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0-07-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杭州贯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新昌中学委托,就浙江省新昌中学餐具消毒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GJXC-2020-00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采购需求(工作内容) |
标项1
| 浙江省新昌中学餐具消毒房设备采购及安装 | 1 | 项 | 30万元 |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 |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截至响应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开启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以上网站查询,以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开启当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4)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获取采购文件(报名):
3.1获取方式:采购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陆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在“已获取”的状态下,潜在供应商可下载查看采购文件。
3.2获取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3.3获取时间:2020年7月20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30日9时00分
2、电子响应文件在线提交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
3、线下备份响应文件(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U盘形式)递交地点:新昌县城南乡石溪村望师岭2-12号。
4、线下备份响应文件递交形式:快递。快递接受地址:新昌县城南乡石溪村望师岭2-12号;收件人:俞文霞;联系电话:0575-86185027。)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备份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时间以快递送达接受时间为准。
七.解密时间、地址:
1、时间:2020年7月30日9时00分,响应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解密。
2、地址:新昌县城南乡石溪村望师岭2-12号三楼会议室。
3、在线磋商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站及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响应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采购文件将被作为无效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三万元以上(含三万)罚款金额视为较大数额罚款);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参与响应人应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请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注册,具体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4、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供应商应为浙江政府采购网的正式注册供应商。
5、代理机构质疑接受人
联系人:石工、卢工;联系电话:13346150286
6、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昌县财政局
联系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6621309
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7、响应说明:
①技术支持:
本项目采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②注册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贯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工 俞工
联系电话:0575-86185027/17764536402
地址:新昌县城南乡石溪村望师岭2-12号
2、采购人名称:浙江省新昌中学
地 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新中路195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6233001
质疑联系人:俞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5-86232766
浙江省新昌中学
杭州贯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0日
附件信息:
浙江省新昌中学餐具消毒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定稿.doc
709.0K
浙江省新昌中学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 |
项目编号: |
GJXC-2020-00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线上电子招投标) |
采购内容: |
餐具消毒房设备采购及安装 |
采 购 单 位: |
浙江省新昌中学 |
采购代理机构: |
杭州贯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日 期: |
2020年7月20日 |
目录
TOC \o "1-1" \h \u 第一章 采购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第三章 评审办法 26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29
第五章 合同的主要条款 32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6
采购公告
浙江省新昌中学餐具消毒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杭州贯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新昌中学委托,就浙江省新昌中学餐具消毒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GJXC-2020-00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采购需求(工作内容) |
标项1 |
浙江省新昌中学餐具消毒房设备采购及安装 |
1 |
项 |
30万元 |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 |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截至响应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开启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以上网站查询,以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开启当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4)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获取采购文件(报名):
3.1获取方式:采购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陆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在“已获取”的状态下,潜在供应商可下载查看采购文件。
3.2获取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3.3获取时间:2020年7月20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30日9时00分
2、电子响应文件在线提交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
3、线下备份响应文件(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U盘形式)递交地点:新昌县城南乡石溪村望师岭2-12号。
4、线下备份响应文件递交形式:快递。快递接受地址:新昌县城南乡石溪村望师岭2-12号;收件人:俞文霞;联系电话:0575-86185027。)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备份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时间以快递送达接受时间为准。
七.解密时间、地址:
1、时间:2020年7月30日9时00分,响应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解密。
2、地址:新昌县城南乡石溪村望师岭2-12号三楼会议室。
3、在线磋商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站及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响应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采购文件将被作为无效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三万元以上(含三万)罚款金额视为较大数额罚款);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参与响应人应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请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注册,具体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4、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供应商应为浙江政府采购网的正式注册供应商。
5、代理机构质疑接受人
联系人:石工、卢工;联系电话:13346150286
6、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昌县财政局
联系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6621309
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7、响应说明:
①技术支持:
本项目采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②注册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贯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工 俞工
联系电话:0575-86185027/17764536402
地址:新昌县城南乡石溪村望师岭2-12号
2、采购人名称:浙江省新昌中学
地 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新中路195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6233001
质疑联系人:俞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5-86232766
浙江省新昌中学
杭州贯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0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浙江省新昌中学餐具消毒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2 |
采购内容 |
见公告 |
3 |
供货期 |
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内安装完毕。 |
4 |
采购预算 |
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标处理。 |
5 |
质量保证期 |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3年,所需费用计入磋商响应报价。 |
6 |
磋商 响应报价 |
(1)本项目响应应以人民币报价; (2)响应报价应包含所有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不论响应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
7 |
现场踏勘 |
采购人不集中组织响应供应商踏勘现场。磋商响应截止前,供应商应自行到项目所在地予以踏勘,对项目实施现场及周边环境等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无论响应供应商是否踏勘现场,均被视作对项目现场的了解已完全满足本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报价的需要。有关踏勘现场需要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响应供应商自理,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任何风险责任和财产损失。 |
9 |
响应文 件组成 |
“资格审查文件”、“报价文件”和“技术资信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
10 |
响应文件形式 |
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 (2)“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采用U盘储存的电子响应文件;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响应人可自行确定是否提供。 (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 |
11 |
响应文件 制作 |
1、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潜在响应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通过CA锁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 3、潜在响应人须申领CA锁制作响应文件,CA锁须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CA锁办理时间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潜在响应人获取磋商文件后立即办理。) 4、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5、《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6、《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5.html 7、《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8、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9、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https://service.zcygov.cn/#/ 10、汇信客服电话:400-888-4636;目前只涉及CA新领证,如果证书遗失要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同时也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处理。 |
12 |
响应文件 份数 |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一份;“备份响应文件”一份。 |
13 |
响应文件 电子签章 |
1、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处,响应人均应使用CA锁加盖响应人单位电子印章。 2、联合体响应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即可。 |
14 |
响应文件的 上传和递交 |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 ⑴.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⑵“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提交后,响应人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单。 2、“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密封包装、递交 ⑴“备份响应文件”U盘须密封包装,封套上标注“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⑵递交地点:见公告。 ⑶递交形式:见公告。 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
15 |
响应文件 是否退还 |
响应截止时间至,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启,响应文件退还: (1)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少于3个的; (2)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启的。 |
16 |
响应文件的 拒收情形 |
1、逾期上传或递交的、未上传至指定平台或递交至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3)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4)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人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拒受。 (5)响应文件份数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17 |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
(1)响应人在开启时间起30分钟内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须插入CA锁。(详见流程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如在规定时间未解密成功请及时通知代理单位采用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仍未解密成功的或在规定时间未解密成功且未联系单利单位的视为拒收。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响应人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
18 |
提疑、答疑截止时间及方式 |
提疑截止时间: 2020年7月24日 17时00 分; 澄清答疑截止时间:2020年7月27日17时00分; 方式:供应商把所需答疑的问题以书面盖章扫描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E-mail:GJXCFGS@163.com),同时发送WORD版本于邮箱。 采购人将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把所有供应商所须澄清的答疑问题及结果以补充文件书面盖章扫描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于各供应商。答疑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发出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具体以答疑(补充文件)为准。 |
19 |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见公告。 |
20 |
每轮磋商响应时间 |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后应一直在线,随时接受采购人通过平台发出的响应要求。每轮磋商响应时间为30分钟,未按时在平台线上响应的自动视为放弃。 |
21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在磋商结果基础上)。 |
22 |
成交候选人 |
推荐1名。 |
23 |
成交结果 公告 |
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站及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24 |
响应文件 有效期 |
90天 |
25 |
履约担保 |
是否缴纳:☑是;□否。 缴纳金额:合同价的 5%。 履约担保的形式:本项目采用以下(1)或(2)方式: (1)保函形式: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的格式和内容须经招标人确认; (2)现金担保:必须通过成交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或支票、银行汇票的形式缴纳。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协议书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若成交供应商拒交履约担保的,则视为主动放弃成交资格。 |
26 |
代理服务费 |
(1)收费标准:以成交价为计费基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货物类收费标准的80%计取,不足8000元按8000元计取。 (2)专家评审费,按实结算,由成交单位支付。 (3)支付方式: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27 |
信用记录 |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以开启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现场查询响应人的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28 |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节能环保政策: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响应人所投的相应产品需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查询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是否属实)。 本项目采购是否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是,否。 (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给予价格扣除。 ①.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报价(此最终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响应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见第六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http://xwqy.gsxt.gov.cn/mirco/micro_lib(加盖单位公章)。(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②.根据〔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③.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
29 |
账号注册 |
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zhejian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
30 |
解释权 |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 |
31 |
说明(一) |
1、本项目响应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响应方承担,未中选单位不设补偿费。 2、采购单位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单位现有的能使响应人利用的资源,响应人在此基础上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各响应人的本次响应成果,无论是否中选,均归采购单位所有。响应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此予以承诺。 响应人应对响应内容所涉及的一切知识产权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采购单位的利益不受损害,一切由于侵权引起的法律、诉讼、裁决和所发生的费用均与采购单位无关。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母公司(总机构)或者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其他子公司(同一总机构下属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不作为供应商的资信文件。 5、若磋商文件资格条件中规定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允许参加本项目响应的,其营业执照负责人签署的相关响应资料与本磋商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6、同品牌产品参与响应情况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磋商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和报价均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7、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核心产品为消毒房。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
32 |
说明(二) |
1、响应人保证本响应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若响应人使用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时,所涉及到的费用及产生的纠纷,由响应人自行解决。 3、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只供本次活动使用,各响应人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拷贝和传播。 4、响应人的所有响应文件不予退还,所有响应文件的所有权(包括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5、采购人有权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实际情况对成交方案进行调整,有权采用未成交方案的部分评价方案内容或思路。(本项目不适用) 6、采购人有权通过传媒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或评价设计方案,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响应人支付费用。(本项目不适用) 7、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成交方案成果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响应,不得在国内外刊物、学术或技术交流会上发表该方案成果。(本项目不适用) 8、采购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的同意而披露关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合同条款等。 |
33 |
说明(三) |
《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本项目是否为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内项目:□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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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讲解 |
☑不作要求 □响应供应商须派遣项目组负责人在磋商期间根据提交的响应评估方案进行方案讲解。时间不超过1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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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是否 要求提供 |
否。 ☑是。本项目要求提供样品:餐具消毒房。 (1)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样品的递交。递交时间以送达接受时间为准。包装方式不作要求,样品上面标明名称,材质,品牌,可随样品一起提供相应检测报告(如有)。若超过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予接受。 (2)评审活动结束后,成交候选人的样品将进行封样,作为供货时的参考,其余样品评审结束后当场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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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
1、成交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进行注册,成为正式入库的供应商,否则将无法进行合同备案及付款。 2、成交人应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二副,装订成册,采用胶订或线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胶订或线订以外装订形式视为活页装订)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3、磋商文件中打★条款为重要条款,不得负偏离。 4、须知前附表和文件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
一、总则
(一)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方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供应商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磋商。
5.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
6.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成交供应商相同。
7.“货物”系指乙方按合同要求,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文字资料。
8.“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售后服务及其他义务。
9.“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
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三)磋商费用
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四)联合体参加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六)特别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的磋商响应。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供应商参加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供应商所拥有。
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质疑和投诉
见公告。
二、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的构成
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采购内容及需求
5.合同的主要条款
6.响应文件格式
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供应商可以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澄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应当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采购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发布。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磋商响应文件一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审查文件、报价文件、技术资信文件以及电子文档(WORD格式)组成。
3.1资格审查部分:(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须加盖公章))
3.1.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如有)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提供情况说明)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内容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资产或存款证明、采购设备发票、以往同类项目实施案例(合同)、响应人为其缴纳社保的人员的资质等。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及响应截止时间前 6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2、须提供社保登记证及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3、新成立不满 6 个月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算。
(5)磋商声明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在磋商声明书中如实填写。
3.1.2特定资格条件
(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制件;
(8)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开启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以上网站查询,以查询结果为准);
(9)“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开启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以上网站查询,以查询结果为准)。
(1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证书复制件。
3.2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须加盖公章):
(1)磋商响应函(格式见第六章);
(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3)报价明细表;
(4)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响应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①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为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且提供的是本企业或其他小微(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供应商填写,(小微企业名录中查询截图。网址:http://xwqy.gsxt.gov.cn/mirco/micro_lib)。
②供应商已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并成为正式入库供应商的证明材料。【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的企业须提供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小微企业名录中查询截图。网址:http://xwqy.gsxt.gov.cn/mirco/micro_lib)】。
(5)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3.3供应商的技术资信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须加盖公章)
供应商响应表
3.3.1资信部分
(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廉政承诺书(格式自拟)
(3)磋商响应保密承诺函;
(4)供应商情况介绍;
(5)商务响应表;
(6)资格、资质、获得的荣誉等证明文件(如有);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3.3.2技术部分
(1)产品技术性能说明特点、优势和质量水平等的描述;
(2)产品详细配置清单(不体现价格);
(3)技术响应表;
(4)安装、调试、验收组织和实施方案;
(5)质量保证措施;
(6)应急处理方案;
(7)培训方案;
(8)服务承诺;
(9)响应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方就有关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2.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磋商报价
1.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1)本项目响应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
(2)响应报价应包含所有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即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材料设备、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保修、税金、规费、保险、检测费、培训、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等。
(3)不论响应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2.响应供应商需在磋商响应报价文件中填报以上报价方式中的费用组成明细。请供应商自行综合考虑进行响应报价。
3.本项目合同价采用总价包干。
4.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评审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5、供应商在参加磋商过程中,不得无偿或以低于所提供的服务的成本价格报价。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涉嫌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如供应商不能证明其自身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可以认定为无效响应。
(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自响应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
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处罚情形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视情况提请采购人监管部门给予处罚: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磋商程序的。
四、响应文件的制作、提交
(一)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磋商响应(电子磋商)。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2.响应人应当按照本章节 “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响应报价,否则视为无效。
3.本文件《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中有提供格式的,响应人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未提供格式的,请各响应单位自行拟定格式。
4.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所引起的后果由响应人负责。
5.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响应人负责。
(二)响应文件的签章
1.响应文件的签章:见《前附表》。
2.响应文件应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帮助文档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三)响应文件的形式:见《前附表》。
(四)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
1.响应人不得递交任何的响应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响应文件”不是响应备选(替代)方案。
(五)响应文件修改与撤回
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响应截止时间后,响应人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
(六)拒收响应文件
★1.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响应文件;
★2.未生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3.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或者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解密仍不成功的。
截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2家的,终止磋商。
五、磋商
(一)解密(响应文件开启)
解密时间:见公告。
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进行在线解密,响应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磋商,直至错磋商结束,否则影响磋商响应、导致响应无效的自行承担。
(二)磋商顺序
(1)解密时间到,采购人启动第一阶段解密程序;
(2)所有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开始解密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