的前提下,由学校综合测评决定是否再续聘。若续聘,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或其所管理的分支机构)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
4.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24个月;
5.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07月17日至 2020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 8:00至 12:00,下午 12:0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
(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在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话:0551-87388118。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0年08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3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安徽省庐江中学
地址: 庐江县晨光路10号
联系方式: 0551-87326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方式: 0551-87388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工
电话: 0551-87388118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请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标段简称:
建设银行
户名: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34001777309052502004-2323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黄山路支行
邮储银行
户名: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934003010018048899003999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庐江县支行营业部
农业银行
户名:庐江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账号:12150001040020691000000212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庐江县支行营业部
工商银行
户名: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130207103800153092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采购需求公告.docx
采购需求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根据考核结果据实结算。 2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 3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后,报经主管部门同意的前提下,由学校综合测评决定是否再续聘。若续聘,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2年。 …… ……………… 二、项目概况 1、庐江中学食堂共有 3 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 6230 平方米(具体以现状为准),均按照食堂相关标准设计建设,各功能用房齐全。一、二层共可同时容纳1500人就餐;三层教师餐厅可容纳200人就餐,有包间3个。食堂配套设施完善,炉灶使用天然气。 本次招标项目主要为一、二、三层餐厅经营承包权。具体经营内容范围以中标后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本项目为安徽省庐江中学食堂的经营管理招标,中标供应商为校方职工及学生提供餐饮服务,中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须满足工作需要。 3、学校提供经营场所,如中标供应商对校方提供的场地、装潢以及设施设备等有更高要求,需要自行装修改造更换,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校方提供给中标供应商使用的设备,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维护保养。 4、水、电、气(汽)及燃料收费标准:按我市相关部门收费标准执行,按表计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燃料必须使用柴油或液化汽等环保能源。 5、职工和学生就餐为自愿式就餐。 6、食堂从业人员要持有健康证及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三、报价和付款 1、食堂秉持“零利润”的原则,但中标供应商每月须拿出一、二、三层营业总额的5%用于:①平抑物价,为便于经营期间平抑教师、学生食堂饭菜价格;②小型维修和设备购置;③校园一卡通及充卡人员服务费;④学生勤工俭学支出。 若投标人有意参与本项目,则必须在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承诺餐费收取相应固定标准。 2、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根据考核结果据实结算。 四、服务要求 1、中标方按约定菜品价格向校方职工与学生供餐,以刷卡形式就餐。 2、餐基本品种按照膳食营养搭配,每天餐单不重复,每周将餐单价格交至校方审核。 3、涉及工商、税务、环保、卫生防疫等事宜,校方协助予以协调解决。涉及到的各种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中标供应商可自行将食堂重新设计、装修(报校方备案),但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合同终止时学校也不予任何补偿。 5、经营期间学校组织教职工、家委会、学生三方代表每学期对食堂服务进行考核,考核满意率低于 85%,学校进行相应处罚,连续达二次考核满意率低于 85%,校方有权终止合同,也不予任何补偿。 6、中标供应商须提供校园一卡通系统的监视系统运行状况、及时处理系统错误和保证系统数据安全的服务。 五、经营期限 服务期限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后,报经主管部门同意的前提下,由学校综合测评决定是否再续聘。若续聘,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2年。承包经营结束后,承包方必须保证学校资产、设备完好,按时交回学校,自行购置的一切设备用品无条件带走,学校不承担一切费用。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终止,学校不承担补偿责任,但对可预知的因素,学校预先通知中标供应商做好防控准备。 六、供餐要求 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化,饭菜价格优惠,保证每天必须供应免费汤和 2份1元特价菜,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不准出售剩饭菜,学校膳食管理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在师生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及服 务情况,调查结果通知餐饮公司。为了公平竞争,学生采用开放式自愿就餐制。 七、管理要求 为了保证开饭时的窗口数量并且热情服务,中标供应商需自行用标准隔离设施布置好就餐排队隔离带。食堂餐厅、操作间、烹调区、售饭区、加工区、主副食仓库、 更衣室等均属于中标供应商管理范围,其卫生防疫、就餐环境等必须达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制定的标准。食堂操作人员应有健康证,每年体检一次。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自理。按照餐饮企业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标准进行管理。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操作,确保食堂不发生火灾和食物中毒事故。燃气使用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严禁违规使用。因中标供应商管理责任造成食物中毒,或受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 切责任。中标供应商负责承包区域治安保卫、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保证承包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工具物品及不动产的安全完好。不得将产权属学校的设备、用具等拿到校外。 需送外维修的,必须经过校方同意,办理出门手续后才能出门。中标供应商应负责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人员到岗和变动前需向学校通报和备案相关信息,提交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以及相关证书。所属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统一着装,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所有员工不允许带家属(含老人、小孩、包括不在校内工作的配偶等)进入学校。出现工作人员工伤或死亡事故,中标供应商负完全责任,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质量要求 保证采购、储存、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中标供应商使用的食用油、米、面、副食以及所有调料用品由中标供应商采购并索证索票。原料厂家须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须具有相应资质。根据学生营养膳食需求制定搭配合理的不同食谱,每周在供饭窗口墙上公布和及时更新菜谱、饭菜分量及价格,并接受学校和师生监督。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学校要求建好各类台账,如:索证、食品添加剂领用记录、消毒记录、采购、支出账目等。接受学校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虚心听取意见,对所提出的问题和师生投诉意见要及时清查和整改。 九、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须为本项目缴纳履约保证金陆拾万元,合同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为食堂投保公众责任险。 十、企业日常管理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主动接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餐饮行业的监 督、指导与管理。 2、中标供应商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承担食品卫生管理职责。 3、中标供应商应依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相应岗位技能培训;供餐企业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4、中标供应商采购的主副食品原材料应符合规定标准和有关要求,建立台帐管理和索票索证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流程;销售食品要符合卫生规范;销售食品成品要实行留样制度;不得制作售卖凉菜。 5、中标供应商应建立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场所,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 6、中标供应商应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储存期间,要按照食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安全管理;要严防食品在储存期间发生霉变、腐烂和生虫不洁等现象;对过期食品和霉变食品要按规定及时处理,严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向学校和学生餐桌。 7、中标供应商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原材料采购索证验收、仓库卫生管理、食品加工卫生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卫生检查及奖惩、除虫灭害卫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和紧急处置等制度,并上墙明示。 8、中标供应商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及便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口罩、 帽子,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勤洗手,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9、中标供应商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10、“明厨亮灶”所需的设备及管理费由学校自行负责。 11、在合同期间,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食堂人员非因以下原因不得更换。如发生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书面手续后方能变更人员,并且替换的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因管理人员重大疾病、死亡、调离所在单位、辞职、犯罪、移民等原因确须变更 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经学校同意更换的; (2)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 十一、企业退出规定: 中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停止其供餐资格: 1、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不能满足就餐需要,经学校多次提出不予整改的; 2、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未经批准更换的; 3、掺杂使假,使用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危害学生身心健康,情节严重者。 4、供餐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者。 5、供餐期间对就餐学生进行克扣、延时、减量、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有体罚学生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者。 (对体罚学生行为零容忍) 6、在协议供餐时间内停止供餐一天以上者,或频繁发生停止供餐情况者。 十二、学校监督管理 1、校方已将对食堂的领导与管理列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确定了一名校级领导分管,总务处主管,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员。 2、校方对中标供应商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食品卫生监管方面具有监督和管理权限,坚决杜绝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十三、考核细则和饮食服务标准: 在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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