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受韶关市第一中学的委托,对韶关市第一中学二号饭堂及小卖部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韶关市第一中学二号饭堂及小卖部经营权项目
二、采购编号:SY20GZ062
三、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名 称 | 入围供应商 | 报价内容 | 承包租凭费最低限价 | 承包期限 |
1 | 二号饭堂及小卖部经营权 | 1家 | 承包租赁费 | 不低于 60,360.00元/月 | 自2020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共3年)。 |
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开标时投标报价低于承包租凭费最低限价或超过单价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至2019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5、投标人应当具有与经营相适应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2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楼1楼办事大厅;
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自行到我公司网站“http://www.gdsyzb.cn/”下载“招标文件”及“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8月11日上午09:30—10:00(北京时间)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开标时间:2020年8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
1、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yzx.sg.gov.cn/);
2、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syzb.cn/)。
十三、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1、采购人或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751-6913982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38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慧、赖柏羽
电话:0751-8228655
传真:0751-8228755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路2幢电信综合楼四楼(邮编:512000)
邮 箱:guangdongshengyuan@126.com
附件:招标文件.doc
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0日
韶关市第一中学
二号饭堂及小卖部经营权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SY20GZ062
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2
第二部分 项目内容………………………………………..…...…………………......6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3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30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38
第一部分
招 标 公 告
承包经营权招标公告
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受韶关市第一中学的委托,对韶关市第一中学二号饭堂及小卖部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韶关市第一中学二号饭堂及小卖部经营权项目
二、采购编号:SY20GZ062
三、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名 称 |
入围供应商 |
报价内容 |
承包租凭费最低限价 |
承包期限 |
1 |
二号饭堂及小卖部经营权 |
1家 |
承包租赁费 |
不低于 60,360.00元/月 |
自2020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共3年)。 |
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开标时投标报价低于承包租凭费最低限价或超过单价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至2019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5、投标人应当具有与经营相适应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2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楼1楼办事大厅;
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自行到我公司网站“http://www.gdsyzb.cn/”下载“招标文件”及“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8月11日上午09:30—10:00(北京时间)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开标时间:2020年8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
1、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yzx.sg.gov.cn/);
2、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syzb.cn/)。
十三、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1、采购人或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751-6913982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38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慧、赖柏羽
电话:0751-8228655
传真:0751-8228755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路2幢电信综合楼四楼(邮编:512000)
邮 箱:guangdongshengyuan@126.com
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0日
第二部分
项 目 内 容
一、技术要求:
1. 项目概况
通过本次招标,确定一家服务商对韶关市第一中学的二号饭堂及小卖部进行经营管理,承包期限为三年。(服务期内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合同每年签订,其中采购人每年将对中标人进行经营服务管理评估,须符合学校的经营管理评价方案)。
2. 承包方式
2.1 采购人提供现有的厨房设备场所,不再增设、更换设备设施。
2.2 经营区域内的一切设备设施由中标人负责管理,包括设备设施的增设、更换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在合同期满后,中标人增设、更换的一切设备设施由中标人自行搬离,采购人原有的厨房设备,中标人不得损坏及带走)。餐具的使用由中标人负责保管、维护和日常卫生清洁工作。承包期结束后,学校不承担其转让工作。中标人必须保护好饭堂所有财产,对学校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修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承包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经营所需其它设备由中标人自备,如要进行特殊装修、改造,须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
2.3 中标人负责材料费、办公费、燃料费、水电费、清洁费、损耗费、维修费、装修费等及饭堂、小卖部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等一切经营、管理费用;承担经营中一切手续的办理及由此发生的费用。
2.4 用膳、营业方式和时间等根据采购人的实际情况商定。
2.5 消费卡由韶关市第一中学统一负责发售、充值,消费人员凭卡就餐及消费,学校按月与中标人结账一次,消费卡充值员的劳务费用由中标人负担,标准为每月不低于2600元。
3.组织管理要求
3.1 遵纪守法,文明经营饭堂和小卖部。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和指导,如出现不服从学校管理,屡教不改,师生投诉多、意见大,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3.2 中标人要以服务师生为宗旨,任何时候都不能损害学校和师生的利益。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随时性的应急工作,为学校排忧解难。
3.3 合法经营,不允许经营饭堂、小卖部以外的业务,不准饲养家禽等一切动物,不允许打麻将、扑克等娱乐活动。要做好饭堂(含小卖部)的人员、财产安全保护工作,如出现学校财产遗失、损坏或人员伤亡,由中标人负责。
3.4 严格按学校要求招聘员工。员工年龄在18—50周岁,有健康证明,有一定的素质,新员工必须经过培训领取合格证才能上岗。要和饭堂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发放工资,要为工作人员购买必须要的劳动和安全保险,免费提供工作人员的吃宿,免费提供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冬、夏各二套)。
3.5 中标人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承包经营者自行负责。所有聘用人员都必须具备有效健康证明,工伤、社保、医保、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所有运营费用均由承包者自理。若有相关部门对饭堂进行检验检疫以及资格审查,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6 设定公开栏,坚持饭堂事务公开。要求工作制度、工作人员相片、工号、健康证等上墙。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每餐的饭菜种类、价格要公开,小卖部出售的各种物品、食品及价格要公开,让师生清楚、明白消费。
3.7 饭堂、小卖部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开放时间对师生开放,凡在非开放时间出售任何食品给学生,一经学校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书。第二次起,学校有权对承包经营者处罚人民币500-1000元。小卖部各类商品的售价须不高于韶关市大型超市商品的零售价格,不得向学生出售烟、酒等违反学校规定的物品,不得出售“三无”产品。
3.8 认真做好周末、节假日学生的供餐工作。周末及节假日,校方留宿学生需用餐的,由校方宿舍管理员负责统计好名单后,由中标人认真做好供餐计划安排。
3.9 中标人应当将规章制度、考核标准以及加盖中标人公章的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等报采购人备案,原件需采购人查验。同时,按照政府职能部门的规定公示相关证件。
3.10 中标人负责派出工作人员的招聘、任免、薪酬、福利、保险、医疗等。采购人与中标人的所有派出工作人员没有任何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劳务、社保、福利等关系。
4. 卫生管理要求
4.1 严格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保证不使用、不制作、不供应腐烂变质原料及食品。
4.2 负责饭堂内和饭堂周边50米范围内的卫生清理保洁。除每天开展常规卫生打扫外,每周须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营造良好的饮食环境。同时严格按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卫计局相关规定处理每餐的剩饭剩菜等废弃物,管好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避免师生的投诉。
4.3 中标人应当向派出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服、手套、口罩、帽子、围裙、袖套、胶鞋、等劳保用品。中标人派出工作人员要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中标人派出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得在饭堂工作。
4.4 禁止在厨房内抽烟、咳嗽、吐痰。禁止在厨房内,使用手机。
4.5 禁止在厨房内躺卧或住宿,禁止随便悬挂衣服及放置鞋屣,或乱放杂物等。
4.6 工作时必须使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食物与食品,中标人派出工作人员每次就餐后进行一次大清理,使桌、椅、餐具整洁有序。
4.7 经营场所应经常进行定期防鼠灭蝇、灭虫。做到食品安全及内外环境卫生经得起学校和上级部门检查并达到优良标准。
5. 安全管理要求
5.1 中标人应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食物的质量,实行定点采购,要求饭堂肉类、蔬菜、油、米、面、粉、调味料、禽类等食料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进货,做好购进物品流水帐,严格落实采购索证索票制度,把好进货渠道及进货质量关。每天食品、菜式做好留样48小时,以备化验、检查。生熟肉类要分开存放冰箱。使用炊事械具及各种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一切工作人员进饭堂均须穿工作服、戴帽及口罩。严格执行各项饭堂管理制度,严格按饭堂食品加工制作、销售、存贮等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5.2 坚持做到安全第一,保证饭堂、小卖部不出安全问题,随时经得起各级领导和卫生、环保、药监等有关部门的检查,承担饭堂、小卖部出现安全问题的一切责任。
5.3 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中标人的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中标人的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5.4 中标人负责饭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采购人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采购人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人员身体健康,影响采购人声誉,中标人除了要负担所有的医疗费用以外,还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并视情节轻重,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处理,直至提前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全部法律责任。
5.5 主要食品标准要求:
(1)大米:国家二级或以上级别。
(2)肉类: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合格的新鲜肉。
(3)食油:一级菜籽油或花生调和油。
(4)鱼类:新鲜淡水鱼、冰冻海鱼。
(5)三鸟:除鸡爪、鸡腿、鸡翅外均购买使用新鲜三鸟。
(6)包装食品:具备合格证、在使用期内使用。
6. 服务管理要求
6.1 饭堂工作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36人。其中,中式烹调师1人、营养师1人,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中标人指定1名工作人员兼任管理工作。
6.2 树立全心全意为采购人的师生员工服务的意识,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经常征求采购人师生员工的意见,了解他们的就餐需求情况。
6.3保证一日三餐准点开膳,保证饭菜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不准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和剩菜剩饭。除有另行通知外,饭堂应保证在国家规定节假日正常开餐。
6.4 供餐时间按采购人的要求执行,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前做好开餐准备工作,保证正常供餐。
6.5 中标人要处理好人际关系,做到人员和谐,师生满意,不得出现矛盾争端,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6.6 中标人应当制定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工作人员职责、考核方式方法和标准等。
6.7 经营期间需提供相关从业人员的营养师证、厨师证(中级以上)、点心师证(中级以上)、健康证、食堂安全管理员证等(与投标文件一致,如需更换,须采购人同意),饭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达到地方卫生监督所制定的标准。
6.8 投标人具有有资质的餐饮管理师、营养配餐师(员)1名以上,并提供餐饮管理师和营养配餐师(员)的资格证复印件。
7. 价格菜色要求
7.1 中标人为师生提供商品零售服务及一日三餐饮食服务(包括提供周末及寒暑假补课期间的膳食及全天免费为学生提供足量饮用开水)。
7.2 中标人在保证基本套餐的前提下,推出特色窗口:小炒、面档、自选。小炒、特色小吃单价每份最高不超过7元。小炒、特色小吃明码标价现做现卖。
7.3 按粤、湘、川等菜系的特色标准进行烹饪制作,并定期轮换厨师,以保证菜式口味的多样化。
7.4 饭堂每月推出新品种,向就餐人员现场询问意见并改进。
7.5 就餐人员自由选择各类菜式就餐,中标人须根据本次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的限价和菜式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定出合理价格,就餐人员凭IC卡进行消费。
7.6 价格:供应品种实行单价最高限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做无效投标处理。
①每份菜量二两以上;荤菜类(是指含配菜的荤菜)不超过3元/份,荤菜类(是指不含配菜的全荤菜)不超过4元/份,素菜类0.8元/份;
②饭0.2元/两,1元/不限饭量,要求用中等以上好米;
③包点类0.5元/个(约二两/个);
④汤粉、汤面类 3元/份(素粉、素面1元),每份不少于三两;
⑤ 蒸水蛋1.5元/份。
中标人须在就餐区域设立电子牌明确饭和每种菜的价格及份量,在就餐时间内显示,并要求每天更新。
7.7 承包租凭费报价:人民币 元/月(不含水电费),每年的2月与7月无需缴纳。水电费、卫生费、电话费、网络费等每月按实结算(不包含在租金费用内),每月10号前支付。
7.8 早餐品种10个以上;午餐、晚餐菜式品种15个以上(条件允许情况下,增设晚餐为学生自选配餐),并有免费汤水供应。开设加菜窗口,面食窗口和其他套餐窗口,标出品种价格,满足师生的不同需求。每周菜色品种不能重复超过2次以上;每周五前将下周菜单提交到采购人主管部门审核。
7.9销售价格按照承包合同和招标文件的标准,以上服务的具体售价由中标人提交含价菜谱,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严格按价销售,若物价上涨的因素,造成中标人亏损(须提供一个月的经营报表),经双方协商,售价可适当调整,否则一律按违约处理。
8. 其他要求
8.1 如采购人要求送餐至教室就餐的,中标人须负责送餐至教室门口,配餐设备及配餐车内必须有安装保暖防尘防污设备(要保障设备安全)。餐后餐具、教室卫生由中标人统一收拾、清洁。
8.2 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安排夜宵(夜宵食品要限制供应,以粥、粉、面食、点心、糖水为主,限制碳酸饮料和煎炸食品)。能承担采购人举办各类活动的就餐需要,中标人应无条件为采购人提供围餐供应及服务,并只收成本费用。
8.3 中标人在节假日期间必须配合采购人安排人员值班,为留校的师生提供膳食,能满足生病师生的“病号餐”需求。
8.4设立教职工专用餐厅。教职工餐厅须按学校要求为教职工提供餐饮服务;如遇培训任务,还须为培训学员提供商定的餐饮服务,并开具正式发票入账。
8.5 中标人如果是企业法人,则中标人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办理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饭堂内的工作人员属于中标人的员工,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饭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如用电、用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采购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8.6 投标人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等要求做好工作,并根据以上法规和制度,制定饭堂、小卖部内部管理制度及食物采购质量控制的流程及管理办法。
★9. 中标人必须严格履行承包合同要求,不得在中标后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经营。(提供承诺函)
★10. 投标人与韶关市第一中学一号饭堂的承包单位(广东新又好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利害关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 中标后须提供食品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给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供货。(提供承诺函)
二、项目商务要求:
1. 服务期(承包期):自2020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共3年)。
2. 承包地点:韶关市第一中学。
3. 履约保证金:
3.1提交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超过7日不提交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3.2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3.3 方式:转账。
3.4 退还说明:在合同期满之日起30天内且完成所有移交手续后退还。
4. 付款方式:中标人须使用计算机收费刷卡系统,就餐人员预交的费用由采购人统一收取,采购人根据就餐学生实际消费情况每月结算拨付给中标人(以刷卡系统的原始数据为准),中标人须开具等额正式发票给采购人。中标人不得多扣磁卡存款,不得负数消费和提现业务,不得赊欠帐款,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发放各种形式的就餐券,不得采用现金方式交易。
5. 在承包期内,中标人每年末须递交该年度的企业完税证明给采购人。
第三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
一、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韶关市第一中学。
2.2 “监管部门”是指:韶关市第一中学。
2.3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
2.4 合格的投标人
2.4.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4.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4.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4.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4.1.4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至2019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2.4.1.5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4.1.6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4.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4.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4.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2.4.5 投标人应当具有与经营相适应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2.4.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登报费、中标服务费均由中标单位支付。
4.2 登报费为人民币贰仟伍佰肆拾元整(¥2,54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代缴,中标后由中标单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4.3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执行。中标服务费按3年总承包租凭费(每年2月与7月不计在内)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费 类 型 率 中标金额 (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设备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3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300-100)万元×1.1%=2.2万元
合计收费=1.5+2.2=3.7万元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项目内容
3) 投标人须知
4) 合同书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
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 投标的语言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1.2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1.3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 备选方案
12.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3. 联合体投标
1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4.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 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投标人应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元);
16.3投标保证金一般应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也接受法律规定的方式(如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递交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到达下述账户(以提供银行盖章的回单为准,回单复印件应粘贴在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中);如以其他方式递交的,需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相关证明资料。(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所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韶关工商银行西河支行
帐 号:2005022138000003814
并请注明“事由:SY20GZ062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汇款或转账附言标注本次采购编号,同时详细填写附件“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并与开标一览表一起封装递交,以便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投标人应按以上所述方式及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机构不承担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的风险。
16.4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5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7. 投标的截止期
17.1 投标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 五 份,其中正本 一 份和副本 四 份;电子文件存储介质:二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电子文件存储介质要求:以光盘或者U盘为介质存贮(光盘或U 盘上应标识投标人名称),Word 格式,不留密码,可复制,无病毒,不压缩。
18.3 若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8.4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8.5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与《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件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字样。
19.2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9.3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
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1. 开标
21.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21.3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1.4开标截止后发现投标人不足三家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时,作废标处理。
21.5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2.1 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照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采购代理机构库中随机抽取;
2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
22.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本部分“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3. 投标文件的初审
23.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等。
23.2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3.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3.4 投标人数量的认定
23.4.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3.4.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3.4.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3.5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3.5.1 在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23.5.2 在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报价低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承包租凭费最低限价或超过单价最高限价;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的;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3.5.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3.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采购代理机构将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23.7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 投标的评价
25.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6. 授标
26.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二中标候选人)名单。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6.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第一名为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第一名为中标人。
26.3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采购监管机关指定的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发布媒体: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质疑的提起与受理
28.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实名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当面递交(逾期的作无效处理)。
29. 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请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实名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的恕不接受)。
30.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质疑对象;
2、有基本事实及证据;
3、符合法定的时效要求;
4、履行必要的工作程序。
31.供应商提出质疑书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日期、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2、质疑的具体内容及相关事实证据;
3、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4、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授权人)签字和盖章;
5、其他需要提供的内容等。
32. 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且必须附送有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注: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标书费后才能作为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3. 受理质疑联系事项
接收质疑单位: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莉莉
电话:0751-8228655
传真:0751-8228755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路2幢电信综合楼四楼(邮编:512000)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4. 合同的订立
34.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4.2 签订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采购监管机关备案。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一份合同原件备案。
35. 合同的履行
35.1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35.2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34.2条的规定备案。
八、适用法律
3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参考《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7.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
38. 评标步骤: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比较与评价
(一)初审
1、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序号 |
资格性审查内容 |
1 |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至2019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4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
5 |
投标人应当具有与经营相适应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
6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注:(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评标环节(符合性审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2)投标人分栏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结论栏中填写“通过”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通过”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
序号 |
符合性审查内容 |
1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函。 |
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3 |
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4 |
在经营范围内报价,承包租凭费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低于本项目承包租凭费最低限价;投标单价未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5 |
投标供应商对投标货物没有报价漏项,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
6 |
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90天。 |
7 |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8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 |
9 |
未出现视为投标人串标投标所列的情形。 |
10 |
技术参数(带★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没有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文件要求的。 |
11 |
没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
注:(1)投标人分栏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结论栏中填写“通过”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通过”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结论汇总意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即超过半数评委的结论为“通过”则该投标人通过初步评审,否则不通过。
(二)比较与评价
1、商务评价;
2、技术评价 ;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的“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逐条进行评审。
3、价格评估;
4、综合比较与评价。
(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39. 评标标准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按价格、技术和商务三部分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三项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得分占15%,技术得分占40%,商务得分占45%。
39.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9.2价格评估:价格分是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则按比例算出【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价格权值×100】
注:承包租赁费为评定价格分的依据。
39.3技术评分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权重 |
评分档次及依据 |
1 |
现状分析报告 |
5 |
根据各投标人对本项目实施目标、教育行业餐饮(含配餐)、服务对象分析的准确性、科学性进行评价: 目标定位准确、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了解清晰、现状分析完整、对现有条件及情况调查清楚、有亮点、有完善的报告且与实际情况相符得5分; 目标定位比较准确、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有一定的了解、现状分析基本完整、对现有条件及情况有简单调查、有简单的报告且与实际情况相符得3分; 缺乏目标定位、对现状了解不足,缺乏对现有条件及情况或报告明显错漏缺乏严谨性、符合性的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 |
2 |
餐饮服务方案 |
8 |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食堂餐饮管理制度(包括不限于: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验收制度、食品加工卫生安全制度、食品存储管理制度、食品留样管理制度、对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进行评价: 管理制度最为详细、科学合理、本项目针对性强得4分; 管理制度较为详细、较科学合理、本项目针对性较强得3分; 管理制度基本完整、有一定的针对性得1分; 管理制度不能满足项目的实际需求得0分。 |
菜谱制定及各档位配餐方案营养合理、品种多样、搭配合理且符合学生饮食习惯,能够满足校园餐饮要求、分量、款式得4分; 菜谱制定及各档位配餐方案营养合理、品种较多、搭配合理符合且符合学生饮食习惯,能够满足校园餐饮要求、分量、款式得3分; 菜谱制定及各档位配餐方案相对简单、品种搭配、分量、款式基本合理得1分; 各档位配餐方案相对简单、缺乏计划得0分。 |
|||
3 |
安全保障能力 |
12 |
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 根据食材的来源、生长环境、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进行评价: 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完善、可行得4分; 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较完善、可行得2分; 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不够完善、不够可行得1分; 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较差得0分。 |
投标人有稳定的进货渠道,有与食品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签订供货协议(合同),每提供一家得0.5分,最高2分。 注:提供供货协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根据投标人或食品供货商的配送能力进行评价:(提供足够能力证明者得2分,有部分能力证明者得0.5分,无能力证明者得0分) 注:投标文件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或租赁协议(租赁协议的有效期必须涵盖本项目的服务期限)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投标人建立食品检验室,拥有食品安全检测设备3种(含)以上(如:药残留检测仪器;重金属检测仪器;瘦肉精检测仪器;肉类水份检测仪;甲醛检测仪;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生物毒素检测仪器;多参数食品分析仪;显微镜;培养箱;电子天平等),得2分,不足3种得0分;不能提供食品安全检测检验室,得0分。 注:提供食品安全检测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近一年内以投标人名义送检的肉类、蔬菜等相关食品的合格检验报告,每提供1份得0.5分,最高得2分。 注:提供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4 |
应急保障措施 |
5 |
根据各投标人对本项目应急保障方案(包括不限于:遇学校停水、停电、疫情等突发情况时能有效应对师生的膳食供应)。 能快速补充调动足够人数的服务团队抵达现场工作,职员便于有效管理。)进行评价: 提供能力证明,应急保障方案科学,思路清晰,措施到位,针对性强得5分; 提供能力证明,应急保障方案较一般,思路较清晰,措施到位,针对性一般得3分; 应急保障方案差,思路不清晰,措施基本到位,针对性差,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 未提供应急保障方案不得分。 注:如有应急设备设施须提供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5 |
服务承诺事项 |
10 |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每年办理保险额为500万元(或以上)的餐饮场所责任险,顾主责任险100万元(或以上)以及驻校员工人身险20万元(或以上),上述保险均由中标人自行投保并承担相关的手续和费用,同时须将相关的投保单资料复印交学校备案。 注:提供符合上述内容的承诺函得5分,不提供或未按上述要求承诺则不得分。 |
投标人提供以下承诺: 1、食品及小卖部安全责任承诺得1分; 2、食品及小卖部销售价格承诺得1分; 3、配合服从学校管理承诺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根据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对采购人作出的其他服务承诺进行评审: 服务承诺事项多,且切实可行得2分; 服务承诺事项较多,较可行得1分; 服务承诺事项较少,不够可行得0分; 未提供不得分。 |
39.4商务评分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权重 |
评分档次及依据 |
1 |
投标人认证及荣誉 |
10 |
投标人具备符合本项目特点的管理体系认证: 1、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2、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3、具有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4、具有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5、具有《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得2分; 本项最高得10分。 注:提供有效期内的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2 |
资质证书 |
6 |
投标人自有食品生产、经营能力的得6分。 注:提供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3 |
食品安全证明 |
2 |
投标人近 3 年内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得2分。 注:提供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4 |
拟对本项目投入管理人员情况 |
14 |
投标人组建的管理团队队伍架构清晰,管理分工明确,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技能人才多。(提供人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证书等材料,高素质者人数在6人及以上得5分); 投标人组建的管理团队队伍架构较清晰,管理分工较明确,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技能人才较多。(提供人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证书等材料,高素质者人数在4人及以上得3分); 投标人组建的管理团队队伍架构不清晰,管理分工不明确,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技能人才较少。(提供人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证书等材料,高素质者人数在2人及以上得2分,2人以下不得分); 注:提供上述人员在投标单位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不齐全或未提供不得分。 |
项目团队人员: 具有中级(含)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或中式面点师证书,得3分; 具有高级健康管理师或高级营养师证书,得2分; 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每提供一个得分2分,最高得4分。 注:上述人员不得与其他团队人员重复,重复不计分。须提供团队人员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及人员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5 |
财务状况 |
2 |
根据投标人2018年、2019年度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进行评审: 每提供一个年度得1分;最高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6 |
项目业绩 |
6 |
投标人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饭堂或小卖部的项目业绩,得6分。 注: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7 |
服务机构 |
5 |
投标人为本地企业或在本地区设有注册服务机构的得5分;在其他地区得2分。 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的“项目内容”逐条进行评审。
39.5 综合比较与评价:根据每个投标人在上述各评审阶段中的得分,采用下面公式算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W=[Cmin/C]×15 + [T] + [M]
其中:
W 某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