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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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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工餐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JSNL20200084)

招标详情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工餐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JSNL20200084)
2020-07-20 15:20

项目概况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工餐厅厨房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应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41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与2020年07月29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NL20200084

预算金额:85万元

采购需求:厨具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年内有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以下材料提供扫描件须加盖公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07月20日至2020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8:00-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由于疫情影响,请将报名材料(投标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67485633@qq.com)(招标文件见附件,自行下载)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投标时间:2020年07月29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417室(由于疫情影响,投标人采取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顺丰快递),采用不见面模式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30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41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江苏省句容市文昌东路19号

联系方式:0511-87290893

2、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其锐

联系方式:15052999711

附件【投标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招标文件JSNL2020084.doc
附件【7.17教工餐厅厨房设备技术参数.xlsx
公开招标文件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工餐厅厨房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JSNL2020084

  

公开招标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7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就 教工餐厅厨房设备采购 (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 JSNL2020084 。

2、项目名称及内容: 教工餐厅厨房设备采购(见附件)

3、采购项目预算: 85万元 。

4、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接受。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集中考察或答疑:不安排

8、投标保证金数额、交纳办法及退还办法: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9、投标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10、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 月29下午15: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3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1、投标地点: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417室,开标地点: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413室。由于疫情影响,投标人采取快递(顺丰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不见面模式开标。

12、采购人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接收人:胡亮 联系电话:0511-87290893

招标文件技术联系人: 李其锐 联系电话: 15052999711 ,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招标文件技术联系人咨询。

14、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招标文件提供:招标文件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办网站下载。

(2)招标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标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标网”

15、其他:

(1)供应商应登陆“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标网” (http://zbb.jsafc.edu.cn/查询中标结果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产品”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2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3.3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4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5 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组成

4.1 招标文件组成:投标邀请、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

4.2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

4.3 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5.1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5.3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三、投标

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6.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6.5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胶装、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6 投标文件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

6.7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7、联合投标

7.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7.2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7.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7.4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8、投标费用

8.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8.2 本次招标采购人不收取任何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

9、投标文件组成

9.1 供应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条款偏离表》、《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对带星号(“★”)的技术条款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评审时不予认可。

9.2 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9.3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10、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0.1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 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相关单据

(4)★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5)★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合同条款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等。

11、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

11.1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1.2 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1.3 提供的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条予以说明。

11.4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货物品牌、型号、材质、主要技术(服务)指标和性能、制造商、生产企业名称等详细说明;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投标项目核心产品一览表》;

(4)《供货一览表》;

(5)货物安装、验收标准、货物技术资料;

(6)项目集成(实施)方案;

(7)服务承诺;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12、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

12.1 价格部分是对投标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货物仅接受一个价格。

12.2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12.3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12.4 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等标明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

12.5 《开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如未单独封装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

13、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

13.1 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14、投标保证金

14.1 供应商应按照投标邀请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4.2 投标保证金应按照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

14.3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之后立即退还。未中标供应商应主动与投标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4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对入选江苏省“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且在培养期内的科技创业家免交履约保证金。

14.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

15、投标有效期

15.1 自开标之日起 60天内投标有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保证金退还。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

16.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 投标文件正本中,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6.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7.1 供应商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

17.2 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18.1 未按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8.2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如果撤回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开标、评标与确定中标供应商

20、开标

20.1 采购人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0.2 开标时,采购人将邀请供应商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主要内容。

20.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0.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0.5 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0.6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0.7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0.8 同时出现20.4-20.7中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20.4-20.7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投标无效。

20.9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10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变更为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采购的,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只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或竞争性磋商。

21、评标

21.1 评标组织

21.1.1评标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3)根据采购人委托协议直接确定中标人;

(4)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1.1.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21.2 评标程序

21.2.1 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

21.2.1.1采购人代表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1.2.1.2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2.1.3 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21.2.1.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21.2.2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1.2.2.1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2.2.2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21.2.2.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1.2.2.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以及没有《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单独封装、盖章的;

(2)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10)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1)没有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技术参数和服务响应,而是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

(12)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3)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招标要求的;

(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

(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1.2.2.4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20.10款执行。

21.2.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投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21.2.3 投标文件的进一步评审。

21.2.3.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进一步评审,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

(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2.3.2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1.2.3.3 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1.2.3.4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3.5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1.3 评标方法和标准

21.3.1采用综合打分办法。只有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评审。对于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具体采用打分法,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21.3.2 评分标准详见文件第三章。

22、确定中标供应商

22.1 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符合招标由高到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先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22.2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标网上发布中标公示,中标供应商及时到采购人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417室间领取《中标通知书》。

22.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4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22.5 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2.6 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采购人均不退回。

23、填写评标集体评审表

23.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填写评标集体评审表

2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4.1 采购人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24.3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五、签订合同

25、签订合同

25.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5.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中的得分高低顺序,确定下一顺序投标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4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26、询问

26.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7、质疑

27.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人。

27.2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7.3 质疑必须以参加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27.4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投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7.5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人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

(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7.6 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28、投诉

28.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9、诚实信用

29.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9.2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9.3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9.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29.5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第三章 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打分办法。只有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评审。对于初步评审合格

的投标人,具体采用打分法,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4.1 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4.2 评标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两部分,总分值为100分。

请务必填写《评分索引表》(见投标文件格式:四)

第四章 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等

一、项目概况: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工餐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及标准、规范: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采购数量明细(见附件)

技术联系人: 李其锐 联系电话:15052999711

★四、项目交付要求

(一)交付时间:接到采购人要求供货通知后20内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二)送货地点:供应商负责将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和楼层,由供应商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供应商除无条件退货、返工外,还应承担采购人的一切损失。

★五、服务要求

(一)质保要求:供应商报价时须承诺所供货物的免费质保期为一年(含)以上(自验收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

(二)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接到保修请求,维修应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必要时应向采购人提供应急备用设备。质保期后,供应商提供终生服务,保证零配件的供给。

2、供应商提供原厂厂家售后服务

3、培训要求:

(1)仪器安装完成后,原厂商工程师对采购人(不限)进行不少于4小时的仪器相关使用操作培训。

(2)供应商须每台设备免费提供2人厂商国内实验室的集中培训(含食宿)或采购人认可的其他培训方式。

★六、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七、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95%,质保期满后付5%。

本章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投标。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及考量后推荐的品牌或型号,供应商可以采用其他品牌的产品进行投标,但是,所有功能必须能满足采购项目整体性能的实现。如有疑问请与采购人联系。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乙方投标文件。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单价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 (项目名称) 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

(7)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将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地点由甲方指定。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 所购货物按乙方投标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按乙方投标承诺执行。

3.5 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 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验收合格时止。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十条 合同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该项目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周内由甲方支付。

3、付款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完成安装调试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采购人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货物和服务,同时视情给予不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暂停一至三年参加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10、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三年内不得参加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一份交公共资源采购人存档,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盖章)

乙方(供应商):(盖章)

代表人:

经办人:

代表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投 标 文 件

项 目 编号:

项 目 名称: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投标文件主要目录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附件

1、​ 投标申请及声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开 标 一 览 表

4、​ 资格证明文件

5、​ 分项报价表

6、​ 投标项目供货一览表

7、​ 技术条款偏离表

8、​ 商务条款偏离表

9、​ 项目实施、集成、实施方案(若有)

10、​ 服务与承诺

11、​ 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

12、​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附件一、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附件二、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

自评分表(与第三章评标标准相对应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备注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自评分

备注

1、报价分(4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2、技术规格响应

(16分)

(1)组织的总体布署:组织方案的合理行、可行性、对不可预见因素的预测、组织机构人员配置、管理协调能力和安装调试、实施步骤、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等方面酌情评分,4分<优≤6分,2分<良≤4分,0分<差≤2分。

(2)根据各投标文件对技术性能的响应情况,完全响应得10分,加技术参数为重要参数,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其他非重要参数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3、售后服务 (12分)

(1)售后服务方案完善、服务措施具体、操作性强、响应时间等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5-6分,售后服务方案较完善、服务措施较具体、操作性较强、响应时间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4分,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完善、服务措施良好、操作性一般、响应时间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2分。其中每延长质保期1年加1分,最多不超过4分。

(2)售后服务管理体系证书:投标人具有《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证书,达到五星级的得2分,无不得分。(提供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履约能力、信誉(27分)

(1)同类项目经验:依据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厨房设备合同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具备数控冲床、数控折弯机、数控铣床的,提供有效的归属证明文件及购买发票复印件,满分为3分,没有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具有蒸饭车《产品安全性能认证证书》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具有保温售卖台系列、不锈钢水池系列、商用燃气灶具系列、商用蒸柜系列、消毒柜系列、不锈钢台柜架系列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和官网截图),每提供1项得1分,最多得6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具有蒸箱、中餐炒菜灶和大锅灶有效期内的《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和官网截图),每提供1项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6)投标人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商用燃气灶具节能认证证书》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7)提供市级或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水池、工作柜、保温台检测报告,全部满足得3分,不全不得分。(检测报告须带有CMA或者CNAS标识)

(8)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每提供1项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9)投标人提供赔偿限额不低于500万人民币的第三方投保的产品责任险保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文件制作(5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无缺漏、无涂改,装订整齐得5分,投标文件制作不规范,有涂改或缺漏或未装订成册的,最多扣5分)

注:自评分表由投标单位自行制作,对应内容页码务必准确

目录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

投标申请及声明

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服务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人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人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7、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我们酌情决定是否参加当场变更的竞争性谈判或单一采购来源方式采购。

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目录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目录三、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 称

报价(元)

备注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投标货物中有无进口产品

有 无

人民币与美元汇率

10:X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

1、《开标一览表》一份,要求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如未单独封装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

2、在“投标货物中有无进口产品”栏后“有”或“无”上打“√”。

目录四、资格证明文件(应与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对应起来)

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除法定代表人以外的授权代表必须提供);

7、本次采购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若有)

目录五、分项报价表格式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或型号或分项目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总价小计: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目录六、投标项目供货一览表格式

投标项目供货一览表

(含配件、备品、消耗材料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货物1名称

品 牌

规格、型号

生产企业名称

生产企业地址

序号

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参数

说明:

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供应商应根据上表要求逐一说明投标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技术参数等,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章)

目录七、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要求规格

投标响应

偏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

1、供应商应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和服务响应,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目录八、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投标响应

偏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目录九、项目实施、集成方案

项目实施、集成方案(若有)

目录十、服务与承诺

服务与承诺

目录十一、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

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

目录十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资格性审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1

2

3

..

..

序号

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

..

..

..

..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附件一、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若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若有 )

声明人:(公章)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话)

附件(3)